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执法改革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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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执法改革意见

消防执法改革意见范文1

关键词:新时期;消防监督;检查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这对当前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了更新的要求,给予了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更大的挑战。消防部队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性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社会,显得更加重要。要适应这一改革,我国公安消防应该理顺工作思路,根据新时期新形势做好工作定位,充分履行工作管理行政职能,用全新的理念和成熟的理论指导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多年工作实践经验总结,对新时期下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几点看法:

1 新时期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存在问题

(1)工作人员数量不足,整体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经济发展迅速,各地火灾易发点较多,而编制有限,所以目前我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人员非常紧缺,已经成为严重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一个"瓶颈"。所以很多消防执法人员身兼数职,长期无法消息,长期下去,工作积极性则不高,身体疲惫度高,很多人都处于亚健康状态。

(2)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只治本

目前消防监督检查主要是通过消防安全整治,无法经常到各处检查,这种方式是整改火灾隐患的有效途径但无法根治,这也就是火灾隐患仍不断产生的根源。近年来,我国也加大了对消防整治工作的力度,总队部署开展"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以来,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习惯性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场所业主自觉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完好的习惯正在形成,但就整个消防安全状况而言,经过专项整治后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现状还不能得到根本改变。

(3)单位责任制未能落实到位

公安部61号令对单位的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都进行了明确,各单位要"自我管理、自负责任",但是目前在社会发展阶段还无法完成,一定程度上还必须依靠行政的强制力来保证。因为很多单位本身就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安全设施不完备、责任不落实。有的单位一味关心的是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不愿意投入经费在火灾设施的配置上。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加以整改,有的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开业,导致后面一旦引发火灾,对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将会是重大的。

(4)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仍在"水平低、效果差"

由于前述的消防监督检查队伍的素质整体不高,导致对一些火灾隐患确实没有发现,也有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在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短期行为,多数采取当场罚款的形式,有的甚至收受了老板的钱款,就不再管这个单位是否真正做了整改。

2 改进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整改,消防监督审批制度已经在建审、消防产品、化学危险品管理、建筑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等方面有一定进步,但是由于改革需要涉及法制、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等根本问题,一时之间想要根本对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是不可能的。所以,要结合政府职能进行转变,修改法律法规,确定消防机构审批范围和权限,下放权限,简化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强化审批监督,落实审批责任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审批制度。

(2)改革监督检查方式

以往消防监督人员都是到单位检查存在的具体火灾隐患,是一种"大包大揽式""保姆式"的监督检查方式, 而没有注重单位对消防安全管理的落实点,造成单位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上存在一定的依赖性。所以应该明确社会单位的责任,告知他们根据《规定》, 他们是要责任自负的,必须将自己单位的火灾隐患自行除去,规范自身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进一步推动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3)形成规范性检查程序

由传统的随意性检查向规范化、科学化监督检查转变,工作人员要先做好设备检查工作,熟悉工作业务,多参看业务和法律书籍,经常学习,根据消防安全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对这些问题应如何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做好这些准备后,可以带着问题做好下一步的消防检查工作。外出时必须充分发挥消防监督检查器材的作用,事先准备好,应养成外出检查携带监督检查器材的良好习惯。

总之,当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将会越来越多,未来的消防监督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在实践中不断思考,善于总结,不断自我提高,经常改革,努力适应社会单位及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消防执法改革意见范文2

Abstract: How to strengthen and improve the fire safety enforcement is discussed from the aspects of legal system,the implementation,publicity way,law enforcement.

关键词:消防执法工作;改进;措施

Key words: fire law enforcement;improvement;measures

中图分类号:D9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7-0136-01

1应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消防法规体系

细化和出台一系列《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的配套法规、条例和细则。 我们大张旗鼓地宣贯《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的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强化超前意识,树立全局观念,并要用发展的眼光,适时对原有条款进行修订,尽快完成与《消防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的修订,出台与《消防法》诸条款相配套且具有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的法律解释,澄清模糊认识,阐明各条款的实质,从源头、制度、权限上解决各行政法规之间不一致的现象,以法律为准绳指导消防执法实践。尤其要以《消防法》为框架,对《消防法》中未予明确的予以补充,不够具体的予以细化,制定颁布符合各地实际的配套规章,增强消防执法的可操作性

2明确法律责任、强化行政手段,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要减少行政手段对消防监督执法的干预,就必须扭转各级各部门对消防工作的错误认识,帮助各级各部门真正意识到各自在消防工作中应当担负的职责。一是改“人治”为“法治”,以《消防法》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地方性法规、条例、制度,订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推动消防工作的责任从行政责任往法律责任转化,以严格、系统、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消防监督执法的权威性。二是通过国家行政手段,对当前的政府工作制度加以改革,真正将消防工作内容与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内容紧密结合起来,确实把消防工作考评当成政府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3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宣传,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消防监督执法是一项系统工作,离不开良好的执法氛围和消防工作社会环境。要把国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社会大兴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的热潮。一要主动向政府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赢得政府部门对开展消防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二要深入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广泛进行宣传,让广大单位和人民群众知晓消防法律法规,知道在消防安全上可为与不可为的界限,做到自觉知法守法,积极检举各类消防违法行为,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行政执法氛围。

