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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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1

为了规范和加强村(社区)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防止铺张浪费,促进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以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本规定:(各社区参照本规定)。

财务计划管理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收支平衡原则编制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并在每年年初将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表填制并交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审核。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预算须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执行,并报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备案。在次年的二月底前将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资金收入,杜绝乱摊派行为,管理费支出实行限额管理。

1、限额伙食费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限额伙食费是指村集体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会议或其它有关发展村集体公益事业所发生的伙食费。村干部在当地开展议事等村务工作,不准在村里用餐。其误餐实行定额补贴,伙食自理。补贴标准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报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备案。按照《浦城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各村实际人口数,现要求各村全年伙食费开支总额控制如下:

若确属工作需要突破指标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经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审查,挂点领导审核和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列支,审批报告送会计服务中心备案。

2、招商引资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执行文件《关于规范村级招商引资接待费管理的意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年初根据各村招商引资需要,村集体收入等因素制定招商引资接待费用支出年度计划,经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后,由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监督实施。

3、差旅费的管理。村干部出差办事,学习培训,参加会议,需有承办单位的正式收据和车、船票及住宿发票,并填写差旅报销单,严禁以白条领取差旅费。村干部出差无住勤补贴,住宿费每天控制在外县80元/天以内,本县城内的交通费及电话费补助根据各村财力,实行限额包干管理。但两项合计不得超过每月每人50元的标准。

4、村级干部报酬管理。村两委干部(核定人员)财政补贴由街道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村主干工资严格按照《省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有关规定标准支付。对其他两委干部、小组长、党员代表、通讯员等有关人员实行误工补贴。

5、土地补偿费管理。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批准,事后要将补偿中的实际开支、管理情况向上报告。留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全部统一纳入“公积公益金”科目进行核算,要在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设立专门账户,设立专门的账册,单独对补偿费收支使用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接受村民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

资金管理和审批程序

1、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加大对财金管理工作力度,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五要”工程程序操作,严格执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文件。在现金收付业务上由报帐员负责,非报帐员不得保管现金,若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他人代收款项的,代收人应当自收到代收款项之日起十日内如数交给报帐员。资金收付应当取得合法的原始凭据,并有经手人、验收(证明)人、审批人的签名,付款凭证还要注明开支用途,禁止无据收付款。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户由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每季度与银行或信用社核对帐目,盘点报帐员库存现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出租转借账户。要求各村库存现金数额控制在3000元以内。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开支不足300元的由村主任直接审批;300—1000元的由村支书审核签字后,村主任审批;1000—5000元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有会议记录存档和支书在单据上核签后,村主任审批;5000元以上的开支,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村支书在单据上核签后经村主任审批。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到办事处经管站购领专用的收款收据,禁止私自在市面上购用,并妥善保管,不得借外使用,街道办事处经管站要做好收款收据的领用登记、核销工作。

3、上级补助及专款管理。村集体对各级财政或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入账核算,专款专用。代收款物不得截留、挪用,应当登记造册,及时上缴,张榜公布。村集体购买的有价证券,应当入账核算。

4、债权的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拖欠的应收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村民因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造成无力偿还的款项,由村集体研究决定予以缓交或者减免,并张榜公布。

组织健全、监督到位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应当接受村务监督小组监督,不符合财务制度和未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盖章的会计凭证不得入账归档。

(二)村务监督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

2、检查、监督村集体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

3、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

4、协助对村集体财务进行审计;

5、监督是否实行工程招标制度和“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情况;

6、听取和反映村民对村集体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每月终了之日起十日内和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财会人员必须将经过村务监督小组审查后的账目,在村务公开栏上逐项逐目明细公布,现金及银行存款必须公布日记帐。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聘用报账员的管理规定

(一)村集体提名聘用报账员(出纳员),应当经办事处经管站业务考核合格,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县农业局、办事处会计服务中心备案,任何村主干不得因为换届等主观原因随意撤换报账员,报账员未履行职责的,会计服务中心应严厉指正,对长期数次不履行的,会计服务中心有权提请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辞退措施。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出纳员)的职权

