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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范文1
关键词:高校 青年教师 培训体系 研究 探索
教师培训是提升教师整体素质、促进高校人力资源开发、加快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快速发展,高等学校数量和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由1999年的42.57万人增至2010年的134.31万人。随之而来,对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教师培训长效机制,已成为高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高校教师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政策理论指导
《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颁布实施15年来,各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搭建了系统性的培训管理网络,构建了统一的课程和教材体系,取得了显著的培训规模和效果。但是,随着这几年高校教师急剧增加,特别是大量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具有丰富实践能力的科研人员进入教师队伍,教师培训对象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与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也对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新要求。在这样的内因外因环境条件下,原有的政策规章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教师培训工作,急需对其进行修订,完善政策体系,为下一步教师培训工作指明方向,提供政策理论指导。
2.培训工作任务重
一方面,教师总量增长迅速,培训工作量大。近年来,随着在校生数的剧增,专任教师总量增长迅速,以2010年为例,普通高校增加专任教师4.79万人,平均每所高校增加20人左右,有的学校甚至增加过百人。如何让新进教师尽快融入到教学、科研工作中,对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另一方面,教师综合能力亟待提升,培训工作任务重。1999年高校扩招后,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增加了4.4倍,由1999年的413.42万人增至2010年的2231.79万人,而专任教师总数只增加了2.2倍,生师比由13.41增至17.33,教师教学任务增大。同时,教师在承担大量教学任务外,还要从事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这都要求亟待提高现有教师综合能力,进一步加重了教师培训工作任务。
3.培训内容、形式单一
目前教师培训主要由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组成。其中,岗前培训主要为教育理论课程学习,在培训形式上多以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讲授课本内容为主,形式过于单一,缺少教学实践技能的训练。虽然近几年部分省份在教师资格证的办理过程中,增加了教学技能测试环节,但是仍未对教学实践技能训练提出实质性的指导意见。业务培训主要由学校组织开展,多以集中式培训讲座为主,由于培训人数多,培训内容不能结合各专业具体的教学、科研要求,无法满足不同学科教师的不同需求,不利于青年教师个性化发展。
4.缺乏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
岗前培训主要以四门理论课程的考试作为考核评价手段,这种以一次理论考试成绩来检测评价培训效果的终结性考核机制,形成了“老师讲重点,学生划重点,课后背重点,考试考重点”的怪圈,使青年教师产生了轻视培训过程的心理,存在很大的片面性。而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考核评价要么没有开展,要么往往以培训总结报告作为依据,没有量化考核标准和依据,且缺乏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使业务培训考核流于形式,缺乏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
现阶段高校教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和体制机制不健全有一定关系,但究其根源还是由于高校自身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当造成。面对这些问题,必须转变思路,开阔视野,探索新模式,搭建新体系,开展青年教师培训工作。
二、高校青年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的探索
目前国内高校40岁以下青年教师占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普遍在60%-70%,其自身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针对青年教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各高校都在研究、探索一条适合本校青年教师发展的道路。我校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训工作,多部门积极协同工作,以通识培训和业务培训为抓手,通过转变思路,丰富培训手段和内容,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构建了适应我校青年教师发展的校院两级培训体系。
1.转变思路,丰富培训手段与内容,做好通识培训
所谓通识培训就是指对青年教师进行共性知识培训,包括岗前培训、政策宣讲等。在通识培训过程中,学校改革原有培训方式单一、内容单调的情况,做到三个注重:注重前期准备、注重落实实施、注重考核反馈,从岗前技能培训、政策宣讲、校园文化教育、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系统地对新进青年教师培训。
