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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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1

最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六个督查组,分别对**6省(区)进行了煤矿节后复产验收的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两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搞好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和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一步复产验收任务还很重,不少地区停产矿井恢复生产的不足50%。目前,复产验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方案,没有认真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节后复工方案对职工培训等工作安排不到位;二是部分地方制定的验收方案原则性要求多,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要求,有的验收把关不严;三是少数煤矿没有经过复产验收,违法组织生产,甚至酿成重特大事故。

为进一步搞好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防止煤矿大面积复产后事故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验收标准,进一步细化煤矿复产验收方案。一是各地要认真检查分析已制定的复工验收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细化方案,提高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煤矿复产验收,防止走过场;三是矿井复工验收前瓦斯排放必须由专业救护队伍实施;四是督促煤矿将培训工作落实到位,原有矿工要进行复产教育,新矿工必须进行上岗培训。

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是要加强对没有提出验收申请小煤矿的监管,执行驻矿监督员制度,督促其限期整改,坚决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二是加强对没有通过验收矿井的监管,防止这部分矿井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三是加强对验收合格复产矿井的监管,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尤其要严格按定员控制下井人数。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2

一、节后复工,加强企业冬季安全生产

为确保节后生产安全,镇安监办分为两组对重点企业进行节后复产复工检查,重点对复产复工员工安全培训;是否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等专业人员对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出的隐患是否已整改完成;是否制定开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防范处置措施等6个方面进行检查,共检查企业24家,其中船舶企业2家,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其他重点监管工贸企业19家,共检查隐患13条,对所查出的隐患要求相关企业立即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镇安监办,截止到目前,已整改隐患8条。同时,要求所有企业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确保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截止到目前,共检查企业79家,共检查隐患319条,已整改隐患282条。

二、积极推进网格化+实名制+公告栏及双重预防机制工作

年前我镇企业已和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的企业59家,已完成“双创”工作的企业17家。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双创”工作的企业23家,在3月中旬保证重点规上企业全部完成双创工作,其他企业在6月底前完成。

三、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加强木制品加工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3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集中抓好安全标准化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以及重点危险源、各类功能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建设的安全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用制度规范安全管理行为。

(二)加强外地进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外地进威施工企业在取得进鲁、进威备案证后方可参加施工招投标;实行外地进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和从业人员安全业绩考核制度;强化对外地进威施工企业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前期程序管理。将场地平整、地基与基础部分工程和子分部工程依法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在办理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严格执行职业资格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凡负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认真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施工作业期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值守带班;节假日期间,相关企业单位领导应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将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隐患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

(六)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四个季度的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七)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严格规范外墙保温、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设备拆装、钢结构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论证和审批,实行质量安全联动把关制度,严肃查处未经方案审批擅自施工的行为。

(八)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强化对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使用备案、安装、拆除和拆装队伍资格、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成片小区工程塔吊合理选址等的监管,严肃查处起重机械未经建设各方联合验收擅自使用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检测工作,确保起重机械监控全覆盖。

(九)强化防护用品源头控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机械配件的备案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切实提升施工现场防护装备质量和水平。

(十)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现场、市场“两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完善建筑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切实优化安全生产环境。

三、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十一)着力提升施工文明水平。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工具化、定型化、标准化”管理,新开工工程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散流物体运输管理承诺书》,落实施工现场车辆冲洗、场地洒水、堆土覆盖等措施,保持城市环境整洁。

(十二)全面提高施工现场达标优良率。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2012年,二级以上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85%以上,三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其他各类专业承包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75%以上。

(十三)实行施工现场样板示范带动。选择一批标准化样板工地,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各市(区)都要有示范样板工程,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

(十四)认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评价。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实施暂行办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纳入招投标、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管理,促进企业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四、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十五)着力抓好春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节后复工检查工作,建立“项目部自查,施工、监理、建设三方联合验收,监管机构抽查、巡查和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确保节后复工开工检查全覆盖,未检查或检查达不到复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开工。

(十六)组织开展重大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集中抓好“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确保良好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大风天气、高温汛期、冬季防火等各类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十七)积极探索和改进监管方式。积极推进工程实体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监督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层级化”和“差别化”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指标管理,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十八)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搭建部门、企业和项目联动信息平台,及时预警信息,有效预防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的不利影响;实行重大危险源警示和报告制度,提高安全预警水平。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安委办的统一部署,围绕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以问题为导向,以责任为抓手,通过深入开展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建设安全运行、确保不忙中添乱,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

