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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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招生

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辖区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示招生政策、入学条件、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电话。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和收费。按照政策规定确需跨区域、跨片区就读的学生,由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就近入学原则统一协调安排学位。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按照省教育厅、发改委、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对各地提出的治理择校问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分学校制订专项治理计划,确保治理择校目标任务的实现。学校不得以学生跨区域就读为由收取择校费。

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全日制学校为主”的原则,由流入地省辖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关键词:考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新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实验班和特长班,也不得进行文化课考试,只能进行特长方面的测试。严禁学生入校后以文化课考试成绩分实验班和特长班。如有违犯,取消实验班、特长班,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坚决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优秀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学校教师参与此类培训活动。

关键词:收费

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或举办民办学校校中校的方式,按照民办学校的收费政策向学生收费。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接受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捐赠,收取捐赠款时必须为其出具凭证。严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任何单位违规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关键词:监管

实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电子化,建立学生信息库,加强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和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年秋季开学后对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治理择校、规范收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在管辖范围内通报。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校长和教师违反招生和收费管理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学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学校及校长、有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对校长及有关责任人由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教师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较轻微的,给予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合格、延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先评优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由主管单位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范文2

会议指出,我国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但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差距。要将推进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努力使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县域内学校之间差距明显缩小。

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一)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提倡对口帮扶,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提高社会教育资源利用水平。(二)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增加财政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以及薄弱环节的投入。各省级政府要为农村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改善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三)均衡配置教师资源。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在工资、职称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流浪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五)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生动活泼主动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六)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建立以居住地学龄人口为基准的义务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会议强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遵循教育规律,符合客观实际,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在努力办好公办教育的同时,鼓励发展民办教育。

会议指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当地地理环境及交通状况、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努力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要求。

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范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均衡城乡教师水平,提高教育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缩小我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教育质量的差距,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交流人员的编制和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组织关系临时转入相应学校,年度考核在受援学校进行,考核结果按在受援学校的考核等级转入派出学校。

三、任务目标

自2014年开始,每学年从城区县直义务教育学校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和中层干部与农村或薄弱义务教育学校对等数量的教师或教育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对流,担任相应课程的教学与学校管理工作,并通过校际间的集体备课、开设公开课、举办讲座等多种交流形式,帮助当地教师和教育干部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管理水平的提升,为推动全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搭建平台并提供人才支持。

四、选派要求

选派交流教师要求政治素质、师德修为高,教学业务能力强,教育干部要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培养前途。所有交流人员要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精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五、实施步骤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干部实施对流,由教育局提出年度交流计划,采取个人志愿、学校推荐和组织考察安排的程序进行。拟参加交流的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向学校提出交流申请,由派出学校推荐,县教育局考察同意后确定为交流对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学校推荐人数应不少于教育局对各学校按排计划的2倍。怀孕、产假和哺乳期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教师不安排交流。

1、统筹规划、制定方案。各学校要全面掌握学校师资情况和教育干部和教师交流需求情况,统筹规划交流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校教育干部、教师交流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流动的基本原则、条件、形式、程序、要求、考核办法以及奖惩措施等。各校交流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2、宣传动员。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教师和教育干部交流工作的政策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引导和指导,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教师和教育干部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的热情。

3、组织实施。各学校要根据交流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教师交流人员并向县教育局推荐。每年初底前各学校要将教师交流方案、交流计划及交流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流动由县组织部门和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六、考核管理

1、选派到受援学校的教师和教育干部,工作期间由派出学校和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方为主。选派教师在交流期间享受原学校工资和各项待遇,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在原学校进行。各受援学校具体负责交流教师的生活安排、日常管理及其工作、学习、年度考核、业务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奖等事项,双方学校要关心交流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其它问题。

2、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工作的考核管理。各相关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明确流动教师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科学、合理地对交流教师进行考核,对具有交流经历并在交流中完成任务好、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明显的教师和校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用到高级岗位,优先提拔任用,优先评选授予各级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其他综合表彰等荣誉称号。对流期间经历视为农村任教经历,表现优秀者予以表彰奖励。补助、交通差旅用、意外保险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0-0024-03

