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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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1

一、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建立第一批1宗污染地块名录,落实风险评估。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请县政府与3家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企业责任。二是开展粉煤灰、炉渣、电石渣、污泥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调查。编制上报我县禁塑方案,目前待县两办印发。排查非法加工利用洋垃圾企业,目前我县未发现该类企业。三是减少生活垃圾污染,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7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四是对大丰1处废油倾倒点应急处置,实施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整治,继续协助公安部门办理3宗非法排放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件。五是建立土壤污染防治联系会议制度,完善管理体系。开展年度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申报3宗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六是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对辖区内36家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结果全部达标。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备案113家,完成年度申报登记企业99家。七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海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辖区内30个地块开展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另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自行增加2个地块,有根据此项工作最新要求,对比二污普企业名单,筛查补全又增加了海南华塑石化有限公司、海南广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制胶厂、海南美亚实业有限公司马村中转油库、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马村油库、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5宗地块,增补地块的信息调查和系统录入工作已经全部通过国家系统的审核。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县土壤环境专业监测人员配备和监测仪器欠缺,无法自行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基本项目监测,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二是管理工作基础薄弱。相对于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和重金属环境污染基础信息数据几乎空白,无法为管理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急需开展大量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查等工作,摸清家底。三是我县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落实不到位。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2

土壤安全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对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为了掌握土壤污染的状况,查明污染的原因,为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对策提供决策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开展了全国性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市的土壤调查是河北省土壤调查的组成部分,本次调查工作是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全市环保系统监测队伍为主体,开展全市土壤现状调查工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全市土壤调查,全面、系统、准确掌握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查明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类型、程度和原因,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确定土壤环境安全等级,建立我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优化我市土壤监测点位,开展土壤例行监测,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

1、调查目标

通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掌握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阐明区域土壤污染的特征,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为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防治土壤污染提供基础数据和准确信息。

2、调查范围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总体范围为*市全部辖区。针对不同土壤类型和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全面、系统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3、主要调查内容

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根据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情况及土壤污染类型,有针对性地增测特征污染指标。

4、预期成果

(1)*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估报告;

(2)建立*市土壤样品库;

(3)*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

(4)*市土壤环境质量图。

(二)土壤环境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

1、调查目标

通过开展全市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掌握我市土壤环境质量从“七五”期间至今二十年的变化状况,查明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阐明区域土壤污染的特征,为土壤环境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调查范围

以“七五”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布设的10个土壤典型剖面点位作为本次调查的背景点,原布设点位已不具备采样条件的,取消该背景点,同时提供原背景点的现场景观照片和出具核准说明书。

3、主要内容

采集可对比的土壤样品,进行相同项目的测试分析,对比相关的监测结果,对比分析我市20年来土壤背景值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积累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建立土壤环境背景点的样品库。

4、预期成果

(1)编制*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状况及其20年变化分析评价报告;

(2)建立*市土壤环境背景点样品库;

(3)建立*市土壤环境背景值数据库。

(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水平调查与评估

1、调查目标

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对重点区域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查明土壤污染类型、分布、范围、程度和污染物种类、来源,分析污染成因以及发展趋势,提出土壤污染物优先控制清单,为土壤污染防治奠定基础。

2、调查范围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总体方案》划分的十类区域,依照《河北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我市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具体范围为:

(1)工业企业周边:*市钢铁有限公司、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建滔焦化有限公司;

(2)交通干线:1*国道;

(3)固体废物堆放场地:白马河垃圾填埋场;

(4)污灌区:宁晋县污灌区、新河县污灌区;

(5)畜禽养殖:宁晋县养牛场、南和县养猪场、南宫县养牛场、内丘县养殖场;

(6)自然保护区:内邱县杏峪自然保护区。

3、主要内容

(1)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统一表格,收集重点调查区域有关污染源的基础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不同的污染类型,对土壤样品、地表水、地下水、农产品同步采样并进行分析测试;

(2)调查、监测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的类型、范围、程度及土壤污染区的空间分布情况,并分析污染成因;

(3)建立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样品库;

(4)土壤污染风险评价。

4、预期成果

(1)*市土壤污染重点区域分析评价报告;

(2)*市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环境安全性报告;

(3)*市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样品库;

(4)*市重点区域土壤污染档案。

四、时间安排

全市土壤污染专项调查,从20*年10月起到20*年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年10月-20*年6月底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调查工作方案、调查技术方案、调查点位布设方案,落实调查经费等。

第二阶段:20*年7月-20*年底为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调查工作的调查点位布设、剖面数量及准确位置确定、野外采样和室内的数据分析工作。

