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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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审计报告

安全生产审计报告范文1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四个不变”的原则。将等县(市、区)供电公司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到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县(市、区)供电公司成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保持企业法人地位不变、趸售政策不变、纳税主体不变、劳动社保关系不变。

(二)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整体划转后,供电公司全面负责县(市、区)电网建设与投资,为县供电企业自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服务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有利于建设统一坚强电网的原则。整体划转后,供电公司统一负责全市电网建设规划,统一谋划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促进各级电网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农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

(四)有利于安全稳定的原则。整体划转后,县(市、区)供电公司资产、人员、业务、投资等由供电公司代管转变为直接管理,供电公司全面承担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制定相关预案,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电网安全运行。同时充分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县(市、区)供电公司划归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管理,关系到我市县域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建设,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要确定移交接收工作办事机构,制定移交接收实施细则,具体负责划转、接受和整合工作。

(二)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市国资委、市经信委负责做好各县(市、区)供电公司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与供电公司协商,委托中介机构分别对各县(市、区)供电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初定为2012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政府对资产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后出具资产划转文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三)申请批复。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等基础工作完成后,供电公司尽快向省电力集团公司上报资产划入请示,并做好争取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工作。

(四)移交接收。县(市、区)供电公司移交接收工作在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后,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为保持工作稳定和连续性,移交接收工作过渡期间可继续实行趸售政策,最多不超过2年。整个移交接收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移交接收阶段(6个月)。主要完成财务、资产、人员及其它工作移交接收。移交阶段,县(市、区)供电公司不做机构及人员调整。移交接收后,供电公司全面承担安全、职工稳定责任。

1.财务、资产移交接收。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股权资产等各类资产,重要资产的权属证明以及负债等。

2.人员移交接收。对截至2012年12月31日在册职工进行调查核实,摸清底数,在保持人员身份不变的情况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人员身份认定,并通过供电公司内部网络进行公示。3.其它工作移交接收。在完成财务、资产、人员移交接收的基础上,进行营销、物资、生产、档案等专业的移交接收工作。

第二阶段:机构整合阶段(6个月)。依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完成工商登记注销、变更等后续工作。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1年)。对移交接收后的业务进行综合评估、分析,找出差距和不足,制定有效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整体管理标准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划转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为召集人,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供电公司及县(市、区)政府参加的县(市、区)供电公司整体划转工作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联席会定期召开,研究解决划转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移交划转工作的顺利实施。

安全生产审计报告范文2

关键词:托管经营资产清查移交

企业托管经营是近年来我国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一种新的资本经营形式。国家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煤炭资源,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提高煤炭生产集约化程度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文从托管经营的含义及特点,资产移交的原则、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结算手续等方面做一些探讨。

一、托管经营的含义及特点

托管经营是指出资者或其代表在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以契约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另一家法人或自然人经营。由于托管这一方式能够在不改变或暂不改变原有产权归属的前提下,直接开展企业资产的重组和流动,从而有效地回避了企业破产、购并中的某些敏感性问题和操作难点,是现有条件下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及对小煤矿进行资产重组的有效模式之一。

托管经营的特点主要有四个:一是以契约的形式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二是部分或全部让渡财产权的使用权,三是不改变或暂不改变产权的归属,四是有偿托管,需要向委托方支付一定的托管费。

二、资产移交的步骤

(一)成立资产清查及移交小组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高效、快捷、准确的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必须成立资产清查及移交小组,组长一般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财务、供应、仓储、生产、销售、设备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全面清查,摸清“家底”

全面摸清“家底”,这是资产清查工作最基本的任务。一方面,一些资产实际已经报废、毁损或完全失去使用价值,却长期挂账未作处理;另一方面,一些单位存在着大量的账外资产,没有及时入账。资产清查有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资产清查基准日

如果托管经营主体发生变更在年底,资产清查基准日最好定在年底12月31日,如果是年中,一般选择一个月的最后一天,这样便于供应、财务、仓储等部门结账。

2、基本情况调查整理

对原来的托管主体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整理,包括单位性质、投资人、投资情况、投资形成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采矿权、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法人证照等。

