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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范文1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年,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任务主要有48个,其中,中、省项目19个,有9个村小项目按集中办学实施方案予以撤并,城镇中学、城镇小学2个项目与城区学校扩容提质另行集中资金统一实施。全县需拆除D级危房20861m2,维修、改造C级危房613m2和B级危房584m2,根据实际需要,全县农村中小学需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维修C、B级危房1197m2,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责任
按照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由县人民政府负责,教育部门牵头,财政、计划、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的工作管理体制。主要责任单位为县教育局,相关责任单位为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和县建设局。各责任单位负责共同审定申报全县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计划。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规划,牵头组织危改工作的实施,落实省、市级考评方案的内容,建立项目资料档案,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和指导各乡镇学校危房改造工作,定期收集汇总及通报项目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并向市危改办汇报。县发展计划局负责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作为全县重点工程进行管理,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县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县级配套资金,管好用好专项资金;县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实施过程特别是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指导与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危改项目工程的实施与管理,跟踪监督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建立危房改造工作实施项目资料档案,及时协调处理危房改造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时上报危改工作实施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确定专人负责。
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小学危房改造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工作思路
1.总体思路:我县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中,D级危房20861m2,占84.8%。改造D级危房是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同时,兼顾改造B、C级危房,年内全部消灭农村中小学危房。
2.基本原则:坚持“四个结合”:一是与调整中小学布局、推行集中办学相结合,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予保留的学校一律不纳入改造范围;二是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按照“量要减少、质要提高”的要求,将寄宿制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纳入“工程”统筹解决;三是与薄弱学校改造相结合,按照“整体推进、分批解决”的要求,集中力量,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改造;四是与巩固“普九”相结合,通过认真抓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舒适的教育教学环境,促进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3.工作步骤:全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设工程6月份全面动工,竣工时间一部分为8月底,一部分工程为11月底。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15日):
主要任务:规划设计、审批方案、组织招标。
第二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施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主要任务:决算审计、工作评估、总结表彰。
四、资金保障
年全县中小学规划新建校舍面积19970m2,投入资金798.8万元,维修改造B、C级危房1197m2,投入资金23.9万元,两项合计投入资金822.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34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51万元,县财政配套212万元,其他资金114.7万元。
为了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财政、教育、计划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款及早下达,确保农村税费改造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的10%以上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省财政最近下达的新增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比例高于25%的部分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同时通过调整财政预算支出结构,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经费,为顺利完成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要及时依法处理因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产,所得资金应全部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另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希望工程、各种捐赠款等资金集中优先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适当安排部分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
按照《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危房改造工作项目资金专户,分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实行县级报账制度;严格资金的预决算制度和审计制度;强化合同管理,从严控制建设成本;严禁将上级专款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五、项目管理
(一)建立依法依规管理制度。凡列入年度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计划的项目,都应实行项目管理,并按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
