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源普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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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污染源普查

工业污染源普查范文1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为了加强对渔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渔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季桂华任组长,周智灵、陈锦荣、庄洪锦、袁群生副组长,由渔业、科教、渔政、推广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局渔业科,同时建立了工作班子,负责渔业污染源普查的日常工作。各镇乡也落实了渔业污染普查员,市局落实了普查指导员与质量控制员,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质量控制员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0*年3月21日,周智灵副局长在全市渔业污染源普查培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了普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对全面普查阶段工作,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的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普查表分类发放、普查数据审核、数据录入并上报普查原始数据、普查数据汇总和验收上报等四项任务,分别在3月31日之前、4月30日之前、5月31日之前和7月31日之前完成,为全面完成渔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他强调,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重协调,把全面普查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落到实处;全市要统一步伐,集中精力,举全局之力做好全面普查阶段工作;进一步加大普查宣传力度,明确舆论导向,加强社会推动;加强普查员队伍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一定要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严肃查处普查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

利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和普及污染源普查工作渔业污染源普查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是切实做好渔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前提。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明确重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动员。一是大力宣传这次渔业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做到政府重视普查工作,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普查,实事求是。二是在普查对象中做好宣传。讲清普查的目的、作用、内容和普查对象的义务及权利,动员普查对象自觉地接受调查,如实申报调查数据。宣传工作中强调,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尽可能避免普查对象因各种顾虑而造假。三是向社会公众做好宣传。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和主要任务,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动员群众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

强化培训全面清查动员全市渔业系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普查工作,全市已选聘普查员63名和普查指导员8名。根据普查任务安排,我局充分考虑到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人员构成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及侧重点的不同,按照“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方法,采取了分步分类、由简到繁的培训方式,即先组织清查培训,然后组织入户调查培训。为了保证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质量,局普查领导小组还派出检查组对全市24个乡镇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截至本次核查时,*市全市清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初步确定普查对象439个。

为保证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质量,我局渔业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人将于20*年4月组成2个质量核查组奔赴各地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此次核查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精神为主线,以核查普查准备阶段主要工作的质量为重点,促进各乡镇普查员高质量完成清查摸底等准备工作,为保证全面实施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工业污染源普查范文2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镇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国家、省、市报送准确的污染源信息数据。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污染源普查的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为*年度。

(二)普查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镇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普查对象和一般普查对象,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重点普查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2)11个主要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重污染类别的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重污染类别的规模以上企业;(4)市环保局重点监控的工业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的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2种等;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机构职责分工

(一)基本原则。

本次普查由*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部门分工协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工业公司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职责。

*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分局,负责拟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普查培训、开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并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普查相关信息。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单位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宣传办: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相关报道工作;

经贸办: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交警中队: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所:开展垃圾处理场普查,负责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农办: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完成农业源普查工作;

医院:提供本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协助宣传部门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统计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教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基础信息,负责教育系统污染源普查;

水务公司:开展污水处理厂普查,负责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调查。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镇普查任务,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公司等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各普查对象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确保圆满完成我镇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1、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台、传单和横额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由镇普查办组织我镇普查指导员参加*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培训课程,同时镇普查办也自行组织、开展普查员及普查对象的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镇普查办根据统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3、加强数据审核。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镇普查办在普查工作中实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人员,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数据偏离实际情况、少报、漏报等不符合要求的调查表实施退回重新填报处理。

4、验收。

完成普查工作后,镇普查办按要求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并配合*市普查领导小组开展验收工作。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我镇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镇环保分局*年专项预算中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五、时间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开。全面普查工作由镇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1月—*年1月)。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年1月前)。

*年11月22日成立*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黄府办[*]76号)。

2、制定普查方案(*年1月)。

镇普查办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普查工作方案。

3、宣传动员(*年1月16日开始)。

镇普查办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4、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年1月31日前)。

镇工商分局、建设所、医院、统计办等相关部门在*年1月20日前向镇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在*年1月31日前建立本镇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5、选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年12月-*年1月)。

