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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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计划

危房改造计划范文1

【Abstract】Aimed at the shortages of additive equipment for methyl cellulose currently applied to asphalt mixing plant, the defects and problems such as irrational structure of fiber blowing device were reformed in combination with experience. The practice shows that the reformed equipment works in shorter time, higher precision and efficiency.

【关键词】木质素纤维投放机;优化设计;控制模块;计量

【Key words】additive equipment for methyl cellulose; optimization design; control module; measurement

中图分类号:U415.5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0-033X(2012)01-0075-03

0 引言

生产沥青玛蹄脂碎石混合料(SMA)必须采用纤维稳定剂,而近年来中国铺筑的一些SMA道路工程,大多数都是以人工直接投入方式来添加纤维的。人工添加方式的缺点是无法保证纤维及时足量的投入,如果人工投放纤维不及时,预先加工成一定量包装的塑料小包纤维就可能分散不均;如发生漏投,则可能造成铺筑的SMA表面出现小面积油斑[1-2],油斑往往是玛蹄脂部分缺乏纤维或纤维成团没有充分分散的结果。为了避免人工投入的弊病,使用机械投入纤维就显得十分必要[3-6]。为此,笔者的单位在购置一台进口4000型沥青搅拌站的同时也配备了国产的纤维投放机。使用效果表明,使用投放机后纤维投放质量得到较大改善。纤维的净投放时间经实测需18 s,为了将纤维充分拌匀,拌和机的干拌时间则需设置为25 s。每个拌和周期为70 s,周期过长将使拌和机的生产效率大大降低,并带来能耗的增加,石料与拌缸的干摩擦将造成搅拌叶片和拌缸衬板的加速磨损。

针对上述纤维投放机械存在的设计上的不足,本文对目前国内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配套使用的纤维添加设备进行了调研和分析,并对原纤维投放设备进行了改进和优化[7]。

1 纤维添加设备与沥青搅拌站匹配现状

通过调研,目前国内搅拌站配套使用的纤维添加设备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

(1) 施工企业专门定制纤维添加设备。由于各施工企业所拥有沥青搅拌站的品牌和结构不同,纤维添加设备的整体结构也各有不同,因此企业需要专门定制纤维添加设备,但定制的设备购置成本较高,且不具备普遍适用性。

(2) 购买具有纤维添加专用设备配置的进口沥青搅拌站。企业在最初采购搅拌站时,就选取购买具有纤维添加专用设备配置的进口沥青搅拌站,但价格昂贵。大多数进口沥青搅拌站生产厂家并不生产专用的纤维添加设备,需另外购配,但购配的纤维添加设备与原搅拌主机控制系统并不配套。

(3) 国内生产销售的纤维添加设备大多数不是沥青搅拌站生产厂家生产的。这些产品模式单一,不能与每一台沥青搅拌站合理匹配,虽能实现纤维投放的功能并保证质量,但投放效率较低,不能满足用户节省燃料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要求。

2 原木质素纤维投放机概况

笔者单位进口的4000型沥青拌和楼配套的是国产的GFAD2000型粒状木质纤维添加设备。储料仓内的木质素纤维经计量螺旋输送到计量称斗内,由称重传感和计量仪表控制计量重量,旋转阀在生产过程中与拌和楼同步将计量斗内计量完毕的纤维素排出,再由风机经长管道吹送入拌缸完成一个工作循环。

原设备的控制系统采用的是三菱的FX1N-24MR PLC模块,计量控制器采用UNI800B计量仪表,在控制面板中设置有手动和自动控制转换开关。由于采用称重传感器计量方式,计量精度较高,可实现同时与拌机联机并与拌和生产同步投放。经使用发现,木质纤维投放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缺陷和不足。

(1) 计量螺旋容易堵塞,导致生产中断,清理需花费大量时间,影响生产。同时由于中断了生产的连续性,对混合料的产品质量会造成一定影响。

(2) 投放时计量斗排放速度慢。为了保证SMA沥青混合料的质量,木质纤维投放时间较长时,只能相应地增加干拌时间。实测投放过程约需18 s,极大地延长了生产拌和周期(约为70 s),使拌机的产能大打折扣。

