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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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

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文1

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督查情况汇报

为督促、指导、掌握我县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我组自4月23日至5月5日安排10天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进展状况开展了工作督查,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县动员大会结束后,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乡镇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分别于4月13日至4月18日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大会,进行了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自查自纠工作时限。

2、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一个乡镇实现了权证、合同两个100%到户,就是单个实现100%到户的乡镇也找不出来。总的说来,全县权证、合同到户状况不容乐观,其中:权证、合同到户率达90%以上乡镇3个(其中一个乡镇合同到户率只有80%左右);权证、合同到户率达80%左右的乡镇4个,但合同到户率均小于权证到户率,多数不足80%;权证、合同到户率在70%以下的乡镇3个,其中有一个乡镇到户率还不足20%。

二、主要经验做法

1、乡村主要领导重视是自查自纠工作落实的重要前提。督查中发现大多数乡村主要领导都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乡村干部开展工作积极主动,针对性较强,工作效果明显。

2、有些乡镇每星期调度一次,一是汇报工作进度,二是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集思广益,制定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整改纠正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促进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

3、有的乡村针对分户登记表、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填写不规范的现象,组织村干部上户纠正,并核对落实相互之间数据、信息的一致性。

4、有的乡村针对农户承包合同因保管不善丢失较为严重的现象,组织村组干部与农户重新补签合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仍然有个别乡村主要领导重视不到位,认为土地政策落实不如涉农资金落实重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只为应付,查找问题大事化小,整改纠正措施不到位。

2、部分乡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省、市、县减负、农业部门转办的群众件调处不力,存在踢皮球的行为,意在矛盾上交。截至目前,仍然有2起省、市农经部门转办的群众件未得到妥善处理。

3、有些乡村承包合同与经营权证因种种原因(上水片乡镇大多数村组都存在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地的做法,下水片乡镇部分村组存在前述做法,县城周边村组及部分乡镇所在地和道路沿线因土地即将被征用,部分村组因群众土地承包纠纷难以调解,少数村组因农户修路集资款项未上交,如此等等)尚未全面换发到户,这个问题有的乡村已引起高度重视,但整改纠正措施不力,或不切实际,或违背法律规定,或无从着手;有的乡村则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听其自然,放任自流,根本就不想纠正过来。特别是下到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地的村组,农户问及合同、权证有什么用,一是说明群众对权证的重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二是让我们不知如何回答好。

4、有的分户登记表承包面积抄写出错,或合同、权证编号漏填等。

5、经营权证填写不够规范,表现为:

(1)有的权证上共有人只填写户主一人,且共有人年龄误填成出生年月;

(2)有的权证上“农地承包权()第号”漏填,合同编号漏填或错填;

(3)有的权证发证时间漏填或填写不全;

(4)有的权证地块四至界址漏填或填写不完整;

(5)有的权证承包期限不足30年,甚至整整少了1年;

(6)有的权证未加盖“换证”章。

6、每个乡镇都或多或少存在农村土地承包调查摸底表、分户登记表、基础数据库、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农户实际承包情况数据、信息互不一致现象,有的乡村“六不相符”现象还比较严重。

7、大多数乡、村、组农户流转承包土地只履行口头协议,未签订流转合同,缺乏规范管理,给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埋下隐患。

8、有的乡镇由于电脑通用,基础数据库安全性差,甚至由于人动丢失软件安装光盘等;大多数村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保管不规范、不完整。

9、部分乡村干部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给日后工作留下许多难吃的馊饭和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建议

1、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综合督查力度,给乡村主要领导施压,促进整改纠正措施落实到位。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的乡村,一定要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

2、每3~5年重新调整承包土地的做法虽然违背法律政策规定,但有时候又比较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对于这种行为,一是要明确一个截止的时 间界限,否则,势必成为今后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隐患;二是向上建议针对小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作些修订,以适合农村的实情。

3、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是当前引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重点和调解工作的难点,规范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应该作为乡镇党政工作的一个重点抓好抓实,要积极创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进一步督促**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妥善处理省、市、县减负、农业部门转办的2起久拖未决的群众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处理结果。

5、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消除部分乡村干部在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中的抵触情绪,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严肃性。

