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源审计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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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源审计报告

公司能源审计报告范文1

信息收集与检查(监测)分析是内部能源审计的核心环节,主要包括:

(1)生产基本信息收集。生产工艺流程、能源与物料消耗流程、能源管理规章制度、能源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等。

(2)帐目及相关记录查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统计月报、采购台账、出入库台账、设备台账、生产运行记录(细化到各岗位)、能源动力消耗记录(如电、燃气、蒸汽表记录等)、财务原始凭证(如原辅材料、燃料及水电燃气等采购支付凭证、产品销售凭证等)和成本月报等。

(3)能源消耗验证。煤炭、燃料燃油、蒸汽、压缩空气、氢气、氮气、电力等企业所使用的各种能源的期初存量、本期购入量与自产量、期末库存量的实物量盘点;主要能耗设备及能耗情况的实况普查,如对炉窑等热工设备的生产量、能源消耗种类及消耗量的验证,对生产用电设备的生产量、年耗电量、单位产量耗电量的验证,以及对输变电系统变压器的容量、参数、高压侧电流、电压、有功电量、无功电量、全年输变电量代表日电量记录的普查等。

(4)耗能设备现场监测。利用监测仪器对主要耗能设备(如热工设备、用电设备等)进行能源利用效率和热能电能损失的测试。

(5)能源计量巡视检查。对计量器具的安装、计量精确度以及配备达标率、完好率进行确认。

(6)分析结论。根据现场收集到的信息和测试所得的数据,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方法对企业能源利用水平的技术经济指标(如产品能源单耗、综合能耗、主要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或耗能指标等成果进行综合析评价、查找问题、查找出节能潜力,给出审计结论。

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结论,完成内部能源审计报告。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政府能源审计报告书的相关要求,企业内部能源审计报告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能源管理现状概述、生产过程中各种能耗物耗指标的计算分析、能量与物料平衡计算、能源整体利用效果评价、存在的节能障碍及节能潜力分析、节能技改措施建议以及财务分析与经济效益评价。审计报告书完成后,要与企业负责人及有关部门人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作为企业能源管理改进的依据。

企业内部能源审计的基本方法

(1)国家《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是企业进行内部能源审计的指导性文件,涉及能源的管理、计量、统计等项内容的审计标准应遵从该通则。

(2)涉及用能概况、能源流程及能源消费指标的计算分析时,应遵从国家标准《企业能量平衡表编制方法》的要求进行。

(3)产品产量是计算单位产品能耗的基准,核定产品产量时仅能考虑合格品数量、且必须通过仓库物资盘查与往来账目进行核定,同时不能仅考虑产成品还要考虑在产品的数量,在产品应折算为相当的产成品(应注意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区别,非标准品应折算为相当的标准品)。

(4)能源消耗数据的核定,应注意能源消耗数据和与之对应产品产量的时间计算区段及所属范围保持一致,注意分品种进行非生产系统用能与损失能源量的合理分摊,注意生产过程中外协加工部分的能源消耗在进行产品能耗核定时需要一并考虑。

(5)进行产品能耗分析时,应注意不能简单地将不同原料、不同生产工艺、消耗不同能源等所生产的产品进行简单的对比;在综合能耗无法进行对比时,可对主要生产工序或主要耗能设备的能耗指标进行分析对比。

(6)审计所使用的能源价格必须与财务往来账目的能源价格保持一致,在一种能源多种价格的情况下,能源成本采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

企业开展内部能源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企业开展内部能源审计的出发点是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着力点是依靠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因此,要使企业内部审计起到真正的作用,应注意以下几点:

(1)所谓审计必然量化,如果没有健全的能源管理组织体系、没有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制度、没有可靠的能源消耗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那么内部能源审计只能流于形式,因此要把内部能源审计作为夯实企业能源管理基础的必然途径。

(2)能源审计是对企业的能源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但能源的载体是工艺和设备,因此,审计人员应注重结合企业生产情况不断丰富企业内部能源审计的内涵,通过能源审计加强对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节能诊断,指导企业节能改造,促进企业从技术改造中要能源。

公司能源审计报告范文2

    十一五期间,国有工业企业主要通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发展清洁能源、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措施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目标。2010年末,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按可比价计算)比期初下降20.3%;五年累计节能1.75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节能量的27.8%。十二五期间国有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的空间趋小、难度加大。以中国西电集团为例,在十一五期间,公司投入超过40亿元资金用于全面技术改造,改变了过去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率的生产局面,以产品技术领先和制造技术领先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为企业低碳式发展奠定了基础。西电集团目前在国资委节能减排监管中属“关注类企业”。在2011年上半年的经济运行中,西电集团节能降耗形势非常严峻,截至6月,现价能耗有所上升,可比价能耗降幅低于国资委考核目标。造成目前能耗现状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受输变电市场价格普遍下降因素影响,公司同等实物量对应的产品价值量大幅度下降,使得现价能耗上升;二是受价格下降因素影响,公司效益下滑,为降本增效,公司提高零件自制率,使得过去供应商的能耗转入企业内部,使得能耗水平上升;三是水、电、气等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使得公司消耗的能源价值量上升;四是新重组企业的能耗水平高于现有企业水平使得公司整体能耗上升;五是过去由技术改造带动的能耗下降稳定在一定水平,继续下降困难较大,需要通过管理提升达到节约能耗。

    国有工业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的必要性

    能源审计是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审计,作为用能单位的企业是能源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既是国家进行节能管理的需要,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开展能源审计是国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中国的社会发展需要的能源资源匮乏,人均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能源供应已成为制约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在包括减少能耗等社会责任方面起好表率和带头作用。开展国有企业能源环境审计将对推动国有企业经济的发展和企业价值观的改变具有重要的作用。

    开展能源审计是企业满足国家节能减排监管的需要。在我国加入WTO之后,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与国际接轨,企业的运作方式主要是市场化,节能工作也要依靠法制。利用能源审计加强对企业节能活动的监管,使国家节能法令在企业落实。十二五期间,国家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奋斗目标,要求到“十二五”末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通过加强对国有工业企业的能源审计,能更好地从外部推动国有企业节约能源,实现国家的节能减排目标。

    开展能源审计是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节能环保日益成为西方国家抑制新兴经济体发展的重要工具。发达国家一方面试图借助低碳经济模式这一新的平台制定游戏规则,重新拉大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竞争优势;另一方面以实行低碳经济为名,实施碳关税、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等贸易壁垒,限制新兴经济体的发展。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参加与国际竞争的主力军,势必受此大环境左右,企业尽快开展能源审计有助于参与国际竞争,提升企业竞争力。

    开展能源审计是国有企业自身效益提升的需要。物料、人工和能源作为构成工业企业成本的三大要素,2011年以来都面临不断上升的压力,在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中,工业企业用能占比达七成以上。因此,降低能源消耗不仅是全社会节能的关键所在,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客观需要。开展能源审计,可以帮助企业弄清能源管理和消耗的现状,帮助企业寻找节约的潜力和方向,从而提升企业效益。同时,通过开展能源审计,可以发现设备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设备的运转效率,为企业节约资金。

    国有工业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的可行性

    能源审计机构有开展审计的经验。能源审计要达到预期效果,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作为保证。我国目前可以进行能源审计的机构众多,这些机构中的大多数参与了2005年开始的千家企业节能活动审计,在能源审计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其中部分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形式已经参与了企业自主能源审计委托,有帮助企业从不同角度找出能源管理上的问题与节能机会的经验,为国有工业企业普遍开展能源审计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有工业企业有能源管理基础。节能管理定量化是能源管理和能源审计的基础,只有在定量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能源的定额管理、能源的供需预测,才能制定出确切的节能规划和节能计划。国有工业企业基本能够实现按车间、部门分户计量,重点能耗设备有能耗监测数据,为能源审计提供依据。进行能源审计需要有企业内部熟悉能源管理和能源审计事项的人员配合,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均配备有能源管理专职人员,部分企业还建立了能源管理专家库,这些人员熟悉企业能源管理的全过程,能有效配合审计机构做好能源管理的全过程梳理和落实能源审计结果,提升节能效益。

    高质量的能源审计工作,可以使企业感到收益远大于成本。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需要支付给审计服务机构一定的费用,此外,在审计过程中,企业还需要一定的成本付出,这些就基本上构成了企业能源审计的全部成本。而企业所能获得的能源审计收益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企业申请新上项目时,完整、科学的能源审计报告能够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判断企业原有的能源消耗及管理水平,综合考虑新上项目带来的能源消耗变化情况,减少相应的行政成本,为企业带来间接效益;(2)通过能源审计企业可以充分认识到能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能源审计中提出的相关节能管理及技改措施,找相关的部门或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进行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的实施可以为企业带来巨大的节能效益;(3)能源审计服务机构凭借着其强大的专业知识,可以在能源审计过程中适时地向企业宣传国家相关的节能或资源综合利用的优惠政策,以良好的服务让企业得到实惠。

