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培训考核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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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考核方案

教师培训考核方案范文1

【关键词】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教师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教师兴则教育兴。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新时期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从2011年初开始,甘肃省会宁县以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为契机,启动了一场“培训重心从教师培训院校下移到中小学培训基地”的教师培训改革。希望通过培训重心从教师进修学校下移到中小学培训基地,促使中小学教师培训“从通识培训进入学科培训”层面,使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贴近一线学校,贴近一线教师,贴近一线教学,从而为解决多年来教师培训工作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实践性培训比较薄弱;受训教师学习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学用脱节,学风不正等问题找到一条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途径。

笔者是这场培训改革的亲历者,从2011年的改革实践来看,“培训重心从教师培训院校下移到中小学培训基地”的教师培训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不仅关系培训内容方式的改革,同时也涉及培训工作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的改革。下面我就这场改革中教师培训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的对策谈一些自己的思考,仅供决策部门参考。

一、当前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随着教师培训重心从教师培训院校下移到中小学培训基地,教师培训从通识培训进入学科培训层面,传统的教师培训管理体制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型的教师培训活动了。从2011年我县教师培训改革实践来看,现行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体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体现在:

1、培训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不科学

做好培训改革方案的研制,是做好培训宏观管理工作,增强培训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的首要任务。为此,搞好培训改革首先要把功夫下在改革方案研制上。然而,本轮培训改革方案的顶层设计存在不少漏洞:一是培训层次定位模糊。对所有参训对象“一刀切”,“一锅煮”;二是培训目标定位不准。这不仅导致了各培训基地落实起来无所适从,而且也造成了整个培训流程的盲目随意。三是培训课程设置缺乏系统设计。从而导致各培训基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把学员听课多少节,上课几节课,写多少字教育随笔作为培训内容来要求和考核。培训改革方案设计缺乏必要的科学性,直接导致培训实施过程缺乏先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管理职能定位模糊不清

本轮教师培训改革涉及县教育局及其师训管理部门、教师进修学校、县直各中小学培训基地以及各乡镇教管中心。只有准确定位各级部门的管理职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才能确保培训活动有序高效开展。但从会宁县2011年教师培训改革实践活动来看,培训的管理职能定位并不准确,从而导致有些环节管理职能交叉,有些环节管理职能缺位现象的发生。突出表现在进修学校的职能定位上,本来随着培训重心下移至各培训基地,进修学校的职能,除了负责报到注册、分科组班、生活保障外,最重要的职能应该是组织业务骨干对培训基地提供专业支持、对培训过程监管、对培训效果评估。而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中,文件明确规定进修学校在基地的职能是管理学员出勤和随学员听课。事实上,各培训基地又实行签到制等学员出勤管理措施,即便是没有进修学校的参与,学员的出勤率相当好。而对培训基地的专业指导、过程监管和效果评估,由于进修学校人员没有发言权而处于缺位状态。

3、管理队伍的专业素养亟待提高

教师培训工作毕竟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组织管理此项工作需要一定的教师专业发展理论、政策水平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储备。从会宁县2011年教师培训改革实践活动来看,管理队伍的专业素养存在明显的不足,因而过分依赖行政命令、纪律约束、缺乏专业引领和激励机制等问题相当突出。比如每一期培训开班典礼领导的讲话内容中和随机督查过程中领导的发言。本来这些场合是我们向学员讲清培训意图和培训操作规程的场合,更是我们进行思想宣传,组织动员,激发学员学习动力,增强学习紧迫感和责任感的绝好机会。可是学员们听到最多的是强调行政命令和纪律要求的“官话”,难得听到先进学习理念和务实专业指导等“行话”。这等于告诉学员一个错误的信息:参加培训的首要任务是完成“规定的动作”,否则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至于思想观念有没有转变、知识结构有没有更新、专业技能有没有提升这些核心任务统统变成无足轻重的任务了。

二、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体制改革对策的思考

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重心从培训院校下移到中小学培训基地改革工程涉及面广,改革力度大,只有创建一个科学有效,保障有力的培训管理体制,才能确保培训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地开展。