三、检查范围

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重点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烟花爆竹(批发)、金属冶炼(铸造)等高危(高风险)企业,纺织服装、水泥建材、机械、轻工等重点工贸企业和消防,建设工程(建筑施工),燃气、文化旅游、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同时,将医院、集中隔离点、救护物资企业三类场所消防安全纳入到大检查范围。

四、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执行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金属冶炼、冶金建材轻工等各类工贸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明确的相关工作情况。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和可燃物清理、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情况。

(三)复工复产前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设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的安全培训情况等;

(四)复工复产前重要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检查、维修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五)贯彻执行县、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所)有关部署要求情况。

1.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已复工复产企业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复工复产后抢产量抢进度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停产停建矿山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国土所和镇环保办、交通办、农办等)

2.危险化学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复工复产后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派出所、市场所、交警中队、供电所、镇环保办)

3.消防。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层建筑、购物超市、养老机构、宾馆、餐饮单位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派出所、园区,责任单位:镇规划分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卫计办、镇安监站、镇建设办、镇文旅办、镇农办、镇民政办、镇物业安置办和供电所、各医院、各村(居)委会等)

4.建设工程(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坍塌、防坠落、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桥梁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的不良地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测。(牵头单位:镇建设办,责任单位:镇规划分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交通办、镇水利站、镇美丽乡村办、镇物业安置办、镇环保办、镇城管分局、镇打非办)

5.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建设办,责任单位:镇物业安置办、镇环保办、镇城管分局、镇卫计办和市场所)

6.金属冶炼(冶金、铸造)。重点检查冶金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铸造装置维护不及时、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人员聚集场所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内,电工、焊工无证上岗,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辨识和警示不到位及作业未审批等问题。(牵头单位:镇安监站,责任单位:市场所、镇环保办、供电所、镇建设办)

7.一般工贸。重点检查纺织服装、机械、建材、轻工等一般工贸企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情况、复工复产前的设施设备检维修、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复工复产后为赶订单超常规超能力加班组织生产、员工疲劳作业情况等。(牵头责任单位:园区企业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文旅办、镇农办和派出所、市场所、供电所、相关村(居)委会等)

8.其他行业领域。其他如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文化旅游、农业(农机、森林防火等)、民爆物品、能源(电力、天然气长输管线)、学校、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小作坊、加工点等一般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管控好安全风险。(责任单位:交警中队、镇安监站、镇文旅办、派出所、市场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镇交通办、镇文旅办、镇农办、镇城管分局、供电所、镇经发办、各村(社区)、机关联系村(居)工作组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主动与园区和各村(居)做好对接,提前梳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名单,明确大检查工作的重点环节、重要部位,不添乱、不扰企,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切实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和水平。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5

 

一、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开展节后复工复产验收。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切实增强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我局严格按企业自查、乡镇初查、县级复查程序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凡隐患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予复工。2019年以来,共对全县1家地下矿山、1家露天矿山企业开展复产复工验收(分别为**矿业、**建材),同时龙川基础建材采矿许可证于2019年3月11日到期,我局依法下达责令停产文书,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2、狠抓非煤矿山日常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2019年我县开工矿山少,但我们安全检查不减少,加大了对生产矿山的检查密度和频次。截止目前,共开展非煤矿山执法检查**次,查出隐患**处,有效消除威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3、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对非煤矿山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处,并督促立即整改。

4、全面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一是全面部署广泛动员。根据省、市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制定印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并通过电子屏、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二是深入开展自查。我局将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通知到企业,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改活动。三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送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同时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查找隐患活动、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学、帮、带”活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等。四是严格监管执法。我局认真开展攻坚行动,严格按照攻坚行动主要任务,做好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攻坚战、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专项治理攻坚战及监管执法攻坚战,截止目前,攻坚行动共检查**家次,发现隐患**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份。  

5、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检查。一是加强与气象、水务、国土、应急部门的应急联动,及时掌握和向企业发送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二是加强对全县*座尾矿库进行汛期安全检查,同时还迎接省、市安监局领导对**尾矿库、**尾矿库开展汛期检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三是针对**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座露天矿山尾砂未及时清运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并约谈了2家企业负责人,同时于*月*日,聘请省非煤矿山专家对上述2家矿山开展专家检查,依据专家现场检查意见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进行整改,并跟踪督促企业在汛期来临前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联合县国土局对停产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了非煤矿山企业及周边山体是否存在坍塌、泥石流等水害隐患,汛期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汛期防灾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储备等。

