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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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1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镇范围内各村主要负责人实施的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村主要负责人,是指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村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由于村主要负责人对其所在单位的经济事项管理、领导或监督不当等原因,致使所在单位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而应负担的经济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由于村主要负责人对其直接分管的经济事项管理不当,或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所在单位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差而应负的经济责任。

第五条村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或离任、换届时,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第六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镇范围内村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设立镇审计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并接受区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保证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第八条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审计办应根据镇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第九条审计办实施审计时,可通过审前公示、述职、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及时掌握工作重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若遇到难以深入实施或涉及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则应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按法定程序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十条审计办工作人员在审计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被审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办实施审计活动,其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涉审计办实施审计活动。

第十二条由镇人民政府审计办组织实施的村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经费列入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十三条村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或上级组织评议村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和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管理、监督、罢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审计办应当通过审计村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必要时延伸到有关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分清被审计的村主要负责人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并作出客观评价。

第十五条对村主要负责人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㈠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㈡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㈢损益性收入情况:

1、经营收入;

2、发包及上交收入;

3、投资收益;

4、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

㈣损益性支出情况:

1、管理费用(干部工资、补贴、奖金、公务活动支出);

2、经营支出;

3、收益分配;

4、其他支出。

㈤非损益性收支情况:

1、土地补偿费收支;

2、福利费收支;

3、捐赠款及捐赠物资收支;

4、上级拨款收支;

5、依法向群众专项筹集的公益性、生产性建设资金收支;

6、其他非损益性收支。

㈥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㈦集体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㈧基本建设和对外投资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㈩群众反映的其他有关经济事项;

(十一)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国家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六条在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还应审查村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财务收支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情况;审查村主要负责人个人在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集体资产,违反干部廉政规定以及是否有违反国家规定增加农民负担的情况;分清村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问题应负的责任。

第十七条审计办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拟定审计通知书。

第十八条在实施审计3日前,由纪委或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会同审计办,向被审计的村民委员会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村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审计通知书送达后,村民委员会应向审计办提交下列材料:

㈠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财产清查,各年度财务收支的会计帐册、报表、凭证及相关资料;

㈡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各年度的经济工作计划及执行结果资料;

㈢村主要负责人任期内作出重大经济决策的会议纪要、记录等相关资料;

㈣村民委员会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人员状况及内控管理制度;

㈤审计办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条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后,审计办拟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按审计复核规则审议通过后送达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征求意见,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应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审计办;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提出异议的,审计办应进行复查,然后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报告和村主要负责人、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镇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条审计终结后,审计办应向镇人民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㈠基本情况(包括村民委员会机构人员情况,村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对外投资、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

㈡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和建议(包括经审计查出的单位主要问题和个人经济问题,同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㈢审计评价(简要概述经审计确认的被审计人员的经济工作业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负的经济责任和其他相关评价);

㈣需要说明的问题(根据需要对一些因时间、人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而无法审查清楚的问题加以说明)。

第二十二条镇人民政府审定审计报告,对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情节严重的,提请纪检、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审计报告应送达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审计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审计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

第二十四条审计办应当自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3月内,对审计报告中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回访。

第二十五条村主要负责人及村民委员会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阻碍审计办依法实施审计活动,或者提供伪证、毁灭转移证据,拒不执行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提供资料人员、检举人和证人的,应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㈠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罢免的处理建议;

㈡违纪政纪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

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审计办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2

一、不断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根据运农发[20*]96号文件《关于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和市监委两家联合,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经济责任进行了专项审计。目前已完成赵家庄乡、僧楼镇、柴家乡、樊村镇、城区办5个乡(镇、街道)95个行政村的审计任务。下化乡、小梁乡、阳村乡、清涧办4个乡(镇、街道)的审计工作已接近尾声。

此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为行使村集体及村级组织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级组织成员;审计重点为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审计组对每个村都下发审计通知书,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对10个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7个村进行了黄牌警告,对8个村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不断加强农民负担管理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到位,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运城市纪委统一要求,我中心与市农廉办联合于4月14日至4月24日,通过听、看、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对全市9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对象和内容为:20*年度市财政拨付的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划生育经费、优抚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村级管理费,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规范、安全和有效使用情况。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了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以下问题:1、专项资金少转拨情况,其中3个乡(镇、街道)乡村两级办学经费,计生经费少转拨47*2元;2、优抚经费结余情况,检查中有6个乡(镇、街道)都存在结余,共计46064元保管在民政办、乡政府,未予开支;3、计划生育经费情况,有3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56482元均在各计生服务所保管未予开支;4、乡村道路建勤费情况,有5个乡(镇、街道)存在结余,共计161953元均在各乡(镇、街道)核算帐户保管。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应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相关职能站、所,不应由乡(镇、街道)政府转拨。