在每学年青年教师培训前,精心筹划、编排培训课程表,主动联系校内外专家和校内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以报告、研讨会、教学观摩等形式开展青年教师培训。如在岗前培训过程中,除了组织新进教师参加4门理论课程的学习外,邀请国家级教学名师开展教学方法、技巧培训,邀请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举办“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讲座,开展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培训;在校园文化教育过程中,邀请退休老领导开展校史校情教育,参观校史馆,培育校园文化精神;针对近年来高校学术造假现象的增多,开展师德师风、党风廉政教育等等。这些培训内容的增加,有助于新进青年教师加快完成身份转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其尽快融入到学校教学、科研环境中。
在通识培训的考核过程中引入问卷调查,由青年教师对培训内容、效果等提出反馈意见,及时了解青年教师的心声,并实施调整培训内容。如青年教师反映近几年出国研修的增多,需要了解外交礼仪及国外生活习惯。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学校邀请外事主管部门举办了“外事礼仪与国际视野”报告,并在每年的公派出国交流会上邀请留学回国人员介绍国外生活注意事项。反馈评价体系的构建,使青年教师通识培训更能切合青年教师培养需要,有的放矢,提高培训效果。
2.拓展方式,以项目为抓手,开展业务培训
学校统筹考虑各学科间差异,拓展培训方式,在学校集中组织业务能力培训的基础上,以项目为抓手,从2010年起投入专项经费设立“青年教师培训项目”,鼓励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符合广大青年教师需求的培训活动。
“青年教师培训项目”开展过程中,从申请、立项、考核三个方面入手,做到“随时申请、审核立项、经费监督、激励考核”,使青年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一是不明确限定项目申请时间,各单位根据教师队伍实际、培训方案制定情况和工作计划随时申请;二是各基层单位要根据自身学科特色和青年教师实际情况,从培训目标、培训计划、经费预算等方面制定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学校人事部门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立项;三是为了保障经费使用到位,制定独立的经费使用审批单,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和管理,实现专款专用;四是考核过程中,将考核对象由教师转为基层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检查监督,对效果较好的培训方式和内容在全校宣传、推广并给予表彰奖励。
以“青年教师培训项目”为纽带,有机的将通识培训与业务培训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学校抓通识培训、学院抓业务培训的校院两级培训体系,推动学校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稳步开展。
三、高校青年教师培训工作改革的思考
随着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教师队伍建设已由数量扩张向内涵发展转变,认识到教师的培训培养已成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将青年教师培养作为“人才强校”战略实施的重要手段,构建政策保障体系,注重能力培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青年教师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1.加强政策研究,构建保障体系
教育规划纲要的出台为青年教师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要加强政策研究,更新思想观念,注重经验总结,注重经验借鉴,根据国家、地方新近或即将出台的政策文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完善政策文件、规范培训管理,加大专项经费投入、构建保障体系,使青年教师培训有章可循、有钱可用。
2.注重能力培养,丰富培训内容
目前高校教师来源的主要渠道为非师范类院校,以综合型大学或理工类院校为主。这些教师就读期间多从事的是科学研究工作,没有进行过系统的从教能力培养,缺乏教师基本业务能力。因此,在青年教师培训工程中,要注重从教能力培养,通过教育教学知识技能课程培训、教学方法研讨、讲课竞赛等方式,使其了解大学教师职业的特点和要求,掌握基础的教育科学知识、教学技能和方法。同时,加强外联,丰富培训内容。如利用教育部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的丰富资源,搭建校级网络培训平台;加强校际间合作,选派青年教师赴国内外高校进行短期进修学习,把握最新科研动态等等。通过多种形式,丰富青年教师培训内容,加强从教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培养。
3.加强过程监控,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重视和加强青年教师培训的过程控制与质量监控,完善青年教师培训电子档案,建立培训进修认可机制,将培训考核评价与岗位聘任管理和职务晋升有机结合在一起,探索学校、基层单位、教师三方共同承担培训成本的分担机制,使青年教师认识到培训工作的迫切性与重要性,变被动为主动,能够自发参与、申请培训,逐步实现培训工作由单纯的组织行为与个人行为相结合的转变,实现自我培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通过加强青年教师培训工作的研究,转变观念,理顺机制,丰富内容,加强考核,构架适合本地区高校青年教师发展的培训体系,提升高校自身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人才强校”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
参考文献:
[1]李强.新时期高校教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天中学刊,2009,5:87-88
[2]王宇钢,孙鹏.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培训工作创新[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35-36
[3]吴丽琼.加强高校教师培训工作的对策探析[J].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9:148-150
