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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审计报告范文1
最近的例子,是审计署刚公布了今年第一号审计公告,里面说,去年查出问题的中央部门还有26亿金额未整改。
我看了下报告,“违规”这个词出现了19处。有“违规”自然就要批评,写到报告里就是“公开批评”——这显然是个难题,虽然审计署是“专职”批评的。
说白了,部委之间的关系也类似“同事”,都在国务院属下,虽然职责所在,但方式方法还是要讲。由此,审计报告对部委表扬和批评的拿捏,历来是个要权衡的问题。
我知道的是,若审计报告里一点表扬都不说,相关部委会“不服气”,觉得你光看问题不看成绩,不公正。不过审计署认为,表扬“点到为止”就行了,“要搞清楚,我们的职责是监督”。
接下来就是怎么批评。政府机关,最看重的就是“定性”问题,所以有关批评性的措辞历来都是双方较真的关键。
例如“挪用”这样的词,部委往往会觉得刺眼,所以审计署有时会在不改变事件认定的情况下,改成诸如“改变资金用途”这样的表述——其实“改变资金用途”就是“挪用”,只是听起来不那么“负面”。而且,跟人一样,各部委也会纷纷强调说产生某个问题“有历史的原因”,希望审计报告对此也能提及。
但审计署官员觉得,这种修改也给了某些不规范以空间,特别是事关“定性”,一定要严肃:比如怎样算“截留”、怎样算“隐瞒”、怎样算“挪用”,都要有一套规范。
这事儿一方面是规范审计署自己,另一方面也是跟各个被审计的部委表明依法办事的态度——以后再涉及到用词问题,就直接说明规范如此,诸位就别争了。
搞清了批评的原则,接下来就是批评谁了。审计报告的“火力”,最近几年都会涉及到发改委和财政部,而这两个都是外界看来的强势部委。
倒也不是审计署故意借两个强势部委显示自己铁面无私,实在是因为他们是专门负责中央预算管理的两个部门——用审计署官员的话说:如果不敢得罪他们,这活儿就没法干了。
外界对此则颇有猜测,担心审计署经常批评强势部委,是否会被“穿小鞋”?审计署的官员曾跟我说:要是在县乡,部门之间相互“报复”有可能,但现在大家都是中央部委了,不至于因为工作结“私仇”。
此前审计署的高级官员曾专门在内部对此进行过澄清,大意是说,虽然经常审计财政部,但财政部对于审计署的经费,只要合理的,从来没有不给。
事实上,如果被点名批评的部委后来整改得好,后续的审计报告里也会有所反映,这也算是一种“弥补”。
还有件公众不太知道的事是,在审计署审计之前,往往还有个部委“悔过自新”的程序,就是让各部委自查自纠。而为了鼓励这种“自我批评”,凡部委自查自改的问题——前提是不涉及犯罪——审计署就不再写在报告里,也就不再对外公布了。
公众自然会有疑问:部委作为政府机关,他们会积极自查吗?