1、准确定位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把教师培训的重心从教师培训院校下移至中小学培训基地,不仅仅是培训内容方式的改革,同时涉及培训工作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多方面的改革。只有准确定位各级部门的管理职能,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教师培训管理体制,才能确保培训活动有序高效开展。为此,我建议:对涉及培训改革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可否做如下定位:(1)县教育局成立的培训改革领导小组,作为培训改革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核心职能应该是做好培训规划方案的顶层设计;其次才是对培训实施过程的组织动员和督查指导;(2)教师进修学校,作为专业培训机构,其核心职能应该是对教育局的培训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和对培训基地的实施过程提供专业指导;其次才是负责培训的报到注册、分科组班、对基地培训过程监管、对基地培训效果评估和学员生活保障;(3)各基地学校,作为培训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其核心职能应该是研制切实可行的培训实施方案、组建精干的培训团队和构建科学有效的培训模式;其次才是加强学员的学习纪律管理、学习结果的考核评价、培训档案的建设、培训室的布置以及培训成果的布展。如果本末倒置,那就是做样子,搞形式,走过场;(4)各乡教管中心,作为培训对象调训机构,其核心职能应该是排摸清楚本乡镇教师培训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训计划,提高调训计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解决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多年不训的问题;其次是协调受训教师所在学校解决工学矛盾,确保教师学习期间,所在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2、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教师学习培训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教师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制度。由各培训基地会同教师进修学校对培训学员从四个领域(即职业道德素养、学科专业素养、班级管理素养和教育科研素养),三个层面(思想观念转变、专业知识更新和专业能力提升)进行全面系统考核并作出鉴定,向县教育局和教师所在乡校反馈考核结果;(2)完善教师学习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工作与教师管理工作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把教师的学习培训表现,学习能力,学习结果作为绩效工资、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要结合教师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教师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3)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估机制。教育局师训主管部门会同教师进修学校,或者委托教师进修学校对培训基地的培训质量进行评估,特别要组织学员对培训项目、课程设置、师资水平、教学管理等进行评价,各基地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水平;(4)建立培训基地建设激励约束机制。开展创建“校本研训示范校”活动,树立几个培训基地学校培训活动开展较好、有创意的典型学校,利用开研讨会、现场会等形式,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培训活动搞的不好,抓的不实的基地学校,限期整改,甚至通报批评。

3、以提高管理队伍专业素质为抓手,进一步改进管理方式

教师培训考核方案范文2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教师培训考核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为根本,以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为导向,以“教育思想大讨论,专业知识大学习,教学技能大训练”等活动为载体,面向教师,组织实施以“师德教育、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推进教育教学创新,增强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服务教师,倾斜农村。以教师专业成长为根本,着眼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着力提高教师的综合素养和教学水平;以农村教师作为政策的基点,在充分考虑农村教师实际的基础上,兼顾城镇和骨干教师需求,科学设定培训目标,采取适宜的培训模式,促进教师全员培训的均衡发展。

——聚焦课堂,训练技能。以教师课堂教学问题为突破口,围绕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所需各项技能,运用学、练、评、改、考结合的方法,分学科开展训练,学以致用,扎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基本技能。

——重心下移,校际联动。坚持校本研修为主、集中培训与网络研修为辅。加强校本培训的管理与实践研究,使教师任职学校成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发挥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基地校和培训机构的作用,采用“典型引路——成果推广——评价促进”方法。

式和课题牵动方式,加强校际间的合作共赢,变个体优势为资源共享,推进教师全员培训发展。

——分类指导,评价跟进。充分考虑各学段、各层次和不同年龄段教师的不同要求,根据各自特点科学实施全员培训。指导工作应根据培训工作的需要,分层分类,及时反馈,及时指导。通过建立“教师自我管理专业发展档案”对教师全员培训进行形成性评价,通过对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目标的过程性和终结性评价,不断调控培训进程,确保全员培训任务的有效完成。

二、对象和目标

(一)对象

培训的对象是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各级各类中小学、区县教师培训、教研机构、特殊教育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

(二)目标

总目标:通过全员培训,使广大教师逐步养成良好的师德行为;基本具备课程与教学理论素养;整体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和课堂教学能力;稳步提高自主学习和研究能力;班主任全员达到合格水平。

