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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实践的措施范文1
【关键词】大学生;社会实践;法律问题
在知识不断更新、科技不断进步的现代社会,在校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社会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想要去进行社会实践(实习、兼职),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以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强自身素养,增加社会阅历。进行社会实践的大学生越多,越来越多的权益受损案件也开始进入我们的生活。在大学生社会实践中会出现哪些法律问题?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法律问题?我们又能做些什么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呢?
一、国内外大学生社会实践法律背景
(一)中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法律背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教育的发展程度也不断提高,我国大学生总数持续增长。对于大学生来说,社会实践的机会变得更少,竞争愈发激烈。就业形势的严峻使许多大学生为了尽早就业在选择单位时条件放低,进而出现了许多用人单位侵害大学生权益的现象。究其原因,和我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法律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虽然我国已设有许多关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但它们之间十分杂乱,在大学生的权益保护方面并没有形成相应的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关于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颁布的是政策,法律类的规定分布零散,且分布在许多不同种类的法律中,如:《劳动合同法》、《高等教育法》、《社会保险法》等。在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尽管这些法律法规对大学生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但随着大学生就业市场的持续发展和我国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这些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于对我国大学生权益保护的需要,甚至逐渐显现出其弊端。
(二)外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法律背景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大学生社会实践中的权益保护较早就得到了政府的重视,也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大学生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德国,社会重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实践,在大学生入学后到他们参加工作,会进行几次实习。这些实习长达几周或几个月,且在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时还有一段“实习过渡期”。德国于1969年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条例,如《联邦职业教育法》、《企业基本法》等,旨在使这些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障。各级政府和行业组织也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的实施条例和办法。在美国,大学生可通过多种方式参加社会实践。美国通过《联邦劳动法》对企业提供的“无薪实习”提出了规定,同时要求企业提供实习培训的方法,许多大型公立高校一般还会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基本的工资。即使美国政府出台了这些法律,但在美国仍有大量学生为了实习的机会还是愿意“无薪实习”,甚至有部分学生向这些企业交钱进行实习。在韩国,年轻人的就业问题愈发严重,大学生找不到工作的现象随处可见,很多大学生都选择先开始一段长时间的实习。韩国雇用劳动部在对企业的劳动督查时发现,超过一半以上雇用实习生的企业违背了相关规定,他们看准部分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打着“培训”的幌子压榨他们的劳动力。根据这种情况,韩国雇用劳动部出台了《劳动基准法》,其中规定了禁止企业将实习生作为替代人力,这对企业招收实习生的规模和时间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从以上三个国家大学生实习的社会环境中可以看出,他们在大学生权益保护方面根据实际需要颁布或实施了相应的法律,从法律层面上切实保护了大学生权益,也使用人单位市场更加规范化。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对社会实践的认识不够充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有多种原因,对很多大学生来说,参加社会实践是一种历练,对自己进入社会后的工作发展有益;但也有部分大学生认为这只是走个过场,对社会实践并不重视,不去了解社会实践中的权益保护部分,最后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缺乏管理和指导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时,学校没有起到应有的指导作用,许多大学生所属的大学都未开设相应课程,未告诉大学生进入社会实践时应注意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政府部门也没有对这些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大部分参与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当权益受损时,他们很难寻找到相应的救济方式。
(三)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不够大部分大学生对各项在社会实践中保护自己权益的法律并不熟悉,甚至还有部分大学生完全不了解。许多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生活中不会去了解法律,且接触与自己权益相关的法律较少,这也与学校对于培养在社会实践中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这方面的不重视有很大关系。
(四)不法中介组织骗取钱财在大学里,我们随处可见很多关于兼职或者中介的广告。有些是让大学生交中介费,声称可以为其提供兼职岗位或实习机会。但很多这种组织并没有相应的资质,收钱后就销声匿迹,造成大学生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五)在社会实践中大学生的人身安全受到损害在我们分析的案例中发现,大学生在兼职时常受到伤害,可以发现这其中的大学生大部分都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受《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劳动法中没有规定的部分,只能寻找《民法通则》等其他法律进行救济,导致救济的时间效率很低。
三、为什么会出现这些法律问题
(一)个人因素:大学生长期待在学校,处于象牙塔中,缺乏社会经验。刚进社会的大学生在找工作时容易为了一个工作机会被“黑中介”欺骗,也由于缺乏对法律的了解,在实习、兼职时不会主动提出甚至不知道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损害了自己的权益时,也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途径维权甚至没有意识到权益受到侵害。
