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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市场研究范文1
(一)网络保险市场起步早、发展迅猛
1.萌芽阶段。1993—1995年是美国互联网保险的萌芽阶段,并成为全球互联网保险市场的开拓者。这主要得益于美国先进的网络技术、良好的市场经济环境。这一时期,很多保险公司开始建立自己的网站,但仅提供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1995年2月,一家完全独立于传统保险机构的网站In-sWeb创立,同时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信息。
2.起步阶段。1996—1999年是美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起步阶段,各项业务都得到了迅猛发展。1997年初,美国81%的保险公司至少拥有一个网址,其网络保险之保费收入为0.39亿美元。1998年,美国86%的保险公司已在互联网上其保险产品相关信息,61%的网站提供商地址查询服务,43%的保险公司把网络保险业务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美国互联网保险费收入迅速增长到1.55亿元,较1997年增长了197%,翻了近两番。
3.发展阶段。2000—2008年是美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阶段。随着2000年《电子签名法案》的出台,美国保险公司开始积极发展网上直接销售的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之保费收入也因此迅速达到总保费收入的0.2%。2001年,美国网络保险之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0亿美元,其中来自汽车保险的网络保险费就有8.5亿美元。2003年,美国网络保险的保费收入达47亿美元,增长速度超过270%。2005年,通过互联网销售车险的保单数量比2004年增加了29%。
4.成熟阶段。2009年至今是美国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成熟阶段。近年来,美国网络保险的市场份额呈现直线上升态势。2009年就已有50%以上的客户使用互联网渠道了解和选择保险服务,不少保险险种的网销交易额已超过市场总额的30%。2010年,美国汽车保险、房屋保险的网上销售额已达到84亿美元,大约占市场份额的4%。目前,所有的美国保险公司都开展了网上保险业务,其中InsWeb、Insure.com、Quickquote等网站的影响力最大。福雷斯特研究公司的报告预测,数字化渠道在2015年的市场份额将达到140亿美元,增长率超过10%,并将大大增加美国网络保险市场的盈利空间。
(二)网络保险经营模式的多样化
随着美国互联网保险的迅猛发展,其经营模式也逐渐多样化,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险公司自建网站。截止目前,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拥有一个、甚至多个自己的保险网站。主要进行保险产品相关信息的宣传、为客户提供联系方式,拓展了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少数网站仅提供保险公司及其产品的相关信息,而大多数网站还提品销售,可以分为表1中的两种具体类型。产品销售型公司的网站既帮助公司降低了营销成本,又方便了客户投保。尤其是近年来出现的复杂型产品采用线上咨询、线下投保相结合的营销模式,使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的前景更加诱人。
2.第三方保险超市网站。保险公司自建网站一般仅提供自己的保险产品,随着消费者对不同保险公司产品对比需求的增加,第三方保险超市网站应运而生。第三方网络保险超市提供众多保险公司的产品,并且提品筛选、对比功能,客户在短短几分钟内就可以了解几个保险公司的类似产品,并进行详细比较,在最短时间内选择最适合于自己的产品。这种营销模式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了便捷的选择权。下表2就是目前美国第三方保险网站的三种类型及其运营机理。
3.互联网综合金融超市。随着保险理财产品的大量涌现,越来越多的人把保险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互联网金融超市就是迎合消费者的需求,为顾客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客户可以享受到集投资、信贷、结算、储蓄、保险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例如,互联网综合金融超市通常汇集储蓄国债、理财产品、电子银行、信托、黄金、房产房贷、外汇、保险、基金等多领域的各种产品和信息。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在证券经纪公司、银行的网站上直接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
二、美国网络保险市场的监管体制
(一)美国保险(含网络保险)的监管体制
美国采用全国统一的保险监管模式,实行州和联邦政府相结合的双重监管机制。联邦政府只是扮演全国保险监督协调者的角色,保险业的立法管辖权由州政府具体掌握。每个州的政府机构都设有保险监管局,局长作为保险监督官负责本州保险市场的监管事项。美国的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相当健全,严格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保险市场监管。美国的早期警戒系统通过检测保险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提早发现需要重点监管的保险公司,降低了保险公司的财务危机。同时,赋予民间保险组织和服务机构部分监管职能,以确保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网络保险监管的特殊性及其要求
