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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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1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共有x个、拆除工程x个;建筑总面积x万m2,总投资x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8个,职工集资建房x个,房开项目x个,私人建设项目x个。对每个工地都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发现不合格工地x个,x个基本合格,x个合格。所检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为此,我局分别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和x个拆除工程作出相应的处理,在建工程项目发放停工整改通知x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x份,发放检查记录及提出整改意见书x份;x个拆除工程因未办理安全监督、拆除备案及拆除许可等手续,全部停工整改。其中,镇原办公楼拆除工程已补办相关手续,已恢复拆除作业。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一)政策方面: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6、局属相关站室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顾大局、不识大体,只顾部门利益,出现未办理施工许可或规划许可的工程项目,也进行质监或出具设计施工图文,擅自放行,造成建筑施工拆除安全隐患严重,纳入监管难度加大。(二)施工现场管理方面: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7、项目经理、“三员”等施工相关人员多数不到现场且身兼数个工地的职务,何谈技术交底和现场指导管理。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三)施工技术方面: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二)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三)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四)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五)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2

一、工作目标

在**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狠抓治理整改,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在继续贯彻落实**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开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以及市政府、市建委和县政府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情况。

(二)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监理单位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和监管情况。

(三)建设单位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发[2006]177号)支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情况;施工单位把安全生产经费专款用于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等情况。

(四)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龙门吊、塔吊及卸料平台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对容易导致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建档、制定处置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等情况。

(六)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脚手架搭设、爆破施工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方案审查论证、执行情况。

(七)事故报告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有无漏报和谎报瞒报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八)企业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对新进场工人的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情况;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九)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的人员、措施、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年2月至4月为第一阶段。结合正在开展的建筑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内容具体、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的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并严格实施,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对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二是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及节后建筑施工特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管理,切实把好建筑工地恢复生产安全验收关,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5月至9月为第二阶段。结合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针对汛期、高温天气建筑安全生产特点,重点排查存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威胁的建筑工地,建立完善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努力改善一线施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安全;二是以迎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健全安全生产预警监控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等,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排查、反复巡查,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10月至12月为第三阶段。针对四季度施工高峰期及冬季气候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一是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操作、违章指挥等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二是督促各单位做好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防冻、防滑、防火、防触电等工作措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三是认真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总体要求

(一)为切实加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以建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委安管站。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各工程项目部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切实推动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专项工作在全行业深入人心,最大限度地鼓励和发动广大企业员工积极参与。县建委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专项工作做得好的大力宣传,对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企业从开始阶段就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检查、仔细排查和认真治理,确保专项工作不走过场。各开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加强巡查,特别在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四季度等重要时段,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县建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务工人员提供合法保障为宗旨,以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目标,全力打造平安工地,努力为务工人员提供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

通过在建筑工地张贴宣传横幅、开辟宣传专栏,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农民工“三级教育”的有利条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二)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实施建筑工地项目法人负责制。各建筑工地项目法人要全面负责本工程平安工地的创建工作,加强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责任和制度的落实。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

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结合联合检查及日常巡查,加大对工程项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和执法力度。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该停工的停工、该查封的查封;对于忽视安全生产管理或以包代管的施工企业,该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进行暂扣或吊销,绝不手软。

(四)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及人员的查处力度

对因安全管理不善而导致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从严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教育警示施工单位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安全工作认真落实。

(五)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门卫,外来人员实行登记,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无积水,材料堆放整齐,确保工地大门、围墙符合要求,生活设施符合标准。建设安全监管机构要经常深入各建筑工地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情况,维护工地良好的工作秩序。

(六)强化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落实

完善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为工地一线务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施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故的能力,减轻企业因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矛盾纠纷,保障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建筑工地社会治安管理

施工企业要要加强对各建筑工地的外来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并邀请公安部门对各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工地要指定兼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务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建立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努力将各种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

(八)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

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严禁“包工头”和无资质的单位承接建筑劳务分包工程。

(九)严格劳务用工管理

凡建筑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切实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对劳务用工人员的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和法制教育工作

通过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务用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不断增强劳务用工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劳务作业人员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意识。

(十一)加强对外地劳务分包企业进我县备案的监督管理

凡外地进我县劳务分包企业,需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签订《*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通过签订责任状对刑满释放人员和劳动教养除人员进行排查,极时消除不安定因素。

(十二)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完善建筑务工人员纠纷排查调处体系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否则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及时排查调处务工人员的各种纠纷,保证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三)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指导工作

采取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县在建项目实施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督办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未执行相关劳务用工制度情况。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4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珠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按照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建建〔200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的紧急通知》(珠建建〔2009〕37号)及《转发<关于印发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市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珠建建〔2009〕44号)文件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上半年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区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建设局副局长陈文丰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建设局建工股、区安监站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高度重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自身做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对本单位的所有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检查要求及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业抽查由区建设局组织安排。