3、确定资产清查范围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原材料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债权债务、所有者收益等。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出具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明细表。

(三) 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对财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由中介机构和原来的托管方及新的托管方共同参与。中介机构出具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四)资产移交

资产移交一般由本单位的法律事务处牵头,制定资产移交的相关办法及相关法律性协议,根据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按照新老托管双方确认资产清查结果,仅对实物资产进行移交。

(五)账务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计政策,原来的托管方及新的托管方分别做账务处理。

三、资产移交的注意事项

严格区分具有所有权的资产、仅具有使用权的资产和只有保管权的资产,只有区分出这三项资产,资产清查才准确。一般讲,原托管方经营形成的资产是具有所有权的资产,委托方移交使用的固定资产是仅具有使用权的资产,委托方暂移交的还没有结算的实物性流动资产和部分供应商暂存到托管方的资产是仅具有保管权的资产。

对于第一次托管时已经费用化的部分资产,如果还能继续使用,比如,费用化的低值易耗品,大型材料,周转材料,生产单位已经领用未消耗的材料等,本次资产清查一定要清理出来,并要单独列表,注明使用情况或新旧程度,本文建议与新的托管方协调,还原到原值,按照一定的折旧年限摊销,并经双方认可的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待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出来后,按照评估净值卖给新的托管方。

资产清查一定要见帐就查,见物就点,不留死角,不重不漏,确保真实。各项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要写清,数量清查要准确,存放地点要标明,新旧程度要注明,好坏程度要分明,权属关系要说明。

货到验收合格入库的材料,但是在规定的日期之前因为特殊原因开具不了发票,并且未经领用的材料,建议不参与评估和移交(单独列示),与新的托管方协调,发票可以直接开给新的托管方,或按供货单位暂估入账,基准日后结算,但一定要控制数量。

对生产已用但还没有办理领料手续的单位,一定要在基准日前办理领料手续。对于外借的材料,一定要在基准日前抓紧偿还,或作价出售。对租赁的材料要及时归还,或单独列表,转给新的托管方。

四、结算手续

在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出来后,根据双方认可的评估价值,将相关资产出售给新的托管方,根据税法及相关会计准则,开具发票给新的托管方,双方分别做相关账务处理。具体如下:

井巷工程和待摊费用开具建筑业劳务发票;机器设备、原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里注意,如果是出售2008年以前使用过的资产,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4%的税率减半征收;建筑物开具5%的营业税,使用过的车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4%的税率减半征收。

开票结算确认收入后,根据出售资产的类别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资产清算后,如果有盈利,召开股东大会,根据原托管方各股东出资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安全生产审计报告范文3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实施行为,推动教育项目建设更好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第三条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含学校自筹资金)实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加固、拆除、维修(含装饰、装修)、附属工程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

第四条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建工作,从项目规划论证、申报立项、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项目进度、工程验收、档案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督办,保证教育建设项目规范操作及顺利实施。

第二章项目规划

第五条项目规划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各学校要按照“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单体建筑建设方案,于每年8月10日前报教育局计财股备案。

第六条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教育项目的投入政策,县教育局计财股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初步意见,报教育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经教育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列入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第七条教育系统内召开项目规划方案评审会,对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建筑结构、计划投资、立面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明确和建设条件成熟的,优先安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三章报建程序

第八条1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维修和附属工程项目,由县发改局立项或转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程序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10万元以下的小型新建、维修改造、附属工程项目,由县教育局立项批复,学校在县住建局办理发包手续后自行组织实施。

第九条项目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总投资额实施项目建设,严禁擅自改变投资计划。对不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私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工程费用由项目学校承担,教育局不予立项拨款,教育资金核算中心不予审核报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立项前应申请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由教育局组织实施。项目立项后,由教育局向住建局提出修建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方案(委托两家设计单位,各一种方案)、法人资质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国土局土地证明)。住建局规划股对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后,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第十一条项目学校接到政府回执后,在住建局规划股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同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地勘。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地质勘察报告进行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学校要向设计单位提供详实的给排水、取暖、电路等设施布置情况及单体建筑装饰用材说明。设计单位在设计前要进行项目现场踏勘。