五、当前工作中的难点

1、《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由于其贯彻执行时间不是在颁布之日(20xx年3月1日)起生效,而是在维护第一轮(1981年至1982年)农村土地承包状况的基础上以第二轮(1998年)延包态势为基准,如此一来,给我们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现实表现为:一是有部分乡村干部对“小调整”的内涵缺乏正确的理解,以为3~5年重新调整农户承包土地属于小调整范围,或者以为生老病死娶媳嫁女应该调进调出承包土地属于小调整范围等;二是为数不少的农民甚至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对承包期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有意见闹情绪,认为有些人“占着茅坑不拉屎”,而新生婴儿或者刚娶的媳妇却无以为生,等着喝西北风,不符合农村实际。于是以村组协议、村组惯例为由进行一年一调或者3~5年一调的做法在不经请示或经默许的情形下风行起来,有些地方还很难压制取缔这种做法。时间一长,要回到1998年第二轮延包时的状态很不现实,甚至可能激发更为严重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稳定。

2、农村税费改革之前,农民承包土地需要缴纳的正常税费任务较高,种地利益少,农民对土地的感情不是很眷恋,甚至有部分农民不想要土地,口头上要将土地送回村组,有一部分农民还真这样做了。但当时没有一个村组肯收回土地,原因是村组如果收回土地,万一发包租赁不出去(根据当时的情形,这种可能性很大),那么今后的一部分税费任务就没了着落。因此,有些农民就私下口头协商或者通过他人口头磋商,达成不收租金但划转税费任务的土地流转口头约定,时间稍长,有的农民就认为土地归我承包了。如果没有以下情况的变化,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的矛盾也许可能没有这么快激发。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民承包土地应缴的税费任务逐步取消不说,反而还可享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补助款项,特别是农村征地补偿价格的提高和范围的扩大,土地增值较大,由此大大增强了农民的珍地、惜地意识,就算自己暂时不耕作也纷纷要回承包地。这样一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矛盾就加速激化了,而且因为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一方站得住理,一方依据于法,争执不断,矛盾升级。如果按法律政策裁决,一个问题解决了,但类似情况多,可能引发更大范围的不稳定;如果照顾情理,另一方就不依不饶,依法上访;如果各打五十大板,双方又难以达成一致性意见。

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文2

为迎接省对我镇强农惠农政策及农村“三资”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根据市、区财政局的要求,针对这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我镇成立了由纪委迁头,财政、农经组织的联合自查自纠小组,对全镇18个村(居)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这次开展强农惠农和“三资”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的落实情况。

2008年至2009年8月底区财政共计拨入惠农资金2340多万元,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形势直接向农民兑付。

二、新农村建设工程落实情况。

1、村村通、饮用水水工程:近年来我镇村村通、饮用水水工程落实进展快,其中由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村村通工程12项,共计投入资金672.9万元;饮用水工程2项,共计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工程已全部按照计划完成建设任务。我们在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中,基本能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按照程序开展工作。群众满意度很高。

2、农村沼气池建设:我镇积极宣传沼气池建设的意义,好处,国家政策的优惠条件,建设标准和程序。在区能源办的支持下,我镇的沼气池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多,从未见过,到现在的熟练使用,群众告别了烟熏火疗,用上了干净气。

3、、专业技术培训工程情况:我镇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多次培训。

4、家电下乡工作正在有序地开展。

三、农村“三资”工作管理情况

1、切实加强集体资源管理,壮大集体经济。各村根据集体资源现状,全面做好资源名称、面积(数量)等摸底登记工作。对集体资源发包,租赁、出让等方案,由农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经营权和承包人。规范发包承包双方的各项程序,防止发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逐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我镇成立了“乡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全面实行村账镇管。为避免村级资金被占用、挪用和平调,“乡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在明确村级资金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三权”不变的前提下,规范了财务管理,严肃了财经纪律,提高了透明度。一是全面建章立制。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村级组织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村级各项费用开支单据必须有证明人、经手人签字,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方可入帐。重大项目支出,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会议纪要附件,才能审批报销入帐。二是统一专用收据。为加强财务管理,防止财务混乱,明确了村集体所有收入,必须统一使用由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监制的《巢湖市居巢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为了监督村级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各村还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挑选具有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硬、廉洁公正为民办事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做到村集体各项经济活动事项,都有民主理财小组参与、管理、监督。在财务公开方面,每个村在村部显眼的地方,设置了永久性财务公开栏,村集体财务严格按照农业部、监察部规定的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序,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公开,重大的经济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

3、加强财政审计监督,我镇于近期对各村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登记造册,确保村级资产安全。

四、存在问题:

1、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2、村级财务公开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3、部分村非生产性支出过大,对此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已找相关村负责人进行了必要的谈话,已对个别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岗位调整。

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文3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

针对这次社会评价工作电访调查,本镇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建议共计17条内容由县纪委反馈给镇党委、纪委,内容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1.反腐倡廉要从基层抓起,特别是村干部财务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

2.上级政策、精神,要及时传达到农村百姓,特别是老年人;

3.有车有房的人吃低保、确实需要吃低保的人没吃;