(二)社会因素:大学生社会实践在社会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政府在相关政策规定方面不完善,缺乏对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管理办法和权益受损后的应对措施;学校也在对大学生的培训上有欠缺,导致大学生在实习、兼职中不明确自己的权益,也不了解相关保护自己的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也没有足够的社会责任感,在为大学生提供岗位时没有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三)法律因素:(1)立法涉及范围较小。我国目前立法所涉及的范围涵盖不了现有大学生社会实践中权益保障的内容,也无法跟上当前教育水平的发展。大学生社会实践中的权益保护应该在大学生的就业服务、就业保障、就业管理等条文中体现,但我国在这些条文上表述模糊、缺失完整规定。国务院、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法规、规章等与我国有关的法律之间是零散的,并没有形成体系化。(2)没有规定为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企业的法律责任。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常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常以各种不正当的理由侵害大学生权益。我国的法律条文中没有明确规定为大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用人单位若侵害大学生权益将承担何种责任,许多用人单位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对大学生权益进行侵害。(3)实施的体制较薄弱,救济途径狭窄。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当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会想到去寻求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工会的帮助,但有时这些机构之间存在指代不明、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互相“踢皮球”的现象。同时,大学生救济的措施也很单一,许多大学生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不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在他们权益受损或发生纠纷时难以得到及时的救济。从调查现状来看,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时仍缺乏一定的自我防范意识,并且,他们中的一部分在进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也遭遇过权益受损事件。当代大学生是社会建设的坚实后备力量,保护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时的合法权益是大势所趋。我们旨在明确保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的必要性,通过政府、行业部门、学校及大学生个人等多种途径为大学生普法,用法律知识武装他们的头脑。那我们该怎么做呢?
四、如何解决
(一)修改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促使劳动保护力度的提高我国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阐释还不明晰,根据《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即可成为法律层面上的劳动者。但在现实中,在校大学生虽大多已满16周岁,但他们仍不被承认为法律层面的劳动者。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在某种层面上就否定了大学生在社会实践时的劳动主体资格,所以就导致用人单位在聘用大学生从事劳动工作时,不与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若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权益受到侵犯,未签订劳动合同便成了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正当理由”。虽然仍处于大学生这一特殊阶段,但依《劳动法》规定,年满16周岁就已达到就业的法定年龄条件,在校大学生只是他们的身份而不是不被保护的合理理由。修改、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大学生在劳动中的主体资格是必不可少的。除此之外,还应明确提出用人单位若侵犯大学生合法权益应受到何种处罚,对用人单位设立约束性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处罚,使大学生处于法律的庇护之下。
(二)政府部门与行业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在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的前期,部分大学生会选择中介作为选择用人单位的途径,这其中,便存在许多“黑中介”、“假中介”,这些中介利用大学生涉世未深、不懂市场行情的心理,提供虚假信息或与用人单位合谋欺诈大学生,对大学生实施侵权行为。政府部门及行业部门应加强对该类中介的监管,打击该类违法中介,对该类违法中介进行联合惩戒。除此以外,大学生在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工作后,还面临着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超时用工等风险,政府部门与行业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使用人单位在雇佣大学生进行劳动工作的过程中具备充分的主体责任意识,拒绝侵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维权救济途径虽说大学生是以个人名义去进行社会实践,但他们仍丢弃不了自己的“在校大学生”这一身份,学校具有传授科学知识的责任,当然也有保护学生的责任。在内部,学校可设立社会实践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有效信息,避免学生盲目进行社会实践而不小心掉进陷阱之中,若大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学校也可通过社会实践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解决措施;在外部,学校可与相关部门构建社会实践救济链,在学生发生权益受损事件时,以学校出面与相关部门沟通,为学生提供维权救济途径。
(四)学校开设相关课程,为大学生普法学校是学生学习知识的重要场所,尤其是在大学这一阶段,大学生达到了劳动者的法定年龄,想要通过进行社会实践,在步入社会前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生活能力与适应能力,提高自身素养,这期间免不了涉及自身权益保护的问题,学校可以开设法律宣讲课堂,定期为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在面临权益受损事件时有相应的知识储备与行动能力。
(五)大学生要以法律知识武装头脑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大学生以单纯懵懂的状态进入社会进行实践,免不了容易落入“敌人”的陷阱,各类中介机构、用人单位良莠不齐,若大学生毫无顾忌的一头扎入,势必会造成自身权益的损害。大学生在进行社会实践之前,应事先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避免权益受损事件的发生。但是,自身法律知识的充实并不能全靠从学校课堂中实现,大学生还应学会从其他地方获取法律知识,比如通过学习网站、时事新闻、法律书籍等方式渠道去了解法律知识,提高自己明辨是非、知法懂法的能力,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处于法律保护的羽翼之下。
五、结语
由于他们具有“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身份,我国对在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时的权益尚未做出对应的立法保护,大学生在该过程中的法律保护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明确保护大学生社会实践时权益保护的必要性,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受到的权益损害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通过社会各界的协力合作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中的法律保障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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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潘桂梅.大学生法律权利保障问题及建议[J].纺织服装教育,2019,34(01):7-13.
