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劳动实践的目的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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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实践的目的

大学生劳动实践的目的范文1

社会实践在我国高等教育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学生参加社会生活的一条主要途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促进了产学研结合,进一步优化配置了人力资源,成为传播先进生产力、传播先进文化和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力量,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2大学生社会实践机制———以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1调查情况统计

为体现调查研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本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调查研究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以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将大学生划分成不同的群体,包括旅游类在内的各大专业,然后在每一个群体中随机抽样调查。在本次调查中,一共抽选了1500名调查对象。

2.2大学生社会实践内容及形式

通过调查探究,某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以及内容主要集中在社会服务方面,大学生利用自己的时间参与到为社会服务上来,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能量,传递社会的温暖。大学生社会实践的主要形式有:服务咨询的185人,占14.2%,教育的385人,占29.6%,从事体力劳动的412人,占31.6%,进行发明创造的36人,占2.8%,从事服务经营的156人,占12%,做导游服务的72人,占5.5%,其他方面的56人,占4.3%。从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的比例可以看出,这些大学生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是比较积极的,其中参加的服务活动主要形式是以体力劳动和教育服务为主。而智力型服务形式也有较大的参与度。

2.3大学生实践基地建设情况

某职业技术学院当前面临的问题就是实践基地不足,利用率不高,并且存在相当的重复性,使得社会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因此,学院在建设校外实践基地过程中,需要认真规划,地址选择合理得当,与本校的特色相适应,争取让每一个学生都有社会实践的机会。另外,某职业技术学院在建设实践基地的同时,考虑到了大学生德育等全面素质的提升和建设。例如旅游管理专业,很好地将学生专业、德育等素质融合到校外实践基地,同时一些校外实训基地的建立,能够很好地为相关专业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就业实习的地方。不仅发挥了学生的专业素质,也达到了学生社会实践的目的和作用。

3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的策略

3.1创新社会实践的形式和内容

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往往缺乏一定的创新性,仅仅局限于实践的横向发展,而缺乏纵向的深入。因此高校需要经过不断的革新,将空泛的实践主体丰富化,将单一的形式多元化,将无趣的知识专业化,将陈旧的内容时效化。让学生学有所用,时刻把握未来的趋势和方向。结合自我特色,让大学生实践活动朝着思想认识提高、智力提升和社会化能力全面加强的方向高层次发展。

3.2规范社会实践考核评价机制

考核的机制要具有一定的激发性和公平性,更能调动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有效地结合起来,将实践活动具体的内容和效果记录和积累下来,形成一种总结。另外,实践活动的要求可以学时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成果。实践活动的成果展示可以是报告或者论文等形式,将自己的所学所感所悟形成书面文字,成为评价的客观标准和要素。

3.3开拓实践基地,整合有效资源

高校在开拓校外实践基地时,寻求长期合作,双方共赢,达到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性,并为大学生将来的就业以及实习做好充分准备。这就要求高校和实践基地搞好联系和合作,主动了解和解决单位的难题,实现资源的共享。将单位和高校资源有效地整合在一起,为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一个良好的空间和场地,实现三方受益。

3.4重视社会实践管理

为了让大学生能广泛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实效与长效性,有必要对社会实践进行管理,第一,要对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以便为其顺利开展提供便利与保障;第二,在学校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之间构建一个协调机制,努力使两者之间的矛盾最小化,不断让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第三,要完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知识与教育,培养他们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要建立其安全保护网络,以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能够顺利开展。

4结论

大学生劳动实践的目的范文2

关键词:社会实践;养成教育;中外差异

1.社会实践在养成教育的意义

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现状,我国大学生很多出生于独生子女家庭,生活相对优越,难以理解工人、农民的劳动状况,对创造社会财富没有明显的概念,容易出现唯我独尊的心态。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帮助学生了解社会、了解不同的生活方式,从社会实践中获取生活、社会经验,从而形成善解人意、诚实守信等品质,了解复杂的人际关系,提升生活和社会技能。另外,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和危机,学生的生活阅历稀少,缺乏社会和生活经验,在复杂的环境中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容易走上歧途。社会实践能够帮助学生更早地熟悉社会环境,理解社会环境中的正面、负面情形,有助于他们更理性地认知社会,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和经受挫折的能力,拥有更健全的心理素质。

