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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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审计报告

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范文1

会计信息不完整。年度报表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没有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意见段为“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编制,公允反应了×公司×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和×年度经营成果”。缺少现金流量信息。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附注对财务报表编制基础表述不一致,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附注、会计政策调查表、了解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等程序中涉及运用的会计制度也各不一致。有的在审计报告中为企业会计准则,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为企业会计制度;有的在审计报告中表述为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但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或其它程序中则为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18条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提及或说明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审计意见与审计结论不一致。部分审计项目审定表结论为无调整事项,余额可以确认,但审计报告却对该项目发表保留意见。部分审计项目审计结论中存在一定的问题,不确认或未作出结论,却发表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证据不充分、意见不当。一些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原因为存货未盘点,应收账款未函证等。例如某单位的存货未盘点,也未监盘,发表的是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实际上该单位存货占资产总额的90%以上,无其它审计程序证实,整个会计报表的影响就很大,保留意见并不恰当。带强调事项段审计意见,将应予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作为强调事项,如对具体应收款项未函证直接列入强调事项。而未函证的原因,未函证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不进行判断,而直接列入强调事项,意见欠妥。审计意见表述不当。存货盘点是企业的责任,并非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程序,同时,对注册会计的责任、监盘和抽盘这样的审计程序却并未提及,也未提及没有进行这些程序对财务报告的影响是局部的还是整体的。审计结论及审计意见均未说明无法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确定的金额及所占资产、负债的比例,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序等,没有清楚表达未监盘或抽盘的原因。以此作为保留的理由,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2会计报表常见问题

利润表格式错误较多,年度报表使用月度报表格式,这些错误格式的报表均没有提供上年度比较信息。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第10条的规定,即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财务报表中是否包括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要求的比较信息,以及比较信息是否得到恰当分类。

3会计报表附注常见问题

会计政策表述错误。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六条的规定,即注册会计师应当依据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特别评价下列内容:财务报表是否充分披露了选择和运用的重要会计政策;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管理层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财务报表所传递的信息的影响;财务报表使用的术语(包括每一财务报表的标题)是否适当。应收款坏账核算采用了直接转销法,并作为会计政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一些审计报告表述为本企业坏账核算未采用备抵法,发生的坏账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坏账核算均采用备抵法。企业会计制度第18条明确规定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计提坏账准备。第53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存货的计价方法不当,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例如一些审计报告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会计政策为存货发出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但在审计底稿存货计价测试中,记录的不同类别存货计价方法并不一样,有加权平均法,有个别计价法,有先进先出法等。在实际工作中,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发出计价并一定相同,尤其是企业使用ERP的条件下,存货使用先进先出法和个别计价法的情况越来越多,这时一定得保持会计政策表述与实际执行情况一致。存货清查结果处理不当。

例如,存货的盘盈、盘亏、报废经批准后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均规定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收回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如果在期末结账前尚未批准的,应先进行处理,并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待批准后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时,再作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中权益法或成本法的判断标准表述不当。例如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资本总额20%及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这些表述不当,不应为占资本总额的比例,而应表述为占有表决权资本的比例。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借款费用资本化时点为在建工程“尚未交付使用前”。实际上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都将这一时点确定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方法不当。例如,将固定资产维修等后续支出计入成本或费用。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管理费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规定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同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如果《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不一致,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或《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计政策披露缺乏针对性。照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原则性规定的情况比较普遍,披露的会计政策未体现企业的实际业务情况。财务报表附注与企业财务报表的实际情况背离,尤其是一些关键的会计政策未予披露,会造成对会计报表理解的困难,也不能发挥财务报表附注应有的功能。审计报告应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披露会计政策。例如,被审计单位没有长期股权投资,在附注中却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初始价值确认、后续计量、权益法成本法核算的标准、期末计价等进行详细披露。重大事项未披露。一些被审计单位存在重大担保、抵押事项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事项,但未在财务报告附注中进行适当的披露。

4提高审计报告质量的措施

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范文2

为加强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观就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节能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是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杜绝能源的浪费,以及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要求,开展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和报请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必须包括节能分析篇(章):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报告必须包括对节能分析篇(章)的评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或报国务院的请示文件必须包括对节能分析篇(章)的批复或请示内容。