发改委审计报告范文2
1、建立全市重点拟融资企业储备库。国家级开发区职能部门向市金融办市财政局申请纳入全市重点拟融资企业储备库。其中,审核确认具备基本融资条件、融资方案可行的企业,准予纳入,可以申请享受宁政发[]73号文规定的各项扶持政策;条件尚未成熟的企业,暂不纳入储备库管理、不享受各项扶持政策。
2、完善入库企业动态管理制度。市金融办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共同为入库企业提供动态跟踪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问题,加快企业融资进程。入库企业要按季度及时上报、补充相关资料,及时报告融资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书面分析,于首月十日内上报)。
3、形成多层次联动推进机制。各区县、国家级开发区要尽快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资本市场融资工作计划。认真初审推荐入库企业,协调有关部门为本区域内入库企业提供各项政策服务与支持。
二、申请各项融资政策扶持的程序与相关要求
(一)关于申请纳入全市重点拟融资企业储备库
1、我市拟开展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资本市场融资活动的企业,应先向所在区县、国家级开发区职能部门申请,初审确认具备相关融资条件、融资方案基本可行后,由所在区县、国家级开发区职能部门向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申请入库。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审核确认后通知申请单位和相关企业。
2、各区县、国家级开发区职能部门向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转报企业入库申请时的主要报送材料有:
(1)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拟融资方案、融资工作进展情况、初审意见)
(2)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拟融资项目相关批文(复印件)
(4)拟上市企业需填报本通知所附拟上市企业基本情况表
(5)拟发行企业债企业需填报本通知所附拟债券融资企业基本情况表
3、国家级开发区职能部门于每季度首月十日前上报拟纳入储备库企业相关资料。
(二)关于申请融资补贴和融资奖励的程序和相关要求
1、申请上市和发行债券融资补贴
(1)拟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争取股票首发上市的入库企业,可分三个阶段给予中介费用补贴共20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第一阶段(上市辅导阶段)补贴70万元
①申请补贴报告
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江苏证监局出具的上市辅导受理文件(复印件)
④与中介机构签署的相关融资服务合同和已付费用收据(复印件)
第二阶段(报会受理阶段)补贴100万元
①申请补贴报告
②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的相关受理文件(复印件)
第三阶段(发行上市阶段)补贴30万元
①申请补贴报告
②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发行上市批文(复印件)
③资金到账证明(复印件)
其中,完成改制和券商(预)内核,若转为股票首发上市,则获得的补贴资金原则上按照“就高”原则,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2)境外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在发行上市工作完成后给予一次性中介费用补贴20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补贴报告
②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
③上市相关批文(复印件)
④资金到账证明(复印件)
(3)进入代办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在完成改制和券商(预)内核给予中介费用补贴8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补贴报告
②企业与具有保荐资质的主办券商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以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签订相应的服务协议(复印件)
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券商(预)内核报告(复印件)
完成挂牌后再给予补贴2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补贴报告
②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企业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备案确认函(复印件)
③主办报价券商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的企业挂牌公告(复印件)
(4)完成发行额度1亿元以上,且期限在2年以上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等的企业补贴5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补贴报告
②国家发改委同意发行企业债相关批文或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相关批文(复印件)
③债券发行公告(复印件)
(5)企业完成中长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直接融资,根据融资额度和期限,最高补贴2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补贴报告
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委员会接受注册批文(复印件)
2、完成本地投资申请融资奖励
(1)上市公司再融资后在本地实际投资额达到全部融资额1亿元以上,按实际投资额的0.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8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奖励报告
②相关投资完成证明资料(复印件)
③高管人员名单、简历及拟奖励方案
④资金到账证明
(2)入库企业完成期限2年或以上的企业债、可转债等直接融资后在本地投资达到全部融资额的50%或1亿元以上,按本市实际投资额的0.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6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奖励报告
②相关投资完成证明资料(复印件)
③高管人员名单、简历及拟奖励方案
④资金到账证明
(3)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完成股权融资给予奖励20万元,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①申请奖励报告
②完成股权融资的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③高管人员名单、简历及拟奖励方案
3、资金申领流程
入库企业应通过所在区县、国家级开发区职能提出上述各项融资补贴与融资奖励申请。奖励资金原则上每半年兑现一次。
三、申请上市过程中因审计调账新增税收的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入库企业在融资工作过程中因审计调账等原因而增加的税费,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地方留成部分的80%由市及融资企业所在区县、国家级开发区相关部门以适当方式补贴原企业全体股东,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财政部门和市财政局办理各50%的配套资金拨付手续。
申请税收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补贴报告
2、证监会受理批文(复印件)
3、上市发行批文(复印件)
