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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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范文1

1.保留意见报告

2013年的22份审计报告中有10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无法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而出具了保留意见报告,2012年的15份保留意见中有10家、2011年有19份中有12家。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或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是造成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除了这个原因,注册会计师未收到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导致无法确定影响、无法确定交易事项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另外,我们应该注意到,在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部分公司并不是只存在上述问题中的一个,而是同时存在两个及更多的问题。

2.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相比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来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意味着公司出现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2011年有5家企业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分别是中科健、*ST中华、*ST广夏、石岘纸业、阳煤化工,有两家是*ST企业;2012年只有3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ST中华A、*ST贤成和九龙山,两家是*ST企业;而2013年有5家被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报告,*ST新都、*ST霞客、*ST超日、*ST长油、*ST国创,全部为*ST企业。其中*ST长油最引起人们注意,它是第一家退市的国企。从这三年出具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来看,大部分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都是*ST企业,ST类的企业都意味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了很严重的状况,出现了连续几年亏损的状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大量的负债、借款金额、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披露不合理以及破产重整方案还未实施等也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

3.结束语

非标准审计报告范文2

[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意见;Logistic回归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20. 018

[中图分类号] F23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20- 0028- 03

1 研究的意义

审计意见供投资者使用,有助于他们做出合理的判断决策。但当经营情况不佳时,一些上市公司会出具不真实的财务报表。如果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合谋,就会对被审计单位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是什么影响了审计结果,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征对其发表的审计意见有没有影响,拥有什么特征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容易出具标准审计报告,因为产生了以上困惑,所以研究会计师事务所特征对独立审计意见的影响具有现实的意义。

2 会计师事务所特征对审计意见影响的实证研究

2.1 假设提出

假设一: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规模与非标准意见呈显著正相关

一般地,我们把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收入作为衡量业务规模的指标。通过对事务所的民事诉讼、未来发展前景和客户数量的分析,本文认为事务所的业务规模越大,越容易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

假设二: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与非标准审计意见呈显著正相关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分为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因为两种组织形式对债务责任的划分不同,所以本文认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越容易发表非标准的审计意见。

假设三:注册会计师人数与非标准审计意见呈显著正相关

注册会计师人数决定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技能水平。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中优秀的注册会计师人才多,越容易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漏洞,从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假设四:审计费用与非标准审计意见呈显著负相关

如果审计费用过高,可能是由于或会导致上市公司想操控审计报告。因此审计费用越高,事务所越容易在应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出具标准审计报告,以获得最大的利益。

2.2 样本及数据来源

2.2.1 样本选取

本文选取2010年制造行业上市公司的主审事务所、审计意见以及事务所的特征进行统计。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筛选:2010年我国共有制造行业上市公司1 507家。先剔除未公布审计费用的450家。再剔除未公开总资产、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信息的32家,最终得到1 025个样本。

2.2.2 数据来源

本文上市公司各项数据来源于巨灵金融数据库,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和注册会计师人数来源于《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来源于财政部的会计行业管理网。数据处理采用Excel和SPSS19.0软件。

2.3 模型建立与变量定义

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来检验事务所特征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OP=β0+β1INCOME+β2TYPE+β3NUM+β4CHARGE+β5LNASSET+β6ROE+β7DEBT+β8GROWTH +β9REC +β10OCF+β11ST +ε。

变量定义如下:

(1)审计意见的定义

在模型中,用1表示上市公司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用0表示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

(2)解释变量的定义

①事务所业务规模。事务所的业务规模越大,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越多,预测符号为“+”。②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定义合伙制为1,有限责任制为0。合伙制事务所更容易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预测符号为“+”。③注册会计师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越多,越容易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预测符号为“+”。④审计费用。审计费用越低,越容易出具非标准,预测符号为“-”。