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范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师德考核,特制定我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制度。
一.建立师德考核工作领导机构
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分管
成员:中层正职(含年级组长)及教职工代表
二.进一步加强师德学习和宣传报道工作
1.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文件和要求,提高师德学习的针对性,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激发教师开拓创新、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
2.持续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影响,利用板报、广播、专栏,多角度宣传,全方位展现师表形象。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年度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是: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
2.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模范遵守新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导学生。
(2)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专业发展意识和行动具有明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心理健康,与领导、同事和学生家长关系融洽,和睦相处。
(3)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无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以及驱赶学困生等行为,无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无校外办班、兼课和有偿家教等行为,无在教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等。
(4)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所任学科在全县处于前列。
(5)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媒体进行过宣传报道和参加过市级(含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优先。
3.推荐方法
(1)评选师德标兵应在对本单位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的基础由进行。
(2)我单位在上报推荐名单之前,要在本单位对师德标兵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4.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师德标兵”申报表
(2)“师德标兵”典型事迹材料1份,字数在3000字左右。
(3)本人师德档案:包括《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一份、学习笔记、个人评价材料、本人在县级(含县级)以上媒体师德事迹宣传报道材料原件或相关材料等。
宜宾县横江中学校
xx年2月25日
宜宾县横江中学师德实施细则
一、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学生和家长实行无记名投票评议。
二、对学生和家长的评议面应覆盖教师所教授的所有班级,并不少于所教授学生人数的60%。
三、根据《学生和家长评议教师问答卷》,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回收和统计后,记入《师德考核表》。
四、考核方法
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无记名民主测评为主,实行教师自评(占30%),学生和家长评议(占30%)、同事互评(占20%)、领导班子评议(占20%)四方面相结合的办法。
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分数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在80-90分者为良好,在60-79分者为合格,在5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说明: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奖惩、晋级、聘任、参加各级骨干教师培训、参评各种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考核为优秀者为市级师德标兵推荐人选。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的教师,可根据不同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2、师德考核档案是如实反映教师师德修养的重要依据,是建立教师专业成长档案的基础材料之一,是教师参加骨干教师培训、评选各种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之一。
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范文3
远程培训 管理模式 培训质量
教师培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养的一个必然途径,在众多的培训形式中,远程培训具有独特的优势越来越受广大教师的青睐,远程培训的优势及不可替代性逐渐显露出来,但是随之而来的远程培训的管理、评价问题,也将是我们面临的巨大挑战,如何在优势与困惑问题之间找到均衡点,将是培训成效的一种体现。如何确保远程培训的实效性?这也是我们去探索的问题。多年来,哈尔滨市在远程培训中不断的探索与尝试,逐渐形成了一套可行的管理模式。
一、远程培训是未来培训的必然趋势
