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交通安全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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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交通安全培训

春运交通安全培训范文1

[关键词] 春运临检,特大事故,理念误区,动态管理

每年临近春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都要组织春运临检,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车辆在年检之外,都必须再次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合格后,行驶证、驾驶证上加盖“临时检验合格章”,车辆上粘贴春检合格的贴花,方可参加春运。否则,春运中一旦发现没有参加临检的车辆立即扣车,罚款。

这样做有必要吗?

这样做合法吗?

一、春运临检的必要性

春运检车能够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段内对车辆灯光、制动系统等进行督促维护,有效预防由于制动失效造成的交通事故。

2005年1月20日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3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简报》的统计结果显示:在2004年全国发生的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55起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中,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三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特大事故30起,占事故总数的54.5%;其中超速行驶导致的事故19起,占总数的34.5%;疲劳驾驶导致事故8起,占总数的14.5%.因机动车制动失效导致特大交通事故6起,占事故总数的10.9%.

因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总数的54.5%,说明我们对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能力不足。

全年共发生坠崖、坠沟、坠河特大事故32起,占特大事故总数的58.2%,说明基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路面狭窄,线形不合理,连续急弯、陡坡较多,视距不良,临水、临崖且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地段管理不力。

春运临检是为了督促广大客运车辆经营户和运输企业加强车辆安全性能检验的强制性措施,一定时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但是,从根本上讲,车辆的日常维护、安全性能检验应该是经营户和运输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由于车辆新旧程度不一,车辆技术状况千差万别,利用春运临检的方式毕其功于一役的愿望是良好的。但是,因制动失效导致特大交通事故6起,占事故总数的10.9%.其中,5起事故车辆超员,且是超员20%以上的严重超员行为,这种严重超员行为对车辆制动性能产生极大的影响。证明为了预防交通事故进行临检的收效甚微。

2005年1月5日,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境内发生一起客车翻车,造成13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车辆制动系统中,本该更换的配件用“哥俩好”粘贴,导致发生特大事故。类似的案例采取临检,进行制动检验的措施是无法预防的。

二、春运临检的合法性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05年1月6日《关于做好我省200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写到“今年,全国不再统一组织对参加春运车辆进行临检。结合我省实际,我省春运前,各支队要组织对9座以上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认真检验,记录临检情况,多少辆参检,多少辆合格,要做到心中有数”。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一款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本条将定期检验间隔时间设定权规定为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第二款规定)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所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春运”前强制营运车辆参加临时检验,驾驶员临时检验,在加盖“临时检验合格章”后,方可参加春运的做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相抵触。

目前,河南省、陕西省已经取消了“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车辆在年检之外,都必须再次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规定,直接发放春运临检合格标志(贴花),作为许可参加春运的标记。

《行政许可法》规定“(第十六条)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除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所以,作为省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有权利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规定“(第十九条)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对经济和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营运性客运车辆常年从事运送旅客的工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相应的期限内参加了安全技术检验,并检验合格,就具备了参加旅客运输的条件。只有拥有春运临检合格标志(贴花)的客运车辆方可参加春运,只有驾驶证上加盖了临检合格章的驾驶员方可参加春运的作为,同样是非法的行政许可。

三、违法春检的根源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一百零二条)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安全技术性能检查是驾驶人的职责。对专业运输单位的管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该管,也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管理起来,是管理理念上的误区。

由以上法律规定,错误进行临检的根源是:

1、片面扩大春检在预防事故中的作用,盲目设定行政许可。

2、利用惯性思维推动,谋部门的一己私利,侵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非法检车行为大规模地在一个地区、一个省实施,却没有出现维权的诉讼,足以说明运输企业和经营户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淡薄。

由于职能部门监督失职,进一步助长了非法检车谋取利益的胆气。

四、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思路

在把好“车门关、站门关、市门关”,杜绝超员现象后,路面狭窄,线形不合理,连续急弯、陡坡较多,视距不良,临水、临崖且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地段的动态违法行为是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源。加强上述地段动态巡逻,依法处罚违法行为是遏止特大交通事故的根本。

