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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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范文1

关键词:交通噪声;污染现状;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 P733.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化的进程使城市交通迅猛发展,主要体现在城市道路的拓展和机动车辆数的成倍增长,而由此带来的城市交通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下面笔者针对绍兴市区近年来的交通噪声污染现状进行浅析,从而得出其防治对策和治理途径。

1、绍兴市越城区交通噪声现状分析

绍兴地处中国东南沿海,东接宁波,西临杭州,距上海232公里。总面积7901平方公里,市区面积101平方公里,东北部为水网平原,西部为丘陵山地,丘陵山地约占全市面积的2/3.是历史上的大都会和世界文豪鲁迅先生的故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华东天然交通枢纽,民营经济第一城,中国品牌之都,中国经济民富强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和全球纺织中心。绍兴近年快速发展,着力构建大绍兴都市圈(交通枢纽、商务集聚、旅游名城、新兴产业),重现东南巨郡风采。

市区交通噪声监测与统计分析情况:

市区城市面积101平方公里,总人口64万人,人口密度为6637人/平方公里,道路交通主干线长32.51公里,平均路宽35米,平均车流量2348辆/小时,共有交通道路12条,绍兴市环境监测站对各条道路进行了交通噪声测试和统计,详情见表1、,从表1看出:市区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7dB(A),未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总体情况好。超过70 dB(A)的有一条路,是二环北路—昌安立交桥已形成轻微污染。说明市区城市交通噪声整治重点应放在中兴路。噪声污染状况见表1、表2.

表1绍 兴 市 环 境 保 护 监 测 站

表2

2、交通噪声声源的特点分析

城市交通噪声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噪声源,越城区交通噪声声源主要为机动车鸣笛声,高达90dB(A)、载重货车行驶产生的轰鸣声为85dB(A),由此分析可知,越城区城市交通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机动车的鸣笛声,其次是载重货车的行驶产生的轰鸣声。因此,只要对这此类声源进行严格控制,越城区交通噪声污染将能得到有效遏制。

3、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方法及对策

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在环保投诉热线中反映环境噪声污染的扰民事件不断攀升,噪声可使学习工作效率降低,在特定条件下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为了绍兴市 “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目标,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我们应当继续采取更加有效地措施,加强治理降低噪声。近年来,国家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在治理城市噪声污染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还应在噪声的治理更多地应是加强立法,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城市管理工作将是今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另外还有一些比较好的方法和建议如下:

3.1降噪路面——对于中小型汽车,随着行驶速度的提高,轮胎噪声在汽车产生噪声中的比例越来越大,因此修筑降噪路面对于控制交通噪声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国外研究资料表明,根据表面层厚度、使用时间、使用条件及养护状况的不同,与普通的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比,此种路面可降低交通噪声3~8分贝。

3.2种植降噪绿化林带——树木及绿化植物形成的绿带,能有效降低噪声。植树绿化是防治噪声的有效措施之一。选择合适树种、植株的密度、植被的宽度,可以达到吸纳声波,降低噪声的作用。

3.3声屏障技术——采用构筑声屏障的方式来降低噪声是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降噪方式。声屏障降噪主要是通过声屏障材料对声波进行吸收、反射等一系列物理反应来降低噪音,据测试采用声屏障降噪效果可达10分贝以上。

3.4强化交通管理——交通噪声的产生与车流量、车辆的行驶速度、吨位以及路面和民用建筑的规划距离密切相关。因而加强交通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通常车辆速度提高一倍,平均噪声要增加 6~9 分贝;车流量增加一倍,噪声增加 3 分贝;载重车辆的行驶噪声比小型车要高出20~40分贝。对噪声敏感的区域和居民居住密集的地区,要明确外环路的使用性质,合理调整交通流量,设置限速标志,特别是大中型载重汽车夜间行驶速度。另外,强化市区内禁止鸣笛的处罚力度,减少鸣笛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3.5土地利用政策——在规划中,应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区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点或小区;降低就业与居住的空间距离布置,方便居民就地工作、就地居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降低出行距离,减少潮汐流;形成多中心混和的土地利用布局,减少各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加强城市管理,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和交通规则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守法意识。在城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一是严禁交通要道乱摆乱停行为,主要街道设置禁停区和单行线;二是加大交通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大交通法则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守法意识,营造一个交通出行的和谐氛围。