(3)控制变量的选取

①公司资产规模,用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INASSET表示。公司规模越大,公司经营越稳定,越不容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预计符号为“-”。②公司盈利能力,用公司的净资产收益ROE表示,表达式为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盈利能力好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较强,越不容易被出具标准意见。预计符号为“-”。③公司偿债能力,用资产负债率DEBT表示。表达式为总负债/总资产。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越容易被出具非标准意见。预测符号为“+”。④公司成长性,用本年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之比GROWTH表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的公司,发展潜力大,越不容易修饰报表。越不容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预计符号为“-”。⑤公司营运能力,用应收账款周转率REC表示。表达式为销售收入总额/平均应收账款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营运能力越强,越不容易被出具标准的审计意见。预测符号为“-”。⑥公司现金流量能力,用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末总资产的比OCF表示。公司创造现金流入的能力越好,经营业绩就越好,越不容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预测符号为“-”。⑦ST特别处理。定义被冠以ST为1,非ST为0。冠以ST,代表存在审计风险,越容易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预测符号为“+”。

2.4 回归分析

2.4.1 Pearson相关系数分析

非标准审计报告范文3

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与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发展变迁

(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的发展

1、我国的第一份审计报告准则是于1995年,并于199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该准则对标准审计报告格式和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这一准则的制定不仅迈出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第一步,而且由于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国际审计准则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为协调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奠定了基础。实施几年来,该准则对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和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以及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等社会公众的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2003年第一次修订。由于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快速发展,1995年的准则已经不能再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和市场要求,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改。2003年4月14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了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并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与原准则相比,新修订的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1)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承担的责任,将原准则“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改为“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2)审计报告格式由两段式改为三段式,将原来的范围段分解为引言段和范围段,在引言段说明审计对象、管理当局责任和注册会计师责任。(3)将“拒绝表示意见”改为“无法表示意见”。(4)删除了审计报告意见段中的“一贯性”,将“合法性”和“公允性”合并,使“合法性”融于“公允性”之中。(5)新准则将原准则中“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改为“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3、2006年第二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明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以及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向国际审计准则靠拢,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审计报告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与现行审计报告准则相比,新审计报告准则在形式与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1)将管理当局责任和注册会计师责任从引言段中分离出来并进行了补充,分别列为审计报告中管理层责任段和注册会计师责任段,更加明晰了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2)将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纳入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增加了审计人员的风险和责任。(3)对审计程序、审计意见的形成增加了更细化的描述和要求。(4)将审计报告类型划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对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特殊规范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另外,此次修订的准则还在审计报告日期、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等方面做出了修改和补充。

(二)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发展

1、1983年《国际审计准则(ISA)13――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的。1983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设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2001年更名为国际审计与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了《国际审计准则(ISA)13――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标志着国际标准审计报告的基本确立。该准则规定,一份完整的审计报告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并以此作为协调各国审计报告差异的标准:(1)标题;(2)收件人;(3)已审财务报表的确认;(4)关于审计准则或审计实务依据的说明;(5)关于财务报表意见的表述或拒绝表示意见;(6)审计师的签名;(7)审计师的地址;(8)报告日期。

2、1994年第一次修订。经过职业界和学术界的长期研究,审计理论取得了重大发展,审计报告准则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也有了新的含义,如果审计报告使用者对这些问题也有所了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职业界的法律诉讼。因此,1994年IAPC对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了《ISA700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此次修订将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规范为:(1)标题;(2)收件人;(3)开头或引言段;(4)范围段;(5)意见段;(6)报告日期;(7)审计师的地址;(8)审计师的签名。同时,对各部分应表述的内容及其措辞进行了规范。

3、2001年第二次修订。在2001年7月,IAASB对1994年ISA700进行了细微修订,要求在意见段中明确指明用于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当编报框架不是国际会计准则时,还需指明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制定国家)。其他方面与1994年的审计报告准则相同。因为注册会计师跨国执业的蓬勃发展和审计报告的网上,且财务报表编报框架具有多样性,所以就要求明确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框架是哪国财务报告编制框架。

