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农村社区管理办法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农村社区管理办法范文1
“从社区的房子打地基开始,我就几乎天天来看,这房子户型好,比俺家自己建的好多了,我连怎么装修都想好了,就等着入住哩!”在邓州市白牛乡白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地现场,农民郑显义看着气势恢宏的社区建筑群里即将完工的“新家”美滋滋地说。
去年以来,在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过程中,邓州市始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可持续发展,以提高土地集约使用、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为重点,力争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城镇社会服务事业向农村延伸,全面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倾力打造美丽宜居新社区。
截至目前,邓州市已启动建设34个新型农村社区,开工建房1.8万户,累计投入规划资金2800万元、建房资金29.2亿元、公共服务体系资金5.1亿元、其他资金2.8亿元,拆迁5000户,土地“三项治理”验收8100亩,入住8700户,新型农村社区框架、格局已经初步显现。
以示范社区建设为抓手,推进整体工作上台阶
邓州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加快推进的实施办法,将社区建设工作列为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政策引领、规划先行、突出主体、保障权益、规范有序、拓展创新、互联互动、一体运作”的原则,坚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四规联动”,突出“靓”字,彰显个性,打造亮点。邓州将全市589个行政村的2921个自然村整合为153个新型农村社区,其中万人以上社区50个;原村庄占地38万亩左右,现规划用地20万亩左右,可集约节约用地18万亩左右。
目前,邓州已启动34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其中,湍洲、习营、朱营、白东、穰南、西许、高集7个新型农村社区已被列入南阳市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为了搞好示范带动工作,邓州市把7个南阳市级示范社区建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明确建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拆迁、运行管理每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以破解资金难题为抓手,加大社区投入力度
在社区建设中,邓州市积极拓宽筹资渠道,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种筹资形式,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为调动各乡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邓州市财政单列2000万元,通过督察排名的办法嘉奖先进。同时,该市建立了涉农资金整合平台,整合交通、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等26个涉农单位约2.5亿元资金,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乡镇运用部分商住用地招拍挂的办法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信社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启动资金支持。
总之,邓州市通过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平台、商业地产和土地出让收益、市乡财政奖补、群众自筹等措施解决社区建设资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以培育产业支撑能力为抓手,增加社区居民收入
好日子要过得长久,必须有强大的产业支撑,让社区居民安居还要乐业,持续增收。
邓州市抓好支柱产业培育,提升社区产业支撑,增加社区居民收入,通过发展产业促就业,逐步实现农民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就近城镇化、就地转移就业。为此,邓州市从便民惠民的角度出发,积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因村制宜,探索出了四种新型农村社区推进模式。
第一种是产业集聚区型,农村人口向城区周边集中。如湍河街道办事处湍州新型农村社区利用地处城乡接合部的地理优势,坚持把社区建设与产业集聚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他们引导附近村庄向社区合并、城郊农民向社区集中,着力把社区建设成为集居住、商贸、教育、医疗、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新型社区,让周围群众有打工收入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收入,不仅解决了工厂用地难、招工难问题,而且解决了群众就业难问题。
第二种是集镇依托型,农村人口向小集镇集中。如白东新型农村社区、穰南新型农村社区等,引导靠近集镇的村庄在社区选址上尽量往集镇靠拢,一方面借助小集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快建设,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小集镇的建设和发展。
第三种是中心村型,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中。对于一些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不太发达的村庄,如朱营新型农村社区,在新村选址上引导农民尽量向中心村集中,向交通发达的区域集中,以方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第四种是移民新村型。如裴营乡刘楼新型农村社区,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抓好移民新村的完善和档次提升,并以此为依托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就业不出镇,务工不进城”,成为农民转移就业的新趋势。以白牛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强化产业支撑为例,该乡支柱产业以果蔬为主,包括中华寿桃、晚秋黄梨、无筋白菜三大支柱产业,中华寿桃目前已发展到2000多亩,果农30户,果园23个,年产值达2000多万元;无筋白菜面积稳定在3000亩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左右;晚秋黄梨500亩,年产值在1500万元以上,总收入5365万元,支柱产业占其总收入的85%以上。这三大支柱产业实现了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现代化管理,使社区群众80%以上的收入来自这三大支柱产业,实现了就近就业。
以政策创新为抓手,切实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邓州市围绕社区群众的需求,切实协调解决好入住社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调动群众入住社区的积极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召开专门会议,由市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协调研究解决。
目前,该市根据社区建设实际,在政策上改革创新:完善社区房产证办理办法,为入住社区的居民及时确权,办理房产证,破解社区居民房产证办理难题;积极示范推广经济适用的污水处理建设,解决好社区环境卫生问题;抓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研究解决社区管理办法,进一步理顺社区管理体制,促进了政府公共职能向社区延伸,逐步使社区群众享受到了和城里人一样的社会服务。
农村社区管理办法范文2