第三阶段:20*年为总结阶段,主要任务是编制调查总报告和各专题报告,全面总结和集成调查成果。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3

【关键词】土壤污染与防治 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5-0008-02

《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一门研究土壤中污染物污染规律、迁移转化及治理的一门专业课程,它着重于对土壤污染基础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使学生认识土壤污染的性质、研究对象、内容和方法,完善环境科学知识结构,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为将来从事土壤污染与修复工作奠定知识和基础技能。

一、课程设置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农业生产的进一步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日益受到重视。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从污染开始到后果显现需要一个长时间、间接、逐步积累的过程,土壤中的污染物往往是通过农作物吸收、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进而引发人们健康的变化,最终才能被人们认识和发现。土壤污染研究工作起步较晚,直到1955年至20世纪70年代初,在日本富山市神通川流域出现了“痛痛病”后土壤污染研究才步入正轨。更重要的是进入土壤的污染物移动速度缓慢,土壤受到污染和破坏后很难恢复,同时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立法不完善,污染治理的主体不明确,进一步导致了土壤污染防治的困难。在高校开设《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不仅能提高学生对土壤污染状况的重视程度,而且能够培养出一批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工作者,同时提高全民防治土壤污染的意识。

二、课程的主要内容

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介于土壤学与环境学之间的交叉学科。土壤科学的发展较早,起初仅是研究土壤圈内部的理化性状和质能交换,随着研究技术与手段的提高,土壤科学所涉及的范围已扩展到自然界的各个圈层。由于土壤是人类处于镉圈层活动的一个纽带,同时自身又是一个复杂的自然体,联系面宽、用途广,因此,土壤学是一门综合而又十分复杂的自然学科。总的来说,土壤学是研究土壤中物质和能量运动规律及其与外界环境条件和植物生长关系的学科。

从土壤学的角度看,土壤污染与防治是土壤学向环境学渗透而产生的新分支;从环境科学看,土壤污染与防治属于环境科学的一个专业领域。我们所理解的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以“人类与土壤污染”这一对特殊矛盾体为其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无机、有机物染污物在土壤中迁移转化等动态规律,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与防治,土壤环境背景值与土壤环境容量及质量评价,土壤污染的修复与利用技术。

从传统土壤学与土壤污染与防治的主要任务可以看出来,两者既有一定的联系也有所区别。土壤污染与防治是以传统土壤学为基础的一门新兴边缘科学,在《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中,土壤学的基本知识内容是学习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最基础、最重要的部分,因此在讲授中没有对土壤的基本知识再行赘述。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着重强调了土壤污染的危害、污染的规律、污染物的迁移转化、土壤污染的修复治理及土壤污染的评价。

农业院校环境科学专业所学的环境科学专业所学的土壤污染与防治,则主要以土壤中污染物质的迁移转化为重点,及由于人类的不恰当利用方式对土壤造成的损害及其修复。土壤污染与防治方面的教材共有四部,分别是林成谷(1989年)、杨景辉(1995年)、夏立江(2001年)、洪坚平(2005年)进行编写的。就选用教材内容分布来看绪论占5%,土壤污染占8%,无机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占13%,有机污染物对土壤的污染占10%,肥料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占8%,固体废物对土壤环境的污染占12%,污水灌溉对土壤的污染与防治占8%,酸沉降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占6%,污染土壤的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占8%,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占12%,工矿区污染土壤的合理利用与复垦占10%。

就整个教学内容来看,课程教授内容以土壤圈与土壤污染的关系,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发展史、现状、危害,特别是土壤污染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及土壤污染与防治的内容与任务开始,详细讲解了土壤污染物性质、种类、来源,及无机、有机污染物、肥料对土壤的影响,阐述了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规律,固体废弃物、污水灌溉、酸沉降等对土壤与环境的影响、工矿区污染土壤的特点,着重阐述了对污染土壤监测评价与修复技术,具体学时分布见表1。

按照讲课内容28个学时来看,土壤基础内容的讲述仅有4个学时,这对于从未接触过土壤知识的本科生而言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对于环境科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在其专业课的学习中,有专门讲述土壤学、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化学的课程,如用55%的时间来讲解土壤污染与防治,如用较大篇幅讲解土壤污染的现状及危害,不仅重复,也不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土壤学基础知识。

