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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范文1
经过一年的努力,使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达到省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标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状况较为满意。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增强综合监管能力为保障,着眼于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三、创建标准、责任分解和工作措施
(一)管理体系与工作机制
1.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
牵头单位:食安委。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财政局、教育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
工作措施:市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计划部署,严格检查考核;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平时按计划积极开展巡查,并有记录,年终根据责任制开展考核,奖优罚劣,能确保必要的工作经费支出。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及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监管部门、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与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诚信承诺书,经济开发区与辖区内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教育局与各市属学校、学区、镇(乡)校签订责任书,各学区、镇(乡)校与下属学校签订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教育局、经济开发区、相关监管部门均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3.“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在实现全覆盖的同时开展扩面、提质工作。乡镇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和学校延伸,“放心店”向厂矿、社区和较大自然村扩展;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到75%以上;着力探索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连锁超市提质扩面及“无店村”安全食品保障责任单位:经贸局。
工作措施:完善“千万工程”政策,加大扩面、提质的扶持力度;与连锁龙头企业签订扩面提质责任书,加强连锁门店的食品安全检查;探索“流动配送车”的运行机制,基本解决“无店村”的安全食品保障问题。
“放心店”提质扩面及统一配送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放心店”连锁化改造进程。已改造为连锁龙头企业门店(包括直营店、加盟店)的“放心店”,由龙头企业采取巡访制度实现配送;其他农村“放心店”通过与放心批发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实行配送。
4.加强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治。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的职能。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各乡镇、街道、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经贸局、教育局、经济开发区。
工作措施:进一步整合农村公共安全监督员队伍,对乡、村两级监督员实行分级管理,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监督员由市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培训,村(社区、学校、企业)一级监督员由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负责指导培训;加强各基层工商所、卫生监督分所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的沟通联系,齐抓共管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由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牵头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
(二)种植养殖环节
1.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工作。鲜活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农业局。
参与单位:工商局、质监局、经贸局、供销联社,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
(1)全面开展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农业局会同经贸、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联合制定《*市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工作原则、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等。二是全面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承诺。年内完成与全市228家农资经营企业、43家兽药经营企业,以及27家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企业的业主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继续做好规模猪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贩销户和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瘦肉精告知承诺书》补签工作,确保应签率达到100%。三是积极引导农资龙头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年内争取完成以“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服务”的“六统一”为标准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点140家,使农资连锁经营网点覆盖全市50%以上的乡镇和5%以上的行政村。四是加强农资监管网络建设。聘请21个乡镇、街道的农技人员作为乡镇(街道)农资协管员,在重点乡镇(街道)的主要行政村聘请村级农资质量监督员20名,逐步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资监督监管网络。五是建立健全农资信用信息网络。在*农业信息网、浙江农民信箱和浙江农业执法网等专业网站,录入农资经营企业相关信息,建立覆盖全市的农资信用信息平台,使农资监管信息上下互通,横向相连,实现农资信用体系网络化、信息化。六是建立健全农资经营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产品保管等诚信经营管理制度,帮助企业实现由责令规范向自我规范转变,逐步实现农资连锁经营的“六统一”要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农资信用等级评价和诚信度评比工作。七是积极争创全省百家诚信农资示范企业1-2家。
(2)积极组建农业产业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年内完成组建*市种子产业化协会、白菇产业化协会、生猪产业化协会、蜜蜂产业化协会、绿牡丹名茶产业化协会等行业协会,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的质量抽检力度,提高检测密度,确保假劣农资不上市、伪劣农资不下田,保障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2.广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推进活动。辖区内主要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制定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目标任务,并抽检合格;无公害农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年内完成制定无公害*白菇、竹荪、外三元生猪、无公害稻米、无公害茶叶、无公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并组织实施。二是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条件,组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年内完成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2个以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认证2个以上,并通过上级抽检合格。通过建设,至20*年末,使全市主要农产品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农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均达95%以上,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达20个5668万(亩、袋、箱、头、羽)以上,至少有7个以上农产品获得国家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
3.深入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对水产养殖生产者开展源头管理培训。组织渔药和饲料监控及初级水产品的残留监控,完善整改措施,落实追溯制度。鲜活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公害水产品基地面积达到本辖区放心工程规划要求。
责任单位:水利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发挥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公益性职能,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无公害水产品养殖规范的推广力度,在20*年10月前对水产养殖从业人员进行养殖枝术、投入品管理和质量安全等知识培训800人次。提高涉渔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抓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是每年完成1~2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到20*年10月前,全市达到有机水产品认证一个,面积1.*万亩;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4个和无公害水产品认证5个,面积1.85万亩;无公害水产加工产品1个。三是每年向浙江省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送检初级水产品检测样本3~5个,到20*年10月累计完成15个以上。按照省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场无公害万户信得过”工程,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建立水产养殖单位、企业的生产档案,规范“三项记录”,在20*年底前争取有40个以上的水产养殖个人和单位被省海洋与渔业局授予“浙江省初级水产品质量信得过”证书。