在《行政许可法》实施的背景下,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春运临检的行政行为应该废除,也必须废除了。

参考资料:

1、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做好我省2005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2005年1月6日)

春运交通安全培训范文2

+++(市交通局副局长) 成 员:+++(县交通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

+++ (县交通局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 (市运管处处长)

+++(+公司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春运期间的协调与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春运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 办公室主 任:+++ (手机:00000000) 办公室副主任:+++(手机:00000000) 联 系 人:++= (手机:00000000) 地

春运交通安全培训范文3

二0一三年安全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大力支持和公司所有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平安度过。在二0一三年的工作中,公司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深入宣贯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规范》、《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意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法》。认真扎实开展各项安全专题活动;夯实全主体责任制,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普及,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确保了公司的健康、稳定、和谐有序发展。现将2013年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公司投入营运车辆77辆,安全行驶总里程783万公里,发生责任事故35起,死0人,伤21人,经济损失   ,事故频率上升了10%、死伤人数比去年下降了40%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行车安全责任事故;非营运车无责任伤亡事故;消保工作均在控制目标范围内,无服务质量投诉。(发放     安全奖金)

二、安全工作情况

(一)、做好年度安全工作安排部署,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组织各部门、科室、签订了《2013年度安全生产、稳定责任状》,《2013年度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书》,签订面达100%,将安全目标指标量化、分解到各部门、科室、岗位、人员,并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二)、认真做好“春运”、“客运道路安全年活动”、“生命带-安全带活动”、“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道路运输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和“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每项活动开展扎实平稳有序进行。

“春运”按照县运管所和公司春运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提前召开了春运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春运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了春运运输安全工作,组织全体员工、驾乘人员层层签订了春运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春运安全教育培训,精心组织教案,突出典型事故案例与规章制度及规范向结合,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和事前预防。春运工作坚持 “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有序组织”的原则,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让旅客走得舒心,走得放心的春运工作目标。对“客运道路安全年活动”、“安全生产月”等阶段性专项安全活动,严格做到事前有安排,事中有落实,事后有总结,实现了活动期间安全秩序的根本稳定。

结合上级安排实施的“生命带-安全带活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分别成立各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抓好活动前的安排、部署、动员,做好活动中督查、分析。做好活动后的总结、巩固和提高。

(三)、坚持安全会议制度

今年,坚持了安全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召开安委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例会和驾驶员安全学习,并及时进行了统计。会议、学习中及时总结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和对存在的安全工作不足等进行了分析、总结,对下一步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传达了各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要求,通报、分析了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确保了安全工作不拖拉、无死角、无遗漏,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今年,共计召开安委会4次,安全生产分析例会12次,驾驶员安全学习72次。

(四)、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安全专项整治是我司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司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继续以“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抓源头安全隐患整治、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为工作思路,以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的建立、落实,危险源排查、整治,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方案的完善与演练,基础资料的管理为重点。今年,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春运”、“ 客运道路安全年活动”、“道路客运隐患整大排查大整治”、“ 生命带-安全带活动”“ 道路运输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以及防汛工作等专项活动。活动中,从制度完善、设施设备改造投入、安全监管督查、责任追究以及员工、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各部门、科室进行了安全自查。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中,严把人员关、车辆技术关、准入关,对查出的隐患记录在案,做到了隐患及时整改并跟踪治理,隐患整改率和违章处理率达到100%,杜绝了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五)、严格源头管理、行车安全管理,落实车辆、驾驶员准入制度