[3]罗韬.当地大学生社会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10,8(05):18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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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瑞,张熙.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障问题研究[J].法制博览,2018(27).
劳动实践的措施范文2
1.1农村产业规划和创业培训定位
对于创业型劳动者进行培训最基础的一项活动就是选择合适的创业培训定位。而这项工作的开展必须要将农业产业的规划设计以及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为依据。另外在进行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的时候必须要注意首先对当地的特色资源进行分析,只有合理规划与布局,才可以更好地进行不同产业园区的结构设计,采取有效的措施将城市产业与农村产业进行有效地连接起来。因而,所以只有以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作为基础才能进行合理的创业产业培训定位,必须要对当地的主要产业优势进行深入研究才能有力与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
1.2创业要求与创业培训对象的选择
不管创业培训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但是对于培训目标的要求大致都是一样的,即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具备创业意愿,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通过培植,将这些具备基本发展素质的劳动者培养成为具备一定的专业管理能力与专业生产技能的人员,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规模化与经济发展的一体化。
1.3农村产业发展与创业培训活动开展
(1)产业技术基础培训。就是对培训对象的产业技能以及基本的产业理念进行培训,通过该项培训活动的进行,实现对生产活动的组织,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整体经济水平与生产能力。在文中我们以现代化的畜牧实用技术作为主要的分配对象,其主要的生产技能包括生产技能、营养与饲料、病虫害的防治以及农业产业的深层加工。
(2)产业运营基础培训。为了保证基本的生产活动以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保证产业运营活动的有序展开。这就要求要对基本的产业运营技术的培训以及硬软件设计的完善。硬技术也就是农业工程建设技术;软技术主要是指管理理念与知识能力。
2如何实现农村劳动力创业培训的有效开展
2.1要对创业培训有正确的定位
创业培训绝不能只为造成社会影响力而采取的形式主义行为,为换取较高的出镜率和一时兴起。政府有关部门带领和监督下制定一整套实施规范细则,组建专门的部门配合实施,对考核成绩优秀者有明确的奖励制度。
2.2要对培训形式和内容有明确的规定
我们可以按照字面意思对所进行的教育培训活动进行理解,当也可以将该项活动看成是一场实践性很强的教育活动,只有在实践的过程当中进行学习才能使创业者在创业技术和创业理念上都得到长足的进步。为了给农村劳动力将来的创业打下坚实的理论和思想基础只有在书本获取知识是远远不够的,社会还要给他们提供更多创业实践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他们的创业品质和创业思想才能被逐步完善。
2.3重点培训和普遍培训的区分
重点培训是指树立龙头企业在企业扶持上有特殊的侧重点,想让龙头企业起到主导作用,带领附近乡镇开始特色创业,这是创业过程中相互带动的连带创业关系。普遍培训是面向所有有创业欲望的农村劳动力的,定点、定时、定向培训内容可按照定单、定点培训,并可以灵活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创业领域和创业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同时还要控制好典型案例的引导效果。在广大劳动群体中采取有效的措施普及先进的农业的技术手段,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做好以下几个工作:一是培训活动是农业活动案例进行推广的必须活动;二是为农业科技培训活动的开展创建一个载体;三是作好服务活动是农业活动一个基本的示范保证。
3结束语
劳动实践的措施范文3
园艺植物栽培学 实验教学 改革
《园艺植物栽培学》是高等农业院校园艺专业基础课之一,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实验教学是该课程理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环节,是园艺植物栽培理论知识在生产实践中的应用。
由于教学条件和园艺植物季节性生产的局限。常常存在理论教学与实践的脱节。为此,在教学中要积极进行课程改革,结合学校条件和生产实际,合理进行实验教学的设计和安排,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科研实验、技术推广相结合,多方位培养学生从事园艺生产的基本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以符合社会发展对农业高科技人才的要求。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
从2008年开始,我们结合本地区园艺植物栽培的生产实际,对教材进行多次调整,选用了近年来出版的最新教材,将原来的果树、蔬菜、花卉栽培的有关知识都综合到了《园艺植物栽培学》中,同时增设了《设施园艺学》《组织培养学》。在教学内容安排上,我们采取先基础、后应用,理论和实践相互融合的方法,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安排教学内容。将《园艺植物栽培学》分一学年讲授,二年级第春季学期(秋冬季)讲授总论部分,同时结合实际主要完成园艺植物种类和品种的识别、果树的冬季修剪、保护地设施类型调查、环境指标测量、棚膜和草苫装卸等实践活动,并结合温室蔬菜、花卉的生产项目,开始初步参与设施蔬菜、花卉的栽培管理;三年级第秋季学期(春夏季)开始讲授各论部分,同时结合生产实际进一步认识、了解园艺植物的种类和栽培习性。