主要是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依据,检查内容包括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换领广东省建设厅核发的新证情况;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布置、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质、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各施工企业将2009年上半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的要求相结合,在对半年来历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多发性事故源点、开展和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同时,还必须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1、在建工程的深基坑、起重机械设备、外脚手架、高大模板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及洗车槽和洗车设备的设置情况等;

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3、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查处情况;

4、贯彻落实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建建〔2009〕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的紧急通知》(珠建建〔2009〕37号)文件要求的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

6、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落实、实施情况。

三、时间安排

企业自查自纠时间由5月8日至5月22日,区建设局现场检查时间由5月25日至5月27日,6月上旬迎接市建设局检查组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区建筑施工即将进入盛夏和台风、雷雨季节,又是施工生产的高峰期,安全生产的压力很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抓严管,狠抓狠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大检查工作任务。

2、各施工、监理企业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做好自检工作,及时上报自检汇报材料。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能现场解决的,立即现场解决,决不拖滞;对不能立即解决的,要求做到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定时定员定责跟踪完成,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安全生产的良好机制,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3、各施工、监理单位于2009年5月21日前,将上半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自查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区安监站备案。对未能按时上交自查总结材料的工地,将列为检查的重点对象。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平安创建工作要求及县综治委、县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对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强化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推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提高,进一步开展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范围和目标

2016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范围:县区房屋建筑施工在建工程。

2016年,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重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临边洞口、预留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防护,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等事故多发部位,高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多发类型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特殊工种持新证上岗情况、“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劳动纪律现象”的查处,现场人员集中管理、集中居住,现场实行封闭管理,现场工地要采取必要的防噪声、防灰尘扬尘整改措施、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现场消防制度及设施的落实情况,现场环境卫生及食堂卫生管理。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是:塔吊装拆、脚手架搭设、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等。

2016年,平安工地创建目标:市安全文明工地验收合格率达到市级标准,平安工地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31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对县区在建工程各项目标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定期进行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逐步巩固平安工地创建成果。

第二阶段(5月31日-10月31日),全面开展检查考评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及相关单位切实做到消除隐患,做好县区各在建工程申报平安工地的准备工作,积极准备迎接市文明工地验收小组。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长效管理,对照方案和上级相关文件及要求,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状及有关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治安管理,建立责任明确的治安保卫制度,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集中管理、集中住宿,强化法制教育,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杜绝“民转刑”案件发生,加强现场的消防管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坚持便民爱民的施工措施,实现“五个不发生”目标。

(二)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监管。加强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小组领导,强化责任,加大检查与监管力度,定期召开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安全联络员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动态监督管理,对事故多发企业以及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薄弱、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重点约谈,共同研究加强安全生产的措施,督促这些企业、地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现场管理机构,确保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成果的巩固。

(三)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明确建筑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监督科室在检查中认真落实责任,强化检查。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方案范文6

一、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方面

1.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继续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增强执法监督的力度;

2.抓好内部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使我站的工作趋于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社会,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等;

3.继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专业业务素质

通过组织内部定期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参加外部培训、考察等多种不同的学习形式,如通过安排参加各种区、市举办的学习培训,强化我站的学习活动,活跃学习气氛,培养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骨干,提高了监督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二、20XX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1.办理报监登记手续方面

到目前为止,我局共办理了83个项目的新开工程报监手续,建筑面积424426m2,总投资约84589.46万元,全部在承诺期限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目前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约82万平方米,人均监督面积约11万平方米。

2.质量和安全监督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对报监的工程项目,采用定期抽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执法监督检查结合进行。20XX年度上半年,我站严格执行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的精神,对在建工程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共551次,专项检查4次,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和校舍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

(1)在质量监督执法方面:加强对受监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对工程实体的关键部位和重点工程部位,如对地基基础、转换层与屋面钢筋隐蔽工程、主体结构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重点工程和关键部位实行重点监督,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同时,在监督过程中,做好监督记录,并对发现问题及时签发质量整改通知书,限期、督促其整改落实。半年来,监督地基基础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共82次,发现工程质量隐患3起,发出质量整改通知书3份,限期整改,施工单位都按要求给予落实。监督竣工验收25项,建筑面积13.5万 m2,投资7.5亿元,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

(2)在安全监督执法方面:在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特别是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基坑支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外脚手架、临边洞口、起重设备等危险源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区、市、县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大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指出,对一些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工地都能及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落实。到目前为止,总共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5份,起重机械设备停止使用整改通知书4份,限期整改,约谈安全生产管理比较差的施工企业3次。

