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研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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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研方案

矛盾纠纷调研方案范文1

(一)深化矛盾纠纷“早发现”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滚动排查长效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和集中排查、专项排查、滚动排查相结合的动态排查机制,细化排查责任、任务,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切实掌握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主动权。全区各级“大调解”协调机构要充分履行综合协调职能,整合力量,形成排查工作合力。要建立“倒查”追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全面。要强化“大调解”信息网络运用,规范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录入,促进排查信息动态管理、信息共享。各乡镇(街道)、区“大调解”协调中心成员单位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区“大调解”协调中心。

(二)深化矛盾纠纷“早预防”机制。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报告制度,区级每月、乡镇(街道)每半月要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预警、预报重大矛盾纠纷及其隐患动态,形成动态分析预警报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大调解”机构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领域和改革深化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专项调研,促进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改进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三)深化矛盾纠纷“早化解”机制。坚持工作重心向下转移,调解网络向源头延伸。巩固扩展一线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直接面向群众、贴近矛盾源头的一线调解组织及其窗口平台常态工作机制。全域推进调解文化大院(小区)建设,重点加强对城镇小区、老旧院落和农村中心户调解室等基层群众自治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推进边界联调工作,把网格员纳入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入开展“下访寻问题,就近解纠纷”活动,推进机关干部分片包干,在联系群众中发现问题、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全面推广人民调解“随手调”,推行“流动调解”、“巡回调解”、“网络调解”等,就近就快解决纠纷。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推行“群众的事情群众议,群众中产生的纠纷群众解”的人民调解工作模式,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促进民间纠纷群众自治。全面推广群众代表参与调解评议制度,大力培育社会公益性组织积极参与调解工作。

(四)深化矛盾纠纷“早稳控”机制。完善排查、调解、稳控“一体化”对接机制,加强维稳、综治、、“大调解”及其相关部门工作协调,统筹抓好矛盾排查、调解、稳控等工作的同步落实和工作对接。对于短期内难于化解且具有重大涉稳隐患的疑难纠纷、依法不能调解或当事方执意不愿调解、调解不成功等矛盾,要同步制定矛盾纠纷稳控方案,逐案明确稳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稳控措施。同时,积极引导纠纷当事人采取仲裁、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诉求、化解纠纷。

二、推进专业调解

(五)加强重点领域专业调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征地拆迁、劳动(人事)争议、环境污染、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专业调解工作责任及其分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促进医疗纠纷预防、调解、处置联动协调工作机制法治化建设;推进交通事故纠纷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全覆盖”建设;创新劳动(人事)争议多部门联动、调解与仲裁有机衔接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在调处化解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法定职能和专业优势,完善行政职能部门专业调解工作网络。推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健全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工青妇群团组织、专业协会(学会)、仲裁委、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和服务作用,积极培育专业性、中立性较强的第三方社会调解组织力量。积极推动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由综合型向专业性、行业性扩展,促进重点领域专业调解体系建设。

(六)深入开展“攻坚破难”专项行动。针对当前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污染、民间借贷、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安全等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涉军、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持续深化“攻坚破难”行动,下大力气重点解决到省进京“越级”非访涉及的疑难矛盾。充分发挥“大调解”协调联动机制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对掌握的各类积案、老案、难案逐一进行甄别分类,并按照层级管理办法逐一明确责任、逐一明确措施、逐一进行“清仓”消案,推进“骨头案”、“钉子案”的有效化解。对本级、本部门无力化解的疑难矛盾,要提交各级“大调解”协调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调解组织联动化解;确有重大困难的,要及时报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协调解决,切实做到问题不积压、纠纷不转移、矛盾不升级。要建立统一的分类调解专家库,培养一支善于“攻坚克难”的专家型、实战型调解工作队伍。要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出发,全面系统地反思、研究突出矛盾形成的缘由,推动有关地方和部门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多管齐下,使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新产生的矛盾不再堆积成为积案、难案。