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写、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审查都要本着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原则,依据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进行。

节能分析篇(章)应包括项目应遵循的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建设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分析;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状况分析;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节能效果分析等内容。

三、地方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项目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结合现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程序,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四、认真抓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更不得开工建设。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或不按照节能审查批复意见建设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确保节能措施与能效指标的落实;对违反已批复节能措施的建设内容和生产行为,要责令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同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范文3

关键词:固定资产;处置;原则

固定资产处置,包括固定资产的出售、转让、报废和毁损、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按照各项法规的要求,本文对固定资产处置的原则问题进行探讨,以便充分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经营使用效。

一、固定资产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原则

1.处置行为与财务柱销分开原则

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处置行为与财务核销分开的原则。企业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主管事业部和财务部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才能进行资产处置,但不能进行财务核销。对于在规定权限以上需经财务部批准的资产处置,企业须报主管事业部先行审核,并经总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再报财务部审批。

企业对经批准处置的资产处置完毕后,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向股份公司财务部申请财务核销,经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财务核销。

2.“零”价值管理原则

企业进行资产处置应当遵循“零”价值管理原则。企业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主管事业部和财务部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必须对处置的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按规定留足净残值,存货保留“1元”名义价值。

3.及时性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及时性原则,指定专人负责资产处置工作,定期对本单位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拟处置的资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股份公司申请处置。股份公司根据情况随时审批,原则上不进行集中审批。

4.审计复查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审计复查原则。每年度末,企业处置的各项资产必须由具备执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复查后,出具资产处置的专项审计报告。

5.二次备案原则

企业处置资产应当遵循二次备案原则。凡是处置行为、财务核销,不论权限和数额大小,一律报股份公司财务部门两次备案。即处置行为备案一次,财务核销备案一次。总之,要以“零”价值管理观念,抓好资产处置的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资产处置的行为批准,另一个环节是资产处置的财务销账批准。通过行为批准,企业可据此对同意报废的资产进行清理、拆除、变卖,但不能进行财务销账,同时全额提足减值准备,当账面价值为“零”时,必须保留“1元”名义价值在账上。

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程序

1.固定资产极废行为的审批程序

各单位可在本企业的审批权限内,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如生产车间或管理部门)提出的报废申请,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如设备管理、工程管理、房屋管理等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后,确认某项固定资产确实因正常磨损或维修成本过高而失去使用价值、因技术改造更新拆除且不能再利用、毁损严重确实不能修复等,必须进行报废处置的,经本单位财部门审核,法律部门复核,在“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完成必备的审批手续后,再报经理办公会批准,然后方可进行拆除、变卖,但还不能进行财务核销。

2.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财务核销程序

财务核销程序如下:企业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清理完毕后,须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申请财务核销;财务部对企业所报“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与“资产处置审批(备案)表”清单进行审核后,正式行文批复;企业根据批复文件内容,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财务核销。

三、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置

1.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置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的规定如下:企业应当组织专人定期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通过以账对物、以物对账,把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认真做好核对工作;企业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固定资产盘盈,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照规定取得合法证据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

企业调整账面价值后,应将“固定资产清理结果备案表”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固定资产盘亏的处置

固定资产盘亏处置的审批程序和财务核销类似于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固定资产盘亏即:固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固定资产的灭失。固定资产损失发生的原因,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竞争的加剧、经济结构的调整及技术的进步等外部原因。另一类是企业内部控制机制缺失、资产营运管理不善、监督管理不力等内部原因。

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范文4

一、基本情况

本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财政部将成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资产清查工作。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组织机构和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执行确定。

二、审计目的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规定,资产清查的审计目的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在行政事业单位以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面清查资产、负债及收支的基础上,对相关会计记录和资料进行审计,并在此基础上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溢、资金挂账的准确性、可靠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三、审计范围

(一)被审计单位

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包括: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二)审计资料范围

1、资产清查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各单位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内部控制制度。

3、各单位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及相关文件等。

4、各单位按照资产清查文件规定编制的基础表、报表及申报清查损溢的相关证明材料。

5、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审计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协助、配合资产清查部门做好政策、规定解释;协助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要完成对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各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汇总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出具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单位申报的损溢及经济鉴证意见的准确性、可靠性承担责任,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资产清查工作机制