4、融资公告(复印件)
5、资金到帐证明(复印件)
6、相关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明调账相关内容)
7、因资本市场融资原因审计调账新增纳税缴税表)及纳入凭据(复印件)等
四、申请用地与行政费用减免支持等
1、企业依据相关通知文件到市国土局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房产证(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租金评估材料(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已租赁用地办理出让手续的,有未到期租赁费用的,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并提供:
(1)申请报告
(2)房产证(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发改委审计报告范文3
1.全力服务新区发展。以推动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服务新区开发建设。根据《____市2016年市级“四个一批”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分解计划》文件精神,高度关注重点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全年完成重点项目投资68.45亿元(预计数,下同),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0.97%;每月对重点项目进行调度,及时上报建设进度;完成了集中开工、竣工、签约项目的上报工作。加强了市级领导挂点重点项目和省级重点项目的调度,将____新区保障性住房及配套路网工程、中国物流____诚通物流园、众一健康城等项目申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高铁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____河综合治理项目申报为省级重点储备项目。同时组织开展了2016年省重点项目建设“集中推进月”活动。全年申报5个专项基金项目,获批专项基金2.8亿元,配合财务部争取了小区外配套资金1983万元,并将____新区所有项目录入了国家重点项目库和三年滚动计划库。
2.加强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加大年初各考核目标任务调度,重点抓好固定资产投资考核、全市项目大比拼重点项目考核、达标企业入统、发明专利申报、两型工作、产业园区、信息化等考核任务的调度和跟进。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约79.53亿元,争取新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个,合计总投资31.27亿元,其中5000万以下互联网项目6个,联网直报重点项目11个,其它类项目8个;积极开展规上企业入统,完成____市强兴置业有限公司“富怡康苑”房地产项目申报一套表平台的入统工作,申报新增一家规模以上工业项目(____村高科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服务业____点点拉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入统,文化产业____市庆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入统(庆辉文化传媒为文化产业),另推动了宗聖文化项目、三和农庄入统;按月调度新区主要经济标标完成情况,编制“____新区相关经济指标一览表;积极汇报固定资产客观情况,努力采取应对措施;拟草市统计局全市经济运行会议相关材料);完成了6-8月联网直报的催报审核验收工作;按月调度并报送为民办实事月度报表;参加全省建设领域统计业务培训会议。
3.抓好园区基础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省园区办《关于开发区清理整顿》文件要求,完成资料准备和迎接汇报工作;完成了产业园区2016年招商引资及进出口统计表,以及各类开发区信息上报工作;完成了关于____市拟出台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建议和意见起草和上报工作;完成了2016年注册在新区所有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对2016年1-7月份主营业收入情况进行了单独调度;填报了____省新城新区自查信息表。
4.做好对接市发改委相关工作。开展发改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自查相关工作;按月组织报送发改系统相关资金项目报表;招投标办相关资料报送;____河堤防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整改意见拟草上报;编制2016年服务业重点谋划招商项目上报;第三产业和商务工作会议资料准备;配合投资公司争取PPP前期工作经费;发改委、统计局来新区调研服务业规上入统;协助财务部做好PPP项目的工作,起草并签发关于请求同意____市____河南岸(____街-____星南路)综合治理项目由PPP建设模式调整为____新区直接投资建设模式的请示;配合财务部接待开发银行来新区检查前6批专项建设基金;调度总工室提供招投标活动情况督查整改的说明材料;市发改委改革办来新区调研工作。
4.做好对接市经信委相关工作。根据市里工业提振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做好经信相关工作,做好了企业帮扶、专项资金、市工业转型发展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制定出台了2016-2017年新区企业帮扶实施方案,将企业帮扶认真落实各相关部室;做好了工业稳增长和经济运行情况相关调度;做好了____书记到文昌科技、____煤机调研的工作;签发《2016-2017年____市____新区企业扶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就2016年市级领导挂点包干重点建设项目调度形成专题材料上报市重点办;根据市经信委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____新区2016年G20峰会期间应急工作值班表,发放了G20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工业提振三年行动计划调度会资料准备。
5.积
极做好两型工作。根据省两型委关于两型年鉴文稿报送、“生态____、两型故事”、省两型委来____调研文件要求,完成了____新区两型社会建设相关材料的起草报送和资料收集。并积极向上报送两型相关信息,完成了5篇信息报送。6.完成多篇重大文稿起草。完成了全市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观摩会材料初稿、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项目计划表,市级领导挂点包干重点项目情况汇报、____新区产业发展情况汇报、____新区参与全市资源型城市转型综合系统性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省委省政府两个重要文件征求意见稿、提请市级领导解决的重点项目建设问题等重要文稿的起草。
7.按要求完成新区内部相关工作。组织在线学习“七五”普法并通过考试;拟定2015年重点项目建设15万元奖金方案并发放到位;及时处理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下设各职能科室的临时性工作;搜集____创文资料上传到局里QQ群共同学习;部室相关开支报账,公文送审、电话通知会议、上传下达、部室档案管理;配合处理____食品遗留问题;配合党群工作部组织新区创新产业初创企业申报;就“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建议意见;同财务部一起参加企业境外发债培训;配合党群工作部推荐企业非党政协代表推荐人选。
8.全面梳理目标任务。提前部署全年重点指标考核工作;编制产业发展局绩效分值表及其他部室需承担考核任务建议表。
9.配合开展各项审计。完成原市委书记、市长离任审计相关工作,提供园区情况、经济指标及重点产业等相关资料;拟草、上报关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中国物流、众一健康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事项处理。
