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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市场调研方案范文1
通过我们对业务人员的访谈了解到,现有人身保险产品的设计在一定程度上与农村居民的需求存在偏差,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绝大多数险种缴费水平高出一般农村居民的购买实力。当前,人寿保险产品在设计中并不区分针对农村居民或是城市居民,价格偏高,不能完全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第二,很多险种的缴费期过长,这与农村居民不稳定的收入情况不相吻合,增加了保险合同由于无法续交保费而导致中断的可能性,这给保险公司和购买者都带来了损失;第三,缺少专门针对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产品。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主要集中在“独女户”农民和失地农民两个群体上。现有的养老产品大多交费高、保障低;第四,面向农民工的人身意外和伤残的险种少。农民工大都在建筑施工业、电子电器业、制衣制鞋业等行业工作,而这些行业正是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发生频率较高的行业。在全国每年所发生的数万起工伤事故中,农民工工伤的比例高达40%以上,而农民工真正得到补偿和救助的比例还不到5%。可以看到,开发面向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人身意外和伤残的险种迫在眉睫;第五,重大疾病保险的缺失。农民希望能够在患病时能得到更高的保障,针对一些市场热销的险种,有的农村居民甚至提出,能不能舍弃死亡给付来换取患重大疾病时更高的保险给付额;第六,现有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险不适合农村实际情况。具体表现在农村青年结婚相对较早,这样现有婚嫁金的给付年龄就比实际情况拖后了,无法真正地满足被保险人对婚嫁金的及时使用。
河北省农村人身保险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产品自身的原因。如,一些产品在设计最初,根本就没有把农民收入较低、稳定性差的特点考虑进来,虽然产品保障的责任和保额都能令人满意,但导致此类产品的缴费额度过高,缴费期限过长,完全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范围之外,那么这类产品的购买者群体中也就失去了农村居民群体;其次,有些产品不适应需求的问题是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现实情况决定的。比如,一些养老保险产品属于储蓄返还类产品,在既定的保险金额下,保险费不可能便宜,显然这类产品无法适应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村居民群体。
结合以上分析,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构建应该以发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为抓手。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主要针对中低收入的农民群体,以较低的保费提供适度的保障,而且保障内容是低收入农民最需要转嫁的养老、死亡、伤残、医疗等基本人身风险。2008年6月保监会制定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方案》,并首批选择九省(区)的县以下地区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批准五家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小额人身保险业务。试点工作,初步积累了在产品、经营模式、销售渠道、农民保险意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并为落后地区农民解决基本风险保障,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民提高保障水平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结合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经验,河北省农村人身保险发展应关注以下方面。
保险公司市场调研方案范文2
关键词:保险营销;产品创新;发展策略
1 保险业市场营销的内涵
1.1 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
保险营销是围绕满足投保人的需要而进行的整体营销,即从搜寻保险市场上的需求,一直到完成险种设计以及对投保人投保后的服务等一整套营销活动。而保险推销的重点则在于保险产品本身,主要是为了销售保险产品而进行的活动。
1.2 保险营销更适于非价格竞争原则
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保险人或保险主管机关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保险期限等多种因素的分析,并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而它是较为客观、较为科学的。为了维护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了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为了促进规范竞争,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价格有统一管理和限制。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非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却占有重要地位。
2 保险市场营销管理现状