1.严格执行法定的建设程序和强制性建设规范。完善危房鉴定、校园规划、立项预算、勘察设计、招(投)标管理、工程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资金使用、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工作程序,从立项起,各项目学校要建立包括图片、数据等资料在内的项目改造前的档案资料。按照“整体布局、科学规范”和“坚固、够用、实用”的原则,通过可行性论证后,进行校园规划和项目规划,确定危房改造方式,做好项目资金预算。
2.项目手续及招投标管理。新建、改扩建的项目,施工前均要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批文,按规定进行施工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地质勘察和工程设计;工程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的项目施工,都必须引入全市具备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招标、投标,投资额较小的不宜招(投)标的特殊改造项目,也必须实行工程议标,选择本县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危房改造工程。
3.项目工程监理及监督。凡具备监理条件的,县危改办将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不具备监理条件的,项目学校应选择和聘请熟悉基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学校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后出任现场管理员,严把质量关和安全关。县危改办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4.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结束后,县危改办将按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5.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后,邀请审计及财政投资评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
6.档案管理。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应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工程质量责任。要切实做好危改工程的档案建设,各项目学校要将每个危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声像等各种资料收集齐全,按照权证、基建和管理等类别,根据统一的技术标准装订,并选用统一的档案盒保存归档,项目完工后,档案资料一式两份,一份交县危改办,一份自存。
(二)建立危改项目报告制度。为了全面掌握危房改造工作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以便于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县危改办建立危房改造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工程进展月报制度和项目管理台帐制度。项目开工报告制度,就是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开工时上报县危改办。工程月报制度就是在每月30日前,项目学校将来自危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县危改办。项目管理台帐制度就是项目学校将年度危改项目工程建立包括项目基本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工程进展等内容的台帐,以便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三)建立危改工作督查制度。县危改办将从教育、计划、财政、建设等部门抽调具有一定中小学建设工程管理经验、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工作人员,组成危房改造工作督查组,常年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全县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的重点是管理人员落实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及质量、工程资料建档情况。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将督查和整改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上报市危改办和县危改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在县教育局设置举报箱。县危改办将对安排了中央专款和省级资金的项目学校的现有危房情况、规划建设情况及资金筹措计划等方面的情况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工程概算、工程招投标、工程决算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整个工程管理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范文2
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2018〕14号)要求,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2018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素,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对账销号。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1人户不能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和因建房发生大额举债现象出现。二是严格面积计算。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三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加快危改进度,务必于每年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竣工验收,8月底入住。
(四)明确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资金兑付。评估价低于1.5万元的,按实结算(取千位整数结算),评估价高于1.5万元的,补助1.5万元;新建(d级)每户补助不低于2.58万元。“非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按照1万元/户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新建(d级)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推广低成本改造。一是全面推广集义镇抱泉村危房危窑加固改造经验,推广低成本改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县住建局要结合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制定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方案。
(六)强化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严格执行《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c级维修加固技术导则》,积极推广应用抗震设防和节能技术,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危房改造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住房安全。
