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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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范文1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____省____山及____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省级实施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和省发改委、省扶贫办精神,要求我县对已列入省级“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具体原则为:对于列入省级规划已经开工建设且需在“十三五”时期延续实施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范围;对于已列入省级规划但未纳入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的项目,商相关部门同意后,直接列入规划范围;未纳入省级实施规划但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启动实施的项目,在与有关行业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择优列入规划范围。对于已列入省级实施规划,但条件已发生变化,不具备实施可能性的项目,不再列入“十三五”实施规划。根据上述原则,我局在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共剔除“十二期间”已完工和不备实施可能性项目104个,新增项目29个。十三五”期间,共规划项目248个,总投资540.29亿元,项目覆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____省以工代赈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立即着手行动,按照“十三五”期间我县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实际需求,在充分征求扶贫、国土、水利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编制完成了《____县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共规划投资524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4____万元,地方投资125万元,计划修建各类型水渠13.6千米,维修山塘5口,新建和改扩建公路44公里,新建示范工程项目5个。我县于____5年6月份将规划文本上报给省发改委,经过积极争取和协调,____5年11月份省发改委编制的《____省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文本中,我县所申报的项目和计划全部纳入省级规划。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启动____省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立即着手编制规划,现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准备上报。该规划计划总投资11.07亿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58亿元,通过举债省级地方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1.58亿元,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0.81亿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5.52亿元,群众自筹1.58亿元。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安置搬迁农村建档贫困户4454户共15869人,迁建房屋63.476万平方米,修建村级公路108千米,铺设水管164千米,架设输电线路99米,新增村级服务设施15.3万平方米,改造基本农田1万亩,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1.63万亩,宅基地复垦0.16万亩,迁出地生态修复1.47万亩。

为更好地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我局积极与扶贫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将易地扶贫对象瞄准主要是居住在我县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生产和发展条件的高寒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过县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确定我县“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规模为4454户共15869人,并经县政府同意上报给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其中:全县以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1.135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71.5%,依托小城镇集中安置0.14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8.8%,依托产业园区集中安置0.23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14.5%,依托乡村旅游区集中安置0.05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3.2%,分散安置0.03____万人,占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2%。

一是____1年至____5年,争取到以工代赈资金5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和省级配套以工代赈资金430万元,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资金150万元。实施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项目。共修复各类型渠道9千米,山塘防渗7口,改善灌溉面积0.49万元亩,解决0.22万人安全饮水问题,修复村级道路21.66公里,改扩建村级公路6.____公里,解决了2.8万人出行难的问题。二是争取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3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2万元,共修建迁建房屋115座,面积13000平方米,新建村级公路2.6公里,铺设各型水管3.3千米,架设输电线路750米,新增480KW变压器2座。

一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初步的改善;二是为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创造了基础和条件,通过修建乡村道路,有利于当地农林产品的外运,使贫困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通过修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我县农业生产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改造后的灌溉渠道水的利用系数从不足50%提高到70%-80%,为实现稳定高产创造了条件;三是贫困地区群众思想观念得到了改善,为实现智力脱贫打下了基础。

1、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年度资金计划严重不足

按2

300元贫困标准,我县仍有贫困人口12.83万人,大部分生活居住在雪峰山腹地的高寒山区,生存环境极其恶劣,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生产生活条件极其不便,要改变贫困落后面貌,每个村至少要投入上千万元,而我县每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只有区区100万元左右。针对建设任务重、群众期盼高实际状况,而我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去年人平财政收入685元,只有全国人均财政收入的1/13,由于财政困难,面广点多,支持扶贫帮困的力度十分有限。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偏少

我县在____3年实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后,就最也没有实施过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虽然每年都申报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但都因我县不是国贫县的原因没有申报成功。因此建议上级取消片区内国扶县和非国扶县区别,让片区内所有的县一视同仁地享受以工代赈政策。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汇报范文2

2015年是“十二五”扶贫攻坚规划的收官之年,省委、省政府把精准扶贫攻坚作为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第一民生工程”,大力推进以罗霄山片区和贫困县为重点的扶贫开发,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2015年一年就召开了两次全省扶贫开发会议,出台了《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等“1+5+23”政策框架,实施了一系列扶贫重大工程,为“十二五”完美收官写下浓彩重墨的一笔。