4.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依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调查,初步划定有工业污染和三废污染的区域为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域。二是进一步加大现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以及国家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基地环境的安全监测,加强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管,确保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改善条件,逐步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的全面监测。通过产地环境安全监测,依法做好全市农产品禁、限种(养殖)区的划定,探索适宜稻米、蔬菜等主要农产品产地区域的划定。四是制订统一、规范的农产品生产档案(样本),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同时,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农产品生产经营可追溯管理。
5.积极推进“农产品标识计划”,明确示范核心区与示范龙头企业,建立以产地准出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产地标识准出制度。
责任单位: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市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正确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本企业农产品标识、准出等制度。二是在市天行健公司(蔬菜)、林山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奋发粮油贸易公司(稻米)、荣盛食用菌公司(白菇)、恒亮蜂产品公司(蜂产品)、天蓬畜业公司(生猪)等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示范,以此带动全市的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工作。
(三)生产加工环节
开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生产加工行为的查处力度,基本消除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年抽查、普测批次数不少于监管企业数的1.5倍。开展小企业、小作坊综合治理。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无证查处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率100%,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关停取缔率100%,积极探索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临时准产制度。食品抽检合格率85%以上。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全面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使用申报率达100%。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质监局。
工作措施:一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白酒、乳制品、饮料、饮用水、肉制品、味精、食用油、食品塑料容器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治理安全承诺书制度,对小作坊基本实现规范管理并有计划地逐年减少数量。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加大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三是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四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使抽查基本涵盖所有食品种类和应抽查产品;对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高风险食品,加大抽查的频次,通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对容易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强跟踪抽查,集中精力解决重点隐患,对重点关注产品进行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大力加强产品质量预警、预测、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到今年年底,所有应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四)流通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市场主办者责任制、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等六项制度;有计划开展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和市场快速定性检测,200个商位以上的农贸市场建立检测室,开展市场流动快速定性检测工作,规范市场快速定性检测的记录、结果汇总(包括设施、设备)及信息公布。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级有关部门“红色警告”和“黄色警示”通报。
责任单位: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积极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理,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强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制订年度定性检测计划,发挥检测车流动性好、覆盖面大的优势,深入农村市场,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测行动;要切实加强监测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理工作,加大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场食品准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会同农业、卫生等部门做好农贸市场畜禽、肉类、卤制品、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准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者和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供货凭证、特约经销关系备案等准入制度。二是集中开展各类食品专项检查整治活动。要以粮油、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等四大类食品为重点,突出对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副食品批发市场的检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三是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农村大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充分发挥农村监督员的作用,及时调解农村食品消费纠纷,努力做到纠纷调处不出村、不出镇;对农民举报和投诉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依法从快处理,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设立或委托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承担日常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局、农业局。
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督促*农贸城切实履行市场举办者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责任管理。二是突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问题产品,切实加强*农贸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三是健全检测机构,加强日常质量抽检。要求*农贸城等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日常质量检验员,规范开展上市农产品日常质量抽检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农业局。四是加强对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签证管理,确保上市或外销农产品检疫合格,做到件件有证、证物相符。
(五)消费环节
严格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旅游景点、农家乐、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卫生许可持证率达100%。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100%,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大型餐饮业、快餐供应企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等试点,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索证制度,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的可溯源率达100%。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开展农村厨师登记、卫生知识培训工作,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现场指导率为100%。充分发挥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职能,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做好沟通衔接,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卫生局。