(七)严格安全评定。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八)坚持危改《六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包乡包户问责制度,建立责任到人长效机制;二是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巡查常态化,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窑洞维修加固经验,建立低成本改造长效机制;四是适时启动回头看,建立农户房屋动态识别长效机制;五是加大危改挂历发放,建立政策入户长效机制;六是改厕和人畜分离两手抓,建立提升危改整体水平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住建局科级以上领导包抓乡镇,乡镇干部包抓危改户工作机制,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按照“乡镇审核审批、建立档案台账、统一验收认定、组织兑付资金”程序实施农村“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范文3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机构,夯实责任。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在2017年1月制定了《市农村住房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抓总,市住建、发改、财政、扶贫、国土等部门为成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下步工作重点。2020年制定了《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成立市住房安全有保障督战组,定期分析研究全市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明确督战重点、内容、方式及步骤要求,确保督战工作“不走过场、不摆样子、不流形式”。坚持扛稳抓牢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政治任务,锁定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建设全面小康。
(二)协调配合,推进建设。建立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助推脱贫攻坚。一是精准实施对象。市住建局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农村住房保障即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结合实际,逐年下达新居、援建实施方案。精准实施对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残疾人及农村分散供养人员(五保户)及非贫困户(经鉴定为c、d级危房)等人员危房纳入农村危旧房改造对象。按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鉴定、审核,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及市住建局联审后下达当年建设任务名单。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无房建设。二是加快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目标任务,顺排工序、倒排工期,采取挂图作战的方式,全力实施扶贫新村和新居、援建危房改造、易地搬迁、避险搬迁等农房建设,加强项目实施和建设的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自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以来,共完成新居建设户1893户(2016年至今完成1198户),援建危房改造550户,易地扶贫搬迁299户,地灾避险搬迁395户,灾后恢复重建1798户(含集中安置),灾后维修加固9739户,非贫困户“三改一建”943户,贫困户“三改一建”265户。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及时疏理资金到位情况,严把资金审核关、使用关,明确补助对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惠民资金真正用于贫困群众。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以来,共兑现新居补助资金4239万元,援建危房改造1100万元。
(三)严格监管,确保安全。按照《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技术标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力抓好农房建设质量安全。一是落实责任。由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确定第三方监理机构和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公司,对全市2018-2019年新居建设、易地搬迁建设、“三改一建”、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危房改造等建设项目涉及的1334户(包含4类重点对象)农房进行现场住房建设质量安全流动巡查和技术指导;依据国家住房鉴定相关标准,按照乡村两级住房安全“拉网式”大排查(排查达6次以上),住建部门现场核查、第三方鉴定机构实地鉴定的模式开展农房安全鉴定及达标认定,市评定对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570户,乡镇排查上报827户非贫困户,共计2397户,确保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2020年3月底,全市17各乡(镇)、街道办再次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对从未享受过任何国家住房政策的农房进行安全鉴定,目前已完成全市4类重点人员住房安全排查和评定相关工作。近期市上由住建局牵头,联合市发改、第三方监理公司业务骨干,于2020年4月15日至18日、4月27日至5月7日深入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督查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推进情况,走访农户30余户。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全市村镇管理人员及乡村两级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共计700余人采取集中、自学等方式通过网络培训学习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4月召开了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挂牌督战暨业务培训会,市住建局、扶贫开发、民政、残联、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及全市17个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共计40余人参会。吹响了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挂牌督战号角,为打赢2020年脱贫攻坚收关之战做好坚实准备。三是完善档案。健全完善“一户一档”纸质档案,尤其是2019年户档资料既有户档必要相关资料,又有监理质量安全巡查、竣工后鉴定资料,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系统录入。
(四)迅速行动,全面整改。一是全面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住房安全问题。截止目前,2户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危房整改已竣工验收入住1户,另1户房屋主体已完工,正进行装修,预计6月前竣工入住。二是全面完成2018年脱贫攻坚审计问题整改。目前,对重复享受住房补助问题金额中有4户未重复享受涉及金额9万元,已死亡人员2户享受4万元无法追缴,自查追缴入库1户2万元。截止2020年1月16日,重复享受住房补助99万元已全部收回并教入国库,其中农村危房改造(新居)47户95万元。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市住建局村镇股负责脱贫攻坚业务人员只有2名,各乡(镇、街道)住房方面经办人员也普遍存在兼职现象。