结语

交通噪声污染已成为干扰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主要难题,愈来愈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控制噪声源、规划城市功能区以及种植降噪绿化林带是噪声防治的可行对策。

参考文献

[1]绍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绍兴市城市环境交通道路监测报告书[R],绍兴,2012.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范文2

随着城市道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和自动车辆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道路交通噪声也成为了城市噪声的主要污染源。根据《2014年某市环境质量报告书》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某市区声环境质量与2013年度基本持平。市内道路交通噪声的平均等效省级为68.0dB,等效省级大于70dB的超标路段总长为27.12km,占总监测路长的23.8%,比2013年增加了5.9%。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2某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原因分析

导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某市来说,导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的原因主要有:

2.1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据某市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某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市截至到2014年末汽车的保有量达到了25.3万辆,比2013年末增长了15.7%。机动车本身就是包括多种声源的噪声源的综合体,城市机动车车辆的增加,车流量的加剧必然会导致交通噪声污染的加重。车流量增加一倍,交通噪声就会增加3dB[1]。

2.2机动车的超速超载。车速增加一倍,交通噪声便会增加6dB~7dB[2],而车辆超载,在粗糙不平的路面行驶,一般也会比路面好的车辆行驶所产生的噪声高出3dB~5dB[3]。据某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7年来,全市共查获超限超载车辆6077辆,累计卸货总重达到了8.92×104t。这些超载超限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道路交通噪声的污染程度。

2.3环保意识较为淡薄。随着某市快速发展,城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与日俱增,但行车人员的环保意识淡薄,乱按喇叭,急停、乱停现象较为普遍,在学校、住宅区等敏感区域不遵守相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道路交通噪声的污染。

3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城市道路交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对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也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力量,采取综合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办法,从政策和技术两个层面加以应对。

3.1政策层面某市已颁布了《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某市声环境现状及污染控制规划(2007-2020)》等标准和规划。这些标准和规划为某市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问题提供了现实可依据的标准和参考。下一步,市环保、城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要结合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的产生、传播、防治的特点,首先从制定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入手,着重完善对车辆降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降噪法规、技术标准的出台,加强对相关政策、标准执行的监督检查。目前,对于噪声污染防治坚持重点区域防控示范,合理引导,积极构建道路交通噪声防控示范区建设,改末端治理为源头预防。例如,把城市交通噪声污染防控与全市的路网建设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有效结合起来,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合理利用。

3.2技术层面(1)重点做好“交通干线”防噪声距离设置。由于“交通干线”是城市的主干道,来往车辆多,承担的交通压力大,噪声影响比较突出,因此在“交通干线”两侧预留合理的防声距离。城市主干路则以50m~80m、次干路以30m~50m、支路以10m~30m为好。(2)切实做好普通道路的防噪。可以在道路两旁种植植物,如乔、灌木搭配密植,树木高大,枝叶茂密的绿化林带的附加降噪量可根据《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T006-98》估算:林带宽度为10m时,附加降噪量1dB~2dB;林带宽度为30m时,附加降噪量3dB~5dB;林带宽度为50m时,附加降噪量5dB~7dB;林带宽度为100m时,附加降噪量10dB~12dB。(3)在居民区附近的高架桥路段要构筑必要的声屏障。在架设声屏障时,受声点距屏障的适用距离是a≤60m,当a>70m时一般不宜采用声屏障。此外,声屏障应沿噪声敏感目标两侧延伸一定长度,原则上建议为声屏障到受声点距离的3倍以上,如不足,按50m长度设计,按其结构外形可采用值壁式或圆弧式。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范文3

关键词:区域 环境噪声 监控现状 管理分析

中图分类号:TQ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8(b)-0146-01

社会的进步推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人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换得了经济的发展,但是也带来了对环境的污染,而噪声污染就是影响人们生活质量的一大要害。除了上述的噪声污染以外,还有我们常见的水体污染、废弃物污染以及大气污染,这些污染被誉为影响现代社会生活水平的四大环境问题。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相应地人们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生活质量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城市化的不断加剧,以及人们在发展中忽略了对环境的合理保护造成了各方面的噪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

1 环境噪声的来源及特点

环境噪声的来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工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交通噪声污染几大类。

工业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在生产过程中器械震动,撞击等发出的声音,虽然这一类的噪声没有交通噪声那样严重,但是在工业区聚集的地方却比交通噪声的污染还要严重。比如市区内居民住所离厂矿较近,厂区施工发出的噪声常常会使居民难以忍受,因此也是居民投诉最多的热点。