2.1 保险企业竞争激烈却没突显各家的特色服务
从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业以来,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业务持续快速增长。但是,由于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覆盖面不宽,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国外相比,我国保险业还存在很大差距。我国保险营销还处于低级阶段,各家保险公司主要是停留在价格竞争上,还未按市场细分的原则定位,保险产品的同构现象十分严重。
2.2 保险产品远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仍是保险公司推出什么产品,客户就买什么产品,当前保险业的主要矛盾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与保险业发展滞后的矛盾,即保险供给不适应保险需求。近年来,虽然新险种开发较多,但从市场需求来看,保险产品的创新思路狭窄,形式单一,险种设计与开发远不能满足顾客对险种的多样化需求。
2.3 保险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
我国保险企业普遍采用人海战术,大量招收人员,补充营销一线。这些保险从业人员总体水平低偏,大专以上学历者只占总人数的30%~40%。据调查,由于一些营销人员缺乏职业道德,或缺少保险及相关知识,致使在推销保险时经常出现误导陈述、保费回扣、恶意招揽等违规、违法现象,极大地破坏了保险业的声誉。
3 如何巩固市场
3.1 树立公司品牌形象,营造公司企业文化
品牌是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保证。当代市场产品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品牌的竞争。企业要提高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就必须围绕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来做文章,这样才能真正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保险公司要想使顾客选择自己,就必须树立自己个性鲜明内涵丰富的品牌形象。
3.2 开发创新保险产品
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石。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虽然不断开发新险种,但具有鲜明个性的险种很少,使得各保险公司在低水平上重复建设,无法构成自己的竞争优势,导致过度竞争和内耗较大,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保险公司应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积极开发、设计新的保险产品,从而提高市场份额,赢得更多客户。
3.3 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
首先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以研究市场、研究客户、研究同业、研究自己为主要内容,为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制定可行性营销方案打下基础。针对不同子市场的特点,推出不同的适应各个子市场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并针对不同客户消费口味的差异开发不同的险种,做到既有的放矢,又区别对待。
3.4 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
保险营销是一项艰巨而又辛苦的工作,保险从业人员不但要具备保险专业知识,而且还要有高度责任心、事业心及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完善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管理体系,实行保险业人才信息化管理。最后,要改进保险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人才教育培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教育培训体系。
总之,伴随着新兴产业的腾飞、高新科技的发展、世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中国保险行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显着的变化。随着保险市场的成熟和竞争加剧,在维护好原有营销渠道同时,各保险企业也要积极开展营销渠道的多元化建设,及时恰当地根据特定的市场、特定的客户、特定的产品、特定的时期、特定的营业区域的变化,建立新的营销渠道是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确保保险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保险公司市场调研方案范文3
关键词:保险产业链;岗位群;保险中介
1吉林省保险行业产业链发展的基本情况
按照管理机构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常对保险业内发展的要求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行业经营的管理做法,吉林省的保险产业也已经形成了上中下三大圈层的产业链,既上游企业进行保险产品的研发定价,中游企业进行保险产品的渠道营销,下游企业进行保险产品的售后核保理赔。行业内,按照上中下游的分工和任务分配,形成了实体企业中的上游业务区、中游业务区和下游业务区。
2吉林省保险产业链内的基本结构