三、强化依法调解

(七)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梳理开展调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明晰依法调解工作法定职能职责,坚守依法调解底线,依法规范调解行为。尊重当事人依法选择调解、仲裁、行政、司法等多种途径解决纠纷的权利,对法律明确不能调解的案件和当事人不愿调解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合法渠道解决。积极推行刑事自诉案件、民事诉讼案件以及因邻里纠纷、交通事故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解决模式。全面推广不同类型矛盾纠纷依法调解的“案例工作法”,完善“案例指导”长效机制。健全调解员选聘、培训、教育长效机制,全面提升调解人员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综合素质能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七进”活动与基层调解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化解纠纷。总结提升“大调解”实践经验,推动建立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八)提高依法调解能力。加强对基层调解工作指导。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对口指导”和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业务培训;各级行政调解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调解职能作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基层一线调解员法律政策素养和依法调解工作技巧方法。积极拓宽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方法,广泛开展律师、专业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进社区(村)活动,在矛盾多发的调解窗口单位推广“一调解室一律师”模式,探索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法治化解决机制的措施办法,全面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矛盾纠纷依法调解的“案例工作法”,组织开展“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建立典型调解案例资料库,指导推动基层依法开展调解工作。

四、完善联动调解

(九)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推动完善综治、维稳、、大调解工作体系的衔接联动,区、乡镇(街道)各级要建立完善各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受理、调处、稳控和信息互通共享、工作“无缝对接”机制,将调解工作、综治工作、稳定工作、工作有机结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整合综治、维稳、大调解信息网络系统,纳入《四川省大调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规范管理、网络上报,建立越级受理与基层调解信息查询对接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十)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在党委、政府及其“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下,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各种资源力量,完善“大调解”体系联动协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大调解”办(大调解协调中心)和“三大调解”牵头单位(法院、司法、法制办)及其“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定期联席会制度,统筹解决机制运转中的重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制度(办法)。按照分级分类层级管理机制和专业调解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条块之间、部门(单位)之间“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及其工作平台窗口,最大限度发挥出“大调解”体系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作用。

五、促进工作落实

矛盾纠纷调研方案范文2

大下访活动要以“三问”(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为抓手,突出联系群众,增强与人民群众感情;突出调查研究,明晰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内容;突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变上访为下访,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下访、接访、调研等活动,引导组织各级政府的工作思路向惠民富民汇集,工作向为民利民凝聚,作风向亲民爱民转变,形成真抓实干创先进,为民服务争优秀的良好局面;通过全面深入排查、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重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重大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在全县上下营造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时间安排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各乡镇、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认真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着力解决本辖区、本系统各类不稳定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要把企业改制、城乡低保、城镇拆迁、土地征用、农村电工、涉法涉诉、涉军涉战、乡镇“员”、年代整组积极分子等群体领域作为排点,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县上摸排交办的重点群体和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彻底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最基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

(二)认真进行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不断增进群众感情。各乡镇、各部门要周密部署,由主要领导带头,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下访和领导负责包案制度。要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对重点群体、重点人主动约访、登门下访,主动了解问题、解决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好县大厅、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的职能作用,抽调足够力量,及时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提出的诉求,及时办理,确保“事事得到认真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要逐一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限期解决,真正把群众的诉求解决好、把群众的利益维护好、把群众的情绪疏导好,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

(三)集中化解不稳定问题和隐患,扎实做好重点人的摸排和稳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主要社会矛盾和重信重访化解工作,要认真梳理归纳、全面审核。对重信重访问题诉求合理有政策的,要按政策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无政策的,要给予耐心说服教育;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实困难的,要通过帮扶、救济等办法,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一些已处理到位,但依然缠访、闹访且把上访作为谋求利益手段的,在加强教育疏导的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束,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置。