(二)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农房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数据录入完成,目前针对2912户资金拨付凭证、住房鉴定资料等信息已进行补充完善。但系统扩容后,系统运行不顺畅、延迟,导致各乡镇无法及时上传图片,登陆系统停滞时间较长,影响系统录入工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一)扎实深入开展挂牌督战工作。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挂牌督战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严格履行部门脱贫攻坚职能职责,聚焦全市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全面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实行挂牌督战,确保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税费改革
一、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概况
位于闽北山区的南平市是以农业为主体的设区市,工业规模小,商业不发达,经济总量小,全市人口304万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971所,学生30.5万人,农村税费改革前的2002年南平市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28.35%,比省均教育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21.64%还高出6.71%,可是人均财政对教育投入仅167元,比省人均教育投入261元还少94元。由此可见,南平市各级政府已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并尽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南平市财政收入总量很小,目前我市县级财政对教育投入的潜力有限,据调查,农村税费改革前,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主要是靠农村教育费附加、教育集资和当地政府出台收费政策。根据农村税改测算办法,据调查2000年至2002年三年平均每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098万元,而主渠道投入为5846.35万元,主要是财政预算内拨款和农村教育费附加投入,此外还有乡村教育集资。我市前几年教育公用经费缺口大,而教育事业之所以能维持运转,主要靠当地政府出台各种收费项目(如:普九金、义教金等)和提高学生代办费收费标准。由于我市各县(市、区)经济欠发达,财政困难,据调查各县(市、区)税改前三年平均财政预算内安排教育的公用经费严重不足,为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支撑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各地方政府和部门出台收费政策,或自立项目,或提高中小学课本、簿籍讲义、水电等代办费收费标准等办法,全市农村中小学2002年各项地方性收入为4543.19万元。
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状况
各县(市、区)财政足额安排了教职工的人员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工资实行国库统一支付,生均公用经费是按省定的最低标准减去“一费制”中的杂费后,即小学年生均30元,初中年生均50元,基本做到了“保工资、保运转”,如按校舍每年1.5%自然老化的比例计算每年新增危房达4万平方米以上,每年至少需投入2000万元改造资金,目前此项资金尚无固定的来源,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农村教育费附加,取消了乡村教育集资,取消了所有的地方性收费,使原来靠地方政策性收费弥补(掩盖)的教育经费缺口显现出来,税改后政策性教育经费损失12808.59万元。其中:农村教育费附加2002年实征4224.43万元;农村教育集资2002年实征数4040.97万元;2002年地方政府出台和省定代办项目收费项目4543.19万元。税改后省税改办由于采用其他渠道的统计数据为依据,所以安排给南平市的转移支付教育专款不足以弥补税改后教育减收资金,省上税改转移支付给我市教育专项经费和危房改造专项补助款与税改前教育经费投入相抵后,仍有较大的缺口。可见,目前的投入情况,与税改政策中要求的税改后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税改前水平, 做到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目标,即“一增三保”还有一定差距。
三、农村税费改革后面临的困难
1.以“县为主”新体制对县级财政收入总量影响不大,而教育负担却增加了
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虽然减小了县内发展的不平衡,但对于贫困地区来说,县级财政同样十分有限,根本无法保障教育投入,对于县级财政来说,新的体制是县级财政与乡级财政关系的调整,这种调整主要是负担责任的调整,对县级财政收入总量影响不大,但却将原来由乡级政府承担的教育支出任务全部担负起来,从而加剧了教育经费供求矛盾。
2.县级政府的财政责任与财政能力严重失衡
1994年国家实行分税制改革后,财政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财政所占的比重增大,地方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所占比重逐年减小,许多县市财政成为“吃饭财政”、“赤字财政”。有的县级政府财政能力很弱,而财政责任却十分繁重,对财政困难的县来说是“用最柔弱的肩膀来挑最重的担子”(承担举办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目前,有的县(市)本级的财政收入不够支付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有的县(市)每年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50%以上,所以县级政府财政责任与财政能力严重失衡,现行的财政体制将举办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主要放到县级政府,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短缺问题。
3.“两基”以来学校工程欠款无力偿还
据2003年调查统计,全市“两基”以来学校工程欠款达1.67亿元,有的工程是由工程队垫资兴建的,有的工程是向银行贷款建的,县、乡拿不出钱来还欠款,债务不能按期偿还,因追讨欠款常引发事端,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4.危房改造配套资金难筹措
国家和福建省都十分重视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并补助危改专款,市、县政府十分珍惜这笔专款。但是中小学危房改造筹措配套资金很困难,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度。
5.改善办学条件步履维艰
近年来,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办学条件要求逐年提高,相对而言,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农村中小学专用教室、信息技术教育等的必备设施普遍短缺;寄宿生生活用房紧缺、简陋,相当一部分学生还租住在农民家中;农村学校没有足够的经费维修校舍,也没有专项经费及时添置实验器材、图书。
四、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当前,按中央精神要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是农村义务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的迫切要求,就“以县为主”的办学体制和现有条件,我认为首先必须建立以下五个方面的保障机制:
1.