2006―2007年,国家先后在西部和中部地区农村实行了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新机制的建立,为巩固和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成果,提供了积极、稳定、长效的制度性保障。实事求是地回顾和评价新机制实施以来的良好成效,找出不足和问题,理清完善新机制的思路和办法,对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对黑龙江省实施情况的调查分析,进行了一些浅探。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要求,黑龙江省从2007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改革相关政策,2009年全面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目标。目前保障的范围已经覆盖县以下(含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包括小学、初中、职业初中、九年制学校、特教学校)和学生。保障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包括:一是免除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6:4承担。二是学校运转暨公用经费,按中央和地方6:4承担,地方承担部分,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地市、县(市、区)及国家、省扶贫工作重点县,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其他地市、县(市、区)由省级财政分担80%,市县分担20%。三是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按1:1比例安排资金,不足部分,市县安排;四是贫困寄宿制生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分担,地方分担部分黑龙江省由省级财政和地市、县(市)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五是向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六是教师工资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按现行体制予以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通过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做到:一是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结束了农村教育农民办的历史,使2001年以来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后逐步建立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终于有了政府财政投入的明确保障和支撑。二是新机制规定的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投入保障责任,解决了多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的问题。三是把农村义务教育所必需的基本保障经费,包括用于学校运转所必需的公用经费、硬件建设急需的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用于教职工的工资和用于学生的教科书和贫困寄宿学生资助等都纳入了保障范围。除教师工资以外,每一项都有各级政府具体分担的比例和办法,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长期稳定和增长。仅就公用经费情况看,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小学为840.23元、初中为1 055.46元,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前的2006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小学361.7元、初中425.24元相比,生均小学提高478.47元、初中提高630.22元,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1.32倍和1.48倍。四是强化了省级政府统筹责任,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机制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承担,提升了政府财政保障的级次,强化了省级统筹权。2009年,黑龙江省共投入免学杂费并补助公用经费资金、免费教科书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8.2亿元,市县仅负担4 380万元,占资金总数的2.4%。同时,2007―2009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9亿元,为农村中小学校采购课桌椅,更新改造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和购置图书资料,更新锅炉、修建围墙、平整操场、改造厕所等外部环境,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同时,投入1.8亿元,引导市县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这些极大地引导和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五是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水平。改革后,在继续实行教师工资统发制度的同时,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大宗物品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资金专户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了财政、教育、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学校经费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基本保证了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和安全高效。六是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改革前,学生须普遍缴纳学杂费(含信息技术和取暖收费等)、教科书费,寄宿学生还须缴纳住宿费。改革后,首先免除了学杂费,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这两项直接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减负:县镇小学生277.5元/年、初中生411.7元/年,农村小学生157.5元/年、初中生281.7元/年。2009年,又免除了寄宿生住宿费,寄宿生每人每年减少住宿费支出250元。同时,贫困寄宿生每年还可以得到生活费补助小学500元、初中750元(目前已分别提高到750元和1 000元)。目前,除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需缴纳伙食费外,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已经全部取消。这不仅极大地减轻了农村负担,而且让广大农村学生直接沐浴了国家公共财政的阳光,有效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权益。七是巩固了“普九”成果,降低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提高了入学率。2008年底,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辍学率0.22%,比2006年的0.36%下降0.14%;初中辍学率0.78%,比2006年的1.31%下降0.53%。小学净入学率99.39%,比2006年的98.89%提高0.5%、初中入学率99.86%,比2006的98.93%提高0.93%。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政府财政保障机制的建立,尤其是分项目、按比例分担责任的合理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逐步建立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供了引领、示范和借鉴。

二、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在稳定、长效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取得了很好成效,但就目前看,还存在一些需要在进一步完善机制中解决的问题。