10、扎实开展科技相关工作。组织6家企业申报2016年科技计划;组织企业参加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知识产权大讲堂及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座谈会;组织企业申报省工程技术中心和省重点实验室;
11、积极办理项目前期审批工作。积极办理S328、G234国省干道项目前期工作,可研核准报告已送达省发改委;报送____南路、____南路、____街(____路-____路)3个项目资料到市发改委窗口办理可研核准;组织调度____街西延线等6个项目加快办理规划、国土、环评;支持招商部办理入园移动互联网产业项目备案。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完成固定资产任务难度越来越大。目前新区统计库内项目共58个,基本做到了应统入统,已经找不到符合条件的项目,若2017年不引进几个投资上10亿元的项目,要完成年年递增的上级考核要求难度非常大。
二是工作力量薄弱,人手紧张。对接市里职能部门较多,日常工作繁锁,加之各对口部门要求高、任务紧,造成产业发展局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工作,疲劳情绪增长。
三是服务新区产业发展不够。对国家宏观政策研究的前瞻性不强,对制约经济难题的研究破解能力不够,在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两型经济发展等方面还有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三、2017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加强项目服务管理。切实做好重点项目调度和服务管理,集中新区优势资源、人力、物力,挖掘包装商贸、物流、金融、健康服务业、电子商务等符合新区产业规划类项目,力推前期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生税。
(二)积极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积极对接协调好市各相关部门,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发改委审计报告范文4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促进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实现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规范用地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是指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市区批准供地的各类工业项目投资主体在建设中履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的条款内容等情况进行复核验收。
第三条市区范围内各类投资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实行业主按约定主动申报、统一受理、归口复核、统一实施。用地复核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房产登记。
第二章验收组织
第五条市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经委、建设等部门和项目所在区国土分局、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参加,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邀请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第六条参加用地复核验收的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查项目业主提供的资料,并经实地踏勘,提出相关意见。牵头单位综合各部门的意见,出具用地复核验收意见书。
第三章验收依据
第七条用地复核验收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二)备案、核准或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平面布置图(标明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实施方案、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其他技术资料;
(三)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的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四)国家、省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市政府有关规定等。
第四章验收内容、条件和要求
第八条用地复核验收主要内容
(一)产业政策执行情况;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补充条款约定的土地利用率指标执行情况(包括面积、用途、投资强度、容积率、绿地率、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等);
(三)城市建设规划落实情况;
(四)项目建设期限执行情况;
(五)项目生产设备采购情况(设备清单和支付凭证);
(六)配套设施项目建设情况;
(七)工程档案备案情况;
(八)其他。
第九条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条件
(一)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和公用设施等所有建设工程已完成,设备安装完毕;
(二)整个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已取得有资质的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
第十条用地复核验收要求
(一)项目业主经自验,认为已符合土地利用各项规定的;
(二)市国土、发改委、经委、建设等部门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三)项目总平面布置,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以实施前业主向批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并经审查认定的为准。
第五章验收程序
第十一条申请受理。建设项目竣工后60日内,项目业主必须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市办证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提出复核验收书面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项目不同情况一次性书面告知用地复核验收所需提供资料。项目业主备齐有关验收资料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将资料分送各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资料审查。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负责审查项目业主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及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建设部门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规划执行情况、项目总建筑面积、工业生产厂房建筑面积、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国土部门负责审查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等。各有关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市国土资源局。经审查认为资料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审查部门应及时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和市国土资源局;资料齐全且内容符合要求的,市国土资源局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用地复核验收。