    国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能源。审计工作有法可依在能源审计工作中,有关能源管理的法规、制度对企业和审计机构都有积极的意义,只有政策作为指导,才能对能源审计开展的是否有效做出科学评价。我国已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的《能源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给企业的节能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也使企业的节能管理和能源审计工作有法可循。特别是随着《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国发〔2007〕36号)、《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能源审计工作有法可依,保证了企业的节能管理和能源审计工作在法律法规的监督下依法进行。

公司能源审计报告范文3

一、“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一)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据统计,截止2019年我县共有公共机构115家,总建筑面积30.36万平方米,用能人数40621人,公务用车229辆。2019年,全县公共机构用能总量1174.52吨标煤,用电总量526.25万千瓦时,人均用电量129.55千瓦时;用水总量28.34万立方米,人均用水6.97立方米;汽车耗油总量46.48万升,车均耗油2030.01升。与2015年相比,人均综合能耗下降32.72%、人均用水下降32.06%、车均用油均下降29.85%。

2.能源消费统计结构明显优化,准确性有所提高。2019年,全县公共机构消费电力占55.07%、汽油占27.99%、柴油占16.94%。与2015年相比,电力上升29.55、汽油下降34.93、柴油上升5.39%。

3.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逐年提高。2019年,人均综合能耗28.91千克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1.44千克标准煤、人均用水6.97立方米,较“十二五”末分别下降48.39%、17.39%和32.05%。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制定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目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1、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成立并及时调整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房管、城管、城乡规划建设、水利、商务、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负责指导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建立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分析研究和通报阶段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工作难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出台了符合单位实际的节能管理和监督机制,覆盖县、乡两级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统计员网络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全县纵向联动,横向协同的节能工作格局。

2、制度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县实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方案》、《关于全县教科文卫体系统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基础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在全县范围内构建了实施有计划、管理有方法、执行有标准的节能工作运行机制,提高了全县节能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3、全县公共机构名录库信息更加精准。以全县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名称、类型、行政隶属关系、办公地址等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整理,及时更新完善了全县公共机构名录库信息,实现了全县公共机构信息全覆盖,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大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1、扎实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每年节能宣传周期间,全县各公共机构通过在办公区、公共场所、职工宿舍区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体验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节约能源资源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引导带动全县各公共机构营造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节能降耗的目标。

2、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示范单位的典型做法,不断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的浓厚氛围。积极开展“节能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系列活动。

3、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统计队伍建设,提升能源资源统计数据质量。每年组织一次节能统计员业务培训,十三五期间参训人数超过600人次,学习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和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析系统操作。组织全县10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人员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远程培训。同时积极参与市管局开展的节能培训。

(三)不断强化检查考核监督

1、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与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制定《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对全县120家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经认真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考核佐证材料,结合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评定优秀等次、合格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单位。通过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激励约束作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积极配合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完成全县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考评和全县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考核,对全县各公共机构节能约束力进一步增强。

(四)积极推广使用节能产品

积极推广国家认可的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型器具、节能设备设施等产品,加大LED照明灯具推广力度,在各级公共机构全面普及LED照明。严格执行政府节能目录采购,优先选购节能产品、节能材料,加快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和设备,把好耗能产品入口关。

(五)推进垃圾分类与绿色回收

1、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在行政综合办公大楼配置了分类垃圾箱六十余个,对全县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查,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纳入了公共机构节能考核。

2、开展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通过活动积极宣传“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引导全县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邀请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对全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进行绿色回收。2018,2019年,约有90余家公共机构参与绿色回收活动,共计回收各类废旧物品11637件,折合折合公益积分约5809分。

(六)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深化示范单位创建。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创建的引领表率作用,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明确创建任务、规范创建标准,县行政综合大楼申报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县公安局申报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创建。预计到2020年创建成功后,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对全社会节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2、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联合县水利局制定下发《县公共机构创建节水型单位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实施节水改造,完善用水计量器具配备,截止到2019年年底县级公共机构100%建成节水型单位。

(七)开展能源审计节能改造

加强对能源审计结果的运用。结合国家级节约型示范创建工作,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对县行政综合办公大楼进行能源审计,出具了能源审计报告,本着能源审计只是手段,节能改造才是目的原则,加强对能源审计结果运用力度,计划投资20余万元对县行政综合大楼变压器、照明灯具进行节能改造,对卫生间、水泵房等区域进行节水改造,更换新型节水龙头,能有效节约了能源资源。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县行政综合大楼创建2020年国家级节能示范单位,县公安局创建2020年省级节能示范单位,确保创建成功。

公司能源审计报告范文4

1.1建筑能源服务水平会持续提高,消费模式有待于进一步合理引导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不断升级,这在建筑能源服务水平方面体现得尤其突出。前文分析结果表明,即使采取有效措施,2010年我国的建筑能耗也可能将增长到5.5亿tce左右,比2005年增加约40%,这也预示着“十一五”期间将成为我国建筑能源服务水平的快速上升期,包括建筑面积、室内环境舒适性要求和各种用能设备的能源服务水平需求等。此间,不但新建建筑的能源服务水平会大幅度提高,约420亿m2的既有建筑的能源服务水平也将逐步提高。此外,长江流域新增的冬季采暖需求也将促使建筑能耗进一步增长。建筑能源服务水平提高将直接影响建筑有用能基数,并对建筑能耗总量的控制构成严峻挑战。尤其在目前的GDP核算方法中,居民生活用能不直接产生GDP,所以对“十一五”GDP能耗下降20%节能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

当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就是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建筑能源服务水平日益提高本无可厚非,并且这种趋势也无法阻挡。但是,考虑到我国的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成为我国的一种必然选择。受传统思想的影响,目前许多人存在追求“豪宅”、“攀比”的消费心态,工作和生活中的浪费现象比比皆是。尤其是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许多富有阶层拥有数套“豪宅”,而贫穷阶层却无钱买房,这也进一步拉动了对新建住房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文件,其中包括引导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此外,近期出台的“国六条”规定,新建建筑中90m2以下户型的建筑比重不低于70%;在2006年8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中,也提出了对采暖空调温度控制的要求。但是,能否从体制方面、经济手段方面根本解决上述问题,从而有效引导“节约型”消费方式的形成,是影响建筑能源服务水平能否得到合理引导和控制的关键途径。

1.2建筑节能政策的执行效果差,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

1.2.1强制性节能政策实施不力

我国正处于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存在着法治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这在建筑节能政策领域也有所体现,并且严重影响了我国节能工作的开展。例如,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但是由于诸多原因,执行效果非常不理想。根据建设部最新的调查结果,到2005年底,大城市中新建居住建筑实际在施工过程中按节能设计标准施工的结果是:北方地区比例为50%,夏热冬冷地区比例为14%,夏热冬暖地区比例仅为11%左右。我国目前正处于住房、家用电器消费的旺盛期,如果对新增建筑(设备)最低能效标准市场准入门槛控制不好,因为这些设施要用数十年,势必会造成极大的能源浪费。再如,我国对新建建设项目要求进行节能评审,但是多年以来该政策一直未得到有效实施。

1.2.2强制性节能政策缺失

以大型公共建筑为例,其单位面积耗电量高、节能潜力大、并且已经成为许多城市用能大户,但是至今,仍然尚未出台关于针对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政策。再以能效标识制度为例,我国的能效分级标识体系建设刚开始起步,2005年3月刚颁布了电冰箱和空调器的能效分级标识制度。但是对于其他产品,没有建立能效分级体系。尤其是建筑物能耗标识制度,我国尚处于概念阶段,还没有对不同地域、不同功能的建筑物提出能耗标识的政策要求。

1.3缺乏建筑节能经济激

励政策和节能长效机制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基础力量,“利益驱动”是基本规律,节能效益是影响能源用户参与节能积极性的根本性因素。尤其在建筑节能领域,其能源用户是13亿人口的广大社会公众,建筑面积超过400亿m2,分散性特点非常显著。在这种情况下,仅靠抓几个项目、几座建筑无法解决根本问题。要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必须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长效机制。而当前的市场上并不缺乏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建筑节能技术,正是由于缺乏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和长效机制,导致这些技术没有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

1.3.1节能激励政策

节能激励政策(例如,补贴、减免税等)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推动节能工作的重要途径。在支持的节能领域中,因为建筑节能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特点,并且空调和采暖导致季节性尖峰能源需求,此外建筑能耗在发达国家中占的比重比较高,所以建筑节能在绝大部分西方国家的节能激励政策中占据着主导位置,大部分的节能激励政策和资金用于建筑节能领域。目前,我国基本没有建筑节能方面的经济激励政策,最大障碍是资金障碍。首先是缺乏长期性财税激励政策方面的支持,针对节能型建筑物、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新出台的财税激励政策基本没有。其次,对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缺乏节能专项基金支持。国外经验表明,作为公益性非常强的节能领域,节能专项基金对推动节能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并且大部分节能基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领域。当前,在我国,支持建筑节能改造的资金主要是国债和一些国际合作项目。并且,国债中支持的建筑节能项目的比例远低于工业节能项目。而对于象国外的“节能公益基金”、依靠征收资源税、环境税(碳税、生态税)建立的节能基金,我国基本没有。这些问题导致建立建筑节能激励政策体系严重缺乏资金来源。由于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成本相对较高,在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规律下,导致许多用户对节能产品和技术望而却步。以节能空调为例,市场上的节能空调比一般空调的价格约高出几百元到上千元,但我国并没有出台象发达国家那样的补贴或者减免税政策,从而导致了我国节能家电市场“叫好不卖座”的事实。节能型建筑、其他先进节能技术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也普遍存在类似的问题。再以节能改造的优惠政策来看,许多国家对能够达到一定能效水平的能源审计和节能改造活动给予补贴或者减免税优惠,而我国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则非常少。