具体目标:

1.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到2013年底前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训。

2.通过培训,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自主发展水平。100%的中小学教师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其中,教学技能15%达到优秀;教师师德年终考核合格率达到100%。

3.2013年12月31日前,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中小学教师参加不少于50

学时的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使教育技术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三、课程内容、培训方式和考核

(一)培训课程内容及五年学时、学分

按照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

说明:本周期全体中小学教师完成240学时的培训;所列课程经过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后,每10学时记1学分,共计24学分。

(二)培训方式

以校本研修为主,以集中培训为辅,由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共同完成本周期的培训任务。

1.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包括:自主学习、同伴互助、专业引领

(1)自主学习

教师有计划地通过“自学——实践——反思——再实践”的培训方式审视、分析、解决自己在教学中的问题,把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与教师教育融为一体。每个教师都要制定与学校发展目标一致的“个人发展目标”,并依据目标制订个人学习计划。

(2)同伴互助

教师以教研团队(教研组或其他学校内部的组织)为单位形成互助学习团队,在学校的引领下充分发挥每一位参训者的才智,以对话编织学习共同体,通过教师之间互相交流、切磋、平等对话的方式进行合作式学习,或以校际联动的方式参与其他学校的教研活动,以达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目的。

(3)专业引领

培训机构专兼职研修教师建立专业指导团队,提供专业引领菜单,采取讲座、现场培训(听评课)、现场指导、个性问题解答(电话或网络即时应答)、提供网络资源支持学习等形式进行专业引领,与教师共同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2.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定位在问题指导上。要坚持贴近课改,贴近课堂,贴近教师。从教师中来,到教师中去,根据教学需要,调研教学问题,开展课题研究、设置专题辅导,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条件开展远程教育的培训机构,应通过实时远程教学,以视频、音频共享的方式进行远程实时专题辅导和交互研讨。

(三)考核

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实行培训单位培训即时考评加校本培训考查和达标验收制度,实行过程性考查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突出能力考核,考核分统一考核和校本考查两种形式,分年度进行。统一考核由各市(州)教师继续教育业务管理部门实施;校本考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实施。考核实行分级制度,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基本合格四个等级,作为教师业务水平的重要衡量指标。新技能的学习考核按照《xx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训练与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实施。

四、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主管全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工作,省中小学儿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全省中小学教师培训的组织、指导、管理和评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资培训管理部门归口管理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市、县、乡、校应健全各级工作机构,优化网络,精心组织,分级指导,以“教育思想大讨论,专业知识大学习,教学技能大训练”为活动载体,确保培训质量。

坚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院校主要负责人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校长在校本培训的第一责任制度,采取措施,建立机制,把制度落到实处,保证校本培训的有效开展。

(二)优化业务指导

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分年度制定年度全员培训计划,确定年度培训专题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主要学习形式和考核要求,指导各市(州)开展年度专题学习活动,并对各地全员培训情况进行评估。

教师培训考核方案范文4

自20__年开展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以来,我们基本完成了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解读和《幼儿园课程》的培训,大部分教师都能较好地理解与认同新的教育观,教学观,儿童观,实现教师角色的转变,树立了"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并能较好地应用于教学活动之中.但部分教师特别是刚走上工作岗位不久的年轻教师理论虽然掌握得较好,但是如何把理论很好地运用于课堂实践却比较困难.譬如,如何体现儿童为主体,如何师幼互动等问题一到具体的活动中往往会不知所措.因此,20__学年我们将积极开展以教育科研为主题的幼儿园教师的继续教育,旨在通过教育科研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幼儿教育质量.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计划实行分层培训.一层是五年教龄以内的新教师培训.针对这部分新教师理论功底较好,实践经验不足的特点,培训主要以如何开展教学反思为重点,积极引导他们更好地贯彻新《纲要》,更好地把握课堂环节促进师幼互动,帮助他们提高从日常的教育教学现象中发现和解决问题的素养和能力,不断地积淀教学经验,成长为一名"反思型"的教师.另一层是五年教龄以上(包括五年教龄)的资深教师培训.考虑到他们在课堂环节的把握上,对幼儿的认识调控等方面已基本成熟.因此,资深教师的培训基点定在如何让他们由经验型教师向"全能——研究型"教师转化,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教科研的一般过程和常用研究方法,如观察法,行动研究法,调查法,实验法等,并能尝试应用于课题研究活动中,逐步形成以科研的思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识,增强参与教育科研活动的自觉性.

