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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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建设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和国有资产完整,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府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建设项目实现必审制。市审计局依法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政府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或审核)监督。审计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阶段审计、不定期审计或跟踪审计等方式进行。对工期较短、投资较小的单项工程可只实行工程结算审计。未经市审计局竣工结算审计的项目不得办理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市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将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预算、招标文件(完整的资料)、施工合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单项或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初步验收)等资料在形成后一周内抄送市审计局。

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政府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安排内部审计人员审核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组织审计。

二、政府建设项目在初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向市审计局申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应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后进行。

三、政府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工程施工图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施工中发生的设计、施工变更情况;

(三)工程量的计量情况;

(四)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定额套用情况;

(五)工程取费情况;

(六)材料实际使用情况;

(七)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情况;

(八)其他事项。

四、政府建设项目预算(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建设项目执行法人制、项目资本金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经济合同制、项目监理制等制度的情况;

(二)设计内容的变更、概算调整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项目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四)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征地拆迁费用支出和管理情况;

(六)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管理、使用情况;

(七)项目是否按规定计提和缴纳国家税费;

(八)项目的设计、监理情况及费用收取的合法性;

(九)项目施工和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十)其他事项。

五、政府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及预算或概算执行情况;

(二)建设收入情况;

(三)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情况;

(四)交付使用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五)项目尾工工程投资情况;

(六)竣工决算情况;

(七)投资效益情况;

(八)其他事项。

六、程序合法、管理规范的一般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局从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特殊项目如规模特大、工程极其复杂、单位工程较多的,审计时间酌情约定。

七、市审计局实施审计后,应出具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预算执行或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异议的,市审计局应当在进一步核实后,对审计报告进行修改或做出不予采纳的说明。

八、市审计局根据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和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发现问题需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依据,并抄送有关单位。

九、市审计局在建设项目审计中,同时要对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市审计局在实施政府建设项目审计中,遇特殊情况、特殊问题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或组织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协助实施。

十一、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专项经费,由审计局提出经费预算,经市政府批准后,列入年度综合财政预算,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十二、市审计局要严格加强工程造价审计人员的管理,严格依法审计。根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专业性强的特点,市审计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造价审计人员与其核减率挂钩的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绩效考核办法由"市规范津补贴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十三、符合有关规定设立的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内审的重点要放到事前咨询和事中把关。

市审计局要加强对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并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府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十四、建设单位、招标办要将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建设项目管理中有关涉及到甲乙双方权力、义务、自律的规定(要求)转换成招标文件、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写进招标文件和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承包合同。

十五、政府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工作,认真履行有关义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由市审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对审计发现建设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违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可以通报或者公布有关情况,并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同时写进有关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送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存入责任人的人事、廉政档案。

十七、对于审计中发现有下列问题的,由市审计局出具审计建议书,提出处理、处罚或进一步查处意见,或依照有关程序,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经批准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二)未按相关规定要求依法组织招投标的;

(三)建设单位未及时将市政府关于本市政府建设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要求转化为有关条款写进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造成审计监督明显被动、或损失的;

(四)擅自修正招标文件的;

(五)违反实事求是原则,与施工单位签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单等结算依据的;

(六)擅自决定修正暂定价,造成工程结算价格明显偏高的;

(七)未经规定程序审批,项目决算超过项目概算10%或500万元以上的;

(八)建设单位违规多预付工程进度款,造成审计、结算被动,或资金流失的;

(九)建设单位将应送市审计局审计的政府建设项目,送中介机构审核,或未经审计局审计擅自结算工程款的;

(十)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及时申请审计局安排审计,或申请审计局审计后,经审计局催交审计资料仍不完整、及时报送审计资料的;

(十一)有关管理部门违规履行职责,造成工作明显被动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或财政资金损失的。

十八、监察和司法机关应加强对政府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同时要积极协助审计局加强政府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认真对待审计建议书或移送处理建议书,并按照规定书面向审计局反馈其建议或移送的处理结果。

十九、为了促使施工企业依法施工,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结算编制水平,抑制施工单位高估冒算,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下列内容:

(一)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达到10%以上的,定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编制该工程结算书的造价人员所在的行业组织,纳入该工程造价人员职业档案,由行业组织实现自律;

(二)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竣工结算"核减率达到15%以上的,对施工单位实行超过15%以上部分核减额10%的惩处,以示自律。对施工单位的该项惩处资金,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支付工程款时扣抵;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2

关键词:工程项目;决算审计;经验;

一、工程项目概况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于2005年12月30日通车营运后,该司于2008年下半年完成全线28个标段的结算工作,并于2008年10月向省造价站提交工程竣工决算报告,造价站于2008年年底对主线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初步审查,于2009年2月至5月期间对该司审查资料进行第二次查询。2009年10月,省审计厅授权委托某会计师事务所与某建设工程咨询公司组成联合体,对该项目进行社会(中介)审计,为期两个月,经该司积极、主动的配合,社会(中介)审计工作按原定计划顺利完成,并于2009年12月30日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审计厅提交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省造价站亦于2009年12月16日在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议上宣读通过造价审查报告,该工程造价审查工作全面完成。

二、该项目审计过程中我们有以下一些经验总结:

(一)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公司在筹建期间制定了《X项目管理手册》,在管理手册中规定各种章制度,如招标计量与支付管理、资金管理、材料管理等,使各项业务都有章可循。

(二)重视项目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为竣工资料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该司包括上级主管单位都十分重视竣工资料管理工作,始终把档案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从筹建开始,该司就将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列入工作议程,配备了专职档案员,落实了资料管理专人负责制。该司从项目筹备开始就注意收集、整理内业资料,制定了《X项目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管理职责和资料编制要求,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为竣工资料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为结算、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提供依据、充分发挥了档案在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中的作用。

(三)重视合同管理,为结算提供充分依据

合同是结算的依据,结算的结果常常取决于合同的完善程度和表达方式。这方面该司的做法是,首先依法制定合同,严格按合同办事;制定严密的合同审批程序,使合同条款不断趋于完善,减少和避免了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工程实施和结算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有效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最后的结算提供合法的依据和基础。

同时,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台帐,制定了合同执行情况动态表,并配套制定了合同付款单,明确了合同执行程序。由于层层把关,严格按合同条款进度来执行款项的支付,在工程实施期间,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在工程结算时,上述原始资料可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备性、真实性,可作为辅证资料,证明合同双方的合同执行情况,避免在今后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时产生不必要的疑问。

(四)处理好财务和工程技术专业协调和配合问题

竣工决算审计是综合性审计项目,既涉及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做出评价,又涉及对工程管理、结算以及概算投资进行监督和分析。一方面对专业技术人员驾御财务和工程两个专业知识的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做好两个专业的配合,协调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工程实施期间,计划合同部、工程管理部和财务部要充分沟通、合作,为会计核算人员及时提供详细全面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主动让财务人员参加工程的过程管理。在会计科目设置上严格按照《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避免在编制决算报表时,财务出现大量调账现象,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工程经费核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情况是: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重大的事项均需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才能实施;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的各项经营方针,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项资金的使用均需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公司费用开支的执行分级审批制度,根据费用的性质和金额由部门或公司领导审批后再报财务部门报销。有了这些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单位对该司提供的决算资料能够充分信任,从而节约了审计时间和成本。

三、该项目审计过程中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

经过审计,我们认为合同管理在竣工决算中占有重要地位,合同台账是编制竣工决算报表的基础,是工程决算数据和财务账套数据进行核对的有效载体。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有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工程决算有关的计量及支付等所有业务,都纳入到合同台账管理中来进行管理,对竣工决算有积极的作用。在会计科目设置中,也可以考虑在建工程科目中设置合同编号为项目辅助核算。

(二)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期间的会计核算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我们认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都能够以标段为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对“待摊基建支出”,设置客商辅助核算,这样能够使会计核算明晰,利于工程与财务之间的账目核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

由于工程竣工决算建设时间长,跨度大,因此竣工决算审计对相关信息要进行充分沟通,这包括计划合同部与财务部、公司与事务所、事务所与施工单位、事务所内部主审所与合作所之间都要有充分的沟通,为这些沟通提供一个必要的平台,让相关问题能得到充分解决,对提高竣工决算审计有积极的作用。

