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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方案范文1
近年来,齐河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围绕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打造农田土地治理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两类项目一体化,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有力促进了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2019年,齐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又进一步实现了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有机结合。一是与绿色蔬菜基地~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的扩建年产4400吨设施标准化蔬菜种植基地和新建7.2万吨蔬菜冷链配送中心结合起来,提升附加值,拉长产业链条;二是与有机蔬菜基地~山东昌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施的新建年产400吨有机蔬菜种植基地项目结合起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标准,进一步增大投入产出比;三是与山东省食用菌龙头企业~齐河县瑞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实施的新建年产300万瓶的金针菇养菌室项目结合起来,并通过扶持林下黑木耳养殖合作社,发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山东省食用菌特色小镇。
为使两类项目结合取得更好成效,齐河农发办从源头入手,实地调研论证,初审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同时要求企业、合作社严格按照既定实施方案执行,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严格程序招投标、监理、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日前,两类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建设中。
齐河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姚尧
2019年10月21日
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通过大规模的农地整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化、现代化;通过建设用地空间整合,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现在开始至2014年6月,全面完成长河、桥南的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成集中连片、基础设施配套完备的高标准农田,促进区域内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民进入城镇集中居住,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4年9月)。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在镇相关单位共同商讨、深入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工作计划、全面进行部署、排定工作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相关政策,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有力、有效开展。长河、桥南要实事求是地摸清项目区范围内涉及拆迁农户、拆迁面积以及被拆迁农户安置意向,为镇政府拟定安置方式、安置房屋数量提供依据。
(二)拆迁协议签订及清障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1月)。组织人员对项目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全部拆除清理,根据有关政策测算安置费用,制定安置方式,做到拆迁和补偿安置透明、公开和人性化。对于进县城集中安置农户,由农户填写进城购房信息表,经镇、村两级签字盖章后报县城市资产经营公司集中做好安置工作。对于进镇安置农户,一律在镇长河集中安置小区集中安置。
(三)土地平整阶段(2014年11月-2014年6月)。通过平整土地、疏沟填塘、铺设道路、修闸放涵、架设桥梁、建设防护林、整理弯沟曲河等,达到田成方、林成网,田、林、路配套,沟、渠、田衔接,增加耕地面积,改善田间小气候,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提高土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高项目区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通过合理配置灌排系统,增强农田水利设施的“灌、排、降、蓄”功能,使农业生产稳定、持续发展。
(四)项目验收阶段(2014年6月)。项目土地整治工程结束后,镇各相关单位要对照省国土部门验收标准,抓紧完善资料,确保通过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认真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案,流转承包土地实现连片规模经营,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国土分局、财政所、建设站、水利站等单位和长河、桥南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方案范文3
一、主要作法及成效
(一)主要作法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采取了四项举措:
一是成立粮安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两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市长任副组长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16个成员单位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市政府将粮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监督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目标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市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15〕22号),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意见》共8个方面21条,涵盖了从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到消费等各环节重要内容,对粮食生产、收购、储备、加工、应急保障、安全监管、监督考核等方面作了全面安排,既强调了粮食数量安全,又强调了粮食质量安全、产业健康发展以及节粮减损和健康消费等。
三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先后6次召_相关部门负责人协调会、粮食企业改革督办现场会,9次以市政府办、市粮安办名义发文。市粮安办制定《荆州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推行“清单工作法”,明确考核方法、考核指标和考核权重,提高粮安责任监督考核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是开展检查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市政府分管领导两次率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县市区调研,市粮安办抽调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考核组长,开展对县市区政府粮安责任制监督考核。经过2015年“首考”和2016年“再考”,推动收储企业改革、“粮安工程”建设及新增储备规模等问题整改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荆州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也是全省水稻产量第一市。近年来,通过实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并严格监督考核,荆州市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市、县两级政府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粮食产业发展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守住了“一条红线”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省政府下达荆州市2020年前耕地保有量为65.1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5.26万公顷。截止2016年底,全市耕地总面积68.6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5.64万公顷,全面完成省下达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二是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市政府出台《落实耕地质量保护的实施意见》,除中央、省财政资金外,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三是建立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网络。全市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建成,规划建设监测点89个,耕地质量逐年提高。近年来,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加强和秸秆还田工作的大力推进,全市耕地质量逐年提高。
2、调动了“两个积极性”