2.社会实践在中外养成教育的差别

2.1社会实践制度的差异

为了促进我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2004年相关部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在该文件中指出各个高校要将社会实践活动归纳到教育教学体系及教学大纲中,社会实践活动要有固定的教学学时和学分,学校要给予经济投入和扶持。2005年我国教育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该文件再次强调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重要意义,并且明确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要求。目前,长春光华学院外语学院形成相对适应学校教育情况的社会实践制度,主要有《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实施细则》、《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度,文件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规范和要求。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进行考评,落实学生的社会实践。但我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制度中,仍然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我国的宏观调控力度有待提高,没有具体的政策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规范;其次,社会实践活动的模式较单一,难以适应学生的专业需求;再次,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考核机制缺乏合理性,实际运用中出现各类问题;最后,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国外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制度归纳起来,具备以下四个共同点:第一,国家政府重视宏观调控,通过法律、政策等对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保障。政府制定的法律和政策,强化高校与企业的联系,保障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第二,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为高校的必修课,并且规定社会实践活动所占必修课的比例。高校注重培养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并且将社会实践活动贯穿整个大学课程教学。第三,高校的社会实践活动模式多样化,实践程度逐渐提升。首先,学校与企业双元式的模式,教师深入企业,教学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大学生通过在企业工作、研究等完成实践活动;其次,劳动教育模式,大学生通过参与劳动获得相应的学分,形成职业观和热爱劳动的道德情操;最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及社会责任教育,大学生在学校的安排下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服务活动,接受学校的责任课程的学习及实践活动,从而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第四,高校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完成体验式的就业,就是通过实习等方式完成社会实践活动,既体验本专业对应的工作内容,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还能够从实习就业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

2.2社会实践教育途径的差异

实践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获取经验,同样能够对学生所学进行检验。目前,国内外高校都重视社会实践在养成教育中的作用,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建设大学生的精神世界。首先,我国高校都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但教材内容注重理论,脱离社会实践。其次,我国高校在学生入学初期,会开展军训等军事化训练,增强学生的国防观念、爱国精神,培养学生的艰苦奋斗等价值观。但在我国的军训中,更注重形式化的教育,训练的时间较短,且学生在军训期间存在各类问题,难以达到军训的教育目的。再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目前,我国高校在暑假期间都会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学生参与生产、服务、公益等活动中,从实践活动中形成实践能力,培养价值观和劳动观。但由于缺乏学校的组织,大多数学生为了获得学分而参加实践活动,少数学生通过造假来获得学分,最终难以达到实践的目的。最后,我国高校注重对学生的成绩要求,但对学生的素质的考核要求不高,教师和学生难以真正重视社会实践的开展。国外高校非常重视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教材内容要紧贴实践,理论与实践结合,理论部分非常简单,但注重活动性及与社会的联系性。同时,在教学中学校会邀请从事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课程的讲授,与学生共同探讨,让学生的养成教育落到实处,从而形成良好的认知和判断能力。由于国外的人口基数相对较少,目前韩国、美国等国家都要求适龄大学生服兵役,从军事训练中形成爱国主义精神,树立吃苦耐劳的价值观。同时,国外高校非常注重学生的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在学校的组织或介绍下,学生完成不同主题的实践活动,并且实践活动的成绩将会纳入学生的档案,作为必修科目之一,也会参与考核,最终形成社会责任感。另外,国外高校将学生的品德、素质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在升学或者今后的发展中都有重要的作用。

3.加强社会实践活动的对策

3.1更新教学理念

我国各大高校要重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视高校学生的社会实践,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使大学生快速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求。同时,大学生要正确认识社会的竞争和挑战,不仅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从社会实践中形成健全的心理素质。