4.多关心一下需要关心的人;

5.领导干部没有多下基层访问;

6.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明显,没有显著的效果;

7.搞场镇建设征了土地卖后没有把钱分到被征户手上;

8.自从杨桥出事后停车后给的补助没有分到手;

9.上面说本周下来查道路安全然后批车,但现在人都没下来;

10.我们那里的公路没有修通。

(二)群众的建议

1.政策上级到下级落实到位;

2.工作还要加大力度;

3.建议在我乡的街道上安装几个摄像头;

4.多整治腐败问题;

5.要公开、公正;

6.多深入群众了解,不要遥控指挥;

7.深入基层,了解民情。

二、调查情况

(一)反映的问题

1.关于受访群众反映“反腐倡廉要从基层抓起,特别是村干部财务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的问题。

经查,这些年来,对本镇的反腐倡廉工作,镇党委、纪委一直都是从镇、村、社和全镇党员干部抓起,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廉政承诺,详细制定了责任分解方案和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严格执行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项财经纪律;严格实行了“村账镇代管”制度,村(居)委会财务审批实行“三审”会签制度,即:村(居)监委或监委主任审查签章、村(居)财务主管领导审批报账(村主任或居委主任签字审批,支部书记签章审核)和中心审核记账。凡单张支出发票金额在200元(含200元)以下的,经村(居)监委或监委主任审查,由村(居)主任签字审批,村(社区)支部书记签章审核后支付;凡单张支出发票金额在200元-1000元(含1000元)的,须经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经村(居)监委或监委主任审查,由村(居)主任签字审批,村(社区)支部书记签章审核手续,再由中心主任签字复核后方能支付;1000元-2000元(含2000元)的,须经村(社区)“两委”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经村(居)监委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居)主任签字审批,村(社区)支部书记签章审核,再由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复核手续后方能支付;2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须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居)主任签字审批,村(社区)支部书记签章审核,并书面报告政府镇长签字复核手续后方能支付。凡未严格按上述规定程序办理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镇党委、纪委对全镇政府内设机构、单位、部门、各村(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抽查,特别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强农惠农资金、财务状况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全镇通报和责令限期整改。故上述受访群众反映的该相关问题有不实之处,但作为给镇党委、纪委的工作建议,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使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2.关于受访群众反映“上级政策、精神,要及时传达到农村百姓,特别是老年人”的问题。

经查,这些年来,对上级会议精神、各项政策、法律知识等等的宣传方式方法,一是要求各村(居)回去集中开群众大会或以社为单位开群众会及时传达;二是全镇各村(居)广播已全部开通,并要求镇网络分公司及时维护,保证了广播宣传的畅通;三是镇网络分公司自办了政策宣传等电视专栏;四是各村(居)落实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其中将政策类的宣传均实行了及时更新。尽管有多种宣传方式予以了宣传,但农村个别群众特别是个别老年群众还是没能了解一些政策,原因是:一是开会的时候自己家的事多,没空、没闲心去参加社员会议;二是去参会了,很多时候是干部在上面主席台上讲,下面的群众闹哄哄、摆龙门阵,根本没认真听会;三是平常干自家的农活,或休闲处在乐于到周边乡镇上街赶集,或在场镇上租房带孙子孙女读书没在家,农村广播会的宣传根本没空闲、没机会收听;四是很多农村人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没那闲工夫听啥政策之类的,只有到了该自己享受某些政策、跟自己有切身利益的时候了,才突然责怪某某干部没把政策宣传到位,发生在农村的这种情况也不是偶然现象。所以,在了解到受访群众反映类似问题时,我们既要反思工作没做到位,也要加强对群众的增强参政议政意识自觉性的教育,让他们不仅仅只关心自己的事,还要关心关心其它的事,也还要知道当基层干部的一些苦处、难处。

3.关于受访群众反映“有车有房的人吃低保、确实需要吃低保的人没吃”的问题。

经查,2013年正风肃纪期间,通过约谈部分违规享受低保对象户,全镇主动申报取消低保11户;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低保评定问题,我镇各村(居)相继召开了党员干部群众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对各村(居)的低保享受对象户展开重新评定,评定结果,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户85户,其中取消镇村社干部及家属亲友29户,退还资金2460元。2014年6月全县城乡低保清理整治视频会议后,镇党委提出了清理全镇低保享的相关要求:一是要把握吃透低保政策及把握好参保原则;二是要对各村(社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关系保”、“人情保”、“福利保”等全面排查和清理;三是要必须严格工作纪律,依照低保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对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四是要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把低保办给符合政策、切实需要它的人手里,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