(3) 报警功能不全。当拌机向木质纤维素投放设备发出投放信号时,如果此时还没完成纤维素的计量,由于没有报警信号,在操作人员没注意的情况下就会很容易造成漏加木质纤维素,从而使拌和出的产品不合格,造成较大浪费。

鉴于原购置的纤维投放设备在设计上存在的缺陷以及与沥青搅拌站匹配不合理等状况,我们对原纤维投放设备进行了彻底改造和优化设计(图1)。改造后纤维净投放时间缩短到8 s以内,达到国外同类设备的先进水平。

3 结构的优化设计

3.1 输送流程优化设计

在新的改造方案中,生产时先将储料仓中的木质素纤维由旋转阀排放出来,被吹送风机吹送到拌机主楼的集料装置中,经计量输送螺旋送入计量斗完成计量以备用。当拌机发出投放信号时,计量斗的排放蝶阀打开,纤维直接从计量斗排入拌缸。我们将原投放设备设置在地面上的纤维计量斗改装到拌和楼二楼拌缸的侧上部,增加风力助吹投放功能。当投放纤维时,由于减少了原来经旋转阀排放和风机吹送以及管道输送等多个环节,从而大大缩短了纤维的投放时间。

3.2 增设旋风分离器

由于吹送到拌机主楼的是气固两相的混合物,这就需要在拌机主楼上添加一个气固分离装置,分离出气体和木质纤维。而旋风分离器结构比较简单,体积较小,且其分离的效率高,因此我们加装了一个旋风分离器。当气、固两相流进入分离装置时,木质纤维借离心惯性力被甩向器壁面后分离下沉,气体则经分离器上部的排气管排出。旋风分离器安装在拌机四楼的平台上,离地面高度约为12 m,原配吹送风机可以把木质纤维吹送到这个高度。

3.3 加装中间储存仓和微型料位计

为了保证单次计量过程的连续性,以提高计量精度,需在计量螺旋输送器前设置一个小容量的中间储存仓。日工NBD-320型搅拌机的最大单次拌和量为4 000 kg,如按0.3%的添加量,则单次木质纤维计量为12 kg。在旋风分离器下部加装一个中间储存仓,并在储存仓上加装微型料位计,通过料位计的检测来保证中间储存仓内木质纤维量大于12 kg。当料位计检测到中间储仓内料位低时,就将信号反馈给控制系统,控制系统便启动木质纤维吹送系统。在吹送过程中,当控制系统接收到料位计检测到有料的信号时,继续吹送木质纤维几秒钟,再次确认信号后停止吹送,这样可以防止料位计的误动作导致吹送系统频繁启停,同时保证中间储仓内有足够的料满足单次计量。

3.4 弹性输送螺旋

为解决原螺旋输送器经常发生堵塞的问题,改用了弹性输送螺旋。螺旋内部采用柔性弹簧作为导料机构,相对于原来叶片式的输送器,这种螺旋具有不易堵塞、直径小、计量精度高的优点。同时,在计量过程中也不会因柔性弹簧对粒状木质纤维素产生剪切研磨作用,而导致产生粉末状纤维。

4 控制系统的优化

4.1 控制模块的修改

在控制系统方面,采用原有的三菱的FX1N-24MR PLC模块和UNI800B计量仪表,并对控制系统进行相应的修改,PLC的端口分配如图2所示.。

24MR模块共有14个输入点,原控制系统已全部分配利用,由于增加了一个旋风分离器上的料位计,需加入其信号参与控制。经分析研究,原UNI800B的称重控制仪表共占用了X13、X14、X15三个输入点,其中X13主要是用于有两种计量速度的计量系统,因本系统只有单个计量速度,所以可以把X13分出来给高位的料位计。24MR模块共有10个输出控制点,其中原控制系统中8个已分配使用,所以用Y10输出点作为旋风分离器料位计状态指示输出。Y11则接多一个蜂鸣器作为报警输出,实现报警功能。整个电气改造是在原控制系统的设计基础上,作了部分改动。控制箱操作面板的布局和各个按键、指示的定义也没有改变,只在面板上增加了一个料位的状态指示灯及报警的蜂鸣器,做到了尽量少的改动。