1、重点抓好人、车、路、环境的四项监控。一是:严格驾驶员的准入和管理。人是行车安全管理的重要因素,今年,制定了驾驶员“开车请系安全带”、“驾驶员安全行车承诺”、“三检”规定,并加强了日常督促落实。对新进驾驶员,严格按照国家两部一局新颁布实施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意见》的要求和新标准,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一律不予聘用,对严重违规驾驶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驾驶员个人档案,并对资料及时更新,档案内容齐全,确保其时效性、完整性与连续性,有力促进了制度化、标准化管理;二是:抓好车辆技术管理。通过“道路旅客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开展,仔细逐车检查车辆行驶里程、车辆二级维护及审检和技术资料装存档情况,按新《规范》要求确保档案内容齐全,有时效性、连续性。坚持预防维修和预测维修相结合、日常“三检”和车辆技术隐患排查相结合的车辆维护管理原则,开展车辆隐患集中排查4次,保证了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了机械事故的发生。并按时进行车辆检测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车辆维护台帐记录齐全;三是:抓好路况的防范,集中开展运行道路隐患排查3次。时刻关注天气、道路信息情况并及时通过短信平台预警信息,特别加强春运加班安全管理。严格做到天气、路况不好不发车;四是:落实了重点时段的监管,安全关口前移,杜绝行车事故发生。

2、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人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制度奖惩逗硬,杜绝了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源头安全责任事故。

3、抓好安全动态监控管理。一是:根据年前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及车辆调整情况,按照分片监管的具体办法,确保了分片监管的有效性,每月开展驾驶员安全学习2次,从根本上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公司GPS安全管理办法,落实了监管职责,对在监管中发现的车载故障问题及时联系GPS中心进行维护,确保平台定位良好、准确。严格纠正违章行为,今年,对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了严厉处理,并及时通报;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路查38次,检查客运车辆300余车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违章行为得到了基本遏制,杜绝了因管理不到位和源头监管不力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上路稽查38次查处 11人,3380元罚款   .车载监控查处 25人,5910元罚款   )

(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今年,按照2013年驾驶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时间达50学时;驾驶员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每月2次,职业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参培率100%,合格率100%。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重点放在国家、行业新修订颁布实施的《道路旅客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和《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意见》、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季节、阶段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驾车习惯、应急避险处置、汛期安全驾驶技能等。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试卷进行分析讲评。达到了培训目的,取得了培训效果,提升了全员安全意识。同时,认真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宣传,邀请公司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寓教于乐创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并取得良好效果。

(七)、严格执行公司保险规定,坚持车辆统一保险,认真做好车辆保险和安全统筹金工作

按照公司机动车辆统一保险制度要求,对车辆足额进行了投保,购买了法定交强险、三者险不低于100万/每车、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30万/每座等,无一例脱保、漏报和保额不足现象。进一步有效规避了社会风险和企业风险。

三、 存在的问题:

虽然2013年在安全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同时应该认识到公司安全工作也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一是全员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应依据新规定进行及时修订,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我公司将采取安全方面的措施一是要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及从业人员培训。二是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切实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三是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2014年年安全工作重点

继续以“抓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抓源头安全隐患整治、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为工作思路,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责任追究体系,进一步强化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方案的完善与演练,做好基础资料的管理,尽快完成企业安全评估达标工作任务。从制度完善、设施设备改造投入、安全监管督查、责任追究以及员工、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组织各部门、科室进行安全自查。严把人员关、车辆技术关、准入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

春运交通安全培训范文4

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省级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关心下,我州安全生产工作有了较大的改观,基层基础工作有了较大的提升。

年保持了除事故死亡人数外其他三项控制指标进一步下降的良好趋势,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35起,死亡76人,受伤156人,直接经济损失421.32万元,与2011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03起,下降43.27%,死亡人数增加7人,上升10.14%,受伤人数减少217人,下降58.18%,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37万元,下降24.54%。死亡人数占省下达控制指标的95%,特别是遏制住了道路交通事故重发、多发的势头,未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安全生产形势积极向好发展。