(一)主要成效。一是贫困人口规模大幅下降。2015年全省减贫72万人,贫困人口下降到200万。“十二五”全省贫困人口减少238万人,减少54%;贫困发生率由12.6%降至5.7%左右,下降6.9个百分点。二是贫困群众收入稳步提高。2015年25个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80元,增长1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个百分点。“十二五”全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三是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十二五”全省累计用于3400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专项资金达到近30亿元,同时较好地整合了新农村建设、村组公路建设、人畜安全饮水、农村危房改造、农网升级改造等项目和资金,用于村庄整治建设之中,五年完成了1.5万个贫困村村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任务,这些贫困村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显著改善,贫困村由3400个调减到2900个。五年来江西省整合各级资金,投入300多亿元,帮助34.6万贫困群众搬出深山区、地质灾害区、库区和农村重点污染区,搬迁到城区、工业园区、乡镇和中心村。四是贫困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十二五”扶助贫困户子女参加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达20多万人。不断扩大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资助面,提高奖助标准,基本形成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

(二)经验做法。突出体现在做好了“五个坚持”:

一是坚持把扶贫开发融入全省发展大局,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坚持把扶贫开发作为全省“三农”工作、民生工程的重点任务,以及纳入全省战略布局的全局中谋划。按照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制订“十二五”扶贫和移民工作总体规划以及各方面工作的专项规划;根据“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理念,出台《江西省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江西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产业扶贫规划》等。特别是党的十以来,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扶贫开发工作,听取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并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帮扶到户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扶贫攻坚促进小康提速的意见》以及《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等,加大投入,支持产业、保障、安居三大扶贫攻坚战,高位推进全省脱贫攻坚工程。

二是坚持把精准扶贫作为根本实施方略,帮扶到户。江西省早在2012年便开始科学测定当年贫困人口在各县、乡、村的分布,这项工作比国家部署要早一年。2013年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完成了25个贫困县、3400个贫困村、119万贫困户和346万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建档立卡。对当年贫困人口进行了重新调查核实和建档立卡,全省贫困农户全面达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在此基础上,以贫困问题为导向,根据“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要求,在找准切入点、提高精准度、确保实效性上瞄准扶贫对象精准发力,做到治标与治本结合、输血与造血并举,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三是坚持把机制创新作为推进工作主线,转型发展。近年来突出推进工作制度改进,主要是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加大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建立了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调整项目论证审批时间,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强化了专项扶贫机制的创新,积极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探索“五个基本”搬迁扶贫新路径;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创新“四位一体”产业扶贫到户新模式;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推进“四个转变”转移培训新方式;统筹加强村庄整治建设,实现“四个渠道”村庄整治新举措。这些探索创新,在全国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四是坚持把五级联动作为重要组织保障,合力攻坚。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了扶贫开发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构建了完整的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扶贫攻坚组织架构,有力推进全省精准扶贫攻坚深入开展。省级层面,重点做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检查指导等工作,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在全国首创“四个一”组合式扶贫,由省领导带领有关省直部门和中央驻赣、省属大型企业定点扶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县,省财政连续十年每年每县安排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领导力度。据统计,2012年以来,相关帮扶单位投入帮扶资金及物资折款达33.5亿,新增行业扶贫资金116.1亿,新增贷款42.4亿。市县层面,强化组建了扶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产业扶贫、设施扶贫、搬迁扶贫、智力扶贫、劳务扶贫、保障扶贫、结对扶贫等七个工作组,确保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层面,每个乡镇组建或强化了扶贫工作站。贫困村层面,选派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扶贫,对贫困村选派一名“第一书记”,制定一套帮扶方案。五级联动扶贫攻坚组织构架,为我省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是坚持把社会行业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动员参与。创建了定点帮扶新机制,开展了“党旗引领致富路,携手共建新农村”定点包扶贫困村工作,“十二五”291个省直单位参加帮扶工作,共投入帮扶资金4.16亿元。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实现了新发展,“十二五”各地组织30多万名干部结对帮扶近70万户贫困户。精心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扶贫开发多元投入机制。“十二五”以来,共筹集社会各界扶贫捐赠资金及物质折款6.72亿。

