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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形势范文1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层次、多途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逐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责。以“创建文明县城”为切入点,开展文明餐桌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日渐完善,日常监管不断加强,保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县政府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都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确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安办组织协调的工作体制。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五河县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河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监管体系有序运作;每年都与乡镇和农业、卫生、教育等主要监管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队伍,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二)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县政府以农产品质量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畜禽屠宰环节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关注、影响面广的食品安全问题和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强化宣传教育,贯彻法律法规,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
县政府注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领域、各环节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与质量的辨别能力,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食品安全宣传不够广泛全面。
目前宣传形式仍以分发资料、张贴标语、电视广播报道信息为主,宣传内容仍以法律条文、食品安全知识为主,缺少一些生动的、典型的案例,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农村地区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渠道和方法还比较欠缺,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盲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仍然较为缺乏。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力量薄弱。
我县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主体规模小,流动性大,条件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客观上造成食品监管战线长,管理难度大。机构改革后,由于受到编制职数、人员流动等因素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人少事多这一矛盾在农村基层监管部门尤为突出。这一突出问题直接导致对使用食品非法添加剂、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等薄弱环节无法实现全程有效监管。
(三)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目前,我县的食品安全仍然面临着检测手段落后,专业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的状况。肉食品市场也还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我县还没有一家通过专业部门认证的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校园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与学校集中用餐人数不相适应。有的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堂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校园周边尤其是农村校园周边商店所售食品还不同程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的情况。学校营养餐仍然存在隐患,全县学生营养餐缺乏统一的供餐要求和风险评估,个别学校对营养餐的安全管控还不到位。
(一)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列入“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教育力度,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及监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管重罚,且不能以罚代刑、以罚代管,必须按照法律规定
予以顶格处理。(二)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完善。
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协调领导机构作用,切实抓好涉及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各责任单位既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法律规定的监督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政府应本着有利于监管的原则,明确执法主体,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空白区域的监管,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管。
县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设施投入,充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保障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经费,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场所、重要时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学校食品安全形势范文2
一、健全组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根据人员调动情况,适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配齐配强镇食品联络监督员,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签订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居委会、学校、医院以及相关单位,明确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工作职责和要求。进一步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食品安全报告制度,修订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打假治劣活动,实行群防群治。安委会要经常召开会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
二、加强监管,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食品生产加工业、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秩序,深化食品放心工程,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尤其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等管理,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等,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管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县技监局、县卫生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整治,进一步改善我镇的食品加工业卫生状况。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管理。要切实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和管理。加强食品经营主体自律制度建设,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做好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示范商店的管理,农村放心店配送率不低于70%。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管理。要加大对学校食堂、饭店、小吃店等卫生监督力度,重点加强对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检查。认真实施“企业食堂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强化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检查,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三、抓好专项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继续以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为重点环节,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凡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学校食品安全形势范文3