吉林省保险产业链的基本结构仍然贯穿研发——————经纪———公估———营运服务中心,共五大块。保险产品的研发部门是保险公司的核心部门,承担着提供保险产品、厘定费率的作用,是所有其他环节活动的前提。保险中介中的保险人承担展业责任,负责将保险产品的宣传和销售活动落到实处。保险经纪人主要是站在投保人的角度,向有保险需求的客户提供若干可选的保险产品组合方案等一些顾问性质的咨询服务。保险公估则是具备专业资质的公估师,以中立的身份,提供风评评估报告,作为核损和理赔的依据。保险营业服务网点一般是为保险中介的工作人员提供保险相关业务培训。
3吉林省保险产业链岗位群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吉林省保险产业链可以分为前端产业链,中端产业链和后端产业链三个圈层,每一圈层的不同业务将对应不同的岗位群。吉林省保险行业产业链前端主要是于提供保险产品出市前的准备。其涉及的岗位群主要包括与获得保险产品需求信息相关的市场调研类岗位,与寿险、财险等具象化的保险产品设计相关的岗位,与各类保险产品的成本与售价、利润相关的保险产品费率的厘定即精算岗位,以及与保险产品入市直接相关的市场营销战略和市场策划岗位等。以上产业链前端岗位群主要分布在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吉林省保险行业产业链中端主要是将各类保险产品由“生产线”和“仓库”运送到市场上的过程。其涉及的岗位群主要包括市场营销类岗位群和产品承保类岗位群。其中,保险产品的市场营销类岗位群主要包括具象化产品营销战术战略策划岗位,直接和间接渠道的保险产品销售岗位,直接和间接渠道保险产品销售支持岗位,直接和间接渠道保险产品销售管理岗位等。保险产品的承保类岗位群主要包括审核保单岗,一般进行保单的审核通过、退回或者保单加费等工作,还包括出单岗位等。以上产业链中端岗位群主要分布在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等等。吉林省保险行业产业链后端岗位主要是对售出的保险产品进行后续的服务和出险后的核保过程和理赔过程,是体现保险产品服务性质的最重要的过程。其涉及的岗位群主要包括保险产品的理赔类岗位群和保险产品的服务类岗位群。其中,保险产品的理赔类岗位群主要包括查勘岗位,核损岗位,核赔岗位和单证理算岗位。保险产品的服务类岗位群主要包括柜面服务岗位和售后专职及兼职服务岗位。以上产业链后端岗位群主要分布在保险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等。
4吉林省保险产业链及岗位群的发展趋势
保险公司市场调研方案范文4
2004年3月才成立的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无疑是这方面的一个领航者。公司提出的“西点计划”、“职业双轨制”和“寿险规划师”等概念都成为了保险业内的关注焦点。在2004年中国财富管理论坛上,记者就保险营销等问题采访了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齐莱平先生。
记者:大都会在美国是一家非常有名的寿险公司,在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贵公司做了哪些方面的市场调研?调查的结果对公司的保险营销策略的制定有什么影响?
齐莱平: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前,我们做了很多调研,我们针对几个城市中一千多个已购买了保险的受访者进行了问卷调查,涉及购买保险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其中有一点是我最关注的:当问及受访者对于自己所买保险的公司和保险营销员是否满意的时候,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居然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的比例高达31%,也就是三分之一的人买了保险,继续交保费,却居然对他买保险的这个公司、营销员,不满意、甚至非常不满意。
这时候疑问就产生了:他们既然不满意保险公司和保险人,那为什么仍然会买保险?为什么还要继续交钱。我们就开始探讨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当时保险公司全部都经过保监会审批,财务结构不存在问题;而保险产品跟别的金融产品一样,整个审批流程都控制得比较严格,因此问题也不出在产品身上。实际上根源是在营销制度上。在整个营销过程中过去保险公司只是想把保单卖出去,根本没有谈所谓的客户服务,根本没有谈这个保单适不适合客户。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在制定自己的经营策略时就考虑到:身为一个合资公司,如果今天我们进入中国市场的做法跟其他公司一模一样,挖了一群人,换了一身衣服,就说你今天是外商了,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必须在营销策略上有所创新和差异化,特别在客户服务方面我们要将大都会在海外最先进的经验引入中国,“西点计划”就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记者:美国的西点军校是以学生素质高、学风严格而著名的,中美大都会人寿的“西点计划”是否也意味着是一种精英制的保险人培训计划?
齐莱平:的确是,西点计划是一项培养寿险营销管理专才的培训计划,它的精神是“高道德、高素质、高绩效”。这样一个精英计划首先体现在人才的挑选上,在去年的招聘中,我们收到1400个履历,经过层层挑选,最后只发出了30个聘书。这30个人中有16个是硕士学位以上,一位是博士,其中12位是海归,他们有在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留学或工作的经验,这群人收入最低的是13万,最高的是62万。配合着这30位储备营业处经理我们又找了350个储备业务经理,这些业务经理的基本条件是28岁以上,大学本科,五年工作经验,上年年收入六万以上,没有寿险从业经验。
这些高素质人才再经过严格的培训后,进入市场实作,从目前的来看,成绩是很显著的,他们的平均月销售件数是业界平均值的4倍;在北京每个月大概共有八万张新保单,其他保险公司平均下来每一张的保险金额是四万到五万人民币,我们平均保额大概是在24万人民币。在很多指标上我们初步做到了示范性,同时具有领导性。
记者:您所提到的“寿险规划师”在保险业内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它是怎样定义的?是不是对原有的保险人提出了更高层次的专业要求?