参与单位:教育局、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卫生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是开展卫生许可整治,严格卫生许可审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许可整治力度。凡达不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按《浙江省食品卫生许可条件》进行评分,评分在60分以下的,予以取缔;对无证经营的单位,要会同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二是继续大力实施“放心小餐饮”工程和“放心学校食堂”工程。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业原料索证管理,开展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原料进货索证的专项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对食用油、酱油、熟肉制品、蔬菜等食品原料卫生指标进行抽检,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防范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业必须建立食品原料进货台帐,重点食品和主要原料(乳及乳制品、酒类、饮料、酱油等调味品、肉及肉制品、粮、油等)全面实现可溯源管理。加强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监测,积极推广餐饮具统一消毒服务,提升餐饮业的餐饮具消毒卫生水平,确保餐饮卫生抽检合格率达标。三是全面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小型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浙江省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小型餐饮业实行拉网式检查,评定其等级,在食品卫生A级单位、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开展“五常法”管理试点工作。四是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制度和农家乐食品卫生提升工程。制定《*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聚餐申报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流动厨师的卫生管理,开展农村厨师的登记和卫生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根据申报情况对聚餐场地、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菜肴、厨师健康证的有效性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聚餐承办者和厨师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并同时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现场监督指导全面到位;制定《*市农家乐卫生监督指导意见》和卫生许可条件,严格督查,强化指导,扶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家乐合法规范经营,促进农家乐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卫生监督分所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分所的监管职能,将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大胆探索城乡一体化卫生监督的监管模式,注重与工商所、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等沟通衔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辖区内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六)生猪定点屠宰及肉食品消费安全
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定点屠宰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上市猪肉“瘦肉精”等β类兴奋剂检测平均检出率控制在0.5%以内。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和禽类集中屠宰工作。
责任单位:经贸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工商局。
工作措施:一是建立考核制度,落实乡镇定点屠宰扩面工作责任。二是设置临时屠宰点,方便农村生猪屠宰。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私屠滥宰行为。四是严格实行进场生猪宰前检疫和上市畜禽产品的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检疫管理,提高检疫密度和检疫率。五是认真做好进场生猪宰前“瘦肉精”的检测工作(按进场数量2-3%的比例抽样快速检测)。六是严格执行市场肉食品准入制度,坚决查处经销注水肉、病害肉等“问题”肉食品的违法行为。七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提高市民的法制意识和肉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七)食品安全信息信用体系建设
实现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过*市食品安全信息网站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等。
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监督实施;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网内容,开展企业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开发调研;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蜂产品行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扩面工作,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两档一制”建设。
(八)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及时有效地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100%。不发生Ⅲ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有关企业。
工作措施:从实用出发,适时对《*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行修订完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督促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建立健全应急体系;要求食安委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督促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应急体系。
(九)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整合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做到统一检测计划、统一信息。
责任单位:食安委办公室、质监局。
参与单位: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措施:整合食品安全监测资源,建立*市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由市食安委办公室统一制定检测计划,实现统一检测检验,统一配置食品检测设备,统一检测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十)宣传教育工作
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五进”活动。重视校园食品安全教育,列入中小学校公共安全和健康课程教学内容。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千家社区、入万户家庭”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覆盖面达100%、利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台、农村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使创建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牵头单位:食安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站。
工作措施: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印发宣传资料,协助举办各类食品安全讲座,组织开展或几个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开展问卷调查。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自查迎检等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8月—9月)。召开创建示范县动员大会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衢州市食安委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9月—20*年8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照该方案和省《评价标准》,全面疏理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并建立健全台帐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市食安委办对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自查迎检阶段(20*年8月—20*年10月)。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特点和主要成效,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并于20*年8月下旬将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市食安委办公室。市食安委办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有效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指导协调。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在试点工作期间,市食安委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加强创建示范乡镇的工作,要注意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上下沟通协调,确保顺利推进。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范文2
——学校食堂符合《*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许可条件》或《*省乡村小学食堂卫生许可条件》,学校食堂全部达到C级以上标准,其中A级达到20家,B级达到80家。责任单位:相关学校。
——今年年底前学校副食品店100%达到“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标准要求,配送面达80%。责任单位:相关学校。
