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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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食调查报告范文1

关键词:民办高校 教师利益诉求 现状分析

利益是一个历史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是人类社会的本质,是人类永恒发展的问题。“人类的全部社会劳动都莫不与利益和对利益的追逐有关,人们之间的全部社会关系也都莫不是建立在利益关系之上的”。[1]对利益的研究总是与人的需要联系在一起。要研究人的利益问题,自然要讨论有关人的需要的理论。H.A.马斯洛的“五层次需要论”,可以归纳为两大层次,一个是生存的基本需要,包括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另一个是生长性和发展性需要,即自我实现的需要,包括自我满足、真实、正义、完善等需要。将此理论观点联系到民办高校教师利益诉求的现状分析中,笔者认为,在民办高校教学、科研管理中,应基本满足专兼职教师的生存需要,提高他们的发展性需求,并针对不同层次教师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利益诉求进行制度设计。

民办高校教师作为我国民办高校最基层的社会群体,作为推动民办高校发展的动力,他们也有自己在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发展方面利益需求,而当他们的合理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时,他们可能会通过各种活动方式来使自己的利益愿望和利益要求得以表达,这也就是所谓的民办高校教师利益诉求。

“以人文本”的内涵是以人为中心,尊重人,信任人,关心人。把“以人为本”理念运用到民办高校教师管理中,就是“以教师为本”,尊重教师,关心教师,从教师的需求出发,关注教师的利益诉求,调动教师的教学和科研激情,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的发挥教师的潜能和实现教师的个人和社会价值。在民办高校中,对专兼职教师进行“人性化管理”,充分尊重专兼职教师的诉求,采取务实的管理措施,完善专兼职教师的福利待遇,为专兼职教师的生存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在为他们创造雄厚的物质生活环境的同时,也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精神文化环境,尊重他们的的工作成就,认可他们的工作价值,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通过对民办专兼职教师的人性关怀,使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保障,充分调动他们的教学科研激情和热情,增加他们的归宿感和满意度,在不断地满足中得到发展,这样他们也会真心实意地而不是阳奉阴违地应付日常教学工作,也就会殚精竭虑地而不是偷懒倦怠地敷衍学校科研发展工作。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文系承担江西科技学院校级课题“民办高校教师利益诉求研究”而取得的成果。

为了解和把握民办高校教师利益诉求现状与问题,本研究通过自编问卷调查,主要调查对象为江西科技学院的专兼职教师。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200,回收率为100%。有效问卷为180效率为 90%,调查运用了数据归纳分析方法,使用Excel进行统计归纳分析。

(一)调查对象结构

本次受调查对象结构构成如下:(1)性别结构:男性占 52%,女性占48%;(2)年龄结构:20-30岁占51%,31-45岁占 39%,46-60岁占10%;(3)婚姻状况:已婚占68.5%,未婚占31.5%;(4)职称结构:助教占31.6%,讲师占67.4%,副教授占1%;(5)学历结构:本科占20.6%,硕士研究生占78.4%,博士研究生占1%;(6)年收入结构:30000以下占6.7%,30001-40000占36.8%,40001-50000占52.2%,50001-80000占3.3%,80001以上占1%。

(二)高校教师目前利益诉求的现状

课题组从收入满意度、晋升难易度、福利保障满意度、工作环境满意度、工作压力、教师职业发展满意度、归属感认同度、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等方面调查高校青年教师的利益诉求现状。不同年龄、性别、职称的民办高校教师的利益诉求现状不同。

1.性别与利益诉求。学校利益的关注度最高,其次是院系利益和个人利益,而学生利益的关注度较低。女性教师最关注学生利益,男性教师更关注学校利益和个人利益。

2.年龄与利益需求。青年民办高校教师最关注于学校利益,同时自身利益的关注度位居第二,而中老年民办高校教师对学校利益的关注度较低,自身利益的关注度占的最高。

3.职称与利益诉求。对于助教和讲师而言,教师职业发展利益排在第一位,这也与以后的职业生涯的升迁有关;而对于副教授和教授而言,家人的利益就相对重要些,这与教师的生活重心转移有关。

(三)高校教师利益诉求数据分析

1.学校利益。最关注校内管理的占30.3%,学术氛围占22.5%,科研管理制度占16.8%,教学水平占12.4%,尊师重教氛围占18.0%。由以上数据可知,整体来看,校内管理是大家最重视的。

2.个人利益。最关注学校福利待遇的占51.7%,职称评聘占11.2%,人文环境占14.6%,工作环境占5.6%,师生关系占 16.9%。

3.家庭利益。关注父母赡养压力的占6.7%,关注配偶前途的占6.7%,关注子女入学的占27.0%。

二、结论

本课题的调查对象涉及氛围较广泛,各类型的教师人数所占比例较均匀,所以这次调查数据和结果较有代表性。由上我们得出以下结论:(1)民办高校教师的利益诉求现状需引起重视,满意程度为一般;(2)福利待遇及校内管理是影响民办高校教师利益诉求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绝大部分教师把福利待遇放在首位。(3)不同性别、年龄段、职称的专兼职教师的利益诉求状况不同,应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分别改善他们的现状。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l卷.[l].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11.

参考文献:

[1]马晓娜. 高校青年教师生存状态的调查与分析―制度的视角[J].化工高等教育, 2010(1) : 1-4.

[2]曾五一,黄炳艺.调查问卷可信度和有效度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 2005(11):11-15.

素食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媒介素养;免费师范生;研究报告

一、调查目的

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媒介传播技术和媒介文化发展迅猛,媒介形式和媒介内容日趋多样化,计算机、手机以及多种移动终端等新媒介成为大学师生获取媒介文化信息的重要载体,人们面对媒介各种信息时的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质疑能力、评估能力、创造和生产能力以及思辨的反应能力的媒介素养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民必备的一项基本素质。免费师范生这一特殊大学生群体,作为我国教师队伍的后备军和接班人,肩负着教书育人的历史使命,他们的媒介素养水平直接影响一代又一代受教育者的媒介素养;如何提升他们的媒介素养水平以实现综合能力的提升,寓教于大学课堂内外,设计出适合免费师范生学习和运用的媒介素养教育课程,有重要的理论探索价值和现实意义,也是值得我们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二、调查样本

调查样本为陕西师范大学的2009-2011级免费师范生。本调查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进行问卷调查与个案访谈。调查问卷于2012年5月起开始发放,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问卷470份,回收有效问卷429份,问卷回收率94%,问卷有效率为91.28%。其中男生占29.4%,女生占70.6%。本次问卷调查覆盖了陕西师范大学所有师范类年级及专业,且男女比例与现实情况相符,所以调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如图所示:

访谈从中选取了涵盖汉语言文学、教育技术、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化学、历史学、物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共8个专业、3个年级、25人进行个案访谈;专家访谈有3人,1名管理学生工作的学工组辅导员,2名新闻与传播学院的相关教授。

三、调查研究方法

(一)问卷调查法

本次调查采用关于免费师范生媒介素养现状的自制半结构式问卷,采用不记名方式,以单选和多选题为主,另加一道主观题,了解免费师范生对开设媒介素养教育课程的看法。

问卷分为四个部分:

1、基本信息调查,共7题;

2、媒介接触情况,共15题;

3、选择、解读、利用、判断媒介情况,共22题;

4、媒介素养及媒介素养教育认知情况,共16题。

(二)访谈法

在结束问卷调查法之后,访谈法用作对问卷调查法的补充,以澄清问卷中模糊的问题,对重要的问题进行深度探究。

1、免费师范生个案寻访:通过与免费师范生面对面的直接调查,获得更加生动、直接、具体的信息。以便深入研究分析免费师范生媒介素养现状。

2、相关专家教授专访:与之共同探讨免费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如何加强媒介素养教育以及如何提升学生媒介素养的相关能力。

四、调查结果分析

(一)问卷数据分析

通过对收集到的数据利用数据处理软件SPSS19.0进行处理分析,得到如下结果:

第一,媒介对免费师范生学习与生活的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为网络媒介是免费师范生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通过对网络媒介的使用目的调查发现,网络媒介已经深刻的影响着免费师范生的学习和生活,但多以娱乐为主。在“使用电脑上网必做的事项(可多选)”的调查中,选择“使用QQ、飞信聊天交流”的占67.4%,选择“浏览当天新闻”的占30.3%,选择“查阅学习资料”的占58.5%,选择“使用微博、博客、QQ空间记录心情”的占32.2%,选择“看电视剧、看电影”的占37.1%,选择“玩魔兽等网络游戏”的占7.7%,选择“查收邮件”的占43.8%,选择“使用淘宝、当当等网站购买东西”占22.4%,选择“无目的打发时间”的占13.5%。

第二,免费师范生接触媒介的现状适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

媒介接触情况以电脑为主、每天接触时间在1-2小时之间、对传统媒介接触较少。在平时的对媒介的接触情况中, 95.34%的同学喜欢电脑,91.14%的同学会手机,其次有77.16%的同学喜欢书籍。而对传统媒介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的使用率仅占52.91%、49.42%、59%。而在“平时使用最多的媒介”中,电脑以51%占有率成为免费师范生最常用的媒介,其次是手机,占36%,电视、书籍、报刊杂志占5%、3%、3%、2%。免费师范生对新媒体的接触正适应了新媒体时代的发展。

第三,免费师范生对媒介内容有基本正确的认识和评价。

在“是否能够运用媒介熟练地工作学习”问题中,选择“非常熟练”的占16.3%,选择“熟练,但还需要学习”的占57.8%,选择“不熟练”的占24.5%,选择“完全不会”的占1.4%。可见绝大多数师范生能够熟练地运用媒介来工作学习。在对媒介评估能力的调查中,对“你认为大众媒介对你的性格、价值观及待人处世方面的影响程度有多高?”问题的回答中,97.7%的同学选择了有影响。但影响程度有大有小。仅有2.3%的人认为大众媒介对自己几乎没有影响。由此表明,免费师范生对媒介的使用能力较强,在对媒介内容的认知方面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能做出相对客观的评价。

第四,媒介道德和媒介素养教育缺失严重。

在问及“是否了解媒介素养及媒介素养教育”时,有43%的同学选择了“不清楚”,48%的同学选择了“只听过,但不知其含义”。在对自我媒介素养的认知上,对自身媒介素养的缺失程度,选择“非常严重”的占7%,“比较严重”的占54.1%,“不很严重”占30.3%,“不严重”占7.7%,“认为不缺失”占0.9%。可见,免费师范生对媒介素养和媒介素养教育的概念生疏,对自己的媒介素养不甚满意。可见媒介道德和媒介素养教育缺失严重。

(二)访谈结果分析

1、免费师范生个案寻访。在对免费师范生进行访谈的过程中,我们详细了解到了以下几点信息:(1)在问及对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看法时,所有的同学表示购买过或使用过盗版,并有40%的受访者表示对盗版持支持态度;36%的受访者表示对盗版产品不排斥;另有24%的受访者表示购买或使用盗版产品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还是有购买或使用经历。盗版产品的低廉价格是促使受访者选择购买或使用的主要因素。(2)关于是否参加过媒介制作,有83%的受访者表示参加过,但参与的活动形式过于单一,以制作PPT为主。其他形式的活动参与较少,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希望尝试参加诸如制作DV、参加摄影比赛、制作flas、制作网页等活动,但没有机会参与或者是自己没有掌握相关技能。

2、相关专家教授专访。通过此次对相关专家教授的专访,我们得到了如下结论:(1)大学生的媒介素养提高最大障碍是系统知识的缺乏,这可能造成一种畸形的媒介素养。比如某些同学可能对于游戏知识非常丰富,对于媒体技术非常精通,但是对于如何写作,不擅长。(2)未来传媒的自媒体化、社交化、参与性质、可视化、平民化是发展趋势。大学生要利用媒体给我们带来的开放式学习的机会,充分利用媒体知识对自己进行终身教育。

五、对比研究

在对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的媒介素养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对非师范生以相同的问卷进行了调查,以形成对比,得到了如下的结果:

(一)调查结果

1、媒介对师范生和非师范生都有着相同的影响。通过对媒介的接触和使用情况来说,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均相似,无显著差异。

2、对于传统媒介而言,非师范生接触多于师范生。在看报纸和杂志的频率中,非师范生明显多于师范生,一周看一次以上的频率师范生的累积百分比为29.6%,而非师范生为40.1%,即非师范生接触到的传统媒介多于师范生。

3、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在手机使用的目的存在明显差异。在使用手机上网的目的中,免费师范生使用百度、谷歌查询信息占49.4%,浏览当日新闻占38.2%,而非师范生在使用百度、谷歌查询信息占56.7%,浏览当日新闻占43.9%,说明非师范生利用新媒体了解时事资料高于免费师范生。

(二)原因分析

1、由于选取的仅只是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和非师范生,能够接触到相同的媒介,即拥有相同的媒介环境,因此媒介在同一学校内对师范和非师范生有着相同的影响,所以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在形同的媒介环境想受到的影响相同。

2、在数据中发现“对于传统媒介而言,非师范生接触多于师范生”这与预期的“传统媒体接触情况相当”相悖,分析原因发现,在调查过程中,非师范生主要集中在理科,理科比文科约等于6:1(293:52),理科生由于缺乏相关的文学素养,故喜欢读写报纸、书刊。

