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行业应急救援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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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行业应急救援预案

机械行业应急救援预案范文1

关键词:石油化工 机械事故 原因分析 控制措施

引言

企业要进行生产,首先要有设备,设备是企业生产经营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企业进行生产,要有各个方面的管理。石油化工企业生产连续性强,自动化水平高,且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设备一旦发生问题,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往往会导致装置停产、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因而,对石油化工企业来说,化工设备管理显得更加重要。

一、石油化工机械事故产生的原因

化工机械事故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化工机械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松懈等。

(一)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

设备本身的不安全因素包括设备设计不规范和生产过程中不合安全要求。许多化工机械设备都存在设计缺陷,如强度计算不准确、材料选用不合理、外观设计不安全、操作机构设置不当、结构安全设置存在缺陷、存在无用部件等,这些问题都会严重影响化工机械生产的安全。化工机械设备的制造和安装过程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加工精度、热处理的硬度和强度达不到要求,装配不当、遗漏或多装零部件等。

(二)化工机械在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在化工机械工作过程中,工作环境不好或是操作不规范都有可能导致化工机械事故的发生。许多化工机械在生产过程中的条件不够理想,如照明光线不够、通风不畅等。设备在过程过程中由于石油的腐蚀侵害,引起许多安全问题,而这些问题却往往得不到及时解决和处理,致使许多设备都存在带病作业、保养不够的问题。在化工机械进行生产作业的过程中,许多生产操作人员往往没有经过培训就上岗,缺乏对设备操作、维护和保养的专业知识以及应有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而且还存在许多操作工人在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的问题,这些都增加了石油化工机械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安全管理松懈

石油化工行业,存在着安全管理松懈的问题。我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石油化工行业往往会忽视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管理计划执行缺乏力度,就会导致生产操作者安全生产、防护意识淡薄。石油化工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是保证石油化工机械生产的关键,也是控制事故的重要因素,若安全管理松懈,就会给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二、控制措施

(一)设计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进行机械设备的安全设计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当尚无具体的专业标准可循时,设计时应对设计对象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详细分析,采取适当的安全技术措施,以保证所设计的机械设备的安全性。机械设备的安全性涉及的问题很广,在G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中,对安全设计的总原则作了明确规定。安全设计的基本要求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点:

1.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必须具有适应规定工作条件和环境条件的能力,如耐高温、防腐蚀、抗冲击和振动能力等;

2.机械设备的设计,操纵室、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的设计,应符合人类工程学要求,便于操作,可减轻疲劳;

3.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危险,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不应留给用户去承担;

4.控制系统必须安全可靠,如当能源突然异常变化、控制线路出现故障或发生误操作时,应保证不会造成危害;

(二)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机械设备的安装施工是整个工程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科学地完成机械设备的安装,才能发挥机械设备的功能,更好地完成工程。因此,如何有效控制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成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安装人员的技术水平则决定了整个安装工程的质量。为了尽量减少石油化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注意:

1.设备开箱与清点。在设备交付安装之前,技术人员要按照设备装箱清单和设备技术文件对安装的机械设备全部进行清点、登记和检查。同时还要对其中的重要零部件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清点设备的零件、附件是否短缺,检查设备的外观及零附件是否有损坏和锈蚀的现象,做好开箱记录,检查说明书、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

2.设备安装前的基础放线。施工技术人员在进行安装之前,定要先按照设备设计图和相关物的轴线或边沿线、标高线来合理地划定安装的基准线,同时设置具体基础位置线和基础标高线;

3.检测与调整设备的精确度。精确度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测设备零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误差,如对垂直度、平行度、同轴度误差等。

(三)加强设备的管理

设备管理是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的重要手段,设备管理的每个工作环节不仅会影响到整体生产的顺利进行,而且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设备事故,甚至造成大规模停产,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石油行业应根据生产现状及设备特点合理地制定设备管理制度与维修计划,保证重要的生产设备能够时时处于被监控状态,发现故障与隐患能够及时排除,达到既可保证提升设备运行效率,又能进一步提高效率。