园艺植物的生长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和连续性,因此,在安排实验时,要考虑园艺植物的播种和育苗、嫁接、定植和整枝等栽培管理的顺序性,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时间,使理论知识的讲授与田间的实践操作紧密联系起来。
传统的验证性实验虽然有利于学生基础知识的巩固,但却不能调动学生进行积极的思维,实验课显得枯燥,没有生机和活力。如果用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代替验证性实验,不但能激发学生的主动性,还能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与传统的单项、独立实验相比,综合性实验涉及知识面广,要求学生全面掌握所学知识,在实验技术方面涉及到多种实验技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因此,在园艺植物栽培学实验中增加综合性实验,可培养学生对理论知识综合应用的能力。设计性实验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设计性实验让学生自己设计实验方案,提出不同的实验思路,通过学生和教师的共同商讨,确定其科学性和可行性。这既能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能培养学生的科学专业思维。因此,增加设计性实验能拓展学生的思维,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的思考能力。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
第一,田间调查法。直观性较强的教学内容,如种子形态、植株形态、花果的结构、不同生育期生长状况等,由教师指导学生亲自到田间观察、调查记录,并结合查找资料,由学生自己得出结论。
第二,实践操作法。对操作性较强的内容,如果树的修剪、嫁接、扦插及蔬菜的打权、摘心、人工授粉等,在课堂上讲授基本原理注意事项后,可利用实习实训课完成。教师进行指导示范后,学生反复练习,最后统一考核,直到学生完全掌握操作技能为止。
第三,探讨互动法。针对一些与生产实际结合紧密、有助于解决农业生产实际问题的教学内容(如园艺设施的结构、温室生产中CO2施肥等),采取提前实地观察,提出问题后师生共同探讨的方式,围绕着问题进行现场或课堂教学,以掌握理论依据、学习或改进相应生产措施为目的,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四,多媒体教学法。在课程内容合理整合的前提下,以大量的文字、图片、动画和实地录像为基础,用于学生课后自学和复习,景、乐、图、文并茂,人文、基础、专业知识并存,学生在观赏中知识得到了积累。
第五,项目教学法。以生产项目(或教学、科研项目)为载体开展项目教学,教师、学生和生产项目紧密结合,落实责任到人,教师、学生参与生产的全过程,达到教师、学生的实践能力共同提高,基地形象良好,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六,社会调查法。社会调查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通过调查可以获得以前没有学到的新知识、新经验,获取新的信息,提高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七,劳动作业法。劳动作业是学生参加劳动实践的基础,是通过实际操作掌握生产知识和技能的一种教学方法。它着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同时结合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劳动习惯,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专业教育打下基础。
三、实践中强化专业技能培养
园艺植物栽培学的实际操作技能是各专业基础课的技能要求在专业课中的综合反应。任何一门专业基础课(如土肥、植物等)技能的培养及能不能熟练掌握和运用都会影响到专业技能,对于不同的园艺植物要掌握栽培管理技术必须在实践中得到锻炼,而在一个相对短的教学时间内要把各种园艺植物栽培管理操作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也就有一定局限性[4]。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园艺植物栽培的专业技能的实践活动惯穿于二年学习的始终,在实践教学中,不断强化专业技能的培养。从2008年开始系上提出了改革实践教学体系的计划,其目的是强化《普通化学》《植物学》《土壤肥料学》等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实践活动。我们还设想在具备一定的条件时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定人定株(区)栽培和管理园艺植物,定人定区栽种试验、丰产、繁殖园,使学生在劳动中自觉观察比较自已的劳动成果,培养劳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此过程中,教师随时帮助学生解决栽培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教师还要求学生善于进行知识积累,2年的管理要求有详细的工作记录。这些记录对以后专业课的学习有很好的帮助。
以往的教学模式是将果树、蔬菜、花卉的教学实习集中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完成,由于植物种类不同,年龄不同,这样在任何一个学期里是不可能对它的生物学特性、生态习性、栽培管理措施等完全了解和掌握。为此,我们在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将园艺专业的主干课程《园艺植物栽培学》用一学年的时间完成,从时间上保证对专业技能的培养工作,使每个教学环节都不脱离于生长实际,促进了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收到很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罗正荣,陈吕意,徐跃进.应用“现代农业”理念改造和提升园艺专业[J].高等农业教育,2003,(5):34-37.