3.2完善社会实践制度

目前,我国高校的社会实践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政府要加强通过相关法律、政策保障学生社会实践的开展,高校要积极完善既定的制度。首先,可通过导师制度引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刚入学的大学生,心理上仍存在应试教育的意识,大学的自由生活容易让学生放松或者迷茫,导师的引导能够帮助学生明确奋斗的目标;其次,高校要将社会实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且完善考核制度,通过激励学生,让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同时,社会实践活动要作为教师的考核内容之一,教师要更重视社会实践的开展;最后,高校要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与用人单位、社区、部门合作,为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提供良好的平台。

3.3丰富社会实践模式

首先,在大学生入学后,学校要引导学生进行学习规划和职业规划,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促使他们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其次,学校和导师通过课题研究的方式,吸引学生参与课题的研究中,获得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再次,学校组织社会服务、公益活动等,落实学生的养成教育,让学生体会社会的多面性,形成富有同情心的现代化新人;最后,鼓励学生主动的参与社会实践中,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专业等,参与社会实践,并且主动地寻求实践机会,参与实践活动。大学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实现养成教育的目标,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思维、语言及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为社会输送高素质、高尚品德的人才。养成教育的理论教育学,学生只能够形成相关思维、语言和行为的概念,而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则能够将所学的概念转化为形象、具体的习惯,并且最终养成良好的语言、思维及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作者:刘晓晶 单位:长春光华学院

参考文献:

[1]唐征友,江春鸣.关于高校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哲学反思[J].教育与职业,2011(12).

大学生劳动实践的目的范文3

关键词:大学毕业生;就业实习;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845(2012)08-0149-02

对于大学生而言,实习是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的过程,是在校期间学习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就业实习,大学生能够积累实践经验,增加社会阅历,提早适应社会生活,为以后就业增加机会。然而,大学生实习期间被侵权事件频发,应该引起我们应有的重视。

一、大学生就业实习中的法律问题

就业实习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前以就业为目的进入实习单位,参加生产实践的行为。为解决就业,该种实习已普遍开展,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以上。目前我国大学生实习期间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大学生实习期间法律身份难认定

我国立法上对“劳动者”这一概念没有予以明确界定,大学生实习期间法律身份具有多重性。对于学校而言,实习期间的大学生属于在校生;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大学生是提供劳动的一方,对于实学生是否属于劳动者,是否应受劳动法的保护等问题争议极大。这就使得大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受损时寻求法律救济极为困难。

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条文明确否定了大学生的劳动者地位,这对大学生维权非常不利。因此,大学生法律身份的认定,尤其是劳动者身份的认定,是其实习期间应受劳动法律保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大学生实习期间人身伤害事故难认定和处理

我国现行的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主要有《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1996年10月1日,劳动部试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在校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可以参照该办法的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但2004年1月1日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将此项规定完全删除,而且没有作出类似规定,导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劳务纠纷就不能按照《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而只能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处理,这对于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利。

3.缺乏公平、适当、多途径的大学生就业实习环境

在现有的经济发展条件下,由于毕业生人数骤增,社会没能及时给大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实习机会,大多数学生只能从事较低层次的岗位工作,对于专业能力的提高效果不够理想。某些学校对毕业实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实习信息平台,对实习的全过程没有进行积极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影响了大学生寻找实习单位和进行实习的效果。我国大多数企业没有健全的实习生制度,大多不愿接受缺乏经验的实习生,或者仅将大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大学生实习未能提供足够的保护。

二、大学生就业实习期间权益受损后维权难的原因

1.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保护依据的缺失

目前我国无论是在教育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制度,还是在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方面,都没有对实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做出明文规定。国家有关规定中对校外兼职和实习环节的约束很少,实习期间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大学生实习权益受到损害时无法可依。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无法很好地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所称的职工,因此不能通过社会保险来获得救济。通常情况下,实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产生的劳务纠纷只能按照一般民事纠纷来处理,适用的是《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