4、2004年第三次修订。为了提高独立审计师报告在全球范围内的透明度和可比性,IAASB于2004年12月28日了新修订的《ISA700――关于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师报告》和《ISA70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独立审计师报告》取代原ISA700,确立了新的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并自2006年12月31日起执行。新ISA700规定,审计报告由下列要素构成:(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5)审计师的责任;(6)审计师的意见;(7)其他报告责任;(8)审计师的签名;(9)审计师报告的日期;(10)审计师的地址。

此次修订的审计报告准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1)将审计报告标题由“审计师报告”改为“独立审计师报告”。(2)取消了范围段,而在审计师意见段后添加了其他报告责任段。(3)将管理当局的责任和审计师的责任从引言段中分离出来,分别形成单独的段落,并对管理当局和审计师的责任进行了补充和修改。(4)新准则将审计报告分为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和关于其他法律和法规要求的报告,增加了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第二部分处理地方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5)扩大了审计范围。新准则将重大会计政策和其他解释性附注的摘要纳入了审计财务报表的范围。

此外,新准则变化还包括:增加了实施审计程序的主要目的、强化了审计师责任和职业道德、强调审计师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编制和反映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的可接受性等内容。为了增强不同地区审计报告的一致性,2005年IAASB又将ISA701一分为二,将对审计意见的修改归入《ISA705――对独立审计报告意见的修改》,对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规范则归入《ISA706――独立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并于2005年3月了这两则征求意见稿。

二、审计报告准则的国际趋同

(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与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协调之路。通过前面对我国审计报告准则和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发展历程的叙述和对比,可以看出,我国审计报告准则的制定以及修订一直是以国际审计报告准则为依据的。经过1995年和2003年两次变迁后,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无论在审计理论与审计思想方面,还是在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措辞方面,均与2001年的原ISA700相协调,之间的差别微乎其微。2004年新ISA700后,我国立即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按照新ISA700和ISA701对原准则进行了修订,将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修订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并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以保持内容、结构、措辞以及所体现的审计思想和理念上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

(二)审计报告准则国际协调的必要性

1、新的国际审计准则体现了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具有科学性与适用性,在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审计理念的基础上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资本在国与国之间自由流动,会计标准作为通用的商业语言和社会资源分配的基础在全球经济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各国都致力于会计标准的国际化以减少或消除经贸往来和资本流动中“语言”上的障碍和成本。审计报告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的,它与会计准则密切相关,会计标准的国际化必然也将推动审计报告准则的国际协调。实现审计报告的国际间趋同可以更加有利地帮助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出正确的评价,从而进一步促进资本的自由流动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因此,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审计报告准则向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趋同势在必行。

非标准审计报告范文4

关键词: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类型确认

一、审计意见的相关理论

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其根本的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可知,审计意见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类。

二、区分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要判断不符合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否影响重大,往往离不开重要性水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重要性水平是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如果某项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要,预计也不会对未来各期会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就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的比较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判断或决策。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评价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会计报表项目的性质和自身的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的金额和性质,并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资产总额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或净利润的5%~10%等,确定重要性水平。验证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适的方法是将其纳入计算财务指标体系中,观察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测试时,运用的财务指标既涉及资产负债表又涉及利润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时更加有效,如净资产收益率。

下面将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

(1)错报金额不重要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影响的金额不大,远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因而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金额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办公用品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因其金额很小,错报就不重要,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错报金额重要但就会计报表整体而言是公允的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但对会计报表整体而言仍然是公允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较大(超过重要性水平),已将其用作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品,但没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其他商业银行利用该会计报表进行贷款决策,因不了解存货已作抵押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存货的错报并不影响现金、应收账款和其他会计报表项目以及整个会计报表,因此,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合适的。

(3)错报金额非常重大且影响非常广泛以至会计报表整体公允性存在问题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非常重大且影响又非常广泛,将会全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很大,远远超过重要性水平。如果存货出现错报,对会计报表许多项目乃至整个会计报表都会产生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存货错报对净资产、流动资产、营运资本、资产总额、销售成本、利润总额、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综合影响。在判断综合影响时,必须考虑该项目对会计报表其他项目的影响程度,亦即牵扯性。现金和应收账款之间的分类不当只会影响这两个账户,因此并无牵扯性;而一项重要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影响应收账款、流动资产、资产总额、销售收入、所得税、利润总额、净利润、留存收益等,因此牵扯性很广。一项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产生的牵扯性越广,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对现金与应收账款的分类不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对相同金额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判断错报金额产生的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确定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并不容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因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判断错报金额产生的影响:

(1)将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比较。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的错报金额与推断的尚未发现的错报金额综合起来,判断是否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影响,并重点考虑错报金额的牵扯性。

(2)确定错报的可计量性。有时,错报金额是难以计量的。例如,被审计单位拒绝披露当前的诉讼案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购入的公司。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判断事项涉及的金额可能对会计报表使用人决策造成的影响。

(3)确定错报的性质。错报性质的不同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的影响不一样,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类型的影响也不一样。

如果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由此引起的错报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并考虑其牵扯性。与前一种情况引起的错报相比,注册会计师判断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引起的错报更加困难,主观性更强。

当注册会计师认定整个会计报表是公允表达的情况下,由于某种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影响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表达,注册会计师会对影响事项提出保留意见。而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整个会计报表存在严重错报,以致根本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时,注册会计师才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在审计实务中,由于两者的界限需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曾出现许多用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和对相似情况发表不同审计意见的事项,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效能。

在实务中,根据资料一般会算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意见时,一般将已经识别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同时考虑该错报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程度以此来判断意见。,注册会计师运用重要性水平时,下列错报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性质上考虑其重要性:(1)涉及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2)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3)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4)不期望出现的错报。例如: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120万元。当已经识别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金额小于120万元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当少提坏账准备140万元时,错报大于重要性水平,则发表保留意见;当有1200万元的固定资产未转投资性房地产时,也是发表保留意见。到底错报高于重要性水平多少时发表否定意见,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在审计实务中,意见的判断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以“已”之心度公众(报表使用者)之腹(影响决策的错报),不同注册会计师针对同一错报可能得出的意见不一样。若出现错报影响到原财务报表盈亏互转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发表否定意见。

三、案例分析

注册会计师2009年4月18日完成了对XYZ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发现如下情况:

第一,2009年2月5日经最高法院判决,XYZ公司2008年3月涉及的侵权赔偿诉讼败诉,赔偿105万元,XYZ公司于实际支付时计入2009年2月份的帐上,注册会计师建议XYZ公司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表遭到拒绝。XYZ公司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91万元。该事项属于需要调整的期后事项,如果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表,将使利润盈亏逆转,利润总额由91万元变为-14万元,属于性质严重的错报,毫无疑问应该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该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60万元,该公司侵权赔偿金额为70万元,应当作为需要调整的期后事项进行处理,需要调整的金额超过了重要XYZ公司性水平,但不至于发表否定意见,因此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某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时,确定其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为450万元,主要是关注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该公司2008年停止使用且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在2008年没有计提折旧570万元;二是该公司对合同约定采用到岸价格的一笔2008年12月25日发出的销售给英国B公司的业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2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的类型时,认为该公司不予调整的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情况会导致出具保留意见,但该公司不予调整的多计收入情况会导致出具否定意见。最终,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发表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范文5

关键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审计意见;影响

一、引言

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研究一直就是审计研究的一个主要领域,对于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国内外的职业界、监管界和学术界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和探讨。识别和分析我国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对于评价我国独立审计的执行现状,更大程度地方便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使用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本文选择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作为研究的主题。研究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意见的影响,探讨目前我国审计现状,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审计理论研究、改善审计质量和提高审计实务水平来说,具有非常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理论分析

(一)标准审计意见

标准的审计意见就是指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会计报表同时符合下列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3、不存在应当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

1、带说明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当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且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时,或者当存在可能对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事项(持续经营问题除外)、且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段(说明段)对此予以强调。

2、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保留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的反映有所保留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如果认为会计报表就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致无法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这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如果认为会计报表不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未能从整体上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为这些未调整事项、未确定事项等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超出一定范围,以致会计报表无法被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已失去其价值,注册会计师就不能发表保留意见,又不能不发表意见,而只能发表否定意见。