集中培训、送教上门等培训形式在一定的程度上限制着教师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如何在新形势下更有效的开展教师培训,远程培训的优势也逐渐显露出来,近年来备受培训管理者和参训教师的青睐,远程培训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优势逐渐显露:对于组织机构节省了大量的人才、物力和财力,能为参训教师提供充足、先进的优质资源。对于参训教师来说,摆脱时间、空间上的种种限制,能在短时间内吸收海量的信息,实现效果最大化。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普及,远程培训必然是未来培训的一个重要手段。哈尔滨市每年教师培训的人数达4万人次,通识培训课程全部通过远程培训完成。经过实践检验,我们的远程培训效果是显著的,这更加坚定了我们远程培训的信心。在不断的探索中,我们逐渐完善相应的管理与模式。
二、远程培训的管理模式探索
1.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前提
目前,中小学教师培训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是不可回避的现实。由此导致教师不愿意参加培训,增加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做好培训的前提。培训内容应是立足于当前,即要解决当前教育改革和学科教学面临的现实问题;又要着眼于未来,即把研究将来一段时间内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方向的内容纳入培训,在内容上即要体现教育教学、学生学习等理论的新发展、新研究,又要关注学科教学改革的最新研究成果、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因此在培训前的培训需要的调研工作一定要抓好抓实。哈尔滨市的各类远程培训中,特别是广大农村教师的培训过程中,培训前对广大教师进行培训前需求调查问卷分析,让广大教师提供在教育教学中亟待提升的技能与知识及难以突破的问题及困惑。在全体教师的需求基础上,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有共性问题的课程。再进行课程的选择与开发。这种针对性极强的培训提高了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激发了学习的热情。
2.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是培训有序开展的基础
培训的管理需要规范,需要制度管人,而不是人管人,因此培训前的保障机制一定要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每个角色都有其权利和义务。如各级管理者职责、指导教师职责、班主任职责等。让每个层面的人都明确职责与任务。当然作为管理者的表现也会有相应的评价措施进行评价,建立相应的表彰奖励制度与惩罚制度。我们不断将各级层次的人员的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量化评价,使得工作的业绩由隐性评价变成显性评价,也保证了实施过程的公平性。
优秀的培训设计是培训成功的保障,在培训方案的制定上我们做到了全面、细致、周到。从培训平台的选定、培训学时的管理、培训的内容、培训的形式、培训的日程管理、指导教师的管理与职责、各级管理者的权限分配与职责、参训教师培训的评估与考核细则、培训后的跟踪问效、培训亟待解决的问题等,都做到了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3.多元化的管理是培训成功的保障
创新管理模式,注重实效,规范的管理、严格实施,按章办事。远程培训需要大家的自觉,但是全靠自觉也是行不通的,必须从管理制度、评估方式上进行约束,以督促培训的效果。
(1)透明化操作流程
制度公开、管理公开、评价公开,中小学教师的远程培训及管理的一切流程都有着清晰的过程及保障。所有要求、制度和结果都在网络平台进行公示,所有参与人员都可见,这也有效提高了管理和评价的公平、公正性,同时也提高了培训管理的质量。
(2)包片式交流指导
远程培训无法集中起来,但是为了便于管理,我们还是人为的划定一定的班级,每个班级100人,并配有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实行包片式管理,进行辅导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建立起联系网络。并能在自己的班级随时公布培训的动态,提供学员的公性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实现实时互动式的交流平台。管理者、辅导教师也建立管理群,提供专家及技术人员的在线支持,以解决学员难以解决的疑难问题:如学科专业问题及相关的技术问题,保证了问题解决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及时性。
(3)立体式联动管理
远程培训的管理除了网络上的管理外,还必须进行市、区、校的三级联动的立体管理。培训的学时学分实现互通互认,并纳入五年一周期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市、区、校三级管理机构同心协力,联动管理,实时掌握教师参与培训的动态,教师的培训表现直接与教师的评优晋级相关联,市级进行宏观规划管理,提供政策与保障措施;区级和校级进行具体指导操作,进行评价反馈与统计。参训教师的培训效果与所在地区的业绩直接挂钩,直接影响到年终的地区及学校的评价,这一举措有效的提高了教师培训的实效性。
(4)自动化结果公示
参训教师的学习培训效果的评价标准是多元的,一些客观性的、基础性的评价量规将直接在网上动态生成并显示出来,以备学员实时了解掌握自己的培训动态,并能在第一时间弥补自己培训过程中的弱项。系统将一些重要的考核参数以直观的数据形式展示给每一位教师。使得教师能在第一时间了解自己及全体教师的参与培训情况,对促进教师的共同提高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5)量化式的优秀评选
我们在培训结束前对培训的学员、管理者、指导教师等各层人员的成绩进行量化式的考核评价,按制度、按业绩、按实效进行综合评价,对于业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达不到最低底线的人员进行解除聘用或不合格(不记录学时学分)处理。
(6)参与式的跟踪问效
远程培训的结束不是培训任务的结束,我们要跟踪参训教师的实践应用效果,培训是为了将所学更好的应用于教育教学中来,要求在六个月内必须实现教育教学的实践探索和应用,我们在培训结束六个月后对教师进行跟踪问效,采取进课堂听课、论坛、答辩、经验成果总结提升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评估。
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范文4