镇普查办根据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基地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普查指导员,由市普查办统一进行培训;并组织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工作在*年1月完成。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7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年3月)。

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普查报表填报工作,于*年3月底前完成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镇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年4月)。

镇普查办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污染源数据库。

3、上报数据和验收(*年4月-*年5月)。

镇普查办4月15日前完成全镇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与汇总,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

(三)总结阶段(*年7月)。

建立*镇污染源数据库,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六、普查资料管理

工业污染源普查范文3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港闸区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提供依据。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污染源的科学管理奠定基础,为环境管理能力的提高创造条件。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为200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度。

三、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港闸区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一)工业源

工业源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二)农业源

农业源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对象为分散农户、专业户、养殖场。

(三)生活源

生活源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和机动车排气污染。

(四)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四、普查内容

(一)工业源包括: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等;3.生产产品情况;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7.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情况。

(二)农业源包括:1.种植业中作物主产区的肥料、农药、农膜和秸秆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2.畜禽养殖业中规模养殖场点的粪便、污水的产生和排放情况;3.水产养殖业中规模养殖场点的饵料、鱼药、肥料等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

(三)生活源包括:1.普查范围内的第三产业单位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2.以城市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和以区为单位的农机排气污染情况等;3.以建制镇街为单位的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五、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一)废水

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二)废气

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三)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四)污染处理设施

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五)核与辐射

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农业源

1.种植业。地表径流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以及毒性高、用量大、难降解的农药;地下淋溶包括总氮、硝态氮、铵态氮、农药;地膜残留量等。

2.畜禽养殖业。污水包括化学需氧量、铵态氮、总磷、总氮、铜、锌、pH等;固体废物包括含水率、总磷、总氮、铜、锌等。

3.水产养殖业。养殖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铵态氮、硝态氮、铜、锌等。

4.农机类:农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

六、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省、市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工业源。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和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省农业源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

3.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普查准备阶段(2007.9-2008.1)

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实施方案、质控制度;开展清查摸底和普查培训工作。

2.全面普查阶段(2008.1-2008.12)

(1)现场填报阶段(2008.1-2008.4)

组织力量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普查表的填报并完成数据录入前的逻辑审核。

(2)审核录入阶段(2008.4-2008.5)

完成填报数据的复核、录入、校验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在5月31日前将原始数据上报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机构。

(3)抽查补正阶段(2008.5-2008.6)

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的抽查复核结果,对第一次上报数据进行补齐修正,在6月30日前将补正后的数据再次上报。

(4)汇总阶段(2008.6-2008.7)

区普查工作办公室将全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经区普查领导小组审查后向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5)报告编制阶段(2008.7-2008.12)

区普查工作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校核、加工、分析,形成总体报告。

3.总结阶段(2009.1-2009.7)

建立区级污染源数据库,上报和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七、普查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普查按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街道(乡)分级负责,职能部门分类推进,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区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办公室,负责全区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普查办人员由区政府办、统计局、环保局、农经局、发改委、商贸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七楼中会议室。

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质量控制(含数据处理)和现场普查3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由政府办牵头,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组成,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进度督查;质量控制组由统计、环保、农经等部门的技术负责人及外聘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区、街道(乡)普查员、指导员的业务指导,对填报数据和录入数据进行复核和质量抽查;现场普查组由统计、环保、发改、农业、商贸及外聘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入户调查、普查表填报等工作。

各街道(乡)相应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其工作人员从各街道(乡)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中抽调。各街道(乡)普查办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的人员不得少于3名,现场普查期间,各街道(乡)、村(居)专职从事污染源普查的人员配置,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部门职能

普查工作在区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街道(乡)分级负责,部门分类推进。

领导小组负责编制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质控措施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分工指导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宣传活动。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工业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商贸、卫生、城管部门负责生活源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生活源的普查。

农经部门负责农业源(包括农机源)普查工作的推进,协同街道(乡)开展农业源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发改委配合做好工业源普查及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四)具体分工

化工、印染、造纸、水泥、电力、供热、电镀、医药等行业的重点工业污染源、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源的现场填报和数据审核由区或区级以上负责。其他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的现场调查与填报由街道(乡)负责,数据录入、复核、汇总上报由区或区级以上负责。