(四)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秩序整治,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承担社会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的区域、系统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整治,人防上要做到“管用”,物防上要配足配强,技防上要重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不断解决存在问题,加强管理职能,规范各类秩序,确保全县社会秩序规范、和谐。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对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在及时报告的同时,要早介入、早化解、早稳控。同时,对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高度重视,重新全面进行检查,切实落实设施、人员、责任,重点加强对门房门卫、重点地段、要害部位“三防”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查缺补漏,及时更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确保万无一失、安全无恙。

四、方法步骤

大下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和集中下访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找准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可能引发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下访台账和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为开展大下访做好充分准备。

要坚持“三问”于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采取公开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驻点指导等多种方式,全面开展大下访工作,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我县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集中化解阶段:对排查和大下访中发现的问题系统整理、分类处理,集中力量进行解决。要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抓到底,务求落实。

(三)检查总结阶段: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对大下访活动中排查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大下访工作总结材料和有关专题调研报告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向市上报送我县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调研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下访活动的重要意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走访群众、为民办事作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求真务实,不走过场。各级领导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扎实的开展下访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化解积案,努力探索建立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领导,强力保障。为了加强对大下访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考核办、局、人社局、民政局、教体局、卫生局、监察局、县政府督办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下访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督办室。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好干部大下访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干部要全员参加。要处理好下访活动与日常业务工作之间的关系,保障大下访活动顺利进行。

矛盾纠纷调研方案范文3

一、夯实社区法制文化建设,营造依法治国、依法生活的氛围

社区法制文化建设以五五普法为抓手,以法律学堂为平台,以社区各类载体为依托,结合社会媒体为传播,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将法制教育融入到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1.五五普法是社区法制文化建设的抓手。今年是五五普法的过半之年,社区依托五五普法法制课堂,对社区依法治国的方针大略进行了认同教育,开设了“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解读。今年上半年就举办了这样的讲座六次,直接受益群众有二百多人,提高了社区居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强化社区群众依法生活的概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使广大的社区群众对党的政策充满信心,推进了党的民主进程。

2.法律学堂是社区法制文化建设的平台。在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社区开办了“法律学堂”,上半年共开课六次,受益群众达二百多人次,组织居民群众学习了《劳动合同法》《监督法》《义务教育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3.社区法制文化建设依托社区各类载体,在社区交通主干道上悬挂五五普法、等法制宣传条幅上半年计五条。在社区宣传橱窗栏张贴社会治安条例、八荣八耻等法制宣传画,上半年计三十余张。以禁毒日、安全日等法制宣传为主的黑板报六期。以《物权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特色楼道文化建设,建立健康向上,家庭邻里和睦,守望互相,互相理解的和谐气氛。今年上半年建立了20个文明家庭楼栋户。

4.社区法制文化建设融入到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寓教于乐。特别是今年的寒假,在遇到百年不遇的雪灾时,因势利导组织了50名青少年们学习《未成人保护法》,和“如何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等专题讲座,引导青少年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使社区法制文化建设从小抓起,形成阶梯教育。

二、人民调解工作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首先是社区领导班子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推进社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保证。建立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组织,由社区书记亲自担任调解委员会的主任,成立了辖区各单位联络员,成立社区第一调解小组和第二调解小组两套班子,完善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

2.组织健全制度完善首先要求严格遵守人民调解的程序,人民调解的程序是(1)受理纠纷(2)调查纠纷(3)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工作(4)促成当事人和解并达成调解协议(5)做好回访工作(6)对调解和好的民间纠纷进行统计并存档保管。使人民调解工作更加规范和严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层次,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民主进程,增强社区群众对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和威望。

3.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其次要求社区调解委员会规范公章、挂牌、制度、台帐、四统一。社区调解委员会有调解委员会的公章,可行使独立的工作程序;调解员一律挂牌上岗,便于社区群众识别、接待;社区人民调解室张贴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规章制度、人民调解员调解规定、社区矛盾纠纷调解特别告知、法律援助规定、人民调解程序等规定。使社区群众了解人民调解的一站式服务,营造人民调解的亲和氛围,贴近群众的生活,达到缓解社会治安压力,维护社区稳定作用;社区严格按照人民调解的程序建立了人民调解台帐、社区法律学堂台帐、五五普法台帐、法律援助台帐四大类,做好调解工作资料的采集、整理、分析、调研工作。