[2]陈杰忠.果树栽培学教学改革的探讨[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8,19(S):84-86
劳动实践的措施范文4
一、活动主题:
让青春在实践中闪光。
二、活动目的:
本次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大学生的独立处理问题能力与社会交流能力,且该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同学们提高对党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为学院培养学生的成长成才工作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活动时间:暑假期间
四、活动地点:地点不限
五、活动对象:在校大学生
六、活动内容:
1、支教:
可个人到学生家里教也可团队联系学校组织假期培训班;
2、商业活动:
可自己进行创业实践、商业调查、或者是进行职业体验;
3、爱地球:
项目囊括:生态环保、动物保护、环境保护等。重点关注雾霾天气现象及治理、濒危灭绝动物保护等,可邀请社会知名环境保护专家指导。也可进行环保知识宣传。
4、爱社会
项目囊括:“三下乡”即:文化下乡、科技下乡、卫生下乡;
重点关注社会三农现状,邀请感动中国十佳人物做代表,关注关爱农村生活,协助义务普及文化、科技、卫生等领域知识。
5、爱老人
项目囊括:扶孤助残、社区义工等各领域。重点关注爱老行动,邀请劳动模范,参与活动实施。
6、爱儿童
项目囊括:关爱留守儿童、教育帮扶、文化宣传、关爱智障儿童等;重点关注艾滋病儿童,倡导和谐共存理念。
7、其他符合本策划要求的积极向上的实践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报名要求:
1、报名可个人可团体;(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
2、活动报名表须一式两份,一份由并由活动组织方保存,一份自己保存(实践结束时由所在实践单位开出实践评价)。
3、签署一份安全责任书,交由活动组织方保管;
4、活动形式不限,但内容须真实积极向上;
5、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学生干部必须参加,
6、参加本次活动的同学可以得到相应实践学分1分。
(2)、成果要求:
1、实践结果须以ppt、视频、实践报告等其他合理形式展示。
2、为迎接学校90周年华诞,另外要求同学暑期期间拜访家乡名人或者德高望重的人,向他们讲诉关于学校90周年的事情,邀请他们以学校90华诞为主题写出对学校的寄语,也可以将其想对师大说的话录制成视频。也可以是自己一家人说一些对师大的祝福、期望等并录制成视频资料。拜访人群不限,表达形式不限,开学后与实践报告一同上交。(备注:要求每一个同学都参加,没有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只需上交收集的寄语)
八、后期安排
新学期返校后,会对本次实践结果进行评比,参比材料形式是以实践报告加ppt展示。并设立相关的奖项。具体参考内容如下:
1、根据个人实践的内容是否丰富真实;
2、创新性好,有很好的公益性、可推广性、可行性和社会效益;
3、实践所得到的效果。
4、根据收集到的寄语、视频的质量和创新性,评选出相应的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九、实践结果选拔程序
1、各班推选出5至8名(队)实践人(团体)。
2、学院进行选拔。
3、评出结果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九、实践结果奖项设置:
1、最佳实践奖(三个)
奖励在社会反响、社会影响力、项目传播和执行力等方面都有独特表现的项目,项目不分大小和领域,也不分团队背景。
2、最佳创新奖(三个)
奖励在社会问题解决、大学生事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的模式和行动,并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的项目。
3、最佳公益传播奖(三个)
奖励在大学生品牌传播方面有特别表现的宣传形式、传播效果,尤其是创新的使用新媒体、整合合作资源以及创意策划等方式的项目。
4、最佳项目管理奖(三个)
奖励在项目管理和执行方面,有严谨的风险控制、匹配的团队成员以及创新的管理模式的项目。
5、最佳公众参与奖(三个)
奖励在项目规划和实施中,侧重和公众互动,吸引公众参与并传播公益精神的项目。
6、最佳组织奖(三个)
奖励在项目方案质量、执行情况、项目组织工作、项目进展汇报等方面。
备注:以上奖项互不排斥,一个项目可获得多个奖项。
然后开大会由优秀作品得主与大家分享实践经验,帮助大家更好的做好实践活动,为以后就业做好铺垫。收集的优秀题字和视频会在主干道上展出。
八、 注意事项及应对措施:
注意事项:
1、外出安全第一;
2、与人交流时可能会发生些冲突;
3、暑假天气炎热易发生中暑现象;
4、务必保证实践的真实性。
5、其他安全事项。
应对措施:
1、外出时做些防暑准备;
2、在于人交流时要注意技巧,要有耐心;
3、遵守交通规则,饮食注意卫生,远离危险的地方,若须去一些可能存在潜在危险的地方需要有关人员的陪同。
4、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进行沟通。
5、其他科学可行的相关预防措施。
十、活动组长:贾秋悦
劳动实践的措施范文5
