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观经济的定义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微观经济的定义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微观经济的定义

微观经济的定义范文1

【关键词】经济适用房;绿色节能;景观设计

1、经济适用房景观设计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了满足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所采用的一种住房建设模式,通过对住房成本的控制,降低房屋的销售价格。景观设计是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国家要求严格控制其建设成本,但并不意味着景观设计的简陋。而是应该从节约资源的角度,使用有限的成本为居民营造丰富且具有特色的景观环境。

本文中的丁桥郡盛置业经济适用房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东至规划笕华路,南至规划华丰路,西至规划G1/G3用地,北至规划R21-15地块。项目中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约11.3万平方米,根据规划,在基地西侧及东南侧为文化娱乐、公园兼容用地,地块所处位置显要,交通方便,区级配套完善到位。

2、景观总体布局设计

景观设计遵循自然、简约、舒适的原则,从整体概念出发,创造出功能突出、环境舒适的邻里交流空间,追求低碳生活,构建绿色社区,营造和谐的“家”的氛围,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以达到景观效益最优化。为中低收入者营造出更好的居住区环境,围合出一方心灵的港湾。运用简洁流畅的构图、布局和极具文化底蕴的中国古典园林交织在一起,形成一个富有张力的景观。 “绿色、低碳、生态”成为小区的景观标签。

景观的整体布局呈“一心、一轴、多组团”的布局空间模式。一心指中心花园,由高层建筑围合成小区的主要绿化空间,中心花园是整个小区最为开放的公共空间。一轴指联系起东西两苑的入口景观轴,也是小区的形象展示窗口。多组团指分布于各楼宇间的院落空间,融合自然生态的园林景观,增加丰富多彩的活动空间,并通过建筑底层架空层,各组团自然渗透,有机地衔接。

3、设计原则

(1)人性化、多功能化、高效利用空间的原则。

为提高用地效率,设计中将社区活动广场集中化、多功能化,减少利用率低、装饰性强的硬质广场,充分利用活动空间,使其在不同的时间具有不同的使用功能,形成居民聚集休闲的共有空间,促进邻里交流,增加社区的活力。

(2)多层次景观和立体景观意境设计原则。

利用丰富的自然地形来塑造大量的软质环境,柔化软硬质景观的边缘空间,减少无谓的装饰,用丰富的植物配置和地形塑造代替景观构筑物。开放空间多运用疏林草地,注重边界的处理,设计点景树,用野花代替人工草地,形成有景深的开阔空间。

(3)低成本的设计原则。

低成本并不是提倡廉价或劣质,低成本的前提是保障景观的质量和使用效果,关键是合理分配资金,如在满足居民公共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打造关键场地,突出景点设计特色,合理选择材料和植物树种配置等。

(4)均好性原则

尽可能使每一处住宅都能拥有良好的环境景观条件,提高土地开发的价值,中心花园作为共享资源。

4、具体设计

(1)入口轴线广场

入口是小区对外形象工程,既要完成向外界展示的功能,还要起到向小区内居民的引导作用,主要的植被有春鹃、夏鹃,零星点缀三色堇和矮牵牛等,起到渲染气氛的作用。

中轴采用树形较好的银杏,阵列式种植,形成纵深感。中轴广场两侧结合整形的花灌木,布置坐凳,太阳能庭院灯,形成规则大气的轴线景观。轴线广场入口布置具有中国月洞门元素的景墙,既是轴线景观的中心,也与主入口形成视觉隔断。

(2)中心花园

中心花园是整个小区中最为开放的区域,中心以草坪为主,布置大型的儿童游乐设施。周边堆坡形成起伏的坡地景观,密植乔木和花灌木,形成一个外闭内敞的大活动空间。草地周边布置弧形的廊架、矮墙坐凳、景石,伞形的合欢孤植于大草坪上,形成视野开阔、迷人的景致。草坪空间也是人们玩耍、娱乐的好场所。

中心花园中的植物以高达挺拔的乔木为上层骨架,中层点缀观花植物和色叶植物,增强控件围合感,下层以灌木为主。如中心花园的弧线廊架以香樟为背景,穿插榉树等色也树种丰富季相景观,廊架前绿地中层种植日本晚樱和桂花等丰富景观,下层片植春鹃等形成整洁、规整景观。

(3)组团景观

首先利用消防登高带布置休息场地,形成相对开敞的空间。在靠近车道的一侧进行微地形处理,密植乔木林,下层成片中职花灌木,和主车道形成一道绿色隔离和半开敞的小院落,同时布置一些休息亭和座椅,为人们提供一个聊天和下棋的场所。

其次以旱溪景观为特色,沿蜿蜒的旱溪布置石板嵌草园路,园路周边以景石、花丛点缀。成片花灌木结合起伏的地形拾级而上,旱溪的边缘采用自认的种植手法,力求创造自然、静谧的空间感受,整体空间在植裁的围合下,形成繁花似锦、香气侵溪的院落景观。

第三将羽毛球场地和健身场地等集中布置,为活动的人们提供停留休憩的场所。周边布置树池坐凳、阵列的乔木和成片的花灌木,共同组成林中健身场所。

第四布置木质花架和爬藤植物,形成相对安静的休憩空间,一动一静的组合空间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第五设计了一个景观水池,种植成片的荷花,既是景观水池也可以作为雨水收集的工具。水池周边布置木平台、树阵和长凳,为人们提供一处可以观荷赏鱼纳凉的平台,水池尽头的休息亭也是整个组团的景观中心。同时在6号楼和8号楼之间布置一个石汀步,将该团组跟中轴广场景观连成一体。

结 论

本文主要介绍了绿色节能理念下经济适用房的景观设计,给出了其设计理念和设计原则,并且以丁桥郡盛置业经济适用房为例,介绍了其入口轴线、中心花园和组团式景观的具体设计。景观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经济性和景观功能的需求,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波,陈长虹.上海星星家园经济适用房外部景观设计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7).

[2]汪辉,胡晓琴.浅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景观设计―以南京摄山星城小区一期项目为例[J].住宅科技,2009,29(9).

微观经济的定义范文2

关键词:互联网;虚拟货币;微观经济;影响

中图分类号:F82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5-000-02

前言

就我国互联网发展情况来看,据相关数据统计,2007年末,我国网民数已经突破2亿,直到2015年,我国网民数已经突破7亿,庞大的网民人数,为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商机。在这样的背景环境下,虚拟货币作为互联网经济活动中的新型货币形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传统的货币购买形式具有一定的繁琐性,并且传统货币产生的高交易成本也为虚拟货币的发展创造了商机。同时,银行系统在当下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这些原因都促进了虚拟货币的产生和发展。虚拟货币更好地解决了小额电子支付存在的麻烦和风险,更加方便人们的消费生活。除此之外,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开始接受虚拟货币,让虚拟货币拥有了一定现实货币的购买能力。这样一来,虚拟货币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从而获得了较大的发展。本文就虚拟货币对微观经济影响的分析,阐述了虚拟货币的概念,并就虚拟货币的性质进行了分析,以此来研究和分析其对微观经济所产生的影响。

