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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政治理论知识范文1
市场经济体制指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经济运行体制。而财政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种手段,它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
财政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国家在出现后,它并不进行生产。然而,为了维持它自身的存在和运转,国家又必须从国民收入中分到一块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国家不进行生产,它不可能通过交换的形式来获取它所需的社会产品,它所拥有并能加以运用的,只有强制性政治权力。国家凭借强制性的政治权力参加社会产品的分配,就是原始的税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国家为了维持自身存在和运转消耗社会产品的过程,就是财政支出。因此,国家的存在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能够存在;只要国家存在,财政就必然存在。财政的存在,只需要国家这个唯一的前提。可以说,财政是国家内生的一种东西。从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国家,到现代的计划经济国家,无不如此。在执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国家仍然是财政存在的充要条件。与财政的这种存在必要性相关的是财政筹集收入的职能。
二、 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的必要性得到了扩展。
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市场上的一切经济行为都是按照价格机制运作。古典经济学家们认为,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可以通过供求双方的自发调节,使资源配置和社会生产达到最优状态,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如果情况真是这样,财政的作用就应该只限于筹集政府收入,它存在的必要性也就只是源于国家的存在。但是,我们看到,现实情况并不是这么理想,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认识还应该更进一步。问题主要在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只是经济学研究中的一种理想,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具备形成完全竞争市场所需的全部条件。而只要有某一条件没有得到满足,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上就有可能出现失灵。
西方经济学家对市场失灵现象进行了分析,认为导致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的根本原因在于价格信号并非总是能如实反映社会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成本。具体来说,市场失灵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是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领域。西方经济学认为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萨缪尔森在其《公共支出的纯理论》(The Pure Theory of Public Expenditure)一文中给出了公共产品的定义:纯粹的公共产品指的是这样的物品或劳务,即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物品或劳务消费的减少。西方经济学家根据萨缪尔森的定义,总结了公共产品相对于私人产品的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由于公共产品具有上述特征,市场对公共产品的生产进行资源配置时,就会出现失灵的现象。一般来说,由于“免费搭车”现象的存在,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公共产品的生产量是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设法增加公共产品的供给。
2、外部效应
所谓外部效应,是指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之间或私人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效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即某些个人或厂商的经济行为影响了他人或厂商。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由于私人经济主体主要以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所以对于带有外部效应的物品或劳务的供给不是过多就是不足。外部效应除了影响社会经济效率之外,由于外部效应导致的成本或报酬分担不合理,它也会妨碍社会的公平。所以政府应当对外部效应进行矫正,将外部的成本或报酬内部化,使带有外部效应的产品的生产数量改变到合理的水平。
3、垄断
当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减少其产品的供给,使其产品的售价高于边际生产成本时,就形成了垄断。由于垄断者能够操纵市场价格,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办法是将其产量确定在产品边际效益等于边际生产成本的水平上。结果是造成市场上该产品的供给量不足,价格偏高,造成社会效率的损失。对此,政府部门应该进行干预,通过法律和经济手段保护有效竞争,排除垄断对资源有效配置的扭曲,强迫或鼓励垄断者增加产量,降低价格,使该产品的售价等于其社会边际成本,以避免社会效率的损失。还有一些行业的规模效应很明显,如果政府不加干预,就会自然形成垄断。对这种自然垄断行业,政府也应该及时加以干预,也可以划归政府来经营。
4、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
信息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掌握的信息总是不完全的,要获得更多的信息,需要付出“信息搜寻”成本;此外,市场在交易中总是存在信息不对称,交易一方总是比另一方有着更多的信息或有着更低的信息搜寻成本。由于市场经济主体在交易中总是根据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作出决策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必然导致市场失灵,资源配置偏离帕雷托最优。
5、宏观经济领域的失灵
市场机制在实现资源配置方面的失灵,不仅在微观经济中表现为上述偏离帕雷托最优的情况,市场失灵同样也反映在宏观经济领域中。对宏观经济领域中资源配置效率的考察所依据的指标主要有:就业水平、物价水平和经济增长状况。但自发的市场机制并不能自行趋向于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市场失灵在宏观经济领域中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和经济波动与失衡。为此,政府也必须对经济进行调控。
但在现实中,市场失灵并没有使市场经济制度崩溃,经济学家们普遍认为,在现实中应该有一条挽救市场失灵的途径。 其中,除了认为应由政府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的观点之外,还有一些经济学家主张通过扩大市场覆盖面(即市场完全化)和提高市场效率来挽救市场失灵,但在实践中都是不成功的。西方经济学家在对多种解决市场失灵的方法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要优化资源配置,必须由政府进行干预。这就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又一体现。
于其他手段相比,财政手段在解决市场失灵问题中具有以下优势:
1、财政手段比较灵活,税率和补贴额可以根据外部性情况及时加以调整。
2、财政手段的管理费用低,避免了产权界定和市场交易的巨大费用。
3、财政手段在技术上比界定产权、扩大市场覆盖面更易于操作。
三.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职能的界定
根据上述对财政存在必要性的分析,可以得出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财政所应具有的职能。市场经济体制下,对经济的调节应以市场机制为主,在市场机制能够完成资源有效配置的领域,政府就没必要介入。只有发生市场失灵时,政府才应该介入其中。但政府介入的最终目的仍是为了维护或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财政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手段之一,它的职能也只能限定在市场失灵的范围内。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职能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资源配置职能。
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产品上。公共产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它难以由私人部门通过市场提供,只能有财政来进行供给。其次,财政履行资源配置的职能还可以实现外部效应的内部化,并解决垄断的问题。