第十三条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审查合格后,向建设单位下发建设项目方案核定通知书。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依据方案核定通知书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住建局对施工图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叉审查,并在市建设局备案。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办理“两证一书”后,应及时办理环评、土地、气象、人防、消防等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图纸审查备案后即可进行招投标,项目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必须严格遵守现行招标投标法规和有关程序。

第十七条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在县住建局办理招投标手续;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在市建设局招标办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招投标手续,并实行招标制。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工程招投标,建设单位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同一年度内同一学校不得两次或两次以上申报10万元以下基建维修项目。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预算由县教育局按年度招标确定预算编制单位,并负责审核把关,确保严格保密。

第十九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制作、工程图纸答疑、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投标环节在招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教育局全程参与,严格审核把关,建设单位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中标后,严禁将工程项目肢解转包、分包,不得将工程项目发包给无证单位。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签订施工廉洁协议书,双方共同监督,确保合同、协议条款正确有效实施。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签订由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签订。

第二十一条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建设单位要向县住建局质量监督三站申请质监,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办理。建设单位应积极做好“三通一平”等开工准备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建设。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学校校长对项目实施承担主要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学校须建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要选派责任心较强的干部进驻工地作为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之间的协调员,全过程监管项目工程实施。

第二十三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监理制,凡新建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建设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对不认真履职的监理人员,建设单位要向教育局报告,教育局将与建设局协商后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工程施工过程中,定位放线、基础开挖、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它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书,必须是符合建筑设计所规定的合格材料。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和城区学校建设项目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

第二十七条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教育局报告,共同协商解决。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书面报教育局、质监站、设计单位,由质监站牵头组织事故处理,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增(减)工程量审批制度。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工程造价变动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等事项,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的签字确认,由教育局分管领导初审并报主要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施工并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否则不得列入竣工结算之内。

第二十九条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和教学秩序不受干扰。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在工程完工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凡未进行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项目投入使用后,建设单位要加强检查,对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质监、监理单位和教育局报告,查明原因,查清责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并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条件执行,保修期内保修金不得结清和退还。

第五章财务与审计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必须设立基建专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资金支出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标函、施工合同和双方协议等条款执行,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向县教育局申请拨款。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于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报送工程决算(包括设计变更决算),由建设单位和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工程量的核定。

第三十五条工程量核定完成后,建设单位要向教育局报告情况。教育局向审计局提出项目工程审计,由审计局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下发审计通知书,并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工程决算。决算审核和结算完成后,审计部门对工程的决算、审核单、财务结算和资金进行基建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决算。

第三十六条在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预付工程价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出具审计报告后,项目学校要及时到财政局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核定工作。工程项目无审计报告的,建设单位所有暂支费用不得作支出处理,尾款不得结清。

第三十七条基建账目往来全部结束后,会计人员要及时整理好账册和凭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要求进行交接,并做好存档工作。

第六章校舍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校舍档案是建设单位预测评估、决策设计、检查维护和维修改造的重要依据。学校要高度重视工程资料归档工作,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安排专人做好建档工作。要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技术资料,按照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建档要求和《县学校校舍档案管理办法》,从项目的申请、可行性研究、勘探资料、各项批文证件、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各种施工质评、监验等记录和设计变更,到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统一收集整理后并入学校校舍档案。

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基建档案资料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工程资料原件上报教育局校安工程档案室存档,学校保存复印件。

第四十条项目学校要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校舍信息系统工程实施过程信息的录入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录入与工程同步进行。

第四十一条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学校要配套制订使用与管理制度,抓好校舍常规管理工作,重视室内外水电、电教系统和设备的保养维修。同时,要加强师生爱护校舍和安全防范教育,强化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自护能力,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第七章附则

安全生产审计报告范文4

[关键词]市政公用工程 建设管理 前期管理 施工阶段 竣工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的管理

(一)工程项目立项阶段的管理

1、通过对全县城区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考察、分析、提出该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该工程方案应符合修武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市政专项规划的要求。

备案资料:项目建议书及立项审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及审批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管理

1、施工图纸的设计要切实合理,既要经济,又要积极大胆的采用新型材料,新技术;

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邀请有关市政专家进行图纸会审;