1.3.2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能源价格直接影响能源用户的能源费用,是影响节能积极性的直接因素。纵观我国的能源价格体系,自从进入市场经济阶段后,我国的煤炭、电力等能源价格已经向市场放开,目前油价也在逐步与国际接轨。过去的20多年间,许多能源品种的价格都翻了数倍,甚至十几倍。目前,我国的煤炭、电力、天然气价格水平已基本与国际水平相当,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均GDP水平不到世界平均水平1/3的国家来说,能源价格已经很高。能源价格持续攀升,客观上对提高用户的节能积极性、有效推动节能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抛开能源价格的这种快速上升趋势是否合理,当前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多是从能源供应方考虑如何收回相关建设成本,但是对能源消费环节如何有利于促进用户的能源节约意识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考虑得较少,从而对节能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首先,在当前能源价格中考虑的资源和环境成本非常少,不利于节能。一方面没有真正反映能源资源的实际成本,导致大量的小煤矿泛滥,在不考虑开采效率和环境成本的情况下无序开采;另一方面导致建立类似于国外相关节能基金(主要来自于能源税、环境税)缺乏合理的资金来源。

其次,不同能源品种比价不合理,不利于节能。从国家资源利用最大化角度,在哪些部门、哪些行业使用哪种能源利用技术最合理,不同能源品种比价应该是多少才有助于不同能源品种的合理利用,目前尚缺乏系统的研究。近年来,我国在大力推动能源优质化进程,高效、清洁的能源利用技术将有利于能源效率的提高。但是,相对于煤炭价格,优质能源(尤其是天然气)价格偏高则是影响这一进程的一个主要因素。

第三,我国当前主要采用的单一能源价格政策,不利于节能。一方面,大部分情况下,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同一能源品种未普遍实施差别价格,影响了国家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例如,对于天然气这种清洁、高效、对我国又是非常宝贵的资源自身来说,从国家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角度,如何最为有效地利用天然气资源、在哪些行业应该优先推广、在哪些行业应该抑制使用,在当前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中没有得到反映,其结果可能导致适合于煤炭的领域使用了天然气,而适合于使用天然气的领域却使用了其他能源,从而降低了国家的整体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此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分时电价”政策,虽然对节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出发点也主要是削减电力容量需求。

另一方面,针对人均能源消费量差别很大的不同社会群体,没有出台差别价格(例如阶梯能源价格),不利于节能,也不利于资源的公平利用。总体上,我国城镇人口中人均能源消费量是农民的3倍左右,而即使是在城镇中,也存在着少数富人消耗多数能源的问题。在当前的单一能源价格体系下,对于穷人来说,在人均能源消费量很小的情况下促使其节能,一方面节能潜力很小,另一方面不利于公平地利用能源资源;对于富人来说,这种平均的单一能源价格水平与其收入水平相比可能还不足以调动其节能的积极性,导致这些人均能源消费量很大,节能潜力很大的群体反而缺乏节能的动力,不利于形成节约型的生活消费模式。

1.3.3能源费用征收机制

继能源价格之后,能源费用征收机制,即能源费用按照什么原则征收,也是直接影响用户节能积极性的关键性因素。目前,我国在一些领域由于存在着能源费用征收机制不合理现象,严重影响了用户的节能积极性。供热体制改革问题尽管推动供热体制改革多年,但是该政策一直没有得到贯彻实施,目前北方城镇地区仍普遍采用按照面积征收采暖费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物是否节能、供热系统是否节能,根本与用户自身利益没有直接的联系,导致市场上不缺乏节能技术、节能潜力也很大,但因为缺乏市场需求而严重影响了北方城镇地区建筑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征收机制问题当前,政府机构的年度能源费用的征收方式是根据前几年费用支出的情况确定或者“实报实销”,是否采用节能技术与政府机构的员工没有直接联系,甚至可能出现因为采取节能措施导致下一年度的能源费用拨款减少,不利于调动政府机构相关部门节能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了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

1.4建筑节能管理体制和节能队伍能力建设需要完善和加强

1.4.1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障碍

建筑节能涉及到建筑物围护结构和能源系统及设备(采暖、空调、照明、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存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各自为政等问题,这些问题尤其在地方比较突出。此外,节能政策、能源价格、财税政策、环境保护、农村能源、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涉及多家政府部门,也需要节能主管部门进行大量的沟通、协调工作。1.4.2节能服务市场障碍在西方国家,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国外称为ESCO,国内称为EMC或者EMCo)是从商业建筑(尤其是政府机构建筑)节能改造起家的,并且国外的建筑节能激励政策给予了节能服务公司很大支持,使其在推动建筑节能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府的推动下,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我国推动节能服务公司首先是从工业节能做起的。虽然因为建筑节能改造非常适合于节能服务公司开展业务,近年来我国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领域在建筑节能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是由于仍然缺乏支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节能服务公司往往面临用户节能积极性低以及节能融资、税收、市场开拓、风险控制等方面的障碍。

1.4.3节能技术评估、检测市场障碍

第三方节能评估、检测市场是实施节能激励政策的能力建设基础。发达国家的节能评估市场比较健全,对推动实施建筑节能激励政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在我国,节能技术检测和评估市场(尤其是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系统节能评估和检测市场)基本尚未建立,节能产品和节能建筑的推广应用形成很大的障碍。

1.4.4建筑节能队伍能力建设障碍

在市场经济国家,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过程中,第三方中介机构发挥着重要的桥梁纽带作用。这些机构一方面为政府应该优先制定什么方面的能源政策提供政策建议,同时帮助政府制定相关节能政策和标准,并对该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价;另一方面为居民、设备生产商、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用户提供节能信息宣传及培训服务、节能审计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节能效果评估及检测服务等等,帮助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建筑)的市场转换和提高公众的节能意识,同时将在此过程中遇到的节能市场障碍及时反馈给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来消除市场障碍。与此同时,市场经济国家也通过公共财政及各种节能公益基金为这些中介机构提供经费支持,鼓励这些机构开展各种节能活动。在我国,因为当前本来就很少的节能优惠政策和资金主要集中在支持具体节能项目方面,而对节能政策研究、节能标准制定、节能政策及技术的评估及信息传播等公益性基础工作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较小,导致节能队伍能力建设薄弱,并进一步导致节能工作基础薄弱的现实。由于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起步较晚,建筑节能政策研究的队伍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1.4.5建筑能耗计量、能源审计和统计障碍建筑能耗计量和能源审计

能耗计量和节能量确认是影响用户节能积极性的一把尺子。由于缺乏建筑能耗计量政策和硬件设施建设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导致一些节能政策无法落实的关键原因。在国外,普遍对建筑能源审计予以资金扶持,从而调动用户对购买节能型建筑/用能设备和实施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但是,我国既缺乏建筑能源审计的队伍,也没有对建筑能源审计的鼓励政策。建筑能耗统计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从终端使用角度对建筑能耗进行统计的方法和制度。但是,我国目前的能源消费统计工作中仍然集中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能耗方面,对公共建筑和住宅中各种用能设备的终端能耗没有进行统计。导致目前我国没有任何一个机构可以准确地给出建筑终端能耗的具体数据,包括绝对量和在整个社会终端能源消耗量中的比例;也不能准确地描述我国建筑能耗的具体特点,例如发展变化的特点、不同功能建筑耗能的特点、不同地域建筑耗能、建筑内不同终端用能途径耗能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无法科学制定合理的建筑节能政策,也无法科学评估相关政策的实施效果。

2“十一五”推动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政策建议

2.1强化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建筑节能政绩考核制度

“十一五”期间能否挖掘近2亿tce的建筑节能潜力,将对“十一五”节能目标能否实现产生深远影响。各级政府必须转变观念,在抓工业节能的同时,重视建筑节能,实施建筑节能工作责任制,并作为政府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从而有效落实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各项措施,积极挖掘建筑节能的潜力,为加快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发挥积极的作用。

2.2推动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原则

2.2.1坚持“1个中心,2个重点”