1、执行国家的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并按月及时提供日记账的村务公开资料。

3、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于审批手续不健全,支出内容不合法等票据应拒绝支付,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2

本次村级“两委”换届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市有23个镇区成立了82个审计小组,参加审计工作人员340人,发文314件,召开会议358次,审计295个村(居),审计资产总额152.0639亿元,审计出违纪单位14个,违纪金额294.59万元。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级领导对开展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高度重视,去年11月,市农业局和审计局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中山市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中府[20__]123号)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粤农函[20__]439号)要求,按照市委工作部署,联合发出了《关于做好村级两委换届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中农[20__]54号),提出审计工作要求。去年底至今年初,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部门工作会议等大小会议上,市委市政府领导和部门领导都强调要全力做好本次审计工作。各镇区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审计工作的领导及纪检委(监察办)、组织人事办、财政所、农业办、社会事务办、审计办等部门领导组成的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市农业局、审计局根据自身的职能,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和审计局组成检查组,分别在1月中旬和2月中旬,两次到镇区检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直接审计与委托审计相结合,保障按时按质完成审计任务。由于村级“两委”换届审计时间紧、任务重,为把握好工作进度,保证在“两委”换届选举前全面完成审计工作。各镇区在人力、物力和精力上进行了妥善安排,做到统筹兼顾。23个镇区中,除13个镇区由政府审计组组织直接审计外,有10个镇区聘请了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一方面弥补政府人手不足和政府临时调派的人员审计业务素质不高的缺陷,另一方面提高群众对审计结果的可信性。其中,有2个镇区由政府审计人员与中介机构联合开展审计,有4个镇区委托中介机构审计部分村(居),有4个镇区委托中介机构审计全部村(居),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完成审计的有112个村(居)。

(三)审计工作依法规范,干部群众普遍满意。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敏感,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十分关心,高度关注。为确保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各镇区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在准备阶段开好宣传发动会议,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拟定审计工作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承诺书、文书送达回证等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调查取证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等工作;在报告阶段,审计报告定稿前,开好审计报告初稿征求意见会议,认真修正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公布前,经镇区党委把关同意,征求村两委和理财小组意见,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查。审计报告实行张榜公布,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公布过程与村干部保持经常联系,密切注视群众反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由于审计程序规范,工作认真细致,质量较好,干部群众对本次审计结果普遍反映满意。

二、审计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我市绝大部分的村(居)委会都能够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落实财务开支审批等各项制度,资产和财务管理比较完善,会计核算比较规范;广大干部普遍做到遵纪守法,尽职尽责,热心为村民服务。然而,由于在执行农村财经制度上不够规范,这次审计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会计制度执行不严格。一是存在白单支出现象。在审计中有8个镇区的部分村存在白单支出现象,主要集中在工程款结算,接待餐费、日常办公费用等项目开支上。如:某村工程支出26.5万元无正式发票;某村支付征地测量费15万元、支付自来水安装工程款11万元给某单位施工人员,但未见收款人开具印章齐全的收款收据。二是个别村收到 征地补偿款时,没有按规定开设“土地公积”会计科目进行专项核算。如:某村一次性收到转让给某工业园土地使用权54年的征地补偿款时,不按规定开设“土地公积”会计科目进行专项核算,错误地将该款项列入“经营收入”科目,虚增了当年的收益。三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有5个镇区的部分村没有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对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及时处理而长期挂帐,造成村组固定资产帐实不符;有4个镇区的部分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够规范,计提折旧随意性大,有的村干脆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有2个镇区部分村的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不够完备。如:某村修筑工业区水泥路16.5万元、修建工业区厂房18.3万元、路桥6.81万元,完工后没有相关验收依据作附件就直接增加了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手续不够完备。如:某村20__年处理一艘渡车船和一栋楼房,没有报批手续;无合法依据调整帐面价值,某村在20__年将部分物业和土地自行重估入帐,重估价值达1270万元。四是收入核算不规范。有5个镇区个别村没有按“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入,部分或全部按“收付实现制”进行核算,或者未按“权责发生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某村应收款370.29万元未入帐,没有计入当年度收入;某村20__年5月计提应收某人20__年2月至20__年2月厂租及管理费17768元,全部列入20__年企业上交收入,虚增了20__年的收入。五是支出核算不规范。6个镇区个别村支出单据手续不全,支出单据无明细附单。某村在20__年1月用现金支出单列支两委班子成员学习经费29752元,该现金支出单无人签收,只有两委班子成员签名的申请报告,无该项学习经费支出的其他单据;部分村存在超预算开支、超限额开支、没有遵循福利费先提后用原则。