1.定期进行检修更换。化工企业应该组织专业人员,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更换过于陈旧的设备;

2.制定应急预案。根据石油化工生产,要能够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险,并做好应急措施。要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评估,请专业人员对危险源目标进行研究,制订救援对策;最后,编制预案,针对危险的种类以及危险程度做出相应的判断,综合现有的救援能力,编制最优的预案。

3.提高员工素质。员工素质的提高,不仅仅是指操作技能的提高,还要对员工的危险控制能力进行训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先进设备的操作方法以及注意事项,并对员工进行系统的应急救援能力训练,增强专业知识。除此之外,还要不定期地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增强全体人员的事故预防能力。

三、结束语

石油化工产业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柱型产业,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安全要做到安全生产,必须高度重视石油化工机械事故的危害性,从企业自身做起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工人安全保护意识和技能,规范安全生产,从方方面面杜绝安全隐患,提高石油化工机械行业的安全性,促进企业发展,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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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天.刍议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J].甘肃科技纵横.2011(04)

[3]李智梁.浅议化工机械事故的控制与分析[J].科技资讯.2011(03)

机械行业应急救援预案范文2

今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吕祖善省长作出重要指示;金德水副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迎接和配合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54号),提出具体要求;为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8号),提出了5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在各地认真开展自查的过程中,省政府及时召开执法检查自查工作座谈会,对自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7月下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浙人大常[2006]13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接到《审议意见》后,省政府立即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及时将《审议意见》分送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6个省级有关部门,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印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浙安委[2006]7号),对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同时,先后召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工作现场会和农村消防暨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分别就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及办公厅先后在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完善临水临崖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等方面下发文件,落实相关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整改,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专题采访、新闻报道、刊播公益广告和安全生产信息,积极举办演讲、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活动,印发宣传教育资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广大群众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省人大法委、财经委和省法制办、省安全监管局联合召开贯彻实施条例新闻会。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海洋与渔业、质量技监、消防等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加大法制教育力度。省安全监管局在系统内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年内对所有安全监管干部进行条例知识考核,并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村居等基层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赠送30多万册条例读本。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建立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对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教育。省级有关部门将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高校和中小学课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教育的内容。各地还加强对乡镇街道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村公共安全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中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执法检查和自查中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分门别类,分级负责,研究整改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整治工作,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一是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今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挂牌督办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单位和整改期限。各责任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实施整改。各督办单位认真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从目前的进展情况看,100处临水临崖特别危险路段,除1处因道路改道废弃外,均已整治完毕;100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已基本完成,1月至10月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56人;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8家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27家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路段)的整改也基本能按期完成。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也结合当地实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并从7月份开始,在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治理行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到目前为止,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1367家,排查隐患3859处,已完成治理3587处,有力地促进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增强事故防范的能力,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三合一”企业的整治。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工商局、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从4月下旬开始,在全省部署开展“多合一”建筑消防专项整治,重点对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进行全面检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9.14”特大火灾发生后,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发出《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6]167号),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同时,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普查整治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织里镇“三合一”企业问题的彻底解决,金德水副省长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织里镇“三合一”企业整治问题,要求当地政府痛下决心,花大力气,全面彻底整治“三合一”企业,实现生产与生活分离,消除火灾隐患。各地认真吸取火灾教训,进一步落实“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2249处,处罚单位389家,罚款187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337家。

四是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为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从9月1日开始,省政府组织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公安、交

通、农机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等严管措施,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校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违法超车、高速公路夜间违法停车以及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到目前为止,全省共查纠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万余起。

五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今年以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排查事故隐患71637个,完成整改63562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873个,完成整改640个;实施行政处罚2498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产经营单位841家,提请关闭的62家,实施经济处罚2062次,罚款3727万元,受到行政处分的47人,其中行政机关领导干部12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23人。公安部门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310万起,吊销驾驶证19520本,行政拘留9547人次。其中查处超速违法行为199万起,吊销驾驶证1854本,因超速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同比减少552起,死亡人数减少80人。公安消防部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5.4万家,责令限期整改4万余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00起,罚款2700万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4000余家。交通、建设、农机、质量技监等部门也严肃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