一是严格落实粮食补贴政策。2016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荆州市按照粮食产量、耕地面积4:6的补贴方案进行重新分配。全市共发放各种农业补贴资金68577万元,惠及近100万农户、400万种粮农民。通过落实各项粮食扶持政策,调动农民种粮、政府抓粮两个积极性。二是积极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除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外,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松滋、荆州、洪湖等地对种子生产企业、水稻种植或稻虾共育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奖补,奖补资金达520万元。三是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2016年,全市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612人,完成年度培训任务。
3、增强了“三个能力”
一是增强粮食生产能力。2016年,全市粮食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9.38%,超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0万亩目标任务,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和育制种大县建设。二是增强粮食收储能力。近两年,全市维修“危仓老库”仓容12亿斤,中心粮库改造升级9亿斤,形成以中心粮库为主导,骨干收纳库为基础,社会仓库为补充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体系。三是增强储备保障能力。突出地方储备粮保应急、控粮价、稳市场的功能,全市落实市、县储备粮总规模1.37亿斤,其中市本级0.16亿斤,县级1.21亿斤。同时,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粮食储备保障能力。
4、构建了“五大体系”
一是粮食收储保底线。通过强力推进粮食收储企业产权改革,全市形成了“三位一体”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体系。2016年全市各类主体收购粮食54.34亿斤,刷新历史纪录,全面启动小麦、稻谷托市收购政策,全市农民增加卖粮收入5.16亿元。二是仓储物流提档次。2016年,全市新增标准仓库容量7.5亿斤,维修仓库1亿多斤,添置各类仓储设施200台(套);市粮库信息化建设项目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粮库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三是粮油加工争龙头。2016年全市粮油食品加工业实现产值590亿元,占农产品加工产值的40%;形成“以粮油加工为主体,食品深加工、特种饲料加工为补充”的粮油产业经济体系;四是“放心粮油”全覆盖。全市建成成品粮油批发市场1个、区域性“放心粮油”配送中心9个、“放心粮油”连锁店176家、应急加工企业44家、军民放心粮油超市8个,形成了粮食应急供应、军供网点、粮情监测、“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四位一体”的粮食供应网络。五是流通监管无盲区。健全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机构,全面提升8个市、县粮食质量监测机构能力,完成34个企业检验室及78个收购网点质检能力建设;完善粮情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城乡的监管保障体系。
二、面临困难及问题
(一)考核内容复杂,重点不够突出
现行监督考核办法有59项内容,评分标准涉及近200个得分小项,需要佐证材料多、搜集难度大。有的部门一些具体工作也纳入考核内容,使得考核指标越来越细,内容越来越繁杂,分值越来越分散,有的前后交叉,甚至出现内容重叠,导致重点工作不够突出。
(二)评分标准单一,导向不够明确
如考核内容第10和11项,评分标准明确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在前五年平均水平以上才能得分,这一要求明显与现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不吻合。就全国而言,当前我国粮食品种结构性矛盾突出,小麦供求基本平衡,玉米和稻谷阶段性过剩特征明显,南方的早稻、东北的玉米滞销;就荆州而言,全市早稻产量、收购量和库存量都相对较大,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应适当减少劣质早稻面积,压缩粮食库存,增加高产、优质、高效品种种植,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量化指标简单,依据不够充分
一方面,存在低报年度指标任务现象。如个别地方粮食收购目标偏低,考核指标难以反映客观实际。另一方面,存在年度目标偏高问题。个别地方过去粮油加工产值年度任务基数较大,2016年因遭受自然灾害,加之受市场持续低迷、粮油价格回落等影响,出现了粮油加工原料减少、销售收入下降,加工产值降低的问题,增加了完成年度目标的难度。
(四)流通分值^大,权重不够合理
2016年度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评分涉及6个方面、14个事项、28项指标、59项内容,涉及粮食流通考核分值占49分,得分多、权重大,而粮食生产和消费两大领域只有51分,得分少、权重轻,很难通过考核指标和分项权重设定,把握工作重点和着力方向。有的地方错误认为主要考核粮食部门,个别部门对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甚至对考核工作认识存在片面性、工作缺乏主动性。
(五)考核结果运用,赏罚不够严明
粮食安全考核涉及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考核牵涉10多个部门,安排布置、组织协调、材料搜集任务重、难度大,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省、市政府对2015年度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不够。据了解,各地还不同程度存在农田水利设施老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迟缓、粮食仓储设施陈旧、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不足、加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严重制约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突出考核重点,精减评分项目
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应坚持实事求是,既不降低标准、减轻难度,也不随意拔高、脱离实际。从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发展,确保粮食消费安全的角度出发,应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内容、重点指标,加大考核权重,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建议对现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达到精减考核指标、完善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的目的。
(二)坚持实事求是,落实年度目标
设定粮食安全年度目标任务,既要科学合理、恰当可行,又要贴近实际、便于操作,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把关,逐项论证审核。建议将粮食安全年度考核与相关部门平时掌握情况结合起来,综合得分由相关部门评分与年度考核得分的平均数构成,防止出现评分脱离实际、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兼顾三大领域,合理设置权重
统筹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鼓励主产区围绕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和收储能力建设;鼓励粮食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去产能、去库存,推动粮食经济全产业链发展;鼓励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突出确立粮食种植面积底线,充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增加粮食流通设施投入等。建议对现行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三大领域考核权重进行调整,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可各按35分设置,消费领域可按30分设置。通过考核,促进粮食生产、流通发展,确保粮食消费安全。
(四)围绕“五个结合”,完善考核机制
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全面监督与重点考核、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平时评价与年度考核、奖励先进与处罚落后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由地方政府牵头,有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密切配合。建议将粮食安全责任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得分排序靠前的地方,上级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项目支持和资金奖励;对排位靠后地方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况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健全考核监督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五)落实保障措施,补齐发展短板
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方案范文4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调整措施是:一是将80 %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鼓励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秸秆。这部分补贴资金以现金直补到户。2015年选择在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开展试点。二是将20 %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将在全国范围推开。