4.2 24MR模块的控制程序的重新编写

经过机械和电气布线改动以后,由于木质纤维投放设备的工作流程已经完全不同了,所以必须重新编写24MR模块的控制程序。新的控制程序按功能主要可以分为两个部分:维持木质纤维临时储仓内有料的控制部分和同步计量、投料部分。在第一部中,当PLC模块接收到料位计发来的料空信号时,延时确认后就启动纤维吹送程序,依次延时启动风门、旋转阀,木质纤维经风机和吹送管道吹入旋风分离器分离出木质纤维和空气。当料位计检测到临时储仓内有料时就发出信号,PLC经延时确认后,依次延时停止旋转阀、风门。经过这个过程自动不断的循环,就能一直保持临时储仓内有足够多的木质纤维满足计量要求。因为吹送的高度达到12 m时,吹送的速度会有所降低,而旋转阀的排料速度较大,所以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会出现来不及吹上去的木质纤维堵塞吹送管道的问题。经研究试验后,通过修改程序将吹送过程中的旋转阀设定为间歇工作方式,即工作4 s后停止工作4 s,这样就可以防止在短时间内吹送管道内积聚太多的料,有效地解决了堵塞问题,同时又可以满足生产需求。

4.3 同步计量

在同步计量方面,主要由UNI800B智能称重仪表的IN1端发出计量信号,PLC控制开启计量输送螺旋,将临时储仓内的木质纤维导入计量罐,当接近计量目标值时,仪表就会自动进行落差修正,停止计量输送螺旋。完成一个计量过程后,当拌机向投放机发出木质素纤维投放信号(K6)时,PLC控制称斗排放(Y3)输出,打开排放蝶阀,木质素纤维便可直接投入到拌缸。UNI800B仪表检测到纤维排空后,再次发出计量信号,PLC关闭蝶阀,进入下一个计量、投放循环。

4.4 报警功能设置

上述同步计量中的程序是自动控制过程,在程序优化设计中,跟原系统一样保留了手动功能,同时增加了报警功能。主要是增加了生产过程中未投木质素纤维及其投放时间过长的两项报警功能。当拌机发送来投料信号时,如果此时纤维机由于储仓无料还没完成木质素纤维的计量,而且没有人为采取措施,就会造成这一次拌出的成品料中没能添加木质素纤维而成为废料。增加了报警功能后,当PLC检测到储仓无料时,便可控制蜂鸣器发出警报以提醒操作人员检查并采取相关措施。同时,当PLC检测投料过程的时间超过10 s时,控制蜂鸣器便发出警报,提醒操作人员延长干拌时间,以保证沥青混合料的质量。

5 结语

(1) 通过对原配置的木质素纤维投放设备在结构和控制系统等方面进行优化设计和改造,经实际使用证明,木质纤维的计量准确,与拌机同步精确,故障率低,自动化程度高。木质纤维的投入所需时间缩短至3~8 s,拌机每拌和一次的周期由改造前的70 s缩短为59 s,生产效率提高了约18%。

(2) 改变了现有市场上销售的纤维投放专用设备不适应不同品牌和类型的搅拌站且投放效率低的结构设计问题。

(3) 优化设计出投放流程更科学合理、计量更准确、投放效率更高的纤维投放专用设备。生产效率和质量达到国外同类设备先进水平。

(4) 经与日工4000型搅拌站配套生产验证,改装后的纤维添加设备完全满足生产SMA沥青混合料中木质纤维素的添加要求。在广州迎亚运道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生产了大约20万t高品质的SMA沥青混合料,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 沈金安.关于沥青混合料的均匀性和离析问题[J].公路交通科技,2001,6,20-24.

[2] 沈金安.改性沥青与SMA路面[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

[3] 沈金安,李福普.SMA路面设计与铺筑[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4] 梁锡三.沥青混合料设计及路面质量控制原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

[5] JTJ F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S].

[6] JTG E42―2005,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S].

