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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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的审计报告

分公司的审计报告范文1

一、问题提出

2012年3月23日,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000756)(以下简称“新华制药”)公布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华制药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我国证券市场中有关上市公司的第一份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由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浪潮”。新华制药到底是怎么了?于是所有的媒体都聚焦在这件事件上。通常我们看到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较为常见,发表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以前从未出现过,无论是被审计单位,还是注册会计师,都不希望发表此类意见的审计报告。所以,这份不同寻常的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带来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那么,为什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敢出具第一份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呢?这其中的理由又是什么呢?到底发生了什么呢?下面我们就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二、新华制药的历史背景

新华制药的前身是1943年成立于胶东抗日根据地的山东新华制药厂。公司占地近300多万平方米,现有职工5000多人,是我国重点骨干大型制药企业、亚洲最大的解热镇痛类药物生产与出口基地,以及国内重要的心脑血管类、抗感染类及中枢神经类等药物生产企业。在我国化工及医药行业具有较高的企业地位和影响力。1996年12月本公司以香港为上市地点,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H股股票。1997年7月本公司以深圳为上市地点,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A股股票,是H股、A股上市公司。1998年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后,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2001年9月经批准增发A股普通股票3000万股,同时减持国有股300万股。新华制药是中国医药工业十佳技术创新企业,中国制药工业50强。目前旗下有9家控股子公司。“新华牌”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是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品牌。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5731.26万股,第一、二大股东分别为: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66115720股,占总股本比36.32%,香港中央结算(人)有限公司持股147963998股,占总股本32.36%。目前,公司年产化学原料药总量2.5万吨以上,是全球最大的安乃近、布洛芬、阿司匹林、咖啡因、左旋多巴等药物生产企业,拥有乙氧苯柳胺等10个原料药独家品种,8个原料药主导品种市场占有率居国内第一位,制剂年生产能力为片剂达80亿片、针剂3亿支、胶囊2亿粒。公司从创业之初,始终坚持技术第一、质量第一,奉行“产品质量关系企业生命,药品质量关系人的生命”的质量理念,生产上严把质量关,精益求精。公司是国内首家通过IS09001、IS014001、IS010012三项认证的医药化工企业,所有在产原料药产品、制剂剂型均已通过GMP认证,茶碱、布洛芬等8个产品通过了美国FDA认证,茶碱、阿司匹林等10个产品获得了欧洲COS证书,咖啡因产品通过了美国用户的社会责任认证、环境认证,以及中国食品安全体系(HACCP)认证。同时有多个产品在俄罗斯、印度等国家完成了注册。大部分主导品种主要技经指标居国内领先地位,高于国内国际认证标准。

2011年,山东欣康祺医药(以下简称欣康祺)因涉嫌非法集资于年底被立案调查,该案对新华制药冲击很大02012年3月15日,新华制药披露,截至目前,欣康祺及其关联方尚欠公司货款6073.17万元,对方经营出现异常、资金链断裂,可能对公司资金回笼产生较大影响。

三、新华制药内部控制审计关系理论分析

审计关系反映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和审计人三者之间的委托和审计与被审计关系或鉴证与被鉴证之间的关系。内部控制审计是独立于年报审计的新兴审计类别,与年报审计一样同属于审计鉴证范畴,具有审计鉴证三方面关系人,见图1。两者在最终目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具有一致性或相近性,但是,在具体目标、保证程度、评价要求、报告类型和内容等方面有别于年报审计。据此,内部控制审计和年报审计可由审计委托人分别委托不同的审计师分别开展审计,也可委托同一家审计师同时开展审计即整合审计,最终独立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年报审计报告。

四、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诞生

新华制药应收账款前五名的一重要客户的消失。根据中国资本证券网显示,2009年,欣康祺(其经营方式为批发,经营范围为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为新华制药第一大客户,共向新华制药采购18147万元商品,占其营收总额的7.94%;2010年,欣康祺为新华制药第二大客户,共向新华制药采购11039万元商品。但在2010年末,新华制药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里并没有欣康祺(第五名为PEPSICOLASALES&DISTRIBUTION欠款金额为609万元,占其营收总额的4.22%。)

2011年中期,欣康祺为新华制药第五大客户,共向新华制药采购1999.1万元,占其营收总额的1.31%。2011年中期,新华制药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里也没有欣康祺(第五名为新华制药寿光有限公司,欠款金额为898.8万元)。

2012年3月15日,新华制药董秘办工作人员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与欣康祺终止业务是在公司发现其有资金断裂的迹象时,应该是在2011年底,目前欣康祺已经停止经营,在2011年上半年公司与欣康祺的业务就已经减少了。但公告显示,欣康祺及其关联方欠其货款总计6073.17万元,且欣康祺并未出现在新华制药2011年中报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中,所以新华制药2011年下半年向欣康祺销售商品不会少于5174.37万元(6073.17898.8=5174.37)。既然在2011年上半年仅向欣康祺销售了1999.1万元(2010年中期为4314.5万元),销售商品已经大幅减少,但2011年下半年向其销售商品的金额又大幅增加了,这其中必有蹊跷。

根据调查,新华制药2011年年末的总资产为30.04亿元,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29.38亿元,净利润为0.76亿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2011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同年2011年,新华制药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自我评价的结论为内部控制失效;新华制药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其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02012年3月23日,新华制药被信永中和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和“审计意见”段如下: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新华制药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新华制药下属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以下简称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多头授信无明确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医贸公司的鲁中分公司、工业销售部门、商业销售部门等三个部门分别向同一客户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

2,新华制药下属子公司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客户授信额度不大于客户注册资本,但医贸公司在实际执行中,对部分客户超出客户注册资本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同时医贸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发货情况。

上述重大缺陷使得新华制药对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康祺医药)及与其存在担保关系方形成大额应收款项60,731千元,同时,因欣康祺医药经营出现异常,资金链断裂,可能使新华制药遭受较大经济损失。2011年度,新华制药对应收欣康祺医药及与其存在担保关系方货款计提了48,585千元坏账准备。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新华制药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新华制药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新华制药2011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2年03月25日对新华制药2011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新华制药于2011年12月5旧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炫

中国注册会计师:薛更磊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五、对新华制药公司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分析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什么敢出具在中国证券市场中第一个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呢?它所认为的新华制药的内部控制主要存在两大重要缺陷是否足以导致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新华制药下属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多头授信无明确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医贸公司的鲁中分公司、工业销售部门、商业销售部门等三个部门分别向同一客户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是否违背了内部控制的要求?