定处理,实习单位对实学生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侵权民事责任。

2.政府、相关制度、劳动力市场等保护体系的缺失

政府相关部门也未能对大学生毕业实习未能足够重视,尚未建立适合大学生毕业实习的成熟的劳动力市场,对大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给以及时解决。在目前劳动力市场相对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某些用人单位缺乏社会责任感,只顾追求成本最低化、利润最大化,视实习生为廉价劳动力,只想尽一切办法利用他们为企业创造最大利润。

3.大学生缺乏自我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据相关资料显示,相当多的实学生未能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尽管大多数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人,但其心理年龄还不够成熟,缺乏必备的社会经验和心理素质去应对各种突发事件,自我维权意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实习权益受到侵害后如选择诉之于法律也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拿不出诉讼费。

三、大学生就业实习权益的法律保护对策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实习法律体系

(1)将大学生就业实习纳入现有法律保护范围

以现有的《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为基础,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将大学生就业实习纳入保护范围。立法上可借鉴国外关于“劳动者”定义的立法,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或者符合劳动者实质要件的实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范围内。

通过立法将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法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实学生纳入工伤保险体系,对于未建立完整劳动法律关系的实学生可以建立合适的商业保险体系,或者建立“参照性”的工伤保险体系。

(2)针对大学生实习作专门立法

广东省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明确了保障学生实习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接收实习生,并发放报酬,政府将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对实习基地、企业单位等进行扶持和奖励。《条例》还规定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实习基地和实习学生应当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或给予实习补助。但是,《条例》对实学生劳动者身份、严重劳动侵权、救济途径等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虽然该《条例》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相关领域的立法“空白”,但要彻底解决实践中出现的实学生权益受侵害问题,还是应该由国家出台一部统一的立法,把实学生的权益列为确定的保护对象,就实习的全过程、合作以及专门的纠纷解决机制进行详细的规定。各地方则根据区域特点及现实情况,在此统一立法之下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2.构建保障大学生实习权益的系统工程

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构建相关的服务机制,增强社会保障,研究出台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险种,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权益保障机制,为大学生的实习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当然,从高校教育及学生自身考虑,也应加强实习生的法律意识,提高维权能力。

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构建企业接纳大学生实习、实践的有效机制。借鉴德国大学生实习体系,构建企业等单位接纳大学生实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接纳大学生实习纳入企业及有关部门社会责任的必要组成部分,并提供相关经费补助和政策优惠。

3.实行实习协议制度,明确权利义务

在现行法律环境下,实习协议对于维护权益起着重大作用。实习有学校安排和自行联系两种。对于学校组织的实习,必须强制性要求高校与实习单位之间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大学生自行联系的实习,实习单位和实习生之间也应签订实习协议,并根据教学要求以及相关劳动法等规定全面规范协议内容,禁止实习单位规避责任,以维护实习的正当权益。

4.确认大学生实习中的劳动者身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是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能够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提供劳动行为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应聘求职的行为符合国家的劳动就业政策,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持有学校为促进学生就业而颁发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应聘求职的行为完全符合国家大学生劳动就业的政策,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成为劳动者没有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

因此,笔者认为,就业实习期间的大学生具备劳动者的基本特征,虽然在校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但是其在校生身份与其劳动者身份并不冲突,只要符合劳动者的实质,就是企业的劳动者,就应被纳入劳动法的保护范围。问题的解决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学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相关法律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实习、实践的相关法律性文件。把实习期间的大学生纳入法律制度的调整范围,切实降低大学生因实习期间权益受损进行维权的成本,保障大学生合法权益,使实习期间大学生的权益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从而为大学生就业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董保华.十大热点事件透视劳动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2]曹培东,李文亚.论大学生法律关系的多重性——以大学生实习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展开[J].煤炭高等教育,2006(6).

[3]黎建飞,欧阳晓娴.在校生实习的权益保护[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7(11).

[4]贾冬艳,胡克伟,沈淑荣,等.高职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侵害责任认定现状的研究[J].职业教育研究,2008(10).