(五)质量控制。

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普查人员应当依法直接访问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对象填报污染源普查表。普查人员入户调查污染源时,不得少于2人。

各街道(乡)普查办要建立质控机制,设质量控制岗位,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六)宣传动员

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八、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自行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到位。

其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九、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工业污染源普查范文4

在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之际,我们在这里召开XX年全县环保工作会议。在此,我首先代表局党组向亲临指导的县四家领导表示热烈欢迎!向长期支持并奋战在环保一线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的乡镇领导、环保信息监督员、环保专干以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邹县长全面总结了近两年环境保护工作和目前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并就我县今后一段时期的环保工作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按照会议安排,作为环保职能部门,下面我就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讲几点具体的业务性工作,与大家共讨。

一、优化服务,依法行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保支撑。

去年以来,全县环保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逐步深化了排污费征缴改革,初步实现了“阳光收费,规范执法”的预期目标;年度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较好地完成了饮用水源保护、工业污染反弹和园区项目清理等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了造纸企业、涉锑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资江流域水污染源调查等工作。但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取得的成绩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全县饮用水源保护、医疗固废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建设项目管理等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今年,我县环境保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新的突破。

第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在源头控制上有新突破。一要把好项目建设关。坚持“便企亲商”的原则,积极为政府和项目单位当好参谋,努力提供环保咨询服务,从源头上避免重污染、低产出、高能耗和重复建设项目落户我县。坚持环境第一审批权,所有项目的立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否决。抓好新上项目环评工作,项目实施必须坚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运行。二要把好生产关。要抓质量认证和标准化生产,在培育和壮大工业企业中,政府与部门、基层与企业应从长远发展看问题、做决策,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求得一时的经济发展,环保部门在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上,严把环评关。去年3月底,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要求,果断拆毁、关停了小淹顺安、长塘界牌等5家排放不达标、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厂;7月初,对渣滓溪锑矿、同心矿业等7家涉锑企业实施了关停整顿;9月底,完成了对资江流域水污染源的调查工作;10月中旬,在全县开展了放射源、危险废物等专项环保工作的清查工作,等等,为纵深环保执法,污染企业治理取得了实质性工作。今年,我局制定了“七线”管理的工作制度,其中重点对项目审批、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管理等四线工作实行奖惩制度,提高工作效率,重点加强对非法违法排污企业、重点污染企业等管理,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限期达标治理工作力度,抓好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管理,严格监控固废物流向,防止引发“二次污染”。对已经达标排放的,要防止反弹;对工艺落后,能耗高的重污染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污染严重、限期不能治理的,要果断进行关停,真正从源头上抓好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第二,加大城镇环境整治力度,在提高城镇环境质量上有新突破。城镇环境质量好坏不仅关系到城镇形象,而且直接影响到投资环境和综合竞争实力。因此,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的要求,把改善环境作为城镇建设的大事来抓,环保部门和各乡镇要认真制订并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促进城镇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结构的调整。我县城镇局部地区各类污染仍较突出,污染治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如商住混杂楼油烟、噪声扰民、生活垃圾堆放和沿资江流域集镇水质污染等问题是社会群众反响较大的热点问题,也是我县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去年,县委、县政府以及东坪镇政府投入上百万元进行了柳溪河、资江沿岸等河段的清淤、打捞和绿化工作,加强了城镇街道垃圾桶、警示牌的摆放、设立;投入上千万元规划建成城区引水工程;小淹镇也加强了城镇中心区的饮水工程建设。下一阶段,我局将配合建设、城建等部门抓紧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项目,积极指导并配合各乡镇完成垃圾中转站统一配置和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建设任务,确定建筑垃圾处置点。进一步加大城镇污染源的治理和监察力度,积极做好城区污染物总量及功能区达标工作,逐步削减和停用分散小锅炉,确保城区空气质量达标排放;加强城镇区歌厅、舞厅等三产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协调解决好油烟扰民、噪声扰民等问题。在这里我要提到一件事,县四家领导多次指示环保部门,在公路沿线、江段、河段乱倒垃圾的问题要进行处理、要进行通报、要进行查处,不要因为小问题而极大地影响了安化人民形象。我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这里强调,今后对乱倒、乱堆垃圾的现象请各乡镇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全力做好“面子”上的环保工作。