“授信”一词是指商业银行向非金融机构客户直接提供的资金,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的保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透支、各项垫款等表内业务,以及票据承兑、开出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信用证保兑、债券发行担保、借款担保、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未使用的不可撤消的贷款承诺等表外业务。简单来说,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在本案例中,医贸公司的鲁中分公司、工业销售部门、商业销售部门等三个部门分别向同一客户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显然,新华制药的子公司医贸公司其企业内部显然没有进行有效、合理、及时的信息沟通,才会导致其三个部门同时对一家公司授信,从而导致授信额度过大,进而承担了较大的风险。而信息与沟通是内部控制五要素之一,是指在人员能够履行责任的方式及时间范围内,识别、取得和报告经营、财务及法律遵守的相关资讯的有效程序和系统。这包括最高层将与控制有关事宜重要性及个人担当的角色向下级传达、向上级汇报重要信息的渠道以及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保持有效沟通。COSO报告认为,一个良好的信息与沟通系统有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企业须按某种形式在某个时间之内,辨别、取得适当的信息,并加以沟通,使员工顺利履行其职责。

可见,信息与沟通能够在减少出现误解的可能性,从而达到控制风险,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但是新华制药在内部控制制度对多头授信无明确规定,且存在多头授信,说明新华制药案例中信息与沟通是无效的,而信息与沟通无效既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之一,同时也构成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所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新华制药201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中披露的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多头授信无明确规定,在实际执行中,多头授信导致授信额度过大构成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理由。

(二)新华制药下属子公司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客户授信额度不大于客户注册资本,但医贸公司在实际执行中,对部分客户超出客户注册资本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同时医贸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发货情况,这是否影响内部控制?

据2011年报显示,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180万元,而截至2011年12月31日,医贸公司应收欣康祺医药4060.6万元,同时还应收与欣康祺存在担保关系的华邦医药979.6万元,百易美医药399.6万元,山东药材高新分公司334.3万元,以及新宝医药299.1万元,合计6073.1万元。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医贸公司应收欣康祺医药4060.6万元大于其注册资本2180万元,不符合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对客户授信额度不得大于客户注册资本这一规定,违反了内部控制的要求。

以此同时,医贸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发货情况,说明公司内部除了存在信息与沟通方面的不足外,监督也是有问题。而且新华制药在得知欣康祺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才在2011年度按8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4858.5万元,说明医贸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缺陷,这足以说明公司内部的风险评估方面也是有问题的。而我们知道,内部控制五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风险评估并非一个理论过程,而且常常对企业的整体成功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有效的监督能够及时、有效地识别出控制失败或控制缺陷,并报告给那些对控制负责的员工或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时实施纠正措施。如果监督无效,就难以保证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正因为如此,COSO专门了《内部控制体系监督指南》。可见,医贸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及其重大的缺陷,内部控制是无效的。

新华制药下属子公司医贸公司在以上两个内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同时,作为母公司的新华制药的内部控制也是问题多多。首先,新华制药2011年年报显示,2011年年初企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31亿元,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骤升至5.45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17.2%,主要是新华制药在事发后才对坏账进行大额补提。说明新华制药的风险意识很弱,在信用销售前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才导致问题的发生。其次,下属子公司医贸公司的鲁中分公司、工业销售部门、商业销售部门等三个部门分别向同一客户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及对部分客户超出客户注册资本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同时医贸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发货情况。说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监督方面存在严重缺陷,同时在信息与沟通方面母子公司更是存有重大不足,才导致此事件的发生。母公司新华制药应该对其内部控制进行整改以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

所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新华制药2011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中披露的新华制药下属子公司医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客户授信额度不大于客户注册资本,但医贸公司在实际执行中,对部分客户超出客户注册资本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同时医贸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发货情况构成其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理由。

(三)多个重大缺陷与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系

陈武朝(2012)指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第22条列出的表明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企业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此案例的财务报表中在内部控制方面已经披露了该重大错报。同时,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17条规定:“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由企业根据上述要求自行确定。”在新华制药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中的非财务报告缺陷方面,从定性方面说,符合重大缺陷的条件是: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部分业务能力丧失,危及公司持续经营、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重大的财务损失以及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失。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新华制药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披露的上述两个缺陷中涉及了内部控制五要素中的三个要素,构成了重大缺陷的条件。所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新华制药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是合理的。

(四)同一时期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关系

从新华制药披露的2011年年报中,我们可以获知,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效果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均提到了新华制药在报告期内新华制药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对客户授信额度过大导致较大经济损失,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还披露了公司内控存在的重大缺陷及整改情况。但是,同期的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不同于内控审计的否定意见,而是无保留意见,表明尽管内控存在重大缺陷,但并非意味着财务报表存在未调整的重大错报,说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非标意见,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不一定为非标意见。反之,如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否定或非标,那么内控一定存在重大缺陷,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非被内部控制所控制,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必定为非标审计意见。也即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为非标,内部控制审计一定为非标意见。

(五)前后期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关系

前期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好坏会对后期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产生影响,当前期出具了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就会引起注册会计师对该企业内控的关注度,对内控的审计将会比较严格和慎重,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会增加,以至于后期的内控审计意见也会相应根据前期的审计结果而仔细斟酌;当前期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内控审计意见,这将给注册会计师一个良好的信号,在对企业内控审计时相对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就会比较少,后期的内控审计意见也相对更为乐观。同时,当后期的审计意见出现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类型时,会促使注册会计师关注前期的内控审计意见,乃至去核查前期内控审计意见的合理性,从而判断企业在内控方面是否存有问题以及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失职行为。就新华制药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为否定意见,不难推断这些内控重大缺陷是否早已存在于2010年或之前的内部控制中,进而质疑新华制药201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的适当性。

六、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利益相关方分析

从新华制药2011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书中可知企业和注册会计师分明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企业的责任体现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华制药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体现在:注册会计师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马燕(2012)认为,马后炮难掩严重失职,出现如此“人祸”,新华制药2011年的内控审计必然不能轻易过关。但真正出事后,信永中和才出具内控否定意见,如此马后炮不禁令人起疑。甚至有会计师行业人士说,内控工作的问题一般都不是短时间内存在的,如果公司的内控制度并没有发生变化,此前的审计工作中不可能毫无察觉,新华制药内控制度的重大缺陷此前一直没有审计出,而在否定意见报告书中信永中和在内控审计报告中辩称,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这都是不对的,审计就是发现潜在的风险,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制度的缺陷没有审计出来,绝对是事务所的责任。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事务所的严重失职。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对新华制药公司的影响:上述重大缺陷使得新华制药对山东欣康祺医药有限公司及与其存在担保关系方形成大额应收款项60731千元,同时,因欣康祺医药经营出现异常,资金链断裂,可能使新华制药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大额应收账款60731千元或成坏账打水漂了。截止2012年4月26日,2012年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减少近五成。公司26日公布一季报显示,1~3月实现营业总收入7.70亿元,同比下降8.7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78.61万元,同比下降48.91%。对于内部控制出现了重大缺陷,新华制药已经注意到,并采取了一些措施,在2011年年报中,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增大检查力度等相应措施进行了整改:对子公司控制方面,针对子公司内控制度中缺少多头授信的规定及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导致对客户授信额度过大造成损失的问题,公司修订印发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对多头授信做出明确规定,并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以防形成新的因授信额度过大导致的信用风险。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对投资者的影响:当这份内部控制否定审计意见一出,次日,公司的股价就受到了影响,从图2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股价从2012年3月23日之后便一直呈现出一个下降的趋势。

七、该案例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启示

分公司的审计报告范文2

一、问题提出

2012年3月23日,A企业公布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D会计师事务所对A企业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我国证券市场中有关上市公司的一份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下面我们就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