财政部门与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固定联系人制度与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具体按照本级财政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将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各参审所(审计小组)目前的工作进度,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资产清查部门协调的事项。

如遇重大问题,财政部门可随时召集会议。

2、建立固定联系人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的总负责人和对各单位进行审计的项目负责人。

3、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各项目小组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的、需及时与有关各方沟通及协调处理的问题,经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清查审计总负责人提出初步意见后,以重大问题报告的形式随时向财政部门提交。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职责

1、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咨询和指导;

2、按照资产清查部门制订的总体审计方案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3、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交事务所经济鉴证证明、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等有关资料;

4、完成资产清查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审计主要依据

(一)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1、《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规范性文件: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

2、组织资产清查的组织单位制定的相关文件

七、审计方法

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主要采取盘点、函证、检查、计算、询问等审计方法。

1、银行存款、往来款项、投资及借款主要进行函证,对于银行存款及借款要求全部进行函证。

2、实物资产主要进行盘点。

3、资产损溢主要进行检查、复核、鉴证、盘点等,对资产损溢要求一笔一审。

八、重点审计领域

(一)资产类

1、货币资金

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余额是否正确。

(1)对库存现金的清查,应当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应说明原因;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及现金倒轧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

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对单项备用金余额较大的,应由持备用金的相关人员予以签字确认。

(2)对银行存款,主要清查各单位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的情况。检查各单位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单位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银行存款金额。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检查非记账本位币折合记账本位币所采用的外汇市场汇价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a.存款明细要依不同银行账户分列明细,应当区分人民币及各种外币;

b.定期存款应当索取银行定期存款单予以检查,并取得复印件;

c.各项存款应当由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如询证函回函、对账单等;

d.外币存款应当按外币币种及银行分列;

e.银行存款列有利息收入时应当详加注明。

2、应收款项(暂付款)应收款项的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1)清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暂付款)时,索取各单位与对方单位金额核对一致的对账确认单或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对有争议的债权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款项,要查明原因,了解催收情况。中介机构要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2)索取各单位职工个人借款明细表,对借款金额较大的应由该个人签字确认;

(3)分析应收及预付款项的账龄、检查回函确认或不确认的情况以及坏账损失的确认情况,索取坏账损失的相关依据。

3、对外投资

(1)对国库券、各种特种债券、股票及基金进行清查,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与明细账余额核对;盘点库存有价证券,与相关账户余额进行核对;

(2)对其他单位投资的清查,索取有关投资的合同、协议、章程,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确认目前拥有的实际股权、原始投入成本、所占股权比例、历次分红情况等;

(3)对已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法人主体,需单独进行资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报表并出具资产清查报告。

4、存货(库存材料)

存货的清查范围主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1)要求各单位配合中介机构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原则上要求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

(2)对长期外借未收回的存货,可以进行实地盘点或向对方单位实施询证,并查明未收回原因,检查各单位催收情况及是否按规定作价转让;

(3)代保管物资要各单位提供代保管单位确认的清查明细表;

(4)重点核实存放时间长、闲置、毁损和待报废的存货。

5、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要求各单位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清查,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目前的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二)负债类

负债的清查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以及账外负债,要求核查负债的性质、种类、金额和合法性。对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作为本次清查资产损溢处理。

1、借入款项

借入款项包括向财政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的借款和向其他单位借入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借入款项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向银行和其他债权人单位发函询证;索取相关借款协议或财政部门、上级单位的相关文件;核实借款数额、借款条件、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测算借款利息计提是否充分,有无欠息与逾期未还情况,如有欠息是否已足额预提。

2、应缴预算款

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如非营利组织的预算管理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规定上缴预算的款项。应缴预算款清查时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有无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的现象。

3、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种预算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列示明细。核点同“应缴预算款”。

4、应付款项(暂存款)

应付款项(暂存款)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应按暂存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列示明细;与对方单位进行对账,核实金额和性质。重点关注是否将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款项列入暂存款项,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结算的情况。

5、应交税金

应交税金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按应交纳的税费种类列示明细;查阅相关纳税认定、纳税通知、纳税优惠等文件;核对有关会计期间完税证明,对期末未交税金余额复核其是否正确,列示是否允当;关注是否存在税收罚款的情况。