2016年浙江省对中小学教师培训出台了更加严格的“学分制”管理办法,同时加强了“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宣传和相关培训,以从“学时制”向“学分制”稳妥过渡。该文通过分析2013—2016年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集中培训情况,对宁波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模式的现状以及培训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究,对宁波市中小学体育教师新旧培训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对比,发现其中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体育教师培训;学分制;培训模式;发展趋势
“十三五”教师教育规划中,要求对进一步深化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进行改革。该文通过对比2013—2015年和2016年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相关文件的内容异同点,对宁波市中小学体育教师的专业培训项目及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对比研究,思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的发展趋势,从而全面提高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重点培养中小学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中的专业和教学技能,为上级部门提供制定政培训策的理论依据。
1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现状
就浙江省的教师培训整体而言,2013—2015年的体育教师的培训模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一些细节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与可提升的空间,因此,在2016年的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文件中对于教师的培训管理模式、项目申报限额等方面进行了修改。所以,对比2013—2015年、2016年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集中培训活动的文件内容的异同,主要表现有几个方面。
1.1教师培训的管理方式不同
在2013—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和教师选课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中,对教师培训的管理方式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要求:“教师参加培训就需要有一定的培训成果,培训成果主要是通过作业和考核的方式产生,对于培训学时较长或者是需要脱产培训的,培训形式应多样话,理论、时间和反思是必须的培训项目,其中实践培训的学时要求较高,应不少于50%,还要求培训计划要详尽完整,具体的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作业、培训考核方式等,这些方面都要求有详尽的计划说明,在合理安排好参训教师培训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教师的教学工作,尽量做到培训的同时不耽误日常的教学工作,在保证培训质量的前提下,也可以考虑分时段进行”。而在《2016年下半年通知》中对于教师培训管理的审核方式进行了改革。《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细则,统筹做好各类各层次教师培训的五年规划,同时要大力开展学分制管理办法的宣传和具体操作方法的培训,加强对教师选课的科学引导,稳妥实现学时制向学分制过渡,确保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取得实效”。
1.2教师培训项目的申报限额不同
通过表1对比2013—2015年和2016年的教师培训项目的申报限额发现,2016年的申报项目总体多于2013—2015年,其中还包括了首次取得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
2教师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2.1对体育前沿动态了解的方式不足
通过调查得知,多数学校对中小学体育教师的要求主要以完成学校教学任务以及训练任务为主,对教师的科研能力要求不高,因此,中小学体育教师对了解相关专业前沿动态的积极性也不高,由于学校订购的相关期刊数量很少,对体育专业前沿动态了解较少,体育教师更多地是通过参加教师培训获悉其专业的前沿信息,但教师培训的主要内容并不是仅仅了解前沿信息,因此通过培训关注前沿动态信息是严重不足的。
2.2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过于单调
根据调查得知,2013—2015年宁波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模式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而从调查了解到更多的体育教师希望参加培训实践性较强的培训,因此来源于一线教学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方面的培训应该是更会受到参训老师的欢迎,因为这种类型的培训与他们自身的教学息息相关,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才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效果才会更显著。
3体育教师培训发展趋势的思考
基于对浙江省中小学体育教师专业的发展和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的现状,对浙江省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不能再局限于讲座和互动的单一模式,而是需要结合当前的体育教学的实际,制定培训方案,形成“以实际教学问题为中心—探索培训方法—以专业为导向”的培训模式,为相关培训机构提供最适合的培训模式,因此,对于体育教师培训如何发展,怎么评价以及对教师在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都要做出了相应的思考和解答。
3.1体育教师培训如何发展