(四)配备必要的熟悉项目的人员

在工程完工后,由于人员调动比较大。在竣工审计时,由于竣工审计经常要咨询多年以前的工程事项,因此,配备熟悉工程建设过程的人员,对提高竣工决算效率有积极的作用。此外,在聘请审计事务所时,聘请熟悉交通行业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的事务所对提高审计效率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3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本办法所称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是指航道工程完工后、正式交付使用前,对航道工程质量、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的全面检查验收,以及对航道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

第三条航道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第四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科学、规范。

第五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或者核准以及交通部批准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前款规定之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航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中列入国家高等级航道且总投资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航道工程,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征求交通部意见。设区的市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二款、第三款以外的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活动的监督管理。

以上负责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部门统称为竣工验收部门。

第六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国家和交通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四)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以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五)主要设备技术规格或者说明书;

(六)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文本。

第七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成,满足生产使用要求;申请竣工验收的航道建设工程有尾留工程的,尾留工程不得是主体工程,不得影响工程效果和工程正常运行,投资额不能超过工程总概算的5%;

(二)各单位工程和项目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验合格;

(三)各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

(四)主要工艺设备或者设施调试以及联动测试均已完成,主要技术参数达到设计要求;

(五)航运枢纽工程阶段验收合格;

(六)需要实船适航检验的,已选用设计船型进行了实船适航检验,各项检验指标满足设计要求;

(七)工程试运行期满一年,运行情况正常;

(八)竣工档案资料齐全,通过有关专项验收;

(九)竣工决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并取得国家审计机构或者具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十)工程运行管理部门已落实;

(十一)竣工验收工作报告编制完成;

(十二)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已经竣工验收部门委托的有关单位初步验收合格。

第八条航道工程应当在工程试运行期满后一年内申请竣工验收。对不能按期申请竣工验收的,应当向竣工验收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

对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申请竣工验收的,竣工验收部门应当予以通报或者警告。

第九条由交通部负责竣工验收的航道工程,项目单位应当向航道工程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位于长江干线的航道工程应当向长江航务管理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其中由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管辖的航道工程由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直接向交通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航道工程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应当在初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交通部。

第十条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航道工程,项目单位可以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也可以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接受委托的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航道工程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应当在初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和时限完成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竣工验收部门应当根据航道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相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竣工验收工作。航运枢纽工程以及技术复杂的其他航道工程,应当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项目单位以及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行管理等单位应当参加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部门还可以邀请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通过并签署《航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单位负责提交竣工报告、工程试运行报告、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报告以及验收所需的其他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提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验意见,配合竣工验收工作。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提交各自的工作报告,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四条航道工程项目单位、质量监督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对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十五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主要内容是:

(一)检查工程的批准、核准、备案等文件是否齐全;

(二)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规模、标准、内容全部建成;

(三)检查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履约情况;

(五)检查工程交工验收情况;

(六)检查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工程效果;

(七)检查航运枢纽工程的阶段验收情况;

(八)检查工程试运行情况;

(九)检查专项验收情况;

(十)检查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审计情况;

(十一)对存在的问题和尾留工程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部门应当自《航道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的航道工程,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航道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签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验收资料报交通部备案。

第十七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项目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第十八条航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档案、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等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航道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竣工验收工作中、、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工程竣工验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工程竣工验收中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和航运枢纽、过船建筑物等航道设施以及其他航道附属设施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二)阶段验收是指航运枢纽工程建设进入截流、水库蓄水、通航、机组启动等关键阶段前进行的验收。

(三)工程试运行期是指航道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至竣工验收之前,检验工程效果和运行能力的阶段。工程试运行期自航道主体工程最后一个单位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十三条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航道工程,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另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国际、国界河流上从事航道工程竣工验收活动适用本办法,但我国缔结的政府间协议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协议执行。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4

【关键词】电力建设;项目管理;工程造价;企业效益;竣工决算;财务管理;费用审核

0 引言

准确及时地编制工程的财务竣工决算能够真实反映工程成本,体现工程管理水平,通过财务决算中对于预决算的对比,找出偏差较大的项目,分析原因,有利于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工程管理质量。

