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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目标,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梯次推进、一个不落”的总体思路,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为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和幸福美好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谋划布局,制定方案(2020年1月—3月)。组织镇政府、包保单位(部门)和行政村乡村振兴召开一次专题对接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职责,列出任务图、进度表,实施“网格化”包保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行政村做好各类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厕所改造和宣传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并完成目标。各行政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须报镇政府审核把关后再做实施。杜绝举债建设,各行政村要加强资金管理与使用,经管站做好资金监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垃圾中转站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确保在时效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二)宣传发动,全员参战(2020年4月—6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全员参战开展春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整治范围覆盖中心村、社屯和庭院。落实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发挥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民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实行网格化工作机制,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不断推进“三治”体系建设,完善“村规民约”、落实“门前三包”等制度。继续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展演等群众参与性活动。全面建设“一谷一城”,完成种植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成工作指标。完成春季栽种植花卉和绿化美化工作,提前谋划好种植地块、种植品种和种植设计。各村落实好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产业发展项目落地,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三)补齐短板,积极推进(2020年7月—9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畅通沟通渠道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查漏补缺分析解决。重点围绕“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全面完善农村路网建设。开展夏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实施秋季花卉栽种植工作。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形成“比、赶、超”工作氛围,全镇乡村环境基本达到从“整洁”向“美丽”目标提升。村干部和党员带头引领农户开展“三好一庭院”“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创建活动,院落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加强文化建设,结合村屯历史禀赋,发掘文化内涵,将文化融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之中,结合村屯实际建设“村标”。具备条件的行政村打造以本村历史典故、传统文化、民俗风情、红色教育、英雄名人等为主题的村史馆。
(四)真抓实干,实现目标(2020年10月—12月)。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开展秋冬季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工作任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环境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保洁与管护工作得以加强,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积极谋划下一年度项目申报和各项工作任务筹备工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包村领导、包保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村书记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要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镇政府工作部暑和要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完成任务。
(三)精心组织实施。镇包村工作组、包保单位(部门)、行政村要按照镇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和完成好本实施方案制定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
四、工作内容
(一)人居环境整治
结合省委、省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20条标准开展工作,镇域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道路两侧、河道河岸、沿街店铺、农贸集市、景点公园、群众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确保规范有序、应拆尽。各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点(社屯组所在地、农户庭院)—线(道路两侧、河道河岸)—面(中心村所在地、村民居住集中区)相结合原则,做到视野范围内无杂物、垃圾清运及时、日常保洁到位、环卫设施完好外观整洁,边缘地带积存垃圾“清零”。各行政村要落实好辖区内的绿化工作,按照年初定购计划,完成花卉栽种植工作任务。对公路、村路和巷路沿线围墙、栅栏、房屋等进行整修和美化,精心打造图文并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乡村振兴工作内容的文化墙。加强亮化设施的维护保养,行政村要消除街路的照明死角。进一步强化保洁员作业监督,增加环卫设施建设和投入,抓好设施管理、维护和使用。
(二)种植业结构调整
全面加快“一谷一城”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出适合当地特色与资源禀赋的产业发展路径,要结合当地优势,走产业发展道路,多重渠道切实增加村民经济收入。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好农村电商平台作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为种植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与意识,提高农民群众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集体经济收入
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村级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2020年全镇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继续保持在10万元以上。
(四)乡风文明建设
不断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体系建设,使乡村治理取得成效。继续推进党员“双联”工作方式,使农民群众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以家风促民风,以民风带乡风。注重培育新型农村带头人,加强村三委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三好一庭院”“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等创建评比活动。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修订完善通俗易懂、群众认可、易于执行的村规民约。注重村屯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结合村屯实际建设“村标”,打造主题村史馆。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等。推行家风家规家教和文明创建活动等,用文化活动形式承载主旋律、凝聚向心力。开展传统节日文化活动,体现乡村地域特色和农耕文明。
(五)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厕所革命”,2020年整村推进村、村厕所改造。同时,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和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围绕“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全面完善农村路网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村积极申请资金和项目,加大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使村容村貌得到改善。