网络保险是传统保险和信息网络融合发展的产物。与传统保险相比,网络保险蕴含的风险更广泛、复杂,不仅包括传统保险行业的各种风险,而且涉及到互联网技术方面的风险。其技术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计算机网络通讯系统本身的缺陷、故障风险。比如,TCP/IP协议的安全性不足;病毒、黑客、木马对计算机的攻击;互联网通讯系统的开放形式;缺乏机密技术和安全密匙管理等,这些很可能导致客户信息泄露,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是客户认证风险。这主要由于非实名制的客户认证方式,不能保证客户的信息安全。三是网络保险的软、硬件系统如果来自国外,也可能威胁网络保险的整体安全。因此,网络保险市场监管比传统保险市场监管涉及面更广,包括保险实务监管和网络技术系统安全监管。网络保险市场监管也更为困难,既要借鉴传统保险监管的相关经验,又要注重适当创新,以便给网络保险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网络保险市场监管的主要特点
(一)网络保险监管宽松而谨慎,依法实施市场监管
美国保险监管局一直采用宽松谨慎的网络保险监管政策。一方面重视网络保险交易的安全性,努力维护网络保险平台的稳健经营以及保险客户的隐私和利益;另一方面,由于网络保险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保险经营效益,监管局不仅不干预网络保险的发展,而且还大力支持。例如,在不断完善电子商务整体经营环境的同时,努力使原有的保险监管规则尽量适用于网络保险市场。监管部门还大力修订、不断补充网络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消除网络保险市场监管的法规短板,确保依法实施市场监管。
(二)充分利用行业自律监督功能,提高了监管效率
美国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监管职能,维护了网络保险的健康发展。保险市场标准协会(IM-SA)是由美国寿险协会创建且独立运营的行业自律类机构,这个完全自愿的组织有助于更加高效地满足监管要求和潜在消费者的需求。事实上,政府考虑出台很多强制性政策规定时,都结合了该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美国保险学会2000年“PublicPolicyPrinciplesforElectronicCommerceandInsurance”,公布了12条网络监管规则,主要目标是开放市场、促进竞争、维护系统的完整性、保证监管效率。
(三)完备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保证了市场的稳定
美国最初的偿付能力监管,主要是规定最低资本金和盈余金方面。美国保险业1970年代曾出现偿付危机,此后各州更加重视对偿付能力的监管,最终形成了一个由保险监管信息系统(IRIS)、财务分析追踪系统(FAST)、风险资本(RBS)监管要求和现金流测试(CFT)组成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该监管体系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包括网络保险在内的所有保险业务进行科学监管,目的是保证市场的稳定。下表为监管部门基于RBC的具体值划分的四个监管层次,以及对应的监管措施。
(四)健全的电子商务环境,促进了网络保险的有效监管
为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环境,美国做了积极探索。1993年公布了《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计划》;1996年修订了《统一商法典》;1997年出台了《全球电子商务法案》;2000年,国会正式批准《电子签名法案》。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有助于合理解决网络保险的法制问题和安全技术问题,也为网络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网络保险市场监管的启示
美国政府坚持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以适度审慎的监管为原则,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监管机制,更新监管技术,确保了对网络保险实施有效监管。面对网络保险快速发展的机遇,我国应积极学习美国的监管经验,积极为网络保险发展“保驾护航”。
(一)不断完善网络保险法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健全的法规、标准统一的技术、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健全的电子交易以及安全认证立法,为网络保险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技术环境,加速了网络保险的普及。在相关法律实施上,美国规定了保险监管部门必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的权限和范围,同时,保险监管部门还要对非法网络保险交易进行跟踪和调查。相反,中国有关网络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很少,保险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组织应积极推动网络保险的立法,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以确保其健康发展。
(二)尽快完善国内信用体系,支持网络保险监管
美国金融市场的信用体系以市场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强大支撑,金融市场立法充分保障了违规惩罚、信息公平、信用等级评价等。此外,个人、企业以及政府的信用都需要信用评级机构统一评价,这极大地促进了网络保险风险监管的实施。而我国信用管理体制落后、监管部门能力不足,网络保险业务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又大,导致网络保险的监管力度不足。因此,政府组织推动、加大我国信用体系的建设尤为重要。
(三)坚持宽松审慎原则,确保网络保险监管的灵活性
“不阻碍限制网络保险的发展”是美国网络保险监管的前提,坚持以“适度监管”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会给网络保险市场发展造成不必要的束缚。此外,美国设立网络保险市场准入标准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提高监管效率,而非为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我国建立网络保险监管体系也应坚持“宽松审慎”的原则,监管规定不宜过细,重点监管保险企业偿付能力,其余以市场调节为主。
