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货币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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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论文

电子货币论文范文1

电子货币最早的构想是德国发明家提出的IC卡,而真正的产品化是在1984年由法国一家通讯服务公司将之应用在电话卡上,当消费者进行消费时,可从电子装置上直接扣除相应量价值,因此在零售支付是十分方便。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电子货币的运用越来越广泛。

欧盟支付系统工作小组1994年5月向欧洲货币当局提交的《预付价值卡》报告认为:"(电子货币)是一种最近出现的新型支付工具,被称为多用途卡或者''''电子钱包'''',它是包含着真实购买力的塑料卡片,为了获得该卡片,消费者必须预先支付其价值。"欧盟工作小组的这个报告侧重于智能卡。

经过4年的进一步调查和研究,欧洲中央银行1998年8月的名为《电子货币》的报告正式使用了"电子货币"这一概念,并对1994年报告中的定义进行了修正。该报告把"电子货币"定义为:"以电子方式存储在技术设备中的货币价值,是一种预付价值的无记名支付工具(bearerinstrument),被广泛用于向除电子货币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人的支付,但在交易中并不一定涉及银行账户。"同1994年的定义相比,这个报告对电子货币的含义作出了两个重要的修止:第一,电子货币不仅包括1994年报告中所称的"电子钱包",还包括另外一种类型的电子货币,也就是使用个人计算机和特殊的软件,在计算机中存储货币价值,通过电子通信网络(主要指开放式的互联网)传输货币价值的电子货币;第二,明确提出当储值卡的发行人同时又是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时,比如电话卡、乘车卡等,用于支付发行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支付工具不属于电子货币的定义范畴。

针对用于支付发行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支付工具,即封闭系统的储值卡,如电话卡、乘车IC卡等是否应列入电子货币的范畴的问题,理论界有着与欧洲中央银行的不同的观点。如王春富(2007)认为手机冲值卡、公交IC卡和食堂饭卡等不能向发行人以外的商家支付的储值卡是狭义电子货币的一种。

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曾组织各国银行监管机构和有关技术专家对电子货币进行深入和广泛的研究,了一系列报告,在1996年8月《电子货币的安全》报告中认为:"''''电子货币''''一词在不同的场合下使用,用来描述种类繁多的支付工具和技术。"这个报告将电子货币称为"预付价值产品",是"预付价值的支付工具.消费者所有的或可以得到的资金被存储在电子设备中并由消费者占有,当消费者使用该设备从事交易时,所存储的价值数额随之增加或者减少",它包括"储值卡或者电子钱包和使用计算机网络的类似产品,后者有时又被称为''''数字现金''''"。

随后,巴塞尔委员会在1997年和1998年的两个报告中也基本沿用了类似的定义。比如,在1997年名为《电子货币》的报告中,巴塞尔委员会认为电子货币"包括多用途的预付价值卡,有时也被称为电子钱包或储值卡,以及借助开放式计算机网络的预付价值或储值类支付系统"。在1998年3月的《电子银行和电子货币业务的风险管理》报告巾,电子货币被认为是"储值或预付价值的支付机制,通过销售点终端进行支付,也可以在两个储值设备之间直接转移价值,或通过开放的计算机网络转移价值。它包括以卡类为基础和以软件或者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电子货币"。

巴塞尔委员会对电子货币的界定明确指出电子货币必须是储值或预付的,也就是说持有人必须向发行人购买电子货币。欧盟中央银行也作出过相似的规定,而且在2000年的《电子货币指令》中规定收取的现金不得少于发行的电子货币价值。这一界定明确把贷记卡排除在电子货币的范畴,因为贷记卡进行支付时余额可以是非正数,同时电子货币价值"打折发行"时,即发行的价值大于接受的现金时,就不是指令所界定的电子货币。

日本学者岩崎和雄、左藤元则在其《明日货币》一书中这样定义电子货币:"所谓电子货币是指''''数字化时代'''',举凡付款、取款、通货的使用、融资存款等通货有关的信息,全部经过数字化者,便叫电子货币。"这一定义把电子支票归为电子货币的范畴,而我们知道,支票是属于票据范畴,电子支票和纸质支票在本质上应该是相同的,只是形式不同。岩崎和雄、左藤元则的电子货币定义偏重于从信息角度去理解电子货币,而对电子货币的本质即信用货币没有提及。这一定义只从技术层面对电子货币界定,使其显得过于宽泛。

朱夫昌(1993)在国内较早对电子货币进行定义:"电子货币是采用电子技术和通讯手段在信用卡市场上流通的以法定货币单位

反映商品价值的信用货币。"1993年左右电子货币的发展状况决定了这一定义具有时代的局限性。电子货币的发展现状告诉我们,在信用卡市场上流通只是一部分电子货币的特点,并不是电子货币所必须具备的属性。电子货币是否采用法定货币单位来反映商品的价值,取决于该电子货币的普及程度。

高荣贵(1994)把子货币定义为"所谓电子货币,一般地说,就是借助电子技术进行货币流通的一种货币形式,或者说是以电子计算机设备为载体的货币形式,其具体表现主要是银行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信用卡及与之相配套的电子设备"。电子货币的发行者并不仅包括银行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同样也可以成为电子货币的发行者。电子货币的发行流通实践证明,电子货币的发行是竞争性的,非金融机构特别是网络公司的竞争潜力巨大。

帅青红(2007)认为,"像腾讯Q币①、新浪U币、盛大元宝、网易POPO币等都应该算是''''网络货币'''',它们并不是科学意义上的电子货币"。因为这种"电子货币发行主体不仅发行电子货币,而且本身提供用其电子货币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这类电子货币已经和银行完全脱离了关系,而与发行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却是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以为这种电子货币除了购买发行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外,不能购买任何其它的商品或服务。此时我们用法定货币购买这类货币的本质是我们用法定货币购买商家商品或服务的一个凭证,而我们只是分次消费而已。"帅青红所定义的网络货币是否属于电子货币的范畴?一些学者认为这种货币只可以用来购买有发行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因此发挥的作用只是改变了某项特定消费的付款媒介,未改变通货是最后支付工具的有关概念,不应作为电子货币。也有学者认为,网络货币能代替法币履行货币职能,节约了现金的流通,符合电子货币的一般定义。

二、个案分析

1、贷记卡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贷记卡是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具有信用消费、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它具有以下特点:先消费后还款,享有免息缴款期(最长可达56天),并设有最低还款额,客户出现透支可自主分期还款。贷记卡持卡人不需要在银行存有备用金,即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信用卡,一般透支最大数额30000-50000元,不同银行最大透支的数额是不同的,而且根据每个人的信用记录的不同,透支最大数额也会不同。贷记卡消费的手续费、透支利息等是银行发行贷记卡的主要收入。

贷记卡的发行人一般是金融机构,持卡人不必足值预付,可以在所有特约商户消费。当贷记卡里的余额为正时,贷记卡的性质与借记卡相同,表现为发行人对持有人的负债。当使用贷记卡进行透支,卡内的余额为负时,可以理解为持卡人向发行人贷款后,用所贷得的通货购买电子货币并消费;也可以理解为持有人向发行人直接借贷电子货币来消费,两种理解都是合理的。

2、八达通卡

八达通卡是香港通用的电子收费系统。芯片内置在信用卡大小的塑胶卡片,替卡片充值后放在接收器上即能完成付款过程。八达通在1997年9月1日开始使用,最初只应用在巴士、铁路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后来陆续扩展至其他行业,包括商店、停车场等业务,也用作学校、办公室和住所的通行卡。充值的方法也由最初的充值机,扩展至商店付款处和以信用卡、银行账户自动转账。几乎所有设有八达通阅读器的商店都可为八达通充值。另外,就算交易金额比卡内余值金额为大,只要差额不大于HK$35,仍然可以在毋须充值的情况下,进行该次交易。换言之,八达通卡最大负数储值金额是HK$35。这允许卡主在储值金额不足的情况下,仍能乘搭香港大部份交通工具或购买商品。