3、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对信息的检索和关注度不一样主要是因为毕业后找工作,非师范生就更关注一些社会信息和相关的搜索引擎检索。

4、由于学校对相关的媒介素养类教育甚少,由此导致了非师范生和师范生在媒介素养德育和教育方面缺失严重。

六、调查总结

(一)免费师范生媒介素养现状总结

通过对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关于媒介素养的调查,我们可以了解到免费师范生:

1、媒介接触的不良现状。从媒介接触的类型、时间和目的来看,免费师范生媒介接触的现状可归纳为:①媒介接触以网络媒介为主,且网络媒介接触时间较长。②对传统媒介的接触时间较少。③接触媒介的目的多以娱乐为主。

2、对媒介影响有较客观的评价,但对媒介内容缺乏客观评价。很大一部分同学认识到媒介对自己的学习生活存在或大或小的影响,未能科学地评价媒介信息。事实上媒介本身就具有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的功能。

3、对媒介素养相关内容认识模糊。调查结果表明,相当一部分的同学对“媒介素养”、“媒介素养教育”的认识模糊,甚至有同学闻所未闻。在对自身媒介素养缺失程度的评价中,几乎所有的同学都认为自身媒介素养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失。

(二)建议

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学校素养教育实践的相关经验,提出了如下建议来提升免费师范生的媒介素养:

1、在全校范围内增开媒介素养教育公选课程。开设适合非新闻专业类学生的媒介素养教育课程,使学生深入了解媒介素养的内涵,接收媒介素养教育。

2、建立有关媒体实验室。锻炼免费师范生媒介技能,使免费师范生掌握媒介使用技巧和媒介制作能力,并能够将媒介熟练地运用于日后的教育教学生活中。

3、组织提高媒介素养的相关社会实践活动。如组织免费师范生参观电视台、广播电台、进行报社实习等,以深入了解媒介基本知识和媒介运作知识。

4、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文化氛围。校方加强对官方微博、学校论坛和学校公共主页等的建设,创建健康文明的舆论环境。

5、推广媒介素养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平台。依托第二课堂,充分发挥校园媒介和学校社团的力量,如校园广播站、学校电视台、相关学生社团等举办校园微电影、多媒体讲课比赛、计算机技能大赛。

参考文献

[1] 吴鹏泽,杜世友.中国大学生媒介素养现状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11(02).

[2] 王国燕.新媒体环境下的大学生媒介素养教育[J].今传媒,2012(01).

[3] 李霞,徐睿.国外媒介素养对我国的启示[J].软件导刊(教育技术),2008(05).

[4] 宋娜.免费师范生学习动机特征与激发路径探析[J].现代交际,2011(09).

[5] 李志杰.关于免费师范教育政策的思考[J].大学教育科学,2008(01).

素食调查报告范文3

关键词:新生;素质调查;分析

本文系2014年度承德市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142004)

中图分类号:G719.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4月17日

为了配合高等职业院校校的办学、教学工作,达到学校、学生统一化,增强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的有效性,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原则,笔者对入学新生进行了素质调查。这次主要面向学校大一新生的调查,本调查有利于及时、准确的掌握学生的日常生活习惯,个人兴趣爱好,及学生对学校、老师了解情况,更好的抓住学生的思想动态。这使学校学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据可依。下面,经过对问卷的统计、整理、分类,做如下分析和举措:

一、大一新生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入学时,学生被亲友团送到学校的居多数,自己到学校报到的很少,究其原因在于学生第一次出远门,亲人不放心。入学后,对学校的感觉还可以,可见学校给同学们了比较满意的生活空间。迄今为止,对学校的制度比较了解,并能够遵守的占78%,对自己选择专业经亲戚朋友介绍的居多,了解并对该专业感兴趣的占71%,对学校的学生工作比较了解的占72.8%,对学校食宿满意的学生居多。

从中学到大学,需要一定的过渡时期,为了能锻炼自我、张扬个性,面对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加入社团,如演讲与口才协会,爱心协会,文学社,英语协会等的占到63.4%。能经常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占62.2%,多数学生对学校举行的讲座、球赛、电影等感兴趣,能参与到其中。希望学校在课余时间组织其走出校门,接触社会的占57.58%。大多数学生的朋友人数维持在30个以上,少数极善于交际的学生的朋友人数可以达到45个以上,也可以看出学生们是善于交往、和睦相处的。

在大学校园里,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于大学生的恋爱问题,41.7%的学生认为不影响学习就行,认为太早,毕业后再说的占了30.7%。随着学习环境的改变,学习与课余生活处理的不是很妥当,有的学生甚至考试作弊,面对这一问题,认为不公平,学校应该从重处罚的占27.5%。

综合而言,调查中最主要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学生角色转换不及时、奋斗目标不明确、就业压力比较大、自信心不足等。

二、形成原因分析

大一学生,每个人的适应能力都不一样,能及时适应大学生活的能占到半数以上,但还是有部分学生不能及时地转变自己。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上课不注意听讲、记笔记,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上进心欠缺,还有的由于参与课外活动较多而影响到了学习等。

对于今后的个人奋斗目标、目的不是很明确。首先,现代的大学生可能认为上了大学,休息一下再说,但却失去了好多锻炼自我的机会;其次,随波逐流的也存在。因此,为自己制定一个奋斗目标,在大学里是必备的。就业压力大,对于专业前景不清晰,对于未来的目标渺茫,心理压力大。

当然,就大一新生而言,大多素质较高,有一定的能力。但问题也是存在的,我们应及时的纠正学生的错误,提高学生的办事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三、提出几点建议

(一)帮助减轻绝大多数学生的心理压力。帮助减轻学生就业和升学的心理压力调查结果显示,对未来的社会竞争的心理压力者占一半以上。在生活中感觉最苦恼的问题中,有40%以上的学生的回答是竞争激烈,有近50%的学生感到就业前途未卜,这个调查结果说明,我们的学生有两个方面还要加强:一是加强就业指导。要真正把就业指导纳入到学院的各项工作中,要使学生的整体职业素质在校期间就真正得到提高,为走向社会打下较好的基础,这不仅是育人的要求,更是社会的要求。为此,要帮助学生从大一开始就根据自身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特长及所学专业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并在大二和大三还要根据实际进行不断调整;同时,还要注重学生求职技巧和创业教育,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努力提高就业指导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二是加强升学指导。鼓励同学们参加专升本,函授等考试,但从以人为本,对学生全面负责和终生负责看,应该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为下一步的继续学习创造一些条件。