二,培训形式

1,集中培训与园本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主要以课堂教学,研究讨论,教学观摩,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主要解决观念建构问题,帮助教师系统掌握教育科研的一般步骤与方法,逐步增强教师的问题意识和科研能力.园本培训主要以自学和实践的方式进行,引领教师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解决实践建构问题.

2,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教师素质的提升不是单靠几个规定的课时培训就可以完全解决的,它还需要一个由理论到操作的实践过程,需要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模仿逐渐走向自主的建构过程.因此,我们一方面要结合学习资料帮助教师理清学习重点与难点,加强学习指导,督促教师做好读书笔记,进一步转变观念,同时,更要加强实践的操练,通过教学观摩,教学研讨,集体备课评课,撰写反思日志,开展幼儿园课题研究等方式,积极引领教师在实践中反思,把日常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当作课题来研究,逐步提高教师的科研操作能力.

3,全员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每一个教师都有着自己独特的成长经历与经验,有着自己特有的学习愿望和学习需求,有着自己独立的人格与个性,所以,实施继续教育要重视教师个人成长经历对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发挥中小学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主体性和能动作用,需要采取全员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分层培训方式,使广大中小学教师获得积极主动的发展.

三,培训考核及学分认定

本次培训对教师参训考核分过程评价和终端评价两部分.

1,过程评价主要考察参训教师平时的到课情况,学习表现,学习态度,作业情况等.

2,终端评价包括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两部分.基础知识考试主要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践能力考核主要由教师所在幼儿园组织.

3,过程评价和终端评价两部分结合,作为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最终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教师,记相应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

4,培训结束,教师进修学校以镇乡(学校)为单位,按照省制订的培训教学标准,对其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校本培训,参训率,合格率,培训效果等情况,提出恰当的评价意见,汇总后,报教育局人事科,通报全市.根据诸教[20__]11号文件精神,此项工作纳入20__学年度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考核内容.

四,培训安排

准备阶段(20__年10月——20__年3月).主要工作:

1)调研摸底,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内容,培训形式,拟定培训计划.

2)召开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3)幼儿教师继续教育报名造册,编排班级,聘请教师,准备教材资料等.

4)各园制订园本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要求,内容和培训人员,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报教师进修学校审核确认.(要求在3月31日前完成)

2,实施阶段(20__年4月——20__年7月).主要工作:

1)分层集中培训.由教师进修学校组织.新教师培训大致安排在4月中旬,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反思的理论与实践等.培训形式主要有专题讲座,专题讨论(讨论主题:今天我们怎样当教师),教学观摩和研讨,教学反思等.其中专题讨论要求人人参与,并且人人都要有成文的发言稿,讨论完毕后,归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袋.教学反思作业,要立足自己的课堂教学活动,根据培训要求独立完成,完成后,由教办(幼儿园)为单位统一上交培训教师,作为培训考核的一部分内容.

资深教师培训大致安排在4月下旬,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幼儿教育科研基础知识等.培训主要采用专题讲座,专题讨论,课题研究等方式进行.其中专题讨论也要求人人参与,人人都有书面材料,讨论完毕后,纳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袋.集中培训结束后,每位教师都要结合培训要求和所在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课题方案,该课题方案作为培训考核的 一部分内容.

2)实施园本培训.由教师所在教办(幼儿园)组织,各园要围绕本学年学习的重点组织教师进行理论学习,实践操作,教学观摩,研讨交流,反思创新,完成集中培训时布置的反思作业,积极开展以园为本的课题研究,促进幼儿教育质量的提高.

3)加强对园本培训的管理.通过实施学校领导,培训教师挂联制度,定期对校本培训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与指导,进一步规范与提升园本培训工作,提高园本培训质量.