——*年9月份开始全市学校食堂粮、油、面粉、豆制品、肉、蛋、蔬菜等大宗物品实施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覆盖面达100%,学校与供应单位(业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达100%;全面实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建立等制度。责任单位:相关学校。
——学校要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提高实战能力,做到“心中有数,程序熟练,处置妥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普遍建立。责任单位:相关学校。
——学校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因地制宜开展“八个一”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00%。责任单位:全市学校。
——凡能纳入城镇自来水管网的学校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必须在20*年底前改用自来水;只能使用自备水源供水的学校,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消毒工作,并经市疾控中心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进入校园的桶装饮用水必须有“QS”质量安全标识,学校要向供应单位(业主)索取证照和检测报告,同时学校与供应单位(业主)签订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承诺书。责任单位:相关学校。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改善学校食品安全条件,坚决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全面实施中小学食品配送工程为契机,规范学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建立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追究,“从采购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打造“平安校园”,促进平安*、和谐*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5月20日)
深入调研,实施与创安、创卫联动机制,各校要围绕市局提出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以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为载体,制订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实施方案,市局已成立领导机构,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组织,落实工作责任;要积极开展有效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创安、创卫联动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25日——6月5日)
全面启动创安、创卫联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措施,初步实现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目标。
(三)总结完善阶段(6月10日——6月20日)
各校对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目标,总结创建工作综合自评。
(四)迎检提高阶段(6月21日——7月15日)
进一步对照完善,迎接省级有关部门的验收。
四、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示范学校创建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各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狠抓创建工作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校要从建设“新农村教育”的高度深刻认识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范文3
组长:周雪梅
副组长:刘谊
食品安全管理员:黄桂香 彭思露
营养师:彭秀清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
二、加强对食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细化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落实上岗体检与培训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及时检查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排除。
四、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坚持好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七、学校落实专人——总务主任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分工:
组长:周雪梅,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2、主持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经常到食堂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软硬件条件。
副组长:刘谊
1、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督查食堂各项财务工作;
3、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掌握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周边环境的改造美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食品安全管理员:黄桂香 彭思露
1、在幼儿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2、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3、定期检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索证、台账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各种进入食堂原材料的验收、索证、并按“五常”要求进行入库、保管、放工作;
4、督促食堂开展员工培训;
5、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登记工作。
营养师:彭秀清
1、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厨房工作人员完成伙食保障任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日常饮食工作、室内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定期接受检查,保证卫生质量。
3、严格按照营养师要求执行每周的菜品计划,掌握主、副食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品种轮换。保证就餐品种齐全,花样繁多。
4、采购渠道透明,能够确保原材料新鲜、质高。食物贮存应分类、分架、分类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原材料。
5、掌握每天两餐的成本核算情况,检查生产中的每个环节,杜绝原材料浪费情况发生。
6、负责厨房人员操作质量的检查,对违规操作及不合质量要求的成品、半成品应及时提出纠正,每日用餐时组织协调人员分工,组织好开饭及收尾清洁工作。
7、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水、电、气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8、协助后勤管理人员定期征求员工及家长对伙食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将情况整改。
9、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觉悟和业务技能。
10、完成领导交待的常规工作以及临时事务。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范文4
一、基本情况
全校共有学生900人,校园周边有小卖部两间,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
二、工作措施
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校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展顺利,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截止目前,全校无一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我们的作法主要有:
1、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管理组织健全。学校成立了“后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目标责任制,分管副校长具体抓,相关人员配合抓,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职责,层层签定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平时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记录。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学校将健康教育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列入日常教学内容,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六要六不准”的个人食品卫生习惯。
3、进一步规范学校商店经营行为。对学校校门口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违规经营小摊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同时,教育广大学生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三、今后食品卫生工作的重点
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范文5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一)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特殊学校,校园面积2689平方米,校舍面积3635平方米。目前全校有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4人,教师23人。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围墙、宿舍区、食堂、门卫等处都安装有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有力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一直以来,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之中,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二)我园按照会议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430人,专职食堂员工三人,食品采购由园领导兼任。食品加工场地占地10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优氯净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办园多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