2、对结余的优抚经费,各民政办应尽快确定优抚对象,按优抚规定发放到位。

3、对结余的计生经费、乡村道路建勤费应专项保留在各自的核算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4、村级管理费应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各村级帐户。

5、全市各级会计核算中心及农村服务中心等记帐机构,应统一专项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做到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项管理。

6、凡涉及转移支付资金的各单位,对此次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堵塞漏洞,健全相关制度,建立长效和有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了使广大农民认识了解专业合作组织,我们深入基层,通过多渠道宣传,组织学习,鼓励帮助各村的生产小农户联合起来,走合作道路。经过市、乡两级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95家(其中今年发展31家),入社农民800余户,带动当地农户3000多户,涉及养殖、种植、加工等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形成,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强了生产效益,有效的地增加了农民的收入。经过努力,今年我市有5家专业合作社已申报了省级、市级财政支持项目。

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完成第七届村民委员会离任审计工作;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3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对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乡镇普遍建立了各种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时,仍然出现一些问题。一是开支无标准;二是管理无制度;三是结算不及时等,使集体出现资产流失、非生产性支出过大、有的甚至挥霍浪费。使村级不良债务大量增加,包袱沉重。造成收支不平衡,农户欠交更入不敷出,村干部挪用资金,资金不入帐等现象屡增不减。如任其蔓延,不仅会拖垮村集体经济,而且会扰乱农村经济秩序。对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规范村经济的监督。

村经济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因此,各级领导特别是乡镇领导要把怎样加强对村经济的监督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对策,定期检查督促村干部严格按章办事,增加他们的法律意识,确保各项制度贯彻落实。

二是要建章立制,不搞“马后炮”。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离任审计要改为任期责任审计,各级领导应重视审计报告成果的利用,改变过去仅让审计监督做“裁判”,而不落实改进措施的消极现象。应强调不经审计,干部不能任用;不经审计,干部调离不能办理手续;不经审计,干部没有评优评先进的资格。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对加强村经济的监督有着决定性作用。一是有利于科学考核,正确评价,选拨任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二是有利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行政;三是有利于正确评价村级经济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证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实行财务公开,行使监督权利。

实行财务公开规范监督程序和操作行为。一方面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定期汇报制度,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严重不称职的要及时处理,维护监督组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使财务公开制度,行使监督权利,真正起到加强对村经济的监督。

四、建立审计网络,完善审计制度。

农村审计是国家体系组成部分,是深入农村改革,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克服村级财务管理混乱,严肃财经纪律,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根据现有的审计人员,要开展对村级经济审计,显然审计力量是不够的,建立审计网络是一个好办法,由村总会计队伍中建立起审计网络队伍,并通过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在财务公开和日常对村经济审计工作中发挥审计网络作用。从现阶段对村经济审计,仅停留在村主要干部离任审计上,忽视了对其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审计、签订经济合同审计、农户收费标准计和基础设施建设都应纳入审计范围的常规监督,往往会产生积重难返的情况,成立了审计网络可改观对财务收支、其他经济项目活动与审计监督之间的脱节矛盾,加大审计力度,拓展审计的监督面,有利于经济健康发展,,也是加强对村经济的监督的内在需要。版权所有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4

一、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受区审计局的授权委托,审计分局从2013年起,开展对开发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审计过程中注重“收支并重、突出重点、围绕民生、关注发展”,突出对推动转型开放、改善民生、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等方面的重点资金开展审计监督。

二、直属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针对开发区直属的15个行政事业单位,依据审计覆盖率不低于30%的要求制定审计计划,审计中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调整情况、费用支出的合规性,以确保财政预算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区审计局授权委托进行,并出具审计报告,相应的审计结果报告由区审计局审定并出具。审计中重点审计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决策及实施情况,关注相关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进行分析,据此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的评价。