第三,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在生态环境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上有新突破。认真落实《安化县人民政府XX年工作要点》工作要求,围绕建设“神韵安化”的主题,要把项目建设、生态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自我投入结合起来,兼顾生态与经济效益,尽快建立起政府支持、项目投入、生态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目前,我县农村环境点源污染与棉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安全。我们要贯彻落实[XX]6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着力解决好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明确全县14处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并建立水源保护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环保、卫生防预等部门负责饮用水水质环境监测、卫生监测、评估和各乡镇属地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二是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各乡镇要按照建设新农村实质要求,把农村污染治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发展清洁能源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积极推广“猪-沼-果”、“四位(沼气池、畜禽舍、厕所、日光温室)一体”等能源生态模式,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三是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督管理,采取规模重组、集地开发、技术指导、环保设施加强等有效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防止“十五小”、“新五小”等污染严重和生产项目、工艺、设施落后的企业在我县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坚持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矿产、水利、旅游等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努力遏制新的人为生态破坏。

第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在环保执法上有新突破。环保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要将行使环境管理权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廉洁自律。环保部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把群众所盼、所虑、所急的环境问题解决好,努力树立环保队伍的新形象。要把环保执法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切实增强执法效果。要加强执法培训,特别是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管理规定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等相关法规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依法行使职责。要依法严肃查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环境规划、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和企业,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促进环境的有效治理。在这里,我代表全局干职工,向政府分管领导、各位乡镇领导、各位环保信息监督员再次表示衷心感谢,环保局近年来在队伍建设、环保执法等工作上所取得的成绩与大家的鼎力支持、关心和配合是分不开的。下一阶段,我局将着重从水环境污染的整治、非法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污染源头控制、排污收费监管、调处污染纠纷、环保宣传发动、环保法制工作、农村环境治理等环保工作入手,加强部门执法力度,树立环保服务思想,为各乡镇经济发展作出环保部门最大的努力。

二、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有序地推动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为切实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掌握我县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全面查清我地区工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处理设施的数量和分布,按照全国、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县污染源清查工作在XX年4月份全面启动。

1、全县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为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普查工作,成立了以邹雄彬副县长为组长的安化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县环保局长、县统计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环保、统计、发改、财政、建设、卫生、工商、经贸、农业、畜牧等10个单位和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环保局。同时,县环保局专门抽调了5名技术骨干组建了普查工作办公室,并就各自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组织选聘人员培训。普查工作技术性强,在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上我们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配备的数量,从全县各乡镇选聘名普查员和名普查指导员。先后三次选派人参加省、市的技术和软件培训,并完成了对全县名参加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过举办培训班,考试结果都达到优良成绩。筹措普查工作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的要求,县(市)的普查工作经费主要由同级财政解决。为了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编报了普查工作预算,先期启动经费基本落实。除市普查办给县普查办拨付了1万元工作经费外,县普查办正在向县财政编报普查工作预算经费。营造普查工作氛围。为了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先后召开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大会,举办了全县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分管县长等领导多次宣讲污染源普查指导思想、重大意义,并提出明确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社报刊作好普查相关会议和普查培训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湖南环境信息》、安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我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深入人心。

