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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范文1
一、目标任务
根据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市残联分配我区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进项目任务,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努力提高其生产生活水平。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范围及对象。本镇常住户口、在镇派出所有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中的无房户和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残疾人户。
(二)房屋及资金标准。改造标准:砖木结构、瓦屋面、玻璃窗、粉白墙、通风、采光良好。独身一人户不少于25平方米、三人户以上不低于40平方米,做到厨、卧分间,人畜分居。同时,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村组和个人,采取包户、捐款、出义务工等形式,多渠道筹措危房改造资金和物资,残疾人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负担部分改造资金。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摸底调查。做好贫困残疾人住房状况的全面调查,摸清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极度危房户底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危房对象进行筛选,并进行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统一填写《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登记表》。
(二)申报批准。根据贫困残疾人申请、村民评议、村委会上报,同时报送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申报表,并附镇贫困户证明、反映危房程度的照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危房改造工程于2013年2月中旬开始实施,各村(居)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完成危房评估、规划、选址、设计和预算等工作;9月底前基础工程建设结束;10月底前主体工程结束;11月上旬组织验收结束。
四、资金管理
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对每户危房改造实行专帐管理,所有改造资金的使用,将集体研究,严格审批制度,由区残联直接发放到户;改造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责任书所规定的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按实拨付;发放的改造资金,要逐户填报一式两份花名册,由补助对象签名盖章。
五、工作要求
(一)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要坚持依靠群众、把握政策标准、自力更生、互助互济的原则。
(二)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区残联和各镇政府将成立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组并签订责任书,制定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改造过程中,领导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每一工期环节实施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对不符合工期、质量要求的,不予认定,不准转入第二工期第二环节,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对贪污挪用改造资金、物资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从重予以处理。危房改造结束后,领导组将进行检查验收。
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范文2
为解决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需求,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重点向革命老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支持。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国家扶贫开发县、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户均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县(市、区),省财政户均补助2000元。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实施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切实兜底做好特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19年11月底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其中列入今年摘帽的9个贫困县应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四、管理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全省各级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精准确定对象。各地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
2.做好危房等级评定。各地要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2018﹞3019号)要求,切实抓好4类重点对象危房等级评定工作,并录入危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
3.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督促乡镇政府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4.严格控制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
5.加强质量管理。要把住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县级住建部门要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抓紧技术培训,确保改造一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于个人无意愿改造和有特殊困难的,要因地制宜运用多种方式解决居住安全问题。
6.做好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指导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实行留痕管理,拆除过程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7.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复核。
8.加大问题查处。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经核实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将相关信息主动移送纪检部门和我厅。对于各项巡视、审计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主动将结果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和我厅。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3张农房照片。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理,市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加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培训,提升信息录入水平,防止信息重复及缺失。
(四)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有条件的地方可制定相关细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
3.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地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创新工作机制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不同地域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支持。
2.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引导农户优先选择加固方式改造危房。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督促各地切实采取措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加大对特困户支持。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动协调组织主要建材的采购与运输,降低特困户改造成本。向农户推荐合格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伍并指导双方签订协议。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的,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六)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做表面文章。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同时精简农村危房改造管理方面文件数量,转变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研和检查,直奔现场,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及时整改,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提高改造效果