4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执法队伍

执法质量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质量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必须将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的新型消防监督执法人才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来抓。首先要加强业务干部的在岗培训和进修、深造,要用新的思维谋划和指导执法理论教学,用新的标准检验和评判执法监督水平,用新的观念创建和完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执法工作的“多面手”,力争多出人才,适应当前执法工作对人才的新要求。其次是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执法经验交流会,为消防监督人员提供互相传授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过程中的经验、技巧,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解析工作中存在不足的机会,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呈现出叠加式、递进式发展。再次是有必要大胆改革不适应消防事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改进完善现行消防工作机制,一是可以对部分防火监督干部岗位实行职业化管理或聘用制,以便于保留骨干,稳定队伍,培育专业人才,保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最后,要努力构筑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多方位监督,一是思想上监督,加强对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教育,积极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为谁掌权”教育活动,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真理性、科学性讲清楚,确保执法人员在各种诱惑和考验面前,守得住清贫,把得住操守;二是制度上监督,要在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内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工作责任履行机制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增强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三是舆论上监督,对于消防监督执法的监督,要从消防监督执法的公信度出发,接受社会各界舆论监督,推行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位一体的全过程监督,提高社会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行政措施,给予通报和警告,对个别执法枉法,拿原则做交易,以消防执法谋取单位或个人私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和打击,树立消防监督执法在社会的良好形象,维护消防监督执法的威信。

消防执法改革意见范文3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消防条例》,全面实施构筑*区“*防火墙”工程,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体系,努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构筑*区“*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检查考评责任)、夯实居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队伍建设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区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构筑“*防火墙”工程,区政府成立以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区长姜德志为组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瑾和公安*分局副局长戴文志为副组长,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构筑*区“*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任务措施

(一)坚持以实施“*”工程为抓手,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各部门要推动各单位落实*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推行“*”工程,即:一完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确定,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三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规范、消防档案规范、消防安全标识规范;四落实,落实防火定期检查巡查、落实消防设施定期检修检测、落实消防定期演练、落实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是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各部门要推动社会单位按照“*”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要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他社会单位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消除的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限期,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

二是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各部门要推动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至少要组织员工和保卫人员建立一支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按照“*”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其他社会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

三是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各部门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使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达到“懂消防法律法规,会部署消防工作;懂消防设施器材,会查改火灾隐患;懂消防安全知识,会组织员工培训;懂火灾应急处置,会组织灭火演练”的“四懂四会”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达到“懂消防设施设备,会操作使用;懂火灾应急处置程序,会组织扑救火灾;懂消防安全常识,会检查隐患”的“三懂三会”要求。通过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

四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各部门要推动单位按照“*”工程要求,规范消防设施标识化管理,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其他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

去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今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达标;明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坚持以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依托,落实政府部门落实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去年,要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和消防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和消防工作例会,对构筑“*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阶段总结,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并结合实际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的达标验收工作。每年要组织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建委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去年,全区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建筑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要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每年要不间断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区政府和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去年,要做好夏季达沃斯论坛举办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和消防工作例会,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卫生局、区人防办、区建委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去年,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推动本部门每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要建立与消防支队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特别是对列入消防支队行政许可范围的项目,有关部门要根据消防支队的审核意见,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杜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三是落实设施建设责任。要在去年编制完成“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确保消防工作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时,政府以及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市容委、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依据消防规划,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增加、改建、配置公共消防设施,到明年,全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是落实检查考评责任。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各部门、街道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按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每年组织考评验收。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每年对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消防支队要推动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工作,对消防工作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三)坚持以开展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为重点,不断夯实居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一是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去年,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或消防工作专门机构,每季度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部署消防工作,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今年,各社区要确定一名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定期参加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工作例会。

二是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各自实际,推动各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火灾扑救必须的人员、车辆、器材和装备,以承担本社区灭火救援任务,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有条件的社区尽快完成,其他社区力争在明年完成。

三是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去年,各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去年底,50%的社区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对社区内的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维护管理好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无物业管理单位的居民住宅区,居民委员会要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要根据区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去年,要按照《*市去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文职雇员的招募工作;设有治安巡防队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其他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明年前,所有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坚持以争创执法示范单位为核心,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执法“四个水平”。