建立由县级财政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的保障机制
按时足额领取劳动报酬是中小学教师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县(市、区)政府要强化对教师工资的管理,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根据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收归县管和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的管理办法,按照中央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以及省统一规定的职务津贴和岗位补助标准,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国库按时足额发放,对地方出台的各类津贴补贴,教职工应与当地公务员一视同仁,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2.确保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公用经费的保障机制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保证农村中小学校正常运转的必需经费,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应不低于省定标准,并依法确保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县(市、区)政府应根据省核定的农村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标准拨付学校的公用经费,该经费在扣除学校按省上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杂费(不含济困助学部分)后,其余应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证。全市县级财政部门应统一设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专户,经费使用应由县级教育部门提出使用方案在征得同级财政同意后下达执行。
中小学校向学生收取的杂费,必须全部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基建等开支,不得用于平衡政府的财政预算,不得从中提取任何性质的调节基金,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统筹、调剂或截留(本市2006年春季开始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政策,所需资金省财政承担80%,县级财政承担20%,这项资金应及时足额到位)。
3.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应根据省上要求三年内完成现有中小学危房改造任务。农村税费改革省上转移支付教育专款中,每年应划出不低于30%的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县级财政部门也要在预算中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对辖区内的校舍安全负责,做到早发现、早监控、早改造,并将中小学危房改造纳入农村“一事一议”范畴;同时要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危房改造。争取与全省同步,用3年时间消除现存D级危房,并建立新增危房预警和正常改造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师生安全。要继续征足用好城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向企业征收的农村教育费附加,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教育经费,也可以通过村民自愿提供劳务等形式,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护和修缮。
4.建立健全化解“普九”债务的有效机制
办好农村教育,是各级政府重要的职责,也是各级党委加强对农村工作领导的重要方面。要坚持农村义务教育走持续发展的道路,营造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对各县(市、区)“普九”中形成的债务,制定具体的还债计划,根据财力安排偿还债务专项经费,以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5.建立健全中小学济困助学机制
要满腔热情地关注和解决好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抓紧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市、区)政府要从财政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按规定从学生缴纳杂费中提取部分助学金,同时利用社会捐资、集资等设立专项济困助学基金,逐步帮助学校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杂费、课本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补助。在广泛动员和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捐资助学中,对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并鼓励“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继续做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强化监督,保证运行