全州安监系统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022家(处),监督监察覆盖率98.2%,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4253次,监督监察复查率294%,排查出一般隐患1712项,完成整改1712项,整改率100%,无挂牌和公告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二、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州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州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府办函〔2013〕175号)、《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府办函〔2013〕174号),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州安委〔2013〕28号);为确保全州人民过上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确保“两会”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州安委〔2013〕27号);为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把安全生产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州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监四部门下发了《州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方案》(州安监〔2013〕121号);为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35号),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我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安委〔2013〕26号);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幸福、祥和、平安的春节,州安办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州安办〔2013〕3号);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和州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州安委会下发了《关于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及州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州安委〔2013〕2号)。目前,上述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1.各县,州级相关部门制定了冬季,“两节”、“两会”,“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等工作和检查方案。

2.州供销社会同州公安局、州安监局于2013年1月7日—12日对烟花爆竹经营重点县和重点部位进行了抽查。

3.春运前,州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州班线、旅游、公交、出租汽车驾驶员3890名,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200名,车站安全管理人员96名,一线交通、运政、路政人员266名进行了安全培训,并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运输企业(站点)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检查,共检查各类隐患60余起,对8台违规车辆进行了罚款,停班学习3台次。公路管理部门加强了道路维修保养,对国省干道防撞墙、挡墙、路基缺口、波形防护栏进行整治修复,整治了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并投入大量资金,储备防滑草垫10000余张,出动人员200人次,除雪铲冰600立方米,道路通过通告条件明显改善。同时我州还建成了6个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区。

4.公安交警部门切实加强路面巡查,做到对7坐及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重点打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共投入警力8200余人次,出动警车3000余台次;投入测速仪器16套,设置固定测速点27个,流动测速点16个,设置客运安全管理服务区6个;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403余起,其中超速行驶232起,无证驾驶13起,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34起;挡获被盗窃嫌疑汽车10台。各县大队责任民警与客运单位、车主、驾驶员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组织了责任民警与客运单位、车主、驾驶人“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做到“见车、见人、签状”,并督促运输企业、车站做好客运车辆出站前的各项安全检查,严禁超员客车出站。消防部门深入社区、乡村、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大检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15个,共查出隐患185处,同时对冬季用火、用电安全进行了宣传教育,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5.州水务局组织综合执法小组,对重点地区的马尔康县、理县、汶川、茂县、松潘、九寨、黑水等7个县25家涉水企业进行了综合检查,对已建水电站、输、供电线路、变电站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

6.旅游局、旅游执法局针对我州冬季旅游升温的实际,组成专项检查组,对九寨沟、黄龙、达古冰川、四姑娘山等重点旅游景区进行了检查,重点排查了景区警示标牌、防滑设施、旅游车辆的运行情况、应急预案等,查处安全隐患62项,整改率100%。

7.州安监局分2个组,对各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进行了检查,查处安全隐患112项,当场整改108项,限期整改(反馈各县人民政府)14项。

8.气象部门能及时向相关部门极端天气信息,为各行业领域采取应对措施提供信息支持,有效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9.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州政府派出4个工作组,利用“两节”、“两会”期间,深入各县、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县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收到了的效果。

10.各县,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置和上报,确保信息畅通,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修订完善了《州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订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督促各县、各生产经营单位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州作为地震灾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安全生产点多、面广、谷深,灾害多、战线长,安全生产隐患增多、矛盾突出、事故易发的阶段性特征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同时由于企业重建还没有彻底完成,尚未规模生产,同时,我州仅33家非煤矿山企业,且部分非煤矿山企业由于受市场疲软等原因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因此,我州事故总量反映出的只是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量75%,死亡71人,占总数的93%,且发生了一起重大事故,火灾事故占24%,死亡人数占总数的3%,工矿商贸在多年未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去年也发生了一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这些都说明我州安全生产事故在向多行业领域发展,形势非常严峻。

1.我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还十分薄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能力有待强化。大多数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压力较大,安全生产投入有其心而无其力,“三同时”制度难以落到实处,企业的本质安全难以得到提升。