一是从保障的项目内容和各级政府责任分担来看,存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教师工资虽然纳入保障范围,但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间的分担比例并没有明确。各地工资差异较大。同时县级统发,干好干坏一样,学校难以用经济手段调动教师积极性,绩效考评结果在工资收入上难以体现。第二,学校硬件建设,促进均衡发展所需的经费,如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目前只有校舍维修改造,纳入了机制保障范围。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初中校舍工程、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在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都有投入,但都是属于阶段性的项目,缺乏长效性。这些阶段性项目,中央和地方投入责任如何划分,有的明确,有的也不明确,即使明确的比例,有的已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第三,取消住宿费后,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各级政府负担比例办法。2009年,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省取消了住宿生住宿费,将相应开支纳入公用经费支出,但没有安排相应的资金来源和各级政府的分担比例和办法。

二是从保障标准和水平看,存在着保障水平不高和没有体现地区办学成本差异两个方面的问题。如公用经费,改革伊始,国家是按各省2004年实行“一费制”时出台的公用经费标准平均数给予补助的,2009年国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为小学300元/年,初中500元/年,2010年生均提高100元。2004年实行“一费制”时,黑龙江省财政、物价、教育三部门依据《中小学公用经费实物消耗定额》测算和实地调研并通过广泛听证,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标准为县镇小学390/年、农村小学305元/年;县镇初中500元/年、农村初中470元/年。与2009年(5年后)国家确定的小学300元/年、初中500元/年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标准相比,县镇和农村小学分别高于国家标准90元、5元。考虑到时间跨度和物价上涨因素,再加上取消农村义务教育住宿生的住宿费后相应增加公用经费开支等因素,应当说,目前的标准还是偏低的。同时,国家在确定公用经费标准和对地方的补助中,还没有充分考虑各地办学成本的差异因素。如黑龙江省地处高寒地区,冬季取暖期长达6个月以上,特别是近两年原煤价格连续涨价,已由2006年平均400元/吨左右,涨到800元/顿以上,同时,司炉工(平均每校2人以上)工资支出也由2006年500元/月,涨到1 500元/月以上,致使取暖费支出已经占到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50%以上。据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4个市地所属8个县的41所农村中小学抽样调查,41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64 891平方米,在校生36 701人,2010年公用经费支出2 253.32万元,其中取暖费支出1 143.77万元。每平方米取暖费支出43元,生均公用经费614元,其中生均取暖312元,取暖费支出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51%。除去取暖费开支后,学校用于教育教学的公用经费开支十分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进而制约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是从经费管理情况看,存在政府管理层面部门职责不明确和学校层面管理水平不高问题。第一,各级政府财政、教育部门等部门职责权限不明确,运转机制不规范,存在越位和缺位问题。中央下达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有的是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达的,有的是财政部单独下达的。省级部门基本上是上行下效,资金(指标)文件到县级后,有的县级财政与教育部门共同协商,按照规范的预算、支付和采购等制度去管理,有的财政部门不与县级教育部门协商,直接对学校行使经费管理权,预算、支付、采购等都直接对学校,导致了县级财政部门教育财务管理越位和县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缺位的现象,致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事权与财权脱节,影响了有限资金的整体效益。第二,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一方面表现在,学校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很多是非财会专业毕业或兼职作财务工作,业务水平不高,又没有很好地进行培训提高,致使财务管理水平不高,有的甚至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另一方面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改革框架内的管理办法多是约束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到位和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的,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一些规定,还不够健全、规范和精细,上级工作指导也不够及时、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扩大新机制保障内容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和办法,落实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责任。一要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均衡发展的要求,把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均衡发展的发展性经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范畴。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初中校舍改造、校园安全技防等工程项目,应当说对改善农村学校硬件条件、促进均衡发展,都有极大的推进作用。但这些工程,内容比较分散,又有交叉重复,而且都是阶段性的,资金分担责任也不尽明确合理,不利于发挥整体长效作用。应整合起来,按照保障机制的办法,统一起来,设定为农村学校标准化暨均衡发展资金,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按照保障机制中已明确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资金中央、省和市县分担比例和办法,确定资金分担比例和办法,由县级政府按照“以县为主”的体制,统筹安排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均衡发展。二是明确取消住宿费取消后,各级政府财政应承担的资金比例和办法。建议按照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和办法,明确各级政府财政分担比例和办法。三是对教师工资,应结合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考虑各级政府财力情况,分不同地区合理明确各级政府财政分担比例和办法。同时,完善工资统发制度,给学校一定自,建立奖励制度,以教师工作量和所取得的业绩为奖励依据,进行奖励,调动教师积极性。