齐莱平:虽然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寿险规划师”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是在国外,它是一个与律师、医生、工程师、经济师一样对从业者综合素质有很高要求的职业。
一名优秀的寿险规划师首先要具备创业者的心态、有很强的自律性,执着坚持,有热情,有爱心,同时也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熟练的技巧和良好的习惯。同样寿险规划师也有一套进级体系,从寿险规划师到资深规划师、执行寿险规划师、首席寿险规划师、资深首席寿险规划师,层层递升,每一个级别对从业者都有着不同的要求。
我们认为所谓的寿险规划师并不是仅仅卖给客户保险产品,而应该是按照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他所需要的财务规划。从这个层面上说,寿险规划师是解决方案的提供者,而不是单纯的销售者。这跟过去的保险人相比较已经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角色。
记者:由于过去中国保险人只片面强调营销,因此他们给客户带来很多不良的印象。大家都对保险人持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对于这种情况,中美大都会人寿在推广自己的寿险产品时会做一些什么样的工作呢?
齐莱平:改变人们对保险行业的不信任、建立他们的信心是非常重要的,这个任务就落在寿险规划师的身上了。为什么这样说呢?
保险公司市场调研方案范文5
[关键词]网络保险;优势;现状;对策
1.1网络保险维护成本低
保险公司通过网络销售保单,可以省去花费在分支机构网点及营销员上的费用,保险险种、公司评价等方面信息电子化后可以节省印刷费、保管费,保险公司经营成本具有大幅度降低的潜力。
1.2网络保险增添新的销售机会
由于人力、财力等多方面的限制,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只能与部分客户接触,互联网超越时间和空间限制进行信息交换、交易,随时随地为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人群提供24小时服务的特点,使得保险人不易联系到的一些崇尚快节奏高效率而又不喜欢经常被陌生人打扰的人群通过互联网就可以为其服务。因此,网络保险营销使更多的人成为保险新客户,大大增添了保险新的销售机会。
1.3网络保险营销具有互动性,可以提升公司服务质量
由于网络的在线服务可以是全天候的,所以网络营销有即时与快捷的优势,能与客户保持长久、及时的信息沟通,网络成为了客户与保险公司双方双向沟通的最佳媒介。一方面,客户可以在网上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和报价,方便快捷地选取一个最适合的险种,保险经营者也能迅速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向;另一方面,客户们也能通过网络更直接地了解保险经营者的情况。同时,网络还可以为客户提供许多相关内容的“一站式”方便快捷的服务。
1.4网络保险可以促进保险宣传和市场调研
在网络环境下,保险公司可以用公司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球电子广告,向顾客有关保险动态、防灾防损咨询等信息,既能扩大保险宣传,又能提高服务水平,还能克服传统营销中借助报纸、印刷宣传小册子所固有的信息量小或成本高、时效差的不足。
2网络保险营销的现状
2.1欧美国家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网络保险营销最早出现在美国,随着产品、渠道和技术创新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美国和欧洲国家的保险公司在利用网络进行内部管理的同时,更着重发展网络保险营销,网络保险在西方国家已经普遍被人们所接受。2009年,美国有93%的保险公司至少设立了一个公司网站,其中,有一部分的保险公司甚至设立多达4个网址,并且网站的设立都比较规范和健全。超过43%的保险公司把发展互联网业务作为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美国网络对话数据营销公司最新调查,2008年,美国有高达890万的消费者通过网络选购保险产品。
欧洲各国的网络保险发展也很迅速。英国建立的“屏幕网站”提供7家本国保险商的汽车和旅游保险产品,用户数量每月以70%的速度递增。在英国,个人财产保险总保费中网络营销的比例,从2000年的29%增加到2008年的43%。法国安盛保险集团自1996年在德国试行网上直销,目前,这个集团约8%的新单业务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
2.2中国网络保险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保持了高速发展的态势。2000年,保险公司纷纷推出自己的网站,很多第三方保险电子商务出现,标志着中国进入网络保险历程。中国人保财险、太平洋保险、中国人寿保险、金盛人寿、泰康人寿等保险的电子商务网站先后正式开启;国内首家集证券、保险、银行及个人理财于一体的个人综合理财服务网站——平安公司的PA18在京正式向外界亮相;“网险”、“e家保险”、“买保险网”等第三方网上保险超市也陆续开始上线运营。