2.安全监管的点多、面广、线长,州局最远执法距离近700公里,有的县最远执法距离都在200公里以上,行政执法成本高。加之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尤其是职业健康监管方面,监管人员大多是兼职,造成监管执法上的被动。

3.随着道路交通条件改善,全域、全时段旅游持续升温,游客大幅增长(去年全州共接待海内外游客2100万人次,增长43%),特别是自驾游热度高涨(去年全州自驾旅客达到850万人次),涉旅安全隐患增多,确保涉旅安全的难度越来越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请求省局协调并会同省旅游局,报国家总局,在我州开展创建涉旅安全综合监管示范州活动。

2.为展示灾后重建成果和旅游发展成效,我州在汶川县的水磨镇和映秀镇、九寨沟县的漳扎镇、松潘县的川主寺镇开展了安全社区试点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奠定了基础条件,恳请省局予以支持,将其打造为以省局为主导的全省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窗口。

春运交通安全培训范文5

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建设“平安海盐”和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深化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源头管理,逐步提高全社会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依法监管、长效管理新机制,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总体目标:不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实现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总体思路:围绕依法行政、强化监管“一条主线”,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二个体系”,构建基层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三个网络”,努力实现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手段和措施进一步完善,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进一步提高

围绕上述目标和思路,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核心工作,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为重点,完善全社会安全责任体系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深化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努力形成责任到位、管理有序、奖惩分明的责任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

强化企业和其他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和考核要求“三完善三落实”工作,建成包括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大力推广平安企业创建等先进经验,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健全联动机制,以全社会共同参与为重点,推进齐抓共管工作

安全生产是全社会工程,综合监管部门、专业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机制:

一是继续发挥好县安委会、防火委和道路交通委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季度例会制度,分析形势、交流经验、明确任务,共同推动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解决。安监部门要为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进一步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工作,督促重点行业和领域改善安全监管。

二是完善部门之间、部门和镇之间的联动机制。牢固树立大安全理念,根据行业归口管理原则,交通管理、消防、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建立人员相对固定、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定期联合检查和执法制度,健全告知、备案、移送、会商、通报等信息共享机制,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提高部门效率和管理效能。进一步抓好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加强县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网络建设,建立专家库、应急器材装备等在内的救援资源数据库,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衔接和演练,提高部门、社会协调响应能力。年内县安委会组织一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三是抓好与工会、共青团、行业协会、社区等群团组织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推动“工会组织参与非公企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建立“一书一卡一委”、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工作。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探索联动形式,发挥全社会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狠抓重大隐患的治理整改,以重点领域(时段)为重点,强化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新特点、新形势,坚持开展职责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登记建档和整治工作,确定县、镇、部门、企业等各个层次的领导挂牌联系整改制度,确保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

继续对事故多发行业和领域实施重点监管监察,深化专项整治工作:

道路交通以20*年达到“平安畅通县”创建为目标,围绕人、车、路和行车秩序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源头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同侧重点的系列整治活动,突出对大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和外地驾驶员重点群体的管控。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坚持主干道和村镇道路并轨管理,控制事故总量。

消防安全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主线,以全力整治“多合一”“三合一”建筑和出租房为重点,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减少事故发生。

危险化学品行业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主线,针对危化品使用单位量多面广、事故隐患多的情况,在灯泡、喷漆、轻纺涂层、金属加工等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切实改善安全设施落后、作业条件差、“三同时”建设欠账多等突出问题,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重大危险源要督促企业健全定期检查评估、全程监控等系列措施。细化易燃易爆及剧毒、易制毒等三类易引起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日常监管和整治,坚决预防重大恶性事故发生。

建筑施工行业重点是以创建文明标准工地为动力,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房屋拆迁工程招标、发包及现场管理、建筑业监理市场和劳务分包工作。继续严格执行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备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加强重点防控。