三、研究设计

(一)审计意见类型分析

按照新的审计准则,目前我国的审计意见分为四种固定的意见类型,即无保留意见(包括标准无保留意见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本文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称为标准的审计意见,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统称为非标准审计意见,本文主要对非标准的审计意见进行研究。

(二)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设定

1、因变量的设定。本文将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类型作为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研究的因变量,我们将审计意见分为两大类:即标准的审计意见和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在此将审计意见这个因变量用Y来表示,Y是一个取值为0或1的变量。当审计意见为标准时,Y=0;当审计意见为非标准时,Y=1。

2、自变量的设定。上节将审计意见的类型设为因变量,则所有影响审计意见的因素既是自变量。本文所研究的是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因此自变量即为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和公司内部董事比例两个指标,具体如下:

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代表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在本文中用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来表示,并用变量X1来表示。股权的过度集中将产生利益侵占效应,往往造成管理层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加强,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大。

内部董事比例:在本文中是指上市公司内部董事人数与董事会人数之比,并用变量X2来表示,其值越大,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内部人控制越严重。上市公司为规避非标准审计意见,在现有监管框架内和事务所展开博弈,博弈的结果往往是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可能性变小。因此,我们预计内部董事比例的系数符号为负。

(三)研究模型

在文献中有关审计意见类型的预测的统计模型只有三种:一是probit模型,采用这种模型的文献较少;二是多元区别分析模型(MDA);三是logistic模型,在研究中用的较多的预测模型是logistic模型,本文的自变量也难以符合probit模型和多元区别分析模型对自变量的正态型要求,因此本文的研究采用的是logistic模型。

(四)样本选取

1、样本来源。本文研究的样本数据全部来源于2008年1624家公布审计年报的上市公司,包括110家非标准审计年报和105意见公司的年报。年报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省略)、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省略.cn),财务数据(如净资产收益率)及其他指标(如审计意见)取自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事务所规模来自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样本中的审计意见、审计费用等数据均来自于公开年报信息的手工收集。

2、样本选取。本文主要针对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进行研究,研究什么样的因素使得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本文选取了2008所有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84家公司,并运用统计学的随机抽样方法抽取了82家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总共有164家公司。

四、实证研究

对所选的符合条件的164家上市公司的数据分为两组:一组为分析组,包含50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和50家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运用这100家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建立审计意见的模型;另外一组为检验组,包含余下的64家公司,对第一组分析得出的模型进行检验。

(一)描述统计性分析

2008年我国上市公司公告年报审计报告的共有1624家,其中标准审计报告1514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75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8份,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7份,非标意见占总体出具审计报告公司的6.77%。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二)相关性分析

为了检验因变量与自变量的相关性以及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我们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如表2所示。表2列示了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各解释变量的两两相关分析可以初步诊断多重共线性的严重程度,从表2可以看出,变量之间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三)回归分析

相关分析虽然能说明两个变量之间的关系,但是无法揭示其中的因果关系,没有排除其他因素的作用,因此下面开始运用回归分析进行检验。采用强制纳入法将2个影响因素全部纳入进行logistic分析。分类结果如表3所示。表3列示了结果分析的准确度,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公司的分析结果准确率为90.5%,非标意见的准确率为85.2%,模型的整体准确率为86.7%,准确率很高。

从表4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到,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审计意见呈现负相关,Sig.小于0.05,结果显著,印证了公司股权越集中,公司获得不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越低,这也与在国内外其他学者的研究相似。上市公司的内部董事比例与审计意见正相关,显示我国上市公司较高的内部董事比例更加容易获得不标准的审计意见。

(四)检验

运用检验组的64家公司的数据对上文所得到的模型进行检验,将64家公司的数据带入模型,结果有53家公司所得到的结果与实际一致,检验的准确率为82.81%,再次说明模型的准确性是很强的,所选因素对审计意见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五、结论

由研究结论可知,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显著影响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的类型。变量统计结果表明中国上市公司内部董事比例较高,内部人控制强,对审计意见有显著的正影响,中国证监会应当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严格控制公司内部董事比例,增加公司的独立董事比例,有效地制止公司管理当局的合谋,降低公司舞弊及重大差错的出现几率。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不仅将对企业的运作产生影响,也影响到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进而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发挥作用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参考文献:

1、程雁玲.大股东掏空与审计意见相关性研究[D].湖南大学,2007.