三、关于《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的教学方法

1.采用多媒体手段提高教学成效

多媒体教学具有画面多、信息量大、直观性强的功能。在《土壤污染与防治》的教学过程中,笔者利用多媒体在教学中的这些特点,更加有效地展开教学活动。

通过两位主讲教师的努力,制作了精美的多媒体课件。通过将环境污染现象的真实、生动的画面展示在屏幕上,让学生了解现实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使学生产生一种身临其境、触目惊心的感受,更真切地体会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引征众多研究的数据,展示了污染物在土壤中转移的规律,参考大量文献资料,详细介绍了国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利用多媒体教学的手段让学生近距离接触了现场,提高了学生对土壤污染的直观认识,同时由于采用多媒体教学,减少了板书的时间,有利于扩大教学信息量,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

2.加强实验、实习教学提高学生案例处理能力

实验、实习教学是理工科专业实践教学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未设置实验、实习学时,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验及动手能力,可将工矿、企业、农田污染地作为学生实习与实验的基地或采样点,必须从实习教学内容的选择和实习教学方式的改革入手,真正解决实习过程中教师“教什么”和“怎么教”、学生“学什么”和“怎么学”这一关键问题。让学生自己取样,调研当地土壤的基本结构与情况,分析存在的污染问题,加深学生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在调查实验数据的基础上,对采样点土壤给出客观合理的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治理该土壤污染问题治理与修复的方法,并设计出可行有效的实施方案,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实习结束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背景知识独立完成实习报告,要求学生必须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和认识,努力克服实习报告的“克隆”现象。

3.开展研究性学习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根据教师的指导进行主动探究的学习活动。它是一种学习的理念、策略、方法,适用于学生对所有学科的学习。在《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中,研究性学习指在教学过程中以问题为载体,创设一种类似科学研究的情境和途径,让学生通过自己收集、分析和处理土壤基本信息来实际感受和体验知识的生产过程,判断土壤是否有污染发生、为何种污染物、危害程度及相应的污染源情况等,进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这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农业生产上对广大环境保护工作者提出的一个重要要求。

我国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即将全面结束,为了能够更好的应对我国土壤污染日益严重的现状,有效处理土壤污染的问题,需要高校培养大量的专门人才。随着环境科学的不断发展,《土壤污染与防治》课程的知识也将不断更新,因此要充分注重教材的建设与改革,以不断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 洪坚平.土壤污染与防治[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4

关键词:煤矿;土壤污染;政策措施;保护修复

中图分类号: X752 文献标识码: A

0引言

近年来,煤矿造成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其中,土壤问题表现为整个煤矿区对土壤的生态破坏和污染,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煤矿造成的土壤污染主要是由于开发和利用过程中,输入矿区土壤环境污染物的速度和量超过了土壤环境对该物质的承载和容纳能力,使土壤原有的功能发生变化。

1煤矿污染土壤的两种情况[2]

1.1矿区水污染土壤

矿区水污染土壤主要包括开采抽出的矿井水、洗选煤废水及矿区生活污水污染土壤的几种情况。矿井水含有大量的煤粉等高浓度悬浮物质、石油类污染物质、重金属以及放射性物质;洗选煤废水中含有大量煤泥粉、悬浮油和絮凝剂化学品;矿区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细菌、病毒等。这几种矿区水通过灌溉、溢流或渗漏等不同途径进入土壤,使土壤受到污染[1]。

1.2有害元素污染土壤

煤矿区土壤中的有害元素主要来源于煤矸石风化自燃、淋溶、矿区大量粉尘、废气的沉降以及矿井水。通过风化和空气氧化作用,煤矸石堆中的硫份及重金属元素随雨水冲刷进入土壤,再通过各种水力联系(导水砂层、地层裂隙、河流等)发生污染转移,造成土壤的酸碱污染(主要是酸性)与重金属污染。土壤的纳污和自净能力有限,当污染物超过其临界值时将向外界环境输出污染物。尤其是当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重金属元素主要包括As、Cd、Co、Cr、Cu、Hg、Mn、Ni、Pb、Zn等,或为几种元素的复合)污染时,土壤酶的活性受重金属抑制,造成土壤中营养元素循环速率和能量流动减弱,最终导致土壤资源的枯竭。

2国内外针对煤矿污染土壤的保护政策措施及做法

国内外,预防煤矿造成的土壤污染主要以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主,相关的研究和技术主要以污染后治理为主。不过,近年来澳大利亚、欧盟等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在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方面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

2.1国外主要政策法规及做法

2.1.1 德国

1999年以来,德国颁布了《土壤保护法》、《土壤保护和工业废地处理条例》等法律,对土地使用者预防风险的措施及强制性义务、施加于土地上的各种材料的性质及其风险的预防与控制、土壤监测以及土壤保护的具体要求、风险的评估等作了规定。各州政府则依据联邦法律制定了本州的法律。德国开展了全面的土壤监测、排查和筛选可能污染地块、建立了污染场地数据库。污染场地治理费用绝大部分是由企业自己承担的,实行“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如果企业不履行清除土壤污染的义务,监管部门将根据法律开出罚单,由法院执行。