通过严格清理,截止2014年末,农村低保清理整顿前745人,调整98人,取消31人,年终实有人数714人;场镇低保清理前136人,后调整12人,取消47人,年终实有89人。各村(居)通过群众大会参与公开评定、村(居)干部和联村干部签字认可上报政府审定、网络分公司自办电视节目滚动播放公示、镇纪委

设立举报电话和固定举报箱等评定程序,且如今全省正在通过网络大平台管理全省的低保享受对象户,不存在、暗箱操作或者“有车有房的人吃低保、确实需要吃低保的人没吃”等问题。³

4.关于受访群众反映“多关心一下需要关心的人”的问题。

经查,这些年来,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相关关注民生、爱民惠民政策,并根据本镇实情实施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和建立了一系列相关制度。一是2014年,全镇城乡大病救助148人,救助金额25.8万元;二是高龄老人门诊补贴405人,补贴资金9.78万元(其中:80-89岁老人,补贴240元/年;90-99岁老人,补贴480元/年;100岁以上老人,补贴2400元/年);三是重度1-2级残疾人护理补贴185人,其中:一级64人,补助资金61440元,二级121人,补助资金72600元;四是农村危房改造74户;五是优抚享受对象205人;六是冬春临时生活补助136人,补助资金41200元;七是发放“解三难”资金37200元,121人;八是发放自然灾害补助资金35800元,58人;九是2014年享受计生奖扶政策对象11人(2004年实施以来共有148人享受该政策);十是“七一”慰问贫困党员38人,发放慰问金11400元;2015年春节前慰问贫困户54户,发放慰问金16200元;十一是全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214户,帮扶物资、资金共折合4.9万元;十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等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十三是精准扶贫户4个重点贫困村,807户,2208人;十四是养老院供养老人62人;十五是县总会、卫生计生局、民政局等单位、部门及全镇干部职工共资助特困学生9人。以上这些方方面面的数据,都充分说明了镇党委、政府对全镇的惠民、利民、民生工程等关爱政策措施的落实是倾尽全力、认真扎实的。

5.关于受访群众反映“领导干部没有多下基层访问”的问题。

经查,2014年来,本镇建立完善了《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等规范性制度和文件,要求领导班子每月下村不少于8天,一般干部每周下村不少于2次,村社干部原则上每周走村入户时间不得少于4天。同时领导干部要在联系村(社区)的基础上,至少联系2户以上的贫困户,每个联系点的联系时间不少于2年,每年深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6次。一般干部每人至少结对2户以上的贫困户,进行经常性走访,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深系户开展工作不少于8次,结对联系户的联系时间不少于2年。制度的制定使机关干部下移重心到基层、沉下身子接地气,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满身“泥土味”筑牢干群“鱼水情”。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充分发挥教育实践活动这一载体,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今年1-6月,党委成员共计下村329天,党委成员平均每人下村41天。全镇在编政府机关干部36人,下村解决问题总天数1214天,平均每人下村34天。

6.关于受访群众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明显,没有显著的效果”的问题。

经查,截止2015年6月,与2014年同期相比,召开会议减少8.6%,会议经费减少77%;下发文件减少13%,简报精简下降7%以上;无公款外出考察、学习情况;无评比达标表彰和庆典情况;无违规收费、乱摊派现象;无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会员卡现象;公务接待费减少2.5%;无因公出国人员,无公款旅游现象;无公务用车,无超占、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住宿超面积等情况;党政干部无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无兼职企业情形。清理违规享受低保43户61人,清退乱收建房款16.5万元,组织处理干部4人,约谈党员干部9人,谈心谈话75人次,正兴社区干部原书记侯生龙、现任主任、监委主任等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建立长效制度29个,解决实际问题379个,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政治生态正在净化,全镇正彰显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显著成效。