4、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提前介入调研,做好做实矛盾纠纷的有效排查调处工作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社区的稳定。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和非常时期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今年通过基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计20起,占全年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30%。

5、社区定期每半个月召开由社区书记、民警、物管、调解员、楼道小组长、党员积极分子参加的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联席会,社区各部门通力合作,上下联动,对社区的隐患进行集中会诊,确定调解调处方案,加强纠纷苗头的防范处理,做到及时发现纠纷信息,及时深入调处,及时平息隐患,也是探讨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模式。上半年社区通过矛盾纠纷排查衔接联席会议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并通过社区调解和解的矛盾纠纷计3起,占上半年调解调处的矛盾纠纷的30%。

6、建立社区矛盾纠纷信息网,第一时间得到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扎扎实实做好有效的提前预防工作。如社区在得知有居民家里进行装修,就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咨询,对装修噪音的分贝给周围居民的影响进行现场测试,再给与合适的建议,以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帮助联系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理问题等可预见的矛盾纠纷进行面对面的对话,真正做到“有效”“排查”“调处”。上半年社区在提前预防矛盾纠纷的排查中发现、调处的矛盾纠纷2起,占全年社区调解调处矛盾纠纷的20%。

三、积极引导律师送法进社区,提供法律援助

?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律师送法进社区是教育广大的群众"讲责任讲权利讲义务"为主题,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一致意识,引导社区群众依法办事,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在全社会掀起学法用法的新.社区在"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思想指导下,以主题活动促进学习内容深化,以学习内容来规范和推动宣传教育活动,是律师进社区具有较强的特色性前瞻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1、社区利用法律学堂这一平台,举行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二十次,直接听众受教育者一千多人次,在举办《物权法》讲座时,一位听众说:这样的讲座我们爱听,因为学了就可以用了,马上回家我就和邻居讲,让他把放在楼梯口的杂物清理掉,有法可依了!体现了律师进社区的实际效果,不断提升了社区法制教育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2、社区规定了法律咨询接待日,举行集中法律咨询活动,今年上半年开办了法律咨询6场次,发放联络卡,宣传册800多份,24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提供必要的帮助,实行承诺服务,上半年一共有近一百多人得到了这项服务.

3、社区设立了维权献爱心,法律维权岗,为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合法权益的保护,直接受益者达25人。推动了社区法制文化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4、在新市民中开展"告别陋习法制先行"的活动,促进社区的和谐稳定,社区有一百多名外来人口进行了学习,外来人口普法知晓、覆盖率为90%。

四、社区矫正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是不使犯罪人员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犯罪的方法,是所有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矫正犯罪人员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早日回归社会。

矛盾纠纷调研方案范文4

,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党的十七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江北”、“和谐江北”为目标,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重心下移,加强业务指导,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司法所建设和发挥人民调解工作作用,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以健全组织机构为契机,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根据浙委办〔〕79号文件和甬党办〔〕2号文件精神,狠抓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注重发挥司法所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一)结合我区实际,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及时向区领导汇报上级关于司法所建设的指示精神,与有关单位积极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经过各方努力,先后出台北区委办﹝﹞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北区编办﹝﹞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八个司法所全部明确为派驻所,统一挂牌为江北区司法局所。司法所继续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镇(街道)双重管理的体制。坚持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运用街道(镇)综治工作中心平台,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二)理顺工作职责,坚持司法行政编制专管专用。按照省市两级要求,管好用好司法行政编制,实行专编专用。北区编办﹝﹞27号《关于江北区基层司法所机构设置等事宜的通知》,全区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15名,明确要求落实到各司法所任职。司法所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任免、调动和录用须征求司法局的意见,确保人员配置稳定。区司法局按照职责要求,突出抓好对司法行政专项编制人员的管理和培养使用。