(四)突出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监督,提高网络保险监管效率
网络市场研究范文2
关键词:网民规模 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 网民覆盖人数比例 市场占有率 回归分析
引言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逐年增长,电子商务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作用更加显现;电商网络零售市场规模的逐年增长使得电商主体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由此“十二五”规划把发展电子商务列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点。作为政府,如何在既有经济技术条件下促进消费,提升国家经济发展水平是经济问题研究的重点,也是政府决策的核心问题;电商企业是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中的主力军,提升电商企业的网络零售交易规模就是提升整个国家的网络零售交易规模。作为电商企业,如何科学预测电商网络零售市场容量,分析自身市场地位,制定市场发展的合理决策也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根据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学科相关理论知识,我们知道网民规模的增长有助于促进网络零售交易额的增长,企业网站点击率的提升有助于企业销售额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但具体量化关系缺乏解释。本文针对以上问题从网络零售交易规模和电商企业市场占有率两个角度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测和决策模型,明确了各经济指标之间的量化关系,对政府和电商企业的科学合理决策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学者任丽丽、陆秋君(2013)在基于模糊线性回归的电子商务交易额预测中基于Coppi等的研究,对电子商务交易额数据为因变量进行预测,选取对电子商务交易额影响较显著的网民数、CN域名数、网站数、国际出口带宽四个指标为自变量建立回归方程,从清晰输入、模糊输出角度出发,讨论回归模型的结构,考察对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拟合预测。李荣霞(2006)在网络环境对我国电子商务影响的定量分析中用一元线性回归分析法对网民数和电子商务交易额之间建立了统计模型。纵观国内外相关研究,关于网民规模与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较少,对电商企业网络零售市场占有率与电商平台网民覆盖的比例的研究也仅仅停留在理论研究的范畴,并没有对其进行量化实证研究,本文利用回归分析对以上两种关系做了实证分析。通过实证分析量化和考证了各个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印证了经济理论的科学性。
网络零售概述
(一)网络零售的定义
网上零售是企业或个体指借助B2C网站或C2C平台向个人或家庭提品或服务的销售行为。网络零售包括所有针对终端顾客的电子商务活动,这里的顾客主要指普通的个人或普通的家庭,并不包括生产性顾客(谢人强、田娴,2010),所以可以认为网络零售就是指借助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零售商品或服务(李永发,2013)。
(二)网络零售市场相关理论基础
基于电子商务和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可以知道,网络零售市场规模受网民规模以及购物网民规模的影响,同时也与企业的市场规模有关。网络规模增大,购物网民规模也会增大,网络零售市场的规模就会变大;同时在电商企业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各个电商企业的网络零售规模增大,整个社会的网络零售规模也会随之增大,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的零售总额也会变大。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些理论描述的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本文利用回归分析法对上述经济变量进行进一步分析。
我国网络零售交易规模发展现状
(一)网络零售规模逐年增加
根据表1数据,2012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3万亿元,2013年达1.9万亿元,同比增长46.2%。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逐年增长。剔除掉2007年以前的不平稳数据,以2007年作为基年即自变量时间x=1,用Excel做简单回归分析得到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随时间变化的二次方程为:y=0.0525x2- 0.1281x+0.1502,R2=0.997,拟合度较好,根据方程推测2014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约为2.48万亿。
(二)网络购物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逐年增加
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是衡量电商企业对消费促进作用的重要指标。根据表1数据显示,2005-2014年我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即网络购物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随时间逐年增长,用Excel软件进行简单线性回归分析得出增长关系方程:y=0.0013x2- 0.003x+0.0038,拟合度R2= 0.9973,拟合较好,y代表网络购物规模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例,x代表时间年,以2005年为基年即第一年,后续年份按照自然数顺序逐次类推。可见电商对社会消费的促进作用逐年增强。