(二)帮助学生减轻对自学和学习能力信心不足的心理压力。调查结果显示,在学习能力方面,有45%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学习能力一般;有40%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最欠缺的是自学能力。这些学生有一个共同的心理障碍,就是为自己的学习能力特别是自学能力而忧心忡忡,担心将来难以适应社会竞争的需要。针对于此,我们首先要帮助学生树立具备学习能力特别是自学能力的信心;其次,在我们教育教学中,要努力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学生学习能力和自学能力的培养,真正做到“授人以渔”,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提高自信度;第三,要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要让学生知道每个人的学习方法是有差别的,只要适合自己的方法就是好的方法。不同的同学的学习和研究方法显然是不同的。所以不要迷信和拘泥十某一种学习方法,而应摸索自己最适应的方法,有了自己的学习方法,心理的压力自然就减轻了。在班里成立学习兴趣小组,鼓励大家互帮互学,提高大家的学习能力。

(三)帮助学生减轻适应环境和提高社交能力的心理压力。调查显示,在环境适应方面,由于入学时间短,有40%的学生对学校的环境不太适应;而在社交能力方面问题就更突出了,有半数以上的学生认为自己最欠缺的是社交能力,有了问题不愿意倾诉和发泄,有三分之一的学生在学习遇到困难时希望找同学研究,可见朋友和知心的同学对他们是非常重要的。这些问题导致他们心理压力很大,希望老师能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学校的新环境,提高交际的能力,改善同学之间的关系,多从同学中得到一些温暖,减轻在这方面的心理压力。为此,及时安排新生入校教育,对新生进行,“如何上好第二课堂的教育”,及时扭转同学们对待大学生活的态度,以理性的思考为自己的大学制定奋斗目标,珍惜在大学里深造的机会,把握好自己,用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在参加课余活动的同时,要处理好学习与活动的主次关系,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参与活动。

总之,大学生应当具备自尊、自律、自立、自理、明理、诚信、有责任感、有使命感、有道德、勤劳、节约、文明科学的素养,培养自己飞扬个性、积极创新的思维。在遇到挫折困难时,勇于迎难而上,或者及时与老师同学交流取得帮助。作为老师要努力配合好学生,尽量为他们提供丰富的大学生活。从学校到系里,从各方面了解同学,使之发展成为综合型素质人才。

“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面对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更应当严格要求自己,增强自我调控能力,把理想与实践结合到一起,把自己培养成为全面发展的综合性人才。作为高校教师,我们学生工作本着“三个一切”的宗旨,为同学们提供更多展现自我,发展自我的机会,锻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达到学校、老师、学生统一化、学生素质发展全面化、思想行动一体化。

主要参考文献:

[1]苏堪宇.菏泽学院新生素质状况抽样调查报告[J].黑龙江科技信息(科教文化版),2010.8.

[2]林清华,单鹰.当前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状况调查报告[J].教育科学研,2005.5.

素食调查报告范文4

关键词:幼儿教师 专业情意 专业知识 专业技能

一、问题的提出

杜威说:“所有其他的改革都取决于从事教师职业者的素质和性格的改革。正因为教育是人的一切事业中最个人化的、最切己的,它的力量的最后凭借和最终来源便在于个体的训练、品质和智慧,假如能拟定一种计划,使教育这个职业得到有力量、素质好、同情儿童以及对教学和学术问题有兴趣的人,那么,教育改革就不再有一点麻烦,也用不着再去解决其他的教育问题了。”由此,在素质教育不断推进的今天,关注当下教育实践对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研究新时期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培养问题,成为学前教育师资培养院校的一个重要项目。

二、调查概况

2013年1一6月,我们对恭城瑶族自治县幼儿教师素质发展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围绕幼儿教师素质发展现状进行文献检索,理出本次调查的项目,接着举行了小型座谈会,本项目组成员以及有丰富经验的园长、教师对涉及幼儿教师素质发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印证、筛选,共同确定、编制了调查问卷;第二阶段,通过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恭城瑶族自治县8所幼儿园发放问卷调查表,共发出教师问卷68份,回收58份,回收率为85.6%。

目前,教育界对“教师素质”的界定尚不统一:有的强调综合素质,如陆云认为教师素质应包括道德修养、专业素质和人格修养;有的突出某一方面,如舒尔曼强调学科知识,徐仲林推崇“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及能力”,伍兹和博格重视教师观念。尽管不同研究者对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的关注点不同,但是,通过比较、分析和综合,再依据新课程对教师素质的评价标准,我们发现,专业情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是支撑教师走向专业成功的三根支柱。

三、研究结果分析

1.幼儿教师的专业情意

教师的专业情意是教师个体对自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感受、接纳和肯定的心理,它包括专业理想、专业情操、专业性向和专业自我四个方面。

(1)幼儿教师对自己所处专业水平的判断存在差异

调查显示,有11. 6%的教师认为自己处于新手水平,23. 4%的教师认为自己处于适应水平,42. 8%的教师认为自己处于胜任水平,20. 4%的教师认为自己处于熟练水平,0. 5%的教师认为自己处于专家水平,这一分布与幼儿园园长的判断基本相符。不过,不同初始学历、不同教龄和不同性别教师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男教师和恭城瑶族自治县优秀幼儿园名师的自我判断切合度明显高于女教师和非优秀教师;教龄长的、职称高的教师高于教龄短、职称低的幼儿教师。值得注意的是,从初始学历和现有学历情况看,高中及以下学历的教师存在高判断现象,其平均分分别为2. 90和2. 89,明显高于其他学历的教师。

(2)幼儿教师对自己专业的热爱程度不高

与中小学教师相比,情感投入更应成为优秀幼儿教师的重要素质,这是由幼儿的年龄特征所决定的,他们在学习中更需要教师情感的带动,更需要教师对他们予以情感的支持。但是,调查结果却显示,只有43. 8%的人选择幼儿教师职业是因为对孩子的喜欢和热爱,12. 7%的人是因为幼儿教师职业较为稳定和轻松,41. 5%的人认为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这三种选择恰好反映了三种比较典型的教师心理。

(3)幼儿教师的在职进修意识不强

有37. 5%的教师表示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但却不知道该学什么,该怎样学;而有18. 8%的教师表示不需要继续学习,“幼儿园知识太简单”,有关幼儿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她已经驾轻就熟;有28. 6%的教师则表示没有多余的时间静下心来看书。经常参加校内教研活动的人数占总数的65.3 %,但教研的内容主要限于听课和评课,经常与同行交流经验和看法的教师不多;90%的教师认为有必要加强科研,但只有极少数人主持编写或参加编写过教材,在学术期刊上的更是寥寥无几。由此可见,多数幼儿教师缺乏专业学习的自我意识,这主要源于教师个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缺乏科学性认识,缺乏终身学习的意识和个体知识管理的能力。