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开展院落整治,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各地要主动利用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工作成效。
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范文3
资金筹措及改造重点
1、危旧房改造资金筹措通过中央扩大试点补助、省级补助、残疾人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县级配套、节能示范户补助、农民自筹等其他项目资金整合的办法,全面高标准完成任务。
2、今年县上下达我镇农村危旧房改造60户,改造工作重点:残疾人建房户13户,其余47户采取集中原则。房屋建设均按照县城建局提供的《县农村危旧房改造设计方案》中的样式和标准同步建设。不足部分资金由群众自筹解决,具体分配方案附后。
3、补助标准实行差异化补助标准的要求:即按照五保户、低保户、计生两户、其他贫困户和一般户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补助。
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核定,制定方案(4月1日—4月30日)
镇上根据县上下达的改造计划,制定改造方案及领导小组,于4月30日前报县建设局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实施改造(5月1日—8月1日)
根据改造实施方案,镇上与施工单位、危旧房改造户签订建房协议后开始建房,每十天上报一次进展情况,于8月1日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镇验收督查组定期巡回检查,确保改造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8月2日—8月30日)镇上要随时掌握本区域危旧房改造情况。工作完成后,镇政府进行初验,并写出专题报告,申请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建设保准及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为主,先易后难,先近后远,逐步推进;坚持先规划,后改造,因地制宜,突出民族特色的原则。要依据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调整农村村庄布局,使群众居住相对集中,有利于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依据《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同步搞好村庄整治,使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互促互进,达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目的。
2、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的标准,改造资金大部分有镇府补贴的特困户,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要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户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房屋结构为砖木或砖混结构(设置上圈梁和构造柱),凡达不到抗震安全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享受补助资金。改造建设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美观大方。
3、红山根集中建设示范点(30户以上),要设置农村危旧房改造效果简介牌(新旧房屋照片对比)。
4、红山根集中建设示范点按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村庄规划进行建设。改造围墙、大门,房屋必须同步改造,只改造围墙大门的不予验收。
工作要求
农村住房改造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县政府为民办的实事,群众期盼,社会关注,影响深远。各村、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贫困残疾人建房参照当地农户中等住房水平,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为宜,原则上对原有危房进行新建或维修加固,对筹资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可酌情减小修建面积。房屋建设式样可根据建房户意愿进行设计(尽可能按照无障碍要求设计)
1、为了切实抓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镇上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
2、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要建立专账,指定专人管理,资金要采取“一折通、一册明”发放,严禁发放现金等不规范行为。
3、抓好工程质量。要加强危旧房改造安全管理,所建房屋抗震设防必须达到当地设防标准。凡是将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建房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工程不予补助,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农村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建设房屋进行轮回检查,确保危旧房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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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某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十三五”期间我县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住建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统筹规划,群众自愿,公开公正,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县农村最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改善了他们的居住条件,现将我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如下:
一、“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危房改造工作,上级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769户,我县共实施并完成改造76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42户),其中:维修加固290户,新建479户(其中“交钥匙”工程68户)。
二、主要做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关心的要事,是惠及百姓、恩泽子孙、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实事,也是一件刻不容、当前切需解决的急事,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县委县政府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办实事、惠民生、得民心的主要工作来统筹安排。我县根据每年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年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住建、民政、残 联、财政、国土、各乡(镇)等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设局,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 并明确了一名副职具体分管具体工作,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各乡(镇)也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的 领导小组,明确了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负责危房改造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担起来。
(二)、认真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
1、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准确掌握我县农村建档立卡户住房情况,切实完成各年的危房改造工作任务,我县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上报的农户居住的疑似危房进行调查摸底,且在2020年5月底完成了全县23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保障核验工作。
2、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通过电视、宣传车、标语、下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家喻户晓。
3、认真筛选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对筛查后的危房户一一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坚持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镇入民政府审核、县审批”6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方案确定了补助标准,使危房改造工作深入人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像。
(三)、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1、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衣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县在危房改造“交钥匙”工程工作中,根据家庭人口数,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确定建房面积,并由住建部门做好建房设计和预算,由村委会进行实施。