(二)资金管理不完善。一是应收款项管理不完善。13个镇区个别村存在应收款项未能及时追收,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和历年呆帐;不良资产和历年呆帐长期挂帐,虚增资产;核销不良资产和历年呆帐无报批手续。某镇各村不良资产的金额高达4376万元,基本都是无法收回的土地款、租金及管理费;某村应收款呆帐1967万元,长期投资呆帐267万元,两项合计2234万元;二是货币资金管理不完善。5个镇区个别村存在货币资金没有按规定分现金和银行存款核算,且没有开设基本帐户,日常的收支通过现金和活期存折进行,库存现金过大,用现金支付大额款项,管理漏洞较大。某村帐面反映现金3890853.61元,实为银行存款,会计员没有把现金及银行存款分开核算,与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不相符。

(三)经济合同管理漏洞大。一是工程项目、土地转让、没有签订合同或协议;转包项目没有签订合同,到期延包项目没有续签合同。二是合同归档不全,已经签订的合同没有及时归档。三是已经归档的合同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造成往来款项核算不清。

(四)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不严。一是工程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或者招标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全,欠缺会议记录。某村有5宗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资料不齐全,工程完工后,没有理财小组和工程监督人员的竣工验收手续。二是工程项目完工没有验收手续,工程款支出手续不完善;三是工程项目超预算。某村建造市场时,结算时比预算增加9万多元,没有任何增加项目审批手续和验收证明,有关资料也不够完善。四是某村没有公布面积价格。

以上反映问题,各镇区在审计报告中都提出了整改建议,大部分村(居)也迅速进行了整改。此外,个别村还分别存在干部多发奖金补贴、公款支付社保个人负担部分、公款支付个人所得税等违规问题,这些问题基本上都能在审计期间或结束时得到解决。

三、今后工作意见

(一)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构,探索农村审计的有效组织形式。在镇区农业办公室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对村(居)、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年度审计、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人员主要由镇区经营管理人员和各村(居)会计组成,镇区经营管理人员负责农村审计日常工作,各村会计由镇(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公室临时调配,协助镇区经营管理人员开展审计。在坚持抓好年度财务审计的同时,适时开展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

(二)加强农村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审计工作质量。为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过硬的农村审计队伍,提高农村审计队伍素质,提高农村审计工作质量,市农业局拟在今年七、八月份举办农村审计人员培训班,经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按照《广东省农村审计证管理办法》颁发广东省农村审计证,做到持证上岗。

(三)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监督机构,加强村组内部的民主监督。续继抓好财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财务公开制度,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和创新公开形式,加强工作检查和监督。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提高其成员素质,确保正确有效地行使赋予的检查监督权,充分发挥村组内部的民主监督作用,市农业局拟在今年七月份举办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培训班。

(四)加强农村会计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一支专业化、知识化、正规化的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队伍,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工作质量,结合新修订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实施和集体经济电算化管理工作,市农业局拟在今年六月份举办村组会计人员培训班,对全市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通过考试考核发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3