一、虚拟货币的概念

要想弄清楚虚拟货币对微观经济的影响,就必须明确虚拟货币的概念,对虚拟货币能够有一个明确的区分。就虚拟货币的发展情况来看,虚拟货币主要指游戏币、电子货币、网络货币等,这些货币在很大程度上有着共通性,对其具体的含义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一般来说,虚拟货币主要是指网络上进行流通的货币,要比互联网的虚拟环境为流通媒介,具有等价交换功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互联网人数的急剧增加,学术界对虚拟货币的概念也在进一步的研究,但尚还没有明确的定义。

就以Q币为例,Q币就是一种虚拟货币,能够购买腾讯旗下所有的服务。腾讯公司对Q币与现实货币之间有着明确的兑换率,一般来说,1Q币的价格相当于0.8元左右。Q币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环境中,起到了等价交换的功能,不单单能够购买腾讯的服务,也可以折算购买其他企业的服务。例如用Q币进行充值话费、Q币充值起点中文网的看书币等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在网上很多服务,除了利用现实货币结算后,也可以利用Q币进行结算,进一步扩大了Q币的流通性。但是Q币毕竟不是国家进行发行的货币,关于它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问题,一直是学术界普遍争论的一个问题。在研究虚拟货币时,虚拟货币的流通性以及在互联网交易中起到的实际作用,对于把握虚拟货币的发展方向来说,具有着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对于虚拟货币的划分,目前来看主要有初级虚拟货币和高级虚拟货币两个方面,初级虚拟货币是指能够完成商品买卖,将其与现实货币进行一定比例兑换的虚拟货币。而高级虚拟货币的界定,主要是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之间的关系。当虚拟货币具备了与现实货币一样的功能,由国家银行进行,在虚拟世界中进行流通的法定货币,这一阶段,则是虚拟货币的高级阶段。

二、虚拟货币的发展

本文对虚拟货币的研究,主要是研究虚拟货币的初级阶段,即虚拟货币能够完成商品买卖,并且与现实货币存在着一定的比例关系。虚拟货币的发展,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电子商务出现,而得到了较大的发展。虚拟货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网上购物、网上消费的需要,渐渐得到了人们的认可。

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让网民数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进行商品交换,一些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推出了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的推出,方便了人们对产品的购买,减少了中间环节存在的不必要麻烦。人们将现实的货币进行转换,兑换足额的虚拟货币,从而完成商品交易。据相关数据调察显示,2007年,我国国内虚拟货币的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百分之十,并且这一数据在2015年,已经上升到了27%,2015年中旬,虚拟货币交易额已经突破200亿元。就目前虚拟货币的发展情况来看,人们众所周知的虚拟货币主要有QQ币、yy币、百度币、魔兽币、盛大点券等,其中QQ币、盛大点卷应用的范围更加广泛,很多门户网站将这两种虚拟货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兑换。虚拟货币的实际应用案例并不少见,很多在网上冲浪的人知道,yy直播过程中,在送礼物的时候,都是用yy币来完成交易的。很多网站在给版主发工资的时候,就是用Q币来进行结算的。

本文对虚拟货币现状的研究,将以Q币为案例。腾讯QQ是我国最大的网络即时通讯平台,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QQ号、微信号,庞大的用户群为Q币的应用提供了市场。腾讯的业务都需要利用QQ来进行购买,例如会员、黄钻、红钻、绿钻等服务,除此之外,大家在创世中文网看电子书的时候,也可以用Q币进行充值。Q币对于腾讯公司来说,就相当于现实中流通的货币,只要你在使用腾讯的相关服务,利用Q币都可以完成交易。就腾讯公司推出的虚拟货币――Q币的发展情况来看,用户通过充值现实货币,就可以兑换一定数额的虚拟货币,利用虚拟货币,就可以购买到自己所需要的服务。这种兑换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腾讯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并且使现实货币和虚拟货币之间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从而更好地促进了自身的发展。综合腾讯公司虚拟货币的发展来看,其对腾讯的经济效益来说,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尤其是Q币在虚拟环境中的流通作用,让腾讯公司的Q币兑换了数额庞大的现实货币,从而为企业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资金[1]。

三、基于互联网的虚拟货币对微观经济影响的分析

本文就互联网的虚拟货币对微观经济影响的分析,将从发行者和第三方商家两个方面进行。

(一)虚拟货币对发行者的影响

1.虚拟货币的发行成本分析

虚拟货币的发行,需要一定的经济成本,这些成本主要包括硬件成本、软件成本以及相应的维护成本。就以硬件成本来说,虚拟货币的硬件成本主要是计算机服务器和相应的网络设备的价格。虚拟货币作为企业的交易货币,在发行过程中,对设备的要求较高,发行设备必须具备良好的性能,例如较大的存储能力、快速的响应时间、系统的接纳能力等,只有这样,才能够对虚拟货币进行更好地监控。就以腾讯公司发行的Q币来说,由于Q币在实际应用中,要面临着较大的人群,同时访问量较大,计算机服务器必须具备强大的性能,PC服务器的配置较高;软件成本主要是操作系统软件以及相应的数据库管理软件,软件是确保虚拟货币发挥作用的关键,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软件必须要保证虚拟货币的相关功能得以发挥,这样一来,才能确保虚拟货币的流通。同时,虚拟货币的发行,要考虑到的策略选择以及系统的安全性,虚拟货币的发行成本与预期用户数以及预期系统的吞吐量有着密切的关系。虚拟货币在互联网上流通,要确保其支持软件的性能,根据虚拟货币的特点,虚拟货币的软件具有特殊性,必须要与虚拟货币保持一致性。随着虚拟货币需求量的增大,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这些费用构成了虚拟货币的成本;维护成本是由软件、硬件维护产生的,系统维护对于虚拟货币稳定运行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虚拟货币流通过程中,由于硬件系统、软件系统会随着虚拟货币的流通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整,这样一来,系统性能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虚拟货币的流通情况。为了保证虚拟货币能够有效流通,就必须加强对软件、硬件的维护,这期间产生的费用,则是虚拟货币的发行成本[2]。

2.虚拟货币的发行收入分析

虚拟货币发行后,人们为了获取企业的服务,就需要用现实货币进行购买虚拟货币,这样一来,购买的虚拟货币就成为企业的收入。就虚拟货币的收入情况来看,虚拟货币取得收入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留存资金收入。虚拟货币的获得,需要利用先进进行购买,都是以“预付”的方式来实现的。虚拟货币的发行者通过销售虚拟货币,获得了现实资金,为企业发展吸纳了大量的资金,这些大量的资金就成为了一种长期借款,从而为虚拟货币的发行带来了较大的收入;第二,虚拟货币扩大了企业的收入。网络服务需要通过现实货币进行购买,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支付,解决了很多麻烦,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企业的收入。虚拟货币是购买企业服务的主要货币,用户在购买虚拟货币的同时,其消费行为就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只能购买虚拟货币发行者的服务,因此可以更好地扩大企业的收入;第三,虚拟货币的应用,是企业获得了一定的支持后,有着庞大的用户群,才得以推广的。这样一来,虚拟货币在发行后,无需进行广告宣传,为企业产品的推广,节约了大量的广告费用;第四,虚拟货币的应用,加快了企业的资金流转,避免了企业受到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的限制。