2、 收入分配职能。
我们在前面提到,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所决定的初次分配状况极不公平。这样客观上就要求社会有一种有助于实现公平的再分配机制。市场本身不能提供这种再分配机制,只有依靠政府以非市场的财政手段来完成这一任务。在这一点上,财政可以说天然地具有作为进行再分配工具的有利条件——强制课税权。这使得财政可以大规模地介入国民收入分配,通过税制设计上的巧妙安排,如征收累进的所得税,把资金从那些收入偏高的人们手中征集上来,然后,再通过各种类型的转移性支出项目,如医疗保险、食品券补贴等,把资金转移给那些收入偏低的人们。
3、 稳定经济职能。所谓稳定经济,就是指政府作为市场上的一种经济力量,运用宏观上的经济政策手段有意识地影响、调控经济,实现就业水平、通货膨胀水平及经济增长的协调。这一职能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不可能自动、平稳地向前发展的认识基础上的。在政府所拥有的各种宏观经济政策手段中,财政的地位举足轻重,它在维持总供求的大体平衡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例如,在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时,政府可以减少财政支出或增加税收,通过压缩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需求来抑制社会总需求。在总需求小于总供给时,财政又可以通过扩张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需求来扩大社会总需求。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财政上的制度性安排,使财政发挥某种“自动”的稳定作用。
基础政治理论知识范文2
关键词:劳动争议 处理制度 一裁两审
中国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34(2011)05-080-02
劳动争议由来已久,解决的方式和处理制度也随之形成。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最早来源于法国大革命,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逐步趋于完善。完备且有效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能够使劳资双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和冲突得到及时化解或缓解,这是各国政府考虑并发展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和目的。而我国现行的“一调、一裁、两审”处理制度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对于有效解决劳动争议存在诸多不利。
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现状及缺陷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一调、一裁、两审”,其中,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而仲裁是必经的诉讼前置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此种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忽略了劳动者的自由选择权,并且使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繁琐,不能实现劳动立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仲裁与诉讼捆绑在一起,造成制度设置的重叠,既不利于仲裁制度发挥作用,又拖延了解决纠纷的时间。具体分析如下:
(一)“仲裁前置”违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仲裁前置”程序违背仲裁自愿原则,限制了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的选择权。在现行的“仲裁前置”程序下,劳动争议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有一个前提条件。是必须在仲裁机构对争议事件作出裁决,即日诉权的行使必须以仲裁机构对争议事件的裁决为前提。这就排除了当事人对诉讼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利,这种设置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如果仲裁委员会出于客观上的某些原因或者主观上的错误认识,将本来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而不予受理,当事人也就无法诉诸法院,直接导致当事人丧失了这部分争议的诉权。而且“仲裁前置”程序也容易导致当事人丧失时效制度的保护。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超过一年才提起仲裁申请的,将有可能永远不能获得司法保护,这与劳动立法的本意背道而驰。
(二)处理程序繁杂、周期长、成本高
按照现行规定,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先进行仲裁,但仲裁裁决不是终局性的,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程序繁杂,环节多,周期长,不利于及时、有力地保护劳动者。
1、谴成仲裁和司法资源的严重浪费。一方面由于仲裁裁决的法律效率的不确定性,当事人往往把“仲裁”当作程序义务,劳动案件经劳动仲裁裁决后大多数会进入诉讼程序,这使仲裁程序形同虚设,结果是劳动纠纷没有化解;另一方面“一裁二审、仲裁前置、诉讼终局”涵盖了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两个部门,法律并没有对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程序的衔接作出相应的规定,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是各自独立的不同系统,处理程序和法律适用上有所不同,劳动争议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原先劳动争议仲裁阶段的工作完全无效,所有诉讼活动得重新开始,同一案件重复处理,白白浪费资源。
2、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程序繁杂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与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相违背。在“一裁二审,仲裁前置、诉讼终局”程序下,一旦劳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原劳动仲裁裁决不发生法律效力,不管劳动者在劳动仲裁是否胜诉,其为仲裁花费的所有成本是无法收回的,所有一切得从头开始。这使劳动者维护劳动权益的成本大大高于维护普通民事权利的成本,无形中提高了劳动者维权的门槛。与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相违背。
(三)争议调解功能弱化
劳动争议调解功能弱化,调解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为法定调解机构,在实践中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大量争议案件越过“第一道防线”,直接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给各级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造成巨大压力,同时也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萎缩。健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是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组织基础。在我国目前劳动争议快速增加的同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但没有相应增加,反而大量萎缩。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3年9月,全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153113个,与1997年相比下降了56%。一些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或下岗或退休,未及时调整补充,造成人员流失,队伍萎缩,甚至名存实亡。大量新建非公企业成立工会且困难重重,更不用说建立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的萎缩暴露了传统调解制度的弊端。
2、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下降。在劳动争议逐年快速增加的同时,不仅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在萎缩,而且劳动争议调解的成功率也在下降。由于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的非必经程序,调解成功率的降低必然影响争议当事人调解的信心。可以预见,选择通过调解解决争议的当事人比例将因此而进一步下降。长期下去,将使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处于形同虚设的境地。
(四)弱化了劳动仲裁的权威