2.1.2 美国

20世纪30年代,美国颁布《土壤保护法》,1960年颁布《联邦危险物质法》和《固体废物处理法》(又称《资源保护回收法》)。1977年8月,颁布第一部全国性的土地复垦法规《露天采矿管理与土地复垦法》。1980年颁布的《综合环境污染响应、赔偿和责任认定法案》(CERCLA)是美国污染防治体系的一部基本法律,又被称为“超级基金法”,其主要意图在于修复全国范围内的“棕色地块”。依据CERCLA,政府建立了 “超级基金(Superfund)”,明确了清洁费用的承担者,对土壤污染采取“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而无法使责任方支付费用的情况下,由“超级基金”承担[3]。

随后,美国又陆续公布了一些修正和补充法案,主要是1986年的《超级基金增补和再授权法案》(SARA)和1997年通过的《纳税人减税法》(TRA)。SARA就政府所有的土地或设施的环境污染治理适用CERCLA的问题作了说明,对CERCLA 作了重要补充。TRA主要目的是以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刺激私人资本投资于棕色地块清洁和治理,进一步阐明了污染的责任人和非责任人的界限,并制定了适用于该法的区域的评估标准。2002年,美国颁布《棕色地块法》,对有兴趣从事“棕色地块”治理的主体提供责任限制保护,参与州属“棕色地块”治理工程的主体可以免于联邦环保局的责任追究[4]。

2.1.3 日本

1970年,日本颁布《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2002年颁布《土壤污染对策法》,1999年颁布《二恶英对策特别措施法》和《矿山保全法》。几部法律项目高度统一、相互配合补充,形成了有效的矿山土壤污染防治法律体系。日本以《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污染对策法》等专门立法为中心, 确立了治理土壤污染的基本制度和责任原则, 以《矿山保全法》等关联立法为补充,对矿山土壤污染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制。

2.2中国主要政策法规

近年来,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土壤保护。198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2004 年修订了1995年颁布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06年《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2008年《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11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土地复垦条例》,2012年《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7]。

目前,《全国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正在报请国务院审批。《土壤污染防治法》已进入立法阶段,《污染场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正在制定中。

3国内外土壤保护修复的前沿技术

目前,污染土壤的修复主要采用物理化学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以及微生物措施。物理化学修复技术主要包括客土、换土法和化学固化、土壤淋洗、动电修复;植物修复技术主要包括植物稳定、植物挥发和植物萃取,微生物措施包括生物啜食法等。这些修复方法和技术的基本原理主要有两方面:(1)固化作用(immobilization),增加土壤对重金属的吸持能力,减少土壤中重金属的质量迁移率;(2)活化作用(mobilization),把重金属从土壤基质中排除出去。

3.1 物理化学修复技术

3.1.1 客土换土法

客土法是用非污染土壤覆盖被污染的土壤。换土法是部分或全部挖除污染土壤而换上非污染土壤。这是治理严重重金属污染农田切实有效的方法。在一般情况下,换土厚度愈大,降低作物中重金属含量的效果愈显著[6]。在有些情况下也可不挖除污染土壤,而将其深翻至耕层以下,这对于防止作物受害也有一定效果。客土法和换土法的缺点是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与财力,因此适用小面积严重污染土壤的治理。

3.1.2 化学固化

固化技术是将重金属污染的土壤按一定比例与固化剂混合,经熟化最终形成渗透性很低的固体混合物,降低重金属在环境中的迁移能力和生物有效性。固化技术的处理效果与固化剂的组成、比例、土壤重金属的总浓度以及土壤中一些干扰固化的物质的存在有关。

3.1.3 土壤淋洗/化学提取

土壤淋洗是把土壤固相的污染元素转移到土壤液相,将挖掘出的地表土经过初期筛选去除表面残渣,分散土壤大块后,与一种提取剂充分混合,经过第二步筛选分离,用水淋洗除去残留的提取剂,处理后“干净”的土壤可归原位被再利用,富含重金属的废水可进一步处理回收重金和提取剂。土壤淋洗技术的关键是寻找一种提取剂,既能提取各种形态的重金属,又不破坏土壤结构。