从各大保险公司近几年的信息化动作来看,网上保险直接渠道、网上保险间接渠道、手机保险均得到快速发展。中国人寿、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财险的电子商务系统和手机投保系统,以及易保网、中国保险网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均在近几年有较大投入;中科软、尚洋信德、新保软件等保险行业软件和服务厂商也纷纷推出相应的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此外,保险电子商务也得到了行业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相继出台,推进网络营销已经成为“十一五”期间保险业重点发展目标;《电子签名法》、《电子支付指引》、《电子服务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陆续实施,困扰保险网络营销的身份认证、电子保单及在线保费支付等问题逐步得到改善,为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环境。
3我国网络保(整理)险营销发展对策
3.1创造良好的网络保险营销环境
由于保险产品的无形性、保险条款的繁杂性、保险服务的互动性等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的网络营销。因此,需要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应机构制定有关网络保险的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办法、电子保险合同管理办法等,使网络保险的业务运作和风险防范有法可依,为网络营销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3.2创建保险公司网站域名,打造网络保险品牌
保险公司网站是一扇保险公司与客户交流之门,网站域名则包含了丰富的保险公司信息,它可引导客户上网,通过网络动态地、及时地、全面地向顾客传递信息,所以,电子商务系统环境下的保险公司要建立网站域名。首先,建设搜索引擎导向的保险公司网站,广泛地与其他网站链接,认真设计适合于搜索引擎检索的关键词,指引搜索引擎去进一步分析网站的内容、尽可能多地获得其他网站的链接等;其次,使用电子邮件宣传公司网站。此方法关键是获取准客户邮件地址,可通过娱乐、有奖竞赛或优惠销售等网上活动让准客户参加进来,然后定期用邮件和他们建立长期稳固关系;再次,使用传统媒体宣传公司网站。简单、易记、便于产生联想的网站名称可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公司印刷品等不断给人以视觉冲击,加深印象。
3.3提升网络保险营销服务质量和内容
快速和周到的优质服务是进行网上直销的保险公司战胜竞争对手的法宝。众所周知:服务贯穿于电子商务的全过程,保险本身是一种分散和转移风险的金融服务,把两者叠加在一起的保险电子商务,必然以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为目标。保险客户服务根据其功能分为两个层次:基础服务,高附加值的服务。基础服务就是保险公司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互动优势,为客户提供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的市场价值。保单售前,客户点击保险公司网站了解公司的背景、险种条款、投保流程、既往赔付案例等信息,之后可能向保险公司发出投保意向信息;保单售后,保险公司在线提供保单信息查询、保全变更、续期交费、理赔报案和给付。离线服务主要是完成保险方案的确定和核保工作。保险方案的确定大多难以在线上完成。这是由于对于个性化的保险需求,线上的信息交流很难连续顺畅、语意表达及对方的理解可能不尽如人意,造成此方式较机械,所以需要其他的线下服务方式来最终确定保险方案,如:电话、保险业务员与客户的面对面交流来完成。线上核保只能针对少数险种,如:车险、意外伤害险等,大多数的险种需要线下核保,如健康体检、财产核查等,否则,保险公司要承担较大的逆选择风险。可见,在线服务和离线服务的密切结合是实现保险电子商务的基本保证。没有基础服务来实现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向保户的转移,附加服务只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高附加值的服务是指客户在体验网上保险消费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与保险产品相关的各种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
3.4开发适于网络保险营销的保险产品
大力开展险种创新,开发适于网络的保险产品,既是对保险网络营销的要求,也是保险营销创新发展的契机。网上保险产品既要从技术上适合网上销售,又要从市场上满足客户的保险需求,如果能取得这两者的交集,推出的网上专用保险产品必然会取得产品竞争优势。像戴尔计算机公司网上直销电脑一样,戴尔公司会按客户的电脑设计方案为其组装产品,电子商务时代的网上保险产品也可按保障范围拆散成一个个零件,由网上客户自行选择,保险公司即时将众多零件组合成客户所需要的整机。多元化、个性化的组合险种必将成为最受欢迎的网上产品。
3.5营造完善统一的网络营销平台
保险网络营销的发展需要一个强大的网络平台作为技术支持。美国市场的保险网络营销中,仅有20%是通过保险公司专属网站进行的,而第三方网站却占到了80%,后一种模式往往是由独立的商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即中立的网上超市,提供来自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和价格,不受时间、空间和品牌的限制。
相比之下国内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网络保险市场严重分割,造成了目前的网络营销一直难以形成合力,无法在总体上获得足够规模的客户群体。国内第三方网络平台基本上只扮演“二传手”的角色,接到业务还是转向保险公司传统渠道。因此,国内网络营销可以通过同业公会牵头的方式,制定电子商务经营规则,建立完善统一的网络平台。