2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各省可结合实际从中确定具体补贴机具种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标准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按规定确定,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一般机具的中央财政资金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60万元。
3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江苏等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鼓励非试点省份结合本省实际开展试点,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补贴机具种类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11 000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 000-18 000元不等。
4 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138和155元,早籼稻比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和粳稻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5 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政策
为更有效地发挥市场作用和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和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2014年国家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水平时,由中央财政向试点地区生产者提供补贴。2016年国家继续深入推进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6 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71|元,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2015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9-2013年5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按粮食产量扣除农民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 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2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9-2013年5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权重分别为60 %、20 %、18 %、2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奖励系数,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700-9 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入围条件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2015年产油大县存量奖励资金分配由中央财政根据2011-2013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3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 %,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7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奖励资金管理坚持“引导生产、多调多奖、责权对等、注重绩效”的原则。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3个部分。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3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 %、25 %、25 %,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分配因素包括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量、消费量等。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8 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100多个县整建制创建。在实施内容上,重点开展技术瓶颈攻关和集成推广高产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技术模式。在创建作物上,以粮食作物为主,适当兼顾部分地区优势作物。在创建内容上,一是围绕绿色生态环保、资源高效利用、生产效能提升等方面,示范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二是针对分区域分作物的资源瓶颈、技术瓶颈、效益瓶颈,组织开展试验试点和联合攻关。三是依托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9 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所需资金从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垦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补助对象为项目区内自愿实施农机深松整地的农民(包括农场职工),或者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项目区以外的,暂不享受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由各有关省(垦区)综合考虑本地农机深松整地的技术模式、成本费用、农民意愿、规划任务等因素自主确定。采取“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方式,向农民或农机户发放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
10 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结合“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创新实施方式,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集中连片整体实施,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提质增效,着力提升科学施肥水平。2016年,项目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 %以上,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显著提高,配方肥推广面积和数量实现“双增”,主要农作物施肥结构、施肥方式进一步优化。
11 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
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农业部在开展实地调研并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提出今后5年轮作休耕试点的思路原则、目标任务、技术路径、重点区域、补助标准和保障措施。总的考虑,坚持生态优先、轮作为主、休耕为辅、自然恢复的方针,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构建用地养地结合的耕作制度体系。对于轮作,重点在“镰刀弯”地区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粮豆、粮油、粮饲等轮作制度。对于休耕,选择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探索建立季节性、年度性休耕模式,促进资源永续利用和农业持续发展。按照五中全会建议说明中提出的“对休耕农民给予必要的粮食或现金补助”的要求,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整合现有项目资金的同时,结合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和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支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
12 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当前,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重点是在强基础、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集中连片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过程中,与老果(茶)园改造、农业综合开发、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等项目实施紧密结合,紧紧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产业素质,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的高标准、高水平的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标准化示范区。
为解决蔬菜周年均衡供应问题,从2013年开始,农业部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中启动了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力争形成南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与北方城市设施蔬菜开发统筹协调,黄土高原、云贵高原和北部高纬度地区夏秋蔬菜、A南及西南、长江流域地区冬春蔬菜及黄淮海及环渤海地区重点设施蔬菜档期互补的生产布局。今后,在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的资金安排上,将加大对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化生产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园艺作物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