7.关于受访群众反映“搞场镇建设征了土地卖后没有把钱分到被征户手上”的问题。

经查,近10多年来,场镇征地建设项目主要有:场镇垃圾场、政府公租房、场镇污水处理厂、场镇开发区。其中,场镇垃圾场征地共594M2,征地资金21453.80元共发放至康本聪、李兴荣等7户居民户手中,有完备的领款凭据;公租房征地共292M2,征地资金12200.00元共发放至陈松柏、郭志平等4户居民户手中,有完备的领款凭据;污水处理厂进厂道路土地征收共292.5M2,其中集体161.4M2,王言模等4户居民共131.1M2,征地资金10665.80元除发放至被征地等居民户手中外,其余剩余资金均在正兴居委会集体账目上,有完备的领款凭据;污水处理厂进厂土地征收共1325.00M2,其中集体329.00M2,陈芳珍、唐显群等5户居民共996.00M2,征地资金48132.20元除发放至被征地等居民户手中外,其余剩余资金均在正兴居委会集体账目上,有完备的领款凭据;在2002年场镇开发小集镇建设中,根据市级小集镇建设要求,开发商兑付的二期土地补偿款为:36100+61310+20195=117605元(其中:2003年12月30日,居委二组收到一笔:36100元,2004年收到三笔:25000+21310+15000=61310元;2004年12月30日,居委一组收到三笔:6905+8290+5000=20195元)。居委会集体支出为:117495元(其中:一是赔偿青苗和农转非30603元;二是交历欠税费30597元;三是交镇统筹费20195元;四是2009年,居委三组修建社道路,社长付方明借二组现金30000元;五是2004-2007年,居委集体办公费、管理费、生活费6100元)。从账目上和原始凭据上看,已如数兑付给被征地居民户手中。

8.关于受访群众反映“自从杨桥出事后停车后给的补助没有分到手”的问题。

经查,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去年杨桥交通特大事故后,全县停开了所有村道公路专线车,意思是县上补助给停运车主的农村客运补助款,车主没有领取到手,这个政府不清楚具体政策,也不清楚补助费用是如何发放的,相关解释应该由县运管局负责,与政府无多大关联。

9.关于受访群众反映“上面说本周下来查道路安全然后批车,但现在人都没下来”的问题。

经查,反映的问题主要是说场镇至各村的村道公路专线车取消后,一直没有重新启动重开专线车,百姓意见大,公路修通后,还是没解决行路难的问题。今年6月,县交通、运政、安监等部门已来我镇调查核实了具体情况,交由县级相关单位部门具体审批是否重启开通村道专线车。政府部门负责人已与相关原车主进行了意见交换和沟通。

10.关于受访群众反映“我们那里的公路没有修通”的问题。

经查,不清楚受访群众反映的是哪里的村社道路没有修通。全镇还有未修通的社道公路,关键是“一事一议”群众筹资积极性不高,一些群众又想公路修好,又不想出资出劳,况且县级补助指标、资金又有限。今年全镇有4个村的群众筹资积极性高,将结合县级补助指标、资金再新修8.1公里,其中:阳光3.0公里、龙台1.5公里、杨柳2.1公里、万众1.5公里,以达到连通全镇相关村与村、社与社的断头路。

(二)群众建议

关于群众的7点建议,镇党委、纪委正在努力制定相关措施办法,并及时付诸落实。如:政府现在正在我镇的街道上安装2处(2个)摄像头;实行了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实施了便民服务公示、指南;党委、政府开辟了党务、政务、财务公示专栏;完善了联系群众、“四卡走基层”等29项惠民、利民制度,切实将为民服务落实在了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上。

三、整改措施

通过对2015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群众反映问题的意见反馈,让我们看到自身还存在的不足。对此,镇党委专题召开会议,分析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现状,找出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一)持续强化“两个责任”,构建良好工作格局

进一步提升党委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视度,认真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定期检查村组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加强对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重点加强镇纪委和村(居)监督委员会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责任,形成党委、纪委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继续突出宣传教育,强化干部廉洁意识

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能力,达到促进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群众利益切实保障,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的效果。

1.认真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充分利用党员干部会议等机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党规党纪,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并在10月中旬邀请县纪委领导对全体镇村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知识宣讲。

2.认真开展正反两个方面典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经常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弘扬正气,激励、鞭策自己。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一次反腐倡廉的影像资料。

3.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宣传阵营。通过电视、广播、宣传展板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活动,形成立体交叉的舆论宣传强势,营造全镇廉政文化的浓厚氛围。

(三)继续强化监督过程,切实纠正不正之风

1.狠抓落实,坚决查处在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改造拆迁,村道建设、民政救济、危改、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事件,不断健全纠正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2.加大防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重点查办党员干部中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结合实际,查办党员干部违法案件。

3.重点加强镇纪委和村监督委员会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责任。10月30日前,对一些部门和行业工作作风展开一次检查,重点对村和一些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开。

(四)持续推行政务公开,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1.扎实开展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为提高涉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能,切实解决好截留、挤占、挪用涉农惠农资金问题,我镇将成立涉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镇2012年以来涉农惠农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查摆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持续推行村(社区)“三化四制”建设。镇党委要加强对“两务”公开的统筹指导,确保村务及时公示,公示内容与实际工作相对应,杜绝“走形式”,搞“两张皮”。各村(社区)应于每月30日前报送该月公示图片,并由镇党政办统一汇总上报。