对于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执法,坚决实施“差异化”管理的原则,对于一些管理不到位或管理较差的工程项目,多检查、多抽查、多巡查、多指导,而相对较好的,则更多对重点部位、关键部位的抽查;同时加强对各种节假日前后的安全大检查等等,由于措施得力,监督到位,20XX年我县受监的工程项目未发生过任何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方面

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各种材料的来往做好登记备案。对已进行竣工验收但未备案的工程,开展摸底调查,督促业主依法尽快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到目前为止,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18项,全部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但是因为建设单位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够重视,到目前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不是很理想。

4.开展实施“美丽武鸣.清洁乡村”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1)我局对 “美丽武鸣.清洁乡村”进行广泛宣传,将“美丽武鸣.清洁乡村”的有关文件发给各个工地,不断提高其文明施工的意识,并要求施工工地进行自检自查自改;

(2)安排部署对全县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巡查治理,上半年共派出136人次进行巡查整治,共查处车辆带泥、撒漏污染路面12起,工地不设围栏12起、不及时清理临街施工场地7起、建筑材料乱堆9起,针对查处出现的问题,进行严管重罚,达不到要求的,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我局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到位。文明施工和工地乱象有了明显的改善,工地的整体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5.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制度,做好各种文件、资料往来的签收和发放,及时归档;做好站内的会议记录。

6.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月”活动

分别组织县属及驻县各施工、监理企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建设系统第一、二、三季度安全生产例会和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明确各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要求,提高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

(2)积极参加并全面完成 “城乡清洁工程”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元旦”、“三月三”、“五.一”等重大节日节前专项安全大检查等等。

7.配合区、市等上级部门的各项调研工作;

8.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XX区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桂建管〔2014〕3号)和《关于开展2014年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桂建管〔2014〕27号)、《20XX年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南建质安[20XX]31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南建质[20XX]36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地毯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飓风行动”工作方案》(南建质安[20XX]38号)等等文件到辖区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商共96份/次,并组织学习,有效地帮助施工、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商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和难题;

9.20XX年对建筑原材料及建筑实体进行监督抽测,从源头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建筑材料流入工地,保证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广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管理办法》(桂建质[2009]8号)、《关于开展2013年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工作的通知》(桂建质安监字[2013]17号)和我局20XX年年度工作计划,我局专门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方案,按方案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监督抽测:

(1)计划抽查抽测钢材共152组,水泥共12组,砖共16组;

(2)加大对重点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对工程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抽测共16组;钢筋数量、钢筋间距、钢筋保护层厚度等进行抽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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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活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建市﹝2014﹞130号)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要求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机构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XX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XX县住建局开展20XX年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情况实施检查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具体内容进行实施质量治理;

11.全推行开工前质量安全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承诺承担质量终身责任和保证施工安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须在建筑物主要通道或入户口等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五方主体参建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凡不按规定提交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未设置工程竣工永久性标牌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共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的工程50多项,新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83个在建工程项目均已签署授权书、承诺书。

13.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推动和促进我县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一直以来都积极组织施工、监理企业参加争创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的活动。20XX年质安站组织、推荐申报区、市级安全文明的工程项目有两个:分别是县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大楼和福瑞中央公园小区。

14.9月22-28日,为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杜绝一切事故隐患,根据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主动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工程照片的通知》(桂建质安监[20XX]73号)、XX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南建质[20XX]118号)的文件要求,质安站成立由潘学站长担任组长,全体监督站组成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小组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对安全生产管理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上级部门集中曝光。

15.根据区住建厅文件《关于开展全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的通知》(桂建管【20XX】86号文)的要求,县住建局于20XX年10月10日邀请市建委的质量安全科科长蔡聪到我县开展巡讲活动。县质安站组织辖区内的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一名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以及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共132人参加了会议。

16.根据区住建厅文件《关于开展全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的通知》(桂建管【20XX】86号文)、《关于开展XX市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的通知》、《XX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县住建局由李正斌副局长带队,派出共7名质安站监督员组成巡讲员于20XX年10月19日-23日到我县在建工地各项目部开展巡讲活动。县质安站组织辖区内的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一名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以及劳务班组组长等共532人参加了巡讲活动。

17.7月13日接到广西第二届农民工技能选拔比赛场地布置及比赛用具筹备的任务,我站对工作任务科学的分工,在全体监督员加班加点的努力工作下,仅用三天的时间就完成艰巨的任务,确保了7月16日的比赛能够顺利;期间还组织XX县在建建筑工地农民工进行技能选拔比赛最终选出12组次优秀选手参加比赛。

18.坚决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布置,积极配合县房管所对全县的老楼危楼检查排查工作,共排查老楼危楼1000多栋,分别给出了检查和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