香港八达通卡的发行人香港八达通公司是一个专业的电子货币发行主体。这种专业性的电子货币发行主体不仅发行电子货币,而且负责回赎所有其发行的电子货币。它专门以提供电子货币服务而盈利。这类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可能会向电子货币持有人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但主要还是由特约商户来提供。这类电子货币的发行者可以是金融机构(如农业银行发行的苏州通),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如广州羊城通公司、香港八达通公司)。持卡人由原来持有现金改为持有八达通卡来满足日常交易的交易性货币需求,这减少了社会对现金的需求。八达通公司通过发行电子货币对持卡人负债,回笼社会上用于交易的现金。八达通公司回笼的现金除向特约商户赎回电子货币外,在任何时点都有与持卡人持有的电子货币等量的现金可供八达通公司自己支配,支配这些现金带来的利益就是八达通发行电子货币的铸币收入。

3、200电话卡

200电话卡,学名叫"记账卡"呼叫业务是当前世界广泛使用的一种先进通信业务。当用户把账号(卡号)及密码通过电话机(任何一台双音频电话机)输入到智能通信网络,而且被确认后,号码进行通话,通话费自动记在所拨的账号上。卡上的金额随通话时间的积累而递减。200业务的费用是记在电话卡的账号上,不是对用户所使用的电话机计费。持卡用户如果想了解电话卡上话费的使用情况,可以随时查询剩余金额。200电话卡是通信公司发行的,持卡人只能使用200电话卡来购买通信公司的通话服务,通信公司不仅发行200电话卡,而且本身提供用200电话卡消费的通话服务。这种电子货币需要预付,也就是说持卡人必须向通信公司购买电子货币。通信公司出于应付激烈的通讯行业竞争一般会打折发行200电话卡。

4、Q币

腾讯Q币是一种可以在腾讯网站支付的虚拟货币,可以通过购买Q币充值卡,电话充值,银行卡充值等方式获得。Q币充值卡面值分别有10元,15元,30元,60元,100,200元。用户可以拨打16885885声讯电话方式申请得到的Q币,申请到的Q币可以在腾讯网站购买一系列相关服务,购买时根据相应的提示投入相应的Q币数。Q币目前暂时可以用来支付QQ的所有服务(包括申请QQ行号码、购买QQ靓号、QQ会员服务、QQ交友、QQ贺卡、QQ宠物QQ钻石会员等),还可以购买QQ游戏(包括游戏大厅中的各种游戏

及QQ堂、QQ幻想、QQ音速)中的道具。腾讯还将推出一系列精彩个性化增值服务。Q币的发行模式与200电话卡类似,腾讯公司不仅发行Q币,而且提供Q币购买的相关服务。当持有人用Q币用向腾讯公司购买服务时,Q币替代现金履行货币智能,满足了交易对货币的需求。也有学者认为我们用法定货币购买Q币的本质是我们用法定货币购买腾讯服务的一个凭证,而我们只是分次消费而已,因此否认Q币是电子货币。如果Q币是持有人消费腾讯服务的一个凭证,那么这个服务必须已经先于我们用法币购买Q币之时已经存在,而且在我们持证消费时"价格"是不能变化的,而现实是我们可以用以前购买的Q币购买腾讯刚推出的新服务,腾讯也会根据市场需要调整服务的价格。

5、论坛币

论坛币由论坛网站开发,可以在网络论坛上"流通"。论坛币持有者可以通过参加讨论等活动或接受赠送等方式获取论坛币,论坛币持有者可以用论坛币获得更好的服务,如深度的RO币可以兑换威望值,威望值越高便可拥有更高的会员权限,可以看到更多的资源。每个论坛的论坛币用途设置不一,有的可以作为通货,有的可以作为换取物品的等价币,有的可以作为积分,等等。

论坛是论坛网站给参与者提供的一个交流和共享平台,其本身并不提供其它增值服务。论坛网站发行的论坛币其本质是一种激励机制,论坛网站通过"发行"论坛币来激励参与者积极参与论坛讨论、资源共享等。参与者可以通过发贴、"卖信息"、接受论坛网站的"红包"及网友的赠送等获得论坛币,也可以用论坛币兑换威望值、向其他网友索要信息等。论坛网站常常在节日期间向会员发"红包"赠送论坛币,以方便网友进行交易,论坛币不构成论坛网站对持有者的负债。论坛作为交流和共享平台的这一性质,决定着网友间使用的论坛币其本质是网站安排的一种激励机制,论坛币不属于货币的范畴,也自然不属于电子货币的范畴。

三、共性分析与判断标准的选取

个性和共性是相互统一又相互矛盾的,个性建立在个性之上,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一种事物区别与其他事物的本质在于这种事物的共性不同于其它事物,同样电子货币区别于非电子货币的特点应该是电子货币所具有的共性。这里我们选取一些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电子货币"作为嫌疑电子货币,如借记卡、贷记卡、八达通卡、羊城通卡、200电话卡、公交IC卡、Q币、电子支票、论坛币等,以它们作为行,同时选取一些相关属性作为列,建立如下一个表格。

从这个表中我们可以找出这样一个规律,大家普遍承认的电子货币(借记卡、贷记卡、八达通卡、羊城通卡、200电话卡、公交IC卡和Q币)都具有的属性是:1、电子货币的发行应该是电子货币发行人的负债业务;2、电子货币发行人可以从电子货币发行中获得铸币收入;3、电子货币必须是以电子技术为手段,电子机具为媒介进行流通的。这三条性质最有可能是电子货币区别于非电子货币的基本属性。而储蓄卡(由于不以电子机具作为媒介,必须兑换成法币流通,性质和存折一样)、电子支票和论坛币都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三条性质。

电子货币是一种以货币符号来代替价值实体进行流通的信用货币。电子货币发行人发行电子货币就必然使其对持有人的负债并获得铸币收入,这是电子货币作为信用货币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电子货币必须以电子技术为手段,电子机具为媒介进行流通,这是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新的货币形态所决定的。因此以上三个属性应是电子货币区别于非电子货币的基本属性。

四、结论与展望

总结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就电子货币必须具备的属性得出以下结论:

1、电子货币必须是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机具为媒介进行流通

现代化的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和通讯系统的普及运用是电子货币得以产生的物质基础。没有电子信息技术的普及运用,就没有电子货币的产生、使用和发展。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货币流通的成本将不断下降,其流通范围和普及的程度将大大提高。电子货币的流通在技术上体现为电子信息的传输,这就离不开电子机具的媒介作用。所以说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机具为媒介进行流通是电子货币必须具备的属性。

2、电子货币的流通的实质是电子信息流代替实体价值进行流通电子货币如同纸币是有价值的,其大小是发行者发行电子货币所用的社会劳动时间,但它同流通中其所代表的价值没有必然联系。当我们用电子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我们并不是用金属货币之类的真实价值同商品或服务进行交换,而是用真实价值的凭证同商品或服务进行交换。正如纸币的流通其实质是纸质凭证流代替金属实体价值流通,电子货币的流通的实质是电子信息流代替实体价值进行流通。

3、电子货币属于信用货币,发行人可以通过电子货币发行的这项负债业务获得铸币收入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的代表,在流通过程中始终表现为观念上的货币。在金融事业发达的今天,消费者能"手持一卡,行遍天下"的原因在于有可靠的信用作为保证。电子货币的存款、使用和结算,都不能离开信用,因此,信用是电子货币的基础。