(六)绿化美化亮化
推进完成花卉定购工作,充分利用镇村道路两侧空地进行栽种植花草,确保统一协调,实现整镇、整村、整屯绿化美化全覆盖。同时,完成绿美示范村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安全、节能、实用和便民原则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强设施管护力度,力争实现街路照明全覆盖。
五、工作职责
(一)镇包村工作组职责内容
实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行政村工作责任制,对所包行政村工作负责。将本年度的工作内容制作图表“挂图作战”进一步夯实“河长制”和“路长制”责任沟通包保单位(部门)和行政村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在常态化整治的基础上,每季度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落实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岗位责任制和工作实施方案。帮助包保村谋划、研究好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帮助行政村收集整理好大会战行动时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作为制作全镇乡镇振兴VCR的素材使用。
(二)包保单位(部门)职责内容
包保单位(部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好包保责任,完成好包保工作任务。帮扶好包保行政村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每季度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行动和栽种花卉等日常工作任务。加大资金、项目和物资帮扶投入力度。
(三)行政村职责内容
行政村对辖区整体环境卫生负总责,负责村屯环卫设施建设,对村属垃圾清运车辆及环卫设施日常管养。通过村规民约等有效形式宣传、引导、教育农户做好“门前三包”和“门内达标”工作。村三委成员和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从自家做起,庭院环境卫生达到“五净一规范”标准。做好保洁员作业监督巡查工作。谋划和实施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好产业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六、资金来源
包保单位(部门)积极帮助包保村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各行政村自筹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范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服务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效能为关键,根据乡村振兴各类型人才的需要,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培训体系、改进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指导服务,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示范带动引领广大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农村持续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目标任务。2020年全县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8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6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550人,产业扶贫带头人50人),专业生产型培训50人,技能服务型培训1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全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由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承担具体培训任务。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培训对象遴选向贫困村倾斜。
(四)奖补标准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35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奖补到培训机构。
二、实施内容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分类分层分模块实施,今年主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定培训对象。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带头人、管理骨干。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主要面向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含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村信息员、益农社信息员、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村改厕技术人员、农村物业管理人员等)。对象遴选基本条件: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符合对象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培训对象为行政村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优先安排当年在建的美丽乡村所在行政村主要负责人为培训对象。县农业农村局可委托县美丽办作为培训主体,将该培训列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技能服务型(专业生产型)培训任务中调配培训班内容,单独办班、统一实施。按所辖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总数,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力争当年内将列入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的村轮训一遍。
以上各类培训对象遴选,按照个人申请,村、乡(镇)逐级推荐,县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的程序进行。优先遴选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地区的农民参训。上述各类培训的对象当年不得重复;2019年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学员可以参加2020年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培训。2020年同一层级培训对象与2019年重复率不超过8%。
(二)遴选培训机构。培训机构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遴选,并报省、市农委备案。
培训机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县农业农村局与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签订培训合同。
(三)明确培训内容。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的要求,紧扣需求,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科学组合教学模块、设计培训课程。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课程;能力拓展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培训对象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课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要强化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要强化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干班培训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核心,重点突出农村改厕、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及污水治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乡村文明建设等内容。
(四)优化培训方式。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训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8学时;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经理人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76学时,项目周期2年;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员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48学时。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50人;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分时段培训。积极采用系统知识培训与跟踪指导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本地培训与异地培训相结合等方法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强化跟踪服务