近年来,县政府坚持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按照“试点示范、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持续加大投入,积极探索实践,集中开展了以建阵地、优环境、促服务、惠民生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空间距离”和“设施落差”,使农村生活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民生活质量稳步提升,实现了城乡和谐发展,建成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县,受到国家有关部委领导及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1、明确工作思路,科学合理布局。坚持以农村群众需求为导向,把社区理念引入新农村建设,按照“土地节约利用、居住相对集中、便于管理服务”的原则,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农村空间布局、生产力布局、交通布局、生态布局和人口布局,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小区,推进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提出了居住向小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服务向社区集中的农村社区建设思路。按照城区改造型、镇区聚集型、多村联建型、园区带动型、整村搬迁型五种模式,对现有自然村进行整合,把全县97个行政村规划为45个农村社区, 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乡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突出建设重点,稳步全面推进。坚持高起点规化、高标准建设、统一功能布局,依托原有的农村服务阵地和活动场所,采取争取省市补助、县级财政配套和村组自筹的办法,按照服务用房不少于2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标准,投资7000多万元改扩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万多平方米。抢抓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机遇,整合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项目,将各项涉农资金进行捆绑,启动以告别深山区、土坯房、土窑洞、独居户和加快农民向城区、镇区、中心村集中为主要内容的“三集中、四告别”工程,建设大社区,从根本上改善山区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近三年累计对7061户2.56万农村居住群众进行搬迁改造,建成农民进城(镇)居住小区13个、住宅楼65栋3364套,推动了1.35万人进城、进镇、进中心村社区居住,探索出了一条山区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
3、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根据公益、经营、管理的功能要求,按照“四站四室一院一超市一广场一队”(即:公共服务站、农业科技生产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村“两委会”办公室、村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多功能室、专业经济组织办公室、幸福互助院、便民利民服务超市,文体活动广场、便民服务队)的建设标准,县人社、民政、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对口支持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完善硬件设施,安装室外健身器材393套,娱乐器材132套,配备办公桌椅698套,图书19.7万册,养老互助幸福院床位300多张。所有农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公共服务、群众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群团组织、养老互助院等机构,部分农村社区(如草碧镇碧水苑联合社区、高崖农民进城社区)还设有物业管理等机构,对各类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服务内容都作了明确,为开展社区服务奠定了基础。
4、树立民本观念,构建服务网络。一是构建便民服务网络。实行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大力推行“3+x”的便民服务模式,利用便民服务电话、短信群发系统、亲情视频聊天系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业技术培训、农副产品销售、医疗康复、健康娱乐等全方位服务。围绕民间工艺品、苹果和蔬菜等主导产业,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协会5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97个,新注册、认定家庭农场32个,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520场次,受训农民群众4.6万人(次)。二是构建社会保障网络。全面推进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构建起了以社会养老、社会医疗、社会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为主要内容、体系完善的农村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扎实推行“参保登记、保费缴纳、待遇领取、权益查询、生存认证”五个不出村,各公共服务站普遍设置了养老医保、农村低保和证卡服务3个便民服务窗口,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有”,深受群众欢迎。三是构建文化娱乐网络。利用建成的文体休闲广场和附属设施,组建自乐班、秧歌队等群众文化组织32个,举办各类文艺演出活动112场次,为农村群众提供丰
富多彩的文化服务。同时,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农村人文环境。四是构建社会治安网络。在农村社区设置社区警务室和法律服务工作室,及时调解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截止20__年底,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4个,其余村全部建成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健全完善管理,规范社区运行。农村社区及服务中心受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主任由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村文书、团支书和妇代会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村民小组长担任。设置“三大员”:管理员由村群团组织负责人担任;监督员由本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老干部担任;保洁员由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或农村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达到了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记载、有经费来源的“五有”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同时,建立了社区(村)干部+信息员+户长的管理运行模式,实行一组一册(户主基本情况),一户一表(家庭成员详细信息)的网格化管理办法,使社区服务中心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群众,真正把农村社区建成一个为农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综合服务的载体。
我县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使农村群众生活居住条件彻底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稳步提升,特别是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1、认识有待提高,观念亟待转变。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对什么是农村社区,为什么要建农村社区、如何建农村社区等缺乏基本认识。有的认为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几栋楼、修几条路、挂几块牌子,对有关政策了解掌握不够充分,认识上仍有偏差;有的认为资金少、用地难,存在畏难情绪,工作被动应付。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概念认识模糊,把农村社区建设当成政府工程,缺乏主观能动性,“等、要、靠”思想严重。加之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民习惯了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入住新的住宅小区生活成本较原来要高,且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存放不便,大多群众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所以对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不高。