大学生劳动实践的目的范文4

关键词:高校;社会实践;思想政治教育

社会实践是实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培育目标的重要环节。社会实践教育的实施目的是让学生理解和消化教师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社会活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最终达到培养创新能力的目的。

一、社会实践实施状况调查

为了了解当前高校社会实践教育实施状况,我们对云南大学40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了相关调查,同时对个别学生进行了访谈。

1.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情况

社会实践教育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重要实施方法,应该落实到每个学生。而调查显示,认为学校给大学生提供的社会实践机会较少和很少的占43.6%,认为没有给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的学生占24.1%(见表1)。这表明大学生的社会实践缺乏广泛性。而且学校把精力主要集中在某一类社会实践活动上,重视对某一小分队活动的开展,对面向学生个体的实践活动则缺乏具体有效的指导,这是不符合对全体学生进行实践教育的要求的。

由于受到学生的兴趣、爱好及具体实施条件等限制,学生对各项社会实践的参与率各不相同。对八项社会实践方式的调查显示,学生参与率最高的是“义务劳动”,占53.3%。访谈中,多数学生把“义务劳动”与“教学计划内的劳动教育”等同起来,依此看,一半左右的学生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劳动教育必修课。但这种“义务劳动”是多数学生最不愿意参加的实践方式(在“最愿参加的方式”调查中的选中率最低,只占3.8%)。“有偿家教”是一项有偿性的勤工助学活动,它不仅给学生以物质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培养了自强自立的精神,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较好地解决了学生的实际困难。因此,得到许多学生的青睐(在“最愿参加的方式”调查中的选中率仅次于“实地考察”,占20.4%)。在对实践性和社会性更强的“参观访问”、“暑期‘三下乡”’、“专题调查”及“实地考察”的调查中,“参观访问”的参与率最高,占到35.5%,其次分别是“暑期‘三下乡”’、“专题调查”、和“实地考察”。相比之下,“教学实习”和“勤工助教”的参与率最低,学生也不愿意参加(详见表3)。

2.大学生对几种社会实践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认识

社会实践的方式多种多样,但采用何种方式,重要的是要看其可行性和有效性如何。

从表3中可看出,这八种实践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并非一定呈正相关,即一种方式的可行性高,其有效性不一定高,反之,一种方式的有效性高,其可行性不一定高。如“有偿家教”在“最可行的方式”的调查中,选择率最高(占31.8%),而在“最有效的方式”的调查中,选择率排第四位,只占14.2%。相比较而言,既可行又有效的实践方式是“专题调查”(两项均排第二位),其次是“有偿家教”(可行性排第一位,有效性排第四位)和“实地考察”(可行性排第三位,有效性排第一位)。而可行性和有效性最低的是“勤工助教”,均占4.7%,其次是“义务劳动”和“暑期‘三下乡’”。了解大学生对实践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认识,便于有针对性地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既可行又有效的实践活动机会,从而使社会实践教育更有成效。

3.大学生对参与社会实践后所得收获的认识

访谈中,相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大学生更愿意参加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教育,他们坦言:“在社会实践教育中能学到更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中学不到的东西。”无疑,大学生参与每一项社会实践活动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参与的活动内容不同,所得收获也不尽相同。我们无法就每一项社会实践方式向学生做调查,但可以对参加过社会实践的大学生从总体上对所得收获的认识进行一个粗略的调查。调查显示,认为所得最大收获是“提高了社会适应能力”的比例最高,为39.5%;其次,认为“增强了挫折承受力”的为22.0%、“增长了见识”的为13.7%、“提高了动手能力”的为8.2%、“磨练了意志”的为6.9%。见表4。

关于学生自我评价的调查显示,认为自己适应社会能力不强(包括一般、较弱和很弱,下同)的学生占40.2%、人际交往能力不强的占57.4%、意志力不强的占31.6%、承受挫折能力不强的占28.7%。从上分析,这些能力在社会实践中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这表明进行社会实践教育是大学生自身发展所,必需的,学校应予以重视。

二、实践教育环节薄弱,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模式

通过调查分析,高校实践教育环节尚显薄弱,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模式,具体表现在:

1.实践教育尚未得到足够重视

实践教育应是经常性和长期性而不是一次性和临时性的活动,应是全体学生而不是少数学生参与的活动,因此,必须由学校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经过周密细致的组织和安排才能顺利、有效地进行。但当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并没有真正地理解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的关系,重知识传授轻实践教育的观念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学生素质的高低依然主要以考分为标准,而不是由社会来检验,这就使理论远离实践,学生缺乏实践锻炼的机会,实践教育尚未得到学校的重视,缺乏统一安排。

2.缺少实践基地

基地建设是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深入开展的保证,没有实践基地就没有大学生实践活动的稳定性和长期性。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可以分为校内和校外实践基地。校内基地应由校学习处、团委、教务处、宣传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各学院组成指导组,联合组建。校外基地的建立需要以学校的名义与某些地区有关单位签定正式协议,比起校内基地的建立困难要大的多。目前,我校已着手在校外建立实践基地,各院系也应根据本单位专业特点建立一定数量的社会实践基地,来满足广大学生的需求。

3.时间、经费的限制

社会实践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高校应把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教育计划,统筹安排。但在具体计划的执行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实践时间和经费的限制。特别是我们要在学期内组织学生到校外进行诸如实地考察、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往往不是周学时所能满足的。而拉长时间,势必会影响到学生其它课程的学习。这就造成实践教育实施中时间安排上的困难。另外,实践教育的实施一般需要高额经费的支持,特别是假期组织学生进行集体实践活动,需投入的经费更高,而学校用于这方面的开支是有限的,一般只限于少数学生参加,而且就地就近进行,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实践活动的开展。由此可见,由于受时间、经费等的限制,学生的某些社会实践活动还得不到很好的开展,学校的社会实践教育还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模式。

4.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缺少有效的监督和考核评价机制,直接影响到实践教育的有效性。缺少有效的监督,势必导致一些学生的简单应付。而对社会实践的评价缺乏激励性,将不能激发广大学生参与的热情。访谈中,有学生表示:“参加实践活动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意思,又浪费时间和金钱,我也写不出漂亮的实践报告,也就不会得到什么表彰。”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学校的社会实践考核评价还不太健全,还未能充分调动学生特别是普通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大学生劳动实践的目的范文5

关键词:中美大学生 社会实践模式比较 启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c)-0251-01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按照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一系列教育活动的总称[1]。2012年教育部、、团中央等七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大学生社会实践育人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原则、活动内容、发展方向等内容。可以说,大学生社会实践又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1 中美大学生社会实践模式差异性比较

虽然我国同美国在文化传统、教育体制、社会氛围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同,但是比较中、美两国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模式,依旧可以为我国组织大学生社会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推动我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总而言之,中美大学生社会实践模式主要有目标定位、组织形式、服务内容、评估机制和保障体系等方面的不同。

1.1 参与社会实践目标定位差异

美国高校把大学生参加社会服务作为高校服务社会重要途径之一。教师也自觉地把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当作自己的本职工作。据调查,美国大学生在校期间约有50%的人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90%的学生志愿者认为,参加社区服务活动与学习书本知识一样有意义。在美国许多大学把是否参与过社会志愿服务作为申请条件之一[2]。

在组织过程中,我国大学生社会实践主要由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校领导负责,具体由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大学生看来,他们参与社会实践的目标就在于利用“第二课堂”这个平台,在实践中了解国情、社情和民情,在向实践和群众学习中增长才干,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1.2 参与社会实践目标定位差异

中国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往往是由政府的牵头,学校负责具体的组织和推动活动,具有政府牵头、学校组织等鲜明特点。社会实践的资金投入模式以学校投入为主,社会和个人投入为辅。

在美国,学生除了可以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之外,还可以参加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社会服务。在社会实践方面,美国建立了全社会全程激励模式,许多大学专门针对社区开设了社区服务课,每个学生必须修完一定学分的社区服务课才能毕业,一些著名企业也很重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服务纪录,把它作为招聘员工的一个标准[3]。