13 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2016年,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要求,以用肥量大的玉米、蔬菜、水果等作物为重点,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一是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依托规模化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示范带动农户采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推进农机农艺结合改进施肥方式,提高化肥利用率。二是大力推动配方肥到田。开展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活动,探索实施配方肥、有机肥到田补贴,推动配方肥、有机肥和高效新型肥料进村入户到田,优化肥料使用结构。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有效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社会化农化服务组织开展科学施肥服务,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
2016年,按照《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科学用药,减少农药使用量,提高利用率。一是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结合实施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项目,扶持专业化服务组织,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病虫综合防治、农药减量控害。二是开展蜜蜂授粉与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扶持建立一批示范区,组装集成技术模式,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保护利用蜜蜂授粉,实现增产、提质、增收及农药减量。三是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试点。2016年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继续在北京等17个省(市)的48个蔬菜、水果、茶叶等园艺作物生产大县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补助农民因采用低毒生物农药增加的用药支出,鼓励和带动低毒生物农药推广应用。
14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在全国部分县(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试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的原则,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模式。一是退化耕地综合治理。重点是南方土壤酸化(包括潜育化)和北方土壤盐渍化的综合治理。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二是污染耕地阻控修复。重点是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和白色(残膜)污染防控。施用石灰和土壤调理剂调酸钝化重金属,开展秸秆还田或种植绿肥等。三是土壤肥力保护提升。重点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此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继续在东北4省区17个县(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综合运用复合型农艺措施,遏制黑土退化趋势,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
15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2013年,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2014年,为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建设要求,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目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主要有,国土资源部国土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和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等。
16 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一是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在原有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基础上,明确“配套设施用地”为设施农用地。将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设施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二是将设施农用地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按照国务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设施农用地实行备案制管理,细化用地原则、标准和规模等规定,强化乡镇、县级人民政府和国土、农业部门监管职责。三是细化设施农用地管理要求。明确设施农用地占用耕地不需补充耕地,使用后复垦,解决了“占一补一”难题。鼓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公用设施,提高农用设施利用效率。对于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定。
17 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
2015年11月,农业部制定下发《农业部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适宜性调整、种养结合型调整、生态保护型调整、种地养地结合型调整、有保有压调整、围绕市场调整等路径,调整优化非优势区玉米结构,力争到2020年,“镰刀弯”地区玉米面积调减333.33万hm2以上。重点发展青贮玉米、大豆、优质饲草、杂粮杂豆、春小麦、经济林果和生态功能型植物等,推动农牧紧密结合、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业效益提升和产业升级。2016年,农业部整合项目资金,支持“镰刀弯”地区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改变玉米连作模式,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开展马铃薯产业开发试点,研发不同马铃薯粉配比的馒头、面条、米线及其他区域性特色产品,改善居民饮食结构,打造小康社会主食文化。
18 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2016年,国家继续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业政策支持,促进现代种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在总结权益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出台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改革指导性文件,通过探索实践科研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机制,激发创新活力,释放创新潜能,促进科研人员依法有序向企业流动,切实将改革成果从试点单位扩大到全国种业领域,推动中国种业创新驱动发展和种业强国建设。二是推进现代种业工程建设。2016年根据《“十三五”现代种业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指南要求,建设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体系、品种审定试验体系、植物新品种测试体系以及品种登记及认证测试能力建设,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加快提升育种创新能力,推进海南、甘肃和四川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全面提升现代种业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三是继续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制种大县(含海南南繁科研育种大县)奖励政策,采取择优滚动支持的方式加大奖补力度,支持制种产业发展。
19 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围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突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强化能力提升、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引导带动各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2015年,农业部认定了首批10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创建试点县100万元、每个创建试点市15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2016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将逐步扩大创建范围,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同时提升创建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做到“五化”(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治化),实现“五个率先”(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率先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率先实现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率先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成为标准化生产和依法监管的样板区。