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范文5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积极落实“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坚持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调整支出结构,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确保农村教师工资及时按月足额发放,加快薄弱学校和危房改造步伐,加大制止学生辍学工作力度,在保证“两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的基础上向“两头”延伸,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和高中教育,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教学改革为动力,以教育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努力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下面,就××县“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深化改革,基本理顺了农村教育管理体制

一是农村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2002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县“两基”工作表彰暨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县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把农村教育作为全县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了充分的关注,提出了加快发展的明确目标和要求。特别是2003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县农村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在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县及时召开了全县农村教育工作会,传达了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县农村教育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并成立了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同志和副县长×××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多年来,县人大、县政协也十分重视农村教育工作,先后多次对我县农村“两基”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布局调整、薄弱学校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评议。相关部门也加强了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为农村教育办实事,支持农村教育发展。广大教育工作者把发展农村教育作为神圣的历史使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农村教育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是农村教育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我县是最早实行“两级管理三级办学”的县市之一。“两级管理三级办学”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级管理三级办学”逐渐演变成了“三张皮”,已经不能适应教育和经济的发展需要。从2003年开始,我县开始进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以县为主的“三统筹”(经费统筹、工资统发、教师统管),建立“三个专户”(危改经费专户、教师工资专户、公用经费专户)。“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县、乡(镇)两级政府的责任,初步实现了农村教育的“两大转变”,即管理由以乡镇为主向以县为主的转变,经费投入由以乡镇为主向以县为主的转变。全县农村教师工资全部上划到县,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了广大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自2003年以来教师工资再未发生新的拖欠。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教育集资,停止了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规范了农村教育的投资体制,大大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去年全县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按标准纳入财政预算,共安排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135万元,截止9月底,实际拨付教育部门135万元,达到全年财政预算安排的100%,较好地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初步建立了贫困生资助制度,仅今年秋季就有4825位贫困学生享受到了“两免一补”的惠民政策。通过义务教育助学金、免费发放教科书等有效措施,有力地帮助了农村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县政府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助学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设立扶助家庭贫困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和拟定《扶贫助学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办法》。

三是教育督导评估制度逐步完善。我县成立了以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主任的县级教育督导室。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

二、强化举措,巩固扩大了“两基”成果

1993年我县成为全省首批“两基”达标县,1996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两基”工作先进县,是××省最早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县市之一。近几年来,我县在巩固“两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新要求,在质量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地位,深入开展了师德师风教育整顿活动和争做“三个表率”活动,要求机关做学校和基层的表率,领导做教师和干部的表率,教师做学生和社会的表率。三年来,我县评选表彰师德标兵、先进教师300多人。以新课程改革为中心,全面实施了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和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工程,60人参加了国家级、省级、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和校长岗位培训,广泛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全员培训、新课程师资培训和校长岗位培训,全县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2%、96.7%和75%,中小学校长基本实现了持证上岗。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开展了“名校、名师、名校长”评选活动,举办了“三个一”活动、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全县共推出特级教师1人,市级学科带头人6人,推选县级骨干教师近566人,学科带头人11人。