(二)虚拟货币对第三方商家的影响分析

1.虚拟货币对第三方商家成本的影响

第三方商家接受虚拟货币交易这种形式后,也将接受虚拟货币交易带来的成本。虚拟货币对第三方商家成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了手续费、资金收益损失、风险损失等问题上。首先,第三方商家接受虚拟货币交易时,需要与虚拟货币的发行企业进行协商,并签订一系列的协议,这样一来,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由于考虑到虚拟货币发行企业的影响力,第三方商家会接受免收手续费等优惠措施,这些优惠,则增加了第三方商家交易的成本;其次,消费者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过程中,使用的是虚拟货币,商家收到的也是虚拟货币,现实的货币并没有到商家的手里,而是在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手中。虚拟货币发行企业就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从侧面来看,第三方商家损失了资金收益;第三,虚拟货币并不是现实的货币,是企业发行的一种虚拟货币,就相当于一种债券或是股票,若是虚拟货币发行企业一旦破产,虚拟货币无法转化为现实货币,这样一来,第三方商家将面临着较大的经济损失风险[3]。

2.虚拟货币对第三方商家的收入影响

第三方商家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现金交易的麻烦,很多消费者乐于用虚拟货币进行商品购买,这样一来,可以提升商家的收入,实现商家的经济效益。同时,第三方商家在利用虚拟货币交易时,由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可以为第三方商家进行宣传,节省了第三方商家的广告费用。虚拟货币对第三方商家的收入影响,主要表现在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可以有效地增加交易量。我们在上网过程中,一些网络服务的费用较低,例如我们在看网络小说时,一本完本的网络小说的下载费用极低,有可能是0.4元或是0.8元等,这样的小额交易,消费者通常会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若是商家不接受虚拟货币交易,很多消费者会因为交易过程的麻烦,就选择放弃该商品。这样一来,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可以增加商品的交易量,让商家获得经济收入;第二,节省广告费用。虚拟货币的发行企业,有着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群体,这样一来,第三方商家与虚拟货币发行企业进行合作,无形之中为第三方商家打了广告,增强了第三方商家的知名度,从而促进了第三方商家商品交易的机会,有效地提高了交易量,使第三方商家更容易获利。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虚拟货币对微观经济有着较大的影响,其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第三方商家的交易成本,但又提高了第三方商家的交易量,促进了第三方商家经济效益的提升。针对于这一问题,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要注重把握虚拟货币的利弊,根据微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虚拟货币进行有效的把握。同时,从虚拟货币对微观经济的影响来看,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对传统的微观经济发展模式起到了巨大的冲击,微观经济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利用虚拟货币的优势,从而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黄艳.互联网虚拟货币对微观经济影响分析[J].中国市场,2015, 22:75-76.

[2]李邦胤.虚拟货币现状及发展研究[D].河南大学,2014.

微观经济的定义范文3

关键词:管制;规制;监管;干预;调控;市场监管法;市场规制法

1管制、规制与监管

管制、规制与监管都是英文“regulation”的不同翻译,对于日本学者的著述倾向于将它译为规制,如金泽良雄在《经济法概论》一书中第一编第四章所谈及的问题就是“经济法中的规制”,植草益的《微观规制经济学》等。对于英美学者的著述则更倾向于使用管制,如丹尼尔•史普博的著作是《管制与市场》,施蒂格勒的《产业组织与政府管制》等。而在国内的经济学著述中,管制与规制的运用也无统一的规范,如王俊豪所著《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马昕等所著《管制经济学》,谢地所著《政府规制经济学》,王雅莉所著《公共规制经济学》,张维迎的《管制与信誉》等。在经济法学著述中,结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学者们大多数使用的是市场规制,如漆多俊在《经济法基础理论》第十章所述内容即是“市场规制法原理与制度体系”,监管在经济学领域很少见,但是在法学领域,有的学者将市场监管法和市场规制法并列为微观经济法范畴,是干预市场微观领域的不同手段。如卢炯星认为,市场监管法与市场行为规制法同属于微观经济法范畴,但两者却各有不同。有的学者认为,在与法律密切联系的层面上,管制、规制与监管并无本质区别,既包括与此相关的政策,也包括为实施政策而制定的法律法规。还有学者认为:管制原意是指有系统地进行管理和节制,并含有规则、法律和命令的基本含义,通常理解为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限制,要比监管的范围大的多,监管只是管制的一种,是从维护安全,降低风险角度进行的管制。管制与规制并无不同,只是“regulation”的不同翻译而已,无论管制更多的适用于政策性讨论也好,规制侧重于管制法律表现形式也好,这些区别对于实质性研究并无意义,因此我们的研究重点不应该是刻意追求到底是该用规制还是用管制,而是应当着眼于经济运行的整体来掌握适用的范围以及与其他经济管理方法的区别。

1.1管制(规制)的性质

丹尼尔•耶金在他的一书《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中》写到的管制(规制)在战前与战后被接受的程度和内容有非常大的差别,这是什么原因呢?在查看了相关资料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战前的管制(规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管制,政府的手伸向市场的各个微观领域,因此它指的是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直接监督和管理。而凯恩斯主义则将政府从微观拉向宏观,主张管理总体经济而不是具体的市场运作。因此,凯恩斯主义被赋予了另外一种名称“政府干预”,用与区分政府管制(规制)。丹尼尔•史普博认为管制是由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配置机制或者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的供需决策的一般规则或者特殊行为。金泽良雄认为规制可以理解为是对于一定的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经济法规制的对象就是经济生活涉及到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循环的全部过程,并包括与此有关的金融、运输等。维斯卡西认为,政府管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的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政府的主要资源是强制力,政府管制就是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这种强制力。植草益认为,政府管制是社会公共机构依照一定的规则对企业的活动进行限制的行为。我国学者王俊豪则将管制定义为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对独立的政府管制者(机构),依照一定的法规对被管制者(主要是企业)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与监督行为。因此,管制(规制)的性质是对微观经济领域和主体的干预。

1.2监管及市场监管法

监管,有学者将其解释为监督和管理,但其并不是监督和管理的内涵的简单相加,而是有特定的含义。国外有学者认为:监管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对经济个体自由决策所实施的强制性限制。国内也有学者认为:监管就是由监管者为实现监管目标而利用各种监管手段对被监管者所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和主动的干预和控制的活动。卢炯星给监管下了这样一个定义:监管就是市场运作的条件下,以矫正、改善市场机制为目的,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和干涉,或者说,监管就是政府根据法律制定与执行规章的行为,因此,市场监管就是监管主体制定各类市场的行为规则,并通过执行这些行为规则来减少市场失灵、构建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竞争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监管法作为经济法需要研究的一个新兴领域,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与市场的矛盾不断加深,而逐渐进入法学家们的研究视野中。目前学界关于此方面系统化、专门化的研究不多。但是,市场监管法在微观经济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调整市场在运行过程中,监管主体对市场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所产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市场监管法不仅是市场主体进行市场运营的准则,也是市场监管主体依法监督、持续审慎监管、有效监管的依据,对于保障市场的安全与秩序、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公平有效的竞争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市场监管法进行研究的学者们一致认为,它是属于经济法,而且应当是经济法的独立组成部分。它与市场规制法虽然都是调节微观经济的法律,但是作用的领域却各不相同。经济法学界注意力普遍集中在体现调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宏观调控法和维护市场竞争的微观市场规制法,对于市场监管法很少提及,这在各个法学著述中可以发现大多学者将经济法的内容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如漆多俊的《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学》,邱本的《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等。有的则用市场规制法包含了市场监管法,但是对于两种微观领域的调控措施又没能很好的协调两者的差异。在研究微观经济立法时,没有必要区别市场规制与市场监管,因为微观经济活动的配置应该交给市场,政府只是在市场失灵时的一个次优选择,所以微观经济领域的立法就应该本着少管,间接管理的原则。当需要管理一项经济事务时,根本不用区别是规制范畴还是监管范畴,我们的着眼点应该是什么时候管以及如何管的问题。