3.6建立网络营销与传统营销互补模式
保险公司市场调研方案范文6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制约因素;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84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24-0087-03
引言
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起构成了我国最为广泛的医疗保障体系。目前,健康保险市场主要呈现了两个特点:一是业务规模增长速度快。据保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健康险业务保费总收入已达到1 587.18亿元,比上一年度的保费收入上涨41.27%,年均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我国国民经济7.4%和保险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17.49%。二是健康保险的赔付率过高,导致我国多数健康险经营净利润为负的状态。因此,商业健康保险处于一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中。
一、商业健康保险在发展中的制约因素
(一)政策优惠力度不足,药品理赔范围有局限
首先,我国的商业健康险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于企业和个人的优惠力度不足。我国对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可以在工资总额中以5%的比例对所得税利润进行税前扣除,这对企业来说允许的扣除的比例太小,因此企业没有动力给员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而2015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个人购买这类保险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按年均2 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的政策也明显优惠幅度有限。因此,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急需财税政策更大力度的支持。
其次,商业健康保险药品给付仅限于当地社保局规定的可报销药品目录和医疗目录的报销药品,所以对医药的赔付范围跟社保用药的赔付范围是一样的。对于社保内无法报销的药品包括进口药品、特效药品、输血费用等,商业健康保险的用药费用仍然需要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但是由于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被保险人在社会保险给付过后,从保险公司获得的给付范围是有限的,这对于参保人就显得缺乏吸引力。
(二)与医疗行业数据难以共享
目前保险公司获取被保险人健康资料的途径包括:健康声明书、疾病问卷、病史调查、间接调查、健康体检,但上述调查被局限在病历资料上,保险公司始终无法获取被保险人在各家医疗机构的真实诊疗记录,这样极易产生承保风险。
健康保险的费率一般是依据过往的疾病的发生概率,再结合年龄、职业、既往病史等条件来确定的,所以它需要相关数据的积累。而我国的健康保险行业之间的数据也不进行分享,缺乏数据互动平台导致了一些疾病的发生率、死亡率基础数据统计不精确全面。因此,健康险保费费率、理赔率的核定受到影响。而且目前我国的医疗机构、保险公司各自有一套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由于系统多、接口多、标准不统一,形成了大量的“信息孤岛”,造成保险公司很难了解既往病史以及医疗费用的开支。
(三)健康保险险种创新少
健康保险因地域不同,人们所处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导致所患疾病的种类大不相同,所以健康保险费率应实行区域差别定价。但目前产品研发权都放在总公司,缺乏对健康险区域市场的调研,造成产品定位不清。目前销售的产品中,仍以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为主,产品单一,例如缺少眼科保险的专科医疗保险、家庭护理、康复等服务的护理险,缺少针对特定人群的失能保险、门诊医疗保险以及慢性病的保险。而且各保险公司淹没在同质的产品中,产品差异小,市场有效供给不足,商业健康保险缺乏区别于社会医疗保险、具有代表性的、独树一帜的 “明星产品”。
(四)保险公司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
由于涉及生存环境、工作条件、年龄、既往病史、家族遗传史等因素,经营健康险的技术含量和管理要求要更高。健康保险精算是极其专业化的工作,除了要考虑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三个因素外,还要考虑疾病发生率、伤残发生率、医疗价格、地区差异、家族遗传史等多项指标,而且需要具有基于大数据统计的健康保险精算与核算技术。另外,经营健康保险的公司需要建立不同人群的健康险精算数据库才能确保经营风险可控,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个全国性的健康数据库,加之健康险的精算和核算人才十分匮乏,精算核算体系尚不健全,精算与核算缺乏专门的实务标准,因此健康保险精算与核算较为困难。
(五)健康保险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