一、目前村级组织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务管理混乱。集中表现在相当一部分村级组织财务制度不健全,无专职财务人员,财务收支混乱,开支不透明,不公开,部分村官新官不理旧账,后任不管前事,只接钱不接账,致使职责不清,经济责任难以区分;部分村组干部财经法规意识淡薄,浑水摸鱼,乘机挥霍浪费集体资财,甚至挪用公款、以权谋私;大部分集体资产管理无序,村干部任职一届,债务增加一层,“富了和尚穷了庙”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了干群关系不融洽,群众信任度不高。

二是现行的“村财乡管”制度仍有缺陷。“村财乡管”制度解决了村级组织无专职、专业财务人员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村组财务的规范化。但由于管理范围大、涉及面多,再加上各村的财务状况各不相同,很难摸清村级财务的实际情况,管理也就流于形式。另外还由于“乡管”在报账程序、发票审核上的正规要求。致使大部分未能取得正式凭证的支出改头换面堂而皇之的列支,甚至相当一部分村级组织采取虚开发票报账,村级组织重新记账分配支出,一方面导致“乡管”账务成了假账,真实性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也滋生了“小金库”以及由此引发的隐患。wwW.133229.Com

三是监督缺失。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迅猛发展,乡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改革的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配合实施“以发展城市经济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国家对“三农”的投入越来越大。每年用于农业农村的专项资金日益增多,在主客观上都要求对村级财务收支加强监管,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而原有的监管体系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少数村干部钻空子,乱支乱用集体资产和资金,甚至贪污等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致使农民群众对村干部的不满意见增加,干群矛盾激化,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村的和谐和稳定。

以上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同程度既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损坏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杜绝与防治这些违法违纪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对村级组织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促进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

二、开展村级负责人审计的基本思路

2009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以及此前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中纪委提出的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任务分工要求,分别将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明晰化,这为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使这项工作在制度上有了支持和保障。

但是毕竟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相对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在审计的组织、实施以及审计报告所反映的内容及评价方面都没有规范性的操作规程,所以应该坚持本着经济责任审计“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计划安排上慎重考虑,既要积极应对,更要加强风险控制,特别是针对村级组织财务混乱的现状,在审前调查阶段一定要把工作做细做实,尽量考虑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方面的特殊性,不可依照常规性审计去推断并据以制定审计重点。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更是要突出保证其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这一根本点,做到严谨细致,力求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最大程度的降低审计风险。

另外村级组织财务形式属集体经济,而《宪法》和《审计法》没有赋予国家审计机关对农村集体经济进行审计的职权。而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势必要涉及村级经济,所以审计的法律依据必须主要依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地方人大或政府制定的法规、规定、办法、制度等,这就要求在审计思路上一方面更加慎重健全,做到师出有名,有理有据。同时也呼唤着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进,积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主体具有执法权,并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农村集体经济有关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做出处理、处罚。切实为村级组织审计提供有力的保障,使之达到预期的审计效果。

(一)审计内容和方法

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是对其在集体领导负责制下所扮演的角色的审计,即所肩负的经济责任审计。对“村官”经济责任审计什么,这个问题很关键,如果把握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工作效果。村级组织负责人在经济方面的职责决定了对其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因此,我们应该在借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村级组织的实际,注意把握四条原则:一是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二是真实、合法、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勤政和廉政并重的原则;四是突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原则。做到既突出重点,又不挂一漏万。按照上述原则,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①村级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②集体资产、负债的真实和完整性情况;③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效益情况;④村委会较大投入项目的管理、效益情况;⑤土地、林木等资源使用权的出售,出让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以及由此而来的财务收支情况;⑥国家发放给农民的粮食、低保、医疗保险等补贴资金实际到位情况;⑦“村官”本人勤政廉政情况等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但在实际操作中,村级组织的经济结构、规模、形式大相径庭不一而足,审计内容应该根据审前调查所了解的详细情况有所偏重,抓住实质内容,比如对经济规模较小的村级组织可以偏重于财务管理和本人廉政情况等方面的经济责任,而对经济发展规模较大的就要兼顾重大活动决策等方面的经济责任,以利于节约审计资源,保证审计效果。