(三)收支类

收支类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资产清查期间的收支数额是否真实反映会计期间的收支情况,对重大跨期现象予以调整。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资金往来

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要求各单位做好内部账户结算和资金核对工作。要做到内部各部门之间、上下级单位之间往来关系清楚、资金关系明晰。

单位内部往来款项原则上不能作为资产清查损溢申报。但为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控制单位的“家底”,如实反映单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内部的单方挂账在同时取得下列证据时可以作为资产清查损溢:

(1)单方挂账产生的内部证据,包括: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形成单方挂账的详细原因;

(2)债务方提供的不承认此笔挂账的理由;

(3)中介机构对该笔挂账的经济鉴证证明。

2、资产损溢

中介机构在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资产损溢,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确认;

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会计制度关于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文物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管理和收藏的单位负责清查登记。对文物原则上只登记实物量。一些有价文物可以按照国家文物局、财政部(89)文物计字第877号文的《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办理:“对现有文物藏品,凡能够估价的都要估价入账;无法估价的,可登记品种、等级和数量。对于新征集的文物,应按实际收购金额入账;对接收捐献的文物可估价入账”。

4、或有事项

审阅对外借款合同、协议等,以发现对内或者对外的或有负债、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线索,根据实际情况分类编制情况说明。

九、审计关注的重点

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审计质量,确定本次资产清查的审计重点如下:

1、按申报金额排序,重点关注盘盈及报损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项目

资产清查的重点应放在单笔报损金额较大、证据不全及特殊的拟个案处理的报损项目上。具体操作时可先对各单位通过初步自行清查提出的拟申报盘盈及报损清单中按金额及证据情况分为abc三类,a类是金额较大、影响较大或比较特殊可能需个案沟通处理的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应予以重点关注,督促各单位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取证,收集材料,并积极与资产清查部门沟通;c类是金额不大或性质不重要的项目,对于此类项目,可予以适当关注;b类是界于a类与c类之间的项目,予以一般关注。

2、保证时间进度

会计师事务所按资产清查时间进度和审计内容制定审计计划,保证资产清查工作按期完成。

3、其他关注方面

会计师事务所关注已交付使用但长时间未转固的基建工程、以及已报废、毁损或丢失未销账的固定资产情况,同时应对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等情况进行必要关注。

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

1、为了控制审计风险,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的质量,资产清查部门向各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事项下发审计工作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要求及时提交有关资料。

2、为了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总体进度,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就审计工作进度、重大事项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沟通。

3、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重大问题的及时反馈、汇报机制,资产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一些资产损溢,与规定的标准不相符的,要及时将问题反馈、报告给同级财政部门。

重大问题主要包括:

(1)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和管理人员意见不一致的重大损溢申报;

(2)难以评估确定价值的资产;

(3)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产权归属不清、有争议的资产等问题;

(4)与资产清查部门要求报告不一致的事项;

(5)任何影响资产清查报告期限的事项;

(6)其他重大问题。

4、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将要求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如未申报任何清查损溢,参审所仍应按要求出具报告)、管理建议书和重要事项报告等上报资料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部门(包括纸版、电子版和报表数据库)。报送的资料要求签章齐全、装订成册,索引号、页码标示规范、清晰。

5、各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必须有相当的审计经验,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熟悉资产清查政策,能充分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会计师事务所应将负责审计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及其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及时报给同级财政部门。

十一、审计费用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参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部统一支付。参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所需费用,由财政厅统一支付。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中介机构审核鉴证

1、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益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社会中介机构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有资产损益的单位出具《资产清查事项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

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的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的情形

1、单位虽然取得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

2、单位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据的有关不良应收财款和不良投资损失;

3、单位损失金额较大或重要的单位存货、固定资产、在行程(如适用)的报废、损毁;

4、单位各项盘盈和盘亏资产;

5、单位各项资金挂帐损失。

(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应实施的必要程序

1、督促和协助单位及时取得相关损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

2、在单位难以取得相关损失及资金挂帐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时,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要求单位单位提供相关损失的内部证据;

3、社会中介机构赴二作现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相关调查资料;

4、根据收集的上述材料,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单位相关损失的发生事实和可能进行鉴证;