6、持续开展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尾矿库按照“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治理,重点对企业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包单位的施工资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等工作,确保治理过程施工安全。目前,企业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下一步,企业将按规定组织开展“头顶库”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验收工作。

7、认真开展辖区内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安监矿〔2017〕**号)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矿、**矿2家矿山为试点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目前,**矿已基本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矿因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生产未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推动力度,通过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在我县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8、组织开展冶金行业专家会诊。聘请专家对全县**家冶金企业进行了检查,共发现隐患**处,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份,我局于7月上旬将对上述企业进行隐患整改复查工作,对企业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公司安全生产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案进行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处**万元罚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认真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地下矿山、尾矿库和重点露天矿山的检查。

2、严格按照《**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每月按时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3、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推动实行“一岗一清单”责任制度。同时,监督检查矿山企业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考核、报告等情况。

4、始终如一扎实做好非煤矿山日常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非煤矿山的专家会诊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隐患,确保非煤矿山安全。

5、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推动全县各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加大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力度,制定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加强督导检查,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如何化解管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等重点问题上。

6、认真做好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相关许可和监管工作,按照省市相关部门简政放权要求,从严做好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7、继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督促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及时完成安全标准化的达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度。

8、继续做好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尾矿库“头顶库”和采空区治理任务。

9、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建立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档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10、继续推进中小矿山整顿关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标准的矿山,假整合和超层越界开采的矿山,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存在重大隐患无力整改的矿山,依法实施整顿关闭。对资源储量不多、服务年限不长的地下矿山以及露天采石场周边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通过市场、法律和行政手段推进资源整合,促进有序退出。

11、开展地下矿山通风系统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地下矿山防火防中毒窒息各项措施,加强地下矿山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监督检测,完善通风专项应急预案。

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方案范文6

一、上半年市政府绩效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一)业绩指标

1、招商引资:上半年完成招商引资任务400万元,完成全年计划任务500万元的80%。

2、国企改制:4月,市直三矿子弟学校移交属地管理;6月,市江头煤矿改制通过职工安置阶段验收。市煤炭职工医院移交常宁市政府管理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3、技术改造:启动6万吨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技术改造,其中,对耒阳市龙形煤矿9万吨/年资源整合扩能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获得通过。

4、经济运行:规模工业企业总产值增长43.19%,比计划指标增长23.19个百分点;原煤产量11.33万吨,完成年计划任务25万吨的45.32%;产销率77.41%,比计划指标22.09个百分点;企业扭亏为盈。

(二)主要任务

1、结构调整:全市煤矿数量控制在96处以内,上半年生产原煤234.99万吨,为全年计划任务的36.15%。

2、安全生产:煤矿安全形势稳定,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7.23,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

3、瓦斯治理:6月,对全市35对高瓦斯矿井(含临界高瓦斯矿)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全市96对保留矿井中,已安装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有63对,实现远程监控联网的有57对,其中37对高瓦斯、突出矿井均实现了远程监控联网;举办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培训班,培训51人。

4、煤矿关闭:已完成全市煤矿整顿关闭规划审批工作。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

上半年,全市煤矿共发生各类安全死亡事故13起,死亡1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次数增加3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全市煤矿实现了控制一般事故,消灭重大以上事故的总体目标。市属国有(改制)四矿五井实现了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县属改制煤矿除常宁市红星煤矿发生1起顶板事故、死亡1人外,其余9对矿井实现了安全生产。

1、确保节期煤矿安全生产。我局秉着“早着手、早布置、早落实”的原则,对全市煤矿春节前后的安全工作作了认真的部署,一是组织市、县煤炭主管部门、煤矿企业对全市所有煤矿按管理权限进行了全面的、地毯式的安全检查,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847条,其中市属三矿四井查出隐患48条,对查出的隐患都落实了“定人、定责、定时”的整改措施;二是督促煤矿企业做好春节期间检修工作,对检修项目“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责任”确保检修的安全,市、县局建立了值班调度制度;三是对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部署,确定了验收人员、验收程序、验收标准,确保了节后复工复产有序进行。