四、国有企业审计

对总公司进行每年的例行审计,对其下属子公司及参控股公司以一定比例进行延伸审计。其中15家全资子公司100%进行延伸审计,其余参控股公司以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轮审。审计中重点关注国有资产的现状及运营收益状况,了解企业融资平台的运行情况,适当评估融资风险及其有效性,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五、街道集体资产公司审计

对开发区下属四个街道的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每年的例行审计,2013年起延伸审计至村级经济实体。审计中重点审查资产的运行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及付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现金报销控制方面,以保障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5

二是抓协调配合,促审计工作全面开展。加强与组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衔接沟通,严把“三关”促机构编制责任审计任务落实。即严把政策关,看是否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严把机构关,看是否擅自增设机构、乱挂牌子,认真落实“三定”规定;严把编制关,看单位进人是否按“一表两单一卡”制度履行编制使用核准程序。目前,市编办会同审计部门已对全市38个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15个单位形成了审计结果报告。

三是抓审计程序,促工作方法规范有序。把规范工作程序作为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前,机构编制部门将被审计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人员编制等相关资料提供给审计部门。采取接到审计项目通知提供机构编制相关资料开展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形成责任审计报告归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五步工作法”,积极配合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

四是抓结果运用,促机构编制意识提升。审计结束后,集体研究提出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初步意见,并形成结论纳入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归入个人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将结果反馈被审计单位,对发现的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审计对象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切实整改落实,进一步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增强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意识。(陈建宏 E:WT)

淄博市博山区检查行政审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前段工作成果,近期淄博市博山区集中时间对全区行政许可(服务)“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

此次检查由区编办联合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成检查组共同进行。检查的内容包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清理情况、完成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情况、加强窗口建设情况、完成联合审批等创新审批方式情况、健全行政许可过错追究制情况、创新创优工作情况等6个方面,并进一步细化分解为17个具体小项,逐一进行检查。

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单位自查。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二是实地检查。检查组通过到相关单位听取负责人汇报,查阅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实地检查。三是反馈整改。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当面进行反馈,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博山区编办 E:CWK)

惠民县编办深入部门督导职责调整落实情况

为了解有关部门对部分职责调整文件的落实情况,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惠民县编办因势导利,抓好“四点”扎实开展了部分部门职责调整落实检查工作。

一是自我梳理,核查文件落实。惠民县编办自2011年12月以来,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对节约用水、城镇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等职责进行了理顺和分工。文件要求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有关工作。二是严格标准,细化检查项目。为做好检查工作,惠民县编办制定了部分部门职责调整检查方案,细化分解各项检查内容,要求各部门严格标准,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梳理,认真分析落实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三是不走过场,实地座谈走访。惠民县编办联合监察局抽调业务骨干,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了解、走访管理对象等形式,深入一线逐项核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找部门职责落实存在的问题,听取部门对完善职责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四是强化督导,切实整改不足。检查组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单位,并要求各单位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方案报县编办、县监察局。县编办和监察局届时将对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赵亮 徐维克 李琴 E:LDQ)

东营市河口区编办完善出入编办理程序

为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调配录取人员编制办理程序,河口区编办规范流程、健全机制,积极采取四项措施,狠抓四个“保证”,全面完善出入编办理程序。

一抓流程公开,保证宣传引导。在原来流程图的基础上运用PPT软件制作了一种动态的入编手续流程图,办理手续的人员只要打开此流程图点击播放之后,就会自动得一步步呈现出编制办理的相关手续,清晰直观且容易理解。同时向各单位公开业务咨询电话,在部门网站上增加在线咨询平台,解答相关流程问题,加强对需要办理出入编手续人员的帮助引导。二抓规章制度,保证服务质量。在办理相关编制调整手续时严格遵循“一次性告知”制度、“同岗替代”制度、“热心服务”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三抓交流互动,保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编制部门根据组织部门提供的人员任免调动介绍信办理出入编手续,财政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人员编制拟订财政预算、核拨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人员入编记录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各类社会保险手续,形成了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机构编制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抓及时公示,保证阳光透明。利用EXCEL软件建立各种增人、减人台账,根据人员调动情况及时更新电子台账,并相应调整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做到第一时间公示公开,同时公布单位电话、邮箱及部门网站交流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质询,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阳光透明。

(东营市河口区编办 E:CWK)