【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创新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社会反响极其恶劣,使消费者对我国食品的安全性缺乏安全感,对食品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缺乏信心。据我国国际环保组织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电话调查资料显示,近九成受访者对市场上所销售的食品的安全性表示担忧,仅有12.9%的市民对市场上的食品质量有信心。另据《小康》杂志2010年关于“中国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的调查显示:有近七成人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其中有52.3%的人“比较不安”,15.5%的人表示“特别没有安全感”。可以说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危机,创新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已成当务之急。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1、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运行机制。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管理模式,农业、工商、环保、质检、卫生各管一段。由于分工和责任不明确,这种管理模式容易造成政出多门、相互冲突、效率低下的局面:事前监督相互指望,形成交叉模糊地带和管理空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又互相推诿;某些环节,好几个部门同时在管,而另一些环节却没有一个部门管。并且,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程度、以及对部门自身的利益的追求都会影响到整个食品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转。因此,要本着“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行政部门设置和职能分工,尽量避免交叉和重复,提高管理效率。在立足于现实国情和食品产品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超越地方行政隶属关系的、跨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管理食品安全工作,避免因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专业差异而导致政策混乱及执法偏差,从而为处理部门之间的权属纠纷提供一个公正的规则体系,使各方都能认同和接受。通过协调统一的立法、执法、监督、检测、检验等,对食品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2、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目前,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标准总体数量庞大,相互间却衔接失调,既有交叉、重复又存在脱节和空白,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标准长期不变,有些标准与国际标准差别过大,如我国乳制品标准就曾被批评为是“全世界最差标准”。可以说,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多、乱、旧,严重滞后于消费者的需求。标准的混乱,必然导致管理失范和市场无序。因此,要及时更新和提升食品安全标准,明确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和标准、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等基本安全标准,加大对企业和行业标准的调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消除目前食品安全标准多、乱、旧的现象。
3、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召回、和销毁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就是要从生产源头抓起,对食品进入市场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入市必须加印(贴)市场准入标记,否则不准进入市场。同时加强食品召回和销毁制度,对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或有毒有害食品等缺陷产品,要及时予以召回和销毁,预防危害发生或扩大。
4、提倡企业进行自我管制和实施第三方管制。提倡企业自我管制,有助于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是市场经济趋于成熟发展的标志,也是根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最终良药。得益食品董事长杜诚斌说得好:“做食品就是做良心”。从第三方管制来看,包括志愿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或民间协会等在内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公共经济主体,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因为它们更贴近基层、更专业、更灵活,也更有效率。就食品安全而言,可以考虑确立第三方机构的法律地位,赋予其一定的公共管理职能,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风险评估和维权帮助,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社会监督。
二、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足,维权力量薄弱,公众参与性普遍不强。尤其是低收入和农村地区的消费者,对于假冒伪劣的食品警惕性差,安全意识缺乏,自救、互救能力较差,不懂得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反而助长了不法厂商的气焰。
1、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公众参与是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有力保证和实现途径。政府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向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加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如在社区、学校、农村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网络宣传等途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接纳程度,唤起和强化其食品安全消费的意识,进而自觉形成安全的饮食习惯,确保身体健康。
2、构建有效的消费者维权保障。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应确保建立有效的消费者维权保障,从而形成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的强大的消费者阵营。政府有义务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避免造成现阶段各监管部门各自为政,信息零散、滞后,甚至相互冲突,以致于消费者无从选择的局面。为便于消费者投诉,应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管食品安全,要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食品安全事件的渠道,规范举报、投诉的反馈机制,以快速作出回应。加强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引导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行为,鼓励消费者维权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制度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资源分散,部门、地方、条块之间应急处置衔接协调不够;应急的技术基础薄弱、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需要协作应对食品安全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结和联动。
学校食品安全形势范文4
强势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视察组各位领导:
下面,我就**市食品安全工作做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确领导和监督支持下,**市坚持“分段管理、协同配合”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紧紧围绕“关注食品安全、关心群众健康”主题,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监管职能,牢固树立科学监管、依法监管理念,积极整合执法力量,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整治行动,确保了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07年,我市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荣誉称号。
**市共有农资经销店235家、奶站68家、养殖户74家,农业示范区4个、定点屠宰场3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品种47个,其中,蔬菜42个,水产品5个。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78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51家,面粉生产企业11家,食品小作坊116家。食品流通单位846家,其中,大中型食品流通单位35家,食品流通小摊贩19家,其他流通业主792家。餐饮单位810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21家,中小型餐饮单位789家。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市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抓手,作为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推进。年初,市政府与25个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各镇、各部门也相应地与各村、居委会和各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了食品安全有部署、有重点、有落实和有成效,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食品安全委员会4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市政府积极邀请市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参与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对全市各行业食品安全整治情况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各部门也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定期督查本部门各科室工作进展,形成了“政府监督部门、部门监督责任人、责任人监督企业”格局。
(二)广泛发动,宣传教育先行。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培训。邀请专家学者、组织技术人员对食品执法人员、食品从业人员、食品信息员、协管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重点对9家大型宾馆700名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2010年,共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32期,培训人员2900余人次。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介进行宣传。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以播发新闻片和专题片的形式,多层次、多视角、广覆盖的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力求覆盖到各行各业和各家各户。同时,定期通告全市食品市场动态、监管重点和预防措施,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活动。