4)培训考核.考核分过程考核,理论测试与实践考核三部分.过程考核,理论测试主要由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实践考核主要由教师所在幼儿园负责.

3,总结阶段(20__年8——9月).主要工作:

1)学分审核,认定与学分登记.

2)分类整理培训档案资料.市级培训资料由市教师进修学校整理归档.校本培训档案资料由教师任教学校建立和保管,共分为两类,一类是校本培训档案,其内容包括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名单及幼儿园相关的培训制度,培训管理办法;各类培训计划;校本培训行事历和每次校本培训记录;主讲教师或组班教师授课方案或相关材料;大组或分组讨论记录等反映培训过程和培训效果的相关材料;教师培训名册和出勤记录(或者教师参训签到簿);校本培训的考核内容,形式和结果;校本培训的总结与反馈,如教师对培训的满意度,培训效果的评价等.一类是教师专业发展档案.以一人一只档案袋形式存放,其内容包括教师参加培训的记录;研讨活动时的发言稿;培训体会;参加各种培训交流活动的论文;课堂教学研究的书面材料或公开课教案;专题培训的课堂笔记,自学笔记,作业(反思日志或课题研究方案或课题研究报告等);各类考核材料等.

总结评价,表彰先进,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

五,培训报名的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__年3月14日——3月15日

2,报名地点:诸暨市教师进修学校1号楼310培训处二

3,报名办法:请各单位填写好《诸暨市20__学年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名册》和《诸暨市20__学年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审核表》,用A4纸打印好(一式二份),并随带报名表磁盘一张,报教师进修学校俞长岩老师.

4,报名费用:每人交培训费,教材资料费130元,按教办(幼儿园)为单位一次缴清.

附件一:《诸暨市教办(幼儿园)20__学年园本培训计划书》

附件二:《诸暨市20__学年园本培训月安排表》

附件三:《诸暨市20__学年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名册》

附件四:《诸暨市20__学年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审核表》

诸暨市教师进修学校

20__,2,15

附件一:

诸暨市教办(幼儿园)20__学年园本培训计划书

一,园本培训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

二,本单位年度开展园本培训的目标,条件和重点

三,本单位年度园本培训实施意见和考核办法

四,本单位对园本培训进行管理的机构,制度和责任人

教办意见

(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年月日

培训部门审查意见

根据本计划书,经审核开展本项目校本培训.

同意学分数:

(公章)年月日

师训干训领导小组意见

(公章)年月日

说明:1,本计划书及附件均一式二份,幼儿园,市教师进修学校各存一份.

2,可按此表制式另行打印,有关栏目可放宽

附件二:

诸暨市教办(幼儿园)20__学年园本培训月安排表

月份

内容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附件三:

诸暨市20__学年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名册

(20__年3月)

教办(幼儿园)填表人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教龄

培训类别

序号

姓名

性别

教龄

培训类别

1

26

2

27

3

28

4

29

5

30

6

31

7

32

8

33

9

34

10

35

11

36

12

37

13

38

14

39

15

40

16

41

17

42

18

43

19

44

20

45

21

46

22

47

23

48

24

49

25

50

注:1,培训对象:全市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职幼儿教师.

2,培训类别:五年及五年以上资深教师培训;五年以下参加新教师培训.

3,本表要求用电脑打印,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师进修学校俞长岩老师,一份由教办(幼儿园)自己留存.

附件四:

诸暨市20__学年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学分审核表

(20__年8月)

单位审核人

序号

姓名

教龄

过程考核

理论考核

实践考核

总评

学分

1

2

3

4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教师培训考核方案范文5

20__年是“十一五”规划的重要推进年,我区教师教育工作要在获得“省教师队伍建设先进区”荣誉的激励下,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创新。根据20__年区教育工作意见,确定教师教育工作目标如下:

1.加强骨干教师培养,构筑教育人才高地。畅通骨干教师培养、促进骨干教师可持续发展的渠道,继续采用选送外培、区内自培和活动推进等多种形式壮大骨干教师队伍,提高骨干教师高位素养。