2003年,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文教局呈报的《××县中小学教师“全员聘任、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在全县中小学进行了“全员聘任、竞争上岗”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改革,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中小学教师编制由过去的3210人,精简为2602人,精简编制608人;人员由3005人精简为2602人,精简人员403人。其中:清退借用人员28人,提前纳入退休管理163人,办理提前退休33人。在第一次竞聘中落聘307人,通过“顺向流动”268人后,最后落聘39人。我县“全员聘任,竞争上岗”的作法在《××教育》杂志进行了长篇报道,省税费改办将我县的作法在全省推广。

二是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2001年我县被评为全省“两基”达标先进县以后,我们狠抓“两基”的巩固提高,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在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中,结合撤乡并镇、小城镇建设和义务教育工程,积极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三年来,共计投入资金2620万元,其中改造危房2万平方米,撤并农村中小学44所,新建农村中小学1所,改造了一批农村薄弱学校,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中学、×××中学、××中学合并工作已经启动;××中学、××中心小学合并组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工作已经完成。版权所有

三是农村中小学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步伐不断加快。全县农村中小学装备计算机1159台,卫星教育电视覆盖率达到100%。率先在全省全面普及了实验教学,我县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初步达到了标准化。2005年,我县又申报了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此项目将受益于全县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和教学点。

四是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我们始终把质量作为教育工作的生命线,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不断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广先进的教学成果和教学经验,广泛开展了教育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举办了说课竞赛以及多种形式的教研教学观摩活动,小学的“快乐教学”、初中的“成功教育”、高中的“研究性学习”等教改活动成效显著。不断加强学校管理,落实“两项常规”,创建管理规范化学校,努力构建适应素质教育、符合课改要求的学校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了“抓管理、提质量、办特色、创名校”的浓厚氛围,促进了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明显提高。2003年以来,我县开展了一系列的“管理质量年”活动,出台了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方案》、《质量年活动评估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小和教学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意见》、《学生思想道德建设评估方案》、《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完善了学校管理的各项制度。2005年,我县高考二本以上上线人数458人,占报考人数的32.37%,列全市第一名。

三、抢抓机遇,促进了“两基”向两头延伸

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迅速提升,我们又提出了“抓中间,促两头”的工作思路,把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向“两头”延伸,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段教育。

一是学前教育多元化。我县现有幼儿园101所(其中省示范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数7221人,学前三年受教育率,城区达到91%,农村达到53.69%;学前一年受教育率,城区达到99%,农村达到76%。近年来,为缓解我县学前教育的紧张局面,推动整个民办教育的发展,我县加大了对幼儿教育的改革力度,采取积极的鼓励政策,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发展民办幼儿园。到2005年,全县民办幼儿园96所,在园人数3817人,基本形成了以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发展格局。2004年,被评为全市幼儿教育先进县。

二是高中教育快速发展。我县现有省重点高中一所,省重点建设中学一所,民办高中一所,省示范性职业高中一所,民办职业技术学校一所。全县普通高中在校生5282人。我们采取“抓中间促两头”的办法,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努力打造我县教育新品牌。2003普高招生1700人,比2002年增长53.7%;2004年招生2050人,比2002年增长85.4%;2005年本届初中毕业生在小学从“五年制”改为“六年制”时分流一半读六年级的情况下,普高招生1722人,入高中阶段就读率达85%以上,达到了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

三是职业教育有所创新。我县现有省示范性职业高中一所,民办职业学校一所。在校接受职业教育的人数2000多人。近年来,我县努力探索职业教育多元办学体制、弹性学制和长短结合的培训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02、2003和2004年连续三年获全省电子电脑大赛团体总分第一名,攘括全省一、二等奖。从去年起,我县已在农村初中开始进行开设农村实用技术课程试行“绿色证书”教育的试点。

×ד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通过多年的努力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处于“脱贫”阶段。为了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进一步改革教师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特别是边远山区教师)的待遇,确保农村教育资源不流失。

2、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力争有关上级教育部门主管的工程建设项目尽可能地向我县欠发达的农村中小学倾斜。