1.3 参与社会实践的服务内容差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的内容也得到了充实和拓展,并呈多元化发展趋势。主要包括了教学实践、社会调查、“三下乡”和“四进社区”活动、生产劳动和志愿服务、勤工助学、军政训练、“红色之旅”参观等内容。

美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服务同样丰富多彩,并且依托专门的机构,与专业紧密结合地开展社会实践;他们与社区以及各种慈善公益机构密切协作,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甚至到国外参与志愿服务项目。

1.4 参与社会实践的评估机制差异

美国有很多的评估机构及监管机构,这些机构大多是非政府部门赞助的,他们会对各式各样的社会实践服务进行跟踪调查访问,然后把反馈信息汇总,再由专门的分析人员对数据进行分析,按照惯例评出等级后将评估结果反馈到社会实践组织单位,组织单位再根据评估的结果及建议作出相应的改进[4]。

在我国类似美国的社会实践服务民间评估机构相对较少。这种缺乏第三方的评估方式并不客观,而且也不能够准确地反映出社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 美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模式有益经验对我们的借鉴与启示

虽然中美两国高校的管理体制和所处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有较大差异,但本着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共同出发点,我们可以就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比较并从中借鉴一些有益的经验。

2.1 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

目前,部分学校在组织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基本上采取的是团委定主题、辅导员拿方案、学生听指挥的模式,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基本处于从属的地位,这非常不利于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主动负责的现代公民意识。学校必须把学生放到组织社会实践的主体地位,使学生真正地能参与到项目选定、项目实施、项目评估等环节中来。

2.2 实行项目化管理

实行项目化管理,不但可以增加社会实践的实效性、针对性,还可以使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变得更加严格、资金划拨变得更加合理、总结评价变得更加理性。根据“按需设项、据项组团”的原则,由学校社会实践主管部门成立项目办,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需要有针对性的提供参考课题,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系统评估并总结表彰。

2.3 采取社会化运作

社会化运作就是要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根据“结合专业、双向收益”的原则,充分寻求社会力量对活动的全面支持,努力推动校、地、企三方的联合,促进学校科技成果的社会转化。只有理性引导,企业的支持、社会的援助才能够为社会实践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5]。

2.4 进行科学化评估

由于缺少科学的评估办法,目前高等院校的社会实践越来越流于形式,随意找个单位开个证明、写个评语、盖个公章敷衍了事的学生不在少数,社会实践某种程度上演变成了“盖章运动”。进行科学化评估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评估而评估,而是为了能够真正地引导学生深入社会,贴近生活,在社会实践当中获得真正的成长。评估不单纯是对实践报告、研究成果的评价,更重要的是要对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方式和过程进行系统的了解和全面的分析。

“主体明确化、管理项目化、运作社会化、评估科学化”的社会实践运行机制的推行,是高校主动适应新时期教育体制改革与培养综合素质人才的需要,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需要,也是高等院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谋求新发展,开创新思路的需要。

参考文献

[1] 刘献君.深刻认识和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5(5).

[2] 傅维利,陈静静.国外高校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模式研究[J].教育科学,2005(21).

大学生劳动实践的目的范文6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 劳动就业 创业创新

由于前几年的扩招引发了近年来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问题,在大学生毕业集中的月份还被冠以了“黑色就业季”的说法,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当前大学生就业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同时随着适龄入学人数的快速增长,今后一段时期内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只会进一步的加大。而根据权威机构的统计,我国高校大学生的就业率近年来基本都在70%左右,也就是说每年都有30%左右的大学生是无法实现就业的。当然,大学生就业问题除了扩招引发了就业基数的增加外,大学生自身从业能力、心理期望等等方面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尤其是最近几年,各地方政府、教育部门、高校都开始积极为大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积极创造和改善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大的外部大环境,也多方面、多层面、多角度地为大学生就业创造条件,但从目前的结果看其实效并不理想。究其原因,除外部宏观因素、大学生自身素质因素外,高校开展的对大学生的劳动就业及创业创新的教育也是亟待需要转变的。