日照市岚山区出台编制人员管理办法

近日,日照市岚山区出台了《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事工作管理办法》,从四个方面对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坚持机构编制专项管理原则。凡机构编制事项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专项办理,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一家承办、一家行文”,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不得提交相关会议审定。各机关事业单位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数量。对职能弱化、人员结构不合理、体制建制面临调整的,暂不安排使用编制,并适时调整机构、缩减或收回编制。

二是规范编制人事调整工作程序。对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干部(复退军人)安置、事业单位人员补充、高层次人才引进、区外机关事业人员调入、区内机关事业人员调整、借调人员管理等10多项人事调整工作具体流程进行了明确,从源头上控制人员无序增长,进一步凸显了机构编制“龙头”地位。

三是明确各职能部门管理权限。继续实行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机构编制部门未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的人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不予办理工资和社会保障手续,财政部门不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时,财政部门按照编制许可通知书或销编通知书时间调整人员工资经费。

四是严肃编制人事调整工作纪律。组织、纪检、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编制调整人员,一律无效。凡违反编制使用和人事纪律补充的人员,责令予以清退,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钟耕平 E:WT)

淄博市编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回头看”

为进一步巩固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成果,检验机构编制核查的成效,淄博市开展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回头看”。重点围绕机构编制核查的主要内容、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建设等内容,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查看核查的主要内容是否准确。主要包括: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个数、名称、隶属关系、经费来源与实名制数据库、基础台帐、批准文件是否一致;行政、事业编制和实有人员与批复文件、实名制数据库、工资表中的编制数、实有人员数是否一致;领导职数配备及执行情况是否一致;各类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备、装订整齐、存放有序、索引规范。

二是查看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建成并投入使用。主要包括:机构编制信息是否全部入库;实名制数据库中单位名称、规格、经费来源、职责任务、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名称和历史沿革情况是否与批复文件相一致;实名制数据库实有人员的姓名、出生年月、职务、身份、人员类别、占编方式等内容是否准确真实;是否按照省里要求实现了省、市、县间的互联互能,网上运行,动态监控。

三是查看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设是否健全。主要包括:通过核查对上级明确要求整改的事项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建立健全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基本制度、基础台帐;是否建立起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于海滨 E:CWK)

昌邑市编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建立调研论证制度。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变更事项,列入专题调研论证计划,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研和考察,提出拟办方案,按机构编制管理权限研究审议。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在全市党政群机构“三定”方案确定之后,除中央和省有明确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增设新的行政机构。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因公益服务事业发展需要,确需增设事业单位机构,原则上在现有总量中进行调整,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对确需新增事业编制的,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一般实行在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经费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调剂解决。

三是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所有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事前办理编制限额、编制结构和领导职数审核手续,不得先研究进人再核对计划、审核编制。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后,办理入编手续并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一人一编,编岗(职)统一”,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与人员增减、工资管理和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逐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综合约束机制。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批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核定工资及办理社会保障手续,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昌邑市编办 E:ZY)

诸城市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认清重要意义,抓好重点环节。深入实地调研,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仔细斟酌下放管理权限;同时,加强对试点镇考核,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市编办科学界定试点镇政府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昌城镇和辛兴镇按照一类镇标准设置行政机构5个、事业机构6个。核定行政编制49名,事业编制45名,领导职数9名。镇党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由镇领导副职兼任,另可配备1名副科级的副主任。试点镇原有的部门派驻机构名称和规格不变,其他部门不再新设派驻机构。

三、提高行政效率,下放管理权限。市编办坚持能放则放和依法下放原则,用程序化确保“谁的权限谁下放”。一是征求22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意见。通过反馈,我们发现有很多职能相近的部门对部分下放权限有争议。例如市公安局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于路面以上停车位的管理权限存在争议。二是召集有反馈意见的部门进行座谈。让各部门分管领导阐述权限归属理由,充分协商酝酿,达成下放权限协议。三是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下放权限的市直部门领导列席会议,最终确定昌城镇放权事项94项,辛兴镇放权事项102项。同时,着力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防止简单地一放了之。

四、以考核促改革,以督查保落实。诸城市委、市政府将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授权部门和经济发达镇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着重考核下放权限是否到位。下放、委托给试点镇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一律进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对于县级权限内的审批事项,由试点镇办理审批,市局备案;需上报国家、省和市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事项,由试点镇办理预审,市局转报。同时,市督察局、市扩权强镇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督促,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诸城市编办 张璐 E:ZY)