5、通过认真核对与分析计算,对单位相关损失的金额进行估算及确认;

6、对收集的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形成经济鉴证材料;

7、出具鉴证意见书。

(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应符合的要求

1、对于单位的相关损失应按照类别逐项出具鉴证意见;

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范文5

【关键词】 非上市企业 会计报表附注 问题 建议

新《企业会计准则》强调:报表附注是财务报表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会计报表附注拓展了企业财务信息的内容,突破了报表揭示项目必须用货币加以计量的局限性,增进了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体现了决策有用性的特征,使会计报表使用者能更充分了解其所关心的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的发展,并作出正确的决策。目前报表使用人获取会计报表附注的主要途径是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审计报告。

我集团对外参控股40余家企业,涉及化工医药、机械装备、建材轻纺、金融担保等多个领域。从近年来获取的被投资单位审计报告来看,大部分企业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只有少数几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报告附注披露形式多样,有的十分“精彩”,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如系统内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等,报表附注格式漂亮,披露严谨、充分;有的则“洋相百出”、删繁就简、含糊不清,主要是一些中小企业审计报告附注。审计报告附注披露的参差不齐,折射出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

一、非上市企业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存在的问题

1、披露内容不严谨

第一,部分会计报表附注与会计报表金额不一致,主要会计项目附注的数据纵向、横向加减合计不一致。会计报表与会计报表附注数字相互勾稽、吻合,这可以说是对附注披露最基本的要求。出现这种错误,往往是审计、复核人员的粗心所致。

第二,会计报表附注中不同部分内容相互矛盾。如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中阐述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一般持有被投资企业股权比例20%以上,应采用权益法核算;50%以上时,应当采用成本法,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而“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显示其持有某企业的股权比例为38%,且没有说明特殊原因,实际核算方法却为成本法。持股比例要求选用权益法,但企业采用了成本法,既不能准确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又会对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又如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中阐述坏账准备计提采用年末余额百分比法,但“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应收款项却显示没有提取坏账准备。“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的披露与前面“主要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表述内容大相径庭,容易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无所适从,极大地影响了审计报告的质量。目前,一般是由会计师事务所代编企业附注,而会计师事务所编制附注都采用程式化的模板,未认真地逐一进行复核、修改。

第三,附注中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各项目填列不正确等。如某公司间接法编制的将净利润281.31万元加上调节的明细项目和为510.54万元,不等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251.28万元,经仔细与具体项目核对,原来是将投资损失(减收益)一栏填错了,投资收益380.9万元应列示-380.90万元,却填成380.90万元。

第四,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不同报告期会计报表附注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或逻辑不符。如某公司在上年附注中披露固定资产中无运输设备,在本期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期初数中却包含运输设备等,也无相关变化说明。

2、披露不完整

第一,部分企业(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只列报了现金流量表主表,附注中未披露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直接法和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互为补充,互相验证,可以让使用人对不付现的成本和不影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一目了然。

第二,未披露重要的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和确定依据。如某企业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但是在会计政策中未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比例。又如某公司将持有的上市公司投资列作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但未披露判断的依据,只是在附注段里拷贝了会计准则里的相关规定。持有的金融资产是列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不同的判断将导致不同的会计计量,对在报表中确认的项目金额具有重要影响。如不披露会计政策及其确定依据,使用者不理解企业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的背景,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

第三,未披露前期会计差错导致的报表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的调整及原因,报表使用人不清楚个中变化的原因,无法和上年数进行衔接,产生判断的混沌。如:某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应交税费、投资收益等十个项目的期初数,但是在报表附注中未披露调整的各项目金额、调整的原因和性质。

第四,重要项目出现遗漏。如某公司未披露所有者权益相关明细科目,尽管本期未发生变化,但期初余额很大。财务报告是提供给非特定的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作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没有义务逐年阅读企业的财务报告,所以对一些前期结余数量较大的余额有必要在年报附注中清晰表述相关数据的来龙去脉。

3、披露不充分

第一,重要的会计项目披露不充分。资产负债表如固定资产项目,未详细披露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类别、金额;未披露不同使用状况的固定资产信息,像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闲置固定资产、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等。又如在建工程项目往往金额较大,但多数企业只是列示项目名称,本期增加、期末金额,未单独列示利息资本化的金额,也未详细披露项目何时开始,总投资多少,其中土建、设备各多少。