一、现阶段造成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

(一)大学生的就业观念

这一原因的表象主要体现在大学生在就业与创业时设定的期望与现实情况的差距过大。很多大学生尤其是来自偏远地区的学生很多都有一种“十年苦读定要成名天下”的心态,因此在就业选择上会倾向于到生活环境相对优越,入职后各项福利待遇都较好的大中城市、机关或大公司就职,而大部分城市生源的大学生因为家庭条件较好,没有生活、生存压力,所以也不想在就业问题上急于求成,也就更不会考虑到条件相对要艰苦许多的边远地区就职。

(二)结构性矛盾(需求、技能、专业)

这一方面主要是受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情况限制,如果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于整体社会发展水平,那么由于经济发展缓慢造成经济活力下降,同时对人才的需求量也呈下降趋势,这样大环境下就出现了吸纳就业能力的下降,然后再加上需要就业人数的数量过大,就会产生供需之间的矛盾。还有由于连续多年的扩招,使得在校学生数量极剧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师资力量的不足,对学生而言则是动手实践的时间变短,学生的成绩代表了一切,高分低能也就司空见惯了。这一点从近年来用人单位多数会在招聘信息上注明要求有一定工作经验、技能等应聘条件上可以看出。

(三)现阶段我国大学生缺乏自主创业的热情以及对位就业的忠诚度

与国外大学毕业生或在校生相比,我国的大学生创业相对起步较晚、比例低、创业的起点也要低很多,愿意进行创业或把这一意愿付诸实施的学生比例不足当年毕业生人数的10%。而在就业稳定性,大学生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未能交出让人满意的答卷,据专门调研机构的报告显示:211院校毕业生在就业半年后的离职率达22%,而非211院校的毕业生半年内的离职率达到了33%。所以由于高校毕业生的这种频繁跳槽现象也造成了很多企业不愿意接收刚毕业的大学生的情况。

二、在高校内实施就业与创业创新教育的建议

(一)深化高校方对就业和创业创新教育的认识

首先,若要真正在高校内落实并实施就业与创业创新教育,校方应当认识到这种教育不应只是一味进行就业与创业创新知识的讲解,而应当把教育的重点放到对学生的素质教育上来。为此,在高校内从事这项工作的教育者,首先要有对学生就业与创业创新教育的认识和理解,能够向学生明白讲述如何进行就业选择以及创业指导。其次,在教育过程中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如何引导学生转变择业观念上,培养他们不怕苦、不怕累的就业、创业意识,以此来为今后的就业、创业奠定良好的心理基础。

(二)加强创新创业实践

实践出真知,实践出能力,大学生们只有经过就业与创业的实践锻炼,才能把所学的知识转化为自身的能力,也才能更加明晰自己就业与创业的目标,在创业过程中才能保持良好的信念,所以实践课程的开设是高校开展就业与创业创新教育的基础项目,一来这样能充分利用好高校内的现有资源,二来通过实践的验证也可以加快高校知识尽快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与此同时高校也可以有针对性地组织大学生们参加一些社会实践活动,如企业实地参观、考察,甚至是岗位模拟等,使学生感受创业的艰辛和乐趣以及明了将来就业后可能会面临的一些情况。

(三)加强高校内相关资质师资队伍的建设

要开展好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创新教育,对高校来说质量过硬的师资力量和队伍建设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本校的师资力量稍有不足,可以采取措施主动争取或筹措专项资金加强队伍建设,也可以与其他高校合作共同打造师资队伍,实现师资力量的资源共享。当然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也是打造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师资力量在高校大学生劳动就业与创业创新教育中是重要的人力资本,适当合理的多种形式的激励可以增加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而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结语

综上,针对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就业与创业创新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实施它的目的是通过对就业与创业创新教育理论知识的教授,以及针对性地实践体验,在培养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意识的同时,实现提升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综合素质,最终达到实现自身价值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李研,高婷婷.就业视域下大学生创新与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J].现代教育管理,2015,(03).

[2]杨红,杨雁等.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在推动大学生就业进程中的作用[J].河北联合大学学报(医学版),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