(三)网络零售交易额与购物网民规模相关分析
通过Excel软件对表1中2005-2013年购物网民规模与网络零售交易额数据绘制直方图。从图1可以看出,购物网民规模与网络零售交易额之间存在线性相关性。
分别建立它们的变量,令y=网络零售交易额(万亿),x=购物网民规模(亿人),用Spss20.0首先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两变量之间的Pearson Correlation为0.972,sig为0.000,显然相关。进行曲线回归分析:通过幂函数回归分析,发现其R2为 0.995,非常接近于1,拟合度较好,方差sig为0.000。各估计参数显著性如表2所示,各项分析指标满足回归分析要求。
根据表2,网络零售交易规模与网民规模之间的关系可用方程:lny= ln0.21+ 2.006 lnx,其方程曲线如图2所示,根据图2可发现网络交易规模的增长要远快于网民规模,网民规模的增长对促进网络零售交易规模有着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我国互联网发展现状
(一)网民人数和网络购物人数逐年增长
1.我国网民规模持续增长。根据表1数据,2005-2013年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举措的推进和城市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加快,互联网普及率(网民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逐年上升,网民规模也逐年增长。 2013年我国网民规模6175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提升到了45.4%。
因为表1中2009年以前的网民发展趋势不平稳,所以剔除掉,用Excel对2009-2013年的数据进行简单回归分析,得出网民规模的预测方程:y = -316.71x2 + 7638.9x + 31287,拟合度R2 = 0.9988,拟合较好,y代表网民规模,x代表时间年,以2009年为基年即第一年,后续年份按照自然数顺序逐次类推预计2014年我国网民人数约65719万人。
2.网络购物用户规模逐年攀升。随着我国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应用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快捷方便、不受地域限制,选择范围广,方便快捷的特点深入人心,加之支付、物流等网络购物环境日趋完善与成熟和电子商务企业众多的促销活动的吸引,网络购物已深入千家万户,成为万千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首选消费方式,网购不再是年轻人的专属,越来越多的大龄网民也加入到了网络购物这个大群体中。
根据表1数据显示,我国网络使用率(网络购物的人数占总网民人数的比率)逐年上升,2013年达到了48.9%,相比2012年增长6个百分点。购物网民数量达到了30189万人,这表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动力基础网络购物用户规模正在不断壮大。
(二)网民规模与网络购物人数的相关性分析
用Excel软件对表1中网络购物用户人数和网民规模数据绘制直方图,如图3所示。可看出网络购物用户人数和网民规模之间存在相关性。设变量Y代表网络年购物人数(万人),变量X代表年网民人数(万人),用spss20.0进行相关性分析,两者之间的Pearson Correlation为0.967,sig为0.000,相关性较为显著。通过二次曲线回归分析发现其R2为0.998,非常接近于1,sig为0.000,拟合度比较高。所以选择了该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根据分析结果,其方程为:
Y=4091.497-0.197X+ 0.000009906X2
用spss20.0绘制的该模型方程图,如图4所示。从图4可看出,该方程的拟合情况较好。证明该模型方程可大致反映网络购物用户和网民规模之间的关系,可见随着网民规模的增加,网络购物用户的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展。
B2C企业网络零售市场占有率与电商平台相关性分析
根据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中B2C交易规模达6500亿元,在整体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的比重达到35.1%,较2012年的29.6%增长了5.5个百分点。从增速来看,B2C市场增长迅猛,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B2C市场增长68.4%,远高于C2C市场30.9%的增速。随着竞争的加剧,个人网商在质量、服务、信誉方面的缺陷,将会使其市场份额逐渐降低,甚至淘汰出局,加之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将会加入B2C电商群体的行列,B2C市场将继续成为网络购物行业的主要推动力。预计到2017年,B2C在整体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中的比重将超过C2C,达到52.4%(张向丽,2014)。
可见电商企业市场零售额是整个网络零售市场交易额的主力,研究B2C电商企业市场零售额对研究整个电商市场具有指导意义,根据中国互联网数据平台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获得表4 的数据。用Excel绘制相关数据折线图,如图5所示。
从图5发现B2C购物网站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与总覆盖人数比例和日均覆盖人数比例呈线性相关状态,建立它们对应的变量,根据spss20.0进行Pearson Correlation分析,B2C企业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占比与总覆盖人数比例以及日均覆盖人数比例的相关性数据分别为:0.978、0.971.显著性均为0.000,可见变量之间明显相关,结合一元线性回归分析,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占比与总覆盖人数比例之间的关系如表5所示。
根据回归分析结果,sig值都小于0.05,所以满足模型方程:
B2C企业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占比= 0.779*网站总覆盖人数比例-0.133
