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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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安全整治

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范文1

为切实加大领导力度,镇成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食安办,由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个安全检查工作。此次检查抽调食安办、卫生院、安办、综治办、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扎实抓好学校及周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学校生命健康安全。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小卖部以及校园周边的小餐饮、小商店、小超市、小作坊及流动摊贩。

(二)检查内容:

1、学校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组织制度建设、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等方面的情况。

2、学校食堂环境、设置、布局以及清洗消毒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4、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台账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对食用油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的储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冷藏设施的运转情况,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留样备查制度。

6、结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做到专柜存放,是否专人负责、专门台账。

7、学校小卖部是否持证经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验收退货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腐烂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

8、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持证经营,加工场所卫生条件以及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9、学校周边小商店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建立验收退货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销售腐败变质、过期、“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等。

三、工作要求

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范文2

为保证学校师生健康,一师、阿拉尔市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辖区内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重点区域是各级各类学校内部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餐厅、饮食流动摊贩、食品经营摊点(门店)以及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等。重点检查各餐厅操作间卫生环境、原材料进货质量把关、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等情况。通过这一整治行动,可以使学校及周边食品加工、经营、餐饮单位卫生条件得到改善,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提高,有效保障师生食品消费安全。 (孙国权)

二师开展2013年“质量月”宣传活动

2013年“质量月”活动期间,二师工商联按照兵团“质量月”活动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提升质量 追求卓越 共建质量兵团”的活动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师、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在全师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组织开展了“加强质量诚信建设 践行行业社会承诺”的倡议活动,印发了活动倡议书,并引导各企业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张 鹏)

七师开展计生合格协会创建和重申活动

近日,七师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公布了全师224个连级计生协获“计划生育合格协会”殊荣名单,各级在组织建设、活动载体、服务群众等方面呈现出更加向上的良好势头。多年来,七师各级计生协会紧紧围绕兵团、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心目标和“抓基层、强组织、促活动,不断提高基层人口计生优质服务能力与工作水平上下工夫”的要求,积极动员各基层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合格协会创建和重新申报活动,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计生协会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 (毕惠霞)

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范文3

为切实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餐饮服务行为,预防各类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餐饮服务提供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强化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做到日常监管与集中整治、企业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结合全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年市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见附件),制定本地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效能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及关键环节的控制和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近年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本地工作实际,就以往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问题进行重点整治,重点排查寄宿制学校、托幼机构和新建、搬迁学校及建筑工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重点食品品种监督抽验,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杜绝不安全食品流入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定期向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发放“预警公告”,有效预防四季豆、扁豆、荷兰豆、红豆、生豆浆、野蘑菇等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重点解决可能导致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关键环节和因素,切实提高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效能。

三、明确责任,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登记建档等制度,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逐级落实从校长、园长和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到工作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进行登记,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信息。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食品安全事故能力和水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报告,积极做好相关处置工作,防止事故危害的扩大。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签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强化治理,着力减少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对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治理,着力减少风险隐患。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自身不能治理和排除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及时上报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和排除。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重大隐患进行治理。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职责,未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导致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挂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并发生较大突发事件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挂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

五、加强信息通报,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投诉举报制度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制度,畅通报送渠道,及时通报餐饮服务许可、监督检查和巡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处理等情况,共同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无证经营、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范文4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校园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范围

学校食堂、周边流动小摊贩及小食品商店。

三、整治内容

1、学校食堂卫生情况: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制度落实及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限期整改;

2、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学校食堂保管室工作,包括卫生、食品原材料的分类保管是否合符要求,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食品原材料进货台账制度,每天加工供师生食用的饭菜是否按要求留样;

3、由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学校是否经常性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

4、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镇司法所定期清理流动摊贩,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并经常教育学生不卖不吃小食品商店销售的食品。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重视和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重在检查、防患未然。

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范文5

一、认识到位,高度重视

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一方经济社会的安全稳定。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一是把此项工作摆在了街道的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二是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监管,街道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主任张耀林同志为组长,部门各科室及社区干部为成员;三是经常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专栏等对食品安全进行大力宣传,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重视的氛围。

二、齐抓共管,狠抓重点

1、上半年法制宣传月,我办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增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60人次,散发宣传资料和小册子500份,张贴宣传画20份,宣传标语10条,受教育居民达5000多人。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全街道各社区均设立食品安全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

2、下半年,两节期间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在节日前针对性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大材市农贸市场、餐饮店铺、百货超市、干杂店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月饼、肉及肉制品、豆制品、乳制品、蛋制品、水发食品、腌卤制品、炒货、饮料、酒、保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进行了检查。经过检查,辖区商家销售预包装食品均有qs标志,无出售三无食品和超保质期食品的情况,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节日期间,街道还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巡查、监督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从而确保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推进。

3、11月,我办在辖区内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针对性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一是加大对辖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检查和整顿工作力度,强化生猪屠宰宰前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加强对生猪肉品区场的监督管理,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检验的不合格生猪肉品进入市场。二是开展集贸区场专项整治。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督促办理相关证照,依法规范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程序从事食品加工,“三防”设施齐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确保食品安全。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标准化改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加大对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大、中、小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领导、构建机制。结合实际,对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各社区设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健全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

2、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及时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遇到重大食品事件要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

3、加大节假日监管力度,在“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期间和“端午”、“中秋”两节等节假日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学校食品安全整治范文6

2019年以来,**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主题教育,积极开展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惩防并举、综合治理,坚决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我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专项整治工作,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和学校、车站、城乡结合部周边的小食店为重点,着力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原材料采购情况、添加剂使用情况及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记录、食品是否按贮存条件存放、销售,经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情况进行排查。截止目前为止,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排查单位数52家,立案处罚1件。

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我所执法人员对辖区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全覆盖排查,包括药店、专卖店、超市、副食店、孕婴店及出租会议场地给单位或个人开展食品、保健食品营销的单位,做到监管全面,不留死角。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本次专项行动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共检查经营主体30家次,未发现问题企业。同时,针对不法商家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比较严重,导致了公众容易上当受骗等问题,我所把宣传触角向社区、老人活动区延伸,通过咨询答疑、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等形式,全面推进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单150余份。

三、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我所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我区创卫工作相结合,主要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三小店的两证情况、卫生情况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及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消毒等情况为重点认真检查。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42家,检查校园周边三小店60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辖区内食用农产品安全,我所组织人员从食用农产品销售产品溯源、检测两方面入手,重点对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农产品购进把关不严,存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打击。我所以以永辉、重客隆2家大型超市和土桥农贸市场、新村农贸市场2家农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蔬菜、生鲜肉、鸡蛋、水产品等农产品为重点品种,着重查看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索证索票情况及进货查验情况。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业户78家。同时,我所切实用好快检手段,组织开展食品快检进市场,2019年快检食用农产品达60批次。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所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执法,进一步深入开展整治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问题行动,坚决守住民生法治底线,有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