2.幼儿教师的专业知识

L.S.舒尔曼认为,一个专业既是一种高度复杂和熟练的工作,又是一种根植于知识的专业行为。在探究教师专业知识基础的诸多理论研究中,学术界并无统一观点,但大都认为课程知识、教育专业知识、情境知识必不可少。其中,课程知识在本研究中主要是指幼儿教师具有的关于五大领域的课程目标、学习内容、知识体系的知识,具体表现为对课程标准的理解以及对教材的把握。教育专业知识在本研究中主要包括教育观、课堂教学管理、儿童学习的特点、知识学习的一般原则与策略等。情境知识在本研究中是指教师能够驾驭幼儿、家庭、幼儿园以及社会等环境对教学活动的影响。这些知识有助于教师辨析为什么教、教什么、怎样教、教怎样的人、在什么环境教等与高效能教与学有关的问题,构成了教师专业知识体系的基础。

调查结果显示,89. 9%的受测教师能够较为熟练地应用五大领域的知识,为儿童释疑解惑、比较深入地把握各领域的教学内容、课程目标等。但在五大领域中的艺术领域,受测教师的平均答对率偏低,这说明大多数幼儿教师艺术方面的知识还有所欠缺。关于教育专业知识,我们共设计了6道教育理论知识题目,受测教师的平均答对率只有38.8%,答对半数以上题目的人数占17% 。大部分教师“能做”某一实务工作,但“能够做到”并不意味着教师能够清楚表述行动背后的理据,而这一点正是“专业教师”和“职业教师”最根本的区别所在。而对教育情境知识的掌握,也只有53.2%的教师能够做到,这不禁引起了我们对幼儿教师专业知识缺失现象的关注与思考。幼儿教育通常被定性为基础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它为儿童的进一步学习和发展奠基,为未来的社会生活做准备;另一方面儿童生活、儿童学习、儿童期有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幼儿园课程是以培养儿童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的启蒙课程,教师自身的知识素养、专业素养不高甚至有偏差,又怎能满足学生好奇心、激发学生求知欲、胜任教育者角色?怎能促进儿童发展呢?幼儿教师需要具有较深厚的专业功底,把课程知识、教育专业知识和情境知识融通起来,否则就会出现种种负面影响。

3.幼儿教师的专业技能

与中小学教师不同,幼儿教师需具备的专业技能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的技能;通过教育与教学活动指导和促进儿童各方面发展的技能,尤其是教育问题诊断能力,艺术表演能力等,引导儿童探究、发现的能力;观察、记录、测查和评价幼儿发展的技能;参与幼儿园管理和与家长沟通的技能等等。

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的技能以及与家长沟通的技能是每一位幼儿教师必需的技能,这些技能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教师日常工作的质量,甚至影响到幼儿的身心健康、家长对幼儿园的满意度以及幼儿在园的收获。因此,这些基本技能受到幼儿教师的普遍重视。但数据显示,受测教师对教育与教学活动指导技能中的艺术表现能力关注程度不是很高。

对幼儿教师而言,教育教学不仅需要学前专业技能,还需要具备一些与日常工作相关的能力,如艺术等方面的能力。熟练的艺术技能,可以使教师把艺术的想象力、创造力通过适当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把课程的艺术主张、艺术内容以及艺术形式完美地传达给儿童,进而培养儿童对艺术的热爱,并能把儿童本能中的艺术潜质激发出来。部分教师之所以不关注艺术技能的发展,主要与幼儿教师个人天赋及知识接受能力有差异等有关,教师的技能掌握情况参差不齐,落后的教师会产生极强的消极倦怠情绪,加之小部分教师入园之前学前艺术技能是零起点,所以艺术技能需要针对个别教师进行个别指导,这也意味着幼儿园必须投入更多的精力。

四、提高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建议

1.促进学前教师教育一体化

加强中职学校、大学和学前教育机构的伙伴关系。针对现任教师专业知识水平较低的情况,建议教师教育机构采取措施促进幼儿教师专业知识发展,尤其应加强幼儿教师教育课程与幼儿教育现实的联系,并重视幼儿教师教育理论知识的持续发展。针对个别教师艺术知识欠缺、艺术技能不高的状况,教师教育机构应个别辅导,保证内容上学用结合,能真正起到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作用。

2.建构以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师教育体制

幼儿教师的素质提高是时代的要求,离不开学前教师教育的政策、法规的支持,离不开幼儿教师的职前培养和在职进修制度,更离不开幼儿园和教师群体的支持。幼儿园要充分挖掘园本培训的内涵,为幼儿教师架构知识、技能共享的网络平台,为每位教师提供一个“知识库”,供其储存自身发展所需要的资料以及个体的教育教学知识经验、技能,促进教师个体的知识和技能积累;在尊重教师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以教师创造的教育教学知识和技能为重点,汇集各个教师的知识、技能、经验,经加工,并配以校外相关专题知识的链接,供教师检索,完成知识的积累与集成加工;将网络信息技术系统运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活动,含有视频和文字交流的实时互动平台,提供实时的场景,实现知识和技能的激活和流动,引导教师群体知识、技能共享,增加每一位教师与不同知识背景教师的接触,增强教师发现、感悟和转换知识、技能的意识与机会。

3.教师个人要注重自我教育,不断加强自身素养

理想的幼儿教师,其素质发展模式是内控的,强调幼儿教师自我意识的觉醒,即幼儿教师自身对职业的认识、感受,激发其内在驱动力,并努力在学前教育工作实践中追求专业发展。我们在提倡园本培训、强调学前教育机构发展和幼儿教师群体发展重要性的同时,要主张培养反思型幼儿教师,重视以幼儿教师个体发展为导向的学前教师教育。首先,教师要端正思想,扎根于学前教育事业,有自身可持续成长的内在意识,即通过教育与自我教育激发,形成教师不断自我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意识。当然教育行政部门与社会也应给予积极的支持。其次,教师要有不断自我反思的能力。良好教师专业素质的形成过程,实质上是教师不断纠正自己头脑中错误的价值观、道德观、教育观、儿童观,形成良好的专业伦理和专业素质的过程。每位幼儿教师,应不断完善自我,提高整体素质,只有不断给自己充电,补充新鲜营养,才能在基础教育改革的严峻挑战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做出自己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李玉《由“幼师生职业能力培养”讨论课引发的思考》.教育探索,2008年,第2期。

[2]刘民欢《思想政治课教学对幼师生职业价值观的影响》.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1月。