烟台市福山区编办推进“三大体系”建设

2011年以来,福山区编办以镇街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抓好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镇街考核评价体系“三大体系”建设,着力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有力推动了基层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群众办事更加方便。改革后,各镇街设立群众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综合性便民服务机构,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制,逐步实现便民服务全覆盖。一是加强机构建设。7个镇街和1个园区共设立8处便民服务中心,229个村级便民服务点,逐步实现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网,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实行“一站式”服务。镇街所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都在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2011年以来,累计帮助群众办理各类事项19851件次,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了基层群众。

农业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产业发展更有保障。结合镇街机构改革工作,着眼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重点健全了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目前,7个镇街均设立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明确其履行农业技术推广、产业发展、综合指导服务及农产品安全监管等职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镇街设立了4个分所,为农村畜牧兽医管理提供了保障。同时,为基层涉农岗位核定了编制,配备了专业技术人员,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基层考核评价体系日渐科学,区镇关系更趋合理。根据镇街发展的现实需要,把建立健全与镇街职能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对镇街的考核,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作为镇街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减少了不必要的考核项目。同时,完善镇街与派驻机构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派驻机构接受镇街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领导干部任免事先征求镇街领导的意见,考核上实行条块结合、以镇街为主的办法,提高了基层单位考核评价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理顺了区镇条块关系。

(福山区编办 秦猛 E:ZLH)

高青县编办“四个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为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任务、新要求,高青县编办通过四个“着力”,提升人员素质,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着力转变观念。牢固树立“编制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责任心,对工作做到尽心、尽职、尽责。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力求站得高、看得远、想得深,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二是着力创新创优。跳出“就机构论机构”、“就编制论编制”、“加加减减”的思维定势,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站在更高的角度去研究解决问题。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从业务审批向政策研究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指导转变,从布置任务向监督检查转变。三是着力提质提效。强化超前意识,多思考“怎样去办、怎样办好”,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发扬干实事、重实效的优良作风,抢速度,提效率,做到“当日事当日毕”。优化业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将各科(局)有机结合在一起,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完善目标任务督查机制,加大督查力度,以压力促动力,以约束提效果。四是着力塑造形象。以建立健全制度为着眼点,完善管理措施,严明工作纪律,规范运行程序,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争创“认真专业务实标兵”活动,大力弘扬认真负责的态度、专业精湛的技能、务实深入的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熟练、作风扎实、服务一流、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

(高青县编办 E:CWK)

邹城市编办积极推进驻村帮扶工作

村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范文6

这是当前乡镇审计工作面临的关键性。我国在制定现行的有关审计法规时,没有规定在乡镇政府机关中设立法定的审计职能部门,这使得乡镇政府设立审计部门,行使审计职能缺乏法律依据。在现行审计法规颁布后,由于乡镇监督管理的需要,不少地方采用由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实施内部审计,用以弥补乡镇的国家审计空白。采用由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实施审计监督职能的方式,在我国经济体制的转换阶段,作为国家实行审计制度在乡镇实施的一种过渡方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在实践中,已明显暴露出严重的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乡镇经营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又是监督考,两者合二为一,审计的独立性难以保证,使审计的公正性、客观性受到;二是不少乡镇政府机关中没有设立法定的审计职能部门,缺乏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有效指导和督促,审计工作规范性差、随意性大、受各方干扰多,使审计的权威性、有效性受到影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这种矛盾和不足愈加明显,我国现行的审计法规,应该根据这一了的形势要求对有关审计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近期可采用地方性立法,即由省级立法机构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和颁布《乡镇审计条例》,暂时作为国家审计法律法规修改前的乡镇审计法律依据,促进乡镇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对乡镇审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l、乡镇审计是解决当前乡镇经济、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有效举措。浙江省部分地区乡镇审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是与县级人民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分不开的。县级政府要从组织上、制度上为乡镇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当前主要抓好乡镇审计组织机构的建立健全,解决好乡镇审计人员的编制问题。组织不落实、机构不健全、队伍不稳定,最好的事情也没人去做。当前,县级政府要促进和推动乡镇审计机构的建立,解决乡镇审计人员的编制问题。这是乡镇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2、审计机关和内审协会要遵照《审计法》的规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搞好对乡镇审计的指导和监督。一是搞好乡镇审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镇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对一些重大的审计项目,或是初次开展的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内审协会)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给予必要的业务指导。审计机关(内审协会)还可以每年召开乡镇审计工作会议,利用例会,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座谈讨论、排除疑难,促使整体素质提高。另一方面是注重乡镇审计业务规范。审计机关(内审协会)从一开始就要抓好规范,对乡镇审计的工作程序、审计文书、审计工作底稿等方面进行指导,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此外,要协调各方关系,加强与各乡镇领导的联系,宣传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倾听他们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使他们支持审计工作。同时要协调好与农经委、农经站的关系,共同搞好村级经济审计。