二、A企业的历史背景

A企业占地近300多万平方米,现有职工5000多人,是我国重点骨干大型企业。2011年,B企业因涉嫌非法集资于年底被立案调查,该案对A企业冲击很大。2012年3月15日,A企业披露,截至目前,B企业及其关联方尚欠公司货款6073.17万元,对方经营出现异常、资金链断裂,可能对公司资金回笼产生较大影响。

三、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诞生

A企业应收账款前五名的一重要客户的消失。根据中国资本证券网显示,2009年,B企业为A企业第一大客户,共向A企业采购18147万元商品,占其营收总额的7.94%;2010年,B企业为A企业第二大客户,共向A企业采购11039万元商品。但在2010年末,A企业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里并没有B企业。

2011年中期,B企业为A企业第五大客户,共向A企业采购1999.1万元,占其营收总额的1.31%。2011年中期,A企业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里也没有B企业。(第五名为J公司,欠款金额为898.8万元)。

2012年3月15日,A企业董秘办工作人员向中国资本证券网表示,与B企业终止业务是在公司发现其有资金断裂的迹象时,应该是在2011年底,目前B企业已经停止经营,在2011年上半年公司与B企业的业务就已经减少了。但公告显示,B企业及其关联方欠其货款总计6073.17万元,且B企业并未出现在A企业2011年中报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中,所以A企业2011年下半年向B企业销售商品不会少于5174.37万元(6073.17-898.8=5174.37)。既然在2011年上半年仅向B企业销售了1999.1万元(2010年中期为4314.5万元),销售商品已经大幅减少,但2011年下半年向其销售商品的金额又大幅增加了,这其中必有蹊跷。

根据调查, A 企业2 0 1 1 年年末的总资产为3 0 . 0 4 亿元,2 0 1 1 年主营业务收入2 9 . 3 8 亿元, 净利润为0 . 7 6 亿元。D会计师事务所对2 0 1 1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同年2011年,A企业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自我评价的结论为内部控制失效;A企业聘请D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2年3月23日,A企业被D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段和审计意见段如下: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A企业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1、A企业下属子公司C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多头授信无明确规定,在实际执行中,C公司的鲁中分公司、工业销售部门、商业销售部门等三个部门分别向同一客户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

2、A企业下属子公司C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对客户授信额度不大于客户注册资本,但C公司在实际执行中,对部分客户超出客户注册资本授信,使得授信额度过大,同时C公司也存在未授信的发货情况。

上述重大缺陷使得A企业对B企业及与其存在担保关系方形成大额应收款项60731千元,同时,因B企业经营出现异常,资金链断裂,可能使A企业遭受较大经济损失。2011年度,A企业对应收B企业及与其存在担保关系方货款计提了48585千元坏账准备。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A企业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A企业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上述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得到公允反映。在A企业2011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12年03月25日对A企业2011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A企业2011年12月5旧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D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六、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利益相关方分析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对D会计师事务所的影响:马后炮难掩严重失职,出现如此人祸,A企业2011年的内控审计必然不能轻易过关。但真正出事后,D才出具内控否定意见,如此马后炮不禁令人起疑。甚至有会计师行业人士说,内控工作的问题一般都不是短时间内存在的,如果公司的内控制度并没有发生变化,此前的审计工作中不可能毫无察觉,A企业内控制度的重大缺陷此前一直没有审计出,而在否定意见报告书中D在内控审计报告中辩称,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这都是不对的,审计就是发现潜在的风险,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制度的缺陷没有审计出来,绝对是事务所的责任。无论从哪个方面讲,都是事务所的严重失职。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对A企业公司的影响:上述重大缺陷使得A企业对B企业及与其存在担保关系方形成大额应收款项60731千元,同时,因B企业经营出现异常,资金链断裂,可能使A企业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大额应收账款60731千元或成坏账打水漂了。对于内部控制出现了重大缺陷,A企业已经注意到,并对子公司控制方面,针对子公司内控制度中缺少多头授信的规定及内控制度执行不严导致对客户授信额度过大造成损失的问题,公司修订印发了《A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对多头授信做出明确规定,并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以防形成新的因授信额度过大导致的信用风险。

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对投资者的影响:当这份内部控制否定审计意见一出,次日,公司的股价就受到了影响,公司的股价从2012年3月23日之后便一直呈现出一个下降的趋势。

分公司的审计报告范文3

我国学者和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研究起步较晚,关于内部控制缺陷的研究主要在近几年才有所进展。1.内部控制缺陷的内涵与分类。杨有红等(2011)指出正确识别内部控制缺陷,要将其与内部控制局限性进行区分,可分三个步骤认定内部控制缺陷,并提出了缺陷级别认定的标准。[8]王惠芳(2011)认为应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和公司内控缺陷,其中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分为账户核算类、账户核对类、原始凭证类、期末报告类和会计政策遵循类五类;公司内控缺陷分为控制环境类、风险评估类、信息与沟通类、控制活动类和内部监督类五类。[9]鲁清仿(2009)将存在补充和修订财务报告行为以及在研究当期发生注册会计师变更两种情况的上市公司划归为存在重大缺陷的公司。[10]单华军(2010)在对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研究过程中,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了11类。[11]南京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课题组(2010)借鉴COSO对内部控制五个组成要素的理论框架,分别对应得出针对五类要素的五类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将这五类缺陷又具体细化为28个小类。[12]2.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田高良等(2010)对2008年深市494家上市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研究,通过Logit回归验证了影响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因素,研究表明,发生审计师变更和财务报告重述的公司更可能披露内部控制缺陷。[13]田勇(2011)研究了深市445家上市公司数据,发现公司规模、盈利能力都会显著影响内部控制缺陷,并且呈负相关关系;正在进行或已经经历过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可能性更大。他也对审计委员会规模、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和审计师变更进行了分析,但没有发现这三个因素对内部控制缺陷构成显著影响。[14]通过梳理文献笔者发现,已有的关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是以某一年或者连续两年的披露状况作为研究对象,对于2008年《基本规范》实施至今五年多的情况目前还没有学者进行研究;同时,大部分研究集中于内部控制缺陷的识别以及内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响因素两方面,至于披露的内部控制缺陷信息是否可靠目前尚无学者涉猎。本文主要对《基本规范》实施后内部控制信息连续五年的披露状况进行研究。

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

自2007年7月1日起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已按《深交所内控指引》①连续六年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本文选取了2008~2012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②,对其内部控制自评报告③、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一)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现状

2008年深市主板A股475家上市公司中有460家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达到96.84%,2009~2011年连续三年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2012年也仅有5家上市公司没有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与前几年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情况已经得到大幅度的改善。深交所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披露状况明显较好,原因在于《深交所内控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深交所2008~2012年颁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也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单独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两项规则2008年都已经开始施行,所以从2008年起大部分公司都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而《基本规范》从2009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其法律效力高于深交所颁布的业务规则,所以自2009年起更是达到了100%的披露,《深交所内控指引》和《基本规范》都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深交所内控指引》指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评估其执行的效率和效果,并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自评报告中必须说明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异常事项的改进措施。《基本规范》也规定由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那么,深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披露情况如何?经笔者统计,深市2008~2012年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中分别有269家、236家、200家、187家和270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其比例分别为58.48%、49.89%、42.28%、39.62%和58.06%。可以看出,2008~2011年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数量逐渐减少,而2012年又有所上升。这可能是《基本规范》配套指引自2012年在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上市公司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进行审计,激发了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的动力,所以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数量激增。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现状