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立足于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并据以分清村级负责人应当负有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而鉴于上述的村级组织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又长期缺失监督的客观实际,所以在审计方法上应当突出采取账内和账外相结合,内查和外调相结合,审计组织和村民理财小组相结合的具体审计方法。在审前调查中,应分别召开由村“两委”、村民理财小组、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审前座谈会,宣传审计的目的和意义,消除村级组织和村民的顾虑和误解,争取理解与支持。在实施审计中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在摸清村级集体经济家底的同时,突出对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对涉及集体资产出租及处置、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征地款处置、专项资金管理、村干部收入分配,乡规民约的制订与执行、财务公开、重大投资及投资效益等方面开展重点审计。同时注意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由于农村实行的是“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管理制度,部分村规民约与国家有关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审计人员必须在坚持国家大政方针的前提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充分的考虑,不能搞一刀切,要灵活处理,审计定性上需要慎重、处理宜灵活。

(二)审计报告和评价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4

一、确定审计组成员

1.审计安排。审计组应3人以上组成。在年度村财审计或村干部换届离任审计时,因面广量大,乡镇可以对辖区村按时间段安排各审计组成员专人负责主审,统分结合,必要时进行集中审议、分析,防止因为人员少难以对各村全面审计的问题。

2.专人负责。每个审计小组可指定一位审计人员负责对所审村全程审计,负责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审计意见书的撰写,同时做好复审复议,审计反馈等工作。

二、审计工作准备

1.审计工作要早计划早安排。可以在本乡镇挑选熟悉会计业务知识的人员,如果干部队伍中人员不足,也可以挑选会计业务精熟的原村会计参加,审前必须做好他们的培训领证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2.设置表格。审计准备工作中,应多设计一些村财收支重点项目统计表格,在使用中按需要随机补充,有利于有关问题的收集统计。

3.审计法律法规运用。审计人员要学好用活有关村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对违章违纪和违法的条例,能切合实际、实事求是地灵活运用和引用,正确提出审计建议做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处理决定,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收入项目审计

1.查合同。可以通过查看村委会发包的经济合同,逐笔登记发包及上交收入,再逐笔核对账目和收据,检查有无据实入账。

2.查账表。从总账收入账户和资金收支科目余额表中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收入情况,掌握被审计村各年度收入的基本信息。

3.查收据。以上两个环节了解后,对出纳使用的收款收据存根进行逐笔核查,特别对大额的收入应查看会计作账联,核对账等。如果发现收款收据有断号,不同版本,涂改或整本存根丢失等现象,则应重点集中精力审计。

四、支出方面的审计

1.审凭证。支出方面的审计主要查看记账凭证中的原始凭证,对各种账簿凭证要总体查看一遍,认真分析、注意四查,一查票据是否真假;二查票据是否开支合情合理合法合财务制度;三查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是否齐全,民主理财是否到位;四查大笔开支有无疑点。再认真细致地把有疑点和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开支票据。按记账凭证的年月、凭证号(第几册)票据开支的项目内容、金额、票据号码、出处等,逐笔记录好审计底稿。

2.取证据。对查出有疑点的票据,经确认后,复印件要盖被审单位公章,主管签名,再组织审计组成员合议并重点进行复查,力求证据充分、确凿。审计底稿和调查取证等文书必须由被审单位盖公章、负责人、当事人签名。审计人员应有两人以上当场签名。

五、选择专项审计

1.管理费用审计。首先查看总账、明细账和记账凭证是否账账、账据相符。查村干部的误工天数、月工资、补贴、奖金、福利、保险、差旅费、节假日费用等是否按规定和制度开支,是否经过有关会议通过,有无超计划,超标准、超限额。可将这些内容按各项指标列表统计,看各个不同职务的村主干和成员月报酬、年报酬多少,从中寻找问题。