仲裁裁决的非终局性,弱化了劳动仲裁的权威,造成劳动仲裁权威不足,影响劳动仲裁职能的有效发挥;一般的民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然,如果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而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而原来的裁决成为一纸空文,因此劳动仲裁不具有权威性和快捷性。这既不利于劳动争议的快速解决,又浪费了司法资源。
(五)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受案范围过于狭窄
根据《劳动法》规定,仲裁受案范围有两个:一是我国境内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这一规定表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并不宽广。我国现实生活中,还有大量游离在现行法律规定之外的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导致劳动者状告无门,无法得到救济。
(六)仲裁时效过短,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方面存在问题,弱化了对劳动者保护的
我国《劳动法》第82条将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规定为60日。2008年5月1日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将仲裁时效延长为一年。虽然时效已经延长至一年,但因为劳动争议发生原因纷繁复杂,此时效规定仍然不利于很好地维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笔
者认为应采用普通民事时效规定即两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还应明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并非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只适用于仲裁阶段,而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应适用民法上关于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不受仲裁期限的制约。
(七)缺乏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的监控、协调、处理机制
近年来,集体劳动争议数量明显增多,而且带有突发因素,对社会稳定产生一定影响。群体性劳动争议在案件数量增长和涉案人数增长的同时,还呈现出涉及面广、当事人情绪激动、争议双方利益矛盾突出、争议内容复杂交织等几个方面的特点,处理难度相当大。当事人往往采取过激方式向社会施加压力,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导致静坐、围堵交通、集体上访等严重干扰社会秩序的突发事件。因此,如何预防集体劳动争议,变被动受理为早期介入,特别是建立起有效的监控、协调、处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制度,并纳入规范工作程序,有效地避免矛盾激化,控制事态扩大,是我们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思考
一个良好的劳动纠纷解决模式应当首先尊重争议双方自主选择纠纷解决渠道的权利,同时应当兼顾考虑到国家对重大法益的必要司法保护和司法救济,并找到这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因此笔者在借鉴国外成熟立法例子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或裁或审、裁审分离、各自终局
现行劳动争议的调解、“一裁两审”机制,繁琐、冗长的程序已使劳动者维护权利时所厌烦,在某种程度上不但不能使劳动者快捷、便利、高效地实现权利,反而会成为实现权利的障碍。基于此,应尽快修改涉及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法律和法规,简化劳动纠纷的处理机制,将调解、“一裁两审”的处理机制简化为“或裁或审”机制。这样对劳动争议这一特殊纠纷的当事人,既可选择仲裁程序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也可选择诉讼程序对自己的权利进行救济。这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又能缩短解决劳动争议的时间,减少劳动者实现权利的成本。具体设计为: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争议解决可能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两种程序,如选择仲裁程序的,则适用劳动仲裁程序处理,实行一裁终局。因许多劳动争议纠纷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未订立劳动合同,也没有选择纠纷解决方式。针对劳动争议纠纷的这一特殊性,只要一方当事人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则纠纷即适用仲裁判决,另一方不得以双方未约定仲裁解决纠纷为由提出管辖异议,也不得另行起讯按先受理原则处理。如当事人直接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的,则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相对方不得以仲裁前置为由进行抗辩,主张法院直接受理程序违法。但有例外,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后再向人民法院,或是当事人的劳动争议必须到法院,比如说,争议双方可以基于仲裁员在仲裁过程中有或仲裁程序明显违法等事由,申请法院撤销原生效仲裁裁决,对该劳动纠纷重新审判;或者是争议标的数额巨大或涉及人数众多、影响极大的集体争议案件必须法院专属管辖。
(二)拓宽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范围
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范围的宽窄,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一个国家救济劳动争议司法力度的强弱。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务部门对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资格设置了较多的限制。这些限制主要源于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劳动关系偏于狭窄的规定,以及对劳动关系“主体相对性原则”过于机械的理解。随着经济的发展,突破这些限制的案例逐步增多,一些地方法院与劳动行政部门还制定了旨在拓宽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范围、加大对劳动争议的司法救济力度的规范。很显然,滞后的立法已经脱离了发展、变化了的社会形势,并酿成了司法的不统一,亟待在考量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社会综合保障能力的基础上,以统一的立法适度拓宽劳动争议诉讼当事人的范围。
(三)强化调解功能,拓宽劳动争议处理渠道
调解是整个劳动争议处理体制重要的组成部分,强化调解功能,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网络,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解决。首先,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其次,行业(乡镇)应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负责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处理本行业(乡镇)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第三,建立行政性社会调解制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具有调解职能,采取行政调解方式处理一些不必或不宜由仲裁部门处理的争议,使案外调解合理化。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外,工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都可承担这一职能。因此,崇尚并运用调解制度的功效是十分必要的。推动建立并充分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尽量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矛盾纠纷的萌芽状态。
(四)健全和完善集体劳动争议预警监控机制
发挥行业和企业调解组织作用,建立健全集体争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监控制度,使之纳入法律轨道解决。同时要完善集体劳动争议的特别审理程序,保证集体劳动争议的妥善及时解决。
(五)完善劳动仲裁机构建设,强化劳动仲裁内部监督机制
