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履职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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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履职报告

分管领导履职报告范文1

一、严明纪律,挺纪在前,着力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一)强调严明政治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党要管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的宣传、教育以及监督检查,营造统一思想,团结奋进、政令畅通、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确保政治环境风清气正。

(二)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结合全党即将开展的“两学一做”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研讨。

(三)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以加快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目标,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及时修(制)订和完善各类党风廉政、行风和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制度,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新出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工作、亲自主持专题会议、亲自研究工作方案、亲自进行履职报告,加强监督,狠抓作风建设,当好表率;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进行责任传导,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抓好日常的检查监督,带头讲纪律讲规矩;各处室按照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逐条贯彻落实;监察室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自觉自律。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年要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廉政工作汇报不于2次,研判苗头性问题2次,调研1次,每次都要有谈话和汇报、调研记录。

二、齐抓共管,创新创优,着力开展统计系统行风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责任分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梳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研究、部署、总结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市局行风建设考核办法,制定《全县统计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工作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三)明确工作责任。深入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行风建设的意见》,认真落实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行风建设活动,及时报送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信息动态、征文、总结汇报等材料。

(四)坚持创新创优。及时总结统计系统在行风建设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先进人物的培养塑造,弘扬统计正能量,争取在市级以上媒体对行风建设特色工作和典型事例进行的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认可度和影响力,在全县牢固树立起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科学统计的良好形象。

三、执纪监督,严格考核,着力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实施年度考核。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安排年度述职述廉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二)严格廉洁自律。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做到公职人员严守法纪、秉公执法、励精务政,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监督制度运行。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以人、财、物、数为重点,强化系统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分管领导履职报告范文2

为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最近先后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明确并有效落实全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做到政府依法行政,企业诚信守法,有效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的规定,自*年起,在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制度,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向上一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单位作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书面承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切实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定职责和义务全面贯彻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二、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领导体系和责任

(一)各镇、开发区、街道都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的各类经济园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园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接受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三)各村(社区)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立专职办事机构(安监办),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在本村(社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业务上受所在地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安委会的指导。

具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一步落实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一)进一步明确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镇、开发区、街道和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在分管(联系)部门和行业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以及各镇、开发区、街道的行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所分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开发区、街道应根据区政府的方式相应签订责任书,并根据《*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锡滨政发[*]21号)规定的职责、责任,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镇、开发区、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按季向区政府及分管区领导提交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的报告。年终时,应提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接受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考核。

四、进一步明确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督管理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锡政发[*]373号)和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采取分级、属地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为便于集中统一监管,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各类事故发生,提出以下监督管理原则:

(一)已经完成改制或转制的原区属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集体资产已经全部退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挂靠在各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实行母子公司体制的子公司,或由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投资所组建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合资公司,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由其子公司、合资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仍由设立该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与其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分公司不在同一镇、开发区、街道范围内的,其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分公司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在外设立的未经工商登记的生产经营场所(车间或单元),其安全生产管理仍由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管理。

(二)区各资产经营公司下属的未转改制或尚未完成转改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包括租用集体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挂靠在资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单位),仍由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三)区政府组建的各类投资性公司(集团),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区级层面进行管理,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合资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有关原则处理。

(四)除已明确由市管理或代管的驻锡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外,无明确管理部门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市属企业、单位均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直接实行属地管理,中央、部属和省属企业、单位暂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管理(是否下放另定)。

(五)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由其生产经营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实行属地管理。

(六)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的统计口径与考核,与属地管理的原则相一致,即列入事故单位所在地的镇、开发区、街道进行统计并纳入考核。

五、具体要求

(一)从*年起,区政府向各单位、各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和控制指标,向纳入区考核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下发《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确保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效落实。

(三)各单位、各部门将纳入本级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向区安监局备案,原则上不得将实行属地管理后接收的单位逐级下放到村、社区管理。

(四)实行属地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主动接受所在地镇、开发区、街道政府的领导,依法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分管领导履职报告范文3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年,国土资源部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全方位、立体式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监管模式,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制定下发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简称“15号令”),对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土地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依法用地管地的意识,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强化耕地保护措施,按照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好土地管理各项政策规定。要深刻认识违法违规用地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影响,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土地的关系,切实维护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进一步加强全县土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是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的需要,也是改善投资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土地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二、明确职责,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各镇(区)、各部门应明确自身职责,切实承担责任,对所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落实“上下联动、分块包干、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常态监管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防违治违工作水平和效率,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1、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内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日常监管,组织协调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城管等部门基层所(站、综合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执法和巡查,及时制止、报告本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并组织辖区范围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和复耕工作。