信用货币体现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得到了充分的发展,所以电子货币才能借助科技手段得以流通。作为一种信用货币,电子货币也体现了这种关系。电子货币体现的是发行人对持有人的一种负债,电子货币的发行在发行人的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负债。电子货币的发行同纸币的发行一样可以给发行者带来铸币收入。当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是中央银行时,中央银行获取铸币收入的原理同发行纸币是一样的,当电子货币的发行者是除中央银行以外的机构时,由于现阶段中央银行法币仍居主导地位,电子货币的发行还必须依赖于法币,使得这种电子货币的发行机制类似于货币局制度。货币局式的电子货币发行在电子货币发展不成熟的阶段,有利于电子货币币值的稳定,有利于电子货币的普及。

总结以上三个要点,笔者认为关于电子货币的概念,应该做这样的表述:电子货币是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电子机具为媒

介,以电子信息流代替实体价值进行流通和支付的信用货币。

电子货币是电子信息技术和高度发达市场经济的两者共同作用的产物,是货币本质属性的不变性与货币形式可变性的要求共同决定的,是货币形式在电子信息时代的具体表现。世界各国电子货币的发行量在快速增加,电子货币在流通中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电子货币必然成为流通中主要的货币形态。

电子货币的发展将促进货币信用的高度发展。其实把法币看成是信用货币是不够科学的,因为信用是以0+t时刻偿还并支付利息为条件的0时刻单方面的价值转让运动,依靠国家强制力流通的法币名义上是中央银行对法币持有人的负债,中央银行却不给法币持有人利息,而是把其作为铸币收入直接占有。电子货币的发展使得铸币模式由国家垄断铸币模式重新回到自由竞争铸币模式,也使得货币史进入信用货币的黄金时期。电子货币作为信用货币的新形态,以其方便、安全、快速等优势,必将促进货币信用的高度发展。

电子货币的竞争性发行使得原来属于中央银行的铸币收入在电子货币发行人和持有人间分配。在货币有中央银行垄断发行的情况下,中央银行占有所有的铸币收入;在有多个电子货币发行人竞争发行电子货币的情况下,原来属于中央银行的铸币收入首先在发行人间分配,随着电子货币发行人数量的增加,电子货币发行人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出于竞争的需要,电子货币发行人向电子货币持有人让利部分铸币收入,表现为电子货币打折发行、给电子货币持有人按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予一定期限的免息透支等。

电子货币以其高效率流通的优势,撬动经济实体快速发展。自从货币从商品中分离出来作为一般等价物媒介商品流通,经济运动就分为两个互为映象的运动--商品运动和货币流通。这两个运动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电子货币的发展提高了货币的流通速度,提高了货币的利用率,降低了交易费用,这必然要加速经济实体的增长。

电子货币的普及将减少经济危机促进经济稳定。一方面,电子货币的竞争发行真正把自由铸币的权利还给了微观经济主体。哈耶克认为市场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以及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的重要前提,是必须建立微观经济主体有权自由发行货币的货币制度。另一方面,电子货币可以发挥其高度信息化的优势,对市场信息进行高效处理和整合,继而给市场微观主体传递准确和及时的价格信号。市场作为传递、反馈和消化分散的市场信息的一种组织机制,电子货币的普及使这一组织机制更加有效发挥作用。

注释:

①Q币由腾讯公司销售,用户通过腾讯公司及其合作伙伴,以及授权经销商购买,并将其充值到自己的QQ号对应的个人帐户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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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EuropeanCentralBank.ReportonElectronicMoney[R].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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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论文范文2

关键词:电子货币网络金融电子商务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电子支付工具越来越多。这些支付工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电子货币类,如电子现金、电子钱包等;另一类是电子信用卡类,包括智能卡、借记卡、电话卡等;还有一类是电子支票类,如电子支票、电子汇款(EFT)、电子划款等。本文将针对电子支付的工具之一———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适用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一、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形式

1.电子货币的基本概念。电子货币作为当代最新的货币形式,从20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其应用形式越来越广泛。电子货币是一种在网上电子信用发展起来的,以商用电子机和各类交易卡为媒介,以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信技术为手段,以电子脉冲进行资金传输和存储的信用货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的金融电子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与纸币等其他货币形式相比,具有保存成本低,流通费用低,标准化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等优势。尤适宜于小金额的网上采购。电子货币技术解决了无形货币的存储、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美国的MarkTwain银行是美国第一家提供电子货币业务的银行,早在1996年4月就获得了一万个电子货币客户。

2.电子货币的主要形式。电子货币有两种主要形式:智能卡形式的支付卡(如Mondex)和数字方式的货币文件(如E-Cash和Cyber-Coin)。前者主要用于网下的支付,后者用于网上的支付。

Mondex即是E-Mondex(电子现金),它的主要用途在于取代日常小额消费的钞票及硬币。Mondex卡除了拥有现金的特性以外,同时还具有一个比现金更优良的特点,即是它能安全地通过电子管道(如电话、因特网等)来作为人对人、人对商家、人对银行的远距转值。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在起步,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Mondex是目前最接近于现金的电子货币。

E-Cash是由Digicash开发的在线交易用的数字货币。它是一种数据形式流通的货币。把现金数值转换成为一系列的加密序列数,通过这些序列数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用户在开展电子现金业务的银行开设账户并在账户内存钱后,就可以在接受电子现金的商店进行购物。

二、电子货币的发展

1.电子货币的发展概况。电子货币的产生是经济和科技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成果。电子货币的使用,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取代现金的发行,使得货币的发行费用降低;二是发行主体将由中央银行向其他主体转变。

目前的电子货币主要有银行卡和网上电子货币两种。现在,银行卡已在人们的生活中得到了更普遍的应用。对于客户来说,利用银行卡购物付款、提现、存款、转账,方便快捷、安全高效,而且可以获得咨询和资金融通的便利。同时,世界上由网上电子货币带动的网上金融服务正在迅速发展。据统计,网上金融业务在2000年占传统金融业务量的10%~20%,其中美国的网上金融业务发展最快,欧洲国家也在大力发展;在亚洲,新加坡等是发展电子货币的先进地区。新加坡货币委员会的官员称,该国将力争于2008年全部改用电子化货币,货币将包括一种“电子数字脉冲”,发射装置安装在手机、掌上电脑甚至手表上,然后发射脉冲信号进行支付活动,届时所有商业和服务机构都将依法接受电子货币。欧洲央行也指出,电子货币的应用范围将越来越广,推广电子货币将成为欧洲央行未来货币政策的组成部分之一。

2.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从总体上讲,我国电子货币的发展情况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网上金融服务开展较少,电子货币系统的建设进展缓慢。由于国情的缘故和信用概念在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初期没有市场基础,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银行被推向市场,商品经济的生存竞争意识才迫使中国的银行界开始思考电子货币的发展策略。

在我国,目前发展的重点主要仍在信用卡业务上。我国的第一张银行信用卡,是1985年6月由中国银行珠海分行发行的“中银卡”,与国外相比,银行信用卡发展历史很短。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发展迅速,到2001年6月底,全国共有55家金融机构开办了银行卡业务,发卡总量达3.3亿张;银行卡账户存款余额3742亿元,仅2003年上半年交易总额达485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全国受理银行卡的银行卡的银行网点12.9万个,商户约10万户;各金融机构共安装自动柜员机4.9万台,销售终端33.4万台。

3.电子货币的发展趋势。目前电子货币的发展十分迅速。据专家预测,美国在近十年内可能有12%~15%的交易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且该发展趋势仍将不断加快。2000年有约10%的人用电子货币进行商业交易。在我国,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电子商务将会蓬勃的发展。可见,电子货币将会朝更便利、更安全、更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支付方式也会趋于简单化和统一化,电子货币必然有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电子货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面对已经到来的数字化时代,随着金融电子化和Internet的迅猛发展,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贸易领域正在逐渐成为商务的一大发展趋势。电子货币系统是电子商务活动的基础,只有正确认识电子货币的优势,建立和完善电子货币系统,才能真正开展电子商务活动。1.电子商务流程的简单描述。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工业经济阶段商务活动的翻版,电子商务是将“通信服务”、“数据管理服务”、“安全服务”等三项基本服务融为一体的商业服务。在电子商务过程中,消费者和商家(即买卖双方)将自己的各类供求意愿按照一定的格式输入电子商务网络,电子商务网络便会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寻找相关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多种买卖选择。一旦消费者确认,电子商务就会协助完成合同的签定、分类、传递和款项收付等全套业务。同时,为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认证机构对在互联网上交易的买卖双方进行认证,确认其真实身份。电子商务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