2.其他开支审计。看有无利用公款请客送礼的开支,特别对月月天天有吃请,年开支数额大的要认真核查,查虚假列支以少报多,重复报销等问题。对有节假月份,查是否存在送礼物的开支在伙食费票据上报销。

3.库存现金审计。目的是审核村集体资金是否安全使用。入村或调账审计时,审计人员应首先突击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做到安排稳妥行动快,不出缺漏不走过场。

五、基建工程项目的审计

1.审查基建项目的确定是否经过村两委研究、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以会议纪录或决议为凭。

2.审查发包过程中,是否实行工程预决算,以书面预决算书为凭。

3.审查工程发包前,是否在15天前在公开场合张贴招投标公告,公告内容是否公正、公平,有无故意设置限制公平的条件。

4.审查招标过程是否透明,程序是否合理合规合法,有无弄虚作假,串标、悔标、压价承包等现象。

5.审查中标工程是否按期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合同条款是否客观公正,有无违反会议通过的内容,认真审核工程的每个相关环节是否合理合乎逻辑。

6.审查工程资金和物资是否按工程进度支付,有无违反合同条款多付,超付款问题。

六、审计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包是否正常

村集体资源资产,有山场、果场、林木、厂房、场地、鱼塘、苗圃、养猪场、电站等。这些发包过程中,要做重点审计。

七、严把审计质量关,做好取证工作

1.取证要依法,证据要确凿,事实要清楚真实,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疑似又不是,是是非非,真真假假不清楚。

2.审计工作底稿要真实记录,认真编写不出差错,审计工作底稿是审计查证的事实依据,也是依法依规处理意见的必要依据,处理意见要做到一事一稿,记录清楚程序合法。

3.审计组组长要严格认真审核审计工作实施程序的合法性,对取得的证据和编制的底稿全面认真地查缺纠错,审核签名。

八、提高审计质量的必要措施

1.审计要以组长负责制,审计成员对查出的问题要向组长详细汇报,审计组长对审计的内容、过程和质量负主要责任,对草拟审计报告负责审核并上报。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5

关键词:财务管理 合同管理 报告单制度 集中决策制

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广大农民关心的焦点,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是农村工作的难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实践"三个代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切实体现。新形势下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认真分析查找农村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制定相对应的完善补救措施,在规范村级合同管理,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严控村庄招待费开支,实行财务民主决策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主要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规范农村合同管理,加强对村庄收入来源的监督

管好村庄合同是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控制村庄收入来源的关键。应定期对村庄的所有经济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有效地控制村庄的收入来源,规范村庄合同,消除不规范合同留下的隐患,确保村庄重要收入的实现,为将来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清理规范

为确保合同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应成立由法律顾问及农业、渔业、招商、管区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村庄合同审查工作小组,具体指导业务的开展。首先组织各村庄对所有合同进行清查,村庄清查结束确定无遗漏后上报,由合同审查工作小组进行复查,在复查中,本着尊重历史和客观现实的原则,结合当时签约条件及当前形势的变化,对所登记的经济合同内容逐项核查,分类认定,对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实际情况并履行了必要民主程序的经济合同给予确认,继续履行;对虽然符合实际情况,但内容不规范、不完善,履行中易出现纠纷的经济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使其合法、规范;对已履行民主程序并形成发包事实,但缺乏书面合同的情况,进行补签合同;对未履行必要民主程序,甚至存在“暗箱”操作,显失公正,群众意见较大,违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在关经济合同,进行法律法规、政策解释说明,予以解除。复查结束后其村庄规范合同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村“两委”会盖章,统一复印后,全部返还给村庄。

(二)归档备案

由村庄合同审查工作小组将规范的合同统一建立村庄合同数据库,对每个村庄的合同名称、合同类别、承包租赁位置、承包租赁价格、承包租赁方、合同起止时间详细记录在案,同时,以村庄为单位归档,对每个村庄经审查规范的合同复印后建立档案,一村一档,由村庄支部书记、村主任、管区书记在档案上签字,专人负责。