2、各行政村对本区域内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有及时制止,并向当地镇(区)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的职责。村主职干部是本村建设和用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村级土地协管员是本村土地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村两委成员要积极配合镇(区)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

3、县国土资源部门是违法用地行为的执法主体,依法履行对违法用地的监管职责。国土监察大队要加强巡查,及时预防、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行为,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动协调、配合乡镇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

4、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是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执法主体,对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依法查处。

5、县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域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巡查、制止,依法查处、清理和拆除违法搭建的建筑物、构建物或其它设施。配合其他镇(区)做好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工作。

6、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拆除违法建(构)筑物行动的现场秩序,依法对在违法建设工作中的妨碍公务行为进行处置,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对移送的各类刑事案件要积极组织查处。加强对暴力抗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为的查处,保障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7、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房地产产权证明文件,或者不能提供合法租赁手续的生产经营者,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8、县供电部门不得向违法用地的工地、违法建设用户供电,对私自接电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9、县林业、交通运输、公路、水利等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还应当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移送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案件。此外,县城规划区内由县城管执法部门牵头,建立城管、国土和山城镇政府联合巡查、联合打击制度。

10、县监察局、效督办等部门要切实承担监督检查的职责。

三、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不履行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职责,本年度内因监管不力造成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1、村级土地协管员不按要求开展巡查工作,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发现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一个村一年内造成3-5宗以上(1000人口以下3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的,协管员给予解聘,村主干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年内造成5-8宗以上(1000人口以下5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的,村主干按程序给予停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除县城规划区外,其它区域造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①包村镇领导、干部所驻的村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报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超过责任指标的(1000人口以下5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责令包村干部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镇辖区范围内20%以上的村超过上述指标的,责令国土资源所、村建站(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②包村镇领导、干部所驻的村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报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超过责任指标的(1000人口以下8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给予包村干部效能告诫,包村镇领导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镇辖区范围内20%以上的村超上述指标的,给予国土资源所、村建站(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效能告诫,给予镇分管国土资源、村建的领导通报批评;③包村镇领导、干部所驻的村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报告、制止的,造成一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超过责任指标的(1000人口以下10宗,每千人增加1宗,以此类推)给予包村干部相应纪律处分,给予包村镇领导效能告诫。镇辖区范围内20%以上的村超上述指标的,给予国土资源所、村建站(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相应纪律处分,给予镇分管国土资源、村建的领导效能告诫。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各镇区域内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面积突破新增建设用地耕地面积15%的,按照“15号令”,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3、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全县一年内发生较多违法用地,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应处理。县城管监察大队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县城规划区内发生较多违法建设,后果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县城管监察大队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应处理。

4、县国土、城乡规划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对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应制止而未制止、应受理而未受理、应立案查处而未立案查处的,导致一年内全县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照有关规定,分清责任,给予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相应纪律处分。

5、县林业、交通运输、公路、水利等部门不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当事人的行为查处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其它有关职能部门在打击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行动中,应当提供协作和配合而不提供,或“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或因部门职能导致打击查处不力的,对该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纪律责任。

6、单位或个人违法违规审批造成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及个人影响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或干涉、妨碍、阻挠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的,一经查实,严格依法依纪追究其纪律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从重处理。村两委干部参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分管领导履职报告范文4

一、要勤政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对待群众热情主动,诚恳耐心,严禁冷漠蛮横、摆官腔、说官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二、要履职尽责。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禁接待服务对象懒散懈怠、语言粗暴、态度恶劣;严禁接受工作讲条件、落实工作打折扣、推进工作低效率、完成工作没质量。

三、要高效作为。工作要有创新,严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相互掣肘、争利诿过。

四、要求真务实。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严禁远接远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五、要忠于职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集中精力办理公务,不准擅离职守、延误公务、串岗闲侃、干私活、办私事、占用工作电话私聊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工作时间打瞌睡、睡觉、下棋、打扑克、打麻将;严禁上班时间吃

早点、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看影视、观球赛、听音乐、网上炒股购物、传递私人信息、下载与工作无关内容;严禁工作日中午酗酒、进歌厅舞厅唱歌跳舞、到洗浴场所洗浴。

六、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为政规定,自觉同一切腐 败行为作斗争,不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参加高消费娱乐。严禁履职过程中“吃拿卡要报”、接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发放、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请吃和馈赠。

七、要遵规守纪。严格执行《机关考勤规定》,履行请销假和外出报告制度,自觉遵守工作时间。严禁上下班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岗位;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严禁参会无故缺席;值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离岗脱岗、通讯不畅。