危房改造计划范文2

各市、县(市、区)应按照粤府办〔2007〕1号文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组织得力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确保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各市、县(市、区)应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和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下称危改办)。请各市于2月28日前将本市政府和所辖县(市、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及危改办的文件汇总报省教育厅危房改造办公室。

县(市、区)危改办的职责:编制危房档案,拟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办理每个改造项目的立项和报建等报批手续,依法组织招标、签订合同、申请拨付资金和组织竣工验收,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进行档案收集和管理,统计工程进展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等。

地级以上市危改办的职责:组织审核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并上报,指导、督促各地开展各项工作,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布和上报等。

二、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的原则和要求

制订危房改造规划,要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要坚持与规范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修复受灾学校、解决大班额和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市、区)制订的危房改造规划要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全面掌握和摸清本县(市、区)现有的C、D级危房校舍,并建立危房档案;二是确保危房档案中的每一栋危房均得到改造,2007年底改造完成后本地区不再存在C、D危房。

1 2 3 4 5各县(市、区)制订的危房改造规划应满足四点要求:一是对C、D级危房校舍要分类处理。C级危房应尽可能维修加固后保留使用,D级危房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 2007年底前全部拆除。二是应分别编制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的具体建设计划。所有项目应列明项目名称、所在镇和学校,维修(新建)建筑面积,总投资和资金来源,计划工期、开工及完工时间等内容。三是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所需的建设总投资必须全部落实,不能产生新的教育负债。四是各县(市、区)新建校舍的总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不少于拆除原有危房的总建筑面积。

各县(市、区)的危房改造总体规划应在2月底前制订完毕并上报市,由地级以上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审定汇总后,于3月底前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备案。

三、制订危房改造总体规划的内容和步骤

(一)建立现有危房档案

在2006年7月份上报省教育厅的危房校舍基础上,各地应按照国家规范进一步排查和复核,建立现有危房档案(见表1)。危房档案涵盖的范围是: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现有教学行政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的C、D危房。教学行政用房包括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学校行政办公用房;学生生活用房包括学生宿舍(含浴室、厕所等)、学生食堂(含厨房);教师校内工作用房不包括产权属于个人的房改房。

各地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建立危房档案,不得虚报、漏报和瞒报。

(二)制定危房拆除计划

由于D级危房承重结构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因此,此类校舍必须停止使用。各地应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制订具体的危房拆除计划(见表2),确保将现有危房档案中所有D级危房校舍在2007年底前全部拆除完毕(个别具有历史文物保留价值且可以修复的除外)。

1 2 3 4 5(三)制定危房维修计划

从节约办学的角度出发,各地应因地制宜制订危房校舍维修计划(见表3),对危房档案中的C级危房进行维修加固后保留使用。危房的维修加固,必须做到“技术上可行,造价要合理,效果能保证”。

(四)制定新建校舍计划

在确保将D级危房全部拆除和对C级危房进行全面维修加固后,结合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各地应制定详细的新建校舍计划(见表4)。

新建校舍计划,应严格依据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和中小学校舍设计规范,合理确定校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允许超规模和超标准建设;应优先考虑最急需的教学行政用房,其次再统筹考虑学生生活用房和教师校内工作用房;应优先在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中建设,原则上不安排在准备撤销的学校;应优先安排在建设用地已经落实,且供水、供电、道路等开工条件已经具备的学校中建设。

三、各类改造项目实施过程的要求

各类改造项目(包括危房校舍拆除项目、危房校舍维修项目和新建校舍项目)的实施,必须由县(市、区)危改办实行“统一建设”,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和建设进度。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各类项目的实施,必须坚持先报批后建设,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各地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快办理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各地危改办应结合本地实际,依法依规提出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

1 2 3 4 5(二)加强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粤府办〔2007〕1号文的要求,各地应参照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操作和管理办法,既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又做到管理规范、专款专用。

(三)强化对各类项目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规定必须实施监理的项目,应对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实行监理;其他项目,应优先采用监理制,实在不具备监理条件的,县级危改办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工程监督小组进驻施工现场,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四)抓紧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各类改造项目竣工后,各县(市、区)危改办应立即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交由县(市、区)财政部门审核。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核情况,将作为省财政厅拨付余下的15%省补助专项资金的依据之一。

(五)完善有关档案的管理。按照《建筑法》和《档案法》的规定,校舍维修项目和新建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和完善校舍建筑档案;危房校舍拆除计划和维修计划完成后,应及时对危房档案进行更新,逐一消除原有危房。

四、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度安排和信息反馈

(一)进度安排。围绕到2007年底彻底消除我省义务教育学校现有C、D级危房的总目标,省制定了《2007年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工作总体进度安排表》(见表5),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将于7月份组织全省危房改造中期检查,11月份起组织全省危房改造总验收。