(三)建章立制

为巩固合同清查的成果,应制定《关于对出让合同及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签订的有关规定》的文件,规定对招商引资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包者签订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荒山、滩涂、海域等各类生产经营项目的承包合同,归口管理。

规定对清理后,单位、村庄拟引进的所有项目都要及时上报,实行一口对外,项目确定后,村庄负责做好合同草签前的准备工作,招商部门负责对合同进行起草,经济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把关。

(四)监督落实

在合同清理规范过程中,对于漏报、瞒报和错报的,给予严厉处分;经济合同管理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村庄经济合同的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私自签订合同或有其他问题的,追究有关部门及村庄负责人的责任。

二、把好“三关”,严控财务收支

严控财务收支是农村财务管理的关键环节。严把收款收据使用收支关,财务收支手续关,开支审批关,层层控制财务收支,解决村庄财务管理收支混乱、公款私存的现象,杜绝坐收坐支、借支挪用的发生。

(一)把住收款收据使用关

在对统一收款收据的使用上从严控制,应规定村庄每次只领取一本收款收据,每月月初和月中分两次对村庄收款收据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不定期进行跟踪审计,看收入是否入账,使用是否规范;村统一建立健全收款收据领用和管理使用登记薄,加强对村庄统一收款收据的管理,对丢失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42条第8款规定对有关人员予以罚款。

(二)把住财务收支手续关

严格实行村庄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从源头上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对村庄财务开支单据必须完善手续,做到“三字一章”,即经办人签字并写明事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分别签字,民主理财小组审理后加盖专章方可报销;同时严格控制村庄对外举债及向外借款,在没有履行民主程序和开支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举债、向外借款等视同财务支出,已经查实对主要责任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对因公务用款应随用随支,并在业务结束后五日内结清,无故拖延视为挪用处理,任何个人不得借支挪用村集体资金;对村庄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各村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500元,严禁白条顶库,严禁私设账户和公款私存。

(三)把住开支审批关

实行财务开支审批限额制度。村庄的一切开支,应实行支部书记、村主任共同签字审批和限额审批制度,严禁审批人自支自批和越权审批。应规定现金支出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同)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人审批;现金支出在500―2000元以内的,必须经两委会研究决定方可支出;2000―5000元以内的,须经两委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共同研究报管区同意签字后,方可支出;5000―10000元以内的,必须由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研究通过,做好会议记录,与会者签字表明意见并存档,同时写出开支申请报告,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开支;10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由村两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研究,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做好会议记录,与会者签字表明意见存档,并写出开支申请报告,各村庄对于开支的项目,要根据审批限额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对于2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必须填报《村集体开支审批表》。

三、实行报告单制度 ,严控村庄招待费开支

村庄招待费历来是村民议论的热点问题,也是引发干群矛盾的重要原因。针对村庄的招待费结算不及时,有的甚至跨年度结算,还有的在上下任交接时形成“包袱账”,再加上村庄上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责任不清,公私不清,使村庄招待费失去控制,应实行报告单制度,严控村庄招待费开支。

规定村庄招待费开支实行月报制度,各村庄必须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招待费开支情况填写好报告单上报,对逾期不报的,不予认可。报告单上要详细写明招待时间、饭店名称、招待单位、金额、事由等内容,其填写内容要详细完整,数额准确真实,村两委成员、理财小组长要签字并加盖理财小组公章,该报告单一式二份,一份上报存档备查,一份村庄入账,村庄招待费入账时,招待费单据前面应附报告单,且单据数额与报告单数额必须一致。

同时抓好监督落实,对隐瞒不报、转嫁报销或私设小金库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村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突出民主,实行集中决策制

民主代表民意。民主理财和民主决策是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上始终突出民主这一主线,坚持以广大群众满意为宗旨,特别在对村庄的一些重大财务问题的决策上,引入列席会议制度,实行集中决策制。