八、要整洁有序。工作时间衣着庄重简洁、大方得体,严禁衣冠不正,邋遢散漫;办公物品、文件资料摆放整齐,办公室保持简洁卫生、明亮清新。严禁在办公场所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保持办公楼内卫生清洁,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公共卫生。

九、对责任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由局领导小组负责实行随时抽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职工的业

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目标执行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责任人,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局长:xxx

责任人:xxx

分管领导履职报告范文5

常委会靠前指挥 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贯穿代表一届履职,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探索创新工作举措,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努力发挥常委会作为代表机关、权力机关的作用,充分发挥代表推动发展的主体作用。

在新制订和修改的有关“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保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闭会期间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规定和办法”等相关制度中,常委会细化了代表履职规范,强化了对代表的服务保障和监督,为代表履职提供了制度保障。常委会注重让代表全面了解青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重点工作情况,组织全体人大代表分组进行知政性视察,视察内容覆盖了本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农业与农村工作、宗教场所管理、消防安全以及综合经济发展和二、三产业发展情况;另外,每季度组织一次代表听取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重点工作情况通报,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作好了铺垫。区人大常委会还重视提高代表督办书面建议的能力,组织人大代表对今年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闭会期间149件代表书面建议中的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对书面建议承办大户单位进行检查、对归类解决采纳的书面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区人大常委会还及时指导镇、街在村、居建立人大代表工作站,为代表接待选民建立平台,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调研社区检察室成立情况,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对政府专项工作的调研,使代表深入了解“一府两院”工作情况;另外,还请代表参与进行6项专题调研课题,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区镇人大上下联动 代表活动蓬勃开展

全区八个镇、三个街道区人大代表小组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新代表履职思路,拓展代表履职渠道,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以“人大月月有活动,代表人人都参与”的方式,层层部署推进,把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分管领导履职报告范文6

同志们: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__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传达贯彻20__年度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深入分析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振奋精神,扎实苦干,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巩固提升“国优”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工贸城市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五套班子主要领导;区计生领导小组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党政主要领导,分管计划生育党政领导,计生办主任、计生协会会长;区直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职责的32个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及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合格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等约160人。今天会议议程共六项:一是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二是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三是涵东办和三江口镇党委书记进行工作表态发言;四是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责任书;五是由本人宣读表彰决定;六是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今天会议很重要,请大家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把会议开好。

下面进行

第一项议程:请区长阮开森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报告;

第二项议程: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宣读关于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形势分析通报;

第三项议程:请涵东街道党委书记代表一类乡镇、三江口镇党委书记代表二类乡镇作工作表态发言;

先请涵东街道上台发言;

现在请三江口镇上台发言。

第四项议程: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及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06-08年度工作责任书;

首先请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国欢镇、梧塘镇、萩芦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大洋乡、涵东办、涵西办、商城管委会、赤港开发区;

请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上台领取责任书,名单顺序如下:区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建设局、民政局、计划局、经贸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

国土分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文体局、涵江记者站、统计局、工商局、海洋与渔业办、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司法局、环保局、农办、科协、计生局、计生协会

第五项议程:由我宣读表彰决定;

现在进行表彰仪式:

首先请区级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代表(12个村)的村支部书记上台领奖;名单顺序如下:江口镇园下村、官庄村、三江口镇南兴村、白塘镇后宫村、梧塘镇梧梓村、萩芦镇梅洋村、白沙镇田厝村、新县镇上茅村、庄边镇前埔村、大洋乡车口村、涵东办顶埔社区、涵西办前街社区;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区公安分局刑警中队、涵江医院上台领奖;

请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代表(12名)上台领奖;具体名单顺序如下:林玉钗、祁梅金、李霞、刘国兴、刘秋霞、黄志勤、陈鸿耀、欧少蓉、林飞龙、许理莉、程新建、李丽梅;

请接受“国优”考评的四个镇街:涵西街道、梧塘镇、白沙镇、新县镇上台领奖。

因时间关系,其它示范合格村和先进个人这里不再一一颁奖,会后请各计生办派人到区计生局领取奖状和奖金。第六项议程:由区委书记林庆生作重要讲话。

结束语: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议程到这里全部完成。刚才,区长阮开森回顾了20__年度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并对今年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和安排;区政府分管领导杨信华通报了当前我区人口和计生工作情况;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十二个乡镇街、两个管委会和32个履行计生职责部门下发了20__—20__年度工作责任书;并对全区31个计划生育示范合格村、2个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50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区委书记林庆生作了重要讲话,从分析形势;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就如何巩固和提升全区“国优”的整体水平提出了要求;林书记的讲话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长期指导性,为我们做好今后的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希望大家深刻领会林书记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上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