备案资料:施工图纸。

(三)预算编制及评审阶段的管理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要及时编制项目预算,并报送财政部门评审,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财政评审后下达招标控制价并出具意见书,项目进入招标程序。

备案资料:建设项目评审报告。

(四)折迁协调阶段的管理

1、工程负责人要积极主动联系配合县拆迁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不影响工程进度;

2、在拆迁工作中要认真负责、清点细致、丈量准确、不遗漏;

3、应做好工程前期的协调工作,不能因协调问题而影响施工进度。

备案资料:地面附属物清点记录及赔偿投资资料。

(五)招投标阶段的管理

实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采购等都要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投标监管部门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做好审批备案,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备案资料:各项招投标文件。

(六)合同的管理

实行合同审查备案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依法订立合同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审查备案。

备案资料:各项合同。

二、施工阶段的管理

(一)施工进度的管理

1、工程开工后,集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应根据工期要求拿出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条路(标段)设一个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技术交底会,深刻领会图纸内容;

2、该标段技术负责人,监理方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把关。

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制,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按时办结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许可手续,严格竣工验收备案。

备案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和安全审核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工期要求完成建设任务;该标段负责人全权负责该标段工程质量,并签订质量保证合同,对该标段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二)严格按照图纸施工的管理

1、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能投机取巧,偷工减料;

2、施工过程中若有变更,应经该标段负责人、监理方、设计方同意后出具体的变更文件方可变更。凡是涉及追加的,由施工方提出,报知监理、该标段负责人,造预算(清单格式),经县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实施,并作为最后决算的依据。

3、所有进场施工材料必须进经该标段负责人、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三)监理制度的管理

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要切实将权力赋予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合理设置监理岗位,重要工程部位和隐蔽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备案资料:项目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监理日志等。

(四)严格工序验收制度的管理。

每个工序都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时应由工程负责人、监理及该标段负责人参加,验收后当场签字,并存入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市政工程验收规范执行,任何人无权降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禁止出现工程质量事故。

备案资料:工序验收资料。

(五)工程量签证制度的管理

1、工程量追加的签证

凡涉及工程量增加的,如开挖时原土为垃圾土,需购土回填,地下水处理等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内容,需追加的,先由施工方提出书面审请报监理,监理审查后报工作组,工作组调查核实后报指挥部,待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通知财政审计现场查看,工程量签证需业主方、BT方、监理方、财政、审计五方签证。

2、工程量变更的签证

凡涉及工程量变更的,如供水管由铸铁管变为PE,路面结构做法改变等。需设计院出变更,施工方应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图纸施工,樟腥牍こ塘烤鏊悖工程量该增的增,该减的减,据实签证。工程量签证需业主方、BT方、监理方、财政、审计五方签证。

3、工程量计量的签证

工程量计量认证需按工程量形象进度做计量资料,据实签证。工程量签证需业主方、BT方、监理方、财政、审计五方签证认可。

(六)严格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警示标志;

2、施工用电应符合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3、完工段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

4、严格工程建设管理,禁止出现工程安全事故。

(七)资料整理制度的管理

1、资料整理随工程进度进行,工程结束资料齐全;

2、各项资料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做到资料管理标准化。

(八)廉政制度的管理

项目法人要与监察部门签订“廉政合同”,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工程建设廉政警示牌,接受群众监督。监察部门要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派驻特约监察员,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督。

备案资料:相关监督、检查、处理材料。

三、工程竣工阶段的管理

(一)工程竣工验收的管理

1、工程竣工后,施工方先进行自检,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向业主递竣工报告;

2、工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监理方、监督方、施工方、设计方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对质量不合格部分,责令施工方整改;

3、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验收全部合格,方可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备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二)竣工资料的管理

1、整理竣工资料:施工管理资料,试验资料,施工记录,验收记录,工程质量检测评定资料、竣工图。

2、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法人及时将工程资料全面收集整理。分别交由各业务主管部门归类入档,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由县档案局组织项目档案验收。档案验收后,项目交付使用。

(三)项目资金管理

1、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搞好财政评审和审计监督,科学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备案资料:主管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预算文件及有关凭证或材料。