另外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占比与日均覆盖人数比例之间的关系因常数项T值显著性检验sig=0.451,大于0.05,不能通过而被放弃,这点与前面的相关性分析结果相对应。
根据以上分析结果,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占比与总覆盖人数比例之间呈正相关关系,B2C电商要尽可能通过各种方法提高购物网站总覆盖人数比例才能提高网络购物交易市场份额占比。B2C电商的用户占有率决定了其市场占有率。
预测模型总结及相关建议
(一)预测模型总结
根据以上实证分析得出如下三个主要经济模型:
模型一:lny= ln0.21+2.006 lnx
{y=网络零售交易额(万亿),x=购物网民规模(亿人)}
模型二:Y=4091.497-0.197X+ 0.000009906X2
{Y=购物网民规模(万人),X=网民规模(万人)}
网络市场研究范文3
截止到11月,2007年度累计的广告市场价值估算已接近84亿元。
11月份,网络广告投放市场呈现出稳步增长和异彩纷呈的状况:主要类型的行业广告投放依旧保持领头羊的市场地位,并且有稳步增长的趋势;以往投放相对较少的广告行业类型在本月呈现出增长势头。
汽车类和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广告仍然是网络广告投放的二大主要类型的行业广告。相比前二个月,汽车类的广告在经过了10月份的小幅回落后,在本月内又开始了新的增长态势。
快速消费品类的广告经过夏秋季节变换的投放缩减后,在10月、11月都呈现出了稳步增长,并占据整体市场10%的份额、投放力度排名第三位的态势。快速消费品类广告在本月内的提升以无酒精饮料的投放力度的加大为主要带动力量,其中以汇源、娃哈哈和露露的提升力度最为显着。
网络市场研究范文4
一、背景:我国原创网络动画的市场发展空间
相比于传统的电视动画和动画电影,网络上的原创动画由于其载体、受众群等缘故,其市场拓展更加容易,且拥有相对较大的发展空间。
(一)低成本的前期制作
对于一部动画电影而言,其前期制作需要投入巨额的资金,2011年上映的《兔侠传奇》号称投入了1.3亿人民币的资金①,而投资较少的《魁拔之十万火急》也投入了将近3500万人民币的资金。相较之下原创网络动画的前期制作成本要比电视动画和动画电影低很多,大多数只需要百万级的投资就足够完成制作流程。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适当的市场运作收回资金,形成良性循环的可能性就更大。
(二)庞大的网民群体
据第35次CNNIC报告统计数字,截至2014年12月底目前我国网民达到6.49亿,微博用户规模为2.49亿,比例达38.4%;视频网站用户规模为4.33亿,占有率达66.7%。而在网民年龄结构方面,10-19岁网民占比例达22.8%,20-29岁网民占比例达31.5%。②数据表明,在微博和视频网站这两大原创网络动画主要播放平台上,用户规模是相当之庞大的。此外,作为动画片的主要受众,10-30岁的网民共占了全部网民的53.3%。这表明,网络原创动画的潜在受众群应至少在1亿以上,具有巨大的挖掘潜力。
(三)多样、便捷的载体
首先,原创网络动画制作完成后,其第一个传播载体便是各大视频网站。由于在视频网站上观看视频不仅操作便捷,且具有分时性的特点,受众可根据其个人需要进行视频的点播观看;其次,原创网络动画由于其影片时长大多不超过10分钟,故具备了在微博等SNS平台和手机、ipad等移动平台上传播的能力。多样的传播渠道自然创造了更多的盈利机会。
(四)较低的政策壁垒
原创网络动画由于不在电视和院线播放,所以不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也正因如此,其内容本身便可以更加开放、多样。目前在各大视频网站上热播的《十万个冷笑话》系列便是以其大尺度的内容和对白,受到了18岁以上年轻人的欢迎。由此观之,较低的政策壁垒有利于动画创作者填补目前国产动画在18岁以上受众群上的空白,调动起这一年龄段的庞大消费者群体,也有利于在动画中植入更多的商业广告成分,以此达到营销的目的。
二、现状:我国原创网络动画市场推广的发展
(一)昙花一现:早期的原创网络动画
我国最早的原创网络动画,可以追溯至2000年,Flash动画刚刚在互联网上制造影响力的时候。以小小、bbqi等为主的Flash爱好者们让互联网上的动画迷们对原创网络动画有了认识。但对于当时的网络动画,首先其作者大多数是以个人或者规模极小的工作室为主;其次,作品本身的人物形象和剧情构架多为搞笑或动作的类型,不仅动画形象极易被贴上快餐化的标签,其内容也难以给受众留下深刻的印象。以Flash动画为主的早期原创网络动画不易形成品牌效应,无法有效占领市场,在风靡了几年之后就逐渐从大众眼中销声匿迹了。
(二)探赜索隐:摸索中前进的当今网络动画
不同于以往Flash网络动画的单打独斗,如今的网络原创作品无论从制作组的构成、故事的内容和剧集的长度方面都更加专业化。众多的制作人也摸索出了一些推广和营销的手段,总结起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借壳改编
好莱坞的动画电影一般都遵循漫画动画衍生商品的路径发展,先推出漫画,看是否能被市场接受,才转向制作动画③而如今的网络动画,也基本沿用了国外常用的根据漫画改编套路。《十万个冷笑话》便是改编自有妖气漫画网站上的经典之作,而《我叫MT》则是以著名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为蓝本创作的动画作品。这些知名的漫画和游戏在动画制作之前就已经建立了相当的品牌效应,这就意味着,消费者与动画之间在一开始就具有信任的关系,这对于消费者对动画衍生品的兴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跨平台整合
由于网络原创动画是以Internet作为载体,故其在网络中的各种平台上都可以以其适合的方式存在。例如上文提到的《我叫MT》,该作品在网民群体中形成较大反响后,2012年5月,乐动卓越以300万元人民币签下《我叫MT》的游戏改编权。④而卡牌游戏《我叫MT:口袋魔兽》在一周内就冲上了苹果付费app和畅销排名的双第一⑤并创造了上千万的收入。
3.广告植入
在如今的电影和动画中,广告植入已司空见惯。而在原创网络动画中植入广告也成了获得广告商赞助最直接的方式。如腾讯动漫负责动画化的作品《尸兄》中,腾讯企鹅的形象就经常出现在动画中。甚至在台词的编排上,也有明显的广告宣传痕迹。
三、问题:我国原创网络动画商业化营销可能遇到的困难
虽然在目前的大环境中,原创网络动画的营销阻碍比较小,但待到动画有了一定品牌效应的时候,其版权问题和政策壁垒的调整仍可能为网络动画的生存制造较大的困难。
(一)进退两难:版权的谜题