现行的劳动仲裁行政色彩浓厚,弊端多,劳动仲裁员的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朝自成体系方面发展,削弱其行政性,增强其司法性。必须将仲裁委员会建设成为相对独立的办案机构,设立相对独立的常设机构。应借鉴人民法院在探索公正审判方面进行的有效改革,在内部按立案、调解、裁决、监督、综合等不同职能分设机构,分工协调、互相监督,不断完善公平办案机制。并通过立法确定仲裁系统的内部监督机制,使上级仲裁委对下级仲裁委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增强仲裁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主要对案件的受理管辖、裁决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建立错案追究制度,从而确保案件处理的及时与准确。完善劳动仲裁员的聘任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仲裁员专业素质,提高仲裁员聘任标准,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逐步实现仲裁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经验的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确保劳动仲裁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六)建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受理劳动争议
各级法院改变劳动纠纷由民事法庭临时组成审判庭审判的做法,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或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官(劳动争议较少的基层法院)专门处理到法院的劳动纠纷。因为劳动争议涉及到的劳动法规和政策比较多,而且有些劳动争议涉及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专门法官才能够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快速和公正的解决。人民法院应依法慎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案件逐渐呈现出数量大、涉及当事人多的特点,且劳动关系双方以利益冲突为主,矛盾较为尖锐,涉及法律关系非常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群体性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发生。因此,人民法院要选派业务知识较强、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调解工作的法官,相对固定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人员一方面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吃透精神,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和审判能力,对复杂疑难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另一方面要找准双方争议的焦点,积极会同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再调解。对调解不成的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及法律文书充分扎实的说理来说服双方,既公正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使劳动者过分要求得以遏制,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
注释:
①黎建飞.劳动法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500
②郑尚元.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法的现代化[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202―203
③中国劳动咨询网.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反思与重构[EN/OL].(2011-2-10)
④徐智华.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缺陷与完善[J].法学评论,2003(6):26
基础政治理论知识范文3
关键词: 检验医学;举证倒置;医疗事故
什么是举证倒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对原告诉讼请求所指明的事实,用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这就叫“举证倒置”。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举证倒置通俗的讲,是指患者将医院推上被告席后,首先要由医院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医院拿不出证据,法院将判医院败诉。
一、确保检验质量是面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策中的关键
临床检验医学是对临床的标本,在仪器、试剂、质控品、检测方法的共同作用下,为临床医生提供最大价值的实验检测信息,得出一份尽量准确的检验报告,供临床医生得出患者疾病的正确诊断。医院的主要职能在诊断、治疗上,故正确的诊断显得愈来愈重要,也是避免医疗事故非常重要的一环。如何在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搞好临床检验质量控制讨论如下。
1.标本是确保分析质量的前提 标本采集前应注意患者生理状态对结果的影响,如年龄、性别、妊娠、运动、 餐前、采血时间、月经期和生活方式等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影响,以免造成检验结果的错误解释。在给患者采血时,应注意采血方式对结果的影响,正在输液的患者千万不可同侧采血,更不能用原有的输液针采血。 注意在标本贮存、运转、离心、温度对标本结果的影响,更应注意人为因素造成的张冠李戴,还要注意标本质量(溶血、脂血、黄疸),在此过程控制不当也会造成错误的结果。标本完成后,在4 ℃冰箱放置1周,并声明检验结果只对此标本负责。
2.提高临床检验分析质量 临床检验分析质量的四要素是:试剂、仪器、方法学、人,其中人是作好检验分析的前提。
2.1 试剂质量是做好检验分析的一个基本因素 检验科各种自动化分析仪在临床的进一步广泛应用带动试剂的商品化。新试剂使用前,一定要做以下几个实验:试剂的稳定性试验、线性回归试验、批内批间变异系数、试剂的选择同时还涉及到方法学的问题,不同试剂代表不同的方法,其参考值也就有所变化。同时使用试剂时,温度、波长的选择、测定时间以及样品体积分数等,厂家都做了精确的测试,一般不需要改动。除非检验人员亲自做了相关实验,否则将引起检验工作的紊乱。
2.2 仪器稳定性及维护也是做好临床检验的一个重要因素 仪器的精密度和准确度决定着检验结果的质量,特别是一些已用多年的检验分析仪,应注意样品/试剂加样注射器、温控系统、光电比色系统、光源系统、定时器等工作质量,并应注意平时的保养、定期的校对、精密度和准确度的检测。
2.3 人员的因素是做好临床检验的前提 从患者的检测前准备到检测报告的发出,仪器的正确设置与保养,试剂的选择,人的因素贯穿质量控制全过程的始终。
2.4 各种自动分析仪参数设置和质量保证 自动分析仪参数正确设置是保证临床检验分析质量的主要要素之一,包括方法学的选择、样品体积分数、温度、波长、反应时间等的设置,还有试剂或样品、反应线形范围、最大或最小吸光度值等限额参数的设置。参数的正确设置是仪器分析质量保证的前提,一台性能良好的自动分析仪,实验室技术人员正确输入参数,熟练操作仪器,合理使用试剂盒才能保证实验质量。
3 临床检验分析后质量控制
3.1 对检验结果应进行实时监测 在检验结果发出前应从仪器记录中观察实时反应曲线在反应过程中是否发生底物耗尽,样品或试剂吸光度限是否超过设置范围及线形范围等,如能及时发现可避免假性报告发出。
3.2 应认真核对避免添错报告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添错报告同样可以造成错误的结果,给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应在报告发出前建立核对制度。
3.3 加强与临床的联系与沟通 对异常结果应多方面查找原因,特别是与患者症状不相符、超出生命极限值应加强与临床的联系与沟通,检验科为临床服务应变被动为主动,学习临床医学知识,参加疑难、危重患者的查房、死亡病例讨论等,及时发现差错并予以改进是提高诊断质量的重要方面,也能对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起到较好的作用。
二、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1 掌握医疗事故条例已于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纳入了法律的轨道各医疗机构纷纷学习《条例》,制定对策,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医院检验科的医务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知什么是能做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第二款“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而要得出上述结论,加强诊断是必要的手段[3]。
2.2 对检验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和岗前培训。临床(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ISO15189号文件对检验人员要求至少应具有中等专业学历并接受岗前培训人员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检验质量,防范医疗事故的关键