首先,商业健康保险的道德风险问题愈加严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上:一是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投保人发现身体健康有异常时才去购买健康险,造成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和赔付率超出预算。二是被保险人和医疗服务机构的道德风险。对于已购健康保险的被保险人患有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后,面对不同费用的治疗方案,被保险人往往会选择需要更贵支出的医疗方案。同时医院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建议被保险人使用花销大的治疗方案,这就会增加保险公司的赔付金额。
其次,市场风险。市场环境与价格的波动都会给健康保险带来风险。医疗、药品费用的不断上涨,医疗新技术、新设备的不断涌现都增加了健康保险的风险,保险公司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价格,只能被动接受,导致医疗保险的赔付金额不断上升。环境污染的加剧造成疾病高发,也使疾病保险赔付率上升。伤病护理价格的上涨、被保险人工资的增加都使得健康保险中的长期护理保险与收入补偿保险赔付金额居高不下。
最后,制度风险。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行业健康险的赔付率为35%,居高不下的赔付率给各家保险公司带来经营上的难题,而赔付率太高主要的原因是缺少有效的制度去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同样一种病在不同的医院治疗花费的金额相差很多,过度治疗、小病大治、随意住院的情况屡屡发生。因此,建立相关可行的诊疗规范制度十分必要。
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保证药品诊疗目录的差异化
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内,建议财税部门扩大优惠政策,包括:
1.针对购买健康保险的企业客户,应当提高企业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支出税前扣除比例,由现行的5%提升至8%~10%;针对个人客户,对个人购买大众类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的支出,从目前政策的在当年按年均2 4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调整到全额扣除。
2.对经营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对于健康险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来降低它的营业成本,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信心。
商业健康的药品与诊疗目录应该与社会医疗保险的目录进行差别化设计,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被保险人需求。同时政府应扩大药品目录的范围,由于目录中一些利润较低的常用药很多药厂已停止生产,取而代之的是更为昂贵的同类药物,被保险人在目录中可选择的余地不多。为提高诊疗效果,扩大药品目录范围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一些病种唯一的治疗药物。另外,随着新的药品的不断增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目录需要及时更新新药品,为投保人的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此外,住院津贴医疗险种在理赔时是按照被保险人的住院天数来赔付相应的保险金,所以健康保险公司也要和医院在住院天数的计算方法上保持一致,避免被保险人获得的商业健康险给付不够医疗住院的天数,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二)建立与医疗机构的战略联盟,加大健康保险行业间的合作
保险监管机构应该与卫生、社保部门合作,建立健康保险大数据的交互平台,制定医疗费用标准以及共享的药品目录,消除壁垒,推进信息共享,建立安全有效的个人大数据医疗管理系统。
第一步应推进保险行业和医疗行业、社会医疗保险的合作机制,鼓励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各类医疗机构与在保险行业协会指导下的商业保险机构合作,保险行业应积极地与社保、医疗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整合社保和医疗系统的数据资源,运用计算机网络,构建统一的网络医疗数据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收集社保部门、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同建立一个公共的内容广泛的数据库。其中包含被保险人的健康状态数据库、疾病数据库、医疗费用数据库、药品数据库等等。利用这个数据库,可以提高数据查询、趋势预测、医疗质量评估等服务,为医疗保险风险管控、产品设计、监管服务提供有效支持。