是要更多的收入还是要更多的人气?原创网络动画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似乎总要面对这样的问题。消费者也许会因为动画的风靡去购买网络或实物的衍生品,但当他们被要求付钱去观看一部国产动画或者影片的时候,他们便会考虑再三。虽然如今各大网站都已经开始尝试视频付费收看,但究竟效果如何,或许还需要时间来验证。
对于版权,其在一方面可以对制作者辛苦做出的作品进行保护,而另一方面,它却如同一堵墙,横在制作者与消费者之间,使营销的难度陡然增大。如何处理好版权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是今后动画运营方必须考虑的问题。
(二)如履薄冰:政策的改变
得益于网络上政策壁垒较低的优势,大量的网络原创动画将受众群瞄准至18岁-30岁的年轻人群体,这确实有利于我国动画打开该年龄段年轻人的市场。可是,一旦对网络视频尺度的政策发生改变,对于这些定位于成人的动画而言,则不亚于一场灭顶之灾。对于内容的限制会瞬间让原本受欢迎的作品失去卖点,在如此情况下,就更遑论营销了。
四、未来:我国原创网络动画的营销之路
(一)整合不同平台的资源
充分利用网络动画的特殊性将是决定营销成败的关键点。
首先,在互联网层面上,动画不应只是在视频网站上放映,而是应该拓展至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上,让网络受众在尽可能多的平台上都能够找到代表该动画的文字或人物形象。2013年,《十万个冷笑话》在与卡牌游戏《百万亚瑟王》的合作过程中,曾经以该动画中某集的片尾曲《自挂东南枝》为蓝本,发起了对该歌曲的翻唱比赛,并以游戏中的太乙真人卡片等道具为奖品。在这次活动中,动画、音乐、游戏三种元素被巧妙地整合到了一起,就算是平时只活跃于翻唱网站中的网民,也能够借此机会了解《十万个冷笑话》这部动画了。
其次,在移动终端层面上,由于网络动画的适应力比其他的动画、电影、电视剧要强,故运营方需重视在移动终端上相关产品的开发。例如,运营方可以开发相关的app,令受众不仅能够使用碎片化的时间观看动画,在观看完毕后还可以在微博上分享该剧集,或通过动画相关的迷你游戏进行娱乐。
(二)衍生品植入知名产品
对于衍生品,诸如《蓝猫淘气三千问》和《喜羊羊和灰太狼》等电视动画,都是在电视动画形成一定受众群后才将其实物衍生品进行全面发行。在受众未对文化产品形成一定的忠诚度的基础上,很少会有人有兴趣购买实物衍生品。所以,对于投入成本较低的原创网络动画来说,将衍生品植入知名产品是一条较为有效的道路。如动画的人物形象可以作为知名卡牌游戏的人物出现;在大众接触卡牌游戏的同时,自然也就有机会接触动画的人物形象了。
网络市场研究范文5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全球已逐渐步入网络经济时代,人们的消费形式以及生活形式也有了实质性的转变。网络的迅速发展严重影响了市场营销的各个方面,网络经济时代不仅使企业的营销思想以及营销形式发生了变化,而且使各企业之间的竞争出现了不同的特征。为了更好地顺应网络经济时代的发展潮流,各企业应该转变营销思想,改进营销方案。本文就是研究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
关键词:
网络经济时代;市场营销;策略
网络经济环境下,企业必须富有创新精神,才能更好地顺应经济发展的潮流。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合理在企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这个网络经济的大环境下,怎样快速有效的使用现代网络技术来提高市场营销的管理,已经成为各个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的环境改变
在网络经济的环境下,企业必须采用不一样的营销形式来发展,目前网络技术严重影响了之前企业的营销环境、营销形式等。不仅如此,网络技术还增加了企业整体优势,减少了生产成本,提高了服务质量等。总之,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一)网络经济使消费者的要求发生变化,产品和技术趋于一致化
1.对消费的要求发生转变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消费的思想境界也越来越高。之前的消费特点是只关注数目和质量,而现在的消费特点已经转变为个性化、有特色的消费。网络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消费欲望提高,并且增加了人们对消费物品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
2.产品和技术趋于一致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高科技产品的应用不仅使企业的生产方式发生改变,也使各企业在产品和技术这两个方面趋于一致化。目前如果出现一个经济效益较好的产品,很快其他公司就会想办法研究这个产品的生产方法,然后生产相似的产品。
(二)网络经济改进了市场营销的形式
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环境下,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查找自己需要的产品,网络上的产品一应俱全,并且可以直接在网上支付金额,有效地减少了购物时间,给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消费方式,因此便有了网络市场。与之前的市场不同,它使交易过程更加简便,并且产品较多,有很大的选择空间,这种情况就要求企业必须不断改进营销方式。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环境下,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来提出自己的要求,企业可以及时看到这些信息,然后提前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来生产产品,这样不仅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大大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程度。
(三)网络经济使市场竞争出现了新特征
(1)市场竞争越来越无形化。网络经济时代,各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趋向于科技发展、企业名誉、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竞争。
(2)市场竞争越来越全球化。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环境下,各个企业已经在全球展开了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各个企业必须要转变市场营销策略,改进管理模式。