1个中心是节能,即在满足相同的室内环境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降低单位面积的建筑物终端能耗,这应该成为衡量建筑节能效果的根本指标(目前,在“节能建筑”概念方面存在许多误区,以为建筑物中使用了一些节能技术或者利用了一些可再生能源就可以称为“节能建筑”。实际上,体现“节能”性能的标尺应该是“在满足相同的室内环境舒适性要求的前提下单位面积的建筑物终端能耗”;相关技术仅是实现节能目标的措施,而不应该成为衡量是不是“节能建筑”的标尺。在许多所谓的“节能建筑”中采用了一些墙体保温隔热技术、或者节能窗、或者使用了某些节能的采暖空调技术、或者采用了某些可再生能源技术,但是由于缺乏系统的集成优化,舒适性没有明显提高,单位面积的能耗却增加了很多,本质上这不应该称之为“节能建筑”。)

2个重点是建筑物本体和建筑用能系统(设备)两手都要抓。(1)对建筑物本体,要通过合理的建筑设计和采用节能建筑材料,在保持建筑室内舒适性环境的前提下降低采暖空调负荷(有用能);(2)对建筑用能系统(设备),尤其是采暖空调系统,通过合理的设备选型、系统设计及运行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终端能耗。

2.2.2从三个层面逐步推动

一是理顺节能管理及能源费用征收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的机制,理顺各方关系、明确各方责任、使节能与各方(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和居民)利益直接挂钩来促进各方的节能积极性。二是加强限制性政策:通过能效标准和强制性政策对建筑物、能源系统(设备)的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尤其是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提出强制性要求。三是加大鼓励性政策的力度:对高效的节能技术、产品(建筑)给予经济激励。

2.2.3针对不同的建筑用能特点有区别、有侧重地推动

按照建筑物类型(大型公共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和住宅)、气象条件类型(5大热工分区)、建筑特点(新增建筑和既有建筑)、能源系统(设备)类型的特点(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等),并综合考虑我国的实际管理体制逐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全面开展。“十一五”期间,建议:(1)优先抓新建建筑和新增用能设备的能效市场准入,同时结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优先抓大型公共建筑能源系统改造和北方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兼顾局部围护结构节能改造;(3)优先抓城镇地区的建筑节能工作,兼顾农村住宅和居民生活用能的节能工作,“十一五”期间应该加大农村住宅和居民生活用能节能工作力度。

2.2.4以市场需求拉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

因为建筑节能的分散性非常强,仅靠支持几个项目无法解决根本问题,所以通过建立节能长效机制,以市场需求拉动建筑节能技术的发展应该成为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基本思路。2.3“十一五”期间建议优先实施的建筑节能政策考虑到我国当前建筑节能的基础比较薄弱,并且许多政策涉及到管理机制问题(例如最典型也是最应该优先考虑的“热改”问题),所以,要全面推动建筑节能工作需要一个长期过程,需要逐步开展。建议“十一五”期间应该优先实施的建筑节能政策如下:

2.3.1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政府部门协调和节能队伍的能力建设

(1)加强节能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统领协调。建筑节能不仅仅是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包含了采暖、空调、照明、办公和家用等各种电器设备的节能;更为重要的是,建筑能耗是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各种用能设备的能源消耗,而建筑物本体的节能性能仅是影响建筑节能效果的一个因素,所以,建筑节能涉及节能部门、建设部门、可再生能源部门、热电联产部门、农村能源部门、能源价格部门、财税部门、环保部门、质量监督部门等诸多管理部门。因此,要真正抓好建筑节能工作,需要由具有综合协调职能的部门(如当前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日后可能建立的国务院节能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和监督。

(2)从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对建筑节能队伍建设的支持,加快地方建筑节能监测(监察)体系建设,确保相关的建筑节能政策能够得到贯彻实施。

(3)加大公共财政及其他方式的节能资金对中介机构开展节能政策研究、节能标准编制、能源审计、节能评估、节能信息传播等节能活动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杠杆效益,健全完善节能政策、标准、标识体系等基础工作。

(4)加快支持和培育建筑节能第三方节能评估、检测市场的健康发展。

(5)充分发挥按照“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推动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的作用。

2.3.2出台强有力的限制性节能管理政策

(1)建立达标监督机制,强化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力度。对新建建筑,建议建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5个主要环节的监督机制,加强节能评审工作,并通过相关政策引起各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实施节能工作责任制,保障强制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得到贯彻实施。建议对建筑物开发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颁发的环节、建筑竣工验收的备案、要求销售说明书中标明其能耗指标)加大监管力度,并注重过程抽查;各方共同参与(包括节能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并明确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对不达标的建筑采取严厉的惩罚性措施,包括限制预售、限制贷款、社会公布、司法惩罚等。

(2)加大对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力度。建议出台基于“能源定额管理”的“阶梯能源价格”政策,采用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思路引导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加大对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力度,强制性实行能源消耗报告、能源审计报告等制度。

(3)加大新增建筑及建筑设备能效标识体系的管理力度。建议对建筑物和建筑用能设备大面积出台强制性的能效标识制度。例如,对建筑能耗信息标识,建议首先在夏热冬冷地区实施城市居民住宅能耗信息标识制度。

2.3.3建立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

(1)通过各种相关渠道加快建立节能专项公益基金,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专款专用”的思路,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建筑节能领域。建议的资金来源包括:在公共财政预算中设立节能科目、国债、征收附加电费、征收能源(资源)税和环境(碳)税、延长“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时间,并将建筑节能纳入支持范围、使用住宅公共维修基金支持建筑节能改造、国际合作项目援助资金等。对于公共财政对建筑节能领域的支持方式,建议改变当前将大部分公共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少数节能项目的使用方式,更多的资金应该转向支持节能机制的形成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方面,多支持前文所述的节能能力建设方面和惠及广大社会公众的节能建筑、节能产品、节能技术的补贴和减免税政策方面以及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建筑节能改造,使公共财政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2)建立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体系,加大节能技术的推广力度,推动社会公众形成的“节约型”生活消费模式。市场经济下“利益驱动”是基本规律,而对于建筑节能这个涉及广大社会公众的节能领域来说,建立基于市场的能源价格体系和节能经济激励政策等长效机制是解决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的根本途径。一是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首先,建议在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中应该充分考虑在能源消费时如何有利于促进用户的能源节约意识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而不是仅从能源供应方考虑如何收回相关成本。其次,建议在能源价格中充分考虑资源和环境成本,将多征收的大部分能源费用用做支持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及相关活动的资金来源,并体现“专款专用”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思想。第三,建议建立基于“全社会能源消费目标管理”思路的“阶梯能源价格”体系,对“奢侈型,浪费型”的消费行为进行合理控制。例如,通过建立不同类型建筑物和居民家庭的“能源定额管理”制度,并实施“阶梯能源(资源)价格”体系。二是加快基于市场的能源费用征收机制改革使能源费用和能源用户的自身利益直接挂钩,从而调动能源用户的节能积极性。在建筑节能领域,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加快落实和推广供热/冷计量收费机制(考虑到分户计量存在的户间传热及其他技术问题,暂时可先实施住宅建筑每个单元/门栋的供热计量收费);二是改变当前“吃财政饭”的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征收和缴纳机制,采用能源费用“定额管理”或者“承包制”的方法。三是对新增高效节能产品(包括建筑物)的经济激励其特点是一般情况下这些产品都是新增的单一设备,并且安装和运行操作比较简单,同时大部分已经有了相应的能效标准。对于节能性能远超过强制性最低能效标准要求的节能产品(包括建筑物),建议采用减免税、补贴、政府采购等经济激励措施。四是对既有建筑及建筑能源系统节能改造的经济激励其特点是通常以节能改造项目形式出现。建议通过节能公益基金给予贴息、减免税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建议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参与此类项目。同时,建议采用资金扶持方式鼓励建筑能源审计活动。五是对高效、先进的采暖空调技术形式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其特点是这些技术不是单一设备,而是诸多设备和技术的集成,目前普遍缺乏统一的能效标准,并且新技术非常多。

如果在建筑开发阶段选取的采暖空调技术形式不合理,将浪费大量能源。一方面建议加大对高效采暖空调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建议政府向社会出台指导性的技术政策,对合理的采暖空调技术形式进行引导。尤其是对长江流域及以南地区合理的采暖空调技术方式,应该尽快出台指导性技术政策。六是加大提高公众节约意识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大对社会公众的节能宣传和培训力度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长期性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公众的资源节约意识尚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和生活中与资源节约相悖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建议尽快建立长效节能公众宣传机制,采用多层次、多品种、范围广的宣传教育手段,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社会基础教育工作。

公司能源审计报告范文5

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对资源环境形成较大压力,也使到2010年实现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十五”未下降20%面临严峻局面。因此,节能降耗已经成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和紧迫任务。

一、能源生产以煤炭为主,消费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宁夏煤炭蕴藏丰富,已探明储量310亿吨。同时,自治区工业重型化特征明显,近年来能源消费又保持快速增长。