3.1.4 动电修复

动电修复法是在土壤中插入电极,把低强度直流电导入土壤,电流接通后,阳极附近的酸就会向土壤毛细孔移动,把污染物释放在毛细孔的液体中,大量的水以电渗透方式开始在土中流动,这样,土壤毛细孔中流体就可移至阳极附近,被吸收到土壤表层而得以去除。电流能打破所有的金属-土壤键,当电压固定时,去除效率与通电时间成正比。但对于渗透性较高、传导性较差的土壤,动电修复法所能起的作用较弱,不适于对砂性土壤污染的治理。

3.2 植物修复技术

植物修复技术主要针对重金属污染的土壤。

3.2.1 植物稳定

植物稳定技术是利用耐重金属植物降低土壤中有毒金属的移动性,从而减少金属被淋滤到地下水或通过空气扩散进一步污染环境的可能性,适合土壤质地粘重,有机质含量高的污染土壤。植物稳定并没有清除土壤中的重金属,只是暂时将其固定,使其不产生毒害作用,并没有彻底解决环境中的重金属污染问题。

3.2.2 植物挥发

植物挥发是利用植物的吸收、积累和挥发而减少土壤中一些挥发性污染物,即植物将污染物吸收到体内后将其转化为气态物质,释放到大气中,不须收获和处理含污染物的植物体。但这种方法将污染物转移到大气中,对人类和生物具有一定的风险。

3.2.3 植物提取

植物提取法利用重金属超积累植物根系从土壤中吸收一种或几种重金属,并将其转移、贮存到植物内,随后收割植物地上部分并集中适当处理。连续种植这种植物,即可使土壤中重金属含量降低到安全水平。植物提取法分为连续植物提取和螯合剂辅助的植物提取(或称为诱导性植物提取)。比如大规模种植蜈蚣草对砷(As)元素污染的土壤有较好的提取效果。

此外,植物修复技术应用较多的还有植物阻隔技术和间作修复技术。(1)植物阻隔技术是筛选并种植重金属低积累作物品种,如桑树、甘蔗等,在获得经济价值的同时降低农产品的重金属超标风险,阻隔重金属进入食物链。(2)间作修复技术是将重金属元素超富集植物与桑树等重金属低积累农作物间作,通过超富集植物去除土壤重金属,获得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农产品。

3.3 微生物修复技术

微生物修复技术是利用特定微生物的沉积、氧化和还原等作用,较快的吸收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改变金属存在的氧化还原状态,从而达到净化土壤的目的。在发达国家,为了降低污染土壤修复的成本并提高修复的效率,对原位微生物修复更为重视。这是目前环境科学研究中比较活跃的领域之一。

目前,主要的技术包括:(1)生物啜食法,采用微生物或具有特殊功能的菌株降解污染物。把已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加入营养物质和氧气后再回灌入污染土壤中,或经垂直井的慢速渗漏至污染土壤中,可以加入表面活性物质等一些化学物质,以提高污染物的生物降解能力。

(2)生物通气法,结合了蒸汽浸取技术的优点,采用真空梯度井等方法把空气注入污染土壤中,以达到氧气的再补给,可溶性营养物质和水则经垂直井或表面渗入的方法予以补充。这两种方法结合了微生物修复和化学修复的方法和特点,更确切地说,这两种方法更趋近于生态化学修复领域[5]。

4我国土壤修复现状及发展方向

我国煤矿造成的土壤问题日益严重,由于立法和监管体系不完善,造成很多污染问题无法追责。有时即使确定了责任主体,修复土壤也面临着资金等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是,这种局面将随着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问题而得到改变。

在修复技术方面,国内土壤修复水平大部分仍处在“换土”阶段,包括异地填埋和异地水泥窑焚烧等。由于见效快,大多是3-6个月,对原址的开发建设进度影响小,目前在国内较多采用。在发达国家,这并不是修复的主流,发达国家较多采用固化、热脱附、植物微生物修复、化学氧化还原等效率高、风险低、系统预测性高的异位修复方法。推进我国土壤修复技术的发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政策引导和加强监管以及对修复技术的深入研究。此外,煤炭的利用,特别是煤化工行业会产生大量的有机废物。有机废物污染的防治更加的复杂和困难,这也是煤炭产业对环境影响的新的研究方向和重点。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白中科 付梅臣 赵中秋. 论 矿 区 土 壤 环 境 问 题[J]. 生态环境,2006, 15(5): 1122-1125

[2] 宋世杰. 煤炭开采对煤矿区生态环境损害分析与防治对策[J]. 煤炭加工与综合利用,2007,4:44-45.

[3] 王世进 许珍. 美、英两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 农业考古,2007,6:81-85.