2、项目资金要通过国库支付中心,依据预算文件、项目进度、采购合同等直接拨付到施工单位或用款单位。项目法人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财务支付和财务管理要依法合规。

备案资料:工程量清单、监理现场签证单、财务管理有关文件、工程财务收支账目等。

3、开展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评审。施工企业向项目法人编报竣工结算,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审查后,报送财政局进行评审。项目法人要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送财政局进行竣工决算评审。

备案资料:竣工结算书、财政部门评审复审报告。

4、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重大投资项目从申报审批阶段起进行全过程审计。

安全生产审计报告范文5

吴国华在听取大家的发言后指出,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回答代表关心的问题,从而与代表在具体问题上达成共识;要注重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既要让代表满意,又要使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落实;要实事求是办理代表建议,通过建议办理切实推进工作。他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代表工作,鼓励和引导代表认真履职,使代表敢提建议、善提建议、提好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各位人大代表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履行职责、为民代言。

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先后作了表态发言。

龚哲明

嘉兴:推动图书馆网络覆盖到村

如何推动政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让图书馆网络覆盖到村,是嘉兴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十分关注的问题。近日,市政府专门出台意见,落实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意见。

近年来,嘉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对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等形式,对图书馆网络建设展开了持续的监督,并向政府提出了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图书馆乡镇分馆建设步伐等建议。

嘉兴市政府认真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专门出台《嘉兴市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目前,市本级已基本实现乡镇分馆全覆盖,预计至2010年全面完成乡镇分馆建设任务。同时,市政府还计划通过建设村(社区)图书流通站,把城市的优质图书资源直接送到村民家门口,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陆奇芬

衢州:监督法院力克执行难

近两年来,衙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监督力度,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取得了明显成效。

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报告时,多次提出了在注重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执行难问题,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的审议意见。其间,市人大常委会还通过督办、审议意见督办等形式,督促其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08年11月以来,全市法院2007年底以前受理的169件财产积案全部执结,累计执结标的金额,5,593万元。

王悦

苍南: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立好规程

2009年6月29目,温州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在苍南召开。

这几年,苍南县人大常委会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在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机构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其间,增设了备案审查科室,配备精通法律的专业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建立了以全县81个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为报备主体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网络。2(X)9年5月份,还专门编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操作规程》,使审查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这在浙江省内尚不多见。

目前,苍南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陈朴标

奉化:五大举措管住政府“钱袋子”

目前,奉化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了该市审计局关于教育、卫生、水利等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这是奉化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把脉政府组成部门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这是奉化市人大常委会为管住政府“钱袋子”,推出的五大举措之一。此外,他们还将从政府制定预算计划开始,对政府预算实行“全程监督”;定期对政府预算外资金、专项基金投融资公司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建立“财经委议事小组”,对政府“钱袋子”实施“常态监督”;通过制定《关于街道办事处财政审批和监督的试行办渤,明确规定街道财政预算审批程序和在街道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依法监督程序等等。

原 杰

萧山区:区镇两级人大联动督办见成效

日前,杭州市萧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镇街人大(工委)负责人,就“区、镇街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这一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这种区镇两级人大联动督办代表建议的模式,是2009年萧山区人大常委会的创新举措之一,而且目前已初见成效。

据介绍,这次区镇人大联动督办,萧山区人大常委会特意选择了该建议落实任务较重、落实进度较慢的9个镇街。这样一来,既可以帮助镇街人大(工委)督促当地政府落实好该建议,而且还有利于统一、提高各级各地农贸市场的改造标准,有效避免了此前出现的区级、镇街级改造成果相差甚远的现象。

据统计,萧山区全区共有区属国有农贸市场14家,镇街级农贸市场56家。在区镇两级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目前全部区属国有农贸市场和31家镇街级农贸市场启动了改造计划,占应改造总数的64.3%。

李志松 周纪忠

莲都区:推动政府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日前,丽水市莲都区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的审议意见,率先在全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2009年5月,莲都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针对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仍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投入少、安全设施陈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等现状,向区政府提出了加强监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规范事故报告的办法和程序等审议意见。