素食调查报告范文5

【关键词】职业素养现状;中等职业学校;调查报告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进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的新常态,企业间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企业的首要资源――人力资源,现代企业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素养成为企业录用员工的一个重要考察因素。目前,在我国存在着企业“用工荒”和毕业生“就业难”这对普遍存在的共同体,从中职生个体视角来看,这两种现象的同时存在均与学生自身所具备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中职生的职业素养与社会、企业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这就要求中职校要在教育教学中充分融入职业素养的培养内容,这也是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要求。此次调查所使用的问卷是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调查的企业卷,主要面向高邮市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所在单位,对录用8名以上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随机调查。共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78人参与了问卷调查,内容涉及企业对录用员工的基本要求和对员工职业素养的基本评价等方面。

一、调查结果分析

(一)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整体评价

统计数据显示,用人单位对中职毕业生的整体印象 “很好”“较好”的比例达78.20%,岗位胜任评价“很快”“较快”的比例达73.08%。用人单位对中职毕业生与三年前相比较的整体质量情况,认为“明显提高”的占38.46%,认为“略有提高”的占35.90%。从这三项指标来看,职业教育培养的技能人才职业素养水平还有提升空间。

(二)用人单位录用员工的基本要求

统计数据显示,用人单位对录用员工的基本要求中“非常重视”和“比较重视”比例合计占前五位的是“综合能力”(97.43%)、“面试时的表现”(96.16%)、“专业背景”(89.75%)、“个性”(84..61%)、“学习成绩”(83.33%)。

(三)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素养的基本评价

统计数据显示,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素养的基本评价“很好”和“较好”比例合计占前五位的是“执行能力”(94.87%)、“理想信念与道德自律”(93.59%)、“自我调控的能力”(91.02%)、“与他人相处的能力”(89.75%)、“专业知识水平”(89.75%)。排列在后三位的是“外语水平”(53.84%)、“学习与创新开拓能力”(69.23%)、“组织与影响他人能力”(71.80%)。

(四)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性的基本评价

统计数据显示,就中职生就业稳定性而言,反映毕业生工作能满半年的企业近50%;能满1年的企业近1/3;能满2年的企业近1/5;能工作满3年的企业只有10%。中职毕业生就业的稳定率较低,离职率较高,究其原因存在学生自身和用人单位等多方因素。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性不高,与签订就业协议的情况基本一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内就业协议的占52.11%;签订1-2 年(含2年)就业协议的占30.28%;签订2-3年(含3年)就业协议的只有7.75%。

(五)用人单位认为职业学校毕业生离职原因情况

统计数据显示,认为职业学校毕业生离开就业单位时,属于学生自身原因中占前三位的是“缺乏吃苦耐劳的精神”(46.05%)、“不满意待遇”(38.16%)、“不能适应岗位”(32.89%);属于企业自身原因中占前三位的是“随意加班,工作时间长”(39.73%)、“工资待遇不合理”(26.03%)、“员工没有发展空间”(23.29%)。

(六)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人才培养的建议

统计数据显示,用人单位对职业学校在人才培养过程的建议,希望职业学校更加“加强人生观、职业道德和劳动态度的培养”(68.00%),“强化教学见习、实习,加强应用能力的培养。”(64.00%),“加强人际沟通能力及协调能力的培养”(56.00%),“加强专业知识的培养”(48.00%),“加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41.33%),“加强个人道德和修养”(40.00%)等。

二、结论与启示

本次调查以高邮市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对调查对象,调查范围较广,调查数据真实,数据分析显示高邮市职业学校学生的职业素养整体水平有待提升,中职校加强学生职业素养培养意义重大。从学生角度来看,学校应强调职业意识培养,这对于学生个人成长意义深刻,拥有良好职业意识的毕业生,往往有着正确的职业观、岗位观,能务实,有担当,从长远来看,更容易为企业创造持续的价值。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对毕业生职业素养的呼声很高,其重视程度甚至高于职业技能和职业知识。学校需要调整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职业素养培养过程中应将职业态度培养放在职业素养培养的首位。事实上,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协作精神、e极进取精神和创新开拓意识等成为企业判断毕业生综合职业素养的重要评价标准。从社会角度来看,中职校应加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职业道德培养。奉献精神、敬业精神、服务精神、诚信公正、遵纪守法等均是反应职业道德标准的主要方面,也是良好社会公民的评判标准。

【参考文献】

素食调查报告范文6

一、全市法院诉讼证据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诉讼证据制度是诉讼制度的核心。目前本市三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总的来讲,我国的诉讼证据制度基本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社会对司法公正与效率提出更高要求的情况下,有些问题则显得比较突出,主要有:

第一,当事人举证没有时间的限制。举证期限问题是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法律对法院审理案件有审限的限制,但对当事人的举证期限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审判实践中出现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当事人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以提出证据,使相当一些当事人在庭前故意不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突然提出新证,或只在二审中才提交关键性证据,以达到“突袭”对方当事人、限制对方当事人的答辩权或上诉权的目的。由此往往导致遭受“突袭”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由于对“新证据”缺乏了解而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进而有可能影响到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二是拖延诉讼,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增加诉讼成本。当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突然提出“新证据”下,对方当事人自然不愿处在被动地位,其通常要考虑用一定时间对对方的“新证据”进行分析研究,并力求找到能够作为反驳意见的相关证据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该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要求,而这一要求应当讲是合法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在个别情况下诉讼就有可能无限期地进行下去,这样,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扰乱了法院正常的审理秩序,降低了审判效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

第二,举证责任不清,法院职权主义较浓,直接影响群众对裁判的公认度。目前我国法律实行的是当事人举证与法院调查取证相结合的证据制度,但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此项制度的规定相对原则,弹性较大,对于在何种情况下应当由法院调查取证、何种情况下由当事人举证的标准不够明确。实践中,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过多地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甚至包揽调查取证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致使不少案件在收集和提出证据方面存在较大的任意性和随意性。其结果,导致在此案中法院主动收集和调取证据,在彼案中又不这样做,或者只主动收集和调取一方当事人的证据。这不仅造成了个案中当事人之间心态的不平衡,而且使一些当事人认为法院有意偏袒一方,进而怀疑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同时由于法院力量与任务的矛盾日益突出,尽管审判人员疲于奔命,而案件仍然大量积压;另一方面,助长了当事人提供证据的惰性和对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依赖性,从而导致诉讼责任不清,使当事人负举证责任的法律规定没有得到真正贯彻。

第三,鉴定的效力认定比较混乱,存在着多头鉴定和重复鉴定的问题,常常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造成案件久拖不决。在司法实践中,鉴定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存在着多头鉴定、重复鉴定的问题;二是鉴定结论互相矛盾,造成众多案件难以及时下判,有的案件陷入了鉴定的怪圈,使案件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不能审结;三是鉴定、勘验人不出庭接受质询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审判工作的开展;四是鉴定的提起程序混乱,有诉讼前的鉴定,也有诉讼中的,有法院提起的鉴定,也有当事人委托的,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着鉴定效力的认定。