2.抓实教师全员培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根据《__市__区20__-20__年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新教师培训等各系列培训,突出师德内容,抓好新课程、信息技术等各类专题培训,全面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3.优化培训内容与形式,提高校本培训实施水平。以贯彻《__市__区中小学校本培训实施条例》为抓手,加强对骨干教师发展的引领,抓实常规校本学科教研活动,优化校本培训的内容与模式,努力形成__校本培训特色。

4.多渠道着力,促进教师学历(学位)提升。多渠道提高教师学历水平:高中、职高、初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5、85、98.9、99.7和100,初中、小学教师中具有高一层次学历的比例分别达70、83,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达3.6。

二、工作内容与要求

1.抓好新教师培训。对20__年进入教师队伍的新教师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所任学科课程标准及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知识的培训。规范实施青年教师教育教学业务达标活动,热情帮扶,严格考核,促使青年教师稳步、快速成长。

2.促进教师学历提升进程。根据局20__年学历达标要求明确任务,通过组织函授、自考等多种渠道,提高教师学历水平。特别是要加大高中教师合格学历和初中、高中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学位)的提升力度。

3.落实教师全员培训。按《__市__区20__-20__年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全区中小学专任教师参加全员培训,确保教师全员参加校本培训和培训的培训。要精选和完善培训基地培训内容与形式,以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与专业水平。

4.强化骨干教师培训。①高质量举办区教学新秀教学研究班和教学能手课题研修班。做好研究班第二期结业、第三期开班(含小学、初中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各项工作。教学能手课题研修班要在特级教师任导师的优势、强势中办出高水平。

②做好选送外培工作。积极组织区内教师参加市、省乃至出国培训,多渠道提高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实力。

③实施骨干教师培养校际结对计划。抓实已结对学校的培养实施工作,通过双向的听课、评课,以及备课、课堂教学方法等的交流切磋来加速骨干教师的培养。实施学校要按《骨干教师培养校际结对计划书》认真落实各项活动,抓出成效。

④办好骨干教师“高层论坛”。坚持骨干教师高层论坛制度化,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论坛举办质量,以此形式引导较高层次骨干教师反思教学行为,总结提炼教学经验、教学理念、教学思想,激励他们高位提升,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年内论坛活动向区学科带头人、市教学能手延伸。

⑤完善骨干教师专题讲座制度。做好骨干教师专题讲座选题的更新工作,并不断充实讲座内容。各校要根据要求选好、用好专题讲座内容,不仅要用好本校骨干教师的,同时要用好区内外校骨干教师的专题讲座。选用中要按要求认真填写《__区骨干教师专题讲座选用反馈表》和《__区骨干教师专题讲座反馈表》。

5.规范高效实施校本培训。要以《__市__区中小学校本培训实施条例》为纲,根据20__年召开的“__区中小学校本培训推进会”要求,切实把校本培训摆上重要位置,从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落实校本培训的地位。要着力解决教师发展的内驱力问题,对教师进行责任感教育,进行发展的目标引领,落实推动机制。要加强对校本培训的统筹,落实好各层面、各部门在校本培训中的责任。要抓实常规校本学科教研活动,花力气将这一最常态、最基本的校本培训形式抓出成效。要关注校本培训的内容与形式,以优化的形式为内容服务,切实提高校本培训的效果。组织校本培训诊断与指导活动,推进校本培训的均衡发展。

6.扎实开展各类专题培训。①深入开展新课程培训。根据新一年课程改革推进的要求,按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两个模块,组织高中教师参加岗前培训以及后续培训。小学、初中教师的新课程培训要在不断更新理念,不断提高能力,不断提升效能上下功夫,为确保我区课改实验在全省乃至全国的领跑地位奠定扎实的基础。

②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依据《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建立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和考试认证制度,组织开展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事例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技术培训,全面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开展学科教学的能力。

③继续实施班 主任培训工作。完成第三批初、高中班主任培训,适时启动小学班主任(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④启动培训者培训。基于学科(教研)组长在校本培训中的作用,年内启动培训者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着力提高参训者教科研知识与学科教研活动的组织能力。