20 “粮改饲”支持政策
2015年,国家启动实施“粮改饲”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在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陕西、甘肃、宁夏和青海10省区,选择30个牛羊养殖基础好、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开展以全株青贮玉米收储为主的粮改饲试点工作。2016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并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实施范围。
21 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5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N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 00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并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枚补贴标准5 000元。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2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安排3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6年国家继续支持奶牛、肉牛和肉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
23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公顷每年90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公顷每年22.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公顷15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2015年,中央财政对13个省(区)投入的补奖资金达到了169.49亿元。2016年,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适当提高补奖标准,完善政策内容。
24 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
为提高中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200 hm2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公顷9 0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6年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在河北、天津等14个奶牛主产省和苜蓿主产省建设3.33万hm2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
25 退耕还林还草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全国25°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以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县市的15-25°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退下来,还林还草。2014-2015年,中央共下达退耕还林还草任务100万hm2,其中2014年33.33万hm2、2015年66.67万hm2,还草2年共计5.13万hm2。2015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明确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主要政策有4个方面:一是将确需退耕还林还草的陡坡耕地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由各有关省在充分调查并解决好当前群众生计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区域内扩大退耕还林还草的范围;二是加快贫困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进度。从2016年起,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三是及时拨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为确保各地结合实际做到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新一轮退耕还草的补助标准为:退耕还草每公顷补助15 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 7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籽种草费2 25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2次下达,每公顷第一年9 000元(其中种籽种草费2 250元)、第三年6 000元。四是认真研究在陡坡耕地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坡耕地以及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还草。
26 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中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上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疫苗费用。二是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因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的动物及同群动物,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上述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养殖场(户)按比例承担。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村级防疫员从事畜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中央财政对一、二、三类地区分别给予60、50、40元补助,地方财政分别承担20、30、40元。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标准为每头80元,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负担部分采取一般转移支付方式定额拨付地方。
27 渔业油价补贴综合性支持政策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要求,从2015年起,按照“总量不减、存量调整、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将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相结合的综合性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减船补助、老旧渔船更新改造、渔港维护改造、海洋牧场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渔船安全装备等。2016年,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按照两部《通知》及相关办法要求,推进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落实工作。
28 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其中,经济物种的增殖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子一代,符合《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管理的通知》(农办渔[2014]55号)要求,濒危物种的增殖苗种可以为本地种的子二代。海洋牧场示范区原则上要求项目实施海域已连续开展相关工作3年以上。
29 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从2012年起,国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渔民和企业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含远洋渔船和国内海洋渔船)。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渔民自愿的原则,对现有证书证件齐全的海洋捕捞渔船实施更新改造,重点更新淘汰老、旧、木质渔船和对海洋资源破坏较重的作业类型渔船,更新建造“安全、节能、经济、环保”海洋标准化捕捞渔船,将渔船更新改造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海洋渔业生产方式转型相结合,改善海洋捕捞作业结构、提高渔船安全性能、提升渔业装备水平,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中央投资不超过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中央补助投资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远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中央补助投资按照建造进度拨付。对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待其建造完工后,凭《渔船检验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领取中央补助投资。同时国家不再批准建造底拖网、帆张网和单船大型有囊灯光围网等对资源破坏强度大的作业船型。其他作业类型渔船不得改造为拖网、张网渔船。补贴建造渔船的材质应为钢质或玻璃钢质,木质、钢丝网水泥等材质渔船不纳入补贴范围。除因船东患病致残、死亡等特殊情况外,享受更新补助政策的海洋渔船十年内不得买卖,卖出的按国家补助比例归还国家。2016年该项目继续实施。
30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方案范文5