多年来,我们一直强调要监督教育经费的投入,但执行起来,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看起来多部门监督,实际上没有固定的连续的监督,造成监督弱化,效果不明显。因此,我认为监督应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当细化义务教育法,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到便于操作,应当由各级人大监督同级或下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由人大审批教育经费预算,由人大督查教育经费执行,也可以委托审计部门具体检查,但牵头和执法必须以人大的身份进行才有力度,每年定期评比并通报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及使用效益,把这项工作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内容,强化刚化监督,使监督切实有效。
六、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的改革思路和建议
1.要准确测算办学成本
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就必须足额安排教育经费预算,要准确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就必须科学测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培养成本,确定了培养成本就能依据学生数计算一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经费需求,并以此纳入公共财政供给安排,也就可以根据各级财力状况合理分担教育培养经费。测定生均培养成本同时也是准确制定科学合理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生杂费标准的依据,只有确定了生均培养成本,才能解决“教育经费需多少,县级财政能给多少,省级财政能补多少(转移支付),该向学生收多少”的问题。
2.要分级承担教育经费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客观上遇到一些困难,我们不能回避而必须正视它并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中“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精神,我认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应当从“以县为主”向“教育管理以县为主,教育投入中央地方共担”的方向过渡,同时建议:(1)县级财政承担义务教育的工资等人员经费;(2)省级财政承担义务教育的校舍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如:计算机、多媒体、语音等大型批量教学设备)专项经费等;(3)中央财政承担义务教育的公用经费。这样才能平衡公共财政负担,实现教育投入均衡,保障全国义务教育的公平和促进义务教育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周复。世纪之交的中国教育财会改革与发展[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范文5
一)年6个县级示范点扩面建设户;
二)年县政府确定建设的5个县级示范点
三)年确定建设乡级示范点和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
二、补助项目及要求
一)农民住宅建设。要坚持“统一倒兑土地、统一设计图纸、统一划拨庄址、统一建筑风格”原则,采取“控制区域、控制红线、控制面积”办法,住宅户型设计力求美观大方、整齐划一,功能齐全、经济适用同时注重文化传承,突出特色。
二)公益设施建设。要配套建设“五个一”工程,即:村民活动中心(包括会议室、农民培训室、农民书屋、文化活动室、村两委办公室、信息化服务室、产业化办公室、用水者协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等)村卫生所、文化舞台、农家超市有条件的建设村民休闲广场。
三)农户设施配套。要按照“水、电、路、气、房”等配套要求,实施“一池、三改、四化、六通”工程,即:沼气池建设、改水、改厨、改厕,街道硬化、绿化、净化、亮化,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视、通电话、通宽带。
三、补助办法
一年6个县级示范点扩面建设户补助办法
1农民住宅建设补助。按照年《县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补助办法》继续实行阶梯式补助政策,农民住宅建设扩面达到60户以上(含60户)每户补助资金2.5万元;扩面户数在60户以下,每减少10户,每户补助标准按照2.5万元基数减少0.5万元;扩面30户以下,不予补助。
2农户设施配套补助。按照年《补助办法》实行阶梯式补助政策,扩面户数达到60户以上,按“一池、三改、四化、六通”标准进行建设与配套,由新农村建设专项投资、整合集中涉农项目投资或者县财政投资90%配套费用;扩面户数在60户以下,每减少10户,减少10%配套费用;扩面30户以下,不予补助
3公益设施建设补助。年农民住宅建设扩面达到60户以上由县财政投资或有关部门整合项目,安排配套建设“五个一”工程。扩面户数在60户以下,酌情安排配套建设项目。
二年建设的5个县级示范点补助办法
1农民住宅建设补助。实行阶梯式补助政策,农民住宅建设户数达到60户以上(含60户)每户补助资金3万元;建设户数在60户以下,每减少10户,每户补助标准按照3万元基数减少0.5万元;建设30户以下,不予补助。
2农户设施配套补助。实行阶梯式补助政策,农宅建设户数达到60户以上含60户)按“一池、三改、四化、六通”标准进行建设与配套,由省列专项投资、整合集中涉农项目投资或者县财政投资全部配套费用;建设户数在60户以下,每减少10户,减少10%配套费用;建设30户以下,不予补助
3公益设施建设补助。年农民住宅建设户数达到60户以上,由县财政投资或有关部门整合项目,安排配套建设“五个一”工程。户数在60户以下,酌情安排配套建设项目。
三)年乡级示范点及农村危房改造示范点补助办法
1农民住宅建设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农民住宅建设户数达到30户,为所在乡镇奖励农宅建设补助资金60万元,奖励资金由乡镇统筹安排对示范点住宅建设农户进行补贴按农宅建设30户基数,每增加1户,增加奖励资金2万元。