2干预与调控

干预一词在国家与市场的博弈过程中似乎历来就被视为国家或者政府的一项权力,在读了丹尼尔•耶金的《制高点——重建现代政府与市场之争》一书后发现,在英美国家,管制与干预有过一次巧妙的交锋,而分水岭就是1929年的经济危机。此后大多数文献都使用的是干预,以区分危机前的管制。探究其中的原因,是凯恩斯和他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所引起的变化。众所周知,经济危机后,美国民众强烈呼吁政府出来“主持大局”,他们一方面迫切希望政府能够利用自己的权力增加就业、降低通货膨胀、恢复市场等,而另一方面,特别是曾经一度控制市场的资本家们,害怕政府的介入会影响到他们的活力和发展,不想再回到20世纪初那种被管制的时代,更不需要一个什么都管的政府。因此,在这种踌躇中,管制逐渐淡出美国人民的经济生活,政府发现他们试图再次激活管制的计划有些力不从心。调控一词在西方很少被使用,而在我国的经济学和经济法学领域被使用的频率很高,特别是当与另外一个词——宏观一起使用时,就构成了通说认为的国家调整经济的两大手段之一,即宏观调控。调控与上述的干预在特定语境下有着同样的内涵,就是国家对宏观经济生活的管理与监督。

2.1干预

即使是对政府干预最具权威性的斯蒂格利茨的著作《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中,也没有对干预一词进行解释。但是他有一段形象的描绘来说明政府干预是对的,这对于理解干预有一定帮助:保险公司不能完全区分高风险与低风险的客户,对同样巨额财产保险收同样的保险费吸引的往往是高风险的客户,低风险的家庭买保险的可能性比较小。有那么多高风险客户,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巨大,所以公司进行“干预”限定保险范围,不让人们想保多少就保多少,这样做可以激励人们安装防火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降低火灾风险。又如劳资关系,纯市场体系,假定雇主掌握每个雇员的大量信息,那就可以经常调整工资以便使每个人生产出最多的产品,偷懒的工资少于勤快的。但是雇主并不掌握所有这些情况,所以走捷径采取某些“干预”,如补贴午餐费,以提高积极性从而提高平均生产效率。从中文词义来讲干预的意思是过问别人的事情。干预是一种外在力量的影响,市场有着自身的运作机制如供求机制、价格机制、价值规律等,政府对其进行干预的确是一种外来权力的干涉,相对于政府来说,市场的确是“别人的事情”。在看看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发展历史,由于过度的竞争导致垄断妨碍了自由的市场环境,于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先有市场和市场失灵从而产生了经济法。这也足以说明,在私有制度国家,使用干预一词是非常的贴切,虽然即使学者们也没有做如此的区分,如马克•波尔曼在他的文章《美国联邦政府的历史演变与国家的经济角色》中谈到19世纪末政府的经济政策时使用的是:干预的加强,并没有使用当时流行的词语管制。在国家与市场不断协调的今天,用干预来表示宏观领域的调节,用管制来表示微观领域的管理更加符合经济发展的方向。

2.2宏观调控

漆多俊给宏观调控的定义是:国家用以调节经济的各种引导促进方式发达并形成系统后的综合体现,是国家运用引导促进系统调节经济的基本方式,国家从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角度,运用国家计划、经济政策和各种调节手段,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和发展。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由于国家经济调节的本质是宏观和总体的,作为国家调节基本方式之一,国家所运用的引导促进方式也主要是对社会经济宏观和总体上的引导和促进。国家引导促进的主要着眼点和目的是社会经济的宏观结构和总体运行,所实施的措施重在影响社会经济的全局,而不仅仅触及某些局部和个体。宏观调控的作用方式具有指导性,并非强制干预或者直接参加经营活动,而是按照宏观规划目标和方向,给社会经济活动者以指导、鼓励、帮助和服务,引导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调控本身具有内在力量自发作用于外在的意思,中国政府相对于中国的市场经济来说是一个内部的力量,是政府建立了市场,并且运用自身的权力来规范市场运行。可以说是自己建立自己管理。因此用调控代替干预来说明政府在宏观领域的调节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历史和国情。

3我国的选择——以规制(监管)为重心的探索

中国经济政策的选择和发展方向以及经济法的制定,应当有自己的特点,不能一味的效仿英美国家或者采用单一的手段,而应该是:立足宏观调控,微观领域重在研究哪些规制(监管)是现阶段必须但是长远要“退出”的,哪些无论是现阶段和长远都要“退出”的,哪些现阶段很“弱”而长远需要加强的,哪些是现阶段和长远都是必须的。并且完善和发展宏观调控法、以及市场规制(监管)法,明确二者的界限,发现二者的联系,从而能够灵活的运用于实践当中。

在研究经济立法时,我们要有这样一个逻辑起点:具体的政府市场经济活动和经济立法到底是怎样一种关系。徐杰老师用了一个很贴切的词语——互动。首先要考虑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变化是如何影响法律体系的建构和运转,其次是法律的制定和适用又是如何影响政府管理经济秩序的形成。在经济立法研究过程中,应当把政府规制(监管)视为研究的重心,这不仅因为宏观调控的理论研究远远丰富于对微观经济领域的研究,更重要的是,政府规制(监管)是直接作用于各个市场主体和具体的经济活动中,一旦政策有所偏差,市场参与者将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微观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是主导,所以对于市场规制(监管)的研究更侧重于个案的分析。我国有着很深的计划经济传统,如何将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现代市场经济中的规制(监管),这也是为什么政府规制(监管)确实应当成为经济法研究重心的深刻的体制原因。

有了这样一个逻辑起点,我们的研究应该遵循这样的逻辑不断深入:(1)国家规制(监管)市场经济的度;(2)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如何影响经济立法;(3)我国经济法应该有怎样一种体系框架。

3.1确定政府规制(监管)的度

理论界对于这方面的研究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可是并没有太大的突破,因为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活动,要作一个定量分析是非常困难的,而且这个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受许多因素影响下,不断维持这一种动态平衡。