危房改造计划范文3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省政府决定在全省继续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当前办好农村教育、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小康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责任。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让孩子远离危险,走进安全、舒适的校舍,是广大农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人民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政府要从实践“*”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建立由分管副省长牵头,教育、计划、财政和建设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各地要进一步明确改造任务,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改造规划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实施危旧校舍改造。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消除现有危房。今后,当年出现的危房必须在当年消除。各地要组织力量对行政区域内的校舍进行一次彻底核查,摸清校舍的完损状况,把排查出的危房和目前虽未出现险情、但建筑质量较差和已经超期服役的旧校舍一并列入改造和监控范围,根据校舍的危险程度和当地经济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危后旧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同时,要适应农村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解决学校的生活和卫生设施。要根据村镇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生源情况,进一步完善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坚持先布点后改造,避免投资浪费。

三、政府要担负起筹措危房改造经费的主体责任,把中小学危房改造作为公共财政体系保障的重点,继续增加专项转移支付,千方百计加大危房改造投入。县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农村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学校危房改造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当前改造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可通过贷款筹措危改资金,省、市对部分财政困难县(市、区)的危房改造贷款给予贴息补助。按照中央提出的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省将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转移支付力度。各市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并对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逐县研究,保障财政困难县(市、区)及时消除危房。同时,要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经费。要足额征收城市教育附加和四项教育费,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危房改造。鼓励、支持通过置换闲置教育资源、盘活集体性资产筹集危改资金,并可免除有关税费。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鼓励提倡社会捐资改造中小学危房。鼓励通过东西结合、城乡结合等对口支援方式,帮助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进行危房改造。

四、各地要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的重点,实现农村中小学校舍的长治久安。校舍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遵循“经济、实用、整洁、安全”的原则。要高度重视改造工程质量,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思想,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不能因财力不足而降低危房改造的质量和标准。为加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管理,中央和省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制度和规范,各地要毫不动摇地贯彻执行。要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从论证、立项、选址、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质量监控。尤其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平房校舍改造的监控力度,坚决杜绝农村地区的建筑陋习。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严格履行规定手续,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管理和监督责任。所有参与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管理与监督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相关行政负责人,都要按各自的职责对改造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五、认真落实查勘鉴定制度,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加强校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形成良性的修建管理机制。各地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完善险情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查勘鉴定,形成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险情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避险措施的防范机制,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避险、早改造。对那些暂时无力改造的危旧校舍,要重点监控,确保万无一失。今后,省每年都要组织危房抽查鉴定,并校舍安全警报。在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的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有关制度,加强校舍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真正做到正确使用、经常检查、定期养护、及时修缮,最大限度延长校舍设施的安全使用期限,努力缓解校舍安全形势,减轻危房改造压力。

危房改造计划范文4

2020年,在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将XX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2020年XX省住建厅下达XX区危房改造任务534户,现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并打卡发放资金。XX区已提前完成2020年危房改造任务,已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由于改造对象以及房屋质量存在一定的变动性,区住建局及时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对接,及时核查新增人员的住房情况,发现居住在危房中的4类重点对象,及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危房改造,确保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清零”。

2.建立常态化检测机制,为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区贫困户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XX区住建局制定了《XX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方案》,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

(一)完善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成果,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系统录入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工作成果,对区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合、系统梳理、及时更新,强化档案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提供档案信息支撑。

(二)开展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管

1、属于鉴定安全的。每半年对居住在B级房屋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排查,对疑似房屋安全性变化的,及时上报区住建局开展鉴定工作,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立刻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改造。

2、属于改造安全的。定期进行质量“回头看”排查,发现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的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对改造后又返危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3、属于保障安全的。对于居住在儿女或亲戚家,易地扶贫搬迁,集中供养,租住房屋,暂住其他房屋等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镇村要定期跟踪走访贫困户居住情况。发现因居住条件改变不能继续居住在原安全住房的,要及时提供其他安全住房保障或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通过改造方式为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

4、针对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做到增加一户,改造一户。

(三)组织危房拆除工作

1、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原危房没及时拆除的,要严格执行《XX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验收标准》,将建新拆旧作为危房改造验收的必要条件。

2、对已通过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原危房没拆除的,要深入动员拆除危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危房改造计划范文5

一、危房改造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

(二)、坚持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和尊重民族习俗的原则;

(三)、坚持近期恢复改造与长远抗灾减灾相结合、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非现金结算的原则;