3.1 做好检验科档案(检验单、检验报告等)的管理 检验单(检验报告)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鉴定医疗事故的重要证据,重视检验科在医疗事故举证倒置中的作用,是不能忽视的。要有明确、清楚的管理制度,检验人员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养成有收集和保管证据的意识,任何时候有据(证据)才有理,这是举证倒置要求我们必须这样做的。
3.2 不断提高实验室的检验装备水平 购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设备,选用合法的、高质量的检测试剂和校准品、质控品,正确收集和处理标本。
3.3 提高检验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临床实验室应具备良好的专业外语知识、检验医学专业知识、仪器设计原理、统计学知识、试剂方法学评价、质量控制知识并能有机的结合,因此,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素质是建立全面质量管理的重要课题。检验科面对临床提供的标本,要作出尽可能准确的分析数据、分析报告,如果由于检验分析数据有误,导致医生得出错误的判断,而引起医疗事故,将难辞其咎。此外对证据(检验单、检验报告)的不正确记载、不正确保管,或者有违诊疗的操作常规都将因此承担民事责任。
参考文献:
基础政治理论知识范文4
论文摘要:远程开放教育与高职教育在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共性,使得两类教育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存在一定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教学硬件资源、教学辅导资源和教师资源等方面的整合。远程开放教育与高职教育教学资源的优化整合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观念的转变是有效整合的重要前提,政策的支持是资源整合的有力保障,师生的努力是实现整合的根本所在。
一、两类教育的共性
远程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两个重要途径。近年来,由于制造业的飞速发展,社会对机电类专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给两类教育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1.教育目标的共性
远程开放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最终教育目标都是强调应用型和职业型人才的培养。机电类相关专业对毕业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要求较高,学生步人工作岗位后主要从事一线生产工作。因此,高职院校在保证学生理论学习够用的基础上,突出实践性教学环节,以培养大量优秀的实践性人才作为教育目标。而远程开放教育的最终目标是提高学生的实践工作能力,使学生掌握更多实用的技能,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知识储备。可见,二者在教育目标上存在共性。
2.教学内容的共性
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是根据教育目标制定的,教育目标的一致性使得两类教育在教学大纲的设定和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由于学生的年龄层次和学习方法存在差异,远程开放教育教学内容的设置更适合自学,高职教育则更适合课堂教学,但两类教育的教学内容都是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保证学生在今后的工作中够用、实用。
3.教学资源的共性
远程开放教育中,机电类专业的教学资源主要包括讲义、教学录像、参考文献、阅读材料、自测练习、教学辅导等,同时还包括实验的实施方案、演示课件、现实的和虚拟的实验设备以及辅导教师的实验指导等;另外,一些学校也增加了实验的硬设备供学生完成实践环节的学习。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高职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的教学资源不断丰富,辅导资料、讲义等理论教学资源不断完善,还购置了大量的实验实训设备。2003年,教育部启动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其中“精品课程建设工程”在2003一2007年间建成了1 50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利用现代化的教育信息技术手段将精品课程上网并免费向社会开放,以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其中包括很多优秀的高职课程。因此,两类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存在一定的可行性,两类教育可以共享重复的教学资源,互用教师、教学设备、教学场所和网络资源。
远程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是一个双赢的合作。远程开放教育具有覆盖面广、学习形式灵活、教学方法多样、教育设施先进的特点;而高职学校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抓得比较扎实,一般具有相当规模的校园,其师资力量相对比较稳定、数量比较充足。两者资源的整合,一方面可以弥补高职学校办学层次单一、教学形式较为传统、学生学习时间相对不灵活的缺陷;另一方面又可以弥补远程教育实验实训硬件欠缺、师资力量相对不足的弱点,从而促进两类教育的协调发展和共同进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目前都在推进远程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的资源共享与整合,实现学分互认,建立高等教育的“立交桥”。近些年,国家大力发展高职教育,为高职学校提供了很多资金和设备的支持,因此高职学校通常都有大量的先进设备。然而,数控机床、汽车、三坐标测量仪、实验台等机电类产品设备的成本通常比较高,维护费用也相当可观,如果这些硬设备不能充分利用,就会浪费国家大量教育资金。另一方面,电大的远程开放教育由于系统大、分校多,各级学校发展存在一定的不平衡现象,各地区之间也存在一定差异,有些学校实验实训的设备较少,实践性环节的质量有待于提高。利用当地高职学校的一些资源,可以使远程开放教育更加完善,办学思路不断拓宽;同时,也可以提高职业技术学校设备的利用率,为国家节省大量资金。
二、两类教育资源优化整合的主要途径
1.教学硬件资源的整合
远程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可以互相利用设备资源,实现教学硬件资源的共享。例如,把远程开放教育的实践性环节安排在当地的一些高职学校或其校外合作的企业完成,既可以节省购买设备的资金,也可以帮助开放教育的学生开阔眼界,学到更多当前社会所需要的技能型知识,提高学生的素质,为国家培养更多的技能型人才。高职教育也可以共享远程开放教育的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网络学习平台及资源,培养高职学生利用网络和计算机自我学习的能力,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下一定的基础。
目前,一些远程开放教育学校与当地的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或高职院校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一部分远程开放学员已经在这些高职学校完成了一些实践性环节,取得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例如,中央电大的汽车(维修)专业起初是中央电大、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和北京中德合力技术培训中心联合开办的,随后逐步在全国各省级电大开设。该专业开办伊始,北京中德合力技术培训中心与北京电大共同进行课程建设,北京中德合力技术培训中心先进的实验实训条件,为办好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把电大系统的网络教学资源和北京中德合力技术培训中心硬件资源的力量及优势集聚起来,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目前,这种教学模式正在全国电大推广开来。又如,中央电大的数控技术专业开设了“可编程控制器应用实训”“数控自动编程实训”“机电一体化系统综合实训”等重要的实践性环节,学生通过实验才能理解和掌握教学大纲所要求的知识,有些电大的市县分校缺乏实验资源,建立这些课程的网络虚拟实验系统也具有一定的难度。然而,许多高职学校的机电专业都设有这些实践性环节的实训室,利用率并不高。远程开放大学可以与附近的高职院校合作,使用这些高职院校的场地和设备完成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工作。
2.教学辅导资源的整合
远程开放教育更注重网上教学辅导资源的建设,机电类专业的实践性很强,很多教学内容与生产实践关系密切,因此,远程开放教育必须提供大量的教学录像、生产加工录像、多媒体动画等教学辅导资源,帮助学生深人理解教学内容。高职教育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对固定,课程的实践性强,但学生基础较差,很多教学内容只靠教材讲解很难掌握,课后复习有一定难度,也需要增加必要的网络辅导资源,帮助学生消化理解课堂教学内容。因此,远程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在网络教学辅导资源上可以合作共享。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较多,更容易完成教学生产录像等辅导资源的建设;而远程开放大学,则可以提供资金支持和网络平台支持。例如,两类教育中负责同一门课程的教师可以跨校合作,通过视频会议和聊天系统等先进的工具在网络平台沟通,共同商讨优化整合教学辅导资源的方法。两类教育的学校可以建立公共的教学辅导平台,并将教学中都能使用的一些优秀教学辅导数据(如教学录像、生产加工录像和多媒体动画)上传至公共平台,远程开放教育学员和高职院校学生都可以取得权限登录网站下载和使用教学辅导资源,作为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和自学资料,对于课堂上没有掌握或掌握不好的内容,可以通过这些辅导资料进一步学习和巩固。