2、建设资金匮乏,投入严重不足。目前,资金短缺是社区建设的制约瓶颈。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务服务设施建设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县自有财力严重不足,县级财政支持扶持能力有限,农村社区建设上级补助资金又比较少,加之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镇村集体经济弱,要想拿出资金发展公益事业很难。大部分镇村资金筹措渠道比较单一,仅靠上级补助和借贷建设,融资难度大,致使普遍存在重住宅建设、轻配套设施,重社区建设、轻产业发展的倾向。此外,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期较长,资金到位慢,而镇村资金压力大,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存在很大难度。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市场化、多元化投资建设农村社区的积极性也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影响了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3、工作力量紧缺,服务水平不高。首先,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偏低,在职的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年富力强的村民不愿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造成社区干部后继乏人。据调查,全县为60个村配备月工资为500元的劳动保障助理员81名,其余37个村各确定了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助300元,担任社区工作人员,且对任职年龄作了规定。大多数村由文书或其他村干部兼任,如文书兼任的每月也最多只能领取1100元或者900元报酬(文书每月报酬600元),其很难做到脱离农业生产全天侯坐班。其次,现任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服务群众能力不强,工作内容仅仅局限于公共服务,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我服务、互助服务还没有开展起来。再次,对社区干部培训力度不够。任职前普遍没有接受培训,任职后培训形式化,培训内容不全面,培训方式单一,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的业务培训多、为社区村民服务的培训少。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社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顺应农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为农民幸福安康、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多谋福祉,使农民真正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的居住条件和公共服务。
1、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农村社区建设强大合力。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支持。首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要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相关制度体系,明确责任目标,形成“县委正确领导、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密切配合、镇村积极运作、农民参与联动”的工作机制。其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努力增强广大干部群众主动搞好社区建设的信心,切实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把社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全力全速推进。通过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用实际案例教育引导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使群众从内心深处认识、认同和接受农村社区,努力营造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2、坚持规划先行,确保农村社区建设科学合理。一是坚持城乡一体,详细规划。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理念,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以镇村规划、产业规划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新一轮
行政村撤并,加快研究制定全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详细规划。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当地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社区建设既要服务方便群众,又与未来区域发展方向相一致。对经济富裕、村庄规模较大的村,直接建设成为农村社区;对村庄规模小、居住分散和设施滞后的村,通过整体搬迁集中到镇区,联村合建社区;对于地处深山区和自然条件差的村,通过移民搬迁,实行联村共建,在县城建设中心社区。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渠道,加快城镇基础设施网络和服务功能向农村延伸。同时,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等实际,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搞大拆大建。3、整合各方资源,实行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进一步完善社区建设财政扶持政策,探索市场化融资新路子,多元化筹集资金,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持续有力的资金支持。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在积极争取省市补助的同时,财政部门要列出年度社区建设专项预算,建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逐年稳步增长机制,重点对工作进度快、聚集人口多的农村社区进行奖补。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集中投放”的原则,将农村道路、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实行综合配套重点投入,集中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涉农项目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区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综合运用土地、补助、贴息、奖励和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广泛吸引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农村社区管理办法范文3
如何更好地认识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和意义?怎样建设好新型农村社区?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参加调研的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耿明斋。
新型农村社区的根本意义是推动传统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