第二,利润表的主要项目披露往往过于简单,无明细项目。如“三项费用”的披露只是重复了利润表中费用的名称和本期、上期数,这样披露无任何意义。大部分公司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未披露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研究开发费、安全经费等重要明细,财务费用未按利息收入、利息支出、汇兑损益、手续费明细项目列示。

第三,研发支出未充分、完整披露。研发支出是个“中间科目”,按研究和开发阶段分别确认为当期损益和资本化为无形资产。大多数企业在无形资产里会披露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和尚未转入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金额,但都没有在管理费用项目披露研发费用的金额,这样报表使用人无从获知完整的研发支出总投入。如某公司承担国家科研项目,但是附注中对此项目的总投资、项目累计支出、项目补贴、项目进展并未进行说明。为了应对当前金融危机,企业加大了自主研发的投入,研究开发(R&D)活动作为技术创新的源泉,成为了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取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对于报表使用人来说了解企业研发的投入水平及实力,可以预测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四,关联交易披露“点到为止”。对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有的企业“删繁就简”,有意回避;有的企业“点到为止”,模糊不清。如某公司虽披露与关联方的交易(购钢材、支付担保费、提供设计等),但是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却未披露,该公司年末有大额预付关联方货款,对于未结算项目的金额却未披露。不公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往往披着合法的“外衣”,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甚至会侵占小股东利益。

第五,或有事项揭示不明确。对或有事项特别是预计负债方面揭示不明确或回避揭示,隐藏了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如一些公司未披露为外单位担保的事项,或有所隐瞒,部分披露担保事宜。又如:披露未决诉讼的企业不多,有些只披露了原因,但没有披露产生的财务影响和补偿的可能性。

二、完善会计报表附注的建议

审计报告所附的已审会计报表如果没有会计报表附注的重要补充,将直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报表的理解。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非上市企业的附注披露。

1、需要进一步完善附注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可将原先散见于各具体会计准则的附注披露要求进一步归总、规范,对其格式、内容作一些比较详尽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中小企业量广面大,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尚未正式,附注披露形式五花八门,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须尽快制定、完善相应的差异化信息披露制度体系。

2、须着力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

如前所述,审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存在着逻辑性低级错误、重要事项披露不完整、不充分等问题,暴露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质量问题。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是会计报表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审计人员发表意见和审计结论,从而影响审计报告质量。审计报告的质量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和生存之本。会计师事务所应重视附注信息的披露,恪守职业道德,运用职业判断,严把审计复核关,杜绝低级错误的发生,提供报表使用人重要、有用的会计信息,维护事务所的专业、客观、公正的“经济警察”形象。财政部门、注协等监管机构应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检查和监管力度,只有通过监管促进发展,不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水平,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3、提高会计人员编制附注的意识和职业素养

由于我国会计报表附注起步较晚,财务人员对会计报表附注重视不足,普遍认为会计报表附注披露增加了工作量,往往交由会计师事务所代为编制。而且对表外信息的提供也存在诸多疑虑,担心披露过多有可能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殊不知,会计法、相关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报表附注应该由被审计单位自行编制,是会计人员应负有的责任。财政部门作为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加大宣传和培训的力度,强化财会人员编制会计报表附注的意识,并逐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判断能力,使其能正确处理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恰当性的关系,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4、强化信息披露的监督体系

从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来说,作为理性的“内部人”,有隐藏对自己不利信息的需要。中小企业的信息存在“不对称性”,“外部人”容易被误导,做出错误的决策。因此,需要强化有力的监管体系,促进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要加大财政、审计、税务等政府部门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监控管理,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 王尤责、李颖:基于会计报表及附注分析的审计报告质量鉴别[J].财会通讯,2010(2).

[2] 王国海:对会计报表附注信息披露制度的探讨[J].会计研究,2004(10).