3.2规制(监管)程度对经济立法的影响

法律规范对政府规制(监管)权限的界定以及对政府取得、行使规制(监管)权程序的规定,在加大了政府管制成本的同时,又对政府管理活动形成了监督,因此在防止政府过度规制(监管)或者滥用规制(监管)权方面具有提高政府管理效益的作用。但是由于政府规制(监管)要发挥作用主要还是依赖政府机构主动行使权利如处罚权,因此规制(监管)的效率又会因这一制度安排而降低,在这些情况下,甚至会导致政府规制(监管)失败。因此,我国经济立法应当一方面加强对政府权力的限制,防止权力寻租的出现如将行政垄断纳入反垄断法调整范围,另一方面在一个个具体经济法律关系中努力发掘传统法律救济的资源,关注行政处罚、私人诉讼以及公益诉讼等多种救济手段的有效结合。

3.3我国政府规制(监管)发展前景

在放松规制(监管)还是加强规制(监管)上,理论界普遍认为,应当放松经济性规制,加强社会性规制。笔者认为,加强社会性管制是不置可否的,因为社会性管制涉及劳动保障、消费者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公共物品的提供等方面,这些都是与社会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所以加强社会性规制(监管)是增加社会福利的有效途径。对于经济性规制(监管)是要放松还是加强,可以从事情的本原即政府规制(监管)的原因来入手,分析是否需要管制、管制多少的问题。当一项经济活动需要政府干预的成本大于收益,或者政府干预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那么在此领域就可以放松规制(监管)或者让政府放手而完全交给市场。在有些领域,并不是一概而论是放松规制(监管)还是加强规制(监管),应当结合市场经济发展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环境来考虑。例如,电信行业属于自然垄断行业,传统理论认为自然垄断行业由于存在定价悖论、效率悖论、负外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缺陷,所以现阶段政府进行规制(监管)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随着中国加入WTO,电信市场的开放势在必行,允许国内外新企业进入,强化市场竞争力量对经济效率的刺激作用,从而使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律成为一种普遍规律。电信行业是一个需求弹性很小的领域,基于对公共利益的考虑,电信市场的放松规制(监管)是一个慢慢放手的渐进过程。

参考文献

[1]金泽良雄,满达人译.经济法概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2]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3]吴弘.市场监管法的基本理论问题[J].经济法论丛,2006,(5):29.

[4]丹尼尔•史普博.管制与市场[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9.

[5]金泽良雄,满达人译.经济法概论[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6]王俊豪.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7]卢炯星.经济法中的市场监管法若干理论研究[J].经济法论丛,2006,(5):2830.

[8]现代汉语词典[K].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微观经济的定义范文4

[关键词]宏观税负;统计口径;相机选择

[中图分类号] F810.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01-0071-04

[收稿日期]2009-11-03

[作者简介]杨志宏(1981-),男,内蒙古丰镇人,厦门大学财政系博士,长春税务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财税理论与政策。

一、对我国现行宏观税负口径选择的评价

“宏观税负”反映了一个国家微观经济主体的总体税负水平,一般通过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政府所取得的收入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来反映。根据政府所取得收入的口径不同,通常有大、中、小三个口径的宏观税负衡量指标。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是税收收入占同期GDP的比重;中口径的宏观税负是财政收入占同期GDP的比重,这里的财政收入是包括税收收入在内的预算内财政收入;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是政府全部收入占同期GDP的比重,其中政府全部收入不仅包括预算内财政收入,还包括了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以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收取的没有纳入预算内和预算外管理的制度外收入等,即它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各种形式取得的收入的总和。

我国学者在进行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时,通常选择小口径将我国的宏观税负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进行比较。目的在于通过国际比较,得出我国宏观税负水平过高或过低的结论,进而提出调整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若干政策建议,此研究思路无可置疑,但关键点在于宏观税负国际比较选择的口径是否合理,其合理性表现为两点:真实性、可比性。而我国现行宏观税负口径的选择在这两点上都未充分体现。

(一)我国现行宏观税负口径反映的内容缺乏真实性

由于我国大量“非税收入”的存在,使得我国的“税收收入”口径远比国际上所说的“税收收入”口径要小得多。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目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向微观经济主体收取的收入,除依法征收并纳入预算管理的税收之外,还有大量的不规范的收入形式,如:收费、基金等预算外收入,甚至是违法收取的摊派、集资等制度外收入。这些“非税收入”,尤其是制度外收入,对财政来说是难以控制和有效管理的资金,并不包含在税收收入或财政收入中。这些大量存在的“非税收入”虽然名义上不是税,但可以说是“准税收”,实际上确实构成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经济负担。因此,用小口径的宏观税负来反映我国的税收负担水平是不科学的,没有从微观经济主体的总体负担角度出发,不能真正反映微观经济主体的真实经济负担水平,缺乏真实性。

(二)我国采取的小口径宏观税负没有实现与国际口径真正接轨

我国在进行宏观税负国际比较时,采用的是和国际口径一致的“小口径”。从形式上看,为了使我国宏观税负与国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比较具有可比性,能与国际口径直接接轨,选择“小口径”作为我国现行宏观税负比较口径。但究其实质,在统一的“小口径”下,我国现行宏观税负与国外发达、发展中国家比较缺乏可比性,实际上并未真正与国际口径接轨。原因在于相对于我国来说,其他国家由于税收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收入形式比较规范,虽然政府取得的收入中也有一定数量的收费,但比重都比较小,其财政收入绝大部分是税收收入,其用“小口径”来反映宏观税负较为合理。但我国采取与其他国家一致的“小口径”,并未真正反映微观经济主体的真实经济负担水平,因此我国与国外其他国家宏观税负的比较就缺乏可比性,在此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就缺乏说服力,不能客观准确地反映我国宏观税负的真正水平,也就违背了进行宏观税负国际比较的初衷。

二、我国宏观税负口径的合理选择

(一)我国宏观税负口径的动态选择――“近、远期结合”

1.我国宏观税负口径的近期选择――采用“大口径”标准

我国的政府收入中,除了税收收入外,还存在大量的非税收入,其中主要是各级政府的各种收费(即税外收费)。过多过滥的税外收费构成了企业严重的经济负担,致使企业潜在负税能力下降。而较大比重的税外收费仍然会持续一段时间,完全取消预算外收费不可能一蹴而就,制度外收入的规范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从近期来看,我国适宜采取“大口径”标准,“大口径”下的宏观税负才能真正衡量由于政府行为引起的微观主体经济代价,而且在内涵上可与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GDP)基本一致。因此,在近期我国只有采取“大口径”的宏观税负才能真实反映我国微观经济主体的全部经济负担,才能保证我们在进行横向国际比较时指标的可比性,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和政策建议。

2.我国宏观税负口径的远期选择――回归“小口径”标准

国际上采取的“小口径”宏观税负是指一国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反映了“宏观税负”的本身含义,同时也是国际采取的统一、公认标准。因此真正实现我国“宏观税负”口径与国际接轨,就要逐步从当前宜采取的“大口径”过渡到“小口径”,要不断规范制度外收入、预算外收入,加大“费改税”的力度,通过立法严格控制各级政府的收费,使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绝大部分体现为税收收入,采取“小口径”的宏观税负(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来真实反映微观经济主体的总体经济负担,真正回归“宏观税负”的公认含义。

(二)我国宏观税负国际比较口径的国别选择――“因国制宜”

1.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比较――以“大”比“小”