第四,证人不出庭问题严重。目前法律关于证人出庭作证问题规定得比较原则,只规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但对其出庭的费用如何补偿,对其人身安全如何保护等等,均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证人拒不作证,或即使作证,出庭率也极低。据统计,目前在刑事审判中证人出庭率仅8%;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出庭率也只是10%左右,通常是由当事人或者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供一些证人证言或者讯问笔录。这些证人证言或者讯问笔录在法庭上也仅是出示而已,无法在质证中进行询问,导致一些证人证言存在着虚假和证言反复等情况。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认定效力,在有些情况下,审判人员为核实一些比较关键的证人证言,又不得不作一些调查工作。这也成为制约我国落实公开审判、强化庭审功能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第五,法庭质证与认证等做法不统一,有损法庭审判的严肃性。各法院对法庭证据的出示和质证上标准不一样,有的法院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全部出示,有的是有选择出示;在质证方式上有的采用一证一质,有的采用综合质证;证据在裁判文书中的表述不一,有的详细表述,有的综合表述,有的仅仅列举了证据名称便得出“足以认定”的结论。这样做弊端很多,不能反映庭审情况、不能反映法院对证据的分析和采纳的过程,使当事人难以相信裁判是公正的,不能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诉讼。

二、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的紧迫性

第一,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法院审判工作的迫切需要。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证据中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地影响和制约着全市法院审判方式的改革,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和审判工作水平的提高,其结果是直接制约着人民法院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诉讼证据工作的改革与完善已成为法院的当务之急。调研中各法院对此呼声很高,反应强烈。

第二,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现代诉讼机制的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对法院的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场主体要参与市场经营和活动,就要求主体必须是平等的,交易是诚实信用、公平的,出现纠纷就应当有一个公平、公开的解决机制去裁决。而我们的诉讼证据还不能适应,法院的职权主义打破了当事人在举证方面的平衡,有失法院作为中立裁判者的地位;证据的公开的力度不够,使当事人对法院裁判产生不信任感等等。因此也造成社会和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结果还不能完全认可。

第三,改革与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诉讼机制适应加入wto的需要。我国即将加入wto,实现与国际市场接轨,实现市场经济的最终到位。wto是在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基础上运行的,它将一些共同的和先进的以及最能体现市场经济精神与自由平等市场经济观念的基本法治原则、观念确定下来,作为各成员国建立自己的法律制度的指导,世贸规则要求各国的司法裁判与之相适应,建立“平等、统一、独立、透明”的诉讼机制,而目前我国的审判独立性问题、法院的职权主义与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问题、司法的透明度问题、裁判的统一与执行问题都不适应要求。

三、诉讼证据制度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相对原则。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的证据法典,相关的证据规定散见于三大诉讼法和有关的司法解释之中,而三大诉讼法对证据问题的规定比较简单,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单独规定仅有8条,民事诉讼法有12条,行政诉讼法有6条。这些条文都比较原则,不能适应审判的需要,即使最高法院对三大诉讼法的证据问题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但审判实践中,操作起来,还是不解决问题。

第二,诉讼理念上的偏差。法律规定的原则并没有对司法公正与高效的实现构成障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大部分是我们在旧的思想认识基础上造成的。我们对公正的主流理解是实现绝对的客观公正。表现在诉讼制度上,特别是作为其核心内容的证据制度的设计是追求案件的客观事实。一个案件的审判,当事人可以在一审期间举证,二审还可以举证,甚至案件终审后,还可提出新的证据予以推翻进行再审。当事人举不了证的,法院也有权、或者有责任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案件案情的真实,否则就不是公正。这样一个案件的反复审判,导致社会对司法审判失去了信任感,有的人就质问法院,法院判案还有没有谱?且不说最终结果的公正与否,即使是绝对的公正,但也难以说服社会。最终败诉的当事人会指责法院不公正,有关社会各界及新闻~也会根据自己的公正价值观对生效或未终审的裁判进行评论,甚至指责。其实质是当事人及社会对法院诉讼程序的不认可、不认同。 事实上,案件时过境迁,案件的真实情况很难再现,只能靠一种诉讼规则去认定一个强制性社会接受的事实。人们常说,空口无凭就是这个道理。诉讼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恢复案件的客观事实,只能是一种相对性的追求,只能是依据现有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过分强调人民法院必须在查实、查清案件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下判,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行不通的,是违背诉讼规律的。其结果导致让社会实现不了的东西抱有起了过高的希望;特别是在社会风气不正的情况下,当事人常常会将此归于法院裁判的不公。

第三,法院职权主义色彩较浓,对当事人的合意尊重不够。诉讼是控辩双方的诉争,法院只是一个中立的裁判者,诉讼法的任务不是让程序当事人沦为法院审理活动的客体,相反,应赋予对程序的进行有利害关系的人以相当的程序保障,保障当事人参与诉讼的充分性,保障其能适时、适式提出证据、陈述意见,或进行辩论的机会。但目前在诉讼证据制度中还存在着法院职权主义,没有把诉讼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也没有形成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对抗。 第四,法庭审理的证据公开性不够。尽管本市法院采取了一些措施,实行了公开审判,公民可以凭有效身份证明旁听案件的审理,可以查阅有关的法律文书,但是在诉讼过程中,与诉讼结果直接相连的、当事人十分关注的证据问题的公开性相对不够。目前法官有一个心理,认为“这案件我判的没有问题,就不怕你不服”,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存在着较大的随着性,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全部接受,而是按照其主观认为而定,对于哪些证据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对于哪些证据被采信,哪些证据没有被采信,从法庭上没有给当事人以明确的说法,一纸判决下来,对于证据的采信情况也是十分简单的概括,甚至看不出双方当事人举证的情况,更不用说证据采信中的认证与否,常常被当事人或者社会嬉为不讲理的判决。其实并不是法院判决不讲理,而是法官裁判的根据和理由不被当事人所理解。

四、关于改革与完善诉讼证据制度的调研建议 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改革和完善诉讼证据制度当务之急是,转变诉讼证据的观念,按照现代诉讼理念,在现行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制定本市法院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问题的规定,规范全市法院不统一的诉讼证据行为,改革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与高效的传统做法,通过操作规程,予以调整,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实现。

根据我们对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调研,对相关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学习研究,现对制定本市法院证据规定提出一些建议性意见:

(一)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指导思想问题 证据规定应当着眼解决当事人和社会对法院诉讼程序和诉讼结果的认可度问题,主要是转变诉讼证据理念,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从操作上倡导一种现代诉讼的意识:对法院在诉讼中的中立裁判者地位进行定位,在此定位下对证据问题进行规范和引导,从操作上规范法官的诉讼行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诉讼的公平、民主、公开。