1 工程竣工前所作的必要工作

1.1 工程竣工决算前的审点

1.1.1 审查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条款:通过对合同范围、工程结算方式、价款与支付、价款调整、工程变更、不可抗力、工期、保险、违约、优惠条件、索赔及争端解决等条款的审查,核实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结算相关内容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为正确核实工程造价打好基础。

1.1.2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编制,包括工程施工组织、人员及设备配置、进度计划、分部工程施工方法、质量保证、工期、安全等施工组织措施等。

1.1.3 审查工作量:先审查是否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扣减项目是否全部扣除,计算结果是否正确。审查工程量计算是竣工结算的基础性、重复性工作,涉及面广、数量多、时间长,容易发生差错,应予以关注。

1.1.4 审查分部、分项、子目:通过审查及与施工设计比较,查出有无虚增的分部、分项、子目或对同一分部、分项、子目所包括的内容有无分列计取或重复计取的情况。

1.1.5 审查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审查结算单价,应注意:(1)实行工程清单报价的工程,实际结算单价是否与报价单价相符;(2)按定额结算的工程,套用单价是否与预算定额的单价相符;(3)换算的单价是否是定额所允许的,换算过程是否正确;(4)补充的单价是否符合预算定额编制原则或报价时关于工、料、机的约定,单位估价表是否正确,是否经过有关定额管理部门或双方确认。

1.1.6 审查材料:材料价格是工程造价的有机组成部分,材料费用占建筑工程的比重约为60-70%,材料的审查尤为重要,审查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材料用量;二是材料价格。

1.1.7 审查工程取费:审查工程取费应关注:(1)审查工程的取费类别是否与工程建设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规定一致;(2)审查因政策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减的期间划分是否与文件规定一致,对政策性文件变更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合同约定的条款;(3)审查取费程序和计量基础是否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有无多算或重算的现象。

1.2 编制决算时的各项清理工作

主要包括电力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对于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待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

1.3 收齐整理装订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是编制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和基础。据现行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收集整理的相资料按工程项目进行的阶段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3.1 工程准备阶段的资料: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扩批复,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及批复,征地红线图、规划部门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资金的落实情况;这部份分资料可以说是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它直接确定工程项目的合法与否、投资规模以及建设规模,在整个资料收集中应是重点收集资料,不可或缺。

1.3.2 工程建设阶段的资料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评标资料(评标方法、招标过程等),标底(预算)及审核资料(如工程量计算书、工料分析表等),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投标预算及相关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施工单位收费许可证、取费证及资质等级证书,设计合同、勘察合同、监理合同及确定方式,开工报告、开工前审计报告,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及工程量核定单等资料,预付款和工程款支付情况,形象进度统计表,年度投资计划,工程监理报告,工程审计报告(实行跟踪审计的),材料、设备购货合同及招投标相关资料,甲供材料名称、数量、价格,工程有关索赔情况;这部分资料据应全力收集。

1.3.3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资料有:竣工结算资料(各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计算底稿及编制依据),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表,财务帐册凭证、报表及其他相关等资料;这部分资料很重要。

2 后续管理工作

2.1 要根据设备及工程的情况留取质保金,以便于工程及设备出现问题时可以降低部分修理成本。经审计及相关程序后清算,按合同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支付工程尾款时,需填写工程尾款结零支付证明,相关部门签字验收后,随同施工单位与财务的对账单一并交与财务处方可支付尾款。

2.2 工程决算编制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等对各项情况做详细的全面分析,尤其财务部门对概算执行情况、资金到位情况等都要详细说明。合理运用工程项目投资效果分析的各项指标,全面、真时、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综合运用各项分析指标分析反映工程项目整个建设过程,是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内容,也是除现场实物反映建设成果以外的又一重要方面,因此应加以很好地运用。现行大中型工程项目投资效果分析指标主要有以下几种:

2.2.1 建设工期分析即反映实际设设工期情况是否如期完成,公式=实际建设工期―计划建设工期,差为正值即建设延期,反之工期提前,为零即如期完成。

2.2.2 工程质量分析即合格、优良、市优、省优、鲁班奖工程比率,公式=合格、优良、市优、省优工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2.2.3 建设总成本分析,即投资超支绝对额和超支比例,公式=(工程项目实际总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工程概算总投资。