1.2008年460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中仅有42家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只占9.33%;2009年和2010年473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中分别有87家和98家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比2008年翻了一番,但相对数量还是不高,也仅占18.51%和20.85%,且两年差距不大,2010只比2009年多了11家而已。《基本规范》虽然要求上司公司对其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但对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并没有强制要求,只是提到可以聘请。同样,虽然深交所的《内控指引》要求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核实评价意见,然而其2008年的《年报工作通知》中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只是鼓励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009年和2010年的《通知》中也只是提到如果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可以披露其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也就是说,这三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是自愿的,并非强制性要求,因此上市公司的主动性不强,从而出现了上述情形。到了2011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公司数量有所上升,达到了138家。这是因为《审计指引》中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然而《审计指引》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68家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和216家内控试点公司施行,所以当年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数量较少。而到了2012年,465家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中有295家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超过了50%,较2011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原因在于《审计指引》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全面实施,大部分公司都遵循了这一规定。虽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是强制性要求,然而2012年仍有36.56%的上市公司并没有这样做,可能是《审计指引》中指出注册会计师可以单独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也可以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整合进行(简称整合审计),很多公司考虑到单独进行审计成本较高,依据成本效益原则,选择了整合审计。为了更直观地体现深市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笔者将两者近五年的变化趋势绘制在同一张图上,如图1所示。从图1中可以看出,五年来,深市主板上市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深交所内控指引》,几乎100%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而2008~2011年,沪、深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中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公司比例分别为67.17%、62.85%、76.86%和78.08%。[15]根据表1,2008~2011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比例分别为96.84%、100%、100%和100%,均高于整体情况。2008~2011年深市主板A股披露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上市公司中依次有9.33%、18.51%、20.85%和29.36%的公司披露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近两年来有了大幅度的提升,这主要得益于《审计指引》的颁布。然而,从图1中可以明显看出,出具审计报告的比例远低于披露自评报告的比例,同时低于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的19.73%、35.56%、41.57%和40.21%。[15]可见,深交所还需继续加大力度,强制要求上市公司执行《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单独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出具情况。图1显示出深市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上市公司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那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可信呢?如表3所示,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2009~2012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上市公司分别有3、1、2和6家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分别占3.45%、1.02%、1.45%和2.03%,无论是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数量都少之又少。而这其中又分别有2、1、2、5家被出具的是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即被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市公司中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得了其所聘请的注册会计师无保留意见的比例接近100%。针对这一现状,笔者提出质疑,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真如注册会计师所描述的那般有效?针对这一疑问,笔者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统计到2009~2012年分别有48、59、55和43家上市公司对当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重述,重述率分别达10.15%、12.47%、11.65%和9.15%。其中,2011年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136家上市公司中有11家上市公司对财务报告进行了重述,重述率高达8.09%。针对这一统计结果可知,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即使是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意见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缺陷。

三、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08~2012年深市主板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调查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披露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几乎全部披露了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情况较好;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公司数量也逐渐增加,说明配套指引发挥了作用。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自我评价报告虽然在形式上与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相适应,但内容比较空洞;部分上市公司虽然对其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正面描述,但没有按照评价指引的要求对内部控制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区分,且不能与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相结合,对缺陷的描述也仅仅停留在简单的表层描述上,缺乏对缺陷产生原因的分析和解决办法的阐述。另外,根据前述内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可信度也让人有所怀疑。针对这一现象,笔者建议:

(一)加大对内部控制缺陷披露行为的监管力度

内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不同于其他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其对上市公司而言是“坏消息”的披露,而这也决定了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积极性不高,披露内容空洞,大都流于形式。对于上市公司不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内部控制缺陷的情况,包括不披露内部控制缺陷信息、隐瞒内部控制缺陷的真实情况、披露虚假信息等,监管部门应完善惩罚制度,加大对违规披露的上市公司的处罚,从而增加其违规成本,促使上市公司不断完善自身内部控制,减少内部控制缺陷,更好地实现其长远发展目标。

(二)完善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

分公司的审计报告范文4

一、上市公司审计容易遇到的风险

从总体上来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可分为三个大的方面:(1)财务报告风险。财务报告没有正确编制,不符合合法性、公允性和一贯性;(2)财务风险。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甚至失去持续经营能力;(3)欺诈风险。公司有严重欺诈、违法行为。本世纪70年代,各国审计实务普遍由传统审计转变为制度基础审计。但不论是传统审计还是制度基础审计,会计师关注的主要是第一种风险。近年来,由于现代审计都是抽样审计,当公司面临财务困难或因严重违法导致被查办时,注册会计师往往难以幸免。这是因为要找注册会计师的过失甚至串通作弊的证据并不难,国际商业信贷银行案、巴林银行案就是例证。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都已经意识到了风险的最大根源就在这两方面,而不在财务报告本身。因此,他们开始在审计上有一个非常大的转变,那就是由制度基础审计转变为以防范风险为目的或重点的审计。

我国的证券市场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上市公司的许多行为还不够规范,有些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会进行一些"非常操作",而这些"非常操作"又往往给注册会计师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运用专业判断技能,对审计风险进行恰当地评估和谨慎地防范。从我国目前情况看,上市公司在以下状况或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可能面临较大风险:

(一)业务经营方面。上市公司的经济业务越复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相对就越大。有时注册会计师虽然能搜集到很多有力的审计证据,但仍难以证明其经济业务的实质。在此种情形下,注册会计师往往需冒很大的审计风险。这方面的业务和状况主要有:(1)关联方交易。没有识别关联方交易是导致审计失败的常见例子。有的上市公司通过关联方交易将巨额亏损转移到不需审计的关联企业,从而隐瞒其真实的财务状况。有的上市公司则与其关联企业杜撰一些复杂交易,单从会计方法上看,其利润的确认过程完全合法,但它却永远不会实现。已受处罚的琼民源公司,其5.4亿元的非常收益和6.57亿元的新增资本公积金就是通过关联交易取得的。由于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及内部控制、审计测试的固有限制,注册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发现关联方及其交易的所有错报、漏报。因此,注册会计师对此类交易的合法性、公约性应予以特别关注。(2)非常交易。不少上市公司为了"扭亏为盈"或达到规定的配股条件,常常采用非常交易,如出让土地、设备、股权等,年末发生非常销售业务、收取政府补贴等,从而获取非常收益。对于这些非常交易的合法性、有效性、公允性,注册会计师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否则,就可能遗留巨大的风险隐患。(3)非货币易。有许多上市公司的交易业务是非货币性的,如转让土地、股权等巨额资产,没有现金流人,只是借记"应收款",同时确认转让利润。还有一些公司通过非法渠道将资金拆借出去,或者将资金投入子公司,这些资金或资本实际上已难以收回,也没有现金流入,却仍在以此确认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公司的主要收入是非货币性的,其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就应当受到怀疑。(4)跨地区交易和涉外交易。许多上市公司的业务是跨地区甚至是跨国经营的。有的国家或地区可以以一元钱注册一个公司去进行数亿元的业务而没有法律限制;有的合同本身就是假的;多数上市公司在全国各地有子公司或分销点,致使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如何鉴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何验证销售收入的实现与否,就成了严重困扰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程序的大问题。而且,有的公司没有充分认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重要性,不愿支付必要的审计费,更不要说去分销点或国外查帐的差旅费了。在审计范围受到如此限制的情况下,审计风险便在所难免。(5)主营业务严重亏损。与上述几种情况相关联的是,一些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突出,甚至是亏损。已亏损上市公司的许多扭亏,也是通过非常交易、非货币交易、关联交易等手段而不是通过主营业务来实现的。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均应予以特别关注。