加强对参训农民的跟踪服务,创造有利于农民成长发展的政策环境,提升务农兴业含金量,让农民真正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
强化政策扶持。整合政策资源,引导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参训农民倾斜支持,鼓励其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鼓励农业信贷担保公司面向农民开展符合规定的信用贷款担保业务,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农民个人信用担保贷款。在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评选中对参训农民给予倾斜,促进其创业发展。完善农技人员跟踪服务培训学员机制,统筹利用基层农技人员和培训机构师资力量,对结业学员跟踪服务不少于1年。
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发展论坛、技术技能比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涉农公益活动等,创造机会条件,让农民参加跨省区交流,拓展理念视野,激发创新活力。支持农民抱团发展,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促销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通过专业合作、资金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引领活动,搭建展示舞台和平台,引领农民与市场充分有效对接。
(六)做好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工作。
培训机构负责对培训人员登记造册、录入网上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精心制定方案(4月)。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并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备案;二是按照要求遴选培训机构,分解落实培训任务;三是是遴选培训学员,各乡镇基层农技推广部门配合培训机构,遴选培训学员;四是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实施方案,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结合学员专业需要,制定分专业培训方案;五是制定教学计划。培训机构依据分专业培训方案,制定每个培训班教学计划,随同开班报告同时报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实施。
(二)认真开展培训(5月至11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专业培训方案和教学计划开展培训,落实培训环节,创新培训方法,严把培训时间和质量关。对象遴选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力求对象精准。授课教师从各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遴选,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优先选用部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每期培训班建立5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每班确定一名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一堂课制度(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上第一堂课,宣讲政策,并了解培训机构培训工作安排和学员需求等情况);学员培训考勤制度(实行学员每天签到);满意度调查制度(最后一堂课,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人员组织学员网上进行满意度评价,了解培训效果);培训台账制度(建立培训台账、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培训档案)。同时,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考核和颁发结业证书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干班要根据乡村工作实际,灵活选择培训时间,可通过美丽乡村现场教学、邀请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村的村干部“村长说村”等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组织开展好专题培训。
(三)抓好管理服务(11月底前)。培训结束后,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落实跟踪联系服务。
(四)做好总结工作(12月)。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和总结工作。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年度绩效评价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自查自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会商机制,统筹推进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本部门内相关单位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一是资金拨付。县财政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及时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继续建立资金预拨机制,县财政局根据下达的培训任务和下拨的省级以上补助资金补助拨付到农业农村局到,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各培训机构承担的培训任务在各培训机构开班后及时将80%补助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后,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对培训机构培训考核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将余款拨付到培训机构。二是资金监督。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和《省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奖补资金管理细则》要求,制定和完善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管理使用资金,继续实行项目县项目资金审计制度,切实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各培训机构要按要求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三)注重条件建设。统筹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特别是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构建多元化培训体系。推进培训基地建设,优先选择培训基地承担培训任务,将培训基地建设成为高素质农民培训主阵地。培训机构要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设培训基地。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实践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确保培训的每个专业建立一个实训基地。加强师资培训,开展推介名师和精品课程活动,加强精品教材建设,积极开发网络课程。运用好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信息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创新培育机制。各培训机构要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机遇,积极探索建立合作开展培训机制。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贫困地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对象,每人结对帮扶同产业的贫困户1个以上。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与农业职业教育、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结合机制,支持参训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范文3
1.强化政府主导,构建三个体系
年初以来,延吉市委、市政府从强化自身职能入手,切实把“示范提升”工程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把实现农村面貌大改观的工作目标纳入到延吉市落实“长吉图规划纲要”、推进延龙图一体化建设工作中来,从全局的高度来统筹开展新农村建设。