区政府及安监部门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将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瞒报或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等5种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建筑施工类单位还将在一年内建议取消其投标资格。

陈 晓

磐安:关注消防安全见成效

日前,磐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县政府加大自查力度,完善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磐安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常委会意见,广泛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被列入金华市、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整治,对其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单位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意见。同时,县政府还列出了限期整改表,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要求、责任单位、督办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间,并要求各乡镇和各机关部门认真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冉新兴

江北区:对政府实事工程实施“年中考”

近日,宁波市江北区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有关力量成立督查组,对区政府在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5件实事工程进行年中督查。

从此次年中督查的情况看,2009年区政府5项实事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总体较往年顺利,预计均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但个别项目仍需加大力度,克服一些困难。在实施过程中,区政府制定了实事工程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进展情况。

此次年中督查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将专门听取区政府关于实事工程实施情况的中期汇报,认真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实事工程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以确保人代会确定的政府实事工程落实到位,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张珊丹

越城区:全程跟踪审议意见落实

最近,绍兴市越城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实行跟踪监督的规定》,将从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形成、交办、反馈、督办、汇报、问责等方面入手。全程跟踪监督、推进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

根据规定,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或者常委会会议作出的相关决议、决定,由常委会办公室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交报告机关研究处理。报告机关应在收到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半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有关落实方案反馈给相关工委;在两个月之内,将落实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的有关情况书面报告主任会议。相关工委将根据报告机关反馈的落实方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督办。

安全生产审计报告范文6

为切实加强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把学校校舍建设成最安全、最牢固、人民群众最放心的建筑。根据《市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政发[]92号)和《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政发[]103号)的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1、实行基建工程项目定期申报、审批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要根据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基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形成可行性报告和基建工程项目申报表,于每年月底前呈报市教育局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局教育资产管理中心编制下一年度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内容、建议工期、投资规模、资金来源等),由局长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和立项等手续。未经审批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

2、实行基建工程项目领导小组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要加强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参加的基建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能是:

(1)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

(2)对工程建设规模、设计方案、资金投入、工程变更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

(3)制订工程实施计划,明确阶段实施目标和任务。

(4)制订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工程管理要求。

(5)对工程实施的质量、进度、安全和规范管理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6)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3、实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必须按规定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进行招投标,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严禁不招标就开工建设或先开工后招标的现象发生。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确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设计方案的,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由设计部门出具变更设计方案,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严禁将工程项目擅自转包和违法分包。各项目建设学校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单位资质符合施工要求。

4、实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都要及时依法订立合同,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正合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尽量使用国家推荐的示范合同文本。并要有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签约方要按合同承担法律责任。

5、实行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必须按规定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项目质量、造价、工期及安全施工进行全程控制,并督促监理公司和相关监理人员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确保施工规范、安全。

6、实行基建工程项目建设例会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召集设计、监理、质监、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员,就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交流,研究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进度。

7、实行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月报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于每月5日前,及时准确地向教育资产管理中心报送工程建设形象进度,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将会同市建设部门和安监部门对各校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生产等情况。

8、实行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在收到施工单位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教育、规划、安监、消防、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质监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项目建设学校要会同工程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并按照有关规定在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9、实行基建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要切实加强基建工程的财务管理,设立基本建设专门帐户,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做到开支合理、帐目清楚、结算手续完备、支付审批程序规范。

项目建设学校必须聘请符合规定资质要求的审计事务所对工程建设进行跟踪审计,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合理。工程竣工6个月内完成工程决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

10、实行基建工程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学校要十分重视基本建设资料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竣工后要按照基本建设档案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并将下列资料报送市局教育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⒈可行性研究报告,

⒉审批或核准文件,

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的文件,

⒋项目规划审批文件,

⒌建设用地审批文件,

⒍环评审批文件,

⒎工程勘察报告,

⒏经图审后的工程设计图纸,

⒐项目公开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⒑项目监理公开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⒒施工合同,

⒓监理合同,

⒔跟踪审计合同,

⒕征地补偿协议,

⒖拆迁补偿协议,

⒗三杆迁移补偿协议,

⒘竣工验收报告,

⒙审计报告。

11、实行基建工程项目责任落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