发达国家中央政府收入的主要形式是税收,非税收入比重很低(见表1),而且其中很大比例的非税收入,是因为政府提供了某些服务而需要支付的费用,而政府收取这部分费用主要是为了弥补付出这些服务的成本和提高效率,这种服务性收费是符合市场公平交换原则的,是与微观主体享受的服务直接对应,这与政府的税收收入是不同的,因此是计算宏观税负本不应该考虑的部分。

引自:张青,《外国财政制度与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12月,根据《国际统计年鉴2002》上相关数据计算得出。

从发达国家的地方政府收入来看,虽然各国的非税收入占较大的比重,但也是服务性收费居多。如在美、加、德三国,来自使用者付费的财政收入近年来一直处于上升状态,加拿大的使用费收入,从1965 年占市政府收入的6.5% 到1980 年占12.2% ,到2000年增长到21.3%,但使用费是典型的服务性收费;日本地方政府的非税收入虽然约占地方收入的20%,但主要也是通过服务收取的劳务费和服务费;英法两国界定的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和服务性收费,非税收入分别占地方政府收入的25%和15%,但两国的地方政府债务在非税收入中占很大比重;北欧福利国家的地方政府收入来源也主要是地方税收收入、转移支付及其他服务性收费 。

总体来看,发达国家的非税收比重很小,而且服务性费用居多。因此,税收收入/GDP就能真正反映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形成的总体经济负担,即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就是政府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与我国“小口径”宏观税负的计算方法一致,但它与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所反映的经济内容是相同的。

由于我们进行宏观税负的比较是为了考察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影响程度,通过国际比较,就是为了考察我国政府与发达国家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影响有何不同,从而探究如何规范政府行为来促进经济发展的途径。因此,在我国宏观税负与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进行比较时,其可比性应建立在能够真实反映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形成的总体影响之上。因此,现阶段,将我国“大口径”的宏观税负与发达国家“小口径”的宏观税负进行比较,才具有现实意义。

2.我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比较――以“中”比“中”

发展中国家政府收入中非税收入的比重较大,一般占公共收入的13%~36%左右,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见表2)。例如,在2002年,印度尼西亚中央政府的非税收入甚至占到了公共收入的36.57%,而税收收入占政府公共收入总额的比重与发达国家相比低得多。可见,其他发展中国家政府收入中非税收入的情况基本与我国相似,只有“大口径”的宏观税负财政真正反映政府对微观经济主体形成的总体经济负担。

引自:张青,《外国财政制度与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12月,根据IMF Government Finance Statistics Yearbook 2003 整理而得。

因此,原则上来说,我国宏观税负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进行比较时,应统一都采用“大口径”的宏观税负。但是由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对政府的非税收入难以进行真实全面的统计,即使能统计出一个具体的数字,也缺乏较高的可信度,因此,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宏观税负比较时就不宜采取“大口径”;另一方面,如果采用“小口径”进行国际比较,就难以真实反映政府行为对微观经济主体形成的总体经济负担,考虑到社会保障缴款已成为发展中国家缴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进行宏观税负的比较时,宜采取仅含税收收入、社会保障缴款在内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这一指标,暂定为“中口径”标准。

三、我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分析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对国家的分类,把纳入比较范围的国家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工业化国家,具体包括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以及原欧盟12个成员国(即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共20个国家;另一类是发展中国家,即以上“工业化国家”以外的国家,分别是巴西、捷克、智利、匈牙利、冰岛、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墨西哥、挪威、菲律宾、波兰、罗马尼亚、泰国、土耳其、秘鲁、阿根廷、保加利亚、南非、蒙古、越南和伊朗等。

(一)我国与发达国家宏观税负的比较分析

表3中列示了我国按照政府收入占GDP的具体数值(即“大口径”的宏观税负),表4中选取了部分发达国家,并计算了各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即“小口径”宏观税负)及各年度平均值,表5将我国“大口径”宏观税负与部分发达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进行了比较。

注:1.政府收入数据包括财政收入、预算外收入、企业亏损补贴、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和估算的制度外收入。2.2003年、2004年的数据中,政府收入有各年财政收入加上2002年的对应数据估算得出。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财政年鉴》和《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可以看出,虽然我国的“大口径”宏观税负在总体上呈上升的趋势,但历年的宏观税负水平还是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

(二)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宏观税负的比较分析

表6中列示了我国按照财政收入(包含税收收入、社会保障缴款在内)占GDP的具体数值(即“中口径”的宏观税负),表3~5中选取了部分发展中国家,并计算了各国财政收入(包含税收收入、社会保障缴款在内)占GDP的比重(即“中口径”宏观税负)及各年度平均值,表3~6将我国“中口径”宏观税负与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进行了比较。

注:表中填列的平均值,原则上采用各国所公布的数据计算,但个别年份由于部分国家数据不全,为便于分析,特借用其前一年宏观税负数据进行计算,以填补空缺,平均值表示相应类别国家的加权平均宏观税负。表中填列的中国各年宏观税负值表示按照国际可比的全部税收收入口径计算的中国宏观税负。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5》,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年版;《政府财政统计年鉴》(《Government Finance Statistics》),IMF ,2005;《税收收入统计1965-2003》(《Revenue statistics1965-2003》),OECD,2004。

可以看出,我国和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都呈上升的趋势,但我国历年的宏观税负水平还是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宏观税负水平。

四、基本结论

结论一:宏观税负国际比较选择的口径应遵循真实性、可比性的原则;应坚持宏观税负口径的动态选择,通过财政收入制度的不断完善,实现“大口径”向“小口径”的稳步过渡;根据宏观税负国际比较的对象不同,应遵循“因国制宜”的原则,采用不同的统计口径,即与发达国家的宏观税负比较――以“大”比“小”,与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比较――以“中”比“中”。

结论二:综上所述,我国的“大口径”宏观税负

结论三:我国的“大口径”及“中口径”宏观税负水平近年来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主要得益于我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效益改善以及我国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2000年以来,相较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水平相对稳定、窄幅波动的发展趋势,不论是以何种口径的宏观税负,我国与其之间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

[注 释]

①非税收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按照世界银行的定义,非税收入是指政府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的所有非强制性、需偿还的经常收入。在政府财政统计里,规范的狭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经营和财政收入、非盈利性的服务收费、管理费和罚没收入、其它非税收入,但不包括债务收入。这里指的是狭义的非税收入。

②王敬尧,邵青. 国外地方政府财政收支结构及其困境比较分析,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2)。

③由于发展中国家中央政府的收入占政府总收入的比重较大,所以,在此主要分析发展中国家中央政府收入中的非税收入。

[参考文献]

[1]安体富,杨文利,石恩样.税收负担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2]许善达.中国税收负担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

[3]张青.外国财政制度与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4]宋丙涛.近年来我国宏观税负水平问题研究综述[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3,(3).

[5]王道树,刘新利,郎卉.关于中外宏观税负的比较[EB/OL].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07-08-03.

[6]吴玉霞.浅议宏观税收负担的统计分析口径问题[EB/OL].中国税务网,2007-09-14.