3.继续做好“一卡统”的发放与管理。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涉农政策性资金“一卡统”发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涉农资金兑付工作中坚持使用“一卡统”账号发放,不扣押群众银行卡代取代扣、虚报冒领,不滞留延压,并足额兑付和及时纠正“一卡统”账号有误的情况,确保涉农惠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

(五)继续加强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坚持“畅通、便捷、有序、务实、高效”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建立长效机制,组织听取群众诉求下访和约访工作队,定期深入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倾听群众的呼声,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困难和问题。

1.继续落实接待日等制度,重视群众举报工作,拓宽、畅通举报的渠道,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凡群众向镇纪委、办反映的干部违法违纪者以及上级部门转交来的件,都将从速查处,情节严重者报上级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增大腐败成本和风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

2.认真抓好初信初访办理,提高化解率,控制增量。做好处理和案件调查,注意把握政策,并做好案件查处的后续工作,对内容失实,要通过一定途径予以澄清,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敢抓敢干的积极性。

3.认真抓好积案化解活动,全面排查2012年以来未息访的积案,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在2015年10月前全面办结销号。

(六)继续查处典型案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镇纪委要持续开展“9+4”及“”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典型案件的责任追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处理,点名道姓予以公开曝光,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财务支出及票据、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截留惠农资金、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工作纪律等方面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限期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汇报范文4

一、加强领导,提高行风建设水平

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自始至终都得到了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断从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使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年年都有新进步。

1、组织健全。为加强对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领导,我局始终都有一个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均为局党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监察室),明确规定: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分别为本单位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并指定本单位负责综合工作的干部为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联络员;我们每年年初都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分别与分管的局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都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责任书的内容之一,强化责任意识。我们还常年聘请10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干部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机关效能监督员,并明确其职责。各区财政局也都是局长亲自负责抓政风行风建设,并分工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指定一名财政干部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具体业务工作并担任政风行风及效能建设联络员,还聘请各区财政局自己的行评代表,由此建立起一个由上至下、由内到外、责任到人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网络。去年,海沧区财政局根据区划调整后机构变化、人员调整的情况,及时调整、充实行风评议代表,使所聘请的行风评议代表更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2、思想重视。我们始终坚持把行风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去年6月3日,我局召开局务会研究讨论《市财政局政风行风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会议对行风建设明确提出了“要讲求实效、要有针对性、要有群众意识、要解决老大难问题、要市区联动”的要求。我们不仅专题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部署工作、分析形势、研究整改措施;还在每年的各种会议上,结合部署财政业务工作对行风建设提出要求,真正做到:把行风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讲评、一起落实。思明区财政局在去年政风行风建设动员会上,还请了区政府、区人大领导出席,区长结合当前的经济形式和财政收支状况亲自作动员,为政风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工作有力。我们无论是开展市对区财政的综合考评,对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绩效考评,还是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都把行风建设作为考评的重要内容。我们主要从制定计划、发现和整改问题、“窗口”单位便民服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务公开等方面进行考评。同时对于有群众反映强烈或有投诉服务态度不好、质量不高的,对市、区两级行评代表指出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将加重扣分;而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整个项目不得分,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这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调动财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抓行风建设的良好局面。去年,翔安区财政局提出从六个方面入手建设素质型、效能型、服务型财政机关,即:打造团队精神,增强财政凝聚力;树立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健全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提倡高尚品德,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财政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协调沟通,创建和谐财政。从而在社会上、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财政的良好形象。

二、围绕中心,开展政风行风建设

去年是我们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宏观调控政策从年初的“双防”到年中的“一保一控”,再到现在的“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财政政策也从“稳健”转为“积极”;期间还遇到了抗震救灾等突发性事件,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1、抓考评,提高工作质量。我们在抓好财政机关内部人员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去年又健全和完善了《局机关内部处室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和《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对局机关内部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每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提高整个财政部门的履职力和执行力。为加强对区财政的指导,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们制定出台了《市对区财政综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从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财政重大改革进程、财政管理规范化等方面分29个考核指标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财政系统进行通报,推动财政各项工作落实。为加强对财政专项支出的绩效管理,我们还制定出台了《市市级财政专项支出预算绩效考评实施细则》,将19类专项资金列入考评范围,通过考评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把绩效管理看作是财政工作的永恒主题,通过制定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科学设定考评指标、严肃认真组织考评,客观评价财政工作绩效。去年,我们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财政部门职责,以市委、市政府分解任务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设置了能够体现财政部门职能、反映我局当年工作绩效的15项关键业绩评估指标,再根据这15项指标共计设置了58项二级指标。各项指标都做到: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预期效果、具体措施和要求。坚持每月有对照检查、每季度有自查自评、每半年有绩效分析。形成了评估实施统一组织、评估内容上下衔接、评估重点有所区分、评估方法综合利用、评估结果奖惩并用、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考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2、抓服务,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中,注重发挥财政优势、突出财政特色,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去年5月16日,我们举办了以“助力发展,服务民生”为主题的“公共财政服务日”活动,通过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社会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险、再就业等一系列财政民生政策的咨询服务,分发财政政策宣传材料,向群众传播市委、市政府的民生财政理念,让群众更直接地了解财政政策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为群众提供享受便捷服务的平台。我们除了落实过去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过去好的传统做法以外,还注意围绕中心、开拓创新。非税收入管理中心投入人力、物力研发“交通管理部门罚款收缴管理信息平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实现了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实时有效监管;在我市红十字会接受群众为地震灾区捐款工作中,他们专门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以赴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赢得了服务对象的高度评价。财政审核中心面对抗震救灾财政投入资金量大、情况紧急的实际,主动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既满足了抗震救灾的实际需要,又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今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特别是下半年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调整力度大,随之而带来的财政业务工作十分繁忙,各业务处室经常加班加点,广大财政干部都毫无怨言。