(二)资产重组。近两年来,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行为越来越多,有剥离、有收购、有两者混合等形式。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有可能产生很多问题,如股权变更的标志是什么?如何确定重组购买日?重组相关公司的优质资产、不良资产的计价标准是否一致?资产置换、注入优质资产、剥离不良资产、剥离非经营性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和公允?被购并方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有负债或损失?重组中是否存在操纵利润、虚盈潜亏的问题?对关联单位、关联交易的界定是否准确?对关联交易的计价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难度和风险,应予多加谨慎。

(三)复杂的控股关系。有的公司为了达到一定目的,会通过各种办法安排和改变股权结构,自己控制自己。致使从表面上看,有些交易是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交易,而实际上是关联交易。如有的公司的"儿子"、"孙子"又倒过来成了自己的"爸爸"。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披露终极所有者的规定,许多注册会计师也很少关心"爷爷"是谁,"曾爷爷"是谁,往往看不出公司安排的圈套。因此,注册会计师要特别关注由于控股关系而引起的关联交易,以避免可能存在的巨大风险。

(四)操纵市场股价。在年报或中报前,往往会发生短期内股价的急剧波动,几年来的经验证明,很有可能是有人操纵市场,以达到某种目的。而且这种操纵行为往往和操纵会计数据结合在一起,而操纵会计数据又往往和注册会计师的协助作假或过失有关,如果是这样,注册会计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不可妄为。

(五)会计变更和会计师变更。会计应当遵循一贯性原则,但并不是说绝对不能变更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只要有根据,会计变更是允许的。但是有时候上市公司也会利用这一点通过会计变更来操纵利润,如琼民源在四年的时间内就更换了三个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上市公司的会计变更明显不合理,而注册会计师又不表示不同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上市公司时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引起接位注册会计师的注意。上市公司变更注册会计师,如果原因合理,倒还可以,但如果公司屡次变更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如山东的公司不找山东的事务所,今年找北京的事务所、明年找上海的事务所),这种情况下,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则极可能是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在某些重大问题处理方面存在分歧,注册会计师就应当特别当心。

(六)要求尽快出报告和过分依赖管理当局的陈述。有的上市公司往往有意无意地临时委托事务所,而且要求在极短的时间内出审计报告。如果注册会计师为了招揽业务而接受了这样的委托,往往又会由于时间紧迫而过分依赖未经证实的管理当局的陈述或解释,甚至对客户言听计从,从而丧失了应有的职业谨慎,就会冒很大的风险。琼民源案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该公司1997年1月19日公布年度报告,事务所从接受委托到出审计报告仅用了一周左右的时间。这么大一个公司,又在不同地区设有分公司,一周左右能完成所有的审计程序吗?没有风险才怪呢!

(七)法律纠纷。由于种种原因,现在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介入法律纠纷,并给公司造成数量不等的负债或损失,致使公司陷入极度财务困境甚至失去持续经营能力,有的公司可能同时涉及多个法律纠纷。这时,注册会计师要特别当心,审慎考虑是否应该接受委托。已接受委托的,要注意何时需提醒公司加以披露,何时需要求公司提取必要的准备等。对几乎已经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更应谨慎考虑该发表何种审计意见。

(八)非法和非规范的融资行为。上市公司改制上市以前,往往没有好好想一下将筹得的资金投入何种项目,资金筹得后,又面对股民要求报酬的压力,于是,就很容易出现乱存乱投现象,各种非法和非规范的融资行为应运而生。有的将钱存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帮过忙的单位,有的给集团公司长期占用,有的存在境外金融机构炒外汇,有的请证券公司炒股票等等。随着国家加大整顿金融系统的力度,以上非法或非规范融资行为派生的问题将逐步暴露,注册会计师必须加以密切关注。

二、防范和规避审计风险的对策

(一)社会环境方面。良好的执业环境是注册会计师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客观条件,只有有了良好的执业环境,注册会计师才能在执业时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从而使审计质量得以保证。但是,从最近几年发生的审计案例看,不少是由于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及其注册会计师受到被审计单位甚至是某些政府部门的压力而不得不违规、违心出具虚假审计报告。一旦出现问题,就会使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因此,注册会计师审计迫切需要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可喜的是,新《会计法》的颁布实施,使单位负责人成为承担会计责任的主体,再加上其他相关的规定,加大了会计打假的力度,必将大大遏制会计造假的行为,从而为注册会计师审计创造良好、宽松的社会环境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分公司的审计报告范文5

摘要:为了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公司会通过重组兼并等手段成立集团。财务管理工作作为集团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需要做出怎样的转变以适应集团化这一进程,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文章针对集团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结合财务管理学基本原理对改进集团财务管理提出建议,以便加强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为集团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集团 财务管理 内部控制

1.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竞争愈加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以集团化经营求得生存与发展。企业的关键点在管理,管理的关键点在财务。在集团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持续延伸,经营业态多元化的趋势下,作为集团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的集团财务管理工作也面临挑战,如何才能加强集团财务管理,是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问题。

2. 集团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财务制度不健全

财务战略实施的根本保障是财务管理制度。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为:①财务核算制度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主要体现在集团企业对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商品调拨财务制度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集团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由于地域或文化上的差异,不同地区之间对某项商品有不同的需求,所以,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会有经常性的产品调拨。集团企业在这方面的财务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造成子公司之间财务流程不明晰,不但不利于集团企业统筹,而且影响审计效率。②部分制度时效性差。体现在集团企业财务制度一经确立长时间内不会调整,除非准则发生变化。

1.2 资金管理效率不高

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效率不高主要体现为:①战术资金和战略资金投放混乱。由于母子公司均为法人单位,所以企业集团多为多层法人结构,而且由于多元化经营,集团企业各企业间地理距离远、管理层次多,所以集团企业大多都成立有财务中心,但是对财务中心功能定位狭隘,导致资金投放呆板、使用效率不高。②资金管理技术水平落后。大多数集团企业均使用财务软件对集团财务进行管理,但是对财务软件的更新兴趣不高,这种做法不但导致资金管理效率下降,有时甚至影响财务预警系统的使用。