三、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扭转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局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协调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在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把各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职”和“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黄牌警告、通报及告诫谈话等措施,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安全监管、公安、监察、工会、检察等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不断完善查处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联动机制。

二是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在各类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等先进安全的开采技术,提高矿山本质安全水平,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条例的要求,组织起草我省企业安全费用使用和管理办法。省安全监管局和浙江保监局联合在部分高危行业中开展相关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杭州等地设立安全技术改造贴息专项资金,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快安全技术改造。

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先进网络通信技术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完成2890个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工作,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部署开展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大检查,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订事故和环境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压(倒)罐设施、贮罐围堰、防火堤以及泄漏物料和消防水的导沟与收集处理设施,做好因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等事件的防范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能力。

四是推进危险化学品等行业的产业布局调整。组织专家对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关闭或搬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列入搬迁或关闭计划的6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中,有17家已完成搬迁,有46家落实了搬迁用地,正在实施搬迁。针对衢化片区“厂中村”安全隐患严重的问题,吕祖善省长、金德水副省长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金德水副省长还率省级有关部门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经费和有关政策上予以支持。继续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分步退出计划和经营准入措施,今年已有14家企业退出烟花爆竹生产领域。

四、狠抓基础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省安全监管局将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突出任务来抓,制定培训规划,编写教材,制作教学光盘,培训师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组织有关企业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力组织开展培训工作。预计到年底将完成1000万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任务。通过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的实施,大大减少了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增强了从业人员对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促进了企业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从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技术应用和改造、安全设备维护更新、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费用;落实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准入关。

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在全省部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通过抓好源头、完善措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进一步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努力实现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进一步加大投入,抓好通乡、通村公路安全设施的配套建设,不断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管理,全省农村公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84%和2.40%。全面推广“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管理效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今年以来,在全省机动车新增71.5万辆、驾驶人新增69.6万名、道路交通流量激增的情况下,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回落,1月至11月

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3309起,死亡5904人,受伤38725人,直接经济损失1.2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4.89%、3.87%、11.89%和12.93%。

四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标本兼冶、着力治本的要求,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制订了机械行业、矿山行业和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认真抓好50家机械制造企业的试点示范工作和100家非煤矿山企业、8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的试点,目前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达标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积极推动建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组织编制我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个地方强制性标准《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1月至11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39600起、死亡6913人、直接经济损失3065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8.7%、5.7%和12.5%。预计全年可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目标,不突破国家下达的各类事故控制指标。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取得的这些成绩仅仅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事故隐患大量存在,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真正落到实处,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尚不够到位,全社会的安全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对此,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法治浙江”,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突出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三是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五是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严格依法行政,2007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六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七是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八是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九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十是进一步发挥社团和中介组织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机械行业应急救援预案范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冶金、机械、交通运输等企业;农机安全、渡船渡口等重点领域;学校、医院、水利等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5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30日-6月8日。区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根据国家和省、市安委办文件精神及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各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8日前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工业区管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于6月8日前,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应包括工作目标、检查范围和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职责和上下对口的原则,区有关部门牵头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安监局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冶金、机械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经贸委负责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水上交通运输、渡船渡口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农委负责农机安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水利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医院等医疗机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区文化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等其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权属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无主管部门的由所在街道、镇,工业区负责。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9日-6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地方政府印发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的特点,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认真填报《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定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企业要于6月25日前将排查治理情况和《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按照属地或隶属关系及时上报所在街道、镇,工业区及区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在此期间,区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街道、镇,工业区要对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阶段。7月1日-7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和区有关牵头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落实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五是查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及区有关牵头部门要在7月10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书面总结和《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一并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区政府督查阶段。7月11日-7月20日。区政府将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街道、镇,工业区及区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挂帅的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区安委办对全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督查的准备工作。

(五)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政府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措施是否落实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作为深化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重大措施来抓,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区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街道、镇,工业区及各单位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和有关部门制订的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以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安排部署,落实到重点行业领域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