(1)依据教学实际问题制定培训内容。项目负责人应该深入了解当下中小学体育教师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都存在什么问题及困惑,然后更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的内容。教师通过对教学问题进行思考、发问,分析这些实际教学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其提出改进意见。(2)教师培训必须以实际教学情况为出发点,改变教师培训的传统模式,采取以新、老教师合作的探索模式。因为老教师拥有丰富的实际教学经验,有独到见解,可以帮年轻教师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者将培训的教师组建在一起,发挥他们的优势,解决实际问题。而通过专家和教师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使培训的结果在实际教学中得到充分的应用并根据应用情况分析中小学体育教学中的实现情况。(3)以专业为导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离不开理论专业的支持,这个阶段对中小学体育教师是不可或缺的。在培训中,教师需要的不仅仅是理论知识,个人能力的提升还需要教育教学的实践能力以及科研能力,这些都是体育教师专业发展必需具备的技能,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3.2体育教师培训的评价
(1)教师在培训过程中要求实务真、积极探索、遵守纪律,多学习、多思索、多交流,同时要认真做好笔记和总结。(2)教师培训的考核方式可以结合自己的体育教学实际情况制订电子文档,结合教师的体育教学实际情况,结合理论自选题目,撰写专题报告。(3)教师培训可以通过教师对培训目的的调查分析,再结合培训结果调查,最后进行培训后续情况调查反馈,因而培训结果的评价更为客观。
3.3体育教师培训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对于有强烈培训意愿的、积极主动要求参训的教师优先进行培训。这样才能使培训为真正有需要的教师服务,不浪费资源,同时也会带动教师的专业发展以及开阔眼界,接触新的教育思想。(2)将教师的教学实际需要融入到培训模式中,同时也要保留传统的座谈和互动培训模式,做到理论和实践的讲授同步,将理论知识的教授和问题的思索相结合的新的教师培训模式。(3)教师培训在在培训经费不充裕或者成本不足的情况下,就必须走节约型培训方式。因此,浙江省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需要从培训成本和效益两个方面考虑。应该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对人力资源方面的开发,也是教师培训需要认真思考的。
4结语
总之,中小学体育教师的培训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需要精心策划和准确定位,体育教师的培训不仅关乎教师的专业发展,还有利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学生受益,因此教师培训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引起培训部门的高度重视。浙江省现有的中小学的体育教师培训模式还存在一定问题,今后需要不断地研究、分析和改正,从而使教师培训模式得到更好的改善和发展,发挥其教学效果。培训机构应该更加优化培训内容,同时中小学则要积极落实上级文件政策,大力支持中小学体育教师参与培训,使体育教师培训成为解决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实践问题中最重要的因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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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范文5
1.1新职工上岗前培训
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技能,树立素质教育的思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而开设的培训。培训内容有高等教育学、教育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岗前培训可为年轻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和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1.2集体备课和预讲制度
青年教师需经过临床带教的指导,在第一次讲课前都必须集体备课和预讲。在集体备课过程中,青年教师可以获得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学习到先进的教学方法,对本门课程有更全面深入的理解。教研室根据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安排有一定教学经验的优秀青年教师进行预讲,预讲后同行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年轻教师提高教学能力。
1.3教学法活动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教学管理部门综合运用多种培训技术手段,积极探索新的培训模式,大力开展各项教学法活动。例如,将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法(ProblemBasedLearning,PBL)、三明治教学法(Sandwich)、微格教学法(Microteaching)等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高等医学教育理念传输给教师。该院拥有以医学教师培训为特色的国家级教师成长中心,医学分中心定期举办教学方法培训班,该院累计参与培训教师人数为所有院系之最,多名教师因为表现优异被推荐为培训讲师,并承担对外培训工作。
1.4以赛促教
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各级教学竞赛。参加教学竞赛的选手经过院系预赛、复赛、决赛,再到大学、省级乃至国家级决赛,经过层层选拔,再通过教师自己的反复练习和不断完善加上专家悉心指导,其教学能力得到很大提高。获得较好成绩的教师往往会成为院系的教学骨干,这种以赛促教的形式也是师资培训的途径之一[2]。
1.5其他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