2.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电子货币与电子商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电子商务中,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作用。其中,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通过电子商务的流程可以看到,电子商务不仅包括商品流、信息流、物流,同时也涵盖了资金流的范畴。在支付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通过网络进行货币支付或资金流转,利用电子货币可以安全、灵活地把货币采用匿名的形式存储在自己的硬盘上,并在支付过程中使用。它将消费者和商家(买卖双方)与银行联系在一起,消费者可以在有关银行开立账户,在需要使用电子货币的时候,可以安装相应的软件或预存现金,但消费者与商家洽谈好以后,签定订货合同,就可以使用相应的电子货币支付所购买商品的费用。其中认证机构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安全。

3.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电子货币的应用和发展使网络上现货、现金交易成为可能,促进了企业营销结构、营销方式、结算方式的创新;而方便、快捷、轻松的购物方式,也将极大地刺激消费,扩大需求,给零售商带来了无限商机;同时,由于实施开放式的网络经营,大大加剧了市场竞争,促使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价廉的商品、优质高效的服务。

在电子商务中,使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与传统的货币支付方式相比有许多的优势。首先,在同样的空间内,电子货币可以存储的面值是无限的;而传统货币面值是有限的。其次,电子货币受时空的限制比较小,能够通过通讯系统在短时间内进行远距离传递。第三,电子货币可以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弥补了传统货币管理成本高的缺憾。第四,电子货币的匿名性比传统货币要强,避免了面对面的交易。另外,作者还认为,电子货币与传统的货币相比具有信息承载量比较大的优点。通过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电子货币,商家、厂家以及消费者都能够从中得到比传统交易方式更多的信息。例如,商家可以在网络上迅速、及时地统计热销产品的销售量,可以通过用户注册信息准确地看出参加浏览或购买的用户资料,甚至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后续的市场调查,以便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获得快捷的反馈信息以及完善的售后服务。

但是,就目前而言,作为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应用于电子商务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在这一问题上,普遍存在着很多观点。比如,安全问题、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还不很成熟、系统可靠性、安全性以及数字认证技术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将会对电子货币的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要使电子货币能够迅速、健康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不仅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互联网络的普及率;同时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进而带动电子货币的发展;另外,也要尽快出台并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给网络安全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规范网上交易程序,正确使用数字证书。

另外,作者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研究,认为电子货币的产生和应用对传统的价值经济学和货币银行学提出了新的挑战。未来的发展,将会由于电子货币的应用,使得中央银行不能再通过调节货币的发行量这一手段来调节市场经济,新的价值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将会产生,通货膨胀、通货紧缩也将会有新的诠释,以适应未来网络经济的发展。电子货币将会形成一门全新的学科,冲击经济金融界的传统理论、理念。

四、结束语

拓展电子货币的业务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不断加快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以及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货币金融体系电子化的实现将是一个必然趋势。目前,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电子商贸、电子商务、基于安全数据交换协议的各类网上购物系统、供应链管理以及网络营销等活动的不断兴起,使得原先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管理系统、贸易体系结构已经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需求。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在电子商务不断发展的带动下,电子货币也将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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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货币论文范文3

随着电子商务的日趋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深刻地认识到:要在竞争日益强烈的国际市场中持续发展并立于不败之地,开展电子商务是企业最好选择和必由之路。当然,企业要开展电子商务,仅仅靠建立一个网站进行产品推广和宣传是远远不够的。那么,企业如何在电子商务的实战中获得成功呢?下面是来自电子商务最前线的实战经验:

一、物美价廉的产品信息

的产品的质量一定要过硬,同时在价格上有一定优势。因为,市场上的同类产品一定存在。在商品经济发达到目前这个程度,独一无二的产品几乎是没有的。因此要在同类产品的比拼中获胜,质量一定要过关,同时在价格上要有吸引力。只有物美价廉的产品,方能在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中脱颖而出,赢得市场。对于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来说,国内市场的内销产品如果能取得CCC认证(中国强制认证,也可简称为“3C”标志);国际市场的外销产品如能取得一些国际认证,如ISO9000系列认证、ISO14000系列认证、UL(进入北美市场的通行证)、CE(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CSA(打入美国和加拿大市场的通行证),GS(德国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以及VDE、KEMA等国际认证,以及SA8000(社会责任标准,国际买家的新标准),则更有实力与同类产品角逐。

二、信息真实详尽满足客户需求

的信息(产品信息、业务信息等)一定要真实可靠,同时尽可能详尽,并从客户的需求角度出发,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若能同时配合一些图片介绍,效果更好,毕竟图文并茂也会给人一种真实、真诚的感觉。这样的信息后,会给潜在的客户传达一种诚信做生意的态度,做生意和做人是一样的,真诚才能赢得好感。只有让对方能感觉到彼此是在诚心诚意做生意,那么成功的机率就大大增加。在网络普及到现在这种状况,任一网上客户都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或网站的查找功能找到同类的产品,因此,货比三家后,只有详细资料的产品信息才会引起客户的留意和吸取。不然,在客户浏览了多家公司的产品信息后,对产品描述不详尽或缺乏实物照片甚至连联系方式都不方便的话,转瞬间商机就会在指尖中失去。

三、控制好信息频率

仅仅一次的信息是不能为大多数的浏览者看到的。如果想让浏览者第一眼就能看到你,不妨增加信息的次数。但过度重复的信息也会给浏览者带来厌恶情绪,从而失去与您商务联络的机会。因此,根据多年的网络营销实战,每天2次,较能达到收效。当然在不同的电子商务平台也会因人而异。

四、注重信息技巧

要有简明扼要的信息主题,让人一目了然;如能在关键字的选取上吸引浏览者的眼球,那成功的机会就大大增加。

五、及时处理客户的反馈意见和信息

在电子商务中,客户发一份询价或对产品感兴趣的email,总希望马上就能获得回复。若能在最短时间内与客户取得联系,那么客户对您的产品的认同感和诚信度会大大增强;如果没有及时处理,就有可能使买家的注意力转向到回复及时的商家,而令您痛失良机。

六、人才的要求

有比较专业的电子商务人才协助管理互联网贸易。不论是做内销市场还是国际贸易,都要有既懂电脑技术又懂网络商务的人员,专职从事产品信息、更新,和及时处理最新的寻盘等工作。对于外销市场,还需要专门懂贸易、懂英语的外销人才。

七、注重网站平台的选择

选择专业的且商誉较好的电子商务网站信息。B2B类如美商网、阿里巴巴、实华开等,在这些网站信息,成功率较高,而且诚信度也较好。

电子货币论文范文4

关键词:电子货币银行金融

一、电子货币相关概念解析

20世纪以来,电子商务在世界范围内悄然兴起,作为其支付工具的电子货币也随之产生和发展。电子货币的产生被称为是继中世纪法币对铸币取代以来,货币形式发生的第二次标志性变革,并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应用与发展不仅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进行,而且会影响到全球的金融体系。

(一)电子货币的定义

电子货币就是由消费者(及相对的特约商户)占有的,存储在一定电子装置中,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的“储值”或“预付价值”的产品。具体而言,这里所讲的电子装置通常包括两种形态:以IC卡为媒质的智能卡和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电子货币载体。电子货币的货币价值以数字信息的方式存储在电子装置载体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储值卡、智能卡,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形态。电子货币不是纸质的,也不像电子资金划拨一样涉及到银行,这种新的货币形态可以离开银行的中介作用,在交易过程中不用同存款发生密切联系。就其现阶段而言还只是一种新的支付形式,还要以现有存款为基础。