第二步应深化医疗服务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战略利益联盟。扩大商业保险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建立被保险人健康资料库,被保险人在医疗机构产生治疗费用以后,治疗费用能够从社保、商业保险自动扣除后,再由被保险人承担,减轻被保险人垫资的费用。保险公司也可从数据库获得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健康病史,减少承保风险。保险公司通过与医疗机构共享客户健康档案和诊疗信息,不仅可获取被保险人的信息,有效降低赔付风险,还可以研发有针对性的产品,让参保者享受更加完善和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加强对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创新
保险公司在产品结构上,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调整:
1.满足差异化需求。保险公司应调整现有产品种类:一方面针对大众客户,设计满足大部分人需求的低价格、宽范围、低保障的保险;另一方面针对高端客户,依据高收入群的需求,开发高端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其个性化的追求。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人收入差异、性别、年龄、地区、身体健康状况以及社会保障政策等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健康保险市场进行有效细分,针对性地调整产品结构,为不同人群建立全面的健康风险的保障。
2.提高病种覆盖率。保险公司应开发专项医疗保险产品和综合医疗保险产品。同时加快稀缺保险产品的创新开发,例如专科医疗险,保障型护理险,特定人群的失能保险和防癌险,尽早做到病种全覆盖。面对市场上众多的保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能在产品差异性上体现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便很容易脱颖而出。
(四)建立专业化健康保险管理系统
首先,保险公司应该建立专业化的精算与核算体系,对策如下:
1.由于健康保险是根据疾病的发生概率和疾病的平均治疗费用来定价的,而且健康保险在产品设计、精算定价和准备金计算、提取等方面都需要进行专业化的运作,所以需要积累精算数据,加强精算评估,制定专门的健康保险精算实务标准是当务之急。
2.针对健康保险业务,可以建立专门的精算报告制度。健康险的精算人员应在精算报告中对费率厘定、准备金计算、健康保险利源分析和偿付能力分析等方面的精算假设、评估基础、修正方法、计算过程和结果进行说明,最后由精算责任人签字并上报保监会。
3.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需要合理评估客户风险,需要审核保单状态、保障责任、责任判断和保险金的计算与给付。因此保险公司需加强赔付监测和业务分析,建立合理有效的保险核算体系,加快研发健康险专用的核保核赔管理手册等专业技术标准。
其次,保险公司应建立专业化的内部管理体系,由于健康险业务的专业性、技术性和复杂性,保险公司必须进行专业化管理。应建立独立的产品开发部门,来负责市场调研、险种开发设计、费率厘定、条款拟定。同时建立业务管理部,来负责核保理赔、保全等业务规则的制定、实施、检查以及与医院的合作和管理。进而提升健康保险行业的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和丰富健康服务方式。
(五)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为了防止被保险人不道德的行为,有必要加快建立相关的防范制度,保险公司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道德风险控制:
1.建立各种信用制度,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定期收集有关被保险人的健康信息,定期评估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
2.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遵循保前验标、双人查勘定损、定期轮岗的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3.完善健康管理制度,保险公司不仅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补偿,还可以开设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慢性病管理、诊疗干预、药品供应、老年护理等综合性的健康服务,深度干预医疗行为,对客户健康状况实施全面管理。
保险公司应及时更新健康保险产品,结合不同地区特点,确定保险责任范围,根据医疗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保险费率与险种,保险总公司应给予省级保险公司健康保险的定价权,以适应市场的不断变化。
医疗机构应根据病种制定合理的诊疗规范,对同样的疾病采用规范的治疗流程与用药标准,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卫生管理部门还应定期前往各医院进行随机检查,杜绝小病大治、随意住院、过度治疗的现象再次发生。保险公司应将健康保险赔付的范围限定在规范的医疗机构,以促进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良性的互通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航,孙东雅,张蕾,张俊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研究[J].中国医疗保险,2014,(9):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