2、吕先锫,王伟.注册会计师非标准审计意见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来自中国证券市场的行业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07(1).

非标准审计报告范文6

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初创于1973年,正式成立于1977年,其使命是发展和提高会计职业,为社会公众利益一贯地提供高质量的服务。IFAC下设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2001年更名为国际审计与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主要是通过各种审计和保证业务方面的公告,在全世界范围内提高审计实务和相关服务的统一程度,在理事会的支持下,促进自愿接受这些公告。在审计报告准则方面,IAPC于1983年10月了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该准则分别于1994年、2001年和2004年进行了三次修订。

(一)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确立(1983年)

IAPC于1983年了《国际审计准则(ISA)13——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标志着国际标准审计报告的基本确立。该准则规定,一份完整的审计报告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并以此作为协调各国审计报告差异的标准:

(1)标题

(2)收件人——即审计报告提交的对象;

(3)已审财务报表的确认;

(4)关于审计准则或审计实务的依据的说明;

(5)关于财务报表意见的表述或拒绝表示意见;

(6)审计师的签名;

(7)审计师的地址;

(8)报告日期。

(二)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一次变迁(1994年)

IAPC于1994年对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了《ISA700—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下文简称“原ISA700”)。将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规范为:

(1)标题;

(2)收件人;

(3)开头或引言段;

(4)范围段(描述审计的性质);

(5)意见段;

(6)报告日期;

(7)审计师的地址;

(8)审计师的签名。

同时,对各部分应表述的内容及其措辞进行了规范。其背景是:美国于1988年了《SAS58:关于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报告》取代SAS15,对其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修订;英国也于1993年修订其审计报告准则。由于IAPC成员主要来自美国、英国和美、英审计准则在国际上的影响,国际审计准则(ISA)主要借鉴美、英审计准则,因而,美、英审计准则的任何发展均会推动相应ISA的发展和变化。当然,其最基本的动因是:经过职业界和学术界的长期研究,审计理论取得了重大发展,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入。如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管理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的区分、审计期望差距、合理保证而非绝对保证、审计局限性、审计重要性概念等重大理论问题的认识。职业界同时也认识到,如果审计报告使用者对这些问题也有所了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职业界的法律诉讼。这种认识也引起了标准审计报告在格式和内容、措辞上的发展,使其所体现的审计理论与理念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

(三)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二次变迁(2001年)

在2001年7月,IAASB对1994年ISA700进行了细微修订,要求在意见段中明确指明用于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当编报框架不是国际会计准则时,还需指明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制定国家)。其他方面与1994年的审计报告准则相同。因为注册会计师跨国执业的蓬勃发展和审计报告的网上,且财务报表编报框架具有多样性,所以就要求明确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框架是哪国财务报告编制框架。

(四)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第三次变迁(2004年)

为了提高独立审计师报告在全球范围内的透明度和可比性,IAASB于2004年12月28日了新修订的《ISA700——关于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师报告》(下文简称“新ISA700”)和《ISA70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独立审计师报告》取代原ISA700,确立了新的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并自2006年12月31日起执行。新ISA700规定,审计报告由下列要素构成:

(1)标题;

(2)收件人;

(3)引言段;

(4)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5)审计师的责任;

(6)审计师的意见;

(7)其他报告责任;

(8)审计师的签名;

(9)审计师报告的日期;

(10)审计师的地址。

二、新ISA700关于审计思想与理念的五大变化

本次修订后,新ISA700由七部分组成:

(1)引言;

(2)关于财务报表的审计师报告;

(3)根据ISA实施审计的审计师报告的要素;

(4)审计师报告;

(5)所实施的审计工作既符合ISA又符合特定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的审计师报告;