第一,确立控辩双方在诉讼证据上的平等地位。公正是按照一种科学的诉讼规则得出的一个诉讼结果,其不仅仅表现在诉讼结果上,更重要的是诉讼过程的平等、公平,参与诉讼的各方共同遵守,并获得对等的机遇。在证据规定中,一些证据制度应围绕这要求进行设计,平等在赋予当事人的举证权、质证权、知情权等。

第二,法庭要最大限度地保持中立,淡化职权主义,有限的职权要被动的提起。从诉讼理论上讲,诉讼就是诉讼双方,或者说是控辩双方之间的对抗,法院只是居中的裁判者。我们必须按照这个定位设计诉讼制度、诉讼证据制度,法庭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中立,淡化职权主义,有限的职权将被动的提起。

第三,树立法院审判案件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进行裁判。法院认定的并不一定是绝对的客观事实,而只能是最大限度地恢复案件的客观事实,实际上是根据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运用证据来认定一个法律事实,不能一味强调人民法院必须在查实、查清案件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下判,这是不符合实际的,也是违背诉讼效率和效益原则的。鉴于此,我们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应当遵循现代诉讼证据理念树立了“法院审判案件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进行裁判。”的现代诉讼理念。

第四,突出诉讼证据的公开性。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公开性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则。突出证据的公开性对法院具有积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抑制法官滥用、懈怠职权,对法官形成约束;另一方面也能树立法院裁判公正的形象。因此,诉讼中,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情况应该在法庭上进行质证、认证。如果在法庭上认证确有困难,则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进行叙述,给当事人以明白的结果。不透明的诉讼机制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缺乏可预测性,难免使当事人,包括社会公众对法院的裁判顾虑重重,缺乏可信度。

(二)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体例问题

关于制定证据规定的体例问题,有两种看法,一种是主张刑事、民事、行政分别制定;另一种是主张制定一个包括三大诉讼有关证据问题的统一证据规定。经研究,我们认为宜制定一部统一的诉讼证据规定,理由如下:一是三大诉讼虽各有特点,对证据问题也各有不同的要求,但其均拥有共同的诉讼证据属性,在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和许多适用规则上也是相通的;二是目前全市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诉讼证据问题还存在着许多认识模糊和运用混乱的地方,分别制定三大诉讼证据规定,有可能会出现基本原理上的不一致或相通问题的重复规定;三是既便于审判人员学习掌握,也便于审判领域之间的相互了解。在制定“规定”的技术问题上,可以将三大诉讼证据所共同适用的原则和要求规定在总则部分,将其特殊性要求规定在分则中,分别适用。这样,可以使全市法院在诉讼证据的基本理念上统一认识。

(三)关于制定证据规定要结合国情的问题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市场观念已深入人心,建立发达的市场经济已成大势所趋,现在只不过是处于一个过程之中;我国加入wto后,又对我们的诉讼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按照现代国际规则办事,必须在审判工作中充分体现现念。同时也应当看到,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毕竟并不十分发达,国家并不富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正在进行之中,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公民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从本市来讲,地区社会状况差异较大,在远郊区县,特别是偏远山区,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不便,群众法律意识淡漠,一些当事人能出山“打官司”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有的要走上一天的路。因此,我们在制定证据规定时,必须考虑我们的国情,必须坚持和发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此相适应的诉讼制度,特别是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也必须有一个过程,在个别地方,这个过程可能还会比较漫长,有些条款必然具有过渡性质,如我国的证人制度还不能完全与国际接轨,必要限制的人民法院司法调查权还须保留等,这些反映国情的规定在一段时期还必须有所体现。

(四)关于证据规定中几个主要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法院调查取证与当事人举证的关系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依据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和要求,应当明确:在观念上,根据时代的发展、具体的法制环境和审判方式改革的大方向,应当淡化法院调查取证的职权主义,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法院的职权调查取证活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启动。只有在当事人已充分举证,对于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经过庭审质证仍无法认定其效力的,法院方可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不得超出当事人申请的范围。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对此条件,应当明确。

第二,关于举证期限问题。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规定”必须明确诉讼双方向法院提举证据应有时间的限制,法院不得因当事人举证而影响审限。在具体操作上,鉴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当事人协商的方法解决:一是由当事人对举证期限进行协商,法院确认后,由诉讼各方共同遵守,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限应在开庭日之前;二是在当事人协商不一致时,或者根据案情的需要,由法院在合理的期限内指定举证期限;三是如果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同时处理好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证据时的一、二审之间的关系,应充分保护及时举证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第三,关于证人出庭作证问题。鉴于我国国情和目前法律依据的欠缺,我国的证人制度还很难一步到位。为在全市法院最大限度地解决证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力求确保证人证言的真实性,目前我们所能尝试的方案只能是尽量增加证人出庭作证的操作性:一是将证人出庭作证作为当事人举证的一部分,规定证人除正当理由外,均应当出庭作证,并将“正当理由”予以了明确限定,加重提举证人的诉讼方的责任;二是在现有条件下,尽量落实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必要费用,规定“证人出庭作证所产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必要费用,证人要求补偿的,由法院审查决定,并计入必要的诉讼费用,由申请证人到庭的一方当事人先予支付,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予以判定”。

第四,关于鉴定、勘验问题。针对实践中的问题,“鉴于目前我国司法鉴定的管理现状,我们无法真正解决审判实践中鉴定内容正确与否的实质性问题,只能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鉴定的程序问题,增加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认可度,主要是通过尊重当事人合意意志、减少法院职权的方式实现,规定鉴定机构的确定由诉讼双方共同选择,同时增加对有争议鉴定结论的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规定。

第五,关于建立证据交换制度,突出证据公开性问题。近年来,全市部分法院积极实践,在知识产权、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的普通程序中尝试适用,取得了一定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是使诉讼各方对对方的诉讼证据情况在开庭前能有基本了解,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诉讼一方在法庭上搞“突袭”;二是有利于法院裁判的公开透明,增强了当事人对法院判案的信任度;三是有利于案件的快速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判效率;四是促进了当事人间的和解,使相当一些纠纷在开庭前可以得到解决。应该肯定,证据庭前交换制度是实现诉讼民主和公开的一种有益探索,我们应在总结各法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规定中对此予以明确。

第六,关于证据的法庭质证与审查认定问题。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证据的质证与审查认证公开性不够。因此,应围绕民主、公平、透明和效率原则,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作出规定:一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所有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公开出示,并由诉讼双方在庭审中进行质辩,凡未经法庭公开出示和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是突出证据认定与否的说理性,明确证据经过诉讼双方质证后,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之作出认证,说明认定与否的理由,并在法律文书中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