2农户设施配套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新建或危房改造户数达到30户,为所在乡镇奖励设施配套补助资金30万元,奖励资金由乡镇统筹安排对示范点农户进行配套设施建设按30户基数,每增加10户,增加奖励配套资金5万元。
3公益设施建设补助。年新建或危房改造示范点户数达到30户,由省列专项投资、县财政投资或有关部门整合项目,安排配套建设村民活动中心农宅建设户数达到60户以上安排配套建设“五个一”工程。
四、资金渠道
一农民住宅补助资金
1安排农村危改项目补助1万元;
2其余补助或者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1沼气池建设工程由农牧局安排项目实施;
2通水工程由水务局安排项目实施;
3通路及街道硬化工程由交通局安排项目实施;
4通电工程由电力局安排项目实施;
5有线电视入户工程由广电局安排项目实施;
6电话、宽带入户工程由电信局安排项目实施;
7道路、街道绿化工程由林业局安排项目实施;
8街道净化工程由环保局安排项目实施;
9改厕工程由卫生局安排项目实施;
10乡级示范点奖励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五、兑现办法
一农民住宅补助、奖励资金
1各乡镇于年12月底之前确定出年建设的示范点,并上报新农办各新建示范点必须在年3月1日前把住宅建设任务落实到户
2各示范点农户住宅建设必须于年4月1日前开工,7月1日前竣工。工程开工建设后,先预拨20%补助资金;完成主体工程并经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县财政再预拨50%补助资金,其余30%补助资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
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奖励资金
年12月底前将年住宅建设落实到户的农户签名册报送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经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有关部门安排落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农户设施配套补助、奖励资金
农宅示范点“一池、三改、四化、六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所涉及的项目,按照项目资金管理部门不变、管理程序不变、管理办法不变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按要求各负其责安排落实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工程的督促、检查和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办法范文6
一、抓工作重点,做村镇管理工作。
(一)规划编制情况
1、完成3处规划编制工作。他们分别是东劝社区服务中心规划;多层住宅楼规划;四扣村规划。
2、正在编制3个村村庄规划。他们分别是新建村规划、村合并规划、新区修建性规划。
(二)加强对农房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严格执行村庄规划,做好农民建房管理工作。针对农村乱搭、乱建等不符合规划建设的现象,切实加强规范化运作,对各户住房建设的位置、面积等信息录入微机,实现农村农民居住房屋的动态、规范化管理。
1、抓好村镇规划实施,实行集中进行选址、验线工作。严格依照《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村庄规划》、街道农民建房程序等程序,进行合法有序建设,杜绝违法建设现象发生。
实行以村为单位集体上报建房户名单。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站审查合格后,将集中给予放线;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站与街道国土资源所集中统一验线,验收合格后统一发放村镇选址意见书和宅基证。实行材料不齐全,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站将不给予放线的规范化管理。
2、大力推行规划公示制度。各行政村规划均以下放到各村并进行了公示、并接受了群众的监督。
3、强化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农民房屋建设质量。
4、加强日常巡查,减少违规建设现象的发生。一是实行每周二次定期巡查与农民建房选址、验线同期进行的方式进行巡查,有效的减少了违规建房情况的发生;二是合理疏导群众诉求。对原村民分得的宅基地因规划不符的建房户,与村两委协调合适位置进行依法建设。2013年共解决6户;三坚持电话询问与走村入户的方式,了解村民建房需求,对有想违规建设的户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尽最大努力让其放弃违规建设想法。2013年共有3户放弃了违规建房;四是对劝导无效并强行建设的户除下达停工通知书要求其停止建设外,并上报国土局执法大队及城管局,请求联合执法。
5、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由于村庄规划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造成了规划实施的难度大。全年来,因两规划不衔接,造成14户定性为违规建设。其中,符合村庄规划,但不符合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1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不符合村庄规划的2户;两规划均符合的有1户。二是由于村民“一户多宅”情况的普遍性,造成原规划设计户数不能满足村民的建设需求,管理难度加大;三是因土地及村民生活习惯等原因,社区建设实施难度相当大;四是李坨村民擅自更改图纸设计内容,进行违规建设。
(三)加强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力度,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完成。