社会实践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大学生社会实践已然成为教育界的热点话题,同时,大多数大学生们已经认识到了社会实践的重要性。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够促进他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自身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认识,实现书本知识和实践知识的更好结合,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当前大学生社会实践中的问题,才能充分发挥社会实践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那么,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现状究竟如何,本研究报告将初步回答这一问题。
为了了解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现状,调查小组以齐齐哈尔大学为例,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运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对齐齐哈尔大学部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情况进行调查,以下是社会实践的现状描述及分析。
一、调查结果的整理与分析
1.频率及类型分析:
(1)大多数同学偶尔参加一次社会实践,少部分同学经常参加和从未参加过,参加社会实践的频率少,参加社会实践的热情不是很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社会实践的重要性,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少,学业繁忙,提供社会实践的岗位少。
(2)在社会实践中,71.94%的大学生参加的是短期兼职,因为短期兼职固定工作,时间间断,大部分同学都选择了周末,认为周末兼职不仅利用了课余时间还可以作为日常学习生活的调剂,而一份固定的工作也免去了找工作之忧;固定工作,时间连续,在暑假或寒假这样较长的时间里,有一部分同学在外打工,赚取来年的费用;随即工作,时间不定,这种情况一般是刚来大学的新生,他们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先尝试做一下兼职,大部分时间用在适应大学生活上。46.41%的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说明部分大学生思想道德素养较高,志愿服务的观念端正,有着崇高的思想道德情操。大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既是大学生本身的一次磨练,增加阅历,认识自我,提高大学生的思想觉悟、陶冶良好的道德情操,了解当今社会的现状,同时也是一种积极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比如义务支教,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缓冲部分地区教师资源不足的现象,为贫困地区的孩子带去希望,狭义地说,发挥自己的价值;广义而言,则为国家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支持着教育事业。同时,少部分同学做个体小生意,说明有一些同学具有自主创业的精神,当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2.大学生社会实践内容与学业的关系
调查结果显示,87.53%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内容与所学专业不紧密相关,可见,课堂上所学的知识与社会实践的应用存在脱节情况,知识很难运用到实践中去,57.29% 大学生偶尔用知识但对实践帮助不大,20.72%从未用过专业知识,一方面说明,大学专业结构不合理、学非所好已经成为大学生就业的最大障碍。大部分大学生出现未能学以致用的现象,这固然与部分大学生的素质相关,但更是大学教育的“缺陷”造成的。重课堂教学,轻市场实践;重知识学习,轻能力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差,这是许多高校普遍存在的软肋。另一方面,大学生在知识的吸收角度上存在问题,应改变一下角度,更多的学习思维方式,在实践中变通思考,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
3.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问题
在大学生社会实践中,67.02%没有受骗经历,58.06%相当重视实践的安全问题,并将安全问题放在首位。说明大学生比较重视社会实践的安全问题,具备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且安全意识和在校的法律知识教育成正比,大学的安全教育逐步先进化、全面化、生活化,使得众多大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同时,16.07%的同学有受骗经历,14.19%不是很重视安全问题,甚至有2%的同学几乎不关注安全问题,主要原因是安全观念没有深入其本心,自以为是,社会经验不足等。
4.大学生社会实践态度及需求
(1)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有超过45%的大学生乐于实践,但由于前期准备不足导致在实践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没有提前预料的问题,从而导致实践的结果不尽如人意,这表明大部分的大学生在主观上是积
极的,缺乏的是经验与克服客观条件约束的能力。而有超过三分之一的同学,有积极认真的态度并且提前做好准备在实践过程中也能灵活应变从而可以收获完备的调查报告。其余将近四分之一的同学对于社会实践活动处于被动,大部分是迫于学分压力而不得不去参与,更有的不仅态度不积极并且行为上也违背了社会实践的精神,这样的做法是没有意义的,从而失去了学习积累社会经验的宝贵机会。