春节前来到江西视察,对江西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更高要求,并对江西省把扶贫攻坚作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帮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积极谋划和推进2016年及“十三五”全省脱贫攻坚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的决战时期。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扶贫开发是最大“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扶贫战略思想、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具体要求,谋划推进“十三五”脱贫攻坚,为全省“提前翻番,同步小康”作出更大贡献。2016年及“十三五”脱贫攻坚措施,我们提出的思路是“1234・10”。

第一,紧紧咬定一个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任务。江西省脱贫攻坚总体目标是:确保到2018年提前两年实现20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900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和2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把我省打造成为全国扶贫攻坚的样板区。为了如期实现脱贫攻坚总体目标,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保障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摘帽有序推进。2016年到2018年,25个贫困县按年度分别摘帽退出2个、9个、14个;2900个贫困村按年度分别脱贫退出500个、1000个、1400个;200万贫困人口按年度分别实现脱贫70万、70万、60万,确保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一个都不掉队。

第二,正确处理两大关系,统筹协调综合推进。一是正确处理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贫困人口脱贫是一个突出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因此,要强调始终把精准扶贫工作放在首位,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和推动发展的重大举措。有一些同志在观念上还存在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放在解决贫困县发展水平上,工作措施想的还是推进经济发展水平整体提高,认为区域发展可以代替扶贫开发,所以扶贫资金往往被整合到大的基础建设项目或者龙头企业发展中。从社会进程来看,区域经济发展了,贫困对象也有发展,但如果不同时进行扶贫扶弱,势必造成更大的发展差距。因此,必须坚持把精准扶贫放在首位。当然,单纯扶贫开发也不能代替区域发展,那只能是低水平的扶贫,所以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理念,战略上坚持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战术上坚持扶贫到村到户,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区域发展是系统工程,精准扶贫攻坚是细胞工程,处理好系统和细胞的关系,是新时期脱贫攻坚的关键所在。二是正确处理开发扶贫和保障扶贫的关系。在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开发性扶贫对象和保障性扶贫对象分别占建档立卡总人数的73.6%和 26.4%。因此,要突出开发性扶贫和保障性兜底两轮驱动,今年2月19日,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的实施方案》,重点使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最低生活保障人口在区域分布、对象识别方面实现基本一致。首先要做好比对工作,一种情况是扶贫人口多于低保人口,理论上此种情况低保人口应全部纲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中,但实际工作中可能由于识别标准不一样或认定方法不一样,比如建档立卡按户识别,而低保认定按人识别,因而部分低保对象没有进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对此要注明没有进入的原因。第二种情况是低保人口多于贫困人口,即所谓“倒挂”,那么贫困对象应该从低保对象中识别。经比对后,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分别纳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十三五”期间,江西省将加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统筹协调,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4.4%,到2020年我省农村低保标准将高于同期全国扶贫标准40%。

第三,建立健全三大机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一是脱贫攻坚考核机制。中央已经出台了对省级党委和政府精准脱贫成效的考核办法,我们也正在研究并出台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精准脱贫成效的考核办法。去年已经出台了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将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开发两部分内容进行整合,考核总分值为300分,扶贫开发占60%,引导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主要精力和各类资源放在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今年3月初省里正式启动对25个贫困县2015年脱贫攻坚实绩考核,3月底前将会出考核结果, 5月底前省委省政府将召开表彰会。今后对贫困县的考核,将于当年11月份开始,争取当年底完成对当年的考核,数据考核依据为上年的11月份至当年的11月份。对定点扶贫单位的考核,国家也正在研究,我们在适时也将根据国家部署研究制定。同时研究制定对省级23个出台了行业扶贫实施意见的部门考核。二是精准脱贫退出机制。我们已经出台《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明确了退出的工作原则、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退出后的扶持政策、退出规划的年度计划。贫困户的退出要以户为单位,以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主要衡量指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及五保标准超过当年国家贫困标准的地方,凡纳入低保或五保的家庭,其收入视为稳定超过国家贫困标准。贫困村的退出,以贫困发生率和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完成率为主要衡量指标。原则上退出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应低于4%,重度贫困村小组村庄整治建设全部完成。贫困县的退出,其贫困发生率应低于3%。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至2020年,继续享受中央、省级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投入分配整合管理机制。江西省将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2020年省财政将筹集专项扶贫资金200亿元以上。省级每年安排的扶贫资金,原则上按因素法分配,由县级政府包干使用,统筹用于扶贫工作,自主确定扶贫项目。市县财政也要相应加大投入。增加金融投入,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建立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平台,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和绩效考评,完善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确保资金项目安全有效。