(二)电子货币的特性

1、电子货币是以计算机技术手段为依托,通常以各类电子设备(如智能卡)及计算机存储器为价值载体的货币

电子货币主要有卡类和计算机两种载体。以卡类为载体的电子货币,卡中的芯片能够根据事先存储在里面的程序和外部销售终端或其他设备(如电子钱包)的指令存储和处理信息。借助特殊的设备和终端,卡中代表金钱的信息可以被识别,并且按照指令进行转移。而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电子货币进行交易时,需要借助个人计算机和互联网,交易前要先下载或从发行人那里获得专门的软件,通过特殊的软件和计算机的处理能力,实现电子货币数额的计算和转移。这种强大的存储和处理能力是传统的提款卡所不具备的。提款卡主要是通过输入密码同中央数据库相联系,通过中央数据库增减相应的金额,卡本身不存在代表电子货币信息的增减。

2、电子货币是一种信息货币

电子货币说到底不过是观念化的货币信息,它实际上是由一组含有用户的身份、密码、金额、使用范围等内容的数据构成的特殊信息,因此也可以称其为数字货币。人们使用电子货币交易时,实际上交换的是相关信息,这些信息传输到开设这种业务的商家后,交易双方进行结算,要比现实银行系统的方式更省钱、更方便、更快捷。

3、电子货币价值传送的无纸化

电子货币是现实货币价值尺度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虚拟化,是一种没有货币实体的货币。电子货币是在电子化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一般来说,电子货币的价值通过销售终端从消费者手里传送到货物销售商家手中,商家再回赎其手里的货币。商家将其手里持有的电子货币传送给电子货币发行人从其手里回赎货币,或者传送给银行,银行在其账户上借记相应金额,银行再通过清算机构同发行人进行结算。整个过程是无纸化的。所谓无纸化是与票据、信用卡相比较而言。而且,电子货币可以在各个持有者之间直接转移货币价值,不需要第三方如银行的介入,这也是电子货币同传统的提款卡和转账卡的本质区别。电子货币在这一点上,很类似于真正货币的功能。

4、电子货币是可以进行支付的准通货

电子货币能否被称为通货,关键在于电子货币能否独立地执行通货职能。就目前而言,电子货币可以起到支付和结算的作用,但电子货币只是蕴涵着可能执行货币职能的准货币。首先,电子货币缺少货币价格标准,因而无法单独衡量和表现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也无法具有价值保存手段而只有依附于现实货币价值尺度职能和价值储藏职能;其次,由于电子货币是以一定电子设备为载体—智能卡和计算机,其流通和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设施条件及软件的支持。因此,尚不能真正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最后,尽管目前电子货币最基本的职能是执行支付手段,但是现有的各种电子货币中的大多数,并不能用于个人之间的直接支付,而且向特约商户支付时,商户一方还要从发行电子货币的银行或信用卡公司收取实体货币后,才算完成了对款项的回收,电子货币不能完全独立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可见现阶段的电子货币是以既有通货为基础的新的货币形态或是支付方式。

二、电子货币对传统银行业的挑战

伴随着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银行的主要功能由依赖于存、贷款数量的资金中介功能,向为顾客提供电子清算服务和信息服务功能的重心倾斜。在这一变化中,传统银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三:一是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信用创造等在法律上如何定位;二是如何保证电子货币的安全性,以及如何规避电子清算系统风险;三是银行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如何向信息化经营转变,与金融电子化趋势相适应。

(一)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

目前国际间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这一金融监管的对象的认识尚存在较大分歧。欧洲大陆各国认同这样的观点,即电子货币的发行应该包含在金融机构的业务中,其发行主体应该属于金融监管的对象之一。1998年,欧盟委员会在欧盟理事会提交的指令草案中规定,发行电子货币的机构与传统意义上的“信用机构”享有同样的市场准入权利和相同的竞争条件。这体现在:第一即使电子货币发行机构无意从事传统信用机构所提供的全部金融服务,它依旧有权在整个欧盟成员国范围内自由从事经营活动;第二电子货币发行机构只接受设立地成员国一国的管理和监督,这也使其在经营条件上与传统的信用机构完全相同。在美国和英国,占主导性的观点则是,若对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进行严格的监管和限制,会损害民间机构的技术开发和创造精神,把电子货币的发行限定于金融机构还为时过早,因为一些证券公司、特殊贷款公司、非银行支付供应商、信用机构也能提供电子货币服务。如果将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限定于中央银行,则存在着尖锐的矛盾和冲突。因为货币是中央银行独有的利益,它来自货币发行权,即能使市场参与者将其负债作为货币的权利,该利益反映在对生息资产通过以发行货币的方式进行无息或者低息融资的回报上。如果法定货币被私人电子货币所取代,这部分中央政府收入来源就会丧失或者减少。如果由中央银行以某种形式发行电子货币,不仅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无风险的电子支付产品,还可以换回货币收益的损失。但这样做的代价很大,因为政府的介入会冲淡市场活力的发挥,抑制私营领域的发展,阻碍进一步的金融创新,而且高风险的新兴商务可能会浪费纳税人的钱财。从目前来看,各国只允许银行发行电子货币,从而有利于对其监管。

(二)银行的结算职能

随着小额结算方法的多样化,以及开放式网络结算服务使用者队伍的不断扩大,结算业务作为银行固有业务的地位受到越来越大的威胁,结算业务的提供者已超出银行范围。例如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帐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用作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另外,以往企业间交易的买卖双方,其资金授受都是通过银行中介进行的,银行可以从中收入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但是,随着金融EDI的应用,促进了货款的相互抵冲及企业间的差额结算,这对企业无疑有效地削减了手续费支出。同时,随着企业EDI应用的发展,这种结算方法必将在企业集团内部普及。其结果是,双方的交易信息不必通过银行即可相互交换,货款的抵冲也不必经过银行即可进行,银行不仅丧失了手续费的收入,而且无法掌握企业的资金流向。这对银行的结算职能及资金监督职能又是一个挑战。

(三)结算网络的国际竞争

电子货币、电子结算发展的结果,将为使用者跨越国境利用由外国经营者提供的结算服务创造了更多机会。特别是由于因特网的发展而形成了世界范围的通信网络,以电子货币进行的结算服务,已出现无国籍化的动向,国内金融机构与外国机构之间将处于直接竞争的环境。如何增强结算网络的国籍竞争力,已成为各国银行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同时,为了保护使用者利益,1997年5月,10国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会议(G10)下设的电子货币作业部的报告书中指出:关于跨越国境的电子货币及电子结算的使用,在法律、行政、司法等方面的管辖权问题是复杂的,并且某些方面可能是不明确的,即使是对国内的使用者,其保护措施和监督体制也不尽完善。因此,由外国主体发行的电子货币和提供的结算服务,目前应限定其范围。

三、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及应对策略

我国已由中国人民银行为牵头单位,配合国家各主要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联合建设中国金融数据通信网和全国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电子化基础设施,加强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职能,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以逐步确立和完善我国支付清算体制,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银行卡跨行、异地支付业务授权及清算信息自动交换。目前,我国金融卡发卡量超过10300万张,全国金融卡信息交换中心和清算中心已建立,金融卫星网拥有646个卫星站,覆盖了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和700多个县,全国电子联行平均每天往来5万多笔,转汇金额平均每天达800——1000亿元,大大提高了转汇效率,缩短了资金在途时间,平均每天为企业减少利息开支500万元。金融卡的发行,使得消费群体、商业领域和银行之间形成了互相支持、简易方便、安全可靠、促进发展的紧密关系,非金融卡发卡量突破1亿张,广泛地应用于交通、水电、煤气、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