[4] 叶 露 董丽娴 郑晓云.美国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分析与思考[J]. 江苏环境科技,2007,20(1):59-61

[5] 贾建业 汤艳杰. 土壤污染的发生因素与治理方法[J]. 热带地理,2003,23(2):115-118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5

 

放眼全球,很多国家都曾遭遇过环境污染的难题,“品尝”过环境污染造成的恶果,在治理污染方面都走过漫长而艰辛的道路。然而,不少发达国家通过利用环境科学先进的技术与严格的法规进行污染治理,已经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并积累了大量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与修复不无借鉴与启示作用。

 

西方的前车之鉴

 

环境污染几乎是每一个工业化国家都曾经遇到的棘手问题。环境污染成为一种威胁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危机,始于18世纪末兴起的工业革命。

 

从18世纪下半叶起,经过整个19世纪到20世纪初,首先是英国,而后是欧洲其他国家、美国及日本相继经历和实现了工业革命。在这些国家,伴随煤炭、冶金、化学等重工业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城市化的推进,出现了烟雾腾腾的城镇,发生了烟雾中毒事件,河流等水体也严重受害。

 

英国作为最早实现工业革命的国家,其煤烟污染最为严重;水体污染亦十分普遍。除英国外,在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美国的工业中心城市,如芝加哥、匹茨堡、圣路易斯和辛辛那提等,煤烟污染也相当严重。至于后来居上的德意志帝国,其环境污染也不落人后。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德国工业中心的上空长期为灰黄色的烟幕所笼罩,工业区的河流也变成了污水沟。

 

随着工业化的扩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西方国家煤的产量和消耗量逐年上升,由此酿成多起严重的燃煤大气污染公害事件。1943年洛杉矶首次发生的光化学烟雾事件,第一次显示了汽车内燃机所排放气体造成的污染与危害的严重性。在这一阶段,污染源增加,新的更为复杂的污染形式出现,因而公害事故增多,公害病患者和死亡人数扩大,这体现出西方国家环境污染危机愈加明显和深重。

 

20世纪50年代起,世界经济由战后恢复转入发展时期。西方大国竞相发展经济,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持续高速增长,这也使得工业生产和城市生活的大量废弃物排向土壤、河流和大气之中,最终造成环境污染的大爆发。

 

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后,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对环境的认真治理,工作重点是制定经济增长、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期政策。20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些国家在治理环境污染上不断增加投资,如美国、日本的环境保护投资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它们十分重视环境规划与管理,制定各种严格的法律条例,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和预防污染,努力净化、绿化和美化环境。到80年代,西方国家基本上控制了污染,普遍较好地解决了国内的环境问题。

 

1992年6月的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正式否定了工业革命以来的那种“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传统发展模式,标志着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世界环境保护工作又迈上了新的征途——从治理污染扩展到更为广阔的人类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范围,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主张成为人们的共识,“环境与发展”则成为世界环保工作的主题。

 

在生态危机威胁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今天,在许多发展中国家依然重蹈发达国家覆辙的情况下,重新审视与研究发达国家环境污染与治理的历史,学习这些国家治理污染的经验,就显得十分的必要和迫切。

 

英国:利用技术科学治污

 

200多年前开始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促进了钢铁、煤炭、化工和其他行业的繁荣,推动了英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与此同时,对于废料处理和运营管理的疏失,也导致了化学废料流入土壤或者直接排入地下,带来非常严重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问题。从20世纪中叶开始,英国就陆续制定相关的污染控制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进行土壤改良剂和场地污染修复研究。英国土地修复技术非常规范,目前主要采取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修复三方面的技术。

 

对于泰晤士河的治理,英国成立了治理专门委员会和水务局(公司),对整个流域进行统一规划与管理,提出水污染控制政策法令。1850~1949年,英国政府开始第一次泰晤士河治理,主要是建设城市污水排放系统和河坝筑堤。1950年至今进行了第二次污染治理,不仅重建和延长了伦敦的下水道,还建设了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加强工业污染治理,采取对河流直接充氧等措施治理水污染。目前,全流域建设污水处理厂470余座,日处理能力为360万吨,几乎与给水量相等。泰晤士河沿岸的生活污水都要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才能排放到河中,污水处理费用计入居民的自来水费中。

 

在泰晤士河的治理中,科学技术的作用同样得到高度重视,尤其是泰晤士河的第二次治理。科学研究帮助水务局制定合理的、符合生态原理的治理目标,根据水环境容量分配排放指标及时跟踪监测水质变化。经过100多年的综合治理,特别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高强度治理,泰晤士河已成为国际上治理效果最显著的河流,也是世界上最干净的河系之一。1955~1980年间,泰晤士河总污染负荷减少了90%,河流水质已恢复到17世纪的原貌,100多种鱼重返泰晤士河。