一是能源生产平稳增长,煤炭生产占主导地位。2005年,全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为1927.8万吨标准煤,其中,煤炭占能源生产总量的98.6%,原油占0.13%,水电占1.1%。“十五”期间,能源生产总量增长了41.5%,年均增长7.2%,其中,原煤增长65.1%,年均增长10.5%;原油大幅下降46.8%;水电增长92.7%。2005年,全区二次能源生产总量为1516.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21.2%,其中,洗精煤产量824.5万吨,焦炭产量110.3万吨,火力发电量295.2亿千瓦时,汽油产量51.7万吨,柴油产量70.9万吨,液化石油气产量8.96万吨。

二是能源消费快速增长,工业是能源消费的主体。2006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为280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11.65%。而“十五”期间,能源消费量增长2.83倍;年均增长23.2%,其中,原煤增长3.6倍,年均增长29.3%;原油增长76%,年均增长12%;天然气增长50倍;水电下降86%。从能源消费类型分析,2005年,全区消费中原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87.3%,比上年增长16.4%;原油占8.2%,下降10.9%;天然气占3.6%,增长8.6%;水电占0.9%,增长95.6%。从各部门能源消费分析,第二产业是能源消费的主要领域,2005年占全部能源消费量的88%,其中工业占87.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78%);其次为第三产业,占6.3%;居民生活占4.8%;第一产业占0.9%。

三是人均能源消费水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有所提高。2005年,自治区人均能源消费量为4.21吨标准煤,比上年上升了84%。同年,万元GDP能源消费量比上年减少0.11吨标准煤,节约能源66.7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弹性系数为0.83,较上年下降0.54,是2002年以来的最低值。

二、综合能耗较高,节能降耗面临严峻形势

2006年宁夏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达到2801万吨标准煤,万元GDP综合能耗为4.099吨标准煤,位于全国倒数第一,同比仅下降了1.01%。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在I左右,经济发达的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海南等省区,万元GDP综合能耗均在1吨标准煤以下,宁夏自治区与这些省区的差距较大。去年没有实现年初确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4%的目标,加大了“十一五”后四年节能降耗工作的难度。今年一季度,由于铁合金、电石、火力发电、水泥等高载能产业呈现恢复性增长,拉动了能源消耗的增长,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587.9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7.6%。

第一,由于重工业优先发展,带动能源消费居高不下。“三线”建设时国家在自治区布局了一批以重工业为主的大中型企业,重工业得到优先发展并得以延续。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工业实现增加值占80.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5个百分点。由于煤炭是自治区的优势资源,重工业中采掘业等资源型产业和原料工业占到工业总量的60%以上。重工业发展必然需要大量资源和能源做基本保证,导致全区能源消费居高不下。2005年,重工业能源消费占工业的95.2%,占全社会的83.4%。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等六个行业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89.2%,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78.1%。其中能源消费量最大的行业是电力热力的生产供应业,消费能源占工业的38.4%,占全社会的33.7%。2006年,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8.68吨标准煤/万元,是全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费最多的省区。

第二,高载能产业梯度转移,促使自治区成为能源消费替代区。产业梯度转移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一些市场依然有需求,但对资源和能源依赖度较高、产业层次较低的产业,逐渐由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宁夏具有煤炭和相对富裕的电力优势,加之高载能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因此成为承接全国高载能产业发展的地区之一。载能比较高的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铝、镁冶炼)和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铁合金),“十五”期间保持了高速发展,在工业中的比重也有所上升。2005年,这三个产业能源消费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31.44%,占全社会能源消费量的27.53%,成为工业能源消费的主要行业。自治区的高载能产品基本销往区外和国外,而能源消费计入到区内,致使宁夏成为全国能源消费的替代省区之一。在全区产业结构变动不大的前提下,能源消费总量仍将保持增长态势。

第三,能源产出效率低,能源供需矛盾加剧。2005年,全区能源加工转换总效率为62.8%,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比全国2004年的平均水平低7.9个百分点。消费每吨标准煤实现的单位GDP为2416.5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少5781.5元。全区石油、天然气、水电等优质能源少,消费量所占比重逐年下降,由2000年的31.5%下降到2005年的12.7%,致使能源利用效率不高,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第四,节能降耗基础工作亟待加强。节能降耗考核办法和节能降耗工作问责制仍需不断加强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制度需要尽快正式开始实施,查处浪费能源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手段和力度不强,能源统计工作较为薄弱,政策法规尚未完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扶持、节能服务能力、培训与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措施得力,节能降耗成效凸显

近两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在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同时,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目标,全区上下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抓住关键,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

效的措施和办法,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1、加强领导,强化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对节能降耗工作十分重视,较早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部分地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在今年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及时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精神的通知》,提出了自治区落实节能减排的十项重点工作和要求,并决定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和5市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更加深入推进全区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深入,自治区还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与此同时,一个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区政府制定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有关部门修定了自治区《节能监察办法》、《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建立了自治区GDP能耗公布制度,强化了能耗统计报表制度。《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自治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节能奖励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等一系列推进节能降耗的政策措施即将开始实施。

2、分解目标,建立节能减排问责制度。区政府去年已将“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分解下达给5市政府和各有关行业、部门和企业。为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区政府与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19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区经委、统计局也向全区年综合能耗为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69户重点用能企业下达了“十一五”期间节能指标。自治区将对各地区和各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目标进行定期考核,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并将考核结果向全社会公布。特别是对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市政府,自治区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加大对该地区节能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市级政府,要向区政府提出整改方案。对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的重点用能企业,区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将加大对该企业节能项目的各项支持力度;考核结果为未完成任务的企业,区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资金、国债项目、铁路运输等优惠政策支持;该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自治区对其新建高耗能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从严控制,企业同时要向区政府提交整改方案。属于区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要将考核结果纳入《自治区国资委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的奖惩办法中执行,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要调整企业领导班子。

3、抓住关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管理。自治区年能耗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有近280家,总能耗占全区的70%以上,做好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对完成全区节能目标任务具有重要作用。2006年,区经委等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管理的意见》,并对年耗能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近250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和调查,对行业24户企业的9种主要能耗工业产品的能耗状况进行了实地技术测试。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自治区19户重点用能企业全部开展了能源审计,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企业的能源审计报告和节能规划进行了审核。今年以来,还分三批对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节能大检查。区经委、统计局对全区200多家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了能源统计培训。通过一系列工作,自治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意识不断增强,能主动采取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节能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2006年19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量约40万吨标准煤,完成了国家下达节能目标的1/3。

4、加快进度,全力推进节能降耗重点工程的实施。一是加快实施重点工程。多维药业高效电机节能改造、赛马实业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昌鑫建材页岩粉煤灰烧结砖、国能新型建材公司页岩煤矸石砖、青铜峡铝业集团能量系统优化、荣恒房地产“塞上娇子”小区节能已开工建设,进展顺利。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自治区抓住国家国债资金向节能和资源节约方面倾斜的机遇,积极向国家申报节能国债项目,通过多方努力,目前已有14个节能和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列入国债资金支持计划,总投资近11亿元,其中赛马实业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多维药业高效电机节能改造、昌鑫建材页岩粉煤灰烧结砖、区节能中心能力建设等项目已获得近2210万元国债的支持。自治区财政也加大了对节能降耗的支持,将节能降耗作为支持重点,去年仅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就安排工业扶持资金130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区财政用于支持节能减排项目的资金约为2600万元。

5、调整结构,大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虽然由于历史原因,自治区产业以资源和能源消耗型为主,高耗能行业所占比重还较大,但自治区近年来加快淘汰落后工作,进展显著。自2003年以来,铁合金行业淘汰了50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炉(特种铁合金除外)22台,生产能力7万吨;电石行业淘汰了63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炉J5台,生产能力16.8万吨;电解铝行业淘汰了全部自焙电解槽;钢铁行业淘汰了lO万吨以下的炼钢炉;焦炭行业淘汰了土焦和改良焦设施;水泥行业淘汰了窑径2.2米及以下的机械化立窑水泥生产线;烧碱行业淘汰了石墨阳极隔膜法生产工艺。铁合金、电石、电解铝、水泥、烧碱等主要耗能行业的现有生产设施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造纸行业2007年底以前将淘汰关闭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和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与此同时,自治区严格行业准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新(扩)建燃煤电厂必须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脱硫设施;所有燃煤电厂必须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新建项目,电石生产单台炉容量必须达到25000千伏安以上并采用密闭或内燃方式,铁合金矿热电炉单台容量必须达到25000千伏安以上并采用矮烟罩半封闭或全封闭型;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达到4.3米以上并且年生产能力达到60万吨以上。

今年以来,电力、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进一步加大力度,坚决关闭和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艺落后、环保不达标的生产设备。中宁电厂2×2.5万千瓦火电机组和平罗恒达水泥公司年产30万吨立窑已成功爆破拆除,英力特石嘴山发电厂2×2.5万千瓦机组已被关停。石嘴山市还拆除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小炼锌企业。“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将关停小火电机组74万千瓦,彻底淘汰落后小炼铁96万吨、小炼焦192万吨、小水泥100万吨和小造纸17万吨。