(一)电子货币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冲击

1、对银行生存和经营的挑战

电子货币的普遍使用,使得网络银行的出现成为必然。就目前而言,网络银行有两类:一种是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网络银行,另一类是指传统银行运用公共互联网,把网上银行业务作为银行零售业务柜台的延伸,达到24小时不间断服务的目的,并节省银行的经营成本的模式,完全意义上的网络银行即第一类网络银行。根据美国BoozAllen和Hamilton公司1996年4月公布的调查报告,网络银行经营成本仅相当于经营收入的15%——20%,而传统银行的经营成本占到了收入的60%,开办一个互联网银行所需的成本只有100万美元,还可用电子邮件等技术提供一种全新的真正的双向交流方式,而建立一个传统银行分支机构需要150万——200万美元,外加每年的附加经营费用35万——50万美元。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网络银行业务成本优势显著,对传统银行的经营已构成威胁。

2、对客户市场占有率的冲击

电子货币是通过电子网络发行并可在全球范围内流通的货币,这就使一国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的权力被打破,于是世界上那些拥有先进技术和大量资本的机构和个人(如软件公司、电信业者、中介业者等)像商业银行一样都将发行和经营电子货币作为其主要业务。这种状况给商业银行进行信用创造的基础带来了严重冲击。如果其他公司发行了代表自己品牌的电子货币,那么这些公司就可能越过银行单独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其中包括向客户提供电子货币。电信、交通、旅游等行业发行的名目繁多的、储值性质的磁卡或IC卡,实际上已成为新形式的“结算账户”。例如储值卡的发行公司在销售卡时即与购买者之间产生了借贷关系,这笔资金是在储值卡使用时逐步清算的。这种资金清算与银行存款结算的作用相似,而且如果这些行业能用更低的价格,通过电话、因特网提供更贴近顾客需求的服务,那么在结算业务领域银行将可能被其他行业夺去更多的机会。

3、对银行经营方式的冲击

传统银行的销售渠道是分行及其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获取规模经济的途径是不断追加投资和多设网点,发展的基础是资金利差。随着电子货币的出现,其经营方式将受到极大的冲击。一方面电子货币的使用多依赖于计算机网络系统,这就使仅有广泛分布的营业网点而没有便利的计算机服务网络的银行经营寸步难行;另一方面电子货币的多样性会无形中削弱银行信贷的规模,也将使得银行赖以发展的基础发生动摇。因此一些金融界有识之士指出,商业银行如果近几年内拿不出可行的电子货币,那么其他电子货币发行单位将抢占更大的市场。这无疑对传统的商业银行经营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二)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电子货币的策略

电子货币产品的开发对银行业务发展的推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目前,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步伐的加快,各家商业银行的竞争生存意识迅速加强,利用金融业务及工具创新来扩大市场份额的工作力度日益加大,各家商业银行都已意识到了电子货币市场所蕴藏的巨大商机,哪家银行在该领域领先一步,其就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

1、加快金卡工程建设速度,开发以金卡为核心的表外业务品种

1993年国务院听取电子部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金卡工程)的总体方案,并于1994年成立了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国金卡工程的开始。我国金卡工程的应用目标是先从银行卡(信用卡、智能卡)起步,建立现代化的实用电子货币系统,具体而言就是建立和完善银行卡授权、结算、发卡、流通、服务体系,最终减少现金流通量,以电子货币(信用卡、智能卡)替代现金流通,与国际金融支付体系接轨。实施“金卡工程”发卡银行之间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存通兑,可以实现银行电子化、网络化。

“金卡工程”最初的重点在于推广信用卡和其他银行卡的应用。这是由于我国网络环境相对欧美而言比较差,且我国的支付工具也相对比较落后,现金交易占了交易总金额的很大部分,支票和信用卡的使用仍处在起步阶段。因此,确定先发展银行卡为支付工具,再在此基础上发展智能卡。智能卡是银行卡发展的比较高级的形式尤其是智能IC卡。目前在我国12个金卡工程试点城市银行卡信息交换系统全面投入运行。1999年初,各商业银行卡发卡量达1亿多张,银行IC卡300多万张。我国IC卡产业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IC卡在我国的生产、应用发展更是迅猛。目前已在金融、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旅游人口管理以及公共事业收费管理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初步成效。2002年我国IC卡发卡金融机构达55家,发卡量达3.8亿张。可以受理银行卡的饭店、商店、宾馆等特约商户约13万家,各金融机构装备的自动柜员机总计5万台,销售点终端机34万台,全国受理银行卡的电子化业务网点13万个,截止2002年交易总额为84532亿元。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世界平均增长的水平。我国金融电子化系统建设己经具有一定的规模,实施了电子货币(银行卡)工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种类较多,使用范围局限性较大,使用成本较高,尚不方便快捷。因此我国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应加快信用卡合作开发步伐,将现在的四大信用卡合为一卡,增强信用卡的服务功能。一方面方便客户使用,另一方面可以使商业银行降低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同时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创新提供合作的条件。四大国有独资银行可率先统一表外业务创新的标准,开发以信用卡业务为核心的各种新型服务工具,随着金卡工程的实施推动我国电子货币的使用,同时加速电子货币创新步伐,用以抗击网络银行对其业务的可能冲击。

2、积极开发新工具,进行业务创新

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扩展原来的银行业务如在柜台之外办理存款取款,开设个人理财账户如消费账户、投资账户、外汇交易账户等,以办理及个人消费信贷、教育投资信贷、投资组合工具等业务,积极与各大型商场、超市等电子货币使用频繁的单位联系,在以上单位设立POS机等,将银行、单位、政府、个人连接起来,形成一个以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庞大的服务网络,以降低风险,增加收益,抵御电子货币带来的商业银行收益减少的危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进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创新。随着以IP网络技术为主导的信息革命的深化,传统银行以存款、贷款和转帐结算为主的资金信用中介将逐渐弱化,因为新的在线电子支付的手段不断更新将不断削弱银行在结算方面降低货币流通和商品流通过程交易费用的比较优势,从而网上业务的重点将日益向为公司和个人提供理财咨询和金融增值服务方面转移,Internet网、电子商务和电子货币使传统银行在分支机构和结算体系方面的优势荡然无存。借助Internet网,总分行制商业银行能够在网上实时、快捷地提供个性化、互动性极强的金融服务,结算支付将逐渐成为廉价的、甚至在将来是免费的无偿金融服务,因为这是网上银行争夺客户和网上金融市场份额所内生的竞争机制的必然结果,网上银行将日益向网上证券交易、网上保险、网上拍卖和其他网上投资业务方面发展,网上银行在这些领域提供高附加值的金融信息增值服务,随着网上银行电子货币资金的相对充裕,网上投资理财技能将成为稀缺的信息资本,银行业与证券业将日益走向融合,关于投资咨询和理财的信息资本的运营效益将日益成为决定网上银行成败的关键。

3、建立以客户为导向的主要营销方式

电子货币的应运而生使商业银行之间和其他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对电子货币的流通总规模有重要的影响,从而商业银行的职能必须进行重大转型,商业银行之间将为争夺网上电子货币支付、结算上的市场份额而进行激烈的竞争,为此商业银行必须不断地提高在线电子货币支付和结算的服务质量,甚至会导致这几项业务走向完全的免费,商业银行和其他在线金融服务企业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更加激烈。网上商业银行争夺网上金融信息流的控制权在本质上就是争夺网上客户群,就是争夺网上金融市场份额。网上银行收回经营成本所依赖的经营收入和资本收人,将主要依赖网上广告收人、投资理财咨询服务收人和驰名品牌、商业银行的驰名网站门户的数字化品牌在股票市场增值。商业银行要根据客户的不同要求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与其需要相适应的电子货币类的金融服务。同时采用一定的激励手段,如为强化消费者信心,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对在使用电子货币中遭受损失的客户给予一定的赔偿。商业银行要真正建立起以客户为导向的营销模式,使客户不管何时何地都可以享受银行提供的更安全、更便捷的服务,争取占有更多的顾客群。