建筑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工地上的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中,随着工程各部位的施工方法不同因此产生的噪声也是多样的,加之施工器械一般都是在空旷无遮挡的工地上作业,部分施工器械具有间歇性地操作的特征,所以建筑施工噪声也具有突发性、冲击性以及间断性等特点,也特别容易引起周围居民的烦恼。

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是指人们生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声音,其中包含了餐饮娱乐噪声、商业活动喧哗声、各种器材加工安装的噪声、歌舞厅噪声、婚庆等商业活动噪声、以及公共场所文娱活动噪声等。

交通噪声是所有噪声中最为严重和影响最大的噪声,交通噪声包括了铁路噪声、飞机噪声以及汽车噪声等。当然,由于运输是不可能控制的,噪声的发生也就表现为难以避免,因而交通噪声占据所有的噪声污染比例的一半以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通运输业的繁华,交通噪声也会随着不断扩大,这就需要我们必须注意到在发展的同时,要予以控制。

2 区域环境噪声的监控现状

2.1 噪声监控缺乏专业的技术人员

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环境的监控不是很重视,因此在环境监控人才培育方面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使得环境监控系统的专业人才十分缺乏,造成了老员工退休后,接班的工作人员都是非专业的环境监控人员。由于来接替老员工的新员工都是其它专业的,所以专业能力比较差,也缺乏一定的技术培训,在实际实施操作的时候,尤其是噪声纠纷监测时,往往所掌握的技术根本难以满足实际监控的需要。

2.2 噪声监控技术体制有待完善

因为我国对环境的污染是近几年来才日益凸显出来的,相关应对体制也是在发现问题后紧急制定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片面性,与发达国家相比,无论在监控标准上还是环境控制上都还不够完善,与环境的污染程度和治理方案不相吻合。然而,有关标准的修订和建立时间往往比较长,跟不上监控和管理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监控水平的提高。在对待环境污染新问题层出不穷这一问题上,由于相应的管制措施还没有出台,使得问题的发生必然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2.3 监控数据收集和处理落后

在对环境的监控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莫过于对监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处理。可是目前我国对数据的收集和处理仍然很落后。虽然近年来在环境污染突出的基础上有关部门对此加以重视,但还是存在了一些问题。除了相应的监控软件系统需要不断优化提高以外,我们更应该注意人员对此的责任心。针对部分地方的环境监控靠往常传统的监控方式和监测频率根本是无法满足对现有环境现状的监测,也不能很好地反映出真实的环境状况。但是这需要相应的人力资源和先进的监控仪器,目前看来实现较为困难。

2.4 相关的工作人员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素质

对环境的监控工作,不仅需要一套完善的体制和先进的设备,还需要具有一定职业道德的监控工作人员。但是在实际工作操作中,许多环境监控人员除了专业水平不高以外,还缺乏一定的职业道德素质,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善用职权来牟取私利,以及对环境监控中没有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来实施对环境的监测工作,造成了环境不断恶化,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水平。

3 关于区域环境噪声监控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统一思想,齐抓共管

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使工作形成合力,此外政府及相关部门还应统一协调,警察、环保、工商以及文化管理等部门要各尽其职,全力配合,以加强建筑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对其建筑施工限制施工时间,规范城市商业配套及流动摊贩的整治规划,严格开展具有商业性的音乐宣传活动,从各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噪声污染的问题,给群众营造一个和谐的生活人居环境。

3.2 加强对环境监控队伍的培训教育

面对监控队伍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各级环保部门应加大对员工的专业培训和人员配套,保证部门内各监控人才的搭配合理和人力稳定。并且各级环境监测站还要通过科研合作,定期开展对员工的知识培训和业内交流,使其不断了解新技术和新技能,不断提高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素质。使之高效合理地做好环境监控工作。

3.3 加大对交通噪声污染的控制

综上所述,交通污染是噪声污染最重要的环节,因此对噪声的污染控制首先要从交通整治开始:第一是要抓好道路的规划和建设,使道路规划布局合理、宽度和平整度均要达到一定的标准,以提高通行力度;第二是加强道路管理,实行禁鸣路段措施,实行人车分流,以降低车辆鸣笛次数;第三是狠抓声源治理,加大对旧车辆的审核标准,以控制交通噪声的污染。

参考文献

[1] 杨佳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沈阳市为例[J].环境保护科学,2011,37(1):56-59.