Evaluation of Macro-tax Burden Based on the Corresponding Choice of Statistical Caliber

YangZhihong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 China)

微观经济的定义范文5

关键词:政府规制;意义与价值;问题;对策

一、政府规制的涵义与分类

(一)政府规制的涵义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将regulation解释为: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维斯卡西等学者认为,政府规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对个人或组织自由决策的一种强制性限制。日本学者植草益:政府规制分为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直接政府规制是指由政府部门直接实施的干预;间接规制主要是指反垄断政策。

我国学者对规制也有许多不同的定义,张帆认为,政府规制指政府利用法规对市场进行的制约。樊纲认为,政府规制是特指政府对私人经济部门的活动进行的某种规制或规定。徐梅认为,经济规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政府按一定的法规、制度等对企业和国民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限制的行为。谢地认为规制包括了规制主体对规制客体所进行的一切限制和监督,包括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

综合以上观点,笔者认为政府规制包括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对市场中经济主体的市场进入、价格决定、产品质量和服务条件予以规定和规范;为确保居民生命健康安全、防止公害和保护环境为目的所进行的规制,主要针对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外部性的调节政策。总之政府规制是行政机构作为规制的主体,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为主,以经济手段和其他手段为辅助,以市场经济规律为根本指导原则的政府直接干预特定市场、特定企业、消费者和其他组织等市场经济主体的行政行为。

(二)政府规制的分类

1、直接规制和间接规制

按照规制政策的目的和手段分为直接规制与间接规制两类。直接规制是依据政府认可和许可的法律手段直接实施作用力于经济主体并对其经济决策行为直接施加影响的规制,主要针对外部性、信息不对称、自然垄断的干预。间接规制是指不直接介入经济主体的决策,仅是制约阻碍市场机制发挥职能的行为,间接规制主要由司法部门通过程序来实施,通常包括反垄断法、商法和民法等,形成并维持市场竞争秩序的基础。

2、积极性规制和消极性规制

按照政府规制的作用与效果可以分为积极性规制和消极性规制。积极性规制是指在通过设置合理的制度来客服传统政府规制的缺陷,给予被规制企业提高内部效率的激励,从而减少规制成本,提高企业资源配置效率。消极性规制是指通过设立一系列条件以控制私人行为而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规制,按照原有的规制制度实施,缺乏竞争机制,是传统规制的主要方式。

3、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

按照规制的内容可以分为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经济性规制是指在自然垄断和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的领域,为了防止资源配置低效和确保公民的使用权利,政府规制机构运用法律手段,通过许可和认可的方式,对企业的进入、推出及提品和服务的价格、产量、质量等进行规范和限制。社会性规制是指以确保居民生命健康安全、防止公害和保护环境为目的所进行的规制,是主要针对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外部性的调节政策。

二、政府规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一)政府规制的理论意义

政府规制的产生是市场经济演进的结果。现代意义的政府规制活动最早出现在美国,1887年美国国会成立了国内贸易委员会管理铁路价格和线路,成为最早的制定规制的机构。进入19世纪中后期,微观经济运行的各种弊病越发明显,政府应该干预经济,政府规制的经济理论逐步形成,发展为规范分析学派。进入20世纪,政府规制出现的重大失败,引发了人们对政府规制有效性的思考,并着手进行实证研究,发展为实证研究学派,突破了传统的思维定式,使规制理论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到20世纪60年代,“公共选择革命”了企业是经济人,是自私自利;政府是社会人,是无私的假设,重新审视了政府的性质和作用。解释了政府规制出现低效率的原因。进入20世纪70年代,作为政府规制动机的一种解释,施蒂格勒提出了规制“俘虏”理论,揭示了政府与特殊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利用关系,改变了传统上将政府规制作为决策外生变量的做法,运用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方法来分析政府规制行为。近年来,政府规制活动有许多新的发展,政府规制方法更着重体现市场的原则,出现了政府规制活动与市场机制相融合的趋势。总之,对政府规制进行研究形成的若干理论对政府规制低效率具有较强的解释和说明能力。促进了政府规制改革的深入。

(二)政府规制的实践价值

政府规制实施的实践价值是有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有助于国家的稳定,是克服市场配置资源缺陷的一种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在:由于垄断会限制产出而提高价格,有损资源配置效率,政府规制是解决垄断问题的必要手段;由于外部性包括外在成本和外在收益的模糊性,导致经济活动激励的失灵,而政府规制能使外部性内部化,明确产权界定,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由于市场交易中的双方占有的关于交易对象的信息不对称,使消费者处于劣势地位,而政府规制可以解决信息偏差,使交易双方的处在公平地位。总之,政府规制的实践意义在于实现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防止和解决自然垄断企业滥用垄断力量侵害消费者的利益;解决信息不对称引起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使市场实现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正是由于政府规制才使市场经济更加的有效率,国家的发展更加稳固。

三、我国实施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垄断

政府实施规制大都与居民的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紧密相关,为了使居民在低工资水平上提高生活水平,需对一些电力、煤气、水、交通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这些自然垄断行业进行价格限制,导致企业无法维持生存,对此政府不得不对这些行业实行国有化道路,用政府财政来补贴,从而使得自然垄断变成了行政垄断。转型期,我国国有企业虽已经实现基本政企分离,但通过国有资产还与国家存在着联系导致政府为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产生政府对社会一视同仁的规制职能缺位。

(二)存在寻租

政府规制是运用强制性的力量对市场缺陷进行矫正,政府机关拥有高度垄断性的规制权力,企业为获得政府规制保护,对政府规制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开展一些非生产性活动,即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进行游说,或者用礼品或金钱去疏通关系。由于政府规制行为缺乏道德规范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企业的高额垄断收益,结果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成本增加

公共规制权力分散于各级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几乎所有的政府机构都拥有公共规制的权力,导致了规制费用支出的膨胀。对规制成本考核与效益脱离,基层规制主体对成本控制没有积极性,甚至乱挤乱摊成本,将非正常支出列入成本报销,不负经济责任等。导致政府规制成本不断增加。

(四)效率低下

首先,由于经常出现多个规制机构对同一市场行为进行规制,政出多门,不同管理部门之间只能交叉,甚至相互矛盾,且政府规制职能在一定程度上还依附于政府的其他职能,服务于政府的其他职能和需要,导致规制效率低下。其次,政府规制措施必然导致被规制企业的寻租行为,进而导致政府规制部门政策的随意性,降低行政效率。最后,政府规制可以避免自然垄断行业中因过度竞争而形成的低效率,但它又不可避免地带来企业内部的低效率。

(五)抑制了竞争

虽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已经基本确立,但是仍存在政府过多主导、介入微观经济的现象,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还收到不同程度的制约,导致市场上缺乏竞争,庇护了低效率。政府规制否定了人们对产品质量和价格的选择,以致在技术进步迅速,人们的消费需求多种多样的现代社会,刻板僵化的行政方式越来越不受欢迎。

四、我国实施政府规制对策

(一)健全规制法律体系

政府实施规制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因此需完善法律体系。要实现政府规制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就应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做保证。对政府规制的职责和权利、政府规制内容和范围等做出明确规定。

(二)建立专门规制机构

政府规制是一种行政程序过程,要依托于一定的政府机构运行。公共规制的效率与政府体制、政府机构的设置密切联系。应建立于政府规制职能相适应的公共规制机构。

(三)明确政府职能界定

建立高效的规制机制,需明确政府的规制地位和重要性,把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分开来,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是采取不要措施规范企业市场行为。

(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目前,我国现有政府规制存在独家垄断或多家垄断的格局,为了消除垄断行业的非效率性,必须在非竞争性因素引起的垄断行业引入民间投资主体自由进入的竞争性机制,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消除非竞争性因素引起的垄断,维护政府规制的效率。

微观经济的定义范文6

关键词:利率;加息;通货膨胀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9-0068-02

中国人民银行25日晚宣布,自2010年12月26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0.25个百分点。2010年从1月18 日开始,央行先后五次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调整后大型金融机构准备金率已达到17.5%,无论是调整幅度、调整后高度,还是频次都是空前的。但是通胀趋势并没有缓解,10月份CPI指数达到4.4%,11月份CPI指数达到5.1%,超越了红色警戒线。央行不得已动用利率杠杆。那么在目前时局下加息是否合适,是不是唯一选择呢?