第十三条现场验收。市国土资源局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须指派人员准时参加。参加验收人员应随带验收资料,现场集中验收并提出相关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场汇总各部门意见,并将结果告知申请验收单位。
第十四条分期验收。分期批准供地的建设项目实行分期验收。具体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等实施。
第六章验收结果及处理
第十五条经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后,各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并由市国土资源局当场汇总形成用地复核验收意见。验收合格的,可申请办理变更土地登记,验收不合格的,出具限期整改等处理意见,并书面当场告知申请验收单位。
第十六条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经限期整改后,已具备复验条件的,由项目业主提出复验申请,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验,并形成复验意见。复验通过的,可申请办理变更土地登记。在限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后复验仍不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罚或按合同及补充条款的约定,由项目业主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其他
第十七条项目业主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要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相关中介机构也必须履行职责,提供符合实际的图件、审计报告等。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单位和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发改委审计报告范文5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peter_ding”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大武口区审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审计报告》(石大审报〔2020〕7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及“归口管理”原则,由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落实,对《报告》提出问题认真对照自查,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办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力方面存在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比例低,预算约束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编制率低,主要是在年初预算时未能提前研判所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概算,所以未能将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造成预算资金编制率低。在今后的年度预算中,我们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规定,聚焦部门主责主业,结合辖区财政实力,适当加大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比例,将本年度明确实施项目和可支配财力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提高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单位指标执行率较低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投资完成进度比例支付相应工程款,因部分项目建设进度不平衡影响,报告中指出的三笔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支付。截至目前,三项专项资金已支出100%。今后,我局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用途、用款计划及时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非税收入10.1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整改落实情况:未上缴资金分别于2020年3月和2020年5月已上缴国库。今后,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缴库方式和期限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四)未按照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704.69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历年实施各类重点项目拖欠工程款较多,2019春节前施工单位多次上访,区财政无项目资金指标拨付。为解决突发上访问题,区财政拨付了5万元人员经费用于支付2015年大武口区朝阳街以北街路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工程二标段工程款;2019年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项目建设资金699.69万元,用于支付2013年至2017年历年工程欠款。对上述两个方面问题,我局已多方申请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归还资金原渠道。
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关于报废资产未及时处理、调拨资产未办理手续、借出资产未及时收回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组织人员对占有、使用、借出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及时与调拨接收单位及资产借用单位进行核准,对已报废资产尽快办理报废手续,对已调拨资产及时办理调拨手续,对借出资产及时收回并做好登记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和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整改落实情况:在今后项目建设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在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前,不因赶抢工期而开工建设。