[2] 张颂.创造和谐环境控制噪声污染[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0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0:3710-3712.

[3] 冯军辉.阳泉市环境噪声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J].科技信息,2008(35):47.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范文4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保护;成果应用

1、靖安县环境监测基本结论

靖安县开展了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环境要素的常规监测。其中环境空气采样12个点位,监测项目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获有效数据1220个;地表水设立25个监测断面,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CODCr)、溶解氧(DO)、氨氮(NH3-N)、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等7项;交界断面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总氰化物总铜、总锌、总磷、总氮、氟化物、总汞、总镉、硫化物、挥发酚等24项,共获有效数据452个;交通噪声监测布点5个,获有效数据5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49个,网格尺寸为550×550(米×米),获有效数据49个。经过监测,得出以下结论:

1.1空气环境监测基本结论

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分别为0.020Lmg/m3、0.0108mg/m3、0.0398mg/m3、0.081 mg/m3,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空气污染季节性变化总体上呈现3、11、12月份较高,5、7、9月份较低的现象。

空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1.3,属于清洁级别。

空气环境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和总悬浮颗粒物,根据四项污染物的评价结果,污染排序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总悬浮颗粒物(TSP)>二氧化氮(NO2)>二氧化硫(SO2)。

1.2地表水监测基本结论

在地表水监测中,各监测断面各监测指标均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体标准。

2012年监测断面各监测指标均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标准,与2011年相比,部分指标有所增加,总体水质保持良好。

辖区内各断面污染负荷排序为:水口乡最高,雷公尖乡断面最低;各监测断面综合污染指数低于0.8,总体水质良好。

1.3噪声监测基本结论

(1)交通噪声

靖安县道路交通噪声等效A声级的加权平均值为61.8dB(A),低于国家噪声控制标准。各主要交通干道均低于国家噪声控制标准,清华大道低7.7,后港路低8.3,东方路低8.4,石马路低8.6,沿河路低8.8,我县道路交通噪声环境状况良好。

2013年,靖安县产生道路交通噪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动车、建筑施工。影响交通噪声的主要因素为车流量、道路路况及司机的自身素质。后港路一些路段路况不好会出乱鸣喇叭现象,清华大道是进出靖安的主要道路且道路两旁有建筑施工,因而噪声相对较高,而石马路、沿河路车辆行人相对较少,噪声相对较低。

(2)区域环境噪声

采用网格布点法对整个辖区内的49个监测点位进行全方位的监测,网格尺寸:550×550(米×米),获取数据49个,2012,该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为51.8dB(A),较2009年增加了0.3dB(A),但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情况良好。

区域噪声污染原因主要是县城正在进行城区规划和建设,为建筑施工噪音。其次是区域车辆噪声,随着居民保有车辆数的增加,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区域噪声的提高。

区域环境噪声对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相关度较高。近年来,因之引起的纠纷事件不断,通过区域监测,明确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质量评价数据依据,为指导今后保持环境质量指明了方向。

2、针对该县基本情况,特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2.1空气污染防治对策

一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保持环境空气质量,应致力于改变城市能源结构,扩大管道燃气普及率,城区内严格控制新上燃煤锅炉,对原有燃煤锅炉要按计划逐年淘汰,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全部改造更换为清洁能源,对一些污染重,收益小的锅炉予以拆除。加大整治饮食服务行业的油烟污染的力度,督促完善油烟净化设施,对一些新开发住宅楼盘,应预留排烟管道或是预留餐饮业发展位置。

二是加强对机动车辆尾气治理力度。推广使用机动车尾气净化装置,鼓励和支持使用优质燃油,加强对过期车辆的报废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

三是加强工业园区的监督管理,抓好除尘、脱硫治理工作,积极推广低硫煤和清洁能源,鼓励企业进行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推进禁燃区锅炉改造工作。

四是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道路绿化工作,提高我县绿化覆盖率,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五是加强对市政建设、建筑施工、房屋拆迁的管理,提倡文明施工。

六是对余土、垃圾清运采取封闭、洒水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2水污染防治对策

一是加大力度做好地表水环境质量的保持维护工作。对沿岸的排污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沿岸居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增加城市环保基础设施经费的投入,尤其要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工作,做到雨污分流,以加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水量和减轻进水浓度,提高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使污水处理厂能充分发挥净化污水作用。