4、建立完善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

安全性一直是电子货币使用过程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就总体形势来看,为保证Internet下信用卡支付的安全性,VISA、Mastercard、Microsoft、Netscape和GTE等专门签订了Internet信用卡支付的安全电子交易协议,以期建立更加安全的Internet信用卡支付系统。目前正在运行的无条件匿名电子支付系统和可记录的匿名电子现金支付系统能在相当程度上保证电子货币支付的安全性。但是由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目前人们对银行电子货币安全性的担忧并未减轻,任何经营电子银行业务和电子货币业务的机构都希望他们的帐户管理和风险管理系统能受到严格的控制,能够防止虚假电子货币在系统上进行交易。但事实上,由于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多条信息途径的使用,系统的安全性越来越难以得到保证。计算机黑客可以在任何地方通过网络进入电子银行系统。安全性风险的防范越来越重要。对于电子货币业务,如果安全系统被破坏,则可能导致欺骗业务发生。而对于其他形式的电子银行业务,未经授权的闯入既可为银行带来直接损失,也可以产生其他问题。例如电脑黑客通过网络闯入电子银行业务系统,寻找使用客户的机密材料,使客户利益受损。而缺乏对系统的严密控制,外部的第三者闯入系统设置病毒,会给银行带来更大的损失。电子银行及电子货币既可能遭受外来者入侵,更容易受到内部职员的破坏。某些心术不正的职员可通过在暗中获得的数据进入客户的帐户窃取资金,而另外一些职员不经意的错误也可能对银行计算机系统的运行产生危害。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继续努力,建立真正完善和安全的电子货币支付系统,促进电子货币业务的发展。

参考文献:

(著作)金光华、田昊箭、王蓓、刑林明:《电子货币》,立信会计出版社2001年版,第13-8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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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赵立平:《电子商务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6-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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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姚立新:《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与运作》,中国时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93-99页。

(论文)陈颖:《电子货币发展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影响的思考》,《广东经济》2006年第7期,第72页。

(论文)孔立平:《电子货币对中央银行的影响与对策》,《商场现代化》2004年第13期,第56-58页。

(论文)陈湛匀、李文斌:《我国网络银行与电子货币发展研究》,《新金融》2000年第8期,第34-39页。

(论文)黄诚:《电子货币对纸币的取代与网络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职能的转变》,《中国金融学院学报》

电子货币论文范文5

【关键词】滞留资金;监管实践;比较;借鉴

一、美欧支付机构客户滞留资金监管实践的比较

(一)美国的监管实践

美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法律法规,而是沿用现有法律对非银行机构支付业务实施行业性管理,此类业务被通称为“货币服务业务”,提供此类业务的机构被称为货币服务机构。美国对货币服务机构客户滞留资金的监管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

1.政府行政监管。政府行政监管主要是通过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提供的存款延伸保险来实现。具体的监管方法是,FDIC将货币服务机构支付平台上的客户滞留资金(即客户资金)视为负债,而不是联邦银行法中定义的存款,FDIC规定每个货币服务机构必须在FDIC规定的银行中开立一个无息账户,货币服务机构支付平台上滞留资金必须及时存放在相应的账户中,并规定每个用户账户的保险上限为10万美元,保险费由这些滞留资金在银行产生的利息缴纳。这种做法既可避免货币服务机构人为延长资金的在途时间,又可解决货币服务机构和用户之间的利息分配问题。同时,当货币服务机构资金出现风险时,可以用保险金来降低客户损失。

事实证明,FDIC通过为全美包括货币服务机构在内的近万家独立注册的银行和储蓄信贷机构提供保险,在保护包括货币服务机构客户在内的存款人利益、保证支付体系安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2.行业自律监管。根据行业自律规则,货币服务机构须在用户协议中承诺对自有资金和客户备付资金进行严格分离,不会将客户备付金用于公司运营或其他目的,不会在破产程序或者破产还债程序启动的情况下,自主将客户资金归于债权人等。

3.实行特别的保证金制度。出于保护消费者以及金融安全考虑,200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统一货币服务法》(Uniform Money Services Act)。该法案要求货币服务机构申请货币服务许可时必须向监管部门提交5万美元的保证金,如果申请者或者其授权代表人拟在一个以上的地点提供货币服务,则每增加一个地点需要额外提交1万美元保证金,保证金上限为25万美元。同时,监管部门有权在申请者或者持牌人出现不良财务状况、有证据表明资本净值减少、财务损失或者其他有关情形出现时,提高其保证金额度的要求,最高上限为100万美元。

(二)欧盟的监管实践

在欧盟,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提供商被界定为电子货币机构,欧盟将电子货币机构支付服务平台产生的沉淀资金纳入其电子货币监管体制。在沉淀资金是否可以进行投资的问题上采取了肯定态度,并按照银行业审慎监管的原则予以管理。为保障电子货币机构履约能力,加强沉淀资金监管,2000至2009年,欧盟先后制定并实施了《修改〈关于信用机构业务开办与经营的2000/12/EC指令〉的2000/28/EC指令》(以下简称2000/28/EC指令)、《关于电子货币机构业务开办、经营和审慎监管的2009/110/EC指令》(以下简称2009/110/EC指令)等多部法律法规。综合来看,监管措施主要如下:

1.严格投资限制。《2009/110/EC指令》规定,电子货币机构的投资应不少于未偿付电子货币总额,并只能投资于以下资产:(1)信用风险为零且具有充分流动性的资产;(2)欧盟《2000/28/EC指令》界定的“A区国家”信用机构的活期存款;(3)流动性充分、不在第一种情况之内、主管机关认为合格并且有关电子货币机构拥有合法股份或必须与之实行并表监管的企业债务工具。活期存款与债务工具不得超过电子货币机构自有资金的20倍。

2.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为规避因投资而产生的市场风险,电子货币机构可以运用流动性充分、且与利率和汇率相联系的表外工具,但前提必须是在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并受每日持仓量限制,且外汇合同的原始到期日不得超过14天。同时,欧盟成员国应采取合适的限制措施,以应对电子货币机构投资所产生的市场风险。在资产价值计量上,采用成本与市场孰低法,如果资产价值低于未偿电子货币总额,主管机关应确保电子货币机构立即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为此,主管机关有权临时允许以上述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来支持未偿电子货币总额,但不得超过债务或自有资金总额的5%,并以数量少者为准。

3.明确实行账户分离。出于对支付服务用户利益的保护,《2009/110/EC指令》明确规定,电子货币机构要确保通过发行电子货币所获得的客户资金的安全。电子货币机构要将其自有资金与未兑现的电子货币兑换资金完全分离,为电子货币兑换资金专门开立账户。

4.完善风险管理制度。鉴于电子货币机构面临技术等各种金融与非金融风险,监管指令明确要求电子货币机构必须具备稳健与审慎管理、行政管理和会计核算程序,以及适当的内部控制机制。

二、当前我国非金融机构客户备付金监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2010年6月,我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总体来看,《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客户备付金的法律监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备付金的性质明确界定为非非金融机构自有财产,禁止非金融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二是在备付金的持有形式上,要求非金融机构必须选择一个商业银行进行存管,专户存放客户备付金;三是强调了商业银行的协作监督责任,要求其应当对存放在本机构的客户备付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四是明确了人民银行的法定监管主体与职责。

但是,由于《管理办法》只是对客户备付金的管理作了原则性规定,对客户备付金动用规则与收益分配等问题仍未明确,导致实践中对客户备付金的监管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非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尚不完善