(三)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步伐。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办事处(镇政府)以“综治工作中心”为平台,高度重视司法所基础建设,将司法所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投入,目前全区司法所共有办公用房38间,面积995米,配有电脑24台,打(复)印机9台,传真机8台,按照《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三类标准的要求,全区司法所达标率为87%。在硬件基本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同时,各司法所也加强了软件建设,健全和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台账内容丰富标准,墙上公示规范。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积极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按照有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注重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工作指导等方式,引导和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组织了司法所长参加了市局在绍兴党校的培训,系统学习了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有关法律法规。利用司法所长例会时机,对司法所的工作进行讲评指导。此外,还对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数据统计、信息报道、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等的培训。保证了各司法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制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

二、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

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各种利益格局也进行了调整,社会管理中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因此,从年初开始就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经过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人民调解有了新突破、新提高。

(一)健全网络体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积极抓好百人以上企业调委会建设。今年上半年,在慈城镇进行百人企业建立调委会工作的试点,现有的52家百人企业全部建立了调委会,6月中旬在慈城召开了总结交流大会,在全区推开了百人企业建调委会的工作序幕。截止10月底,全区215家百人以上企业,建调委会的已达131家,占总数的60.93%。二是积极吸纳外来人员参与调委会工作。目前全区吸纳进调委会的有135家,人员达163名;所有街道(镇)建立了外来人员联络员制度,吸纳人员40名,这对于及时了解、掌握、调解外来人员的情况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积极研究制定成立人民调解联合调委会方案。经过各级努力,联合调委的建立已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目前,全区已建人民调解组织285个,从街道(镇)到社区(村),从企业到院校,逐步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二)加强教育培训,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是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果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一是按照“明确分工,按级培训”的原则,全区各级通过各种形式逐级开展业务培训。十月份区局组织了一次全区 街道(镇)、社区调委会主任的业务培训,参加人员160人,进行了人民调解文书制作、准确把握治保(调解)工作新趋势、新特点,筑牢基层稳定防线等课的教育培训。二是各街道(镇)对社区村、企业人民调解员也安排了相应的培训。还通过走出去观摩学习,请进来指导培训,抓典型模范引路等不同形式来提高培训效果,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三是结合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组织街道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从而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的调解。

(三)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调进一步加强。一是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各调委会按排查方案走居(村)入户,广泛收集情况;重大节假日和奥运期期间,根据局的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的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二是加强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排查。在我区大开发、大建设的背景下,对土地征用、村务财务民主化管理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而可能引发的问题,主动参与,提前排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三是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调解。基本做到排查数据准,纠纷原因清,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截止10月底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425起,调处成功1401起,成功率98.3%;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排查42起,成功调处35起,没有调处成功的都落实了防范措施;避免民转开刑案件3起。

(四)全面推行奖励机制,人民调解的积极性进一步发挥。为深化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提高基层调处矛盾纠纷的积极性,今年6月份区政府出台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办法》,区司法局根据区政府的《办法》,制订了《江北区基层调处矛盾纠纷奖励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激发了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活力,激活了广大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大量矛盾在基层及萌芽状态得到了成功化解。从各地人民调解月报数据看,实施前每月为百件余点,实施后第一季达到了月均150件,近期两月每月为230件左右,上升数据非常明显。并且,为进一步提高各级调委会工作的积极性,区还将出台《江北区街道(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专门用于对街道(镇)、社区(村)调委会的奖励。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社区(村),大纠纷不出街道(镇)”的工作目标。白沙街道还根据区里的奖励政策,规定了对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街道实行同等的奖励。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精神,以浙江省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范为目标,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1、以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意见为契机,积极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投入,全面加强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办公用房,改善办公条件,巩固司法行政工作的前沿阵地。

2、随着司法所由街道(镇)的内设机构,转为司法局的派驻所,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逐步清理司法行政编制,理顺关系,落实定编定人定位。