二、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市场营销策略的转变
(一)改变营销理念
1.利用先进的技术,把握发展机会
以前的经济发展较落后,信息更新速度较慢,资源安排不合理等,都造成了企业无法准确地把握市场发展的机会,企业在很多情况下是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方向,没有根据市场发展的现状制订的市场营销策略、发展目标。而在如今的网络经济时代,企业具有全面的信息管理体系,可以及时地了解市场的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抓住每一个发展的机会,利用高质量的产品,适应市场发展潮流。因此,伴随着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企业应该拥有技术先进的设备,有效地掌握应用市场信息,把握机会管理本企业的市场营销。
2.自主服务顾客,营造良好企业声誉
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环境下,随着同一行业的产品在外形上趋于一致化,企业竞争的关键已经转变为产品的服务范畴、质量以及类别等。正因为如此,企业应该自主服务顾客,保证服务态度端正、提高服务质量,尽量为顾客提供全面的服务,满足顾客的要求,这样能很大程度上营造良好企业声誉。
(二)建立网络平台
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环境下,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带给企业更多的营销机会,网络服务系统的发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全球的消费者不仅可以在网上浏览产品地相关介绍,还可以在网上直接提问产品生产企业,更加深入了解这个产品的具体情况。网络平台可以把本企业产品的相关信息放到网上,使全球的消费者都能看到,然后买到自己满足的产品。这种方式不仅花费少、效率高、操作简单,而且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三)重视发扬创新精神,革新营销策略
目前经济和科技都在快速发展,市场竞争也在不断变得激烈,企业要想更好地适应网络经济时代的发展潮流,必须重视发扬创新精神,革新营销策略。首先企业要革新运营形式,结合多种企业运营方法,制定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运营形式,保证本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其次企业要善于与其他企业合作,共同研发新产品。目前市场产品丰富多样,消费者的选择也越来越多,企业需要不断的改进产品的性能,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一个产品包含着多种技术,这并不是一个企业就可以完成的,需要与其他企业合作生产,这样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以及企业的经济效益。
结束语
总之,网络经济的发展对企业对市场营销策略有极其重要的影响,不仅使市场营销环境发生变化,而且使营销观念也发生了改变。所以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环境下,企业必须转变市场营销策略,根据具体情况,全面透彻地分析当前的市场营销发展方向和经济现状,以此来制定适应市场合理的市场营销策略,从而促进企业在复杂的市场竞争中稳步快速的发展。
作者:李军 单位: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姚跃明.电子商务模式下Z公司网络营销渠道分析[J].山东工业技术,2016(15)
网络市场研究范文6
[关键词]个人信息安全;大学生;社交网络;安全意识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8121
1数据来源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搜集与社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意识的相关资料,确定了调查问卷内容,共16个问题。本次问卷主要在常州市四所本科高校发放,回收有效问卷578份。本次调查时间为:2016年7月2日至7月8日。本次调查涉及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学生176名、常州工学院学生76名、常州大学学生152名和江苏理工学院学生173名。其中,调查对象以大一、大二、大三的学生为主,大四学生偏低,男女比例相对均衡。
2个人信息认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2号)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21个人信息保护范围认知
关于受访者对个人信息保护范围的理解,44%的受访者大概知道,31%的受访者知道,14%的受访者不太清楚,只有10%的受访者表示非常清楚,而有41%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其中,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范围难以界定。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存在联系,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的保护范围之间具有交错性,但不可简单等同。个人信息范围的界定,取决于对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具有可识别性,能与某个特定个体的人格和身份建立起联系;个人信息具有交互性,其发挥自身作用的空间就是信息主体与外界的交互过程,信息主体依循自身的意愿对个人信息进行合理的利用,以便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占据一个有利的地位。
将调查数据按受访者的年级进行细化分析,不同年级受访者对于个人隐私的掌握情况大体一致。相对而言,非常清楚安全隐私范畴的大四受访者比例为1724%;知道安全隐私范畴的大三受访者比例为3526%,大概知道安全隐私范畴的大一受访者比例为4651%,不太清楚安全隐私范畴大二受访者比例为1943%。可见,随着年级的增长,对个人信息范围的理解有所深入。