3、抓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为使财政干部职工及时、准确掌握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增强财政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提高为民服务、开展财政工作的能力,我们十分注重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去年11月,我们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邀请了中央党校、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财政部的专家进行学术演讲,就当前国际金融海啸的背景下,中国宏观经济局势走向及国家4万亿元扩大内需的财政资金如何使用等问题向与会的企业家、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和市民指点迷津。 在开展“公共财政服务日”活动中,我们还聘请了知名专家学者以企业资本运作中的财务误区、中国企业如何筹备上市、企业如何抓住台湾大选后两岸经济交流的先机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专题讲座。通过举办教育培训,既服务了社会、服务群众,又教育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形势、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在财政业务工作中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了财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三、严格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民生,近几年,党和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这些惠民政策落实得如何,群众最为关注。我们在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中,就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严格监督,促进惠民政策落实。

1、强化业务监督。去年,我们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方式开展了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分5个督查小组主要是对种粮农资综合直补及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农村沼气、测土配方、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进行检查,涉及各项资金近3亿元,通过听取被检查部门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汇报,实地查阅相关资料及帐册,对所检查单位的惠民资金的拨付情况逐项进行核实,全面掌握惠民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以及使用情况。检查发现我市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比较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省督查组的充分肯定。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对社会保险资金监管问题的调研,通过调研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寻求对策、强化监管。

2、强化媒体监督。为使惠民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还借助《日报》监督在线栏目,对我局领导接听行评专线的情况进行特别报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去年11月7日,我局分管农业、社会保障的庄志杰副局长率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接听行评专线电话,许多市民群众针对能繁母猪补贴、取消农村初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低保申请等进行政策咨询、反映相关情况,负责接听行评专线的处室领导一一进行解答,对有些问题当场要求区财政局调查处理,对有些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先向群众表明整改期限,过后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立即整改。11月10日的《日报》监督在线栏目进行了全面报道,既为新闻媒体监督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主动提供便利,又让市民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集美区财政局还十分重视财政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党和政府的财政惠民政策,使惠民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3、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11月14日,我们接到群众投诉电话,反映同安区汀溪镇造水村种粮直补已发放到村干部手中,但还没有及时发给群众。对此,我们非常重视,立即协调同安区纠风办、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就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并邀请市行评代表参与调查处理。经查:原来是3个村民小组的组长为了本村的公益性建设,而将上级拨付的46958元种粮补贴代为保管,准备垫付本村公益性建设工程的前期费用,之后再多还少补,而未能将种粮补贴及时发到群众手中。调查组了解情况后严肃指出:“种粮补贴”是“惠民惠农政策”的一项具体措施,必须及时足额发放,不能用作其他用途。要求该村立即整改,并要求同安区举一反三,对种粮补贴发放问题进行层层督查,重申相关规定和要求,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突出重点,周密组织行风评议

我们在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中,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重点,周密组织、狠抓落实,通过抓重点,带动政风行风建设、包括行风评议工作上水平。

1、计划部署突出重点工作。我们在制定机关效能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时,就确定了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是:要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紧抓不放,着重抓好会计资格考试及办证、公车定点维修、财政审核、政府采购的科学规范管理和“小金库”治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动工作上新台阶;各单位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就是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重中之重,要始终如一的坚持高标准,严格兑现服务承诺,充分发挥“窗口”的示范、带动作用。确立这些工作重点,是在认真总结过去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省、市政风行风建设指示精神提出来的,符合我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实际,事实证明:抓住了工作重点,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就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行风评议突出重点内容。在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中,我们确定了5项评议内容:领导班子是否重视;是否依法履行职能;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清正廉洁等。行风评议有了重点内容,也就有了评议方向,就不至于图形式、走过场。湖里区财政局把基层的行风建设作为行风评议的重点突出出来,他们专门召开街道财经办政风行风工作部署会,及时学习传达市、区行评会议精神,指导街道办开展工作;他们还针对街道财经办存在的活动形式单一、工作被动等问题,引导街道财经办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明确时间和任务要求,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区、街两级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工作步调一致,齐头并进。