水上交通和渔业捕捞行业以严防水上运输超载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为重点,坚持开展渔船非法搭客、非法捕捞整治,减少水上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以机电设备中的码头吊、简易升降机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排查二类设备分布、数量和安全状况,整治和规范二类设备生产、使用和检验等环节,消除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责任。

加强对重点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重点抓好港口建设、围垦和大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禁止不符合安全条件企业进入。建立企业培训教育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其他各行各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署,做好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完善日常监管机制,坚持重点时段集中检查制度,有得放矢组织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以全员安全培训和加强安全投入为重点,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毫不松懈深化全员培训工程,步步扩大培训覆盖面,加强进度质量的督查,确保完成全年任务。继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岗位资质培训。建立健全与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机制,在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培训。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督促企业健全培训制度,保证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依法加强企业培训工作的日常监察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巩固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工作成果,组织基层分类管理工作质量和整改进度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实施补课和整改,并逐步在规模以下企业中推广,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在矿山、机械行业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交纳等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制度,宣传和用好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税前列支的经济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推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力争“新帐不欠,老帐要还”。

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确保宣传教育深入到基层。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各镇和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平安企业创建等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重点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宣传贯彻好《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提高全社会对《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认知度,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五)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以落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为重点,切实加强镇(区)安监机构、执法队伍建设,推广村居“六员合一”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全县镇(区)、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监管网络。

提高安监队伍战斗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安监机构工作条件。广泛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思想理论学习,提高安监干部的隐患排查能力、执法能力和协调综合能力。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建设,深化干部分片联镇、联企业、联村工作制度,有重点地帮助联系对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重视充实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积极探索监管力量延伸到基层的有效办法,县安监部门要试行委托镇安监站执法工作,使基层安监机构切实承担起《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检查、违法行为纠正、事故隐患排除、处罚建议等5项职权。深化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建设。

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对企业安全监管人员数量配备和工作职责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创新监管模式。积极鼓励发展安全生产合作组、行业协会等社会管理组织,指导和服务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弥补政府监管力量的不足,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网络全覆盖。

以规范台账为突破口,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表、一个危险源(部位)分布图、一套安全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管理台账、一个企业基础情况数据库”等为内容,规范企业、村、行业组织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

(六)坚持依法治安工作,以强化执法为重点,创新安全生产新机制

围绕上级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的部署,紧紧抓住《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颁布实施的有力时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安监、消防、建设、质监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严格行政审批和许可,加大行政前的审核力度,督促引导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程度,限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对已审批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人、机、环要素处于稳定安全状态。

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增加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力度。进一步建立群众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和基层安监部门上报以及检查整治发现案源的机制,扩大行政执法范围,增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年内着重开展劳动保护、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及交纳风险抵押金、机械冲压设备定期检验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确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更多采取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处罚手段,增强行政执法的震慑力。

(七)要切实抓好当前和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以春运、消防和人群密集场所安全工作为重点,确保群众平安过节

岁末年初,人流、物流激增,气候条件恶劣,交通安全压力加大,企业生产节奏加快,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各镇、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特别是确保各类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

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及时落实确保春运安全的各项措施,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船参加春运,进一步加强执勤和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参与春运的车船。做好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违章超载、超速和疲劳驾车,杜绝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春节前夕要以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各类出租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单位等为重点,全面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增强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工作,保证防火措施到位。

另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要搞好自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要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严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在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落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厂房、仓库的监控措施。要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春节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经营、销售的专项整治,请各镇、各部门务必配合好、参与好。

春运交通安全培训范文6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运管所、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充分认识做好2014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感,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道路运输各个安全生产环节,为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请各县运管所按以下分工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在坚持“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运管所负责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客运、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出租公司、车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在辖区内发班的班车、在辖区内从事驻地经营的旅游车、出租车、货车等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日常安全监管。运业、运业、运业、公司等驻成都旅游车由州处与汶川县运管所共同监管,驻川主寺旅游车辆主要由监管中心负责监管,松潘县运管所协助做好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客运源头管理,确保源头安全生产