街道危房改造工作任务为55户,现已竣工26户,29户正在施工中。
(四)积极推进李坨旧村改造工作。
1、经过街道与村两委的共同努力,163户宅基地分配到户。到目前为止,已开工建设31栋135户,现已完成工程进度的90%。
李坨回迁楼项目占地面积77亩,主体5层19栋(其中18栋住宅,1栋公建物业楼),总户数为490户。项目立项、环评、安评等各项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项目于2013年3月底全面动工,目前楼房主体工程现已完工,正在进行室外配套工程建设
2、加强质量安全监督。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站与分管领导与区住建局多次沟通协调,楼房定位及安全监督实行合作化运作,确保质量和施工安全,但是存在村民擅自更改图纸设计内容,进行违规建设。
(五)加快推进村改造工作。村的改造工作主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村两委的认知程度和工作是否敢于担当存在差距;二是区域地块的土地价值是制约改造资金来源的一大难题;三是村房屋性质存在多样性(沿街道商品房、原规划市场建设房、外售周转房、违章建设房以及有些有证件的商品房等)。目前,先期进行80无房户桩基建设,暂时缓解群众需求矛盾。下一步将对村进行房屋评估,准备采取村企合作的方式解决整村改造资金的难题。
(六)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工作。一是针对街道城中村改造现状,向区住建局申请核减城市规划区内工作任务目标,经过街道与住建局共同努力,城市规划区任务现已核减;二是积极做好规划区外工作。到目前已超额完成测绘工作,正在进行入户签字认可。
二、环境整治工作
为了做好街道环境整治工作,集中对主要干道沿线村进行集中整治。一是高强度宣传。开展了以“治理城乡环境,倡导文明风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已悬挂横幅26条、印发明白纸3000余份,更新公开栏内容63张次,为环境整治营造浓厚氛围;二是高力度整治。成立了专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四个城中村及滨孤路沿线为整治重点,突出清理垃圾堆、柴草堆和乱土堆三堆,明确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目前,街道以各居民小区、各村主干道两侧为重点城区及22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推进,日上人工400余人,推土机、铲土机等机械3车次,已清理街道50余条,清除三堆168个,粉刷墙漆5800平方米。清理乱贴乱画100余处,制止私搭乱建、乱停乱放15人次;三是高要求保洁。探索建立保洁长效机制,成立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和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保洁任务,购置专用垃圾车2辆,垃圾桶200个,小型垃圾收集车40辆。在四扣社区三合路段建设储存量不少于8吨的压缩式垃圾中转站一个;四是高标准绿化。树立“精品”意识,实施打造节点景观和滨孤路提升工程,按照园林模式设计,东起西外环,西至四扣界,全长2公里,总绿化面积90亩,植树30余万株,总投资700万。
三、公路建设及养护
1、公路养护。对辖区内的公路进行专业队伍养护,并实行派工单制度,实行秋冬季月养护,夏季雨后养护与定期养护相结合,切实提高了公路的养护质量。
2、公路建设。2013年新修农村道路1850余米,道路罩面1000余米。
四、工会工作
1、企业建会工作。2013年街道进合工会3家,
2、积极开展工资协商工作。经过与社区的共同努力共完成2家企业签订协议书。
3、“和谐企业”创建活动。选择了1家企业以规范厂务公开、争议调解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4、大力开展帮扶救助活动。制定帮扶救助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进行有计划帮扶。
五、重点工程工作。
1、基本完成了新区迁占工作。涉及等村占地、地上附属物赔偿、坟地迁出、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2、是实验学校西侧107户摸底调查工作已完成,现已拆迁大院2处
六、明年的工作打算
(一)积极实施城中村改造工程。
一是实施旧村改造的住宅建设;二是加快实施改造建设,基本实现农村变城市、分散变集中的目标,把城中村改造成布局合理、实施配套、功能完备、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新型社区。
(二)住房和危房改造工作。
1、严格完成区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严格依照各行政村村庄规划及《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宅基地管理,农民建房实现有规有据。
3、严格实施道路沿边控制性建设。
4、以危房改造为契机,对村北部零散危房采取上级出一块、村出一块、村民出一块的三块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标准、集中建设,从而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改观提升。
5、确保完成集体土地房屋产权登记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公益事业建设工作。
(四)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
1、合理调配资金,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
2、是各村成立保洁队伍,保洁人员由街道统一进行考核,实行考核工资制。街道依据环境卫生保洁考核标准对村卫生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严格奖惩。
(五)公路建设
重点做好公路的质量、养护工作。进行富民路、后坨路的道路改造提升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