(三)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审计是基于经济监督的需要而产生的。我国的乡镇审计是随着乡镇经济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乡镇经济领域的弊端逐步暴露,迫切需要加强审计监督的情况下逐步建立并发展起来的。对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是乡镇审计部门的基本职责。但是,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是为发展经济服务的。审计的过程,也就是服务的过程。审计不能为监督而监督,监督只是手段,为经济建设服务才是根本目的。乡镇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审计的服务性寓于监督之中,如果把监督同服务对立起来,离开审计监督是为经济建设和改革服务,那将是南其辕而北其辙。乡镇审计的服务性主要表现在为乡镇政府决策服务,通过对乡镇国有、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廉政建设保证改革措施的落实,促进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乡镇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同时,乡镇审计还对一些重要的财经问题和带来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专题审计调查,向乡镇政府和上级部门反映真实情况,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服务。

在乡镇审计的各项工作中,要坚持依法审计和一审二帮三促进作用。一方面,乡镇审计机构应强化监督力度,敢于坚持原则,严肃执法,排除干扰,落实决定,树立权威。另一方面,在加强审计监督的同时,还要发挥帮促作用,服务于经济建设。当前,乡镇审计机构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服务。一是扩大法制宣传,和宣传《审计法》、《法》等有关经济法规。通过开展审计,帮助被审单位及责任人从思想认识上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树立经济责任意识,财务管理概念。二是帮助财会人员尤其是村级财会人员理顺会计业务,建章建制,帮助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三是在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原因,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为乡镇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四是促使乡镇有关职能更好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减少农民负担。

(四)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

全面审计,从全局和战略上讲,一要全面履行乡镇审计的职能,加强审计监督;二要始终牢记审计工作的最终目标,即促进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为乡镇经济、廉政建设服务。从局部和战术上讲,一要对每一个被审计单位,真正做到摸清家底;二要对任何一项审计,都要以真实性为基础,要防止出现监督死角。突出重点,从全局和战略上讲,是要注意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要围绕乡镇党委和政府的工作中心选择重点,要围绕乡镇热点难点确定审计重点,要注重通过审计,从宏观提出有份量、有价值的报告和建议,以引起乡镇领导和各方面的重视;从局部和战术讲,突出重点表现为在每一项具体审计中,都要关注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要围绕我们近期的目标去抓重点。

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审计:一是重点抓好乡镇属部门单位和村级财务收支审计,确保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促进依法规范乡镇财政分配秩序和财政管理行为,促进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二是重点抓好农民负担审计。减轻农民负担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要重点抓好这方面的审计。三是开展好乡镇厂长、经理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客观地评价任期内经济责任和工作实绩,为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四是重点抓好经济合同审计和基建工程审计,严格控制开支,避免经济损失。五是开展乡镇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促进依法经营、保障乡镇企业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六是积极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审计调查和专项审计,为领导决策服务。

(五)加强乡镇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制度化、规范化问题是当前乡镇审计工作力度和质量的主要问题。当前,应认真参照国家审计准则,结合乡镇审计实际,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乡镇审计暂行办法,以此规范乡镇审计工作,使乡镇审计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当前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一方面是要加强对乡镇审计人员的规范,认识清楚了,到位了,乡镇审计就能在实践中不断规范,逐步完善起来。要适应审计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使之增强规范意识。另一方面是要完善有关的制度和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克服随意性。为此,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一是要通过有关的法规、制度和规定,明确乡镇审计的目标、对象、任务、职责和权限,规范审计业务开展。二是要严格审计程序、着重把握好从审计方案、审计通知、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到编写审计报告、下达审计意见和处理决定以及立卷归档等基本环节。三是要加强质量管理,明确审计项目的目的、审查范围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