另外一些高职院校,如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利用电大系统的远程教育资源、国家教育部信息管理中心IT&AT远程培训教育资源以及本校教师自行开发的远程教育资源为高职的学生开设了一些网上选修课程。这种网络选修课程可以使高职学生自由灵活地运用学习时间,也可以缓解学校师资力量紧张、教学场所和教学时间安排紧张等问题,同时还能培养学生自学的能力。我国人口众多、教育费用相对紧张,远程开放教育与高职教育在教学辅导资源上的整合可以充分发挥远程开放教育弹性学习的优势,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高职教学和实践性资源,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这种方式值得提倡和推广。
3.教师资源的整合
远程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的教师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进行交流合作。例如,两类教育的教师可以组成教研小组,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和教学研究活动,集体备课,互相建言献策,取长补短。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师可以深人高职院校,加强实践性环节的教学能力,而高职院校的教师可以学习网上教学的先进经验。以江苏电大为例,其机电类专业主要包括机械设计制造自动化(本科)专业、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专业、汽车(维修)专业,每个专业都建立了教研组,教研组成员包括江苏电大各分校和高职办学点的一些骨干教师。这些教师通过定期的QQ群讨论、网上BBS讨论和全省视频会议等一些交流平台,共同讨论专业的发展。目前,这种整合已初见成效,一些教师通过江苏电大省校责任教师将自己整理的优秀教学资源上传至江苏电大在线平台,与全省师生共享优秀资源。
两类教育师资可以相互兼职。由于两类教育近年来生源都大大增加,因此都出现师资短缺的局面,许多学校都聘用兼职教师来弥补师资的不足。目前,很多电大的教师到高职院校兼职,同时也有很多高职院校的教师到电大担任兼职教师。教师的相互兼职,使两类教育可以互相取长补短,进一步更新教学观念,为教学资源的有效整合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此外,教师的素质对教育质量影响很大。如果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师只在学校建立教学资源,思路必定狭窄。近几年,很多远程开放大学都安排机电类的教师与高职教师一起出国进修,进行高职课程体系的培训,或参加一些专业培训,开阔教师的视野,将高职教育一些优秀的教育理念融人开放教育,如在一些实践性环节中融人项目制教学的元素。这些培训提高了教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素质,同时也为开放教育注人了更多新鲜的元素。
三、优化整合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远程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都已经形成了各自的教学体系,重新打破原有的体系,将教学资源优化整合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有效完成的,必须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探索,所以这项工作的开展具有长期性;而将两类教育重新整合涉及的内容广泛,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相互合作的学校能够以诚相待、互相监督,具有一定的艰巨性。两类教育进一步有效的优化整合,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观念的转变
首先,从内部整合来看,长期以来,人们通常认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是由上至下的系统办学,强调纵向联系和发展,忽略学校间的横向联合。因而,优化整合远程开放教育系统内部资源,必须从根本上转变这个观念,加强各个学校间的横向交流。其次,远程开放教育和高职教育一直是平行发展的两类教育,必须使两类教育在发展中既坚持自己的特色优势,又能够相互取长补短,合理利用共同的资源,搭建共享的资源平台,实现共同发展。这种改革势必会影响到两类教育各自原有的教学体系,在短期内不容易被接受。因此,观念的转变是有效整合的重要前提。
2.政策的支持
两类教育的深人融合发展,需要教育管理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和法规来协调规范,统筹兼顾,合理调配。政策的支持是资源整合的有力保障。远程开放大学和高职学校的领导应该加强合作,在教学软硬件资源的共享、教师间的合作交流、教学工作量的统一协调、合作的资金形成一定的共识,并拟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合理的政策和领导的有力支持,可以充分调动相关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保证资源共建的工作顺利进行。
基础政治理论知识范文5
关键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12-0058-02
对青年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由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性质和办学宗旨决定的,是社会主义教育区别于资本主义教育的根本标志之一[1]。党的十以来,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建设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教育部对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出相应工作举措。硕士研究生教育作为更高层次的高等教育,不仅要提升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技术能力,更需要培养其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因此,要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育人功能。
一、加强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意义
加强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是适应国家对高端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内容专业性较强,许多硕士研究生认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与自己所学专业无关,在未来的工作过程中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仅仅为了应付毕业学分审核,不得不修读思想政治理论的相关课程。
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培养关心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德才兼备的高端人才。对其而言,不仅要有更扎实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创新探究能力,更是要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因此,让每一位研究生掌握先进理论,养成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就必须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将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落到实处,注重对学生思想政治观点、为人品德的正确引导,适应硕士研究生发展实际和成长成才的需求,针对文科、理工科学生不同的思维特点及学习规律,全面提升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
加强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也是适应国内外各种挑战的需要。当代硕士研究生正是以“九零后”为主力军的学生团体,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很多学生虽然学习成绩一直较为优秀,顺利成为硕士研究生,但是极度缺少精神追求,抱有金钱至上的观念,凡事从个人利益角度出发,对社会中存在的问题漠不关心,学生之间多存在“校园冷暴力”的现象,遇到一点小挫折,便轻言放弃甚至内心崩溃。当今,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西方各种社会思潮不断涌入我国,各种非社会主义思潮对硕士研究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与冲击[2]。许多包括硕士研究生在内的广大青年,通过观看影视作品、浏览跨国新闻资讯、购买国外产品,出国游玩儿等途径接触西方思想文化,在潜移默化中受到西方价值观的影响,觉得西方的思想文化和教育是最先进的,只要有条件,有机会就要争取出国学习,甚至定居,对西方国家无比憧憬和向往。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推进硕士研究生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应对国内外的各种挑战。