采访中,耿明斋表示,通过实地考察,与基层干部座谈交流,与同行专家讨论,尤其是学习领会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新谈话精神,反复琢磨思考,得出一个基本结论:要从推动传统农村现代化转型的高度来认识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意义、问题和政策措施走向。
耿明斋表示,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是“城市”而非“农村”,或者说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的“城市”。其建设目标应该是城乡一体化,根本意义是推动传统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
耿明斋说,关于新型农村社区的“城市”性质,河南省委、省政府很多重要文件中都有涉及,最明确无误的表达是把新型农村社区界定为五级城镇体系中的一级。最近,卢展工书记在很多不同场合谈到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话题时,反复强调要把现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和过去的“新农村”区别开来,前者是城市的概念,后者是农村的概念。如果按照这一思路深入下去,结论一定是要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但问题是如何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或者说,如果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解决哪些问题?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耿明斋接连抛出几个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耿明斋坦言,讲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及建设标准、建设内容,人们总是从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角度讲得多。比如说,过去我们把大量的建设经费投入到城市,现在该分一部分给农村了;农民房屋建设到了新一轮更新期,需要统一规划引导;要让农民不离乡土就享受城市人的生活等。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往往是仅把注意力集中在硬件基础设施的改善上,这样的目标显然是过于初级了。
平顶山舞钢市的经验表明,一旦按照城市的概念来谋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马上就会碰到更为深刻的制度层面的问题。比如,如果说新型农村社区是城市,那社区中的居民也应该具有与城市人一样的社会身份,享受同样的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待遇。但按照现在的社会管理和制度架构,市民和农民是两个不同人群类型,户籍管理上有所谓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与之相应的,就业、医保、低保、养老保障等都是按照身份而定的不同的标准。所以,用城市的概念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然包含着消除农民与市民的身份差异以及由于身份差异所造成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公共服务种类和水平差异,特别是公民权利差异。换句话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绝不仅仅是硬件基础设施方面与城市对接,接近或提高到城市的标准,而且也要在制度层面与城市人群全面对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异及由身份差异引起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和基本权利的不均等,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传统农村的现代化转型,推动以权利均等化为基础的现代公民社会形成。然而,这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是千年甚至几千年所未有的变局。
市场化运作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推进
耿明斋告诉记者,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现实的问题还是旧村拆迁改造和新区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问题,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按照现在的做法,除了少数企业捐助建设之外,绝大多数资金都是两个来源:一是各级地方政府各种支农资金的整合及同级财政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农民自筹的新房建设资金。虽然农民自筹的建设资金在较为富裕地区投入的持续性问题不是很大,但是政府投入的大量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每5000人左右的社区约需1500万元)则很难持续下去。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是进行市场化运作,也就是通过将拆迁改造安置后剩余的建设用地市场化出售的方式实现增值,将土地增值部分的资金用于补偿拆迁改造的投入。
显然,能够实现这种操作的只能是土地增值已经达到一定幅度的城中村、城边村和产业集聚区涵盖的村等少数类型。对于远离中心城市区域的拆迁改造和社区建设,则无法直接进行市场化运作。但如果能够以市场化的方式将其剩余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异地转移,即使在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新型社区建设也有市场化运作的空间,从而解决此类地区建设资金投入的可持续问题。这就要破除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只允许在县域内实行的土地管理规则。重庆的地票和土地交易所交易是一种解决方式。新乡对全市社区改造剩余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一个补偿标准(每亩13万元),由使用者向拥有者支付,政府居间操作,也是市场化解决方案的有益尝试。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格化惠及社区居民
耿明斋说,按照现有的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即使是进入新社区的居民,其住宅用地也是集体所有,因此,其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子也不能进入市场出售。这显然与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与现代身份无差异、权利均等化的公民社会还有很大的距离。要让社区居民对自己的房产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唯一正确的途径是对社区居民占有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使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格化。让社区居民占有的宅基地连同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一起,可以抵押贷款,也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让社区居民真正拥有不动产,拥有从不动产获取收益和收益增值的权利。
“舞钢市正在进行此种操作试点。这显然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也是向城乡一体化与权利均等化的现代公民社会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耿明斋说。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
耿明斋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既然要从传统农村现代化转型的高度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就不难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定是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以搞政治运动的方法,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不顾条件与可能,强行推进,限期完成。”
据此,我们有三个基本认识或基本判断:
第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劳动力非农就业已基本解决,与生产方式转变相适应,农民有了转变生活方式的需要和条件;二是建设用地升值达到一定的幅度,使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居民安置以后剩余土地能够进行市场化开发,并且市场化开发获取的收益足以补偿拆旧建新的投入。只有这样,拆旧建新的改造才是可持续的。
农村社区管理办法范文4
1、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展《合作社法》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合作社法》知识竞赛;
2、指导合作社做好《法》与《条例》有关工作的衔接;
3、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座谈会,听取合作社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解决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4、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全面实现合作社的自我管理;
5、加强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继续开展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检查验收;
6、继续开展全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报、评审工作,组织推荐省示范性合作社的申报;
7、指导合作社做好部、省等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工作。
二、以贯彻落实《__省农村土地承包实施办法》为重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权,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7家,新建土地承包仲裁机构3个,2/3的县(市、区)实现土地承包档案网络管理,妥善处理好土地承包与流转中的纠纷,指导筹建好土地承包仲裁机构。
1、通过会议、媒体、培训等各种形式,宣传、落实《__省农村土地承包实施办法》;
2、全面开展未落实土地承包权的调查,分析原因,按规定将承包权落实到户;
3、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4、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5、按《实施办法》要求,积极筹建土地承包仲裁组织、组织开展仲裁员知识培训;
6、妥善处理好农民因土地承包与流转而引发纠纷的来信来访。
三、以完善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农村资产和财务管理。到07年底,全市所有乡镇、95%以上的村争取达到财务管理规范化标准;按照“三年一轮审”要求,完成对320个村的农村审计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市完成10个以上村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
1、摸清村级债务,探索建立村级债务的动态管理办法;
2、对农村财务管理未达到标准的村,分析原因,加强指导,不定期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检查;
3、结合《土地承包实施办法》的实施,开展审计知识培训,开展农村审计优秀案例的评审;
4、组织召开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研讨会,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进程;
5、加强会计委托中心建设,切实行使好会计监督职能,开展创建示范性会计中心活动;
6、开展农村财务公开检查,推进财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以加大对涉农收费案件查处力度为重点,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加强对村和合作社等基层组织和农户的收费监督,加强其他涉农收费的管理,建立起农民负担考核机制,确保不出现因农民负担问题而引发的恶性案件和。
1、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2、继续组织开展农民负担暗访活动,对发现的案(事)件按规定严肃查处;
3、组织开展农民负担年度工作考核,落实部门责任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五、以加强队伍建设为重点,强化农经基础业务工作。
1、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等农村工作中的热点、难点,积极开展调研。
农村社区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体系;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0)020(C)-0094-02
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体系构成
流浪乞讨人员作为“贫困线下生活的居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也需要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指出:“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是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救助站的救助只是暂时的,在规定时间以后,流浪乞讨人员会被送回家,他们的身份又转换为当地社区的贫困居民,而对这些人员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责任又转移到地方社区。如果要从根本上实现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还是需要依靠我国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其“五保”供养制度。因此,以下主要从救助站、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其“五保”供养制度等三方面内容来讨论我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
1、救助站提供的相关救助
我国当前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救助主要是集中在各省市的救助站。救助站本着“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只要是符合《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救助管理站提供普遍的过渡性初级照顾,其功能主要是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暂时性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救助,以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和维持基本生存。如在寒冬季节,救助站按照相关要求储备好食品、过冬用品等,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在救助站内能温暖过冬。而对于那些因种种原因而不愿意去救助站的流浪乞讨人员,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救助站与公安、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设置一些救助站点,为他们分发食物、避寒的衣服和棉被,避免流浪乞讨人员挨饿受冻。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997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在1999年年底以前,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城镇都要建立起这项制度,并规定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范围、保障标准、保障资金的来源等政策界限。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标志着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最终确立。