二是继续加强污染源治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提高我县废水排放达标率。

三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污水处理设施要确保有效运转,坚决杜绝偷排、直排等违法现象。

2.3噪声防治对策

一是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的综合整治。采加强建筑施工、房屋装修噪声的管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降低城市噪声污染。

二是继续加强区城路网建设和规划,改善路况,拓宽城区内各主要交通干线,缓解城区某些路段车流量拥挤状态,对车辆进行合理分流。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范文5

【关键字】:公路施工 , 环保问题,问题与对策

【 abstract 】 : along with the progress of the societ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China highway career has achieved great development. Highway into People's Daily life, changing people's way of life and work style and the study way, to people's life has important implications. At the same time, along with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ecome China's basic state policies and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highway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question gradually by the people concerned.

【 key words 】 : highway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roblems,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 X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公路施工对环境所带来的环保问题越来越严重、人们的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公路施工建设的环境保护问题已经被正式的列入了公路施工的全过程。值得注意的是,在公路的施工过程,可以说是可能对环境带来破坏性的影响。公路施工中的环保问题,不仅对施工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而且给施工的企业单位带来巨额的赔偿。此外,如果环保得不到良好的处理,甚至还会带来大量的纠纷问题,congenial严重的还会造成公路施工的停工,从而引发更大的经济、效益损失。

一、公路施工中的环境污染

其一,空气污染。公路施工对空气的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路基开挖、土地平整及路基填筑等施工过程;二是水泥、白灰、粉煤灰等建筑材料;三是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会产生扬尘瓤粉尘;四是建设期沥青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沥青烟尘对公路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营运期汽车尾气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污染。

其二,水污染。公路施工对表环境鹤污染物主要是施工簿放的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一是混凝土的养护废水混凝土的养护废水主要是pH值较高,一般达9—12,混凝土的养护用水量少、蒸发吸收快。同时,一般不会形成较大的地面径流进人地表水体,对环境影响较小。二是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和施工车辆冲洗施工枫壤没簧砖洗衣施工车辍冲沈废承中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和悬浮物,应防止含油废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三是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是集中施工现场、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其水质和城市生活废水一样。公路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不是很大,但是如果防治措施不当,也很容易造成水环境污染。

其三,固体废弃物污染。公路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主要有以下几个来源:一是进场前场地的废物:主要是施工场地内杂草、灌木等植物残体等;二是路基开挖弃土;路基挖方,除一部分利用外,其余部分应用车辆运输至统一的弃土场,而不得随意放处置;三是旧路改建中的拆旧混凝土和砌体以及旧油面。

其四,噪声污染。公路建设同鹈一般较长,扶开工弱逶车要一年以上耐问。在这期问许多施工饥械和各种运输车辆会辐射出较强烈的噪声,对附近公共场所产生较大的影响。公路施工噪声有其自身的特点,这表现为:一是施工噪声的随意性和无规律性;二是施工机械的噪声较大,但它们之问声级相差仍很大,有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可赢达110分贝左右;三是施工噪声源与一般的固定噪声源及流动噪声源有所不同,施工机械往往都是暴露在室外的;四是道路施工噪声是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短期污染行为,就应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努力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设期、营运期施工机械噪声对公路沿学校、医院、村镇居民点工作生活空间带来了噪声污染的公害。尤其是公路的起迄点,交通出入点和城乡结合部位都是交通噪声污染严重地区。

二、公路施工中存在的环保问题的对策

首先,加强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每项工程的质量是承包商创造出来的,而不是监督检查出来的。施工期环保如何,亦是如此。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纠纷,同时尽可能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防止和减轻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振动、废水以及废料等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其次,规范公路建设施工期环境保护资料的管理。统一环境监理资料体系以及环境监理表格体系,使之正规化程序化,确保需执行的环境保护资料及时发放到每一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赋予环境监理独立开展公路施工环保工作的权力,尽可能及时地将环境监测的数据应反馈给各监理单位。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环境监测工具给监理单位,并在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中成立相应的应急环境保护小组,制定防治方案。

最后,明确环境监理在公路项目监理体系中的地位,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开展环境监理工作。促使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和监理进入一个更加规范的发展阶段,同时聘请专业环境保护方面的年富力强的工程师担当环境监理工程师,加强对现有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环境监理队伍建设,为搞好环境监理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车辆及环境监测设备,为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重视环境监理资料的整理。听取受施工影响的附近居民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及时了解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意见,向有关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结束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公路施工行业迅速崛起与发展。同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社会背景下,环保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重视公路施工中的环保问题,不仅对于环境的保护、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具有重要作用,而且能够促进公路施工企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6.8