二、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基本原则
第一,是导向性原则。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和旗帜。硕士研究生不仅需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更是要学会运用理论知识,结合实际,在当前复杂多变的世界局势下,不轻易受到外界的干扰,以中国梦为奋斗目标,实现个人的人生理想,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因此,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以为导向,贯彻落实党的十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硕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觉悟,培养硕士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是层次性原则。硕士研究生对于理论的教学内容并不陌生,目前各高校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的建设基本完善,学生在本科阶段已经接受了较为完整的理论的教育,因此,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应该做到从本科阶段到硕士阶段的层次性跨越。其一,教学内容的层次性提升。本科阶段的教学内容以四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科书为纲领开展教学内容,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教学内容则要丰富教学内容,增设具有前沿性的课程专题,选取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时事做专题研究。其二,教学目标的层次性提升。本科阶段的教学主要以让学生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了解和掌握基本概念与理论为教学目标,在硕士教育阶段不仅需要掌握基本理论内容,更是需要学生掌握对知识的解构,提升自身的探究能力。
第三,实效性原则。注重教育教学的实效性是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发展的基本要求。首先,要求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既包含当前理论前沿知识,又要立足现实,真正做到用思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解决自身思想上的迷茫和困惑。其次,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较好的课堂效果。教学内容不仅包含基本理论知识,还要围绕国内外时事热门、国家的建设进程,开展专题性、实践性、互动性教学,充分挖掘硕士研究生的探究能力。
三、创新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路径
第一,采取专题式教学方法。专题式教学就是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教材内容、体系以及内在的逻辑关系,围绕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选择论题,从而以论题为中心,构建起每个专题的具体内容、体系,形成前后既相关又相对独立的一系列专题。任课教师可以选取具有前沿性、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内容作为课程专题。这样以来,教学内容既涵盖了重点理论知识,让学生了解了热点话题,又能在讲授过程中引发思考,增强课堂的互动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把握了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第二,精选教学内容。首先是教学内容与教材。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所以不能够完全依赖教材或者PPT来开展教学内容。其次是教学内容的性质要从本体论的知识观转向主体论的知识观。学生在大学以及大学前的学多数是所谓的本体论知识观,也就是把“知识”作为研究对象,就知识论知识。而主体论知识观,是指从学生的发展过程与发展结果来理解知识,从学生发展的角度出发,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欲望并要在学习中获得人生的意义。所以,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仅仅告诉学生关于理论性的知识点,而且要学生结合自身的生活、学习与发展,引发学生思考,让学生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最后是教学内容的选择要以教学目标为依据,要符合硕士研究生身心发展规律,贴合学生生活实际,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结合,激发学生的兴趣。
第三,强化课程考核。教学内容结束后的考试环节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最受学生们关注的一部分内容。科学合理的考试形式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考核方式可以由课堂考勤、论文、期末笔试考试等部分组成。课堂考勤,主要是考核学生上课的出勤率,为了避免一部分学生应付教师点名,教师可以针对课堂所讲内容,在每堂课结束前,布置一道小的思考题,让学生作答,将出勤考核和强化教学效果相结合。论文部分,主要是考核学生在学会理论知识的同时,结合自己的感悟,按照学术规范要求,阐述对某个或某类问题的想法。但是许多学生,尤其是理工科专业学生,对这一类论文的撰写无从下手,不得不上网查找资料,甚至抄袭其他人的学术成果。教师可以引导这部分学生针对每节课所讲内容,结合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写简要的读后感;根据教学计划,教师也可以给每位学生布置教学内容或将学生分成学习小组,让学生分小组准备,从而培养学生搜集、整合资料的能力,将自己所想所说表达出来的能力。通过以上方式方法,引发学生深入思考,让学生在学期过程中积累经验,循序渐进,从所思所想,到口述表达,再到学术论文的成文。期末笔试考试部分,主要是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考试内容多为最基本的基础知识,以及学生运用基本理论联系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采用开卷考试。
第四,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就是以学校为基地进行的课程的规划、编制、实施和评价的一整套活动[3]。校本课程的开发就字面上理解包含着两个层面的活动,即“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校本的课程开发”。前者的范围是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以外的领域,而后者重心则放在“校本”上。广义上说,后者的范围要远大于前者,它包含了前者,既指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即根据本校的实际,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进行“再加工”、“再整合”,从而“校本化”地实施,又指根据学校实际开发出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对应的“课程模块”(校本课程)。
关注学生的差异性和独特性是校本课程教学的出发点。思想政治理论课是硕士研究生学习的必修课程,课程的开设是要满足学生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对高端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在符合课程的“普适性”基础上,要顾及到不同地域学生特点、不同类型学校人才培养方向、不同专业学术思维类型等方面,使课程更具有“适应性”。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和独特性,并不表示“跟着”学生的差异走,而是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培养目标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学生的能倾特点,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同时,我们还要以学校及教师为课程开发主体。校本课程的开发是要针对学校的实际,而学校最了解自身发展需要、学生发展需求、教师状况、地区发展方向等方面,任课教师作为一线工作者,最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教学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等,所以,只有以学校及任课教师为课程开发的主体,才能更好地整合现有资源,贴进教学实际,满足实际需求。当然,以学校和教师为主体并不意味着要闭门造车,理论的学习和专家的指导是十分必要和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社科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
(1949―2008)[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1.