鼓励年青教师多参加医学教育的培训课程:①参加医院组织的“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基础”等理论知识培训课程;②参加各级医学教育部门组织的“医学教育教师骨干培训班”的学习;③组织学习现代教育技术相关知识;④组织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医学教育学术会议。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课程,为临床教师提供更多与国内外医学教育先进理念接触的机会,从而扩大视野,提高教学素养。
2临床教师考核与评价
2.1临床教学资格准入
该高校附属医院从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之后酝酿实行临床医生的教学资格准入考核制度,要求医生必须取得教学资格准入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根据承担相应级别的教学工作。教学资格准入考核从2010年初正式开始实施,分为两种级别:
2.1.1教师资格准入。
由教学管理部门对工作2年以上的年轻医生进行教师资格准入考核。采用自制的评价表考核教学态度、教学方法、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表1),考核结束后进行集中点评并邀请授课效果好的教师进行示范性教学。该准入考核结果与培训选留考核挂钩,通过者方可参与临床带教,同时获得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资格;未通过者需随下一届再次考核。2.2教学质量测评和反馈制度
2.2.1教学督导、同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制度。
组织教学督导专家、教研室同行、教学管理人员深入课堂听课,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采用大学教务处统一编制的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评价,教学管理部门定期收集专家意见,以短信或信函形式向教研室和授课教师进行反馈,教学管理部门以此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3]。
2.2.2学生课堂授课全程评价。
学生对全体课堂授课教师进行全程测评。由教学管理部门培训学生督导员,根据自制测评表,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价。学期末,教学管理部门按每门课程进行汇总,将各授课教师的排名和学生的建议向教研室和相关教师反馈。学生的评分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2.3编制教师手册对教师教学工作的量化评价
借鉴学生形成性评价中用到的学习档案袋(Port-folio),教学管理部门设计了教师手册,内容包括:①教学工作登记,包括理论授课、临床带教、教学竞赛、教学培训、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教学论文及著作、继续教育等所有已开展或将来可能开展的教学活动,每一项教学活动在职称晋升以及绩效考核中均有相对应的分值和权重;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职称晋升、年终个人绩效考核及科室绩效考核教学评分细则等内容,让每位老师了解量化评估指标。教师手册不仅方便教师及时记录自己所承担的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同时也为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时进行量化评估提供了依据。
2.4教学培训和评价体系的作用
该院的培训与考核措施经过多年运行和完善已基本形成体系。本文以2009-2012年该院参与授课的教师为研究对象,运用SPSS13.0软件对学生测评得分和督导专家测评得分进行数据处理,分析该院教师培训和评价体系的建立对教师教学能力的影响。以200年的数据为参照,分析2010-2012年学生测评和督导专家测评得分,可以发现两项得分均有明显提高,督导专家测评平均分从88.19分上升至91.70分,学生测评平均分从90.96分上升至93.99分,2010学年至2012学年督导专家测评和学生测评数据与200年比较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2012学年与2010学年督导专家测评数据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2012学年虽然学生测评得分较2011学年略有降低,但是仍与200年有统计学意义,可能是因为从2012学年开始大学实行了网络测评,评价表与该院自制评价表有差别所导致。
3对策
3.1建立临床教师培训和考评体系的必要性医生的自身成长经历和医学教育国际化的趋势决定了开展教学能力培训和考核的必要性。
医学生毕业后就开始承担临床教学任务,而他们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教育学相关理论和知识的学习。与住院医师相比,规范化的教学能力临床教师缺乏培训[4]。同时,随着国内医学教育与国外交流越来越密切,以医学整合课程教学模式、PBL教学法等为代表的国际上较为先进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被引入国内,临床教师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来更新自己的理念和方法,才能适应医学教育国际化的趋势。
3.2培训和考评体系具有约束性和激励性
在高校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医疗工作能在短时间内看到经济和社会效益,成为了医生工作的重心。科研工作能够获得高额的研究经费,能够扩大学术领域的影响力,是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的硬指标,而教学工作责任重、周期长、见效慢,不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因此,医院必须建立诸如教学资格准入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保证临床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同时必须建立有效激励机制,通过制订科学合理、公正透明、有区分度的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量化评价指标,调动医生参与教学工作的积极性。
3.3培训和考评体系促进教师终身的持续发展
教师培训考核细则范文6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