6、提升改造,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步伐。一是引进和推广最新技术。近年来“特大型电解铝预焙槽工艺及相关技术研究”、“金属镁冶炼节能降耗技术研发”、“工业生物发酵行业节能清洁生产技术研发”和“大型电石炉密闭式改造技术工艺示范”、“大型火电厂脱硫石膏处理技术研究”、“双氰胺废渣循环利用以及马铃薯淀粉企业废水利用研究”等一批节能减排重大技术项目取

得进展,部分已开始投入工业生产。电解铝、电石、铁合金等重点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平均水平已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二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自治区积极推进石嘴山市、望远工业园和宁夏赛马实业公司等9家企业的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工作,编制了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推荐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市和天马冶化、启元药业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同时,自治区已对50多家企业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落实各项减免税优惠近亿元;仅今年上半年,就对全区11家企业的产品进行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和复审;经过努力,自治区各种固体废弃物利用率已接近55%。

7、创新机制,加快节能监察和服务体系建设。区节能监测中心能力建设在国家和自治区的支持下,已投入840万元,正在抓紧实施。石嘴山市已经建立节能监察中心。在加快能力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力水平,区节能中心对全区年耗能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近250家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和调查,对行业24户企业的9种主要耗能工业产品的能耗状况进行了实地技术测试,并制定了自治区《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同时,自治区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进展加快,有关部门已与上海市达成了合作意向,加快组建宁夏合同能源管理委员会和自治区节能技术公司。多维药业公司等部分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已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

8、多方联动,努力推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在建设领域,春满园、赛上骄子等节能住宅小区陆续建成,成为贯彻50%建筑节能标准的示范工程,带动了建筑节能的跨越式发展。新型建材产量逐年加大,推广和普及率不断提高。“禁实”“禁粘”力度也不断加大,全区新型墙材料的比率已达到35%。二是在农村领域,各市县加大沼气开发和利用力度,探索并推广了北方“四位一体”、“三位一体”、“猪沼果”、“猪沼菜”、“五配套”、“一池三改”等多种能源生态模式,深受群众的欢迎。中卫万头猪场、平吉堡奶牛场等大中型沼气利用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拓宽了沼气的利用范围和领域。三是在公共领域,全区拆除燃煤小锅炉3000多台,集中供热面积达2400多万平方米。主要城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6.2%,汽车尾气达标率达到84%。四是在清洁新能源发展和推广方面,自治区充分利用自然优势,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风电装机容量已达20万千瓦。银川市天然气供热面积已达670万平方米,改装双燃料汽车近3700辆。五是在节能宣传方面,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区认真开展了2006年和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展板、横幅、宣传册、接受咨询、晚会、组织节能自愿者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政策、节能技术和节能家电、绿色照明、家庭节电小窍门等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节能意识。六是在专项执法方面,连续5年组织进行了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的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

通过开展以上工作,自治区节能降耗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节能成效初步显现。2006年万元GDP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了1.01%,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了3.19%;19户“千家企业”完成了约40万吨的节能量。二是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已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的还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火电供电综合煤耗平均水平为357克标准煤/千瓦时,电解铝综合交流电耗14650千瓦时/吨,铁合金冶炼电耗8620千瓦时/吨,电石工艺电耗3370千瓦时/吨,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高载能产业升级加快。目前全区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已占火电装机总容量的76.8%,电解铝生产企业采用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350KA大型预焙电解槽,铁合金和电石矿热炉已全部淘汰了耗能高的小炉型,新型干法水泥比例上升到57%。四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目前,资源综合利用年产值达到20多亿元;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超过350万吨,利用率达55%以上,其中建材行业超过200万吨。利用煤矸石、余热、余压等发电累计装机容量约5.4万千瓦,年发电达3.4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1.77万吨。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达60%以上。全区新型墙材料产量达12.8亿块,节约土地2000亩,节约标准煤8万吨,散装水泥产量160.1万吨。

四、强化措施,努力完成节能降耗各项任务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节能首先要解决宏观层面的问题,也就是调整优化国民经济的结构问题。在加快发展交通物流、信息咨询、金融法律、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同时,调整和优化工业结构,到2010年自治区高耗能产业比重下降到30%。一是要加快发展能源工业,加快建设煤制油项目,建成一批煤基甲醇、煤基二甲醚、煤基烯烃项目,把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资源能源高效示范区和循环经济试点,提高煤炭加工转换效率和附加值,加大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进一步发展新材料产业,主要是钽、铌、铍等稀有金属功能材料及加工产品,电解铝及铝合金、铝材加工产品,金属镁、镁合金及其压延产品,碳基材料及其加工产品,多晶硅、微合金炉料等。将自治区建成世界重要的钽铌铍和碳基材料制品生产研发基地,国内重要的铝、多晶硅、镁及镁合金及其深加工产品基地。三是通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延长产品链,提高产品科技含量,降低能源消费。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大型轴承、煤矿综采设备、自动化仪表、大型精密铸件等优势产品,把自治区建成全国重要的数控机床、工业自动化仪表、煤矿综采设备生产基地。四是通过壮大轻工业规模、提高比重节能降耗。要优先发展羊绒、枸杞、葡萄、乳品、牛羊肉制品、清真食品等产业及产品系列,巩固提升全国最大的枸杞生产加工基地、羊绒初级产品加工生产基地和全国重要的马铃薯加工基地地位,逐步建成全国最大的清真食品生产基地和重要的发酵制品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生物发酵抗生素和其他化学原料药,建成中国西部最大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基地。

2、全力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区总能耗的70%以上,因此,抓好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至关重要。一是要抓目标的落实。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中的19户企业和年能耗在50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必须完成区政府下达的节能指标,并加大考核力度。各市也要负责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目标任务的落实和监督检查。二是要抓能源审计。对全区年综合能耗50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今年要完成其中38家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各市县要完成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78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三是要抓监察

检测。自治区节能中心要在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的同时,对全区重点用能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节能监察检测,帮助企业排查节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企业制定节能降耗的措施和办法。四是要抓检查。要建立动态跟踪和信息交流机制,区经委将采取抽查、通报、公报等方式对企业节能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对完成考核指标的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3、切实降低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能耗。火力发电、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合成氨、水泥、金属镁和机制纸等9种主要耗能产品的能耗总量占全部工业能耗的约70%。要采取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增加投入,切实降低单耗,使以上9种主要耗能产品的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要成为本行业节能降耗的排头兵。电力。重点推动60万千瓦以上超临界及双超临界火电发电机组的建设,在热负荷比较集中的地区建设一批高效环保热电联产项目,在煤矸石资源丰富的矿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电厂项目,力争使单位综合煤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电解铝。采用350KA以上大型预焙槽冶炼工艺,电流效率达到94%以上,综合交流电耗在14200千瓦时/吨以下,氧化铝单耗在1.9吨以下,污染物达标排放。水泥。发展日产25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推广综合低能耗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到2010年,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70%以上,散装水泥使用率由目前的16.7%提高到30%。铁合金。推进铁合金电炉大型化、密闭化、自动化,推广炉外精炼新工艺、原料精料入炉技术、矿热炉低压补偿技术、粉尘等回收和综合利用技术,使综合电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电石。发展大型、现代化的电石生产装置,综合利用炉气和余热,支持大型PVC生产企业建立大型电石生产基地。

4、进一步压缩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期坚决淘汰一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生产能力。电力。加快淘汰现有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发电机组,严禁新建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发电机组。水泥。淘汰落后机立窑、湿法窑等的生产能力。铁合金。禁止新建25000千伏安以下,以及25000千伏安及以上但环境保护、资源消耗、能源消耗、工艺装备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矿热电炉。电石。关闭和淘汰50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电石生产企业各项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环保要求,强化准入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关停小火电机组74万千瓦,淘汰100万吨落后水泥生产能力,淘汰100台落后石墨阳极电解槽,淘汰小炼铁能力96万吨、小炼焦192万吨、小造纸17万吨。

5、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制。鼓励、支持冶金、化工、电力、煤炭、建材、发酵等行业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引进、开发和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大力推行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引进、推广和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优先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新材料、生物技术及制药、新能源、节能等高新技术产业。实施50个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促进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在做好自治区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园区和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扩大试点范围,新增30家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积极申请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争取石嘴山市1个城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2个工业园区和天马冶炼、启元药业等4家企业列入全国循环经济试点。二是加大“三废”综合利用水平,重点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和各种余气、余热、余压,提高利用比例和效率,增加利用种类,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超过60%。三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制定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力争排污重点企业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四是积极推进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以电力、冶金、采掘、化工、造纸等行业为重点,加快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高工业废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回用率,工业用水重复使用率保持在60%以上。

公司能源审计报告范文6

Abstract: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 risk has the diversity and complexity, we need to consider systematically in the design of coping strategies. In this paper, the author discusses risk control system of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from four areas, risk aversion, risk prevention, risk allocation and risk transfer.