1、各运输企业、车站切实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发班,严禁客车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偷拉私跑、宰客、甩客等违规行为发生。严把驾驶员资格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员,运输企业不得聘用,运输企业每年应到公安部门对驾驶员一年内的违法情况进行查询,有关情况要进入驾驶员个人档案,及时对驾驶员队伍进行清理登记,并建立“黑名单”制。做好gps监控管理,大力推行安装带行驶记录仪的gps监控系统,要切实按照管理制度对超速、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处罚,对客车偷拉私跑、未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行为除内部处罚外,还要向属地县运管所上报,各县运管所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州运管处,州处将取缔其经营资格,注销从业资格证。要加强“安全承诺”的执行力度,未进行安全承诺客车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安全带-生命带”制度,未系扣安全带的一律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二级客运站酒精检测制度,做好抽查记录。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测及出站检查工作,安全例检人员严格按照例检流程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安排运营。

2、强化“三品”的检查。一是重点加强行包检查,严防“三品”进站。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增派人员,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联合检查,对拒不配合行包检查或携带危险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车,对发现有重大可疑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二是各客运站要执行车站负责人专项督促“三品”检查值班制度,要加强对进入候车厅乘客可疑行包的开包检查,特别是对行包托运的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决不允许可疑行包上车。三是要强化驾驶员路上“三品”检查责任,签订责任书。

3、严格汽车客运站检票口管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车站。客运站内停车场和发车区域是车站安全管理重点,要实行封闭管理。无票旅客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发车站台。汽车客运站应在检票口处张贴“凭票进站”的告示,检票人员对无票的旅客要拒绝进站,并做好解释工作。

4、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维护好客运车辆技术,确保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按规定设立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参与运输生产。要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旅游车辆和长途车辆必须在州外进行二级维护,班线客运车辆一年四次二级维护必须有一次是在州外定点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要建立和完善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制度,特别要加强包车、旅游车的技术管理,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日志制度。

5、继续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魏宏省长在全省第一次安委会上提出的“三个务必”,要有针对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教育培训学习,针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对不同季节和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和教育计划。

6、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将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县级站实行所长专项督查制,所长每月不少于4次到车站对源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运政人员驻站,监督、指导汽车客运站发班、管理和安全学习,对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各县运管所要派出客运管理经验丰富的运管人员深入到乡镇、农村对农村客运和农村客运站进行严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认真履行农村源头安全管理责任。

7、强化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州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级部门要协助乡(镇)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工作;成立了农村客运公司的要按照班线客运管理模式管理农村客运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淘汰,退出农村客运市场。二是做好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打表、强行拼车、故意绕道、拒载等违规行为。

8、继续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在全行业继续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今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进现代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9、各县运管所要认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川交函〔2013〕213号)、省运管局《关于组织实施已通过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通知》(川运函〔2013〕18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办法(试行)》(川交函〔2008〕944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要求开展企业和客运站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工作。

(二)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我州汛期特点,各运输企业、各客运站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考试,严禁不合格车辆、违法违章车辆载客出站,严禁站外揽客,严禁恶劣天气或道路断道期间发班,严禁驾驶员未进行安全承诺发班。实行“谁值班、谁签单、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和安全隐患整改倒查制度,时刻把安全牢记心中。

(三)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按照州处下发的《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2014年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的通知》(阿州运发〔2014〕41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做好“暗访”行动计划,对“暗访”中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至州运管处运输安全科。