1.3 集团财务监控乏力

对集团企业来说,集团企业的财务监控包括三个方面:财务人员监控、财务制度监控和内部审计监控。集团财务监控乏力表现为:①财务人员受制于他人。分公司的财务人员一般不对集团企业负责,在行政上受分公司管理,在某些情况下,受分公司领导影响较大。比如,有时分公司为了赢得第二年“扭亏为盈”的机会,会通过对分公司存货进行跌价准备计提来实现巨额摊销,但是子公司财务人员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向母公司通报,这无疑不利于集团企业掌握实际情况。②内部审计效果不佳。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权与所有权未完全分离,导致内部审计不能有效的发挥监督职能,内部审计监控更多的流于形式,在个别时候甚至成了领导手中的“武器”,内部审计受到制度外因素的干扰过多。③内部审计能力有待提高。集团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水准参差不齐,导致审计报告可信度差。比如,有一些存货项目较多的子公司存在将积压、残次商品等已经没有变现能力的存货,依然放在存货项目中挂账,以此来隐藏子公司的潜在亏损。审计人员若保持职业谨慎,是可以发现问题的。

2.对加强集团财务管理的建议

2.1 建立统一的核算制度

一方面,集团内部应建立一套标准化会计核算程序。当出现跨地域产品调拨时,调货方与收货方设置产品调拨明细账,产品出库单应有子公司生产副总签字,签字副总对出库产品数量、规格等负责,并同时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收货方收货后由生产主管监督收货并报公司副总签字,同时上报集团财务中心备案。集团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检查产品调拨业务,出现责任问题应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应积极构建混合式财务管理模式[4]。由于集团公司所属子、分公司地域跨度较大,各个子、分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进度会有差异。例如国内某知名集团在信息化建设初期,江苏的公司已实现电子帐,新疆的公司还是手工账。因此,现阶段集团公司适宜采用实时录入与离线操作相结合的财务管理模式。

2.2 健全财务中心

财务的核心在资金,设立财务中心是为了强化母公司对集团资金的管控。健全集团财务中心,主要体现在强化收支双线管理与财务中心功能扩展。

在强化收支双线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包括:①集团财务中心设定两级结算银行,一级为主一级为副,母公司与分、子公司在两级银行均分别设立收支账户。②母公司与两级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在每个工作日结束时将子、分公司的收入账户余额转入集团财务中心子公司账户。③设置授权额度。当子、分公司需要支出的数额超过授权额度时,应向一级银行提供母公司证明材料与本公司证明材料。

财务中心的功能扩展还可以包括:①统一对外筹资。统一对外筹资应该是集团财务中心一个主要功能,目前主要的筹资方式包括:股权筹资、债券筹资、借款筹资,各种筹资方式各有利弊。当集团公司面临筹资决策时,分析、评价、选择筹资方式应是财务中心义不容辞的责任。财务中心应结合集团举债能力、投资机会、筹资方式资本成本、项目建设期等因素设计筹资方案,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后统一对外筹资。这一方式在煤炭企业已运行多年,是解决企业资金困难的有效手段之一。②集团企业经营预警功能。集团财务中心可以发挥金融管理和企业管理两重作用。金融管理方面:首先财务中心财务管理部通过分析集团公司实时财务数据,随时掌握集团企业的财务质量,出现质量异常下降需要深究原因。其次财务中心应该有严格的信贷资质审查程序和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管控制度,确保子公司对集团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一旦出现资金异常变动,立即报警,引起高管注意,降低集团财务风险。最后对出现财务预警的子公司建立档案,设置“警戒线”,当该子公司累积预警数或预警密度超过“警戒线”时,集团董事会需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并联合集团相关部门对该子公司进行完全检查。企业管理方面:有条件的集团可以将财务结算中心与人力资源信息终端连接,通过对某些人力资源指标(如:雇员周转率)的监测来洞悉集团运营状况。

参考文献:

[1]徐鹿,邱玉兴.高级财务管理[M].科学出版社,2007,(56-84).

[2]张新民 钱爱民,财务报表分析[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45-46).

分公司的审计报告范文6

(一)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定义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是指在本企业集团负责人的领导下,在企业集团内部设置独立的审计机构,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企业集团实现其目标的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经营。

(二)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范围

在企业集团内部,除了有核心企业,还有众多的紧密层、半紧密层和协作层企业,点多面广,特别需要内部审计来加强控制和评价业绩,因此内部审计的范围必须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审计要有重点、分层次。由于集团成员在企业集团中所处的地位各不相同,对各个基层法人企业的内部审计范围也就应该有所差别,而不应一视同仁,应该按照各基层法人企业在企业集团中所处的地位进行有重点、有层次的内部审计工作。

1、核心企业:核心企业是企业集团的主体部分,是企业集团内部审计的重点,对核心企业应该进行全面审计。

2、紧密层企业:紧密层企业在企业集团中处于相对重要的位置,内部审计也应该比较全面,但比核心企业的监督范围可以适当窄一些。

3、半紧密层企业:根据半紧密层企业的特点,主要是对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成本、利润及分配的真实性以及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松散层企业:松散层企业与核心企业只有互惠性的协作关系,他们之间的关系是由彼此之间达成的契约或协议来决定的。因此,对这一类企业仅仅只对其提供协作的事项进行调查,以及对协议合同进行审计。审计的范围相对比较窄,内容也比较单一。

二、企业实施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一)实施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内部管理的需要

随着企业集团不断扩大,经济业务不断复杂,管理层次更加多样,生产经营地点日趋分散,母公司管理监督子公司的经济活动更加困难,所有这些都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独立于各职能部门之外,对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办事机构的经营活动和经营状况等方面做出相对独立公正的鉴定,为企业集团管理者服务。

(二)来自外部审计和政府法令的要求

随着审计活动向深入细致发展,外部审计的业务逐渐庞大杂乱,工作越来越力不从心,一部分审计业务需要内部审计来分担。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要求企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将眼光向内,堵塞漏洞,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实施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治理结构优化的要求

在企业集团中,不仅各法人企业内部存在着委托关系,而且母公司与子公司、总公司与所属职能部门之间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委托关系。这种情况下,内部约束与制衡机制就显的尤为重要,作为内部控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内部审计,在企业集团中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四)实施内部审计是企业集团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

完善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是扭转当前我国企业集团效益低下,帮助其走出困境的要求。当前,我国企业投入产出比例低、经济效益不佳的问题十分突出,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是企业集团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扭转这种局面的措施有很多,完善内部审计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内部审计通过对产、供、销和人、财、物的经营状况和利用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可以帮助集团管理者节约支出,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增加盈利。

三、以石油企业为例,阐述内部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体制有待理顺

目前中国石油企业内部审计体制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即各专业分公司、地区公司审计部门在中国石油审计部和本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审计人员工资、人事管理和工作经费由各公司负担;中国石油审计部的审计人员工资、人事管理和工作经费归中国石油负担。这样的审计体制虽然有其独到的可取之处,但是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在具体的审计工作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各单位领导从局部利益着想,为被审计单位说情或阻止部分审计结果如实反映的情况;部门、单位和个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影响审计工作的情况。