天河镇横林村地处偏远山区,距县城70公里,距天河镇12公里,是典型的山区贫困村。2013年6月5日,为深入了解偏远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强卫驱车沿着崎岖山路来到天河镇横林村调研。他实地察看复建中的小学教学点、卫生室,走进贫困户叶其昌、叶太山家,与村民共坐一条板凳,问困难、听意见、鼓斗志。走访中,强卫饱含深情地说,革命老区和老区人民为革命事业作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生活是我们的责任与使命。要紧紧抓住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战略机遇,带着深厚感情做好各项工作,让老区人民生活得越来越好。在强卫书记的亲切关怀下,如今的横林村今非昔比,村庄整治扎实推进,环境面貌得以改善;特色产业渐成规模,投资40万元建设横林种羊繁殖基地,以“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推进养羊产业规模,将养羊产业做大做强。目前全村共发展养羊专业户12户,存栏山羊280只。
强卫在横林村礼堂召开了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了市县乡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对扶贫开发的意见建议。强卫强调,扶贫攻坚工作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中之重。要紧贴农村工作实际,紧贴老百姓的需要,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搬迁扶贫、智力扶贫、劳务输出扶贫、政策扶贫等工作。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用双手创造美好生活。广大党员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在团结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中锻炼本领、净化心灵,增进干群感情。
县域经济是区域发展的基石,是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6月5日下午,强卫来到横江镇公塘村视察。在村广场和村卫生所,强卫详细询问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接着,强卫前往横江葡萄生产基地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仔细察看基地葡萄的长势,听取全县横江葡萄产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介绍。强卫充分肯定了横江葡萄产业的组织形式,希望多发展这类产业,引导广大农民加入,加快致富步伐。他强调,发展县域经济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培育主导产业,形成优势产业,发展本土产业;要招商引资,扶大助小,既要招大引强,又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全民创业;要坚持产业集聚,产城联动,统筹协调好产业发展、园区建设和城镇化协调推进进程;要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强化服务意识,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
根据强卫书记的指示,吉安县立足县情,创新扶贫举措,形成扶贫思路,结合各方面扶贫资金,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取得良好成效。到去年底,吉安县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县扶贫对象由“十一五”末的7.88万人减少到5.12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了7.3个础设施先行,整合交通、水利、农业、林业、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1.1亿元,重点解决108个贫困村水、电、路的“三通”尤其是“最后一公里”问题。在108个贫困村先后安排美丽乡村建设点147个,按照“五美”标准和“八不八多”要求,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庄整治建设,重点打造了桐坪镇福田、永阳镇中洲、天河镇横林等示范点。整合省“四个一”组合式扶贫挂点帮扶资金2800多万元,实施项目32个,重点在敦永线打造一条集美丽乡村、产业发展、党建示范、扶贫攻坚四位一体的百里示范带建设。
二是有效拓宽贫困群众的致富路子。2013年10月,在全省率先开展扶贫到户产业发展贷款担保试点工作,目前已为350多户贫困农户发放担保贷款近500万元。创新现金直补、贷款担保、贷款贴息、产业保险的“四轮驱动”扶贫到户模式,大力推进“四个一”富民工程:即一户一亩井冈蜜柚的老乡致富工程;一户一亩横江葡萄的百姓致富工程;一户一个鸡棚的科学养殖致富工程;一户一人进园务工的就业致富工程,形成了“县有龙头企业、村有主导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格局,拓宽了群众脱贫致富的门路。目前,全县已落实井冈蜜柚3.9万亩、横江葡萄4.1万亩、鸡棚1600个,带动农户2.4页余户。
高标准农田建设调研方案范文6
(一)耕地保护措施得力
1.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年初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2016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分工。继续将耕地保护和补充耕地纳入对乡(镇)政府目标考评的内容,落实了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强化全县耕地动态巡查,完善动态巡查台账,开展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的巡回检查,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区图、表、册和实地“三位一体”管理,做到保护图、保护地块、保护责任“三落实”。
2.加大力度落实补充耕地工作。
二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补充耕地相关任务。今年市政府下达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600亩,已完成1593亩;补充耕地任务1200亩,己完成补充耕地200亩(购买增减挂钩指标)。
二是有效利用我县废弃矿山资源,根据《__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有关问题的通知》(__国土资综〔2015〕314号)文件精神,将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以达到增加耕地、提高土地使用率,绿化环境、恢复植被以及有效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等目的。我局通过“204”图斑比对、分析,初步测算出全县域采矿用地图斑共计270个,面积4986.89亩,目前正在进行可行性调查评估工作,对条件成熟的将分期分批进行。
(二)规划管控落实到位
1.认真办理用地预审及农转用征收报批。积极靠前介入,严格按照办事时限承诺,主动提前介入服务我县重点项目。截止目前共完成用地项目预审20宗,预审面积513.06亩。
2.及时办理使用有条件建设用地区方案调整报批工作。上半年获批使用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方案3个批次,调整项目用地16宗,调整规划面积527.42亩,较好地保障了建设用地的正常报批。
3.逐步开展局部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上半年获批局部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2个批次,涉及调整项目用地8 宗,涉及到调整规划面积806.28亩。
4.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__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__县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与优质耕地的重叠度较高,城镇周边还有不少优质耕地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已有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基础上,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目前城市周边范围内耕地面积8954.83亩,其中已有基本农田733.18亩(其中水田471.21亩,旱地261.97亩),未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有8221.65亩。经过前期调查、举证梳理,我县已完成面积538.22亩,完成任务率6.55%。
5.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管理。今年共购买城乡增减挂钩指标面积400亩,支付购置款17000万元;购买占补平衡指标700亩,支付购置款7400万元,目前还没有使用增减挂钩的指标,较好保证了经营性商住用地审批。
(三)建设用地管理规范。
1.积极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次报批及各类建设用地供地审批工作。上半年共获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1个项目,用地面积1712.2885亩;办理各类建设用地报批手续21宗,用地面积1412.76亩。
2.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项目用地公开出让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对重点项目的用地安排,上半年全县共出让土地11宗,总面积471.07亩,总价款103163.84万元(其中工业用地7宗,面积215.4亩,总价款7113.84万元;经营性项目用地4宗,面积255.67亩,总价款96050万元)。
(四)矿政管理稳步推进。
1.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一是委托省地质测绘院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科学规范采矿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矿山巡查机制,保证各乡镇开展矿山区域巡查每月不少一次。对巡查中发现无证矿点及时制止、及时报告、及时打击取缔。2016年上半年,我局对无证矿点开展巡查40次,打击13个矿点,捣毁开采锯台电脑板16台,有效地规范矿山管理与整治打击震慑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三是加紧机制砂出让工作。我县今年拟公开出让的机制砂项目有3宗,分别位于__镇、__镇、__镇,现__镇双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已办理地质报告等前期工作,其余两处矿点也正在论证中。