3、结合司法所的性质、职责,任务的加强,以新的高度和起点,完善司法所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年度考核制度、廉洁自律制度、档案管理、目标管理制度,努力形成比较完整的新的司法所管理机制。

4、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引导司法所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开拓创新,全面落实区第五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

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区第五次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要求,强化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功能创新和手段创新,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1、健全组织,不断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和触角。完善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组织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外来人口聚居区、大型商贸市场、消费者协会等纠纷多发的特定区域和行业建立调解组织,努力形成区、街道(镇)、社区(村)、行业协会四级“大调解”网络体系。

2、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形式和机制,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努力把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各级年度培训计划。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调解员的培训,切实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矛盾纠纷调研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要求,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主线,以基层平安创建为重点,以打造基础更牢、水平更高、群众更满意的平安为目标,完善机制,深化管理,依法治理,通过基层平安创建推动全社会平安建设,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幸福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指导帮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村民代表议事、监督机制落实,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前置程序”,防止决策不当引发矛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体系和“三调联动”机制,推动行政调解进村,实现调解组织、调解人员、调解场所、调解工作、经费保障“五个到位”。积极参加进村入户下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指导帮扶完善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构建村治安巡逻防控网,预防和减少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加强农村“天网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平安信息村”建设,不断普及技防设施,提高防控科技含量。建立健全护村护院治安巡防队伍,发挥群众自我防范作用。

(三)指导帮扶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帮助建立完善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对象和留守妇女儿童等教育帮扶制度,做好教育帮扶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四)指导帮扶深化基层行业平安创建。积极协助新港镇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及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解决影响基层农村平安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基层的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基层村平安创建成功做法,培育一批平安创建先进典型,打造一批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矛盾零上交的自然村(组)。

(五)指导帮扶开展宣传活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实效。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区委关于建设平安区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平安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深入乡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参与率和公安安全感指数及满意度。

(六)指导帮扶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教育村两委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认真执行政策法规。积极推动信息网络管理、社会组织管理、特殊人群管理等依法管理,扩大依法治理的覆盖面,提高依法治理实效。

(七)指导帮扶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协助新港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综治办)不断加强村综治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网格化、信息化管理。农村实施“五大民心”工程。加快建设综治信息化平台和网上管理服务平台。配齐配强村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努力解决无人办事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帮扶平安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帮扶工作小组:组长副局长,成员由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挂点帮扶办公室,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制定帮扶工作计划,明确帮扶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矛盾纠纷调研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推动我委党员干部进农村、社区,进企业(重点项目),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破解发展难题,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干群关系融洽,促进基层发展稳定,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三进三解三促”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解决好群众困难,服务好重点企业,化解好矛盾纠纷,建设好基层组织,锤炼好干部作风,工作做到“两严”、“三确”,即严明要求,严明纪律,确保工作时间,工作质量,工作成效。使之最大惠民生、帮民富、解民困、暖民心、保民安。

三、活动时间安排及活动方式

活动从2013年4月初开始,到2013年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4月1日—4月21日):制订方案,动员安排,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并通过下发文件,召开相关会议等形式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4月22日—4月30日):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1、学习调研(4月23日—4月30日)统一认识,组成工作组,到挂点村乡村宣传政策。

2、查找问题,分析问题(5月1日—5月15日)到乡村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基本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查找存在问题,并对查摆出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梳理归纳,分析原因,理清工作思路。

3、解决问题(5月15日—5月31日)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走访调研主要围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及收入渠道、群众收入情况及收入渠道、贫困家庭情况以及形成原因,不稳定因素及其成因、群众中的个性与共性期盼、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开展,并形成高质量的走访调研报告,对走访调研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深入梳理分析,建立民情台帐。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按照分组负责、分类归口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效,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4、总结提升,建章立制(6月1日—6月30日)活动告一段落后,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县委“三进三解三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信委成立“三进三解三促”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综合指导,相关文件资料汇总上报,有关工作要求的传达落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