(二)审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中国石油企业拥有内部审计人员2万余人,这里不乏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MBA等高级人才,加之近年来接收了很多大学毕业生,审计资源较为充足,但是就总体来看,审计人员知识结构尚不合理(多为财会、审计、工程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金融、管理人员),学历和职称层次仍然偏低,业务骨干存在青黄不接的问题已提到议事日程,复合型人才较少(随着中国石油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涉足的海外项目也日趋增多,境外审计、IT审计等都要求审计人员不但要熟悉本专业必备的审计业务知识,而且又要熟悉外语和计算机),由此可见,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有待完善

中国石油企业的审计工作是依照《审计法》、《独立审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石油企业内部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的依据也是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目前审计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条文规定过时;条文规定不够明确;对一些财经行为的判断缺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依据等。如《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已是1987年6月16日颁布实施的,《规定》中关于财经违法行为的许多规定,如今已不适用;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规定不够明确,审计实践中存在理解差异。

(四)审计工作的任务数量有待调整

目前审计项目任务是由中国石油审计部下达、各专业分公司、地区公司领导交办(含组织部门委托)和自定组成,中国石油总部和各专业分公司、地区公司从自身的角度出发下达和交办审计项目任务,难免对各公司审计部门的人员力量、工作任务量考虑不够。如某公司审计处人数12人,2007年完成审计项目20项,审计项目完成数量在全系统中相对较多,但对该公司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审计项目审查深度不够,大部分审计项目反映查出的问题较少,审计意见内容简单。

(五)缺乏全程审计

按照审计实施过程划分,审计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三个阶段。事前审计为事中审计服务,即搞好审前调查和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其目的是指导审计实施过程;事后审计检验事中审计的结果,即撰写审计报告的质量是对审计实施过程的检验,三个审计阶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事前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前调查不充分

主要原因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了解的不透彻,包括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营环境、业务流程、内控制度等方面,致使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对审计事项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未进行初步评估,或者评估不充分,影响审计质量。

(2)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质量不高

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质量直接影响整个审计工作的质量。目前影响审计实施方案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一是方案编制过于简单,审计重点不明确;二是审计内容不详细,操作性不强;三是分工不合理,审计责任分担不清晰。

2、事中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组对审计实施工作质量控制不严格

一是审计组成员对审计实施方案的理解程度的差异,工作中对审计实施方案的遵循性控制不到位,甚至存在不同程度的偏离审计实施方案的问题;二是审计组内部沟通不够,主审和审计组长对审计情况不能完全掌握,存在遗漏重要审计事项或隐瞒重要审计发现形成审计风险的问题;三是个别审计人员对审计技术和方法掌握的不够熟练,没有使用补充审计程序,影响审计实施过程的工作质量。主要表现在个别审计人员对有关的政策、法规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等了解掌握不够,审前准备又不充分,待到审计碰到问题时,缺少对问题的判断标准,不能熟练的运用审计技术和适当的审计方法,有效地履行审计程序,抓不住审计重点,无法深层次地披露审计发现,而其他审计人员对其审计过的内容无法再次审计,形成重要事项漏审的风险。

(2)审理机构对审计实施缺少必要的质量监督

审理机构对审计质量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审计程序、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方面履行情况进行审理,一般停留在对审计报告提出的审计发现进行核实,对审计结论的正确性进行确认层次上;对审计现场实施情况了解较少,难以对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评价,缺少对审计组审计实施的质量监督和制约。

3、事后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对审计发现挖掘不够,审计报告层次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目前,影响审计报告质量的因素除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外,另外还有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职业判断能力、业务能力的高低以及对政策法规掌握的多少与否,造成对审计发现挖掘不够,审计结论不准确,难以提出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降低了审计信息的价值,影响了审计报告的层次。主要问题表现有:

(1)文书格式不规范

不少审计报告的标题写成“关于XX审计的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统一审计文书格式的通知》曾规定标题的正确格式应为“关于对XX的审计报告”。这里,“对”字不能少,“审计报告”四个字也不能分开。排版、字体、字号等均存在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

(2)文字功夫不过硬

主要表现在:①用词不当。在分析某单位经营状况时,一份审计报告这样写道:“XX年,该单位费用比年初计划增长了17%。用“增长”来形容费用显然不恰当,应改为“上升”。②说多余的话。一份审计报告的结尾这样写道:“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审计组全体同志将一如既往、满怀信心地为维护公司的利益多做贡献”。这段话纯属空喊口号,与审计事项毫无关系,说了不如不说。

(3)审计定性不准确

某审计报告在对既包括超投资决算,又包括计划外工程的事实进行审计定性时,将其定为违规。这是不准确的,应分清工程是否属计划外,如果根本没有立项,那就应定性为违纪,不能含糊其辞。

(4)事实叙述不清

对某审计事实叙述时,没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面完整地说清,而犹如蜻蜓点水、一带而过,使人看了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如一份审计报告在叙述某单位存在账外料80万元,按照XX规定,属违纪问题”。让人看后不知道这些账外料到底是什么,什么原因造成的也不清楚。

(5)前后数字不吻合

如一份审计报告在介绍某单位经营概况时这样写道:“XX年该公司实现收入7.600万元,总费用及税金5.900万元,取得利润1.500万元。但计算7.600万元减去5.900万元可知,并不等于1.500万元,正确的应为取得利润1.700万元。

(6)工作底稿不健全

在审理中还发现,一些审计项目的工作底稿没有按规定编号,也没有按审计报告的叙述顺序排列,所附证据不充分等。这样一来,就给人混乱、模糊、定性依据不充分的感觉。

四、以石油企业为例,阐述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方法

(一)建立内部审计组织保障

1、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组织保障机制

内审的成功运作,首先需要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的公司治理。为此,应从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合理设计经理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董事长与总经理分离、明晰产权等方面强化公司治理。逐步实现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最高管理者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于各职能部门,发挥其权威性。

2、建立审计项目负责制

建立审计项目负责制,就是要明确划分审计部门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项目负责人、审计人员各自的质量控制责任。建立项目负责制后,应选择有丰富工作经验、具有控制时间与工作能力、对其他审计人员有指导能力、和客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的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审计质量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所以项目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从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方案,到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结论落实、审计资料归档等业务的全过程负责,亲临现场承担大量的具体工作,针对审计问题及时调整审计方案,了解重大业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对授权履行职责的结果承担责任。审计部门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也在更高层次上承担相应的质量控制责任。

3、建立审计业务督导制

建立审计业务督导制度,通过督导,可以保证审计师严格遵循专业执业标准,尽量降低审计风险。督导由项目负责人对其他审计人员的督导和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审计项目的督导两部分组成。项目负责人主要对现场审计进行督导,目的是帮助审计人员了解审计的目标,督促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方案,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确定重要性和风险水平,为审计结论取得充分可靠相关的审计证据,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审计部门负责人的督导主要解决重大会计问题和决定重大审计问题或实施重要审计程序。