2.组织开展生态恢复治理。一是制订切实可行的矿山复绿方法,严格实行矿山复绿“双月报”制度,我县饰面石材矿山的治理面积已达近150亩。二是结合《__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复垦为耕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托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废弃矿山覆土绿化工作力度,努力做到生态环境与补充耕地有机结合,一举多得。
3.抓安全生产及地矿灾害防治工作。一是抓矿山安全生产。积极协同安监部门依法对5家矿山开展年检工作,年检率和年检合格率均达100%。先后4次对持证矿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出动检查人员34人次。印发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万余份(册),张贴各类宣传标语20余条。有效提高矿业主及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二是严防地质灾害。按照《__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__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前后设立的84面警示标志牌进行全部更新,对全县地质灾害点实行经常性的监督巡查,并同时设立了避险安置场所。每逢台风、暴雨及汛期及时利用短信平台地质灾害防灾预警预报。同时,积极协助__乡__村与__乡__村做好地质灾害点搬迁安置和补助上报的前期工作,目前,3处地灾点66户居民搬迁安置的前期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__乡__村等4处地灾隐患点通过治理已清除安全隐患。对列入国家级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__镇__街地质灾害点,已进入施工阶段,国土资源部是治理
补助款370万元也已下达。6.完成科学开发地热资源。对__镇__村的地热严格实行开采水量的定期监测(每季度1次)。不断完善贵安地热基础设施,实现了集旅游开发、理疗健身等为一体,
“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的综合效应。
(五)执法监察力度加大
1.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共484个,总面积7866.9亩,占用耕地1707.66亩。其中,涉及188宗违法用地,面积264.99亩(耕地119.69亩)。188宗违法用地中,其中军事用地5宗,非立案查处31宗;立案查处151宗。全县违法用地占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比例4.69%,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7.04%。目前对立案查处的案件正在逐条分析、调查、审理中。
2.加强动态巡查,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我县采取无人机巡查、手机移动执法等高科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手段,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阻止。结合省市对新农村“幸福家园工程”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巡查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四大经济开发区和__、丹阳等违法行为高发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今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75宗(卫片案件164宗,非卫片案件11宗),涉及违法占用土地面积248.56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35.73亩。同时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拆除力度,全县共拆除违法建筑237宗,占地面积446.30亩,有效震慑违法用地行为。
3.认真抓好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结合大排查活动,认真处理群众的诉求,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半年共受理事项71件,其中群众来信11件,12345件44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件4件,省市部门3件,县局1件,12336转办违法线索8件。
(六)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1.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半年在“__之窗”网站公开信息共37条。二是规范征地工作。在征地过程中,认真征地公告,规范土地补偿费发放流转程序,防止征地补偿款的拖欠、截留、挪用、克扣和擅自变更征地补偿费用途,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范要求做好预决算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抓好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绩效考评、离任审计等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性收费“票款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地税局为县财政协征土地契税约2750多万元,耕地占用税约800多万元。加强耕地开发整理以及旧宅旧村复垦资金前、中、后三期资金跟踪,规范耕地开发整理承建施工单位和项目业主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再线监控”管理。四是完善网上审核报批程序。目前国土资源管理网上审核报批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用地报批、地籍登记确权发证、矿山管理等项目已录入网,按照网上审批程序实行。五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全民宣传教育。以“6.25”土地日、“4.22”地球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通过利用有线电视、宣传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上半年我局还组织完成了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制度汇编工作。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规定等汇编成册,有效满足了工作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共识。
2.规范登记工作。
(1)组建__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是完成机构设置。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整合县土地、房屋、农地、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登记机构和职责,在本局加挂__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组建“__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已完成单位编制核定,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定”方案及负责人任命工作。人员划转工作正在进一步落实中。二是完成窗口设置,落实硬件设施。完成了窗口设置方案,购置服务器并与软件单位对接,落实好软硬件配置,基础网络调试及数据库建设,并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力争月底投入发证。
(2)进一步完善地籍管理制度。5月底,全县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共计3540本,面积2024164.59平方米。其中,单位初始(变更)登记33宗,面积1889536.8平方米。办理土地他项
权利证明(抵押登记)194宗,面积502395.78平方米。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130本,面积11013.34平方米。(3)扎实推进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上半年,已完成地籍调查和房产调查共12个村,目前正在进行地籍档案扫描、地籍及房产要素测量、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等工作。
3.档案管理规范。上半年共接受地籍档案3852宗,用地档案国家集体类35宗,文书档案1004件,司法查询776宗。接待档案权利人查询复制300余宗。
4.统筹信息化建设。
(1)“一张图”已全部布置到位,现处于试运行阶段。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目前我局的电子信息系统“一张图”实现了电子政务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数据库及监管系统。一是实现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按照信息化工作要求,为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管理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办公自动化,我局自主开发了国土办公oa系统,实现单点登录和上下级数据交互。二是实现系统数据库的管理与应用。按照省厅统一数据标准,以“二调”数据成果应用为基础,逐步整合规划、基本农田、基准地价、矿业权核查、基础地理、遥感影像、数字__电子地图等数据库,建立“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形成我县国土资源数据中心。数据库集“批供用补查”一体,可被广泛的应用于数据查询、出图等全局各科室业务工作。三是落实综合监管系统。直观展示建设项目的生命树关联,实现对土地生命周期流转追溯,从而实现对土地流转过程的全程监管。
(2)稳步推进数字__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数字__空间框架项目获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复立项,目前软件部分确定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作为项目的技术支持单位,开展项目前期的调研设计工作;硬件部分已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四台服务器。同时,争取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推进项目建设。