(二)工程项目未按期竣工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承建的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工程共分五个标段施工,其中:一、二、三标段于2019年11月份全部完工;四、五标段牵扯绿化补植,2019年11月份绿化补植无法保证成活率,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三家单位协商,决定于2020年春季实施绿化补植;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于2020年4月底复工,5月下旬完工。同时,由于该项目雨水管网需穿越世纪大道,且世纪大道西侧道路下有国防光缆,工程施工只能在国防光缆不执行战备任务的间隙组织,所以雨水管网迟迟未能穿越世纪大道。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与国防光缆管理单位协商,该段管网进行顶管施工。因大武口区保障性住房污水管网建设属于整体连通系统工程,五标段管网未能及时穿越世纪大道,所以该工程未能及时竣工验收。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环保验收阶段。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二、三标段合同签订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因为项目占用宁夏合力工程检测有限公司部分土地,协商解决完毕土地补偿费用金额及及资金来源问题,实际进场施工为9月中旬,在施工过程中需报请规划变更管线位置的问题,导致11月15日冬季停止施工前无法完工,在2020年春季复工前,又遇到疫情致使复工时间比原计划延后70天,导致工期滞后。复工后,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组织施工单位加班加点,至8月底二、三标段已基本完工。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未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绩效管理
大武口区中心商贸区提档升级工程。我局与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7月26日签订本项目设计合同,按照2002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编写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此类型改造项目3000万元以内项目设计收费基价为103.8万元,我局与设计单位协商后签订设计费用为93万元。2019年11月26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按3%记取为66.52万元。我局向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请示超出批复部分的26.48万元通过项目预备费进行支付,大武口区发改局批复同意。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2019年12月11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31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解放街文明路至前进路段)改造项目。2019年12月3日,我局与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签定此项目设计合同,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设计费率为2%—5%,由于改造项目设计内容较多,故我局与该公司签定设计费率为3.8%,在文本编制过程中,由于设计单位疏忽,将设计费率编制为3%,2019年12月23日,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设计费率下浮为3%。
以上项目设计合同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后续批复低于设计合同签订金额,属于设计文本编制失误,我局今后将严格加强管理,确保设计文本编制与设计合同保持一致。
大武口区城市排涝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在项目实施前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委托宁夏图域达测绘有限公司进行地形图测绘,委托宁夏德坤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地质勘察,后委托中国市政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施工过程中,一是由于开挖需要破坏建设东街延伸段机动车道道路,同时,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放大开挖坡比,为了保证现有道路完整性,所以将此段管线向南迁移4.5米;二是此项目管线需穿越海城星湖天地小区现有混凝土路面,为保证两侧楼体建筑安全,设计考虑钢板桩支护方式进行保护,在深基坑专家论证阶段,专家提出钢板桩支护对两侧楼体有基层扰动,有安全隐患,需要将钢板桩支护更换为螺旋灌注桩支护;三是五、六标段地勘报告显示存在0.5—2.5米深液化土质,设计考虑液化土层挖出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实际施工过程中,挖出的液化土土质较差,晾晒处理后重新回填无法达到地基承载力要求,故设计出具变更,采用砂夹石换填。
大武口区特色农副产品一条街改造工程、大武口区特色餐饮街改造工程、朝阳街文明路贺兰山路春节道路亮化工程、2020年春节氛围营造和中心商业区美化工程,该四个项目均在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之后实施;2019年3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印发<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关键节点管理规定及流程导则>的通知》,通知中第二条招标投标中明确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满足施工(按照项目投资规模和类别确定的资质要求)最低资质的同时,项目业主单位采取委托方式选择信誉好、资金力量雄厚的企业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施工规模和类别及取费标准直接委托。我局委托的施工单位均不属于列入惩戒对象“黑名单”的企业。
(五)内控制度方面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大武口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局机关和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自律,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示范等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我局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行政审批等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更加适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及区委、政府相关规定要求,更加符合部门工作需要,并努力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管权,依法依规依制度办事。三是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局项目办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键节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相关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做到懂法守规,为更好履职尽责奠定坚实基础。
发改委审计报告范文6
一、项目背景
为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现阶段农村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为污染物总量减排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积极贡献,财政部和环保部决定启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14年5月省被确定为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积极开展了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前期相关工作,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于今年4月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实施期限