(2)有将近一半的受调查同学认为学校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较为丰富,基本上能够满足大学生所需要的社会实践积累,同时也有超过10%的同学认为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十分丰富,能够满足自己的实践需求。另外也有超过40%的同学认为学校实践活动比较匮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更有8%的同学认为实践活动严重匮乏,无法满足与另10%认为十分丰富的同学产生了对比,这表明大学生对于社会实践的需求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学校应该更多的去了解学生们标准尽可能的满足更多同学的需求。
(3)在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目的这一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有60%的同学选择了赚钱这一目的,也就是说有较大比例的同学是从经济这一实在利益出发。而也有超过一半的同学认为参加社会实践能够关注了解社会现实,增长见识结交朋友,这些也都是从自身或者为了解社会现状出发,更直观的看就是为未来自身长远发展而做准备。只有较少的超过30%的同学认为能够学有所用,将自己实践学习来的经验运用到为以后社会发展的实践过程中。从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大学生
并没有真正理解到社会实践的最终意义所在,社会实践不仅只是为自身发展的行动,更多的是为这个社会的发展去深入去总结去实习。
(4)有超过75%的同学在社会实践中最想收获,工作经验与社会阅历,这表明大学生能够充分了解到社会实践所能带来的自身的提高,也有超过66%的同学想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并且有超过一半的同学想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这说明有很多的同学想借助社会实践这个机会来弥补自身的不足,提高自身的能力,为自身以后的发展而不断努力。同时有将近四分之一的同学认为社会经验可以丰富自身的专业只是,将实践转化为真理与知识,这样是十分难得,而有较少部分的同学想从社会实践中获取报酬,这样的目的虽没有错误,但或许会使自己错过了社会实践中最为宝贵的东西。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面临的问题
1、自身能力不足。58.64%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面临着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高等教育模式相对后,一贯重视理论教育,忽视了实践操作能力的培养,重视应试教育,忽视学生整体素质的培养,不少专业的设臵与市场脱节。另一方面,社会实践意识淡薄,较少的社会实践使之社会实践经验缺乏;缺乏锻炼,自立意识不足,导致动手能力差。
2、时间太短,无法真正进入角色。39.24%在社会实践中很难进入角色,在一份工作上,如果想把握其灵魂,找到工作的技巧,需要一段时间去适应使其熟练,由于大学生社会实践时间较短,没有过多
的适应、练习和总结经验的机会,更无法真正进入角色去体验,所以,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没有预想结果,成为廉价劳动力。59.49%对社会实践没有过多的预想和目标,只是为了实践而实践,没有看到实践的真正意义,从而没在实践中有所获,只成为了廉价的劳动力,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因此,大学生实践应更多地看重实践的目的,知道自己为什么实践。
三、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建议
1、理论知识储备。64.76%的大学生认为社会实践要做好理论知识的储备,理论知识储备是社会实践的基础和前提,为社会实践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学好理论知识,用科学的方法实践。
2、心理素质准备。75.94%的大学生认为应有好的心理素质,好的心理素质是成功的一半,因为大部分大学生社会经验较少,面对着社会上形形的人或事,难免会消化不良,也许你不适合这个实践项目,也许你被老板痛批,正因为如此我们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勇敢的面对社会,勇于实践。
3、对所要进行的社会实践进行了解 。78.27%认为应进一步了解实践内容。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对社会实践内容的了解有利于你更好地衡量自己,制定更完美的计划,去面对社会实践,更有利于社会实践的完成,积累经验,在实践中成长与进步。
经调查统计分析,我们发现在大学生的社会实践中以短期兼职为主,参加社会实践的安全意识较强,大部分学生乐于实践并想收获工
劳动实践的措施范文6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劳动合同法;策略
当前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推进,法则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法律成为社会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的最低准绳。作为高职院校中的大学生,他们拥有相对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但是有些高职学生对法律知道不多,尤其是对保障自身权益的劳动保护法了解不足,影响他们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为了让学生更加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本人认为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劳动合同法教学,具有一些优势。