(4)完善土地监察系统动态巡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省厅要求对出让地块的后期工作通过土地监察系统进行监督,对巡查的地块适时上传出让金票据、交地确认书、现场相片、施工许可证等。上半年已完成待监测宗地的约175宗地块的材料的收集上传工作。目前我县供而未用面积约2220亩,全省排名65位,已从去年同期的全省10名左右大幅下降,成绩显著。
(七)队伍素质有所提升
1.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精神,我局成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按照学习进度要求,目前已组织开展了5次集中学习会、1次专题学习讨论会,同时前往县展览馆开展“清廉自律,慎守儒风,林则徐家风展”参观学习。并认真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进社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员e家”平台的使用,完成了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在职党员47人的进“党员e家”平台认证。
2.认真开展廉政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2016年__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拒绝接受商业贿赂承诺书》,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机制,增强廉洁自律观念。二是落实八项规定。通过局务会议、基层国土资源所长会议、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县纪委、效能办相关违反“八项规定”案件典型事例的通报,提高队伍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三公经费开支较去年又大幅下降。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点围绕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动态跟踪掌握廉政风险,适时进行廉政风险预警。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四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两部法规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挺在前面。
3.深入推进综治工作。把综治和平安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内部的道德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知识教育,提高本单位人员的综治创安意识和法制观念,防止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完善保卫、保密、值班等安全防范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内部的安全系数。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体向好,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
1.干部队伍力量不足。
2.矿产资源无证开采、乱采乱挖现象还时有发生,__流域共34个饰面石材矿山于2015年底虽然关闭退出,但“死灰复燃”现象在短期内可能存在,做好彻底全面退出还将面临工作考验。
3.农村个人违法建房现象时有发生,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因部分当事人不配合调查,且部分乡镇政府未将卫片图斑列入“两违”拆除对象,严重影响我县卫片整改到位率。
4.保护耕地压力大,耕地补充任务重,土地开发整理后备资源不足。
5.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与我县发展需求相冲突,此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无法达到20%。将影响有条件建设区空间布局调整报批工作,继而影响我县建设项目的推进。
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抓好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1.加强统筹规划。强化对上沟通,争取政策支持。努力解决基本农田任务数与二调数据之间的“反超”问题和耕地保有量与二调数据之间“倒推”问题。全面实施新一轮的__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尽早完成全县34642亩优质耕地中可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增划工作。
2、努力
挖掘潜力,落实补充耕地各项工作。一是立足政策,挖掘开发潜力。我局将与林业、农办、水利、农业等部门积极配合,拟出台相关政策,充分挖掘废弃园地、低效商品林林地、未利用地、村镇居民点低效建设用地等资源进行开发复垦产生新增耕地。
二是抓紧土地整理项目进度。下半年可完成补充耕地任务925亩。其中长龙洪峰等7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产生新增耕地150亩;__乡__和__村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可产生新增耕地465亩;__乡__等11个村和丹阳文朱村旧村复垦项目,可产生新增耕地110亩。并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力度,推进拟开展的土地整治项目在下半年进入调查设计阶段,力争在年底前开工,2017年通过市级验收。分别有: 3宗未利用地开发项目,面积405.13亩; 3宗旧村复垦项目,面积215亩; 4宗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4493亩。
三是异地购买指标。立足本县资源情况和本年度项目开发新增耕地情况,及早谋划向域外购买指标,今年充分利用与相关县市购买增减挂钩指标老关系户基础上,继续购买补充耕地指标,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切实考虑我县资源紧缺和耕地保有量倒挂等实际情况,协助购买补充耕地指标,确保完成2016年补充耕地任务。
3.强化用地保障。将坚持保重点、保民生、保产业的原则,一方面通过积极对上协调沟通抓用地报批,畅通报批绿色通道,努力争取用地指标,重点项目指派专人跟踪;另一方面,在项目用地过程中做到关口前移、主动服务,认真做好用地报批的协调和指导,确保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等所需的建设用地及时获批。
4.严格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对土地开发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制止擅自变更项目、违规交易、囤积土地等行为。健全完善招拍挂配套制度。要努力提升供地率,批而未供土地要抓紧利用,供而未用土地、闲置土地要抓紧清理,确保不突破批地红线。
5.加强矿山管理。
一是要完成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规划》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开展矿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促进我县矿产资源科学开发、永续利用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
二是全面落实__流域饰面石材全面退出工作。按照省政府下达的2015年底前全面饰面石材矿山关闭的工作要求,继续保持打击无证违法采矿的高压态势,严防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现象的发生,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隐患排查,遏制无证非法违法采矿安全事故发生。继续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力争于今年底前基本实现覆土绿化。
三是统筹开展机制砂出让工作。__镇双溪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山近期将按照有关法定程序,依法公开出让,年底前完成__镇__村和__镇__村机制砂矿山的出让工作。
6.贯彻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抓紧落实场所装修、办公设备采购、人员划转、系统调试及试运行工作,力争在9月底前颁发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7.推进信息化管理。“一张图”系统将通过试运行阶段的调整,不断地磨合人员与软件,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优化,实行以图管地,依图办事,落实一张图工程,保障业务正常运转。
8.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动态巡查。强化执法监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查办土地违法案件中,建立案件调查相互协助、配合和案件移送制度。强化治本,“堵疏”互动。对住房紧张的无房户、缺房户、紧房户积极引导其向住宅小区集中,采取乡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办法,逐步解决农民住房问题。强化关键,问责推动。强化引导,宣传鼓动。依托普通宣传媒介,县电视台等开展宣传引导,通过标语、传单、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开展面上宣传,在全县群众中形成“违建必拆”的高压态势。
9.认真做好卫片执法检查验收工作。健全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县卫片执法检查的工作水平。加强对新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开采案件的查处整治力度,排查梳理今年已动工建设但尚未报批或获批的项目,抓紧在年内完成好获批工作。确保2016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并实现“零问责”目标。
10.认真办理群众问题。坚持“分门别类、逐步化解”的原则,抓好国土事项。着力化解省、市督办以及“国土大排查”活动中指出的件,分解细化督办内容并强化落实,确保逐宗解决,息访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