3、查找问题突出重点环节。为做好民主评议、查找问题阶段的工作,6月26日,我们组织召开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市纠风办领导进行政风行风建设理论授课;市行评代表和局领导分别通报了全市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对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对下一步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在查找问题阶段开始后,为便于我市财政系统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我们统一明确了自查自纠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决策、任务分解、惠民利民政策以及局党组决定的执行情况;二是行风、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是依法办事的情况;四是工作作风情况;五是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的落实情况;六是廉洁从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各单位都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自查自纠报告,使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从一开始就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同安区财政局和中华会计函校针对当前农村财会人员素质不高、村级财政管理不够规范的实际,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他们立足自我联合举办农村财会人员教育培训班,对各行政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从事会计核算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农村财会人员开展村级财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五、认真整改,确保行风建设实效

我们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向全市财政系统各单位发放了14份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重点跟踪指导,使行风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1、关于“会计资格考试及办证”。会计处和市会计学会经过研究、开发了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以实现会计从业资格网上审批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方便会计人员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去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后,我们利用各种媒体对网上报名的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广泛宣传,由于该系统刚开发出来,担心有的报考对象不了解,有的不会上网或不具备上网条件,在开办网上报名的同时,我们还设立了人工报名点,方便群众,受到群众好评。

2、关于“公车定点维修”。自从实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后,针对有的单位反映定点维修企业管理不严、个别维修项目价格不合理等问题,我们从健全规章制度入手,着力进行整改;制定了《市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企业管理制度》,从维修经营、维修质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维修企业行为,并定期检查、考核,奖优罚劣。使定点维修费用逐年递减,每辆公务车辆年平均维修费用5157元,下降为每辆公务车辆年维修费用4643元,年节约财政资金700多万元。

3、关于“财政审核”。财政审核中心通过强化公仆观念和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抓管理,在管理中求效益,变被动收审为主动催报,变关门审核为上门服务,为项目建设管理出谋献策。突出抓好重点项目服务,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跟踪监管,责任到人、服务到位,认真履行承诺时限。进一步规范财政审核工作,对一些约定俗成的作法,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按照上级要求,形成了“关于规范审核口径的若干意见”。积极保障四川地震灾区援建工作,在第一时间派出业务骨干前往灾区一线开展工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去年共完成工程预(控制价)、决算项目5729个,审核工作量达274.32亿元,核减35.95亿元,核减率达13.11%。超额完成全年计划200亿元审核工作量。

4、关于“政府采购”。针对群众反映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注意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起草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市政府采购机构执业备案暂行办法》和《市政府采购机构执业人员培训考试暂行办法》等一批规章制度;二是拟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大宗货物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规模采购效益,降低采购成本。我市第二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实行淡、旺季两种价格,《政府采购信息报》12月5日专门进行了报道;三是健全通用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采购模式,提高协议供货效率;四是加强供应商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各区采购办工作人员及采购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规范采购机构的行为;六是开展全市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去年,我市政府采购共完成预算31.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5.95亿元,节约财政资金5.1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6.42%。

六、建章立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为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坚持纠、评、建并举,以解决问题为主线,通过选准突破口、建章立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1、以提高财政工作效率为突破口,规范财政行政审批权。为提高财政工作效率,我们对所有财政审批权限进行认真梳理,并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努力精简办事环节,规范、简化办事程序,还对每项审批的工作流程、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在财政网站上公开。去年,我们还积极稳妥地推进网上审批工作,对经过梳理后保留的19个审批项目,全部纳入《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审批,目前所有审批业务全部按规定程序审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我们还在《日报·监督在线》栏目中向社会公众做出了“五个实行”的服务承诺,将实行财政政务公开的内容、实行一次性告知的方法、实行限时办结的具体时限、实行严格管理的态度、实行有错必究的承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以缩小自由裁量空间为突破口,规范财政行政处罚权。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行为,确保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市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扩大试点范围工作方案》,制定了《市财政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成立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责任处室和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建立和实施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制度,将10个负有执法责任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对违反《政府采购法》等7部法律法规的120种违法行为进行梳理,分别按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违法程度明确违法情节和处罚标准,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