我园还有专用的食品库房,有专用菜类的细加工操作间,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范文(三)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19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范文6
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活动开展以来,我街道在市药品管理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为契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食品监管,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
活动开始初,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纳入办事处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杨亦武为组长、以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先后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会议,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同时要求各部门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的创建工作。
为了做好创建工作,办事[!]处配备了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各行政村和社区都配备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从而保证人力到位,尽最大努力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办事处将创建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充分保证创建所需的一切经费,创造必要条件让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部署、年终有总结。创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有力,定期检查落实,确保工作计划顺利进展,完成预期目标。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了街道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制度,以及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每年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节前食品安全检查,保证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全。近两年,我街道未发生食品安全等级事故。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创建合力
街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的意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来源:文秘站 )性,利用“邻居节”活动等载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宣传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全街道设立6块永久性宣传牌和标语。所辖各行政村均有1条以上永久性食品安全宣传标语,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大力开展“六进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宣传工作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做到每个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个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食品安全宣传画、每户备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个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普及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有专门教师、有指定课本、有固定课时、并开展学期教学评价。
7月22日,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恳谈会在办事处4楼会议室召开,来自街道的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社区书记主任、 校长等近30人参加了恳谈会,并积极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建议。10月7日,召开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座谈会,各社区主任参加,座谈会进一步加深了各社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
三、突出重点环节,抓好食品安全
我街道处于市区中心区域,城市化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功能日臻完善,农业村相对较少,农产品生产数量少,所以将大部分精力放在城区内的食品安全管理方面。
(一)认真做好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
我街道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5家,其中1家停产,1家小作坊。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清楚,无食品生产单位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辖区内4家应取证的28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各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实施进货验收,均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各企业按照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工艺流程科学、合理;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产品出厂进行质量检验;出厂销售食品均进行预包装或其他形式的包装,标签标识合法;各企业均建立详细明确的生产和销售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没有发生使用非食用原料或不合格原料;没有发现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现象;没有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现象;没有发现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的行为。生猪实行定点屠宰,无私屠滥宰行为。
(二)认真做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工作
我街道共有5家超市、8家放心店,各店建设均达到要求,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建设规范统一,食品配送面达70%以上;辖区内各学校商店均建成连锁店或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食品配送面达30%以上。
街道共有786家食品经营单位,均办有齐全的经营证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按照核准项目范围规范经营;各单位均有齐全的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台帐、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等制度。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随身携带健康证明。
多年来,街道辖区的食品经营单位未发生经销“三无”、腐败变质的食品的现象;没有发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以及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没有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没有经销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的食品;食品广告或说明实事求是,诚信宣传,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街道有3家菜场,1家副食品市场,353户经营户。农贸市场每日开展食品质量快速定性检测,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食品加工、活禽宰杀设立均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进行;生、熟食品实行分区销售,不致生熟混淆。熟食品从业人员做到衣帽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店家使用专用工具。凉拌食品销售者有冷藏设备和相关措施;销售畜禽类食品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认真做好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
街道共有餐饮及食品经营单位335家,5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各餐饮单位均规范建设,做到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并上墙;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自办宴席和民工食堂有管理措施,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和指导。
各餐饮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均严格执行卫生要求,入库验收及时记录;库房不与非食品混放,无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冷藏设施正常运转;厨房内外环境整洁,认真做好防蝇、防鼠、防尘工作,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干净;加工过程严格按卫生要求执行,凉菜间配有温度计,确保温度低于25℃;严格按要求做好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
街道主要街道及学校周边无食品流动摊贩。食品摊贩做到亮证(临时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在密闭条件下(亭、隔、棚)制作食品,有防蝇、防尘设施,采用工具售货。辖区内各学校均按教育局规定,统一实行食品配送工程,一般副食品和米、面、油、肉、禽、蛋等大宗食品的定点配送,蔬菜、水产品和豆制品实行定点采购。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