一是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去年,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户政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明确相关警种及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绩效考核,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消防*支队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确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严格落实执法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例会,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公安派出所要坚持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要根据辖区消防工作特点和消防警务需要,统一调配和充实一线消防监督员。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大胡同商贸区消防警务室的作用;要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工作制度,制定各项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的管理制度,推动辖区招聘消防文职雇员,经过培训合格后从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试行协助消防执法工作;要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录入、执法程序流转、执法活动监督、执法质量考评要全部实现网上运行;要深化警务公开,利用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开消防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情况;要加强消防执法廉政建设,及时办理举报、投诉和案件,防止缠访和复议、诉讼案件发生,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消防执法满意率到达100%,无被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败诉案件,无承担国家赔偿案件;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明确专人每季度至少对辖区派出所进行一次培训指导,推动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区教育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安全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区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要继续深化推动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积极联合民政部门实施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示范工程,指导社区建立工作示范点;要推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劳动保障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第9部门令第109号),依法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推动各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消防队(站)等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去年,要建立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

四是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要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消防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对消防技术人员进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和公共娱乐等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五、实施步骤

构筑*区“*防火墙”工程的工作历时3年。共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至去年6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构筑*区“*防火墙”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为典型推广阶段:(从去年7月至去年底)

各部门、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培养工作试点,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

第三阶段为全面开展阶段:(从今年至明年6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构筑*区“*防火墙”工作。区政府将适时召开构筑“*防火墙”工作阶段性推动会,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先进作法,促进工作深入发展。

去年底,区政府及区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动员部署、典型培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今年底,区政府将对开展构筑*区“*防火墙”工作中期推动和阶段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从明年7月至明年底)

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开展构筑*区“*防火墙”工程工作进行总体验收,对3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取得成绩的部门、单位和街道予以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区“*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的需要,是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要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各部门要将构筑“*防火墙”工程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消防*支队要按行业、系统和单位分类制定具体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标准,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及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确保此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迅速全面启动。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四个作用,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结合辖区实际提出工作建议,积极提请区政府召开会议、印发文件、部署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户政及公安派出所要多警联勤,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覆盖面,确保消防工作不留死角;三是要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积极会同区安全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建委、区市容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和公安派出所的消防专业培训,提高火灾隐患的发现率;四是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对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通过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持续开展。

(三)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构筑“*防火墙”工作中,要推动街道、单位设立消防宣传(站)点,广泛利用标志性建筑、高楼外墙、过街天桥、本单位门前、大型广告牌、路灯灯箱、电子屏幕等处,以悬挂消防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开展宣传;消防支队要利用*消防教育馆、*市红领巾消防警校、*消防博物馆、消防队(站)全面向市民开放,深入普及消防安全理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构筑“*防火墙”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道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构筑“防火墙”工作;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对构筑“*防火墙”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使构筑“*防火墙”的观念深入人心。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培养工作典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以推广,促进工作全面展开。

消防执法改革意见范文4

在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日臻完善,特别是党的“十”胜利召开,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身权益保护意识日益提高。公安部61号令和73号令的相继实施,对消防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那么,如何提高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自身素质呢?

首先应加强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作为一名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是代表一级政府的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行政监督管理职权,帮助被监督单位发现火灾隐患,根除隐患,杜绝火灾的发生是消防监督工作的最终目的。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大潮考验面前,作为消防监督工作人员,面对社会的“灯红酒绿”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一个消防监督工作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在消防监督工作中,面对糖衣炮弹,要做到警钟常鸣,增强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切记消防工作离不开群众,失去了群众,就等天失去了工作基础。在工作中,坚决杜绝冷、横、硬、冲现象和吃、拿、卡、要现象。时刻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分析和解决问题,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坚持原则,讲究方法,为实现有效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要扎实文化理论功底,加强文化素质的提高。俗语说:“活到老,学到老”。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不应满足现有的文化素质。通过自学,函授等学习,不断提高文化理论功底,是加强和提高消防执法工作能力的重要保障。通过对社会学、哲学、逻辑学、管理科学公共关系学等社会科学知识的学习,不断为自身的文化素质充电,增强语言表达能力、理解能力,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理解运用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就会游刃有余,提出的火灾隐患整改意见就会有说服力,在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就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要切实加强业务素质提高。作为一名消防监督人员在了解常见物质的基本理化性能,熟悉生产与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掌握《建筑防火》、《电气防火》、《企事业单位防火》以及《消防器材装备》等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该满足现状,认为学和不学都一样,吃老底也够吃几年的想法。因为知识是无止境的,社会经济在飞越发展,老的生产模式和设备在不断的更新淘汰。新技术、新工艺的大量使用,新时期的消防监督工作业务知识面临着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作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必须要不断提高业知识和专业理论水平,达到熟练运用各种消防技术规范和防火专业知识,以便在实际检查工作中,及时准确的认定火灾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增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说服力,提高消防监督工作效率。