2、加强督促,确保改造工程质量和进度。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对象确定后,县住建局委派专业技术人员或配合上级住建部门“技术下乡”对危改工作进行技术服务和督查,了解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建房户传授建房知识,深入建房点查看建房工程质量,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改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3、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确保规范运作,及时、直接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打入对象惠农补贴“一卡通”中。严禁截留、挤占、克扣、挪用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确保危房改造资金安全运行。
4、加强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管理要求,采集农户的信息装订成册,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规范有序且方便查询。同时,我们还进行网上录入,建立了电子档案,将全部危房改造户的资料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
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范文5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省20**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实施意见》(*建村[20**]3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工作实际情况,就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编制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县农村困难户的危房改造任务。20**年我县改造农村危房1000户,根据各乡镇现有人口数量,具体分配如下:
*乡(镇)/改造数量(户)
二、实施步骤
(一)危房改造准备阶段(20**年9月5日--20**年9月30日)。
1、召开20****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员布署。
2、各乡镇制定出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3、完成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和一线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各乡镇根据分配的任务严格按*建村[20**]459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五条确定20**年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分类,初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并与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于20**年9月30日前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按照《实施意见》第九条完成危房改造项目审批工作。
(二)危房改造实施阶段(20**年10月1日--20**年11月30日)。
1、按照单口家庭40平方米以下、2口人以上家庭60平方米的造标准和《实施意见》第八规定的改造方式进行建设。
2、各乡镇按要求完成施工建设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整改,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对各乡镇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抽查,并及时对危房改造施工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2月1日--20**年12月31日)。
1、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评估验收准备工作。
2、对已建立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进行完善。
3、做好产权登记工作。
三、补助标准与补助方式
1、补助标准: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分类补助,即修缮加固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3000元;新建翻建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7000元。
2、补助方式:按照《实施意见》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分期拨付补助资金。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工作,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副局长刘治洞同志兼任,建设、民政、财政、审计、广电各抽调一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房改办。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主要包括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指示和精神,加强各有关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根据乡镇普查情况、审查意见、确定核准危改户,对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农户登记造册、建立台帐、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危房鉴定分类、宅基地报批、工程质量管理、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负责困难农户新建房屋的规划选址、落实宅基地和建房质量监管等工作。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危房改造三年规划。要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落实危房改造资金,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2、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各乡镇危改办做好农村危房的技术鉴定、危房改造计划安排、项目规划选址、质量监管和牵头组织工程验收。发改部门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编制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规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民政部门负责做好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参与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工程验收。财政部门会同发改、建设、民政、扶贫等部门负责安排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保障工作经费,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国土部门负责解决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指导拆旧宅基地整理、复耕。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广电部门负责做好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新晨
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范文6
一、认清危房改造的意义。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是洛阳市委、市政府2008年为群众承诺办理的二十件实事之一,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和谐汝阳县具有重要作用,县委、县政府决定要办实办好这项抚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任丽君为组长的“汝阳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召开由各乡(镇)长、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负责人会议,布置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三年危房改造配套资金95万余元一次性足额拨付到位。县民政局也抽调十余人,组成两个小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入村到户,对全县14个乡(镇)147户对象,进行逐户核查,确保对象准、开工早、质量高、早入住。对确定的改造对象,从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乡村两级建立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做到此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县政府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进度,并向县政府督查室报告,对工作落后的实行重点督查;要求各乡(镇)每周三上午12点前或每月20号向民政局、县政府督查室报告危房改造工作进度。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为全县的危房改造工作保质、保量、按计划、进度和要求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县民政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县14个乡(镇)、147户、324间危房改造后的新房,一户不漏、逐房逐间地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发现,全县所有新建的房屋,无论是房屋质量、还是房屋面积规定标准均达到要求,无论是危房改造手续和危房改造档案,还是房屋改选前后对比照片、新建房屋台账、显著位置的“责任牌”和“温暖工程”标识齐全完整,危房改造任务已经全部保质保量提前完成。
四、几点体会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是关键
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民政所具体负责改造进度、统计汇总、检查、督促,村干部为包片、包户责任人。强化了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三级责任制。由于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杜绝了推诿扯皮和敷衍现象发生。
2.积极落实,资金是保障
全县危房改造任务是147户、324间,需配套资金95万余元,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一次性足额配套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