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范文6

义务教育 进城农民工子女 教育管理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不断加快,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逐年增多,随之而来的是人们普遍关注的农民工子女的就读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本文以郑州市区为解剖点,对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情况

尽管面临很大的压力,郑州市仍把做好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较为妥善地解决了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全市每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人数逐年增加,特别是市内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四区表现最为突出。以下是近五年四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就近分配的总人数和外来务工子女人数情况表:

根据上表来看,每年较上年都有增长,增长最少为2009年的221人,增长最多的2011年为1337人;2009年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为9134人,到2012年为12373人,共计增加3239人,年均增加1080人。

二、政府举措

1.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优化招生环境

2000年以来,郑州市相继出台了《郑州市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全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管理规定,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作为政府的大事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公办学校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入学人数达到了总人数的85%,其余学生由民办学校接收。基本实现了进城农民工子女应入尽入的就学目标。

2.坚持“两为主”原则,畅通入学渠道

坚持以流入地县(市)、区政府安排为主的原则,把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作为政府的责任,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扩大公办学校规模,明确职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收主渠道的作用,以公办学校为主,在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对以招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就读为主的学校,加强扶持和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确保师生安全和教育质量。最大限度减轻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费用负担,通过设立助学金,减、缓、免交有关费用,提供免费教科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

3.充分挖掘资源,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针对进城农民工子女增多的现实,郑州市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加强建设,改善硬件环境。从2011年起启动实施了优质教育资源工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两年来,投入专项资金13亿元,具体实施了281个项目,其中基本建设项目42个,新增教学楼、实验楼39万平方米,增加优质招生学位3.54万个,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增加优质初中学位12400个、优质小学学位19400个,城区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从2010年的30%提高到了65%。

4.加强教学管理,创造平等教育环境

今年秋季开学后,郑州市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要求学校继续做好“平等教育”。将进城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学、统一安排活动,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一视同仁。并在开学后将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教学情况纳入教师学期考核,完善进城农民工子女家庭联系制度,使学校、教师、家长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增强学校、家庭教育管理责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学生关系,教育其他学生尊重、关心、爱护每一位进城农民工子女,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三、存在问题

1.城区学校就学压力不断加大

近几年,郑州市城市化进展迅速,进城就业人员大量增加,造成随迁子女在郑州市区上学数量猛增。加上郑州市城区教育发展还不够均衡,校际之间存在一定差距,随迁子女分布不均,在一些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适龄学生入学难、入园难、大班额更加突出,已经严重超出了目前辖区学校的承载和容纳能力,入学压力逐年加大。惠济区的刘寨办事处和长兴路办事处,外来人口非常密集,如果按照辖区内报名人数接收安置的话,两所办事处小学的平均班额将会超过百人,即使做了大量工作将学生分流到了周边学校,班额也超过了70人,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2.中小学校建设相对滞后

郑州市每年都有新建学校或改扩建学校投入使用,但原来按常住人口规划的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再加上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落实不到位,建校速度远远跟不上学生增长速度,新增建校任务艰巨。预计“十二五”期间,按照小学每班45人、中学每班50人的国家规定,郑州市区每年平均需新建中小学29所,其中,24班小学21所,36班初中5所,36班普通高中3所,年均投资不低于14亿元。仅头两年,市区就谋划建设70余所中小学,目前就已开工建设了近40所。

3.教育质量受到较大影响

近年来,市区各学校都最大限度地接收安置学生,有许多学校原有的学生已经饱和,为最大限度接收安置学生,学校把能腾出来的教学辅助用房全部改成了教室,致使学校功能室缺乏,学校仪器、图书、活动场地、厕所蹲位等严重不足,无力承担大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师资力量严重缺乏,大量非郑州市户籍学生的涌入,使本来紧张的师资问题更加突出,教师工作量加大,学习环境更加拥挤,不仅给学校带来了极大压力,也极大影响了课堂教学的组织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制约了教育的发展。