2.2.4 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l)工程项目每平米造价

公式=工程项目投资完成额/建筑总面积

2)工程项目单位生产能力投资公式=工程项目建设总成本/项目新增生产能力

3)工程项目单位投资增加的生产能力

公式=工程项目新增生产能力/工程项目建设总成本

2.2.5 造价分析

1)建安工程三材耗用量分析,即钢材、木材、水泥在每平米的耗用量,钢材、木材、水泥每平米耗用量=钢材、木材、水泥耗用总量/建筑总面积;(下转第169页)

(上接第93页)2)建安工程成本分析,即剔除设备部份的成本。

公式=(工程项目总支出―设备安装成本)/建筑总面积

造价分析出现较大的超概或资金结余时,更要重点分析形成原因及改进措施,并将分析结果反馈至概算编制部门及工程资金管理部门,以便于今后更加准确的编制工程概算及资金计划,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

3 结束语

总之,财务人员不能仅局限于账务数据的累加,要从工程立项预算开始,就将财务管理渗透到工程造价管理中去,同时要利用专业知识降低工程积极探索如何准确及时地编制电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降低电力工程成本以便及时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5

摘 要 根据电网企业发展的精细化管理要求,电网工程进行全过程财务管理,已经成为必然。文章从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目前的现状着手,研究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内控管理等相结合的措施,以便电网工程投资取得最大效益。

关键词 电网工程 全过程 财务管理

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县域电网进入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县级供电企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要求和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势必要加大电网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目前县级供电企业电网投资大到近三年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项目,小到电网工程的大修技改、营销推广、小区配套等。随着县域电网工程建设项目的增多和资金投入的加大,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电网工程财务管理的风险越来越大。笔者就当前县级供电企业电网工程项目各个阶段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求深入推进工程项目财力集约化管理, 切实发挥电网工程成本管理与风险防范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电网工程的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供电企业的投资效益。

一、目前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的现状

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通常包括电网工程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及投资计划、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决算等。但目前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的内容仅限于在电网建设资金筹措、电网工程财务成本归集入账、电网工程结算、电网工程财务竣工决算几个环节的管理,财务管理功能在电网工程全过程管理中严重缺失,造成电网工程财务管理与管理脱节,电网工程管理资料不健全,加大企业经营风险。

电网工程财务管理职能仅限于会计核算职能。由于县级供电企业(专职)财务人员整体偏少,大多工程财务人员为兼职人员,工程财务人员只关注电网工程成本的入账、转资和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告等工作,而对工程本身的细节关注却不够,且因工程财务与其他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协调困难,造成工程财务管理水平不高。

二、加强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的主要对策

(一)财务管理必须贯穿电网工程全过程管理

1.电网工程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及投资计划阶段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参与对电网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并进行详细测算,对投资方案进行财务分析,做好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和经济效益评估,协助决策者选择最优方案,保证投资效益最大化,降低投资风险。 同时加强电网工程前期费用支出的管理,将项目前期费用支出计划纳入工程投资管理,并与后续拟核准立项的项目对应。

2.电网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参与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查,提出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征用土地、拆除征用土地地面房屋、建筑物和青苗赔偿事项,判断是否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参与审查概算编制费用构成和计算标准是否规范,各项取费依据是否充分有效、计算有无差错、遗漏或重复;筹措电网工程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保证及时到位;加强对工程建设资金的预算管理,对于专项投资,比如农网改造升级工程,保证开设专户,并且专款专用,资金封闭运行。

3.电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在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参与审查标书文件、参与资格审查与商务答疑和参与评标等工作。对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审查和评标方法的审查确定资格审查的条件、商务条款的设定、合同条款的设定、评标权重中商务条件的比重等进行审查,并根据设立的财务要求对招标人进行审查,以确定综合实力较强的招标人,重点关注投标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财务风险,对供应商信用做出会计判断。