 

日本:针对立法 问责严厉

 

在工业化较早的日本,1968年的“痛痛病”事件直接导致了1970年《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1975年,大量六价铬污染土壤事件在东京地区频繁爆发,逐渐演化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进而引起全社会对“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关注。在此背景下,2002年5月29日,日本公布了针对“城市型”土壤污染的《土壤污染对策法》,并于同年12月26日公布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土壤污染对策法》的立法目的旨在通过确定土壤中的特定有害物质进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对策保护公众健康、确立相关措施防止人体健康受到污染的侵害等,主要内容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划定受污染区域、消除污染措施的相关规定、变更土地形式和土地使用计划的相关规定、委派调查机构、促进法律实体等相关规定等。显而易见,专门性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内容仅限于对已经污染的土壤的改良和恢复。但是,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并不仅仅限于这些专门立法,还有大量与土壤污染预防相关的外围立法,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 Dioxine类物质特别对策法》《水质污染防治法》《废弃物处理法》《化审法》《肥料取缔法》《矿山保安法》等,这些外围立法通过对大气污染、Dioxine物质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特定化学物质污染、化肥和农药污染以及矿物污染的控制,从不同方面来阻断新的土壤污染源,从而达到预防土壤污染的目标。

 

日本在水资源安全问题上同样有过沉痛的教训。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各地连续发生多起水污染造成的社会事件,引起日本全国的强烈反响。如九州地区的熊本县,由于当地的化肥厂直接排放含有汞的废水,使当地居民患上脑神经麻痹的怪病。

 

在舆论的压力下,日本政府不得不下决心解决企业排污造成的水污染问题。日本首先从立法开始,短短几年,先后通过了《控制工业排水法》《水质污染防治法》《湖泊水质保全特别措施法》等法律,后来,日本又根据情况变化多次修改《水质污染防治法》。这样,日本主管部门和法律部门就可以依据这些法律监督和管理水资源,并调查和追究污染水质的责任方。在这种法律和舆论的约束下,日本任何一级行政长官对水资源和居民用水的安全达标都不敢掉以轻心,否则不仅自己的“乌纱帽”不保,而且可能身陷法律纠纷。

 

日本为确保水资源安全,防止水污染,还建立了信息公开和居民查询制度。在许多城市,主管部门都在供水系统的各个环节设立了监控系统。如东京都,从上游的水源到最终段的居民家庭管道,一共安装了10多个检测点,共有60多项检测项目,而且随时公布这些项目的检测结果。居民每天可以从东京都水道局的网站上看到有关信息。如果居民感觉自己家中的水质有问题,可以电话询问水道局,或登门查询,水道局必须给予说明,或上门检查。

 

为解决企业排放问题,日本政府采取了“鞭子加糖块”的政策。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排放的企业,作出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向投资建设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还给予税率上的优惠。这些政策让企业知道,与其违法排污被罚高额罚金甚至企业倒闭,不如拿出些资金修建废水处理设施,而且还能得到政府的补贴,政策引导使日本在短时间内就杜绝了企业排放污水问题。

 

德国:摸清家底 区别对待

 

在工业化过程中,德国留下了许多污染场地,有15%~20%的土地被怀疑可能受到污染。调查结果表明,德国有30万块土地需要治理。在后工业化时代,土壤保护已经成为德国环保的一项重要工作。德国的土壤保护工作做得比较深入细致,开展了污染场地调查,底数清楚,为开展土壤保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首先,全面开展土壤监测。目前,德国各州都对土壤进行长期监测,全国共有800多个监测点,绝大部分是环保部门设立的,也有一些是农业部门设立的。联邦与各州政府设立土壤污染调查小组,根据土地的用途,对土壤进行监测,随时了解土壤特性的变化信息,同时观察土壤发展趋势,评估治理措施是否有效。

 

其次,对全国有污染嫌疑的地块进行排查、筛选,对重点污染地块进行详细调查,然后,通过情景模拟,开展土壤修复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实施。

 

再次,建立污染场地数据库。如萨克森州对全州污染土地建立了一个详尽的数据库,所有与土壤保护相关的州政府部门都可以使用这个数据库,下一级地方政府也可以查找属于本地区的污染场地情况。同时,建筑公司也可利用这个数据库。通过这个数据库,可以对全州土壤保护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德国还通过精密计算设计了一套指标来评估土壤风险:在绿色线上的,主要是预防土壤恶化;在黄色线上的,要发出警告;在红色线上的,必须进行清理。