2、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制订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把企业、车辆准入和审验源头关,严把车辆改装的源头关,严把货物装载源头关,严把路面管控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客运班线专项整治。州处将定期不定期派稽查人进行明查暗访,各县也要强化日常管理和安全稽查,对不按规定线路运行、宰客、甩客、不按规定停靠站点、随意上下客、恶意抬价压价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州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不到位和未进行检查的运管所要进行通报。同时要严格治理超时、超速、超员等行为,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强化旅游客运市场整治。一方面要做好旅游客运驾驶员安全、业务、职业道德教育,为游客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另一方面要重点整治旅游景区道路运输秩序,使经营者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经营,树立州道路旅游运输新形象。

5、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为客货车辆提供优质、便捷的维修服务。一要重点打击占道维修、维修质量低劣、高收费等违法行为,为全州客货车辆提供优质维修服务;二要继续完善应急救援维修网络,储备应急救援维修人员,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应急维修点和应急维修救援车;三要转变运管所管理职能,为维修业户提供周到细致服务,积极引导维修企业在重点区域建立连锁维修网点。

6、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密切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科学规划辖区客运线路,周密组织实施,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7、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各县所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打击车辆超载运输,共同做好旅客分流工作,分流费用由超载客车车主承担,不得发生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现象。客运企业要提前做好客车运行时间安排,严格执行山区三级道路22:00至次日凌晨6:00不能运行的规定。保障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能得到充分休息,驾驶时间超过规定的驾驶员,一律不安排加班、包车和参加应急运输保障。

8、强化危险品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监管,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严格审查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驾驶员资格、车辆技术等三关,督促企业实行“统一招聘驾驶员、统一用工制度、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车辆停放、统一保险”管理,运管部门要建立与危险品运输企业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危险品运输企业对危险品车辆实行安全、动态、经营、调度等全方位的管理。

9、利用高科技手段,强化车辆动态监管。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制定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管理制度,建立以总公司gps监控平台全覆盖监控,分公司和客运站分片区重点监控相结合的gps三级平台监控管理机制,分级负责,重点管理,减少漏洞。二是各县运管所要完善对所管辖企业gps三级平台的监控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管辖企业gps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客运站三级平台工作情况和参营客车车载终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三是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州及公司内部gps管理制度、日志记录、每日不在线登记上报制度和月分析报告等制度,要密切与公司各部门配合,加强对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平台的日常管理,强化对违法违规车辆的处罚,强化本公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将gps完好情况纳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和旅游客车趟次安检内容,凡是gps不在线或存在异常情况的客运班车和旅游车,应先停运修复再发车。五是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gps人为屏蔽、安装开关、人为损坏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停运,吊销当事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当事车辆线路经营权。

10、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客运站是安全工作最直接的前哨。各运输企业要结合不同季节气候变化特点,合理安排驾驶员的作息时间,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一是要按规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客运车辆在冰雪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点盲目强行通过。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省政府以及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确保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承诺落到实处。三是综合性能检测企业要严格按检测项目和标准进行检测,要把业务技术强,责任心强的检测员安排到检测岗位,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四)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要求,完善各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整改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加强督查督办,逐项整改销号。一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排查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实行安全隐患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要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对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依照管理权限逐级验收销号。三要加大督办力度,对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监控到位,要建立“一患一档”的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督查制度、通报警告制度。四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天气状况、路况通报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强化与公安、气象、公路部门的联系,做好车辆运行信息公告工作。一要强化与气象和公路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行线路途经地的天气状况和路况,制定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和旅客,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二要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交警分段限速、危险路段警示、各线路通车能力等情况,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驾驶员要服从运行线路上交警和安全哨指挥,坚决杜绝冒险行车和“三超”现象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三要认真落实上级用各种方式通报的有关路况、天气信息,及时开展检查和安排布置,确保政令畅通。

(六)完善预案,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七)强化服务质量管理,为社会提供优质运输服务

一是各县运管所要强化运输服务监督管理,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为平台,以96515运政监督投诉电话为抓手,州处将对服务质量投诉、非法营运和违反价格规定等举报进行及时严肃处理,净化运输市场。二是要督促运输经营者教育广大从业者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诚信优质服务,及时检查生产设施设备,为优质服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