4.电网工程施工阶段的财务管理。财务人员要关注工程施工进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付款,进度付款审批手续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管理部门出具工程进度书面资料,避免工程进度款超付。比如工程预付款项不超合同额的5%,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工程款不超过85%,工程按进度付款时索取对应金额的发票和收据等。对于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施工变更需增加投资的,财务人员参与工程项目投资增加额的确定工作,严格把关。不但要将增加的投资额降到最低,还要达到节约投资、保证质量、缩短工期的目的。

5.电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财务管理。竣工验收是电网工程项目十分重要的工作,财务人员参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能把好电网工程投资的最后一关。财务人员要核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竣工图是否符合设计图,设计有变更的是否符合变更后的内容要求,验收资料是否签字齐全等。电网工程项目完善的竣工验收,是竣工结算准确与否的保证。

6.电网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财务管理。电网工程项目的结算书通常由施工单位编制,根据编制好的结算书,财务人员督促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并要求工程管理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并出具工程审计报告。财务人员再根据中介机构审计后的结算书和工程审计报告,要求施工单位开具工程项目剩余工程量发票有关证明,完善审批手续后入账。同时检查监理费、设计费等工程费用是否已如实入账。

7.电网工程竣工决算阶段的财务管理。竣工决算阶段是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最重要的阶段。财务人员于工程竣工验收手续齐全后,对工程做暂估增资处理,确认工程达到资产标准,符合计提折旧要求。核对电网工程项目预算书,查看工程项目WBS架构的最底层,确认每项工程费用都合法合规、手续完备的计入工程成本。联合工程管理部门、物资供应部门编制电网工程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根据中介机构审定的财务竣工决算报告,做工程正式转资处理。对于决算完的电网工程项目,督促物资供应部门将该项目剩余物资从该项目上转出另作它用,督促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ERP中对该项目做技术关闭,财务做该项目的最终关闭,确保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圆满结束。

(二)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

1.将电网工程投资预算纳入年度全面预算管理中。将电网工程投资作为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电网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等,并充分考虑年度预算中电网投资的影响。在资产负债方面考虑电网资产的增加和电网投资资金的来源,在损益方面考虑新增资产影响的收入增加和计提折旧影响的成本费用增加,在现金流量方面,考虑电网工程投资筹措资金的流入和电网工程投资支出资金的流出等。

2.将电网工程投资资金预算纳入月度现金流量预算中。根据电网工程进度与付款计划,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年度内预计各时点工程资金需求信息,按照“先内后外,先低后高”的原则,科学制定融资计划,统筹安排工程融资的额度、渠道及方式,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率。具体付款月份,做到先资金预算再资金支付,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做到支付依据充分、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支付额度不超过年度投资计划,确保工程建设资金使用可控在控。

(三)电网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建设紧密结合

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使财务人员在工电网程管理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是通过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和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财务管理人员对工电网程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控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强化电网工程全过程内部控制管理。电网工程全过程管理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阶段监督控制。

1.事前控制是在电网工程开工之前就要有计划的做好财务控制,首先是审核电网工程概算的全面性,看是否涵盖工程设备、主材、施工、设计、监理、青赔等工程成本;其次是审核电网工程概算的合理性,看取费是否符合国家定额标准。

2.事中控制是电网工程过程中的财务控制,围绕企业经营业绩指标和年度预算,对电网工程资金流向、财务状况变动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和监控,定期检查,及时反馈电网工程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给予纠正和处理,确保电网工程预算的严肃性和严谨性。

3.事后控制是指对电网工程财务的事后控制,在编制电网工程财务竣工决算报告时,核对工程主设备实物与账面是否相符,检查工程成本是否在预算控制范围;聘请中介机构对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计,降低企业风险;开展项目后评价,利用财务指标体系,对工程成本、财务情况和工程投资的经济效益等进行分析,对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监督和复核,并将项目后评价成果服务于投资决策及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中。

总之,电网工程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电网工程的各个环节紧密相关,要从工程各个环节加强财务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才能促进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参考文献:

[1] 范松成.强化工程全过程财务管理有效降低项目投资成本[J].中国总会计师,2011(11).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范文6