沈其明,刘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2008.4

刘辉,赵清华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指南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8

柳洪涛试分析公路施工中的环保问题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1)

噪声污染防治对策建议范文6

关键词:污染防治设施 监督管理 完善制度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2(a)-0186-01

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实际上就是指环境保护部门在国家的授权下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且查处有关的违法行为,确保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都是在合理的使用状态下的,避免出现污染防治设施被拆除或是出于闲置的状态,从而有效的加工处理污染源所排放出的各类污染物。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制度是为工业污染源设立的,同时其也是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向合法污染源的过渡和延伸,这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 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

(1)排污单位可以正常的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在我国环境保护部门所颁布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等文件中都是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并且在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12月7号所的第十三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条款中对“正常使用”也是有着明确的说明的,具体来说就是“只有经过相关的培训,并且熟练掌握相应的岗位规范制度和操作流程的操作人员,在动力以及原来等都得到充分落实的情况下,才可以正常的交付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2)严禁排污单位擅自拆除并且闲置污染防治设施。在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第十五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十二条第二款,《环境保护法》的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第二十条和第四十条中,对排污单位都有着这样的要求,排污单位是不可以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

(3)当环境保护部门对排污单位的生产作业现象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时,排污单位必须真实的反映情况,并且向环保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

2 环境保护部门的职权和职责

(1)在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了排污单位存在着擅自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或是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那么环境保护部门就有调查取证、立案并且制定出发决定的法定职权。具体来说,在《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相关的法律责任中都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

(2)环境保护部门对排污单位具有现场检查的法定职权。环境保护部门可以定期的或是不定期的对排污单位的生产作业现场进行检查。

(3)环境保护部门有责任向排污单位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政策规范中的与污染防治设施有关的规定,同时还应定期的提供给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最新的科技信息。另外,对于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实时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环境保护部门也应进行跟踪和反馈,在此过程中找到污染防治设施所存在的问题,并勒令排污单位进行及时的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 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法律有有效的规定了排污单位的各类行为模式,也就是说当排污单位的生产作业过程中违法了这些行为模式并超出了一定的额度时,那么排污单位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阶段,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应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者四大类污染防治设施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也都有着明确的说明。

(1)不同法律规定的受处罚行为是有所差异的。对于“不正常使用”这个概念,在《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中都将其列为应受处罚的行为,而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却并未将其列为应受处罚的行为。那么怎样才算“不正常使用”的范围呢?以水污染防治设施为例,所谓的“不正常使用”就是对排污单位违反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规范而继续使用水污染处理设施的情况,环境保护部门认为这就是“不正常使用”的处理设施。而以下几种情况,同样也属于水污染处理设施的“不正常使用”状态:①将全部的处理设施或是部分的处理设施停止运行;②在不经过处理设施的情况下,将全部污水或是部分污水直接排放到环境中;③使用处理设施时,并未遵照相应的规范流程使用、检查和维修;④使用污染处理设施时,从中间的某一工序将污水排放到环境中。

(2)不同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是有所区别的。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其处罚的幅度依据规定应为“5万元以下”,而在《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其处罚的幅度依据规定为“10万元以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其处罚的幅度依据规定也是“5万元以下”,在我国不同区域对环境噪声污染处罚幅度也是有所区别的。当然,同类违法行为处罚上限有如此大的差异显然还是不够合理的,广东省对于环境噪音的处罚的上限显然太低,应尽快修改并适当提高。

(3)不同法律所规定的处罚种类也是有一定差异的。在我国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水污染防治法》中,其规定的处罚种类只有“罚款”这一项,而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处罚的种类有“罚款”和“警告”两类,也就是说处罚时在这两者之中可以任选其一。另外,在这四项法律中,不但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也都规定了相应的改正责任,《水污染防治法》规定为限期重新安装使用或是责令恢复正常使用,而其他三项法律则为责令改正,由于其范围太广,具体的改正方法还应由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酌情而定。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对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环境保护部门的职权和职责以及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探讨。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制度是专门为工业污染源而设立的,在其实行的过程中,我们应明确的掌握上述三大项内容,确保所有的污染防治设施都可以正常的投入使用,有效的保护资源和能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好环境保护的工作,维持生态平衡,从而也保证了人体的身体健康。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