4、建立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分级复核制

审计工作底稿是反映审计成果最基本的载体,记录审计主要成果和查出的问题,为形成审计报告提供依据。审计工作底稿的取证是否完整、引用法规是否恰当、审计定性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审计报告。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完成后,在签发审计报告前,通过一定的程序、经过多层次的复核显得十分必要。在审计现场由项目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对审计工作底稿中证据不充分、定性不准确、表述不清楚的底稿要求审计人员补充、修改或重新编制,并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复核后,提交给独立于审计项目的复核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审计人员看是否执行了审计方案、审计程序,有无重大的漏项或误差,签署意见后提交给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审计组是否完成审计目标、审计建议是否可行、结论和处罚是否准确等。通过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可以减少或消除人为的审计误差,可以分清审计责任,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审计报告的复核审定是审计项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起草审计报告初稿,交审理人员审核后提交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审计部门名义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征求意见后,审计部门修改和完善审计报告,提交主管审计部门领导审核签发。据此,审理人员发出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

5、建立审计质量评价制度

审计项目质量评价是对审计全过程的评价。在审计开始时审计部门就向每一位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提供一份简单的“评价表”,让审计人员记录下他们认为对今后审计工作有价值的信息。如,特别有效或无效的审计程序、特别敏感的问题和时间安排等,审计结束后,将表格交给项目负责人。在后续审计前、审计结束后召开审计质量评价会。这时候审计小组对整个审计过程仍记忆犹新,因而得出的评价结果就比事后评价更为深入和全面,得出的经验教训也可以尽快运用到实践中。审计质量评价会通常由审计组成员、审计项目负责人或监督人以及审计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计评价包括对整个审计项目的评价和对审计人员的评价。对整个审计项目的评价主要包括审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审计目标的完成情况、审计工作小组的整体情况、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审计证据的质量、预期的审计发现和结果。对审计人员的评价主要包括专业胜任能力、工作的效率等等,审计评价结束后写出书面的评价报告并归档。通过审计评价可以促进审计工作质量的提高,总结值得以后审计工作借鉴的经验教训,并以此考核审计人员业绩。

6、、建立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审计人员、项目负责人、业务督导、复核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不履行责任的审计人员,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制定奖罚分明、责任到人的责任追究制度,是落实和执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保证,只有将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提升审计质量,有效控制审计风险

(二)坚持依法审计,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坚持依法审计是提高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为此,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内部审计,按照内部审计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逐步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为达到这个目的,首先,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以熟练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规范;其次,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的控制制度和激励机制以及责任制度,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行为,克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切实维护内部审计工作的严肃性。中国石油各级审计部门应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审计人员熟练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承担法定责任,自觉用法律规范自身行为;增强审计部门内部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把法制教育与审计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审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教育,在审计部门内部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管理、依法审计的法治氛围。

(三)坚持全程审计,降低审计风险

1、事前审计

(1)明确审计目标,细化审计内容

审计目标是指开展审计项目所要完成的任务,是审计工作的方向。审计目标因审计项目不同而不同。审计内容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需查明的具体经济事项。审计目标决定审计内容,审计内容为实现审计目标服务。细化审计内容就是要根据审计目标的要求,有选择的确定需要查明的具体的经济事项。细化审计内容应该有确定的审计范围和重点,应该与审计目标密切相关。

(2)突出审计重点

审计重点是指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大影响的审计事项。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要认真分析审前调查取得的资料,结合以往的审计成果,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线索,确定审计重点。

(3)确定审计步骤和方法

确定审计步骤和方法的原则是能够指导审计人员实施审计,具有操作性,并且能够减少随意性,避免审计资源浪费。每个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不同,决定着审计步骤和方法不同,审计步骤和方法具有多样性。由于对被审计单位情况变化较多,《审计工作方案》中确定的审计步骤和方法不一定都具有适用性。在这种情况下,为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审计工作方案》,进一步确定适用的审计步骤和方法。

(4)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应当明确审计组长、主审及审计人员各自承担的责任,建立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只有这样,才能明确审计人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同时,主管领导或相应部门应定期检查审计项目档案,对查出的问题予以通报,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

2、事中审计

(1)提高对《审计工作方案》的遵循性

主要措施包括组织审计组全员参与对《审计工作方案》的编写;组织参审人员学习确定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组长或主审对《审计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纠正等。

(2)推行审计工作记录制度和工作会议制度

内部审计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目前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是,没有充分完整的审计工作记录。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内部审计人员已习惯一般的审计取证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尽管审计取证和《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还存在许多不够准确、不够完整的问题,审计证据和工作底稿的复核、分析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但在内部审计人员心目中毕竟普遍有了基本的概念。

(3)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全面提高内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内审队伍建设。审计人员的素质包括学识、工作经验、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这些对审计工作的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要保证和提高审计质量,就要有一批合格的、胜任的、高素质的内审人员。加强内审队伍建设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立职业准入制度和从业资格制度。对进入内审机构的人员要严格把关,要求从业人员取得和具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资格,确保内审人员达到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建立内审人员职业教育和后续教育制度。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针对工作需要,系统地、有计划地组织各层次的业务培训;建立内审人员待遇和晋升制度。由于对内审人员的要求和标准越来越高,就要制定政策保证内审人员待遇的提高不低于其他部门。晋升制度也要明确执行,样才能保证内审队伍的稳定和不断壮大发展。加强内审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内审人才,是推动我国内审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4)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防范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

使用以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为核心,兼容抽样审计法与详细审计法的审计方法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组织业务的复杂化和内部管理的科学化,其内部控制越来越健全和有效,进而就更多地需要使用制度基础审计方法。运用制度基础审计确定重点,对审计重点采取详细审计,增加审计证据数量,减少失误和差错;对非审计重点采取抽样审计法,确定合理的样本量,作出审计判断和结论。这样,克服了传统的、单一的审计方法的缺点,推动和促进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使审计主客体之间良性互动,达到既提高审计效率,又防范和控制内部审计风险的目的。用现代科学技术改进审计方法和手段。当前,要大力开发和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迅速提高内审人员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开发设计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建立审计作业平台。以审计方法的创新,来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内部审计风险。

(5)培育企业文化

人是需要有一点精神的,审计人员的工作精神集中体现在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方面,既要有客观公正、求实谨慎的精神,又要有爱岗敬业,认真投入的精神。一个人的职业操守跟职业道德风貌相关,一个团队的职业操守同企业文化的形成紧密相连。良好的企业文化对于审计队伍形成高尚品德,保持旺盛的工作精神具有重要的基础保证。作为企事业单位组织和审计部门应高度重视并致力于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使审计人员处于团结和谐,创新进取的氛围中,在审计项目中才会有更多精力投入,才会焕发更多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3、事后审计

做好审计发现的综合分析工作,强化精品意识,提升审计报告的质量和水平,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对审计发现进行深加工

分析加工审计发现时,不能停留在发现问题的表面,应注意问题产生的根源、注意审计发现的内在联系、注意管理和控制上的重要缺陷。经过对审计发现进行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挖掘和加工后,找出最有价值的信息,为写好审计报告服务。

(2)审计报告立意层次要高

审计报告反映的审计信息应有利于被审计单位加强内部控制,改善内部管理,有效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切忌泛泛而论,没有深度,没有重点。

(3)审计结论准确、客观

依据审计发现得出的审计结论,一定要体现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不可携带任何感彩,表达的意思应该简洁明确,不能含糊其辞。

(4)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

提出的审计意见和建议应该直接指向审计发现产生的根源,便于被审计单位从根本上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堵塞管理和控制上存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