7.全面启动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基本按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加强对幼儿教师的培训,逐步从新教师培训、全员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多条途径使幼儿教师培训工作正常化、系列化,不断提高我区幼儿师资水平。

8.注重突出师德教育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在各类培训别是全员培训、校本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促进教师规范教育行为,显著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引导教师向德艺双馨发展。

9.认真做好各类考评工作。①完成区第三批学术荣誉评选工作。年内完成区第三批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工作,充实区骨干教师队伍。具体评选出区教学新秀150名,教学能手60名,学科带头人15名。

教师培训考核方案范文6

【关键词】教师培训实践思考

教师培训是教育发展基础与保障,也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最重要、最核心工作任务。近年来,洪泽县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在省、市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尤其是教师参加省网络培训,几年来其参训率、合格率、优秀率均始终位居淮安市第一。

一、 突出县级骨干培训

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培训涉及的人员广、学科杂、层次多,在抓教师培训工作时,不可能面面俱到。为此,我县提出县级教师培训首先要突出校长、骨干教师培训,因为他们是学校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业务素质怎样,直接决定着一所学校的办学水平。仅2015年,我县就分别举办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赴宝应、昆山等校集中跟岗培训;小学校长及骨干教师赴北师大集中培训;中学校长及骨干教师赴华师大集中培训;小学和初中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赴南通培训等。先后邀请常州市新北区三井幼儿园徐英园长、北师大飞教授来洪对课堂教学进行点评,并作专题讲座。举办全县骨干教师读书沙龙活动等。教师培训不仅吸取了以往“请进来”的好方法,还采用了“走出去”的形式,且频率之高,效果之好从未有过。

二、 创新校级重点培训

如何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是我们长期以来一直思考的问题。多年来,各地基本上采取的是以县级为单位,聘请专家集中讲座,其内容很难贴近一线教师的需求。如何解决培训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全县骨干教师引领作用呢?近年来,我县创新了培训方式,即全县实行“菜单式”培训,每所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每年至少自主举办1个具有自身特色的培训项目,通过进课堂与送培到校的方式,在全面提升教师课堂教学水平的同时,也提升骨干教师业务水平。从2015年起,我县还对农村校级重点培训项目采取校际整合,分片承办的方式,以扩大规模、增加辐射面。同时,组织送培到校,让更多的教师参与,从中受益。

三、 重视幼教技能培训

由于幼儿教育还没有纳入义务教育,长期以来,政府对幼儿教育投入不足,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对此,从2015年起,我县极其重视幼儿教师技能培训。仅2015年,就举办了历时一年,每班近40名的全县幼儿骨干教师音乐、舞蹈、绘画、课件制作等4项技能培训,整个培训系统性强,训练扎实,有效促进了幼儿教师整体素质的提升,推动了幼儿事业的发展。

四、 全力做好网络培训

网络培训是教师培训重要形式之一。为此,我县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本项工作,切实做到真培训、真提高。一是健全网络。县局和各学校都相应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网络健全。县级层面,主要运用好培训管理人员QQ群、家长学校行政通和《洪泽县教师研修网》三大平台,及时、通报培训信息。各学校教师人事管理系统和教师培训工作系统实行“校级、中层、具体负责人”三级管理,从而确保全县上下培训信息畅通,有效提高培训效率。二是注重过程。实行“网培报名一周清”“每期一评比、一总结”制度,明确“3天学习,7天完成学时,10天完成任务”目标,并将“精华帖”“优秀作业”“每期一评比”结果等及时在《洪泽教师研修网》上公布。

五、 规范教师培训流程

出台了《洪泽县教师培训暂行办法》。该《办法》从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办班流程与任务分解、奖惩制度与绩效考核等3个方面具体而又明确提出培训要求。比如在“办班流程与任务分解”中规定:年初,各学校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根据培训部要求,及时上报本年度培训项目。培训项目经县培训领导小组审核后列入县年度培训计划。凡未列入县年度培训计划的,本年度原则上不安排培训。培训方案制定,原则上采取谁申报,谁制定,必要时培训部予以协助。培训方案制定时间须提前2周以上。责任部门拟定培训方案,送培训部初审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批准后,各相关科室按培训方案做好办班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