一、案例教学法在劳动合同法教学中应用的优势
(一)去繁化简有利于劳动合同法教学
劳动合同法向其它法律一样,一般法律条文繁多,并且词语非常的严谨,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讲,这些烦杂的法律条文,会让学生感到厌烦,也不能深入的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劳动合同法相对比较抽象和复杂。针对这些问题,对于非专业高职学生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法进行劳动合同法教学。通过具体案例能够让学生感知到法律条文的具体适用范围,也能让抽象繁杂的法律条文,让学生可感、可知。通过案例教学能够架起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让高职学生明晰劳动合同法。
(二)有利于学生使用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涉及到合同的签订、遵守、废止和自身权益的保护等内容。如果法律老师单纯的进行劳动合同法法条的解释,并不能完全让学生理解其意义,也不利于高职学生走入社会对自己权益的保护[1]。通过案例教学法,能够通过层层梳理,让学生当做自己就是案例中的当事人,让他们从劳动合同法角度,去辨析自己的权益是否受损,自己应该采用那些条款进行必要的权益保护。总之,通过可感、可想的案例,能够让学生增加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使用,让学生学会如何运用这些基本的劳动合同法概念、原理去理解法律使用法律。
二、案例教学法在劳动合同法教学中应用的原则
(一)精选案例
有关劳动合同法的案件每天都会发生,这些案例都会从不同的侧面反应劳动合同法的一些问题。但是有些问题不具有典型性或者发生概率小,对于有限的课堂来讲,并不是每种案例都讲。因此应该选择工作中涉及到劳动合同法较多的法律内容的案件选择出来,作为经典案例进行讲解。比如设计到劳动合同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违约、试用期等有关知识的案件精选出来,通过案例剖析或者学生分析等多种方法,让高职学生能够理解劳动合同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违约、试用期等有关法律条文和法律效力。通过精选案例,能够让学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劳动合同法知识。
(二)重视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
案例教学法,并不是法律老师选择一个经典案例,自己滔滔不绝的讲,而应该是通过案例,让学生自己深入的了解案例,从中吸取法律知识和经营教训。因此在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劳动合同法教学时,对于选择的案例进行呈现之后,应该重视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让学生从案例中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个别及一般,从而对法律知识有深入的了解[2]。比如在讲解劳动法中有关试用期方面的知识时,选择一个案例,有些单位让签订劳动合同时,关于押金方面的条款。让学生分析案例,结合法律知识,明白劳动者给企业交押金是违法行为,从而能够有效的规避学生被骗。
(三)法理论案,总结延伸
在对典型案例进行探讨时,应该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谈论,但是在讨论中应该让学生根据合同法的法律知识进行探讨,不能用一些白话和想当然去进行案例的解读。因此在教学中设计的典型案例,应该有对应的法律知识,可以让学生先看案例。学生看完案例会有一种想表达但是不知如何表达的冲动。此时老师引导学生查阅有关劳动合同法的法律条款,让学生对法律条款有自己的理解基础上,对案例进行解读。通过这种教学模式和教学过程的实施,能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然后对案例进行法理论案[3]。这样实现了从问题到理论,从理论到实践的一个过程,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三、结语
高职学生走入社会更多的是从事社会生产劳动,他们会接触到劳动合同法,他们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和掌握会影响到他们对自我权益的保护和对企业权益的尊重。在进行劳动合同法教学中,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教学法能够去繁化简有利于劳动合同法教学、有利于学生使用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法具体的实施中,应该通过精选案例;重视对学生的启发和引导;法理论案,总结延伸等措施,增强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和掌握。
[参考文献]
[1]谢秋凌.试论案例教学法在侵权责任法教学中的运用[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36(12):115-116.
[2]郭崇.论本科法学教育中案例教学法之完善[D].吉林大学,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