一、加息的利与弊

利率是指借贷期满所形成的利息额与所贷出的本金额的比率,它具有以下经济功能:联系国家、企业和个人、沟通金融市场与实物市场、连接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中介功能;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与再分配的分配功能;协调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的调节功能;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功能;把重大经济活动控制在平衡、协调、发展所要求的范围之内的控制功能。

利率的作用正是通过上述五种功能发挥出来的。而利率之所以具备这些功能,是因为利率可以直接影响人们的经济利益。由此,利率发挥“经济杠杆”的功能,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宏观经济活动中通过影响储蓄收益可以调节社会资本的供给,例如提高利率可以增加居民储蓄;(2)通过对投资成本的影响可以调节社会投资总量和投资结构,例如提高利率会减少社会投资总量,而差别利率可以调节社会投资结构,总储蓄和总投资的变动将影响社会总供求;(3)在微观经济活动中,利率可以通过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与收益发挥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作用;(4)通过改变储蓄收益对居民的储蓄倾向和储蓄方式的选择发挥作用,影响个人的经济行为。

但是加息是双刃剑,其消极作用也很大:首先,上调利率使得银行可贷资金减少,银行资金运用受限,这对银行利润的影响较大,毕竟国内银行存贷收益占到70%以上,短期内中间业务的收入占比是不可能大幅提高的。其次,对企业而言,上调利率直接增加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率,尤其对于长期处于融资渠道不畅的中小企业而言,上调利率更是致命的。大部分中小企业成长较快,底子薄但资金需求大,极度缺乏资金。而这些市场主体是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所以上调利率很可能影响整个经济的景气度。再次,上调利率将会加剧国际游资即“热钱”的流入,加剧国内流动性过剩局面,增加通胀压力和经济运行风险。最后,对于个人而言,上调利率使得房奴的月供增加了,生活压力加大,加息对于消费的抑制作用使得长期偏弱的国内消费更是雪上加霜,也影响了宏观经济的发展。

二、通货膨胀的概念及目前通货膨胀形成的原因

1.概念。通货膨胀(Inflation)是指纸币的发行量超过商品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而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状况。通货膨胀是纸币流通条件下特有的一种社会经济现象。

理解这一定义应特别注意两点:(1)通货膨胀不是指一次性或短期的一般价格水平的上涨,而是持续上涨。(2)通货膨胀不是指个别商品价格或某个行业商品价格的上升,而是价格的总水平。

2.通货膨胀的后果。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通货膨胀对一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有:(1)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通货膨胀的物价上涨,使价格信号失真,容易使生产者误入生产歧途,导致生产的盲目发展,造成国民经济的非正常发展,使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发生畸形化,从而导致整个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2)对收入分配的影响。通货膨胀的货币贬值,使一些收入较低的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下降,使广大的居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3)对对外经济关系的影响。通货膨胀会降低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能力,引起黄金外汇储备的外流,从而使汇率贬值。

3.通货膨胀的原因。纸币是一种纯粹的货币符号,没有价值,只是代替金属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纸币的发行量应以流通中需要的金属货币量为限度,如果纸币的发行量超过了流通中需要的金属货币量,纸币就会贬值,物价就要上涨。因此,纸币发行量过多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是造成通货膨胀的直接原因。通俗一点说,大致一是流入市场的钱太多了,钱多了,物价自然上涨;二是生产短缺,物价上涨。反正,钱不值钱了,就可以认为是通货膨胀了。

可是,眼下中国的钱多了吗?当然很多,据有关专家的说法,近年央行光是超发就达43万亿之多,且形象地指出“央行货币超发的结果,多余的钱在市场中乱窜”,但这些钱再“乱窜”,也并不在老百姓手中。那么,中国的钱在谁手中呢?大概一是集中于政府,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在富人手中。不过,这似乎都不构成通货膨胀的理由,因为,政府的投资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等大宗交易,这与眼下以食品为主的涨价关系不大。虽然富人财富巨大,但在中国的富人的占比是很小的,据统计,在中国0.4%的富翁家庭占有70%的国民财富。而且,富人的消费重点在于奢侈品,而对普通日用消费品的需求和消费是极其有限的,因此,富人虽钱多但也是够不成通货膨胀的。

而普通百姓的需求和消费,主要集中在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上面,特别是食品。因此,普通老百姓手里是否有钱才是决定物价涨跌的主要因素。但是,普通百姓手里钱多吗?其实这两年,百姓收入并没有较大增长。可见,导致目前通货膨胀的原因,肯定不是老百姓手里有钱!

那么,造成通货膨胀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思索再三,认为主要有如下几个:一是原因。据有关分析称,借着人民币升值之际,境外资金大举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一定程度推动货币流通过剩,从而推高物价;二是商品的中间流通环节原因。现在的食品类商品也成为中间商囤积的对象,甚至形成一定的垄断,加之游资的肆意炒作,如前期大蒜、绿豆等大涨价就是明证;三是农产品的上游商品涨价,比如农药、化肥、汽油柴油和劳动力价格的上涨,尤其燃油的长期高价机制,导致生产成本的居高不下;四是忽视农业生产。由于热衷于推进城市化进程,过度鼓励农民进城,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圈地以及市政设施占地,农村也在到处搞所谓工业化,特色化等等,削弱了蔬菜和农作物生产能力,导致了一定的农产品紧缺;五是借题发挥,跟风涨价。商家、厂家,当然信奉利益至上,一看市场上物价上涨,则立即跟风提价,投机炒作。

4.治理通货膨胀的一般措施。西方国家抑制通货膨胀的主要措施一般是通货紧缩和收入政策。通货紧缩就是从流通中回笼一部分过多的纸币,通常采用的办法是:(1)增加税收。(2)提高贴现率和减少信贷总额。

通过这些办法抑制总需求,使之接近于总供给,从而抑制通货膨胀。

收入政策主要是通过限制工资、物价的上升来抑制通货膨胀,采用的办法主要是:(1)颁布价格指导线。(2)以减税等手段刺激企业实行低价。(3)对工资、物价实行强制性的控制或管理。

在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些措施的采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通货膨胀;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国家采取措施的目的不在于从根本上抑制或消除通货膨胀,而只是把它作为对通货膨胀实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调节的一种手段;因此,其结果不但不能真正抑制或消除通货膨胀,相反却进一步加剧了通货膨胀。

三、加息对治理通货膨胀不是在任何时候下都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