在“3.15”、“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及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5.5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60多块,在全市所有餐饮单位张贴宣传挂图1000余份,为食品安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全面整治,强化综合监管。一是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健全监管组织,成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配置农药残留检测仪,每天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当天公布检测结果,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加大整治力度,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对禁用、限用和高毒农药实行挂牌销售和台帐制度,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禁用农药的销售行为;对全市40个兽药经营店、44个饲料经销店、56个规模养殖园区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兽药、饲料及原料奶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无公害产品认定,大面积推广无公害种植、养殖示范区,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5.7万亩,设立4个2.5万亩的无公害设施农业示范区,创建1个3.2万亩的有机水稻示范区和1个1.7万亩的水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开展动物防疫,组织55名技术人员和95名村级防疫员对全市畜禽进行拉网式免疫和消毒,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免疫密度均达到100%;严把畜禽检疫关,在3个屠宰场派驻检疫员8人,坚持24小时在岗,严格宰前、宰后检疫检验程序,不断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和出证行为,同时,无害化处理检疫不合格肉品,确保上市肉品检验检疫率达到100%;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对22个挤收奶站的《卫生许可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明》、《健康证》等证件的办理情况、操作规程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制定《**市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拉网式检查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重点纠正加工条件不合格、卫生状况差、原辅料进货不索证索票、不按照规定登记台帐等行为,责令36家存在问题的小作坊限期改造,取缔5家改造后仍然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开展月饼生产加工专项检查,督促月饼生产企业严把原料进货关,严禁使用非食用原料和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剂量,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开展食品抽样检验,3家酱醋厂7个产品合格率100%,11家大米面粉企业12个产品批次合格率100%,7家面包蛋糕企业9个产品合格率89%,葡萄酒3个产品合格率100%,4家挂面糖果企业6个产品全部合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邵刚镇建国精米加工厂等3家企业无证生产行为,并封存现场所有产品。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推行四项制度,在全市农村食品流通企业全面推行实名登记制、证明登记制、标牌公示制、信用类别公示制四项制度,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自律水平。开展集中整治,针对食品季节性、节日性、区域性的质量周期特点和群体消费特点,重点整治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群众申诉举报多的产品品种,依法打击经营者证照不全、超范围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食品来源不明、无“三期”标识、无厂名厂址、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腐烂变质的食品坚决予以下架;推行信息监管,在全市食品超市、大型商场、批发部设立基础信息采集点16家、特殊信息采集点7处,安装使用“诚信通”终端509部,系统数据库录入食品身份信息6万余条、认证许可信息20多万条、进货信息30多万条,特殊信息采集点补录送货食品信息4120条,接收消费者查询信息10万余条,实现了辖区内所有食品经营户“诚信通”全覆盖;强化清真食品管理,在市场、超市、食品店设立清真食品专区(专柜),严肃查处未取得清真经营资格擅自悬挂清真食品招牌、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等行为。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坚持“一个标准用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全面规范全市餐饮单位,细化目标任务、量化整治标准,达标一个验收一个。整治农村餐厅后厨加工场所,严把餐饮业经营许可、健康体检、上岗培训准入关,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卫生设施、卫生制度、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及原料进货台帐登记等情况;整治学校、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加强集体食堂卫生监督与指导,及时帮助学校和施工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预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整治“农家乐”,对“农家乐”的设备配备、办证情况、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消毒餐具,利用清晨就餐高峰期,集中治理餐厅重复使用餐具、假冒消毒餐具、餐饮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等违法行为,对22家餐馆809个非消毒餐具予以查封并现场监督整改,同时,定期抽检餐厅餐具消毒情况并公布抽检结果。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坚持实行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审查验收制度,坚决做到“条件不低、标准不降”和“合格一家、验收一家,发放一家”。目前,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06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办证率达到95%。
(四)突出重点,强势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向食品生产经营户发放食品添加剂目录,将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米、面、粮、油等生活用品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今年以来,共检测各类食品124种全部合格。二是开展中高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指派卫生监督员对考点周边餐饮单位巡回监督,全程监控考生饮食情况,严防中高考期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与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网络监管,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四是开展流通环节食用油专项整治。制作下发了《食用胡麻油经营情况统计表》,全面调查全市所有粮油销售点、食用油小作坊,对全市经销食用油的67家经营户、14家小作坊的32个品种食用油进行检查,并对本地生产的食用油进行抽样送检。五是开展泡打粉专项整治。依法处置**市红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剑石牌”和“桂花牌”泡打粉,封存现场7.65公斤产品。六是开展夏季饮料专项整治。重点对饮料、桶装水、冷冻饮品、酒、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品、熟食、凉菜等产品进行整治,坚决查处使用不合格原料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饮料的不法行为。七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食品消费特点,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135人次,重点整治农村食品小摊点、小作坊、小市场、小商店、小餐馆以及熟肉食品、散装食品、膨化食品,严格检查经营户进货渠道、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小餐厅、小作坊卫生环境和设施设备及集贸市场销售的牛、羊、猪肉及家禽的检验检疫情况,共检查各类业主7369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9起,销毁不合格食品3451公斤,限期整改268家。八是开展问题奶制品专项整治。按照“五个100%”的要求,集中彻查三聚氰胺问题奶制品。即清查所有生鲜乳收购、生产运输企业;清查所有奶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清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食品流通环节;清查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清查所有化工产品生产和经营单位。积极稳妥处置和丰乳业公司20袋奶粉三聚氰胺含量严重超标事件,及时销毁问题奶粉,控制问题奶粉扩散并摧毁问题奶粉销售渠道,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九是开展校园周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校园食品安全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严格主体资格,把好准入关。对校园周边地区的食品经营店、食品商店、超市、早餐店、餐厅实行网格化监管,逐户排查,取缔无许可证书、无准入证书的经营户;对经营者加强宣传,严格要求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人员健康证明、餐具消毒等制度,明确经营范围,促进其守法经营。在此次专项整顿中,共检查校园周边区域的食品经营店、食品商店、超市、早餐店、餐厅 47 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组织同学们学习如何识别过期变质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知识,增强识假辩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注重社会监督,充分借用社会力量,让问题食品无处藏身。市工商局、食品药监局在部分学校聘请教职人员不定期地进行巡视和监督,一旦发现问题食品或无照经营,立即投诉举报,使问题食品不留死角。
在全市上下的通力协作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下,**市基本实现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可控、食品安全形势逐步好转。但是,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是:
一是部分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重效益、轻质量,质量管理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落实,至使产品质量不稳定,缺乏市场竞争力。
二是配套法规滞后问题仍然突出,保健食品监管法规至今没有出台,造成监管没有依据,出现监管真空,只能参照《食品安全法》摸索监管。
尊敬的各位领导,**市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中,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各位领导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把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主要责任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全市各部门特别是各镇负责人食品安全认识,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和食品安全无小事观念,从思想上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的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厌战情绪,使其充分认识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准确掌握全市食品卫生行业详细情况,出台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和监管措施,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层层落实。抓紧制订加强食品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规范性文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和阶段性目标。下决心查处典型案件,特别是影响全市发展稳定的食品卫生大案要案,使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步入良性运转的轨道。
三是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全市食品生产和消费环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末位淘汰,严格市场准入,并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与卫生许可制度、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动态管理体系,激发食品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打击力度。重点查处非食品原料生产和滥用添加剂以及使用过期失效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的查处打击力度,对无证经营或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要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净化全市食品市场。
学校食品安全形势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治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通过两年时间的集中整顿,使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逐步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切实得到加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
围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重点目标、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集中整顿。
(一)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二)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小餐饮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履行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情况,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继续开展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继续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许可、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审查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强旅游景点(区)餐饮单位监督管理,规范全市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三、整顿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严格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二)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监管水平。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餐饮服务环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一是巩固以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强化对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常抓不懈;二是会同食品药品监督、工商、教育等部门,开展对学校(包括托幼园所)食堂、工地食堂和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四是对餐饮单位可能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加工食品的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五)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一是根据整顿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对本地重点品种进行抽查,及时了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现状,研究分析评估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有问题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二是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洁消毒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抽查力度。
(六)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物中毒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根据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从7月开始,于每月1日定期将整治信息、数据,检查和检测情况向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由我局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及时汇总并向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四、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李国祥任组长,和寿康、管振声任副组长,王化荣、陈磊、章骥为成员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科,陈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重点
我市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点是餐饮经营单位监督抽查。
1.抽查对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以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接待单位、城乡结合部餐饮经营单位、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的专项抽查工作,专项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25日-10月25日,抽查数量不少于辖区内餐饮单位总数的10%。
2.检查内容
(1)卫生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落实食品原料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规范台帐等制度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2)进一步落实食品卫生化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卫生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现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区)卫生局要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高度重视此次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巩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制定实施计划,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形势范文6
健康,何等重要!生命,何等珍贵!
12月1日,《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一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它将有力地推动食品安全法在该省的贯彻实施,加大该省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中的突出问题,为该省食品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日,记者就《条例》的相关问题对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柯俊进行了专访。
规范立法 引领食品安全
记者:柯局长您好!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追求,食品安全必然会越来越受到关注。请问湖北省的食品安全状况如何?
柯俊: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和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三年达到94%以上,食品安全工作正走上体制不断完善、措施不断强化、保障不断增强、形势不断向好的良性发展轨道。同时,当前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脆弱,问题易发多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还不高,保障食品安全任务繁重艰巨。
记者:近年来,有的地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让公众焦虑,担忧,愤怒。请您谈谈《条例》是如何立法的?