固定资产审计报告范文6

关键词:企业;风险导向;内部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02-0193-03

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是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一种有效工具,其目标是在全面评估企业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风险进行事前评估与控制,对风险处于何种状态做出准确判断,为控制风险提供依据。与传统的审计模式相比,现代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更注重从宏观上把握审计风险,审计工作重心从实施阶段前移到计划阶段,关注的核心从内部控制转向风险,在审计的全过程自始至终都关注风险,依据风险选择项目,识别风险,测试管理者降低风险的方法,并以风险为中心出具审计报告,协助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审计方法从以审计测试为中心转移到以系统化的风险评估为中心,即计划阶段对风险进行评估,实施阶段对相关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和报告,报告阶段提出风险管理建议。2007年新审计准则要求全面实施风险导向审计,故本文对我国企业如何实施风险导向内部审计提出几点建议,与大家探讨。

一、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

建立审计战略计划、审计项目计划和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

一是年度风险导向战略计划的制订。年度风险导向战略计划要与企业目标相契合,建立在对公司重要领域的认定、风险自我评估的基础上,以重大风险和重要风险为导向,明确审计重点,确定年度审计项目。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风险自我评估,识别各自存在的风险,排列风险次序,出具风险自我评估结果,以此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审计关注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中,风险评估贯穿于年度审计计划、项目计划、执行审计、总结发现和报告的各个阶段,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以前年度审计情况,合理分配审计资源,将审计资源重点放在高风险领域。

二是建立风险管控标准,有效识别风险。就是按统一的标准梳理各业务环节的流程,审计部门牵头,各业务单元的内控负责人统一对采购与应付、生产循环、销售与应收、存货与仓储、营销管理等业务循环的流程图和业务流程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对应将风险点、控制措施嵌入到流程中,建立清晰的业务流程图、明确的岗位控制标准和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三是业务流程测试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通过实施不同的测试程序识别审计风险,包括企业整体层面控制评估、信息系统一般控制评估、流程层面控制评估、控制测试以及实质性测试等。建立业务循环各个节点的穿行测试标准,指导各单位业务人员开展业务流程的穿行测试,通过全流程的穿行测试验证各业务层面风险受控情况,运用自审、互审和复审相结合的方法,推进全员、全流程的风险自我审计。

四是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地图。审计部出具企业各业务单元的风险评估报告和完整的风险地图,建立企业审计风险资源库,为相关部门提供风险关注和控制优化的依据。

风险管控机制将风险管理流程与审计基本程序有机融合,更多地从全流程的角度对企业进行全面风险评估。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设计风险管理流程、风险评估项目和评估标准,并根据风险环境的不断变化及时调整风险评价标准,以适应管理需要。而且,风险管控是一个持续、循环的管理过程,不能将风险管理审计作为一次性的专项审计项目,在风险管控执行过程中,要不断地关注风险,针对问题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

二、以风险为导向,优化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程序

以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为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管理环节复杂,管理风险和审计风险都较高,采用风险导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识别和评估重大管理风险和关键控制节点,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可以有效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其审计程序如下:

一是制订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导向项目审计计划。风险导向项目审计计划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所作的综合安排,需要明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和审计程序、项目风险评估、关键风险点、项目组人员分工、时间安排以及其他事项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目标要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相联系,审计范围包括选定经营单位、选定业务及流程、相关信息系统测试范围、测试时间范围等。

二是业务经营单位初步评估和关键风险识别。审计人员要掌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体情况,注重从宏观层面了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获取背景信息,包括行业状况、监管环境、建设模式、建设目标等信息,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识别和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系统风险和关键风险。

三是业务流程分析。在全面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风险基础上,从投资项目风险入手,进一步了解流程,更新识别的风险,对高风险项目和资金重点监控,从整体上把握审计重点。

四是评估流程有效性和流程重大风险。在了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运用分析性程序,分析关键流程,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风险,分析对目标产生影响的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测试实际的控制能否切实管理这些风险,这是风险导向审计关注的重点。

五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项目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制定相应的审计策略。具体是设计审计步骤,根据审计步骤进行审计抽样并对样本进行监督,实施实质性测试等审计程序。在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审计实施情况对项目方案进行重新评估,扩大审计范围或增加审计程序,实施进一步测试以修订审计方案,保证审计质量。