2、全力开展抗冰保井工作。1月28日,受冰灾影响大电网瘫痪,全市96个保留煤矿全面停电,供电线路倒杆受损严重,井下涌水时刻威胁着矿井的安危,煤矿频频告急,我局立即启动全市煤矿应急救援预案,局机关安排24小时轮流值班调度,各煤矿也相应启动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抗冰保井自救:一是组织煤矿购买大功率柴油发电机组发电,用于矿井通风排水,全市96对矿井100%购买了柴油发电机组,保证了矿井的排水;二是积极组织抢修供电线路,冰灾期间,全市煤矿共组织3000多人的抢修队伍日夜奋战在线路上,抢修恢复矿区的受灾线路,为恢复矿井的电网供电做准备;三是市煤炭矿山救护队立即进入紧急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一旦发生意外情况,随时出动救援;四是局领导和机关人员在通讯中断,道路结冰,交通受阻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分成三个小组深入煤矿一线,指导检查救冰保井工作。通过艰辛的努力,全市煤矿抗冰保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96对保留矿井中,只有27对淹水平,没有发生淹井事故。

3、快速复工复产和灾后重建。冰灾过后,全国“两会”召开在即,节后煤矿安全复工复产工作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了确保全市煤矿复工复产的安全和全国“两会”期间的煤矿安全,市、县煤炭主管部门组织13个验收小组,参检人员98人,从2月15日起,对全市71个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的矿井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通过查阅各矿复工复产措施、图纸资料,检查地面、井下的设备设施和工作现场,下达安全隐患整改指令71份,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752条,当场帮助整改和责令立即整改隐患385条,责令限期整改隐患367条。按照复工复产标准,对无重大隐患、证照齐全的12对矿井下达了复产通知书,对53对因证照不全或因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下达了组织整改隐患的复工通知书。同时,组织各县市煤炭主管部门对各矿复工复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回头看”,对受灾严重,复工复产难度大的矿井实行重点调度,现场指导,确保矿井灾后重建、复工复产的安全。还为全市46对高瓦斯、突出矿井争取省瓦斯整治补助资金460万元。

4、抓好高、突矿井示范点建设。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市突出矿井要建立地面瓦斯集中抽放系统,高瓦斯矿井要实现井下移动抽放,将市裕民煤矿、耒阳市公平镇曾衍韶煤矿和小水镇四矿等3对突出矿井作为瓦斯抽放建设示范点。为此,我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目前,示范点建设已基本完成,且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5、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一是配合国家、省级安全督查组对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煤矿关闭及资源整合和春节后复产复工情况进行了督查。5月中旬,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对我市煤矿进行了为期10天的督查,我局积极配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9对矿井进行了行政处罚,并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5月下旬,省局又组织了一次交叉联合执法,我局配合省局检查组对市属煤矿和县属改制煤矿进行了检查,同时派出技术人员到郴州参加执法检查。二是按照百日安全生产督查活动的安排,组织多次煤矿安全生产督查,督促各县市政府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打击违法、非法生产行为。

6、正常开展安全培训工作。上半年,共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班5期,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0余人,特殊工种300余人。6月举办了一期安全监控值班维护培训班,培训51人。

(二)抢抓机遇,行业经济运行质量进一步提高。

1-6月份,尽管受一季度冰灾的影响,市直煤炭企业经济效益仍然实现较快速增长,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5580万元,同比增长43.19%,比年计划增长23.19%;完成工业增加值30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45%;生产原煤11.33万吨,完成年目标的45.32%,比上年同期11.03万吨,增长2.72%;完成产销率77.41%,比上年同期的88.67%下降12.7%;实现销售收入4529万元,比上年同期3496万元,增长29.55%;原煤售价由去年的357元/吨上涨到516元/吨,增收1394万元;实现利润8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实现利润-122.11万元,减亏205.57万元,自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市直煤炭生产企业首次全部实现扭亏为盈;累计实现税金4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99%。

(三)严格标准,积极推进煤矿关闭和扩能改造。

一是圆满完成了耒阳、常宁两市煤矿整顿关闭规划审批工作。二是启动煤矿改扩建和资源整合工程验收工作。年初,我局与*煤监分局共同起草了《*市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意见》,将煤矿建设工程的立项申请、设计、审批、工程监理、质量监督、专项验收全面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组织对耒阳市龙形煤矿9万吨扩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并获得通过,拉开了我市煤矿产业升级的序幕,同时对宏威煤业和霞流冲煤矿国债项目安全改造工程进行了验收并获通过。三是严把矿井初步设计和改造设计审批关。对所有需要进行设计审批的矿井进行了现场核实,新批初步设计2对。