目前大部分非金融机构尚未单独设立专门的客户备付金管理部门,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权限设置上没有明确规定,缺乏针对客户备付金管理的内控制度、相应的技术管理手段以及业务交易处理和资金清算的有效应急管理机制。

(二)存管银行很难对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监督

从目前实践看,存管银行与非金融机构在业务系统并未实现对接,存管银行对客户备付金监督的第一手资料主要来源于非金融机构报送的信息,如果非金融机构提供的信息资料不够真实和准确,则存管银行很难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手段有限,加之客户备付金的实际控制权仍由非金融机构掌握,容易引发客户备付金被挪用等风险。

(三)没有对存管银行资格进行明确

《管理办法》明确界定了存管银行对客户备付金的协作监督责任,但是并未对客户备付金存管银行应具备的条件作出规定。由于风险管理水平不同,不同商业银行在客户备付金的管理能力上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有必要对客户备付金存管主体资格认定作出明确规定。

(四)客户备付金的沉淀利息如何处理不明确

从性质上看,客户备付金不属于非金融机构,而是客户的个人财产,但是实际上客户并不能取得相应的利息收入。目前非金融机构通常把客户备付金中的一部分存于银行获得利息收入,客户备付金的流动性成为非金融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客户备付金收益分配不明确,容易引起权益之争。

三、给我们的借鉴

(一)强化非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外部监管

在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非金融机构应当着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客户备付金与自有资金相分离的账户管理制度,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账户开立情况。二是(下转第209页)(上接第207页)在非金融机构内部设立独立的专门管理部门,并在此基础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将客户备付金操作和管理岗位作为要害岗位进行管理,形成分工合理、相互制衡的内部组织架构和风险控制制度。

在加强非金融机构外部监管上,存管银行应切实履行客户备付金的监督责任,通过在技术上与非金融机构进行业务系统相连等措施,实现对非金融机构支付交易的实时监测,并建立与非金融机构间的客户备付金每日对账制度,确保客户备金的安全与合法使用。同时强调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或非检查,对非金融机构或存管银行客户备付金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或再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充分发挥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管理职责,进一步夯实人民银行对客户备付金监管的主体地位,同时积极发挥支付清算协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作用,通过行业自律的力量促使非金融机构切实履行在客户备付金使用与管理中的责任与义务,最终实现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有机结合的监管格局。

(三)明确将客户备付金定义为负债

从性质上看,客户备付金主要指客户预存或留存在非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以及由非金融机构为客户代收或代付的货币资金。这些货币资金由非金融机构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非金融机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客户备付金符合会计要素中关于“负债”的特征。为此建议不妨借鉴美国的监管经验,将非金融机构客户备付金界定为负债,禁止其用于借贷、投资等其他金融活动。这一做法也与当前我国非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建立并实行存款延伸保险制度

建立并实行存款延伸保险制度,可以在非金融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将保险账户上资金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提供财务救助,这有利于保障客户的权益。同时将客户备付金存放到监管银行规定无息账户中,既可以防止客户备付金被挪用的风险,也解决了客户备付金产生利息的归属分配问题。在具体做法上,建议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经人民银行许可的非金融机构均须对存放在存管银行的客户备付金进行保险,并规定客户备付金存款所生利息仅用于客户权益保护和非金融机构的风险救助,如保险费支出等,不得为非金融机构所有。

(五)建立存管银行资格认定及退出制度

在存管银行具体的资格认定上,建议人民银行在综合存管银行应具备的业务规模、资产规模与质量、技术安全管理、风险防范水平、灾难恢复处理和应急处理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存管银行资格认定制度。同时根据存管银行对客户备付金监管的实际水平建立相应的资格退出机制,确保存管银行切实履行在客户备付金监督中的责任与义务。

(六)建立非金融机构风险保证金制度

为保证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建议在对非金融机构客户备付金规模进行科学合理估算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类似于存款准备金缴存的风险保证金缴存制度,要求非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的监管要求,基于一定时期的历史数据和预定估算规则,按期向人民银行缴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以防止其支付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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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吴道义,漆慧,刘春梅.我国非金融机构监管体制研究[J].海南金融,2012(9).

电子货币论文范文6

那么,在校大学生们是怎样看待电子商务这个问题的呢?1999年底,由与北方交通大学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对北方交大的在校学生做了有关电子商务的问卷调查。调查采用书面问卷形式,受访大学生575人,研究生38人(其中mba 20人),这些学生分别来自各个年级,涵盖了电信、经济、管理、法律、运输等多个专业,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查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包括以下几个问题:1、你知道什么是电子商务吗?2、你能就电子商务对社会的影响谈谈自己的认识吗?3、你能说出电子商务的一般流程吗?4、你知道什么是edi吗?5、你对电子货币了解吗?第二部分是获得电子商务的途径,包括以下几个问题:1、除了上课外,平时你从哪些方面了解电子商务的知识(依次举出三种途径)。2、请列出你阅读电子商务论文的具体报刊名称。3、你参观过电子商务的展览会吗?

对电子商务的认知程度在被调查者中,60.5%的本科生和100%的研究生表示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数据显示,大学生们对电子商务表现了较大的关注,受教育的程度越高,对此的认识也越深。在对电子商务的概念有一定了解的学生中,认为电子商务对社会有很大影响的占23%;认为有一定影响,但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的学生占46%;认为中国目前发展电子商务尚有难度,对老百姓影响力有限的占31%。这一方面说明在校大学生对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对社会的影响的认识还较为冷静,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电子商务的人才培养和在校教育与社会的需要还有一定的距离。

这不能不让我们担心,电子商务正以令人难以想象的高速度发展,而目前的教育及受教育者能否适应市场的需要?在对电子商务的了解程度进行深入调查时发现,问题确实很多。表示对电子商务流程有明确认识的同学中,本科生仅占32%,mba占80%,大部分非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对电子商务具体贸易流程的认识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

在对edi的认识上,仅有不到9%的人(研究生32%)表示曾有过了解;4%的人(研究生18%)能就edi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且这部分人全部是经济管理类学生。可见,在深入系统的学习中,电子商务逐渐体现了它的学科性——以经济管理为主。在这方面,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有其专业的优势。但是所占比例之少,尤其是其他专业无人了解的现状实在令人担忧。在对电子货币的调查中,仅有1人在网上使用过电子货币。本科生中仅有9人表示对此作过专门的研习,而且都集中在计算机专业和信息通信专业。研究生中也仅有4人表示自己曾钻研过此类问题。另有10人表示对此很有兴趣,这个数字是相当低的,仅占总人数的2%。电子商务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在涉及到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金融电子化与贸易安全上,电子专业、法律专业的学生有独特的优势,但尚未引起经济管理专业的重视。就目前而言,真正认识到电子货币与自己已经很近的学生并不多,对此投入很大精力的学生更少。对电子商务的学习途径。

第二部分的调查主要是想了解学生学习电子商务知识的途径,了解哪些报刊上刊载的文章学生引用次数最多。经分析,除去开设电子商务课程的专业,大部分本科生是通过计算机类的杂志(43%)和报纸(30%)来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从专业书籍与广播电视上学习相关知识的并不多。

调查数据显示,被学生引用的电子商务方面的论文来自91种中英文报刊,一方面反映了学生的阅读面很大,另一方面反映了媒体对电子商务的报道数量也在加大,同时也反映了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专业报刊尚未面世,面向大众的宣传方式仍是以面为主的普及,较少涉及具体的实施细节,系统介绍电子商务知识的报刊并不多。

在普及电子商务方面受到学生们认可的媒介主要有《计算机世界》、《互联网世界》、《信息与电脑》、《中国计算机用户》、《市场与电脑》等几家刊物。经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这些排名靠前的报刊,在1999年都专门设立了电子商务普及类的专栏或专题讲座。在人们迫切想了解电子商务知识的时候,选择系列刊载的报刊无疑是读者的首选。但是没有一家刊物所占的比例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