按照省环保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编制指南相关要求,我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时限为2015-2017年,分5年实施。并要求各地依据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省环保厅认证后,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
依据《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5-2017)》,我县14个镇全部参与整治,分5年实施,共涉及71个行政村,规划布点自然村572个,总户数55211户,总人口197504人(名单附后)。
四、治理目标
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四级转运处置模式,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
五、资金安排
以行政村为单位,省财政厅、环保厅按苏中地区整治资金补助标准平均为70万元/行政村(国家、省两级补助),计划补助4970万元。目前2015-2015年度共计37个试点村资金已下达,共计2690万元(2015年10个村预拨800万元)。
本着因地制宜、完成治理目标的原则,用足用好上级补助资金,按资金管理办法分期拨付各镇。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
1、加强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财政、住建、城管、发改、国土、农委、水务、卫生、审计、监察、环保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县整治办”),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日常工作,实行例会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要及时成立本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整治办),落实办公用房和办公经费。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财政、村建、国土、水务、卫生、农林、纪检、审计等部门为组员,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
2、明确职责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务求实效。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整治办负责组织规划、方案的编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预验收并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基础性准备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和技术审核、环评批复、环境监测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监督管理项目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监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整合和筹措配套资金;制定并执行整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拨付专项资金,完善各类手续。负责完善财务档案,做好项目审计,负责联系落实审计中介机构对各镇整治项目进行财务审计。
县审计局负责对整治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账目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县监察局负责监督考核各镇、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执行和完成情况,落实行政监察和效能监察责任。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和可研审批手续的办理。结合城乡统筹工作,整合资源,加大对试点村的支持,合力打造整治亮点。
县住建局负责对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指导,将整治后村庄环境设施纳入农村环境长效管护范围,并协助做好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
县城管局负责试点镇垃圾收集运转体系的完善和监管。
县国土局负责协调整治项目的建设用地,指导完善土地使用相关手续。
县水务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农村饮水安全和河塘整治。
县卫生局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改厕和旱厕取缔工作。
县农委负责指导督促试点村绿化和畜禽养殖场环境整治。
各镇为工程项目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立项、环评、用地协调、招投标、材料采购、项目建设、委托工程监理、各项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以及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强化督导
县整治办组织对项目管理、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确保项目在既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对不能如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镇,要停止安排或追缴下达的补助资金,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否决项。
(二)资金管理
1、政策保障。由县整治办制定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整合各方资源,齐抓共建,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2、资金管理。县财政统一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专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以镇为单元统一核算,并按进度分期付款。
3、资金拨付程序。各镇要督促中标单位建立并完善各类财务档案。
在资金使用上,经招投标后由中标的项目实施单位与实施主体(各相关镇)签订相关合同,并落实项目审计和监理单位。
项目工程实施后,实施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提供有关项目材料和原始票据,由镇整治办审核后提出支付申请,经县整治办认定后,由县财政局按规定予以拨付。
4、资金拨付方式。以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每个项目招投标完成并签约后付20%项目启动资金,项目完成50%工作量付30%建设资金,工程交付并出具审计报告付30%建设资金,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后付20%余款资金。
(三)规范项目实施
为规范建设项目实施,保障建设质量以及便于后续管理,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将统一采用A/O工艺地面建设的总体方案,明确工艺要求、设计参数,细化各项建设标准,遵循设计施工单位具备较强实力,在周边县市建设有成功典型示范工程等原则,由县整治办择选3-4家单位经招投标程序进行试点,最终组织专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重点推广1-2家。
项目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将项目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工程预算书、工程施工合同等材料报镇整治办,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建设内容,不得降低目标要求、压缩投资规模。如确需调整,须经县整治办审核同意。县整治办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督促和验收,并指导各镇完善各类资料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