22个人信息暴露在社交网络上的看法
在大数据环境下,用户对社交网络上的个人信息的控制能力减弱,易被非法分子利用。如身边出现的多起身份窃取案件,通过获取用户微信号里动态、头像等信息,进行账号完全“复制”,假冒本人向亲友借钱。通过用户的动态、地理位置、跟踪用户、实施盗窃等。可见,社交网络上个人信息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关于对个人信息暴露在社交网络上的看法,3189%的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暴露在社交网络上很严重,应该采取措施避免不良影响,5806%的受访者表示有点担心,应注意个人信息安全,919%的受访者表示个人信息暴露在社交网络上无关紧要、很正常。这反映出大部分大学生在社交网络上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有一定的安全意识。
23是否会阅读社交网络服务商的用户服务协议
社交网络服务商和用糁间通常存在着一个用户服务协议,以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通常由用户在向社交网络服务商注册时,通过点击确认而成立,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首先,用户协议内容由服务商预先拟定,用户只能接受或拒绝接受,没有协商的余地;其次,服务商往往在用户协议中极力维护自身利益,对用户权利则多加限制:一般将用户协议分布在其他页面中,内容晦涩繁杂,将对用户权利造成不利影响的条款隐藏在其他条款中;社交网络服务商可随时单方修改服务条款内容,一旦用户继续使用则意味着接受新条款;社交网络服务商保留自己对条款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关于是否会阅读社交应用服务商的用户服务协议上,4974%的受访者偶尔阅读,3692%的受访者不会阅读,1179%的受访者经常阅读,而156%的受访者根本不知道用户服务协议。调查结果反映出,大部分大学生对于用户服务协议的态度是知道有用户服务协议,但不够重视。
24个人信息被泄露时是否维权
在社交网络上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有很多:服务商泄露个人信息(不良商家泄露或黑客入侵)、用户社交网络上晒信息(自拍、姓名、学校等)、电脑感染木马病毒导致信息被窃取、不法分子利用网站漏洞入侵数据库、用户随意连接免费Wi-Fi或扫描二维码等。而个人信息被泄露后,轻则广告骚扰源源不断,重则人财两空。而相应维权方式有:向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等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向公安部门报案;向侵权人索赔。然而一般金额相对较小的案件追回概率低。从数据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时,维权意识不强,2882%的受访者表示会利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6736%的受访者表示只要没造成太大损失不会维权,382%的受访者选择其他方式解决。这跟目前信息安全侵害所带来的总体损失程度不严重有一定关系。
3个人信息安全能力
31个人信息填写
4479%的受访者表示在知名的社交网络会填写真实信息,但是在一些论坛或者别的需注册的网站说不准了,2587%的受访者如实填写,2535%的受访者会填写真假参半的个人注册信息,278%的受访者表示网络上的都是假的,所以随便填,122%的受访者选择了其他。
在社交网站上公布的个人真实信息
32设置
密码设置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部分。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一半受访者倾向于设置安全性较低、安全性一般的密码,其中5277%的受访者表示设置密码时会采用字母、数字、符号中两种的组合等安全性一般的密码,而3754%的受访者表示设置密码时会采用字母、数字、符号三种的组合等安全性较高的密码。可见,大学生个人密码设置能力不高。
33网络应用之间的相互绑定现象
6932%的受访者表示社交应用间存在相互绑定现象,3068%的受访者不存在相互绑定现象。这里绑定是指用一个社交应用的账号密码可以授权登录另一个社交应用,应用间相互关联、分享信息。这在方便用户的同时,大大增加了个人信息被盗的风险。一个账号密码丢失,可能引起多个应用上个人信息被窃取,从而使用户信息更加透明,更易使不法分子侵害用户权益。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大学生社交应用间存在相互绑定情况,个人信息被盗风险增加。
个人信息安全问题程度认知
4社交网络个人信息保护对策
41提高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素养
用户的安全意识是保障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的首要因素。大学生应谨慎对待个人信息,有基本安全意识。当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时,能够有效维权。
高校可结合本校学生的实际情况,与相关信息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合作,开展相关安全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意识。
42加强个人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建设
目前,政府的相关法律体系等还未构建完全,相应的奖罚机制还不够成熟,政府应将信息安全保障政策体系化,建立完善的体制系统。应尽快制定出台《信息安全法》,并将其作为网络信息安全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对信息保护明确标准,对信息泄露苛以责任。要求网监部门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执法部门应严惩网络犯罪。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协作互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的效率。从而规范社交网络服务商行为。立法还应充分考虑到信息技术发展的持续性,为信息技术的发展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