摘 要 近年,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许多高校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在不断增加。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高校的基建工程审计已广泛开展。由于基建工程投资大,建设工期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可变因素较多,审计部门常常又是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因此,随着基建工程的开始,潜在的审计风险也随之产生。对于工程审 计人员来说,做好工程造价审计,防范审计风险日益重要。

关键词 高校 在建工程 审计 风险防范

一、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存在的问题

1.对内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据调查,随着高校“不经审计,财务部门不得付款”规定的贯彻执行,高校内 部机构改革过程中内审机构多数都有调整,但有些高校对内审工作仍缺乏应有的重视。例如有的高校既没有设置专门的审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从事审计工作的专职内审人员;有的高校虽设有专门机构,但缺少专业工程审计人员;甚至有的高校将其职能并入纪检部门或财务部门。

2.工程审计人员数量不足,知识结构不合理。工程审计是一项专业性与综合性都很强的工作,对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目前高校工程审计专业人员普遍匾乏,具备工程审计资质的人员少之又少, 很多在职的审计人员都是财务专业方面的人员,不完全具备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知识结构的局限直接影响了工程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3.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很多高校的基建投资越来越大,而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数量少,与工程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而目前一些高校还没有工程审计人员,即使有工程审计人员,也不是学工程专业出身,严重影响了工程审计的效果。所以要搞好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至少应配备2―3名工程审计人员,并且分专业配备,只有审计力量达到了,才能更好地开展基建审计工作。

4.审计制度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许多高校虽然已经开展了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工作,但在实践中尚未形成一套审计操作流程和规范,很多高校内审人员队伍中缺乏专业审计人才,平时忙于应付日常工作,还未从审计理论上加以总结和提升,没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基建内控制度不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造成工程审计工作缺乏必要的条件与基础。一般来说,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管理较为健全,而修缮工程项目由于数量多,范围广,造价低,没有基建工程的政府管理环节,缺少标底审查、政府招投标及施工监理等规范要求,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二、加强我国高校工程审计的对策

1.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改变审计力量不足现象。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 很多高校的基建投资越来越大,而从事工程审计的人员数量少,与工程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而目前一些高校还没有工程审计人员,即使有工程审计人员,也不是学工程专业出身,严重影响了工程审计的效果。所以要搞好高校基建工程审计工作,至少应配备2-3名工程审计人员,并且分专业配备,只有审计力量达到了,才能更好地开展基建审计工作。

2.深入施工现场,做好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基建工程的审计往往是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忽略工程事前、事中的审计监督。这种事后的决算审计无法对基建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致使工程在事前、事中由于监督不利导致事后结算时审计被动的局面。因此,转变审计方法,做好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做好基建工程审计的重要保证。第一,事前审计是指从项目论证起到建设准备完成正式开工时为止整个过程的审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规合法。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来源前期工作进行审计,检查建设程序、建设资金筹集等前期工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招投标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合法,所订立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全面、合规;对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要在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而纠正问题。

3.加强基建工程竣工审计。控制工程总造价基建项目竣工结算,确定基建工程的总造价,是审计的最后一个环节,即事后审计。必须遵循严谨、认真、公平、合理的原则,真正做好审核工程量、审核套用定额、审核材料差价、审核取费标准等工作,加强基建工程竣工审计,控制工程总造价,同时把好质量关。

4.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工作。针对高校基建工程审计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校基建审计力度,加强对基建工程的全程监督,实施事先介入全程跟踪。重点加强对工程事前、事中涉及变更、隐蔽项目、工程进度、拨付款等要点进行控制。从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人手,全方位全过程加强对工程价款、工程质量的跟踪监督。坚持依法审计是提高高校内部审计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所以,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或地方的审计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按照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从而使内部审计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

5.加强审计管理,提高委托审计质量。在造价咨询机构确定后,委托审计前双方要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在工程项目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要参与审计过程,陪同造价工程师到施工现场进行测量核实,一是为了组织协调,二是为了加强审计监督。对审计过程中造价工程师提出的问题,要进行集中,最后会同基建部门、监理部门对这些问题落实情况,确保工程审计质量。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内审人员应进行认真复核,核查审计报告的格式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漏项及不合理的地方,对不标准的审计报告要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造价咨询机构按规定格式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