(一)对村庄较大项目的发包或投资实行严格的民主程序和有效监督

在项目实施前充分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并进村入户做好广大村民的思想工作,使村民同意签字率达100%,同时引入科学决策观和监督制约措施,实行公开招标机制、投资可行性机制、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等,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对村庄的土地征占用补偿金进行有效管理

随着经济发展,农村土地被征占用的补偿金及集体资产的租赁费收入大量增加,针对这一问题,应统一将村庄的土地征占用及补偿金纳入专户管理,及时将补偿金发还给农民,消除可能因土地征占用补偿金问题而引发的村民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实行列席会议制度。规定干部必须列席村庄的有关会议

村庄对外发包、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由管区负责人直接列席会议,加大政策指导和监督力度。

(四)留档备案

要求干部做好监督、指导工作,完善村庄会议记录,村庄在因村级土地发包、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召开会议时,必须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全体与会人员逐一签字,并将会议记录复印归档备案。

五、搞好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定期、如实地进行公布,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如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财务公开应以填写财务公开栏为主要的形式进行张榜公布。

总之,农村财务管理一直是农村工作的难点。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实现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势在必行。农村财务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也是广大农民群众非常关心的―件大事。财务管理的好与坏,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一定要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参考文献:

村财务收支审计报告范文6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审计业务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各级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村审计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农村审计机构履行审计职责时,必要时财政、监察、公安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条农村审计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行使其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及其所属单位、农村专业合作社有关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经济活动,依法进行审计。

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农村审计机构有会计委托关系的,应当由县市区农村审计机构审计。

第五条农村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应当参加专业培训并经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后,实行持证上岗。

农村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第六条农村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

(二)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曾在被审计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脱离被审计单位不满两年的;

(四)负责被审计单位会计业务的;

(五)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计公正的。

第二章审计范围与权限

第七条县市区农村审计机构应当根据下列事项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一)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审计事项;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请审计的事项;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反映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列事项应当接受审计监督:

(一)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

(二)财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资产的处置和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

(四)承包金、租金、利息、土地补偿费等集体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

(六)政府拨付及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七)主要负责人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九条农村审计机构办理审计事项,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册、账目、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济合同、财务收支计划和资产以及其它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二)经县市区农村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和有证据证明的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存储在金融机构的存款;

(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收集证明材料;

(四)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其他财务资料的,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暂时封存有关资料;

(五)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建议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有关款项,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六)根据需要,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

(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意见的情况。

第十条农村审计机构应当健全审计制度,建立审计档案,妥善保管审计资料。

第十一条审计文书的格式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十二条农村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时,应组成不少于两人的审计组,提出审计方案,经农村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农村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通知书应明确审计依据、审计内容、实施审计时间、审计人员组成及对被审计单位的要求等有关事项。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四条审计组根据审计方案要求,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或盖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在调查时,审计人员应当出示有关证明和证件。

第十五条审计终结后,审计组应当及时完成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审计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复查。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一并提交农村审计机构。

第十六条农村审计机构应在收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一并进行审议后,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对应当由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处理、处罚的,向其提出处理、处罚的审计意见;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或组织处理、处罚的,向其提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建议。

第十七条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农村审计机构提出的审计意见,依法作出审计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农村审计机构。

第十八条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审计机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和提出的要求改进、纠正的意见、建议。

审计决定应当报上级农村审计机构备案。上级审计机构认为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提请同级主管部门责令作出审计决定的部门予以变更或者撤消。

第十九条农村审计机构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有关主管部门或组织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农村审计机构。

第二十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审计报告的上一级农村审计机构申请复审。复审机构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审结论和决定。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审计决定或复审报告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三)转移、隐匿集体资产的;

(四)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

第二十二条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有私存私放公款、白条抵库、收入不入账、违规发放补助、奖金、报销费用等的财务收支行为的,由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对被审计单位依法应当上缴、退赔的款项,农村审计机构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扣缴、追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农村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