第四,构建完善四大体系,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一是政策支撑体系。在已构建“1+5+23”( 也就是:1个纲领性文件,即: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5个配套文件和23个行业实施工作方案)构成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完整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通过打好政策“组合拳”,有力支撑脱贫攻坚的实施。二是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乡村五村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重点加强乡镇扶贫工作站建设,进一步配好配强贫困地区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村支部书记,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三是信息网络体系。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信息监管系统,实现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建立扶贫信息系统数据的部门对接和共享机制,推进扶贫大数据平台建设,对扶贫指标数据的相关信息实现在网络平台上“一键搜索”,使扶持对象一目了然。依托扶贫大数据平台,提高实施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精准度。充分运用扶贫信息数据系统,把握减贫工作进程,监管扶贫资金使用,考核精准扶贫实效,科学作出推进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决策。四是社会帮扶体系。对接好国家部委和央企在贫困县定点扶贫和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对口支援,完善省级领导协调随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开展驻县定点扶贫,扎实开展各级部门定点扶持贫困村,选派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扶贫。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为每户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鼓励政策,发挥“10・17扶贫日”引导作用,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培育多元社会参与主体,大力倡导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行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搭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平台。

第五,大力实施十大工程,扎实推进三大攻坚战。围绕江西省产业脱贫攻坚战、保障脱贫攻坚战、安居脱贫攻坚战,从增长收入、改善条件、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三个方面,大力实施十大工程,即;产业扶贫工程、就业扶贫工程、保障扶贫工程、搬迁移民扶贫工程、危旧房改造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基础设施完善工程、生态扶贫工程、健康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等。

三、当前需要着力把握的几项重点工作

关于精准脱贫问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论,是对我们党的共同富裕理论的发展和延伸,开创了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境界,开辟了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新路径。江西省明确提前两年到2018年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现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要实现精准脱贫目标,首先必须打牢建档立卡工作基础,我们用了一年多的时间,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了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脱贫攻坚就是要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工作。但是建档立卡是一个动态的、不断修订的过程,按照“第一年打基础,第二年回头看,第三年规范运行”的要求,需要对信息定期核查,对遗漏的、返贫的、新致贫的要纳入,对造假的、脱贫的要退出,不仅要摸清楚贫困人口数量,还要搞明白贫困程度和致贫原因,做到信息准确、不错不漏、能进能出。前两年通过“回头看”清理不合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4万,2015年底到现在通过再次 “回头看” 核查,全省共退出贫困人口27.31万人,新进符合条件人口19.56万人,可见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建档立卡是各项扶贫举措能够精准的基础和前提,务必要精益求精。在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的基础上,我们还要明确脱贫的标准。现在有个倾向,就是简单以农户家庭收入多少来衡量是否脱贫。判断是不是贫困户,收入是个重要指标,是对贫困状况的综合判断,但其最核心的还是“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三保障”既考虑了基本生存需要,也兼顾了长远发展需求,是农户跳出“贫困陷阱”的度量衡,也是实现小康的基准线。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紧紧扣住“两不愁、三保障”这个标准,问题就会更聚焦,思路就会更清晰,措施就会更具体,从而打破惯性思维,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坚持扶贫到户,按照“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要求,瞄准贫困户,一家一户摸情况,逐村逐户搞帮扶,把扶贫政策、措施、资金、项目落实好。落实好针对贫困人口的特惠性政策,提高扶贫的政策、措施、资金、项目的瞄准度。通过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进而完成贫困村退出和贫困县摘帽的任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的《关于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对精准脱贫退出机制作了明确要求。3月中旬,根据部署,由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牵头组织大专院校等相关专家和民主人士组成核查评估组,对当年退出的贫困户和贫困县进行第三方评估,以增强公信力和诚信度。

关于扶贫资金整合问题。扶贫资金整合提了很多年,但这个“老大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最近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对此已经作了研究,很快将出台支持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试点的目标是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支持贫困县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基本原则是: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县抓落实、权责匹配,精准发力、注重实效。就是说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仍按规范的渠道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贫困县作为实施主体,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使用的具体责任。试点统筹整合资金的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中央层面主要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中涉及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助除外)等24项之多,还有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的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安排使用。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表态将积极支持整合,谁不整合重点审计谁,谁违规插手干预资金整合就处理谁,解决“整不动”等问题。试点要求各省、市也要参照上述资金范围,明确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