(6)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同披露的未审计补充性信息;

(7)生效日期。

ISA701由五部分组成:

(1)引言;

(2)不影响审计师意见的事项;

(3)影响审计师意见的事项;

(4)可能导致除无保留之外的意见的事项;

(5)生效日期。

实际上,ISA701就是原ISA700的相同内容(29~47段)。与原ISA700相比,新ISA700、ISA701的内容更丰富,适用性更强,更富有指导性,所倡导的标准审计报告的结构和格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在审计思想和理念方面具有如下五大发展:

(一)尊重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并使ISA与其要求相协调

实践中,不同的国家或地区还要求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报告除财务报表合法性与公允性之外的其他内容,如英国就要求审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1985年《公司法》的要求,我国有些地区也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报告被审计单位是否及时、足额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障基金,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原ISA700所规范的审计报告没有考虑这些情况,只要求审计师对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使其适用性受到了限制。此次修订后的新ISA700,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修订原ISA700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框架,以将按照ISA的审计报告要求与其他司法管辖权的补充性报告要求相区别。当审计既按ISA又按特定司法管辖权的审计准则实施时,尤其是使编制审计报告既符合国家法律要求又满足ISA要求时,新lSA700也为审计师提供了清晰的指南。IAASB主席JohnKellas指出,“欧共体(EuropeanCommission)要求IAASB将此项目作为在欧盟(EU)内部协调审计报告要求的紧急项目。许多欧盟成员国和其他国家要求审计师报告除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事项,但这些要求在国家之间存在不同。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将审计报告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在按照ISA实施的所有审计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处理地方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当存在这些事项时,我们因要求具有可比性而允许其在处理各地实际情况时具有适当的灵活性。”即新ISA将审计报告划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在按照ISA实施的所有审计中保持相同;第二部分处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简称为“其他报告责任”),并可对每一其他报告责任设置一小标题单独来表述。这更好地满足了不同国家或地区对独立审计师报告的要求,从而也使ISA与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的要求相协调,也体现了IAASB尊重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法规,从实际出发的理念。我们也坚信,正因为如此,新准则将会得到更大范围的支持和运用。

此外,新ISA还专设一章,规范所实施的审计工作既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又符合特定国家或地区审计准则时的审计报告的要求、格式、内容和措辞。

(二)更便于使用者阅读与理解

由于审计报告措辞的概括性和抽象性,对一些内容描述的隐含性,使大部分审计报告使用者不能很好地理解审计师希望在审计报告中传递的信息。此次IAASB在修订审计报告准则时,在提高审计报告的可阅读性和可理解性方面做出了如下改进:

(1)更详细地描述了已审计财务报表的范围;

(2)更详细和具体地描述了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3)从不同的方面更详尽地陈述审计师在审计中的责任;

(4)更详细、具体地描述了审计师在审计工作过程中所完成的审计程序和应实现的审计目标;

(5)以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恰当性来明晰已完成审计工作的充分性;

(6)为每一部分增加小标题,使审计报告的层次更分明,结构更清楚,中心更突出;

(7)改进了一些内容的表述方式,将一些隐含表述、无表述修改为明确表述,如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的具体内容、明确审计范围包括了重大会计政策和其他解释性附注的摘要、明确了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对错误或舞弊所导致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责任、明确告知审计过程中审计师运用了专业判断等。通过这些改进措施,我们相信,新的审计报告将会提高使用者的阅读兴趣和理解程度、促进审计师与使用者之间更好地沟通、减少使用者对审计师的法律诉讼。

(三)更详细和明确地表述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的责任

原ISA700以“这些财务报表由该公司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这些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来表述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各自的责任。在范围段中,又描述了审计师如何来履行其审计责任的。自美国在1988年SAS58确立这样的表述以来,在审计报告中划分管理当局与审计师的责任就成为审计报告必须表述的一个内容,并一直沿用至今。但这一表述很概括、抽象,即使会计专业人士也难以知晓各自责任的具体内容,普通使用者就愈加困难了。新ISA700在描述管理当局与审计师各自责任方面进行了较大改进。在表述管理当局负责时,首先描述了管理当局责任的具体要求: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编制并公允反映财务报表;再进一步说明了履行这一责任的三大途径:

(1)设计、执行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错报,而不论错报是舞弊还是错误所引起的;

(2)选择并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做出在该特定环境下合理的会计估计。

在表述审计师责任时,以“审计师的责任”为标题分三自然段来表述:第一自然段陈述了审计师的责任、实施审计工作所依据的审计准则、那些审计准则对审计工作的主要要求;第二自然段陈述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及其这些审计程序所应实现的目标,具体包括获得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的程序及其选择依据、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反映;第三自然段陈述审计工作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并为审计意见提供了依据。这样,更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分清他们各自的责任。此外,还强调了管理当局和审计师对舞弊性财务报表的责任,更显示了会计职业界遏制当前舞弊性财务报表泛滥的决心。

(四)更重视对使用者的风险警示

自美国在1934年标准审计报告中通过使用“没有对业务进行详细审计”来传达审计局限性开始以来,职业界就力图在审计报告中使用一些术语来传达审计局限性和审计风险。原ISA700通过使用“重大错报”、“合理保证”、“以测试为基础”、“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要估计”、“评价整体财务报表的反映”、“我们相信”、“合理依据”、“所有重大方面”等来表述审计过程中的局限性和审计风险。新ISA700是审计风险警示方面有如下特征:一是保留原ISA700中的合理表述;二是修订了一些表述,使其更明确和更易于理解,如将“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要估计”修订为“评价管理当局所使用的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做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等;三是增加了一些表述,向使用者传递了更多的审计局限性和审计结果的风险性,如“程序的选择取决于审计师的判断”等。综合这些表述,使审计报告向使用者更多、更好地传递了财务报表编制过程和审计过程的职业判断,从而传递了已审计财务报表存在的风险。

(五)更强调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

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运用职业判断,这是不言而喻的。本次修订,更加强调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并在审计报告中向使用者传递关于专业判断的更多的信息。主要表现在:

(1)强调审计师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编制和反映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可接受性。

(2)要求审计师进行专业判断:即使遵守了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所有方面,财务报表是否还存在误导?并就审计师如何进行处理提供了相关指南。

(3)在审计报告中更多地传递专业判断方面的信息。在以前的审计报告准则中,较少直接提及审计师的职业判断,只是利用“重大错报”、“合理保证”、“我们相信”、“我们认为”等表述隐含地传递了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问题。

此次修订,除了保留过去的一些隐含表述外,以“程序的选择取决于审计师的判断”直接表述了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专业判断,此外,还以“对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评估”、“审计师考虑了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等表述进一步传递了审计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专业判断。此外,新ISA还存在以下变化:

(1)以“那些准则要求我们遵循道德要求”,强调审计师遵循审计职业道德要求;

(2)澄清了内部控制在审计中的作用以及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责任范围。其在审计报告中的表述是:“在进行那些风险评估时,审计师考虑了与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反映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便在该特定情况下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其目的并不是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3)反映了ISA新发展对审计报告措词的影响。如在审计报告中更新了审计过程的描述,以反映新的IAASB审计风险准则和舞弊审计准则。

三、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变迁对我国的影响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于1992年了《注册会计师查账验证报告规则(试行)》,标志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的基本确立,随后也经历了两次制度变迁:一是中注协于1996年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一审计报告》;二是中注协于2003年颁布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经过两次变迁后,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无论在审计理论与审计思想方面,还是在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措辞方面,均与原ISA700相协调,之间的差别微乎其微。新ISA700后,我国立即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于2005年对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按照新ISA700和ISA701进行了修订,将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修订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并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以保持内容、结构、措辞以及所体现的审计思想和理念上与ISA的趋同。主要原因是:

(1)新ISA700体现了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具有科学性与适用性,我们应当借鉴。

(2)ISA的国际协调的大势所趋。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一直保持了与ISA的协调,这也意味着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应当随着ISA的变化而相应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