(四)攻坚克难,市直煤炭企业改制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为市燃料总公司筹措改制资金,落实职工身份置换扫尾工作,及时为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5月30日又对该公司部分资产进行拍卖,变现资金680万元。在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大力推动下,完成了两家煤炭企业子弟学校移交工作,我局多次与常宁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衔接,经企业与常宁市政府协商达成协议并于4月1日签订了移交合同。我局与耒阳市政府相关部门就市江头煤矿改制职工移交社区管理的问题多次协商,确定了工作方案,要求当地政府接纳该企业改制职工按居住所在地落实社区管理。6月3日下午对市江头煤矿职工安置阶段的改制进行了验收。

(五)转变作风,党建和机关自身建设成效明显。

1、确保平安促和风。一是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上半年共接待改制企业、煤矿子弟学校教师、特困企业职工、转业军人和精简下放老工人来访18起,共68人次,没有上交和激化矛盾,将原七宝山煤矿精简下放老工人新增的生活费也补发到位。二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市裕电站新负责人并实现平稳交接,使裕民电站的工作得以继续开展,保证了特困企业各项政策的落实。三是热情周到为局机关和市煤炭企业离退休老干部服好务,及时将老干医药费99080元和生活56253元发放到位。四是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春节期间,为困难企业急所急,克服冰冻路滑、道路不通的困难,将解困资金拨到户并及时分拨到各困难企业,发放慰问金共计38万多元,促进了矿区的和谐稳定。此外,市直煤炭系统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和交纳特殊党费21.8万元。

2、正确导向树新风。局办公室平时注重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包括《*年鉴》、《*执政纪事》、《信息化年鉴》等;向《*日报》推荐优秀论文二篇;联系新闻媒体做好行业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上半年发表宣传报道8篇;与*日报社联合开办《*煤炭专栏》,已刊发5期,为扩大市煤炭局和全市煤炭行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发挥了主渠道作用。宣传报道紧扣时代主旋律,以“迎奥运、树新风”为主题,营造了爱岗敬业、和谐共进的行业新风尚。

3、坚持不懈抓学风。今年以来,在局主要领导的重视下,局机关政治学习的风气日渐浓厚,集中组织了三场政治理论学习,包括党*、胡锦铸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张文雄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按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市委党校的轮训。

4、整顿纪律纠政风。5月份,局机关开展了作风整顿月活动,对照市纪委“四个严禁”的要求,从整顿机关工作纪律入手,对科室进行考勤,并将考勤结果作为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局机关上网聊天的少了,主动干事的多了;坐办公室闲着的少了,下基层服务的多了。特别是局主要领导把作风整顿与“百日百人安全督查”大行动结合起来,多次带领局安全监管人员深入井下排查安全隐患,为广大干部职工做出了表率。

5、依法行政树廉风。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执法,上半年先后对耒阳市夏塘镇福利村煤矿、三都镇资斌煤矿、南阳镇汤家坳煤矿、盐鑫煤矿、常宁市红星煤矿等15对煤矿进行执法检查,排查了大量隐患,对复查后仍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适时立案查处并给予行政处罚,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有一起提出行政复议,没有一起提出行政诉讼,更没有一起因执法人员贪赃枉法而受到举报。与此同时,我局还不断加大了纪检监察和案件查办力度,认真督促落实裕民煤矿“20*·12·13”事故责任人处分到位;按照市纪委和市领导批示,认真调查核实举报市大堡煤矿矿长有关问题,澄清了事实,对非法集资上访人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及时报送了结案材料。

此外,积极开展了市直三矿党委换届的筹备工作;较好地开展了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基本建成了市直煤炭系统人事工资和党员信息库;响应市委的号召,派员参加了第三批新农村建设。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仍很薄弱,安全隐患还很多,风井出煤和无证生产的现象还相当严重。

(二)煤炭经营监管力度不大,市区型煤加工企业无证经营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全市煤矿证照不全的情况非常普遍,煤矿企业对办证和换证难的问题反响强烈。

(四)国企改制扫尾工作进展缓慢,市江头煤矿改制职工纳入耒阳市社区管理的问题至今尚未到位,市燃料总公司的资产处置前后召开了六次拍卖会还没有处置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