关键词: 合同能源管理(EPC);风险回避;风险防范;风险分配;风险转移

Key words: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EPC);risk aversion;risk prevention;risk allocation; risk transfer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8-0234-03

0引言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控制可以分为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回避、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散、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转移等四个子系统。其基本逻辑是在进行风险评估之后,首先是对根本性的风险予以回避,放弃或拒绝该项目;其次对无法回避的风险采取可行而有效的手段予以防范,降低该风险的发生概率;再次对无法回避而且降低程度有限的风险进行分散,即在节能服务公司(EMCo)与客户以及相关合同当事人之间进行风险承担与损失的分配;最后对于自留风险以及公共风险进行风险转移,将此种风险转移到其他进行风险管理的社会组织。

1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回避

合同能源管理(EPC)的风险回避是指EMCo经过对所识别出来的EPC风险进行评估之后,考虑到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损失的程度,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或者对原来的项目方案进行修改调整以避开风险源。风险回避具有简单易行,全面彻底的优点,能将风险的概率降低到零,使回避风险的同时也放弃了获得收益的机会。

风险回避是风险评估之后的决策结果,如果一个具体的EPC整个系统有巨大风险或者某个子系统或某个风险发生的几率很大且损失也可能很大,那么就必须进行风险回避。根据EPC在我国的实施情况,我们认为风险回避一般来自于客户风险(信用风险、经营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设备与原材料采购风险、施工风险、节能量风险、市场风险以及违约救济的环境风险(行政救济风险与司法救济风险)等,当任何一种风险或某几种风险的组合发生的几率很高、可能引起的损失很大,致使原来预期的收益目标产生负向偏离的时候,就必须要立即放弃或拒绝该项节能项目;如果进行适当的修正可以的话,则也可以进行修正后再行启动。

2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是指对于无法回避的风险我们应该寻找现实可行的方法与途径与以防止和降低,若在采用了防止与减少这类风险的方法之后,该项目的风险仍不可接受,EMCo就应该放弃该项目,转而寻求其它风险低、回报高的项目。值得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风险都可以防范,合同能源管理的主要风险中不可抗力的非人为风险就是不可防范的。有关风险防范的具体方法有:

2.1 EMCo内部风险的防范。内部风险的防范不仅是对EPC所有风险的应对,更是对可行性研究风险的相应防范。

2.1.1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里有两种含义:一是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按照管理学的要求,制定和规范各种管理制度,使之达到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和谐统一。制度的低成本供给、制度结构的协调、制度的静态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统一,保证EMCo在EPC的整个过程的风险调控能力。

2.1.2 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EPC中有三个层次:员工层次、人力资源层次、人力资本层次,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就是要达到我们所谓的第三层次。特别要注意人力资本的产权界限模糊性所带来的风险,人力资本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人力资本价值不确定性风险。

2.1.3 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构建科学的管理组织,优化管理流程,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使组织资源可以得到充分使用,系统内外的各个运作过程节点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EPC的整个成本可以降到最低,并且可以减少风险源的存在,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件能够进行很好的控制。

2.2 客户风险的防范。客户风险的防范旨在选择合适的客户。确定适当的客户是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EMCo必须确保所选择的客户业务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会按项目的节能量支付给EMCo应分享的比例。因此,EMCo从一开始就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客户进行全面了解,通过银行、其它客户、客户上级主管部门、客户的客户等去了解客户的各方面情况,并与客户单位的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络,随时获得他们对项目的反馈意见,以便改进工作;同时避免因客户单位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带来的风险。选择客户从对客户评价开始,以了解与评价客户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

2.2.1 客户基本情况的了解和评价。①客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额、资本到位情况、股东名称及实力等。一般来说,若公司成立时间太短,在与其合作时应予以充分关注;公司注册资本较大时,说明其实力较强;如果客户的股东是很有实力的大公司,那么客户的风险就会小一些。②客户经济形式。客户属于国营、民营、三资还是私人企业,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往往预示着不同的风险程度。但一般因地区而异,因社会发展阶段而异。③客户与政府关系类别。有些企业与政府关系深厚,这些企业往往在经营上无太大风险,但可能会存在一些信用风险。④企业组织结构。包括:全资子公司有多少,控股公司有多少,参股公司多少,各自的状况如何。了解这些以便全面了解客户的整体经营情况和实力。⑤企业的综合素质。如领导素质、社会评价、厂区面貌、员工精神面貌等。了解这些以便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

2.2.2 客户财务情况的了解和分析评价。①了解客户的主营业务和兼营业务。了解EMCo要投资的项目是与主营业务有关,还是与兼营业务有关。一般来说,企业较重视其主营业务,投资于此风险会小一些。②了解经营情况。包括了解:生产能力、销售收入、利润总额、总资产、净资产等数据。同时,还要了解客户产品的市场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市场前景等。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持续增长、市场前景良好的客户是优质客户。③关注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看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是否经过审计,审计报告结论是什么,有无保留意见,存在哪些需要说明或调整的事项。④财务状况分析。包括资产变动的来源分析、利润增减额变动分析、利润构成变动分析、资产负债结构分析、获利能力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等。⑤银行负债及偿债能力分析。一方面要分析客户的银行负债情况,另一方面要注重对客户的或有负债分析。⑥应收账款与其它应收款分析。⑦现金流分析。除了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等分析外,还应分析:a.利润质量;b.未来状况。以便全面了解客户的过去和将来的财务状况,充分评估可能的风险。

2.2.3 重大事项的了解。EMCo还应该关注客户可能会出现的重大事项,因为重大事项对投资项目的影响往往是巨大的。对重大事项的分析主要包括:①分析客户近期可能进行的重大建设项目或重大投资项目;②对客户可能会出现的重大体制改革,包括资本结构变化、高层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③了解客户当前有无面临重大法律诉讼问题;④了解客户近三年是否出现较大的经营或投资失误,如果有,原因是什么;⑤客户是否参与了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的交易。在资金使用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如果有,客户则会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可能导致EMCo的投资项目失败。⑥其它重要项目情况的了解和分析,主要针对客户存在异常情况的资产、负债项目。

2.2.4 科学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可借用银行的信用评估系统,剔除信用不良的客户。示范EMCo之一的辽宁EMCo就非常成功地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利用他们的客户信誉评估系统对自己的目标客户进行科学、系统的评估。同时对客户群进行正确评价和细分。他们根据评估结果,结合本公司的技术特点和全省的行业特点,将客户分为三类:黄金客户、机会客户和高风险客户,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从而将客户信誉风险降到最低。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时,EMCo内部负责相关项目的人员应回避,因为他们的评估意见可能不够客观。向与客户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核实客户的信用情况。如向客户的原设备供应商、合作单位等核实。在对客户进行详细的评价基础上,尽可能地选择优良的客户。这类客户应是真正有节能潜力,而且真诚地愿意与EMCo合作,而不是由于急需使用资金或出于其它目的。

2.3 节点风险的防范

2.3.1 合同风险的防范。合同风险是合同的不完全性所导致的,合同风险的防范重在签订一份尽可能完善的合同。目前来看,这方面的风险还是比较高的。要力争将风险控制在合同上,通过合同的约束来保障项目的正常执行,以及EMCo正常地收回应得的收益。

2.3.2 融资与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够不投资而更新设备、节约能源使EPC的重要优势,如果融资出现风险,则该节能项目将面临失败。融资风险的防范有两个方面:一是EMCo提高自身的融资能力;二是选择好的项目或者是选择资信良好的客户,这是保障项目的未来稳定收益的关键,也是融资途径顺畅的关键。关于财务风险,特别强调EMCo应成为项目成本分析的专家,这是取得项目利润的重要前提。降低财务风险的方法有:不要忽视项目中发生的各种杂费,它们累计起来很可观。例如,更换荧光灯镇流器时,要用的导线和连接件,这些材料的成本虽然低,也应计入项目的成本内;应将“间接”成本如交通费用、清理现场垃圾费用等都计入项目成本内;明确可能的“附加”成本,应让客户清楚地理解这些都是项目的额外成本。例如,要更换泵或风机上的电机时,应将滑轮、密封件、皮带等的费用包括进去。如果门窗玻璃或百叶窗损坏了,EMCo更换时就有额外费用发生。

2.3.3 施工风险的防范。EMCo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以使客户按时向其付款。如果建设期比计划期延长了许多,EMCo的贷款利息就会增加,其它费用也可能会增加。降低这种风险的方法有:在制定施工进度表之前确定各有关设备的交付日期;仔细地计划施工步骤,让客户方面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介入这一过程,以便他们能指出潜在的施工问题;让EMCo的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全面负责;在施工进度表中留有一定的时间余量,以防可能发生的工期延迟。