(六)、坚持区域性、重点性、整合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二、危房改造范围及对象确定

(一)、危房改造对象

1、因暴洪、冰雹、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

2、连灾区、重灾区内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特困户、五保户、特困计生户和优抚对象;

3、因灾、因贫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丧失劳动力无力建房的残疾户;

4、其他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住房困难户。

(二)、建房对象的确定

1、以乡镇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保证重点”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逐村逐户摸排,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的对象列入建房范围。

2、严格按照“灾民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上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残疾人危房改造按上述程序上报后由县残联审批。属特困计生户的应在备注中注明。

3、建房对象的确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建房标准、规模及选址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根据当地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和建房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和规模,原则上应保证每户建房3间以上,每间15—20平方米的规模。房屋结构以砖木、砖混为主,四角有砖柱,面墙为砖墙,其它三面可为土墙,一门两窗的瓦房。设计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达到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的中上等水平。

危房改造和建房选址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让开水道、风道。残疾人危房改造还要充分考虑到便于残疾人生产生活方面进行选址。

三、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及补助标准

(一)、建房指标分配

今年全县危房改造指标为401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121户)。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建房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平均每户按6000元计算,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的原则,实行分类补助,不搞平均分配。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筹资,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建房户自筹解决。

四、危房改造时限及要求

(一)、建房时间安排

全县居民危房改造工程从20*年5月开始,20*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为评议初审阶段。经村民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和投工及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后,由乡镇村组评议初审危改户,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为复核审批阶段。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提交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9月1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数量和进度;

第四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工程结束后,各乡镇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请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加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二)、几项要求

1、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依照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建房习惯和民俗,量力而行,当年建成,当年入住,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房。

2、危房改造所需主要物资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非现金结算,由乡(镇)根据补助标准,按工期、分阶段向建房户供应材料,原则上不向建房户直接发放补助资金。

3、危房改造实行县、乡镇、村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房工程结束后,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建立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档案,对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补助标准、补助的建材品种和数量;建房前后的住房照片;残疾户残疾人照片;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一式二份,由县民政、残联部门和乡镇完整归档保存。具体应对照附件2《甘肃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

(一)、组织领导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城建、国土、林业、监察、审计、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县民政局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凭证齐全,手续合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工程预算决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城建局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县土地局按照建房规划优先安排和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县林业局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就近、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用材指标;县审计局要对施工决算进行审计,切实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县残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搞好总结验收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及档案工作。

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县上与责任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20*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保证建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危房改造计划范文6

(一)实施范围

2012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为:湾沚镇、六郎镇、陶辛镇、红杨镇和花桥镇。

(二)目标任务

2012年需改造1000户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类型。重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三)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四)资金分担。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60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按照25%:75%比例承担。

县、镇财政可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安排必要的危房鉴定、规划编制等工作经费。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农村危房改造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危房集中村庄的危房改造,结合村庄整治、圩堤达标、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道路、供水、亮化、沼气、环保、改厕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人居环境。

1、重建。拟改造农村危房系整栋房屋属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系局部危险属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镇政府要主动帮助。

(二)完成时限。2012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规划引导,科学实施。各镇要及时将改造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村、落实到贫困农户。加强规划引导,推广《省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使用,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水平,合理确定农房建设标准和抗震等级,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研究利用,降低成本。农村危房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和抗震等级,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

(二)整合资源,合理推进。统筹整合土地整治、农村清洁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改水改厕、农家书屋工程、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网改造等项目,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严格程序,加强管理。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贫困农户房屋。坚持“户申报、村评议、镇审核、县核准”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贫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申报材料上报镇政府审核。对经评议或公示有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入户审核。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简称“县危改整治办”)审批。

4、复核批准。县危改整治办接到上报材料后,应立即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县房屋安全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农户住房危险程度鉴定意见,核定补助标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并说明理由。

5、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各镇要组织自查验收,以村为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表和整体验收报告,县危改整治办根据各镇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表和整体验收报告对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审核验收,并向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县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各镇要做好资金发放到户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五)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各镇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建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安全。县危改整治办要组织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六)建立信息报告和档案管理。各镇要严格执行周报制度,每周将工程进度报县危改整治办。县危改整治办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下达、监督管理等情况。各镇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情况。

按照《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168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各镇要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镇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

(二)完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和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