4.学校学籍管理难度增大

进城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往往受季节、收入、工作的变化而流动性强、变动频繁,学生转入、转出手续不全,增加了学校教学秩序和学籍管理的难度。另外,辖区学校分布不均,学校较少,外来务工人员又多租住在,将其同住子女向市内相关学校调配,造成路途较远,一些家长不满意调配结果,不断请求再分配,调配工作量较大。

5.入学资格审核亟待规范和完善

为切实保障进城就业人员子女的入学权利,激励广大务工人员在郑州建功立业,我们对随父母进城就学的随迁子女提出了“四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居住证、劳动合同、借读证明)的基本条件。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外来人员的纳税、居住时限等没有具体规定,入学门槛形同虚设。但也有一些家长,为让孩子能上学或上某个学校,报名中造假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加大了进城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难度。

6.政府有关部门的认识有待统一

政府职能部门的有些同志对于接纳农民工子女进城就读问题,尚不同程度地存在“等待”、“观望”和“畏难”的心态,这些心态很大程度上缘于城市政府的习惯思维。长期以来,单身农民工为城市提供廉价劳动力且不享有城市公共福利已经成为一种习惯。而一旦政府把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提上工作日程,就会导致农民工家庭的集体迁入,这将使得城市政府必须考虑公共福利和公共设施承受的压力。

四、思考与建议

1.健全农民工子女入学的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各级政府共同分担的经费筹措机制。一是要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确保生均公用经费。二是由区(县)财政承担新增教师的工资。三是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解决学校改扩建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统一规划学校改扩建用地;由市、区(县)两级政府负担,以区(县)为主承担改扩建学校所需建房及配套设施费用;除市教育费附加足额安排给教育以外,所在地政府在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每年也应安排一定经费,按建设项目补助到校。四是建议中央、省两级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进城务工子女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按各地接纳农民工子女进城就读总体数量及财政状况进行补助。

2.健全农民工子女进城就读的准入制度

对农民工给予明确界定,没有正规合法职业、没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合同的进城人员不能列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范畴;简化入学手续,“六证”中最关键的是用工合同、学籍证明、户籍证明,其余条件可以弱化。此外,需强化有关办证部门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办证人员的管理和办证制度建设,对违规的办证人员要追究责任。

3.落实城市开发区规划中的中小学校配置建设

为确保新区居民和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各级政府要依法将城市中小学校配套建设纳入城市新区开发整体规划,抓紧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的建校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内初中小学的建设。市委、市政府把市区每年中小学建设计划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和奖惩。二是加强规划的审批和对规划实施的监管。严格执行《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的标准,预留中小学建设用地。成立专门的联合执法机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配套规划的中小学校与居住区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力度。由市政府牵头,市规划、国土、建设、财政、教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参加,组成联席会议。具体研究、解决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确保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的实施。

4.着力挖掘市区教育资源

一是合理配置教师编制。编制部门、财政部门要坚持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视同城市学生对待,按实际学生人数核定教师编制。对于接纳非郑州市户籍学生较多的学校,可以按照标准班额适当超额配备教师。另外,可探索弹性或动态教师编制管理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二是积极鼓励学校挖潜。加快实施市区内完全中学的初、高中分离办学,统筹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缓解入学难问题。市区大中专院校外迁时,老校区的土地规划必须根据教育需求预留中小学、幼儿园用地,满足周边孩子入园、入学的需求。三是充分发挥现有市区中小学校舍的作用,严禁校舍出租行为。市及区教育部门要对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出租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已出租校舍限期收回,不得再次出租。

5.着力加强进城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管理

一是做好生源预测。对市区进城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通过深入派出所、社区,充分了解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分布情况,并做出未来生源的预测,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生源实际和学校容量,引导学生有序就学,统筹安排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二是完善学籍管理办法。建立郑州市基础教育管理平台,将所有进城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信息全部录入管理系统,通过区、市两级数据汇总,即时掌握这些学生的数量、流动去向、家庭情况,以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落实。

6.围绕农民工子女入城就读问题进行专题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