2.3.4 设备和技术风险的防范。尽管设备制造商对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有担保,如果所安装的设备运行情况不佳,EMCo仍然会为解决有关问题而承担额外费用。减少这种风险的方法有:只使用经过考验的技术,EMCo不应在其业务中进行新技术的应用试验;采用有可靠性记录的设备,例如,很多电子镇流器都具有极好的性能,但在实际项目中,应选用有良好运行记录的镇流器;选择愿为其设备提供担保的、优秀的设备供应商,所提供的担保应包括承担更换设备的人工费用。这里要注意,尽量避免接受那些财务状况不太好的设备供应商的设备,尽管他们也提供了优厚的担保。因为,一旦设备出现问题,而该设备制造商却停业了,无力履行其担保责任,这时EMCo就会遭受损失。

2.3.5 节能量风险的防范。这是EMCo容易犯大错误的地方,降低这种风险的方法有:对项目的目前状况进行实测,而不能靠假定。例如,对调速传动设备更新改造前,必须确定泵的负荷分布,以精确计算节能量。为节能量的计算误差留出余地,确定合理的误差幅度。例如,按计算节能量的80%来确定实际的节能量。对项目的节能量进行连续地监测,密切注视项目实施后未达到预期节能量的早期迹象,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3.6 投资回报风险的防范。这是EPC业务的独特风险,需要EMCo关注和研究。在项目开始前,EMCo应结合客户的具体状况制定详尽可行的风险管理方案,确保按计划收回项目投资和应分享的效益。根据国内示范EMCo的经验和教训,回避此类风险的方法有:知己知彼,主动安全。只有全面了解客户的情况,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在出现风险时有相应的对策来化解。必须在合同谈判时就与客户将效益分享及期限谈清楚,并向客户解释清楚“为什么”和“怎么做”。如辽宁EMCo采用资金封闭运行机制,就较好地保证了EMCo的投资回报,同时也使客户容易接受。制定合理的分享年限,并留有一定的应变余量,以保证在客户方面出现任何不利变化时,EMCo仍然能收回全部投资。选择权威的能源审计部门监测项目节能量,以保证能公平合理地进行项目的能耗评估和节能效益分析。该审计部门最好是国家有关部门、当地或该行业影响力较大的机构。

2.3.7 证据风险的防范。在违约与救济阶段,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是EPC的外部环境,或者说是外生变量,在风险防范时我们一般不予考虑,但证据风险我们可以有效防范,措施是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记录准、及时、完整。特别是对于影响履约的因素与结果的记录与签字,对于合同履行变更与解除的缘由与情形要记录与按规定签字盖章。还要注意发挥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作用。

2.3.8 风险的防范。在争议解决时,其EMCo代表人无论是属于公司内部员工还是公司聘请的外部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都存在风险问题。对于风险的防范除了选择人之外,主要是正向激励与负向激励,把所的事项与其付出的努力相联系,尽力达到中的信息对称性,消除信息的不对等、不充分、不真实、不完整,解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3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配

合同能源管理(EPC)的风险分配,是指对于无法回避而且预防无力的风险,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在EMCo与客户以及其他合同当事人甚至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分配,达到风险分散的目的。通常情况下,EMCo会将一些损失频率高而损失程度轻微的风险自己保留下来,而把自己不能很好管理的风险分配出去或转移出去。EPC风险分散是站在法律角度予以阐述的,这里有三个基本假设:①EMCo与客户能够清楚地约定这些风险管理条款;②些约定条款能够被全面适当执行;③当一方没有全面适当执行时,另一方可以无成本地申请强制执行。很明显,救济风险不能以此来分散。下面我们对EPC的风险分散措施予以阐述。

3.1 客户信息的合同化。通常情况下,EMCo要确保与之签订合同的客户具有相应的资格与履约能力以及基本的信用,如果出现客户的信用风险或者经营风险,那么EMCo要承担其不利的后果。但是如果EMCo要把客户的基本或者关键信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订立在合同之内,性质就发生变化了,客户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否则客户就应当承担 “欺诈”EMCo的法律责任,这样就把本应由EMCo承担的风险分配给了客户。

3.2 不可抗力的约定。对于EPC中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行政与司法救济风险等非人为风险可以采取不可抗力的条款约定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散。由于这些风险是人力事前不可预见、发生时不可控制、发生后不可克服的事件,故从责任上区分,双方都没有过错责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涵义、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处理以及双方损失的承担,十分必要。这有利于包括EMCo在内的所有合同当事人预期行为后果,对于风险进行适当管理。

3.3 情势变更的约定。对于双方节能服务合同中不可抗力没有涵盖的情况,如果发生了异常变化则应约定情势变更条款。特别对于节能量风险、节能价格风险、设备与原材料采购风险等适用较多。当价格或节能量在一定范围内浮动应属商业风险,EMCo应该自我承担,但如发生大的变动,致使合同履行严重显失公平,属于无法预见的不正常的商业风险,应允许当事人以情势变更原则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如果迟延履行,在此期间发生的异常变化则不能适用情势变更。情势变更必须是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或是履行合同已没有意义,或对一方造成重大损害。

3.4 违约责任的约定。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对履约阶段中的风险分配。一般情况下,融资、技术与设备和原材料、施工的风险由EMCo承担的居多,对于EMCo的约束也多,但是这些环节仍然需要客户的密切配合,有时这些配合至关重要,如此在合同中明确客户的违约责任就可以把部分风险分配给客户。而设备监测与维护、节能量的核算以及投资回报风险更与客户息息相关,这就需要约定客户如违约应该承担的风险与损失。

3.5 免除责任的约定。对于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EMCo可以依照合同和法律免除责任,将风险转移至客户或共同承担。但在EMCo与设备供应商、原材料供应商、技术供应商、资金提供者、施工者等按照合同行事时仍然会受到不可抗力的困扰致使相关的节能服务合同的履行遭受障碍,此时双方协商在节能服务合同中也可以约定EMCo的免责或部分免责。

3.6 履约担保的约定。由于EPC的节能模式,EMCo承担了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有时会使项目本身遭受不合理的阻碍。为使项目运行顺畅和公平合理起见,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履约担保。这既可以在节能服务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牵连合同(技术服务合同、设备与原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合同、融资或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担保主要来自于EMCo之外的其他合同方,如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第三方担保或者资产抵押等有效担保方式。

3.7 牵连合同的约定。把由EMCo承担的部分风险通过与其他第三方订立合同的形式分配出去,这主要体现在牵连合同中。为了实施一项EPC节能项目,EMCo必须把自己不具备能力的业务承包出去,与相关方订立节能服务合同的牵连合同,如技术服务合同、设备与原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合同、融资或融资租赁合同等。这时EMCo就有机会把有关风险――融资风险、技术风险、设备与原材料采购风险、施工风险等合理地分配给合同方。如邀请设备制造商共同参与实施节能项目,用节能效益分期偿还设备费用等方式。

3.8 合同主体的多元化。按照风险分散的基本原理,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选择风险特征不同的主体进行组合,是不同的风险之间相互抵消,最终形成无风险或风险低的组合。这表现为合同主体的多元化。EMCo可以通过储备各种供应商和分别与之订立合同的方式分散风险。“不要将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合同主体的多样化使EMCo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但并非是越多越好,供应商过多将会带来过高的成本,从而出现新的成本风险。

4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转移

对于无法分散或无法回避的风险,EMCo可以将该风险转移到合同当事人之外,通常情况下是风险管理的专业组织。本报告认为风险转移有三种方式:保险转移、合同债权转移、期货转移。

4.1 保险转移。EMCo可以根据自身对风险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损失承担能力,将那些认为不能进行有效管理或者管理成本很高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交纳一定的保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EMCo可以获得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此时衡量的是保险费用与得到赔偿之间的差距。但是现在保险公司承保的险种有限,需要EMCo进行通盘考虑。

4.2 合同债权转移。合同债权转移是EMCo将EPC模式下的全部或部分节能利润的收益权转让给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折算后节能收益一次性支付给EMCo,由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取代EMCo的合同主体地位,收取将来的节能利润,实际上是将由节能服务合同产生的债权转让出去,这既是一种融资方式也是一种风险转移方式,EMCo在转让自己的债权的同时也把自己的风险转移出去了。

4.3 期货转移。期货转移主要是针对EPC模式中所需要的大宗期货商品所具有的风险,如设备原材料采购风险、融资租赁风险等。期货是指买卖双方墙顶协议,确定在未来的某一时间,以规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一品种、规格的商品。期货交易的产生,为现货市场提供了一个回避价格风险的场所和手段,其主要原理是利用期现货两个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避免商品价格的千变万化导致成本上升或利润下降,可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即在期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上数量相等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使期现货市场交易的损益相互抵补。锁定企业的生产成本或商品销售价格,保住既定利润,回避价格风险。

上述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控制模式之间既有逻辑关联,也具有一定的独立性,EMCo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要系统考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每一个节能项目的情况(客户情况、节能设备改造、资金与财务等等)进行组合式风险控制或单独式风险控制。

参考文献:

[1]田基赞,李鸣,关瑞.“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节能降耗对策.经济视角,2007,(11):70-71.

[2]王婷,胡珀.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风险评估.电力需求侧管理,2007,(9):26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