2、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普查阶段是普查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这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按照普查要求,全面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完成普查数据审核和录入、上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全面普查阶段的时间从XX年3月10日开始至5月31日止,将历时81天。这一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全面发放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XX年3月10日之前,按照入户清查确定普查对象名单,将普查表分类发放到每个普查对象,做到不错、不漏。在发放普查表时,若发现遗漏或分类错误的排污单位,要及时更正普查对象名录,并补发或换发相应的普查表。县普查办要加强现场指导、协助普查对象正确填报普查表,力争XX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普查对象对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加强普查表的审核把关。XX年4月30日之前,完成普查对象的普查数据审核工作。要按照《数据审核技术规定》要求进行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会审、抽查审核等五级审核,确保数据质量。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审核一定要入门入户,对照普查表实地查看企业普查数据出处的原始资料和生产工艺及处理设备,确保填报的数据可靠、有出处。依法履行程序,落实普查责任。普查对象单位的负责人对填报数据负责,填报人、审核人及负责人对本单位填报的普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后,要逐一签章,普查对象与普查员、普查员与普查机构之间普查表的交接要做好交接记录,逐一签名认可。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及上报。县普查办要在XX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数据录入并将原始数据同时报送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和市污染源普查办。数据录入时,一定要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

三、支持理解,相互配合,努力克服和解决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应当说,近年来我局工作措施是有力的,成效也是明显的,通过关停“五小”企业,加强造纸行业整顿,加大对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达标治理,使企业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通过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改观,县域空气质量平均保持在二级标准内,饮用水源水质确保水环境安全;通过加强严格环评审批,配合乡镇、企业搞好项目选址和规划,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不断加强,工业污染达标排放逐步好转。但在工作中也看到了我县的生态环境脆弱,环境质量逐步下降等问题,环境保护任务依然很重,需要我们下大力气去解决。从目前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重视:一是环境保护现状令人担忧。据环保部门统计,全县“三废”排放总量逐年上升,其中XX年废水排放总量216.5万吨、废气排放总量168811万标立方米、废物排放总量81655吨。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地域性生态恶化、城区和乡镇污水、垃圾污染、矿藏资源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农村面源污染等等,都将不同程度的制约县域经济发展。二是环境工作齐抓共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部门、乡镇在履行环保职责上还不够协调统一,由于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在处理环保与发展的具体问题上往往出现偏差,环保部门在实施监管过程中仍然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对国家明确制定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面临诸多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我县工作将面临诸多困难:

1、普查清查工作范围广,覆盖面大,时间要求紧;

2、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性强、要求高,我县现有的条件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上级级给予更多的技术支持。

3、污染源普查涉及大量社会调查工作,社会动员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困难将比我们预想的要多得多,特别是随着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不断推进,由于目前普查运转资金不到位,对全县普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会带来不便。

工业污染源普查范文5

今天的会议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召开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县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2007年-2009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我县成立了由我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普查和清查阶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员逐户进行。在2008年5月底前,要向国家普查办和市普查办上报第一次数据录入结果;200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数据上报。会后,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抽调1-2名业务精熟的同志专门配合普查工作,组成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协调组织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成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队伍,并加强培训,为下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工业污染源普查范文6

一、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十一五”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国务院决定于年-年利用三年时间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近年来,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企业数量快速增加而且变动频繁,资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业污染源不断增多,现有的环境统计调查已难以满足形势的需要。开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对提高环境监督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污染源综合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意义重大,是做好新时期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关要求,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全县区域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以编办、工商、民政等部门审批的名录为基础,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两个阶段,清查阶段要按照清查细则要求逐一查清全县区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结束后从清查名录中整理出普查名录,并于近期正式启动普查。

此次全国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同时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查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项工作进度滞后、一批企业数据失真、一个环节疏忽错漏,都会影响污染源普查结果的整体质量。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敷衍应付的思想,高度重视,从严要求,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上都精益求精,确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质完成。

二、切实加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高度重视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36号),出台了《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台了相关文件,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为了加强对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污染源普查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环保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工业源、餐饮业、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等行业的普查工作;宣传部门负责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配合做好新闻会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发改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统计部门负责参与普查总体方案制定,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由农业部门和畜牧水产部门成立农业源普查办公室,农业部门负责开展农业源的普查,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开展畜牧业和渔业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成果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汇总到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住宿业、洗染、洗浴、彩印等行业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办负责提供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社会团体的设置信息;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机构污染源普查;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理发和美容、汽车的清洗和保养等行业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机动车排汽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分析、应用;广播电视部门负责本系统电磁辐射污染源的普查;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做好普查工作,从而形成全县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良性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