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各地都因地制宜实施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了救助标准、资金来源、救助方式、管理监督制度、配套政策等方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城市中失业人员,孤寡老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低收入家庭的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使他们不至于因为陷入极度贫困,无法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而被迫走上举家流浪的道路,沦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这一庞大队伍中的成员。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始于1994年山西省民政厅在阳泉市开展的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试点,1996年底民政部正式下发的《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方案》进一步加强了民政部对各地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规范和指导,全国试点范围也扩大到了256个县市。截至2005年底,全国有13个省份、1308个县(市)正式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825.0万村民、406.1万户家庭享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9.0%和72.1%。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2133个县(区)开展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1509.1万村民、743.4万户家庭享受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
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在我国全面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有利于解除农村贫困群众的衣食之忧,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保持农村和谐稳定。
(2)“五保”供养制度
“五保”供养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农村社会保障形式,既有养老制度成分,又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成分。“五保”供养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救助,其内容主要包括: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如果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具体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在我国,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五保老人居多,五保供养制度的主体是五保养老制度。
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体系的路径选择
1、充分发挥政府在重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救助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流浪乞讨人员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潮流中被淘汰的弱势群体,他们既无科学文化知识,又无社会经济资本,甚至有些连最基本的健康体魄都不具备。不论是在市场中,还是在社会中,他们都没有丝毫的竞争力,他们只能求助于国家,能使他们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保障。因此,需要政府这只“有形的手”来对市场进行补充,保障其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更重要的是,政府应当对包括流浪乞讨人员在内的每一个公民提供最直接、最低的生活保障,即基本生活救助。对处于困境中的人提供救助,避免与稳定的社会秩序发生冲突,此举不是慈善行为,而是现代政府的责任[2],而通过制度手段创造一个集体生活的正义环境也是国家的责任。政府通过建立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有利于建立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责任关系,其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其公民的责任担当,彰显了政府以民为本、为民负责的良好形象。
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主要体现为政府要提供专项救助资金和基本的生存资本,具体的救助形式则可多样化。基本生活救助的方式主要是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现金救助和实物救助是世界上较为普遍的一种救助方式,也是最为基本的一种救助方式。现金救助方式的主体地位是被普遍认可和规定的,因为贫困者可根据个人的需求偏好通过自主支配其现金消费而得到满足。同时,社会和国家可以代替贫困者个人进行一些公认的最基本消费品选择,如食品券制度、我国一些地方的粮油卡制度,以及如廉租房制度等。另外,政府还可给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给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是对经核实的、处于生存危机的当前生活质量恶劣(无经济来源,无固定住处,无职业,无可投靠的亲朋好友,无社会资本)的流浪乞讨者给予的资金援助,而其救助标准取同期全国最低生活保障金平均值。[3]申请基本生活救助金采用的是流浪乞讨人员个人申请,政府补助,个人发展帐户扣除的支付方式,这对督促其参加生产,减除流浪乞讨人员的依赖心理有着积极意义。
2、健全“最后一条安全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流浪乞讨问题是建设和谐社会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而着力推进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无疑是有效解决流浪乞讨问题的主要措施之一。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利于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改善利益分配格局,从而缓解社会矛盾。
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及“五保”供养制度。因此,要健全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方面要逐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把大学生群体和在城务工人员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健全保障机制,使全体城市居民应保尽保,尽量不让在城市居住的公民由于缺乏基本生活保障而“因贫致乞”。另一方面要加快建设农村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及“五保”供养制度。我国的流浪乞讨人员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其主要原因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是我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最薄弱环节,绝大多数农民在出现贫困或者因故返贫的情况下没有其他的保障途径,不得不以“尊严换取生存”。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流浪乞讨人员在家乡享受低保,解决了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这不仅仅是一项简单的“输血式”扶贫,而是涉及“以人为本”促进统筹发展和社会公平的问题。因此,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保证。
3、构建与拓展流浪乞讨人员的非正式支持网络
流浪乞讨人员是被社会所遗弃的人,但又必须被社会所容纳。由于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只是暂时的,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基本生活救助的重担最终还是会落在流浪乞讨人员所在社区。他们自己所在社区是熟人社会,彼此互相了解,所以在政府的支持下,应当强化流浪乞讨人员的非正式支持网络,使他们有归属感和自己的归宿。现象学社会学有利于启发我们从相互主体性的视角来看待流浪乞讨现象。流浪乞讨人员的工具理性和实质理性只能在一定社区和一定场域中被解读,也需要在一定社区和一定场域中得以整合和发展,让他们能与其他社会群体互动和理解,能生活在和谐的氛围中。这样,他们对社会的认识就会发生改变,其文化主体能得以重建。而强化流浪乞讨人员的非正式支持网络除了要营造一种和谐温馨的社会关怀氛围之外,还要大力建设他们的归宿点――社区。