柯俊:“小智治事,大智治制”。从国家层面看,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新《食品安全法》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新法试行后的一年内制定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为保障湖北5816万城乡居民的饮食安全,也为更好地促进湖北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在《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的指导下,制定顺应时代要求、体现人民意愿、符合湖北实际的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
《条例》从酝酿到最终出台,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2015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条例》为2015年省人大重点立法项目。2015年10月,我们向省政府上报了《条例(草稿)》。2015年11月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稿)》,同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2015年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16年3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2016年4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在黄石市同步举行基层立法听证和网上立法听证,并通过湖北经视、长江云新媒体进行现场直播和网上图文直播,在全国尚属首次。2016年7月2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铁律 确保有章可循
记者:请您讲解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
柯俊:《条例》共计六章、八十六条,分为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法律责任和附则,有以下创新和亮点。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条例》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恪守职业道德,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二是强化政府责任。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7项具体职责,要求县以上人民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明确专门人员具体承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引导等职责,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或者信息员,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强化监管责任。确认了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要求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无缝监管。
(二)划定“三小”生产经营“红线”。《条例》规定:一是建立小作坊、小餐饮许可管理,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制度,将“三小”纳入法治范畴;二是设立“三小”的准入条件和生产经营要求,规范其具体生产经营行为;三是明确“三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规定了“三小”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四是加强对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五是对“三小”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按照“最严厉的处罚”要求,对“三小”累次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对“三小”严重违法行为设置五年的行业禁入期限。
(三)促进网络食品经营健康发展。《条例》规定:一是入网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取得许可,并在其网站明显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等信息,以便于消费者监督;二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食品安全检查、违法行为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入网食品的检查和管理。
(四)栏窦喙鼙=∈称废殖嵯。当前,通过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宣传推介和销售保健食品比较普遍,一些销售人员打着各种“尊老助老”、“健康工程”、“专家巡讲”与“免费赠送”的旗号,欺骗误导中老年消费者,高价推销保健品。对此,《条例》规定:一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内进行销售;二是保健食品会销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三是对在经营场所以外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最高20倍货值金额罚款的严厉处罚。
(五)锻造食用农产品监管链条。《条例》规定:一是农业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二是食用农产品集中销售市场要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检验记录制度及公示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市场开办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进入集中市场交易销售,必须提地证明、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不能提供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和合格证明文件的,应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或者抽样检验;四是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要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采用电子数据追溯。
(六)突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特别监管。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和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区域。《条例》规定:一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划出食品摊贩经营的“”;二是各级学校要建立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逐步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
(七)动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条例》设立“信息公开和社会参与”专章,一是规定各类食品安全信息特别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与;二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管理决策活犹岢鲆饧和建议,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设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激发公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热情;三是规定新闻媒体要公正、客观报道食品安全信息,曝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正确引导公众舆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舆论环境。
(八)严打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人形成警示和震慑,《条例》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情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
“五大”举措 推进落实全覆盖
记者:面对当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贵省颁布了这一重典来保障食品的安全。那么,如何加大《条例》贯彻实施的力度呢?
柯俊:第一,高举党政同责的“指挥棒”。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举办县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研讨班,开设《条例》专题辅导课,积极推动各地党委中心组将《条例》纳入到学习计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领导食品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抓好“双安双创”。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为契机,把“三小”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双安双创”重要内容,把《条例》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计划和项目上。三是抓好考核评价。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形成重视食品安全依法治理的政绩导向。
第二,唱响宣传培训的“合奏曲”。一要组织监管人员学法。在省级层面,将会同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编写《条例》释义读本,举办全省县(市、区)食药监局局长培训班,组建普法宣讲团,送《条例》到基层一线。在市县层面,指导督促各地开展集中学习、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现场问答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二要促进从业人员守法。以“六个一批”(一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批食品安全主管人员、一批小作坊业主、一批小餐饮从业者、一批乡村厨师和学校食品负责人、一批食品摊贩从业者)培训教育为重点,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要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辟《条例》宣传专版、专栏,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推送《条例》重要条款,增强《条例》宣传的可读性和互动性,增强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三,夯实制度建设的“压舱石”。按照《条例》的授权,我们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组织制定了《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北省网络订餐监督管理办法》,还将制定《湖北省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这些制度将与《条例》密切衔接,细化落实《条例》具体管理内容,为“三小”生产经营有法可依、监管执法有章可循提供制度遵循。
第四,打造专业监管的“脊梁骨”。按照《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快人才储备步伐,探索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的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