[2]于春梅,石璐璐,王.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改革的几点思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
究”为例[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10).
基础政治理论知识范文6
一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的辨析
理论与实践是相辅相成的。理论源于实践,脱离实践的理论是空洞无物的,实践又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也是辨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中,理论教学应当走在实践教学的前面,理论教学主要传授基本原理的“知识”,实践教学则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是把基本原理的“知识”与具体的实践活动形式结合起来开展的教学环节。
1理论教学应当走在实践教学的前面,为实践教学服务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主要传授基本原理的“知识”,是用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说社会发展和变革实践的过程。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要避免空洞无物的、脱离历史环境和现实生活的“理论阐述”,不能出现“学而不用”而使学生觉得“学而无用”的状况。认为,“看重理论,正是,也仅仅是,因为它能够指导行动。如果有了正确的理论,只是把它空谈一阵,束之高阁,并不实行,那末,这种理论再好也是没有意义的”。也就是说,理论要应用于实践,才具有意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也是这样,理论教学走在实践教学的前面,目的在于应用于实践,为实践教学服务。我们在传授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重视理论在实践教学环节运用的“情境”,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贴近生活、贴近社会、贴近大学生。
2实践教学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在理论指导下进行
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人类的科学理论知识对于实践过程的引导作用,在于使人们的实践具有目的性。我国开设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讲授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对于大学生来说,就是一个学习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去分析、看待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尤其是改革开放的历史的过程。在课程性质和教学内容等方面,这与专业课和其他公共课具有不同的特色,要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应以理论教学为基础,在理论的指导下来进行。只有这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才不会出现盲目性、无序性的误区,才能实现通过实践教学使大学生学会运用的理论思维辨证认识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目的,减少他们社会实践的盲目性。这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本质要求。
二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教学环节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从课堂教学的角度看,课堂的理论教学必须是一种带有丰富“社会实践性内涵”的教学活动才会变得生动活泼;从实践教学的角度看,实践教学的过程也必须渗透着课堂教学的理论成果才会使学生的实践活动目的明确和有的放矢。因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要与课堂的理论教学结合起来,才能增强实践教学针对性和实效性。
1实践教学内容要明确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把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把基本理论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大学生们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社会热点明确地结合起来,在实践教学中引导学生学会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实践教学中选准题目,设计出有思想、有意义的实践方案,指导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使大学生在理论联系实际中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对社会现实问题具有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有目标,内容明确,“对学生要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此次实践教学对哪些基本理论加强理解,或提出若干问题,使学生带着问题目的明确地进行社会实践”。在这些专业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比脱离理论指导的盲目实践,更具有针对性和计划性,可以使学生少走许多不必要的弯路,从而更有效地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
2实践教学形式要关联
作为具有“社会实践性内涵”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与学工部举行的“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是不一样的,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他们对实践教学的认识和对实践教学过程的操作都存在很多问题。事实上,实践教学环节本身就是对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需要设计出与理论运用具有紧密关联性的教学形式。在校内,实践教学是可以组织学生举办讲演会、辩论会、理论学习小组等活动来开展,使实践教学形式具有多样性,激发大学生强烈的参与感、积极性与主动性;在校外,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必须有教学计划,运用社会力量建立一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组织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进行社会调研与社会考察,写出有价值、有见解的调查报告。
3实践教学教材要体现连贯性
为了促进实践教学的开展,我们务必编写出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实践教学相一致的具有实践性的教材,才能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体现出连贯性。在理论教学上,我们坚持以“学马列要精要管用”为原则,以应用为中心进行理论与实际的渗透;在实践教学中,我们要重研究性内容,启发学生的辩证思维过程,使学生摆脱传统的重结论轻结论产生过程的倾向。在这个方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把课堂教学过程看作是学生社会生活过程中的一部分,立足现实生活,发掘优质的教学资源,对现有的教材进行创造性地开发,实现“教材”向“学材”转换,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成为社会理论的探索者和政治思想的思考者,从而深化对中国化理论成果的认识。
4深化教学改革,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教高司函〔2004〕259号)指出,高等学校应着眼于国家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能力培养,着力提高大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要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教学改革,构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基础课程,也要主动顺应这一教改潮流,深化教学改革,构建实践教学体系。思政课的实践教学与各专业课的实践教学相比,具有自己的特色,这一实践教学体系也有着自己的内容,一是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服务;二是多方筹集资金,探索合作教育的新形式;三是改变职称评定政策,吸引高水平教师从事实践教学工作。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