 

当然,土壤保护最好的手段是尽量少用土地。在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业用地转为工业、交通、住宅用地,土地利用的转型导致了土壤污染。少用地意味着少污染。因此,现在德国对土地转型利用实行总量控制,现在每年农业土地转型利用的总量为50多公顷,到2020年年利用量不能超过30公顷;为满足建设需要,重点向城市要土地,重视土地的重复使用,避免无节制地向周边拓展,造成新的污染。

 

澳大利亚:改造污染土地成公园

 

和世界很多其他国家一样,澳大利亚也逐渐将重度污染的工厂企业慢慢搬离城市中心和住宅区周边。搬迁留下的空地会经环境署的严格评估并由开发商做出改造意见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才允许将污染地块修复和转型为非工业用地。

 

澳大利亚很多受污染严重的土地最终并没有转型成商住用地。一些大型的森林公园、湖滨公园,由于可以广种树木、使土壤自然修复,更适合污染土地的转型。获得过多项大奖的澳大利亚BP石油公司遗址公园就是在原BP石油公司场地改造后建成的。这座公园中,很多被污染的土壤并没有被运走,而是和有机物相结合,重新加以使用,通过自然法则,慢慢把土地净化。对于被污染土地的修复工作,澳大利亚的标准和规格非常高,曾经被严重污染的奥林匹克公园地块,已经被改造成了适合全家出游的绿色天堂。

 

在悉尼西区一个工厂变住宅区的地块改造中,市政厅要求改造者必须把所有被污染的土壤全部装进密封的卡车中,沿特定路线运出后,倾倒在专用的屏蔽空间内,最终用水泥板封存。光这种土壤修复就耗资500万澳币,约为2500万人民币。

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范文6

【生态环境局】9月份工作总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一、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形势分析

    截至9月24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较20xx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优良天数比例为x%,全省排名并列第二,较去年同期(x%)上升x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

  下一步,继续开展污染源巡查,精准溯源,做好问题督办、整改和跟踪督查工作,推进城区面源污染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组织开展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积极谋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9月18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xx率省督导组来我市,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

8月25日-27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来我市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导工作;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下文同意我市20xx年国家警示xx县开发区废水直排问题通过验收;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总工xx来我市调研,现场核查了双桥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xx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9月8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调度会,争取于10月底前除部分工程性措施外,全部完成整改。9月11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就双桥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问题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下一步,按照“突出重点、强化调度、保证质量、提前完成”工作思路,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除扬子鳄问题外)、省专题片反映问题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包括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确保年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市生态环境局重要工作进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南漪湖水环境治理。推进南漪湖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和南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督查相关县市区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通报1至8月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三是完成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如何排污口管控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水断面生态补偿测算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截至9月25日,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生态环境部未通报我市火点。二是按月调度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进展,20xx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215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207个,完成率96%。三是严格落实《xx市20xx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在全市4个重点园区进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开展涉VOCs企业帮扶指导,宣贯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相关政策和要求,按周调度各县市区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修订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处理情况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向省厅报送第三季度宣城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二是深入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金属减排和核算工作。截止目前,省厅初步反馈我市“十三五”重金属排放绝对减排量331.75kg,超额完成国家10%减排控制要求,协调解决了郎溪县得奇电镀园内6家企业重金属总量调剂问题。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抽查工作,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482人次。四是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

持续推进垂管改革工作,出台了《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五)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完成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制发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向省厅报送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结果和处理工作情况。督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更新xx省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调度系统信息。二是做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现场核查点位督查。三是组织召开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xx20xx年)评审会。四是陪同做好xx市政协生态修复工程调研和xx市人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考察活动。

(六)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1月至8月,全市共检查企业99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92人次。二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截至20xx年8月,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81家(含广德),已完成整改1075家(整顿规范类171家,已完成170家;取缔关闭类910家,已完成905家)。

(七)生态环境监测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二是重点做好土壤和空气质量监测。三是稳步推进各类专项监测工作。适时启动宣城市鳌峰区域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加密监测;完成宣城市3家省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专项执法监测;完成宣城市7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督促全市272家排污许可重点单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和手工监测数据,目前我市联网率和方案上传率均列全省前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以及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等“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2.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准备工作,待生态环境部正式下发复核通知后按要求补充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组织验收销号工作,开展2020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

4.持续推进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南漪湖整治方案,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 

5.完成“千吨万人”乡镇以下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6.完成xx县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上报省厅待审。

7.向省厅上报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启动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8.重点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实禁烧工作责任。

9.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加强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10.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垂管改革工作。

11.做好全市大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