杜邦“沸腾壶”审计抽样模型就是一种常用的审计抽样方法。它以审计项目风险为对象,建立风险识别模型,对每一类风险进行排序,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即高风险、敏感风险、适中风险、低风险,直观地反映风险与审计面的关系。杜邦“沸腾壶”模型说明,在风险因素中,风险结构一般是高风险占10%,敏感风险占30%,适中风险占40%,低风险占20%。风险审计规划在审计资源配置时,要依据风险水平高低配置审计资源,对不同级别的风险因素需实行差异化审计。高风险因素要进行详细审计,对于处于敏感风险性质的风险因素一般抽样50%进行重点审计,对于适中风险因素一般抽样 25%,而对于低风险的风险因素只需要抽样10%进行一般审计。风险级别越高,配置的审计资源越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将主要的审计资源分配在高风险领域,有的放矢,提高审计效率。

六是根据对流程设计有效性测试结果得出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提出管理建议。

三、建立以审计调查法为基础的风险评估机制

风险评估机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模型的建立及风险评估结果分析等。对确定的审计项目进行风险评估,主要是通过对业务流程的梳理,找出流程关键控制点,并选择科学的风险评估方法对控制点进行风险分析,以准确识别和正确评价风险。以审计调查法为基础的风险评估方法,能清晰揭示风险的高发区域和风险变化趋势,操作性强,评估结果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即选取一定比例的被审单位实施风险典型调查,采用审计调查法对风险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和预测,对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根据风险水平确定审计重点。步骤如下:一是确定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与审计范围相关,对风险评估结果的运用有直接影响。二是风险评估数据的采集。采集近几年的相关风险数据,这些数据可以是以往风险管理审计、综合性审计及专项审计的相关资料和数据等。三是对风险评估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和加工。内部审计人员依据原始资料和专业判断对一些定性资料进行量化处理,确定各组风险数据的影响程度级别,据此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四是进行风险评估和预测。根据事先界定的评估范围,分别对审计项目各类风险、各类子风险的概率和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对所采集的一定期间的风险数据,采用审计调查法分析历史数据,寻找各风险的变化趋势和集中趋势,建立能描述各风险变量未来变化态势的模型,运用数学方法对各类风险的主要变量——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进行风险变动趋势分析及预测,求出风险预估值,并运用政策分析法,整理和分析可能影响各类风险变量的政策因素,对固定资产投资风险预测值进行修正和完善,确定风险估测值浮动区间。五是风险评估结果的分析和利用。根据风险分布情况,布局安排审计资源,对风险多发区域进行重点审计。风险评估结果可以应用于企业的风险管理,包括:将风险评估结果与企业事先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如各类风险的承受度等)进行对比,并分别采取不同的风险应对措施;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达到风险预警线的风险发出预警信号,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对风险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帮助企业规避和防范风险。

四、建立风险自我评估和预警机制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可以有效管理和预防重大风险。风险预警机制前移风险管理关口,使风险管理重点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移,防患于未然。企业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针对风险高发区域建立预警机制,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如利用DCCS法、盈亏临界点法及财务比率法等有效捕捉企业风险征兆,对异常情况提前发出预警,帮助管理层完善风险管理程序,控制风险。在风险导向内部审计中,使用风险自我评估(RSA)法,可以有效提升风险预警效率。风险自我评估是指内部审计要监督:(1)风险环境分析的恰当性。主要是对企业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进行评估,分析风险性质和影响程度的变化以及控制措施是否能与环境变化相符,并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分析结果。(2)风险事件识别的充分性。(3)风险评估的恰当性。风险评估要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性两方面对已识别的风险事件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4)风险度以及风险预报合理性。主要是审核风险度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反映企业实际风险水平。综合分析企业的内外部环境,审核风险预报的根据及预报的级别是否合理。(5)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主要是对业务控制程序进行测试,检查是否有效,是否能够控制风险,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帮助企业管理风险,降低风险损失。(6)风险信息沟通的有效性。内部审计人员要从风险识别、评估信息的获得,风险警报的及时发出等方面评估风险信息是否被准确及时地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让管理层了解风险是否被有效管理。风险信息沟通评估也可以提高外界对企业风险管理的信任度。

此外,企业应建立风险审计信息系统,完善审计资源数据库,积极推进审计手段创新,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审计项目组成员,有效提高内部审计效率和质量,提升风险导向审计的价值增值功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