同时,流浪乞讨人员所在社区可创办一些专供他们就业的单位,使他们通过劳动来谋生存。这样既为社会创造财富,又为自己解决生活来源,使流浪乞讨人员对本社区有一种安全感和信赖感,从而自觉摒弃流浪乞讨陋习,靠劳动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人。此外,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社区,因其流动人口一般较多,还可以开发社区服务功能,要求社区管理以流动人口为基础,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迫切需要的服务和保障,使他们不被社会所遗忘。
因此,要想从根源上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就应该尽快建立以社会保障体系为核心,以社区服务、各类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为基础的、立体的、多层次的社会救助网络。要利用媒体宣传相互扶持、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加强社区建设,突出社区援助的重要性。倡导各种社会组织为关怀弱势群体贡献力量,积极发动志愿者为贫困群体提供各种服务。尤其值得提倡的是,可以尽早建立职业社会工作制度,发挥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为贫困者服务的作用。
农村社区管理办法范文6
1、全面实施“跨江发展”战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基本完成现代化医院的基础建设,启动江南、江北的对口帮扶工作,浦口区中心医院建成第一医院分院,**区人民医院建成鼓楼医院分院,努力提高江北地区的卫生综合实力。
二、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妇幼卫生
2、全面巩固小康指标成果,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覆盖率100,人均筹资额110元以上,农民参保率97以上,基金使用率90以上,农民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30。
3、六城区新(改)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争创1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和6个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全面完成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年内建成5个省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
4、在秦淮区实行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药品零差价试点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力争城市居民和农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分别达45和60以上。
5、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和12‰以下。
三、疾病预防控制
6、加强疫情监测,抓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90/10万以下,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
7、做好计划免疫工作,脊灰、麻疹、百白破、乙脑、流脑、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新生儿24小时卡介苗接种率城区达98、农村达95以上。
8、有效控制急性血吸虫病暴发流行,消灭钉螺面积600万平方米;落实结核病控制策略,发现新涂阳病人1725例;继续开展艾滋病防治的宣传、干预工作,自愿咨询检测人数达到45/10万以上。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综合医疗机构100开设腹泻病门诊;“02”检索率达10以上,检索数达总人口(含流动人口)的1‰以上。
10、市疾控中心检验项目100达到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A类疾控机构检验能力标准,区县达80。
11、全面推广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做法和经验,在街道(镇)设立卫生监督、疾控中心分支机构,夯实公共卫生网底。
四、卫生监督执法
12、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继续在经卫生许可的餐饮单位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95以上,卫生监督覆盖率100,食物中毒及时查明率100,力争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13、50以上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房屋建设、车辆基本符合卫生部标准;卫生监督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应急管理
14、高标准建成“12320”公共卫生咨询服务中心,并完善工作机制。各区县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中心。区县卫生局和市、区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二三级综合医院(含市第二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胸科医院)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组建应急专业队伍。
15、建立健全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指挥网络通讯系统。
六、医疗机构管理
16、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制定___地区区域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管,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17、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积极推进创建基本现代化医院工作,鼓楼医院、第一医院、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口腔医院、高淳县医院、江北人民医院率先通过基本现代化医院的评审。
18、落实“三合理”规范,试行单病种限价管理,巩固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同城互认,完善惠民医疗服务体系,推进“药房托管”工作,努力缓解困难群体“看病贵”问题。
19、制定___市医疗机构内部财务控制规定和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办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机制,维护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
20、建成第二医院、脑科医院、儿童医院、胸科医院等病房大楼和江宁区医院门诊大楼并投入使用;启用南山医院,南医大二附院托管第三医院;加快推进鼓楼医院南扩、第一医院南扩、妇幼保健院妇儿保健中心大楼和浦口区、溧水县医院、高淳县新区医院等工程进度。
七、科技兴医和人才培养
21、完成“213”人才的新一轮选拔工作,建设___市卫生系统的高级人才库。加强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扶持3个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6个领军型人才。
八、中医工作
22、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争取1-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一轮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力争创建2-3个省级中医示范专科。
23、积极推动中医工作面向农村、社区,创建1-2个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行风建设
24、积极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十、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