1.1构建规划体系,打造发展框架 在《长吉图规划纲要》和延龙图一体化建设的整体发展框架下,结合延吉市实际,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作为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按照《延吉市城乡总体规划》和《延吉市民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本着科学编制规划,体现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全力抓好镇域总体规划以及重点村建设详规的编制,做到生产依托地域优势、环境突显民俗特色。新制定并实施了《延吉市2010年民生行动计划》、《2010~2012年项目建设计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原省级试点村、推进村和新确定的示范村新农村整体建设规划已全部完成,“城、镇、村”三位一体的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网络体系得到了完善和补充。
1.2构建政策体系,提供发展保障 在认真落实已有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延吉市“示范提升”工程建设方案》、《农村改建生态卫生厕所实施方案》、《延吉市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和《延吉市“新居工程”实施方案》,完善了《延吉市村书记主任参加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延吉市农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培训、就业优惠政策和就业服务网络,在全市3个镇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34个村设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为农民工提供岗位援助、劳动维权。出台了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为农民创业提供资金保障。这些政策的制定,有力地指导了全市新农村建设,推动了新农村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1.3构建帮扶体系,整合发展动力 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帮扶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领导联系点、部门落实帮扶责任、企业实行村企共建等形式,初步建立了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建设方式。全市所有市级领导和78个市直机关分别与54个行政村结成帮扶对子,仅上半年为农村提供各类款物280多万元,衔接项目40余个。村企共建活动对农村带动帮扶作用日趋明显,全市龙头企业带动基地4300多公顷,安置农村劳动力就业3000多人,带动农户9000余户。广泛开展送书下乡、电影下乡、舞台下乡等文化下乡活动,送书1.6万册、电影30场、演出9场。市新农办与市广电局联合创办了“走近三农”电视专栏节目,突出宣传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人、具体事、具体做法,今年已制作9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三个建设
“示范提升”工程开展以来,延吉市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不断强化新农村建设工作举措,在产业发展、环境建设和农民培育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1发展新产业,培育壮大现代农业 围绕发展“都市”型农业,积极发展蔬菜、高效经济作物、畜牧三大优势产业,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三农”元葱、“海兰江”大米、“三农”苏子叶、“延绿”有机蔬菜等农产品品牌已经趋于成熟。2010年,全市高效经济作物面积达到3200公顷。其中苏子叶、烟叶、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力推进东菜西移工程,投资400万元在朝阳川镇完成60栋蔬菜大棚主体工程,畜牧业发展势头强劲,仁和禽业、利民养牛、韩吉牧业等已成为农业支柱产业。在巩固发展“一村一品”格局的基础上,延吉市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经营模式,开展规模化种植和养殖,促成各种农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的形成。今年,新增专业合作社7个、新增带动农户170余户。目前,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37个、专业协会已经达到23个。“企业带协会、协会带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得到进一步巩固,直接带动了产业的发展。
2.2培育新农民,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围绕延吉市《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的施行,市委、市政府把提高农民的致富能力和再就业能力作为农民素质工程的根本目标。开展了以“科技之冬”培训和“阳光工程”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去年入冬以来,累计完成农民科技培训3万余人、劳动力转移培训1000余人,认证培训基地4个。通过建立健全村规民约,积极开展“五好村”、“五好农户”争创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转变观念,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组织开展“双学、双比”和争当致富能手等活动,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使农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3建设新村镇,优化农村整体环境 延吉市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使全市农村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观。一是深入实施村容整洁工程。结合全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各镇广泛开展美化、净化、绿化活动,通过采取市镇村三级干部包村、包点,加大对重点路线和区域的整治力度,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和文明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市、镇两级投入500余万元,为四个镇购买了垃圾箱、垃圾车,建设了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填埋场,使全市农村垃圾处理率达到了76%,投入140万元,在全市农村改造卫生厕所1300座。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全市农村共清运垃圾1.9万吨,清理边沟1.2万延长米,植树6000余棵。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整合各类资金的基础上,今年已开工建设19公里村路、4个村屯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6.5公里的排水工程,年初确定的500户泥草房改造任务已完成330户。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有三个镇进入省级卫生镇行列,一个镇进入国家级卫生镇行列。
3.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三个机制
为使新农村建设常态化、制度化。延吉市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措施入手,不断强化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3.1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按照省委《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建设指导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细化“五好”村(生产好、生活好、风气好、环境好、管理好)考核细则,从内容上突出了环境整治在新农村建设评比中的地位,从对象上严格了历年的各级试点、推进和示范村的标准和要求,扩大了“五好村”评选比例,全面规范全市新农村建设特别是示范村的监督考核、验收奖励制度。完善了《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制度》,按照全年任务和阶段工作对新农村建设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范围、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
3.2建立投入激励机制 今年市财政拿出700万元,用于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本着奖励先进和重点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和推动作用,对群众积极性高、进度快、成效明显的重点村实施以奖代补,以此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细化并完善严格的投入程序,对投入的对象进行严格的把关,确保投入激励机制的有效落实。
3.3建立资金整合机制 为了更好的求得新农村建设资金效益最大化,形成资金的整体合力,市政府在争取省级支农整合资金的基础上,要求市财政、发改以及各涉农部门紧密配合,本着“统一规划、捆绑投入、共同实施、分别验收”的原则,以项目带动、产业带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支农资金整合。加快村屯道路、农村饮水安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步伐,解决项目交叉重复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规模效应,确保完成重点项目建设和优势产业的发展。上半年,全市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达2500万元,为新农村建设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