关于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驻村工作队相当于村级扶贫办,是推进脱贫工作的重要力量,必须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把扶贫资源精准地用到贫困村和贫困户。目前全省省、市、县共有3792个部门单位,10656名干部定点帮扶2900个贫困村,确定30万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摸清情况、资金监管、政策宣传、培训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地要明确驻村帮扶的主要任务:一是做好贫困识别建档立卡工作;二是编制好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三是组织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四是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到村到户政策;五是保证扶贫资金使用公平公正。需要说明的是,贫困户对驻村帮扶的满意度已纳入中央对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的考核作为指标之一,我们也将对此纳入对设区市党委和政府工作脱贫攻坚的考核作为指标之一,请各地要高度重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培训、指导和协调。

关于产业扶贫问题。充分发挥省级财政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上重点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从扶贫产业业态角度看,有种、养、加等特色产业,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等服务业,以及光伏扶贫产业;从经营方式角度看,有自营生产型、资产收益型、自营生产和资产收益结合型;从组织模式角度看,有“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模式、“五定”产业扶贫模式。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主要扶持发展自营生产型或结合型产业发展,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主要是资产收益型。今后随着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退出,将加大对资产收益型的投入。扶贫产业组织形式上,支持贫困地区建立“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新模式,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贫困村继续推行“五定”的产业发展模式。现在还有电商扶贫,今年在贫困村组织推进900个农村E邮等电商扶贫,各地要高度重视。

对于旅游扶贫,因其投入大、局限性强等特殊性,不宜过多扶贫资金投入。特别是,随着县级整合资金力度的加大,不能以扶贫的名义,整合扶贫资金投入到旅游扶贫中。对于产业扶贫,我们将于4月中下旬召开现场会,专题部署推进这项工程。

关于健康扶贫工程。从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农户的致贫原因分析,因病因残致贫最为突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患长期慢性病、患大病和残疾人占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 31.4 %。同时,因病因残致贫又往往与其它致贫原因交织叠加。因此,无论是预防新增贫困人口,还是减少已有贫困人口,实施精准扶贫都要把医疗救助保障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正在转发赣州市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就是鼓励各地采取切实措施缓解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近期将研究出台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意见,参照赣州做法,为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设大病商业附加保险。

关于村庄整治工程。重点抓好“十三五”2900个贫困村村庄整治建设,将省级贫困村中的重度贫困村组全部纳入省级新农村建设点。省级贫困村以外的重度贫困村组,各市县要自筹资金,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面整治工作,2900个贫困村全面消灭“满目疮痍”村组。

关于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的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对农村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把“雨露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贫困大学生。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关于搬迁移民扶贫工程。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搬迁的范围与搬迁对象的关系,在搬迁的定位上,要把自然村或居住点的整体搬迁放在首位,再把搬迁地的所有居住人口全部纳入搬迁的范围,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搬迁重点扶持的对象,努力做到应搬尽搬,做不到整体搬迁的,优先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他们搬得起,搬得出,能脱贫。二是以前搬迁和今后搬迁移民的关系,由于前后补助标准相差较大,已搬迁的群众可能会产生一些心理影响。三是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同步搬迁人口的关系,新的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同步搬迁人口差距较大,给搬迁工作的组织实施带来了新挑战,搬迁工作的矛盾也将发生转变。在过去,搬迁的补助标准不高、差别不大,是困难群众不想搬,不敢搬,搬不起,而条件较好的群众希望搬,主动要搬。而现在是,同步搬迁人口补助标准相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偏低,他们可能会有攀比思想,产生抵触情绪,搬迁的积极性会受到影响,搬迁的组织实施难度会增大。因此,各地要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的同时,采取奖励性和组合式补偿的政策和措施。

关于扶贫宣传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打好舆论战、宣传战和信息战。宣传工作既能造声势,又能鼓干劲,还能推典型。要全面宣传江西省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效,用信心凝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要生动报道各地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探索和实践,通过鲜活典型的示范引领带动,促进脱贫攻坚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