在具备过硬一名消防监督人员自身素质的同时,消防监督人员还应注重消防监督检查的方法。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主动争取监督单位的领导和被监督单位的领导的支持。

消防执法改革意见范文5

【关键词】 消防 监督管理 制度 改革

1 目前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 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力度不够

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与社会消防宣传教育重视程度以及消防安全培训力度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对于消防工作的社会化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尽管很多地级市已经相继开展消防安全意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但是某些单位仍然存在一些个体以及私营企业业主的安全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全面地了解和认识;某些单位的重要岗位人员并没有经过专业化岗位培训,不知道消防安全专业知识的重要性,因为不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火、电器等人为因素,致使形成火灾。除此之亲爱,还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对于灭火技巧没有明确地认识和了解,针对公共消防设备位置、使用方法也不能有所掌握,因为没有学习过火灾逃生、自救技能等,当火灾发生以后,不能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进行自救逃生,也不知道在最短时间内报警,造成火灾一发不可收拾。在此基础上,全面消防安全意识的不断加强成为必然。最后,消防安全教育没有坚持下去,宣传范围极其狭窄,方式方法单一,形式枯燥,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制度保障。

1.2 各级消防监督机构权责混乱,影响工作效率

“三级”消防监督管理模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得以规定,换言之,就是市、县一级公安派出所消防机构,分别对各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管理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然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界定难点问题的过程中,使有些单位无人看管,有些单位被多家监管。除此之外,职责混乱现象在公安消防机构内容也比较常见。执法监督岗位和执法监督人员尽管是重中之重,但是这方面的问题却经常会出现。

1.3 消防监督人员数量少、素质不过硬,业务能力不过关

当前,我国消防监督人员不稳定,流动性较大,造成消防监督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在现役公安部队中,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占据着重要位置,现在部队干部实行特殊的晋职晋衔制度,很多执法人员在相关岗位上的工作时间仅有三年而已,有的甚至还没到三年,在这个阶段,他们对于业务的熟悉程度较高,但是却只能选择被调岗。除此之外,消防监督人员还应该面对各种形式和面子工程,也经常开展一些内部管理活动,人员少、业务多,这样的话,监督不力和执法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

2 对我国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2.1 加强消防监管制度的社会化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健全,消防监管工作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已经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与当前发展形势相结合,运用科学发展观,科学指导监督管理制度化的相关建设,不仅可以为监督制度的制定奠定坚实基础,而且还可以使消防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从而使消防监管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2.2 加强政府消防职能的有效落实

消防监督管理水平想要得到进一步提升,就需要政府消防职能可以真正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引起应有的重视。具体落实措施如下。

第一,相关工作的开展,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消防法》、《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促使消防工作可以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同时也可以融入到国民经济总体规划中去,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而使地方消防基础设施、安全布局以及消防通讯等发展评估得以加强。

第二,各政府部门针对消防工作的监查力度要落到实处,通过相应的消防考评机制,重点考核和评价消防工作,并将其作为基本工作目标。与此同时,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考评,从而使消防工作的每一项措施都能够得到全面有效地落实。

第三,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将原有的保姆管理方法进行转变,不断规范和引导各种消防中介组织,在中介组织服务范畴中,融入设计审核、从业人员培训以及火灾损失评估等内容,作为政府部门,主要是对该类中介服务的相关组织机构进行管理,这对于公正消防管理体系的构建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2.3 加强消防监管资源的整合与完善

警力配备,对于消防监管水平的有效提升而言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针对派出所民警与一线防火干部的编制要加大力度,在此基础上,一些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合同制人员的综合素质也会得到全面有效地提升,这样的做法,也为消防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加大派出所民警与防火干部的编制显得比较吃力,还不能完全实现,而且在加大合同制人员编制的过程中,也凸显出一系列难题和矛盾,为了使这个难题和矛盾得到有效解决和缓解,就需要结合合同制人员自身的实际情况,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方面的培训活动,进而可以对消防相关知识有更加全面地了解和认识,同时编制压力也会得到进一步缓解,而且还可以全面提升消防队伍的软实力,以积累更多更有效的消防工作经验。除此之外,还可以借鉴国家一些企事业单位或者公用建筑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然后结合当地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与其相适应相符合的消防监管制度。与此同时,实施消防监督三级管理机制,促使基层消防队伍可以做好日常消防监查工作,从而使消与防实现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1]郭国春.浅析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2(14).

[2]马临青,罗庆华.消防监督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7).

消防执法改革意见范文6

关键词:行政执法;执法理念;执法监督

近年来,我国相继颁布修订了一系列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消防工作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形成了我国新的消防法律体系,为消防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与此同时,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消防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也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和改进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是切实推进消防工作规范化,实践依法治火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路径。

一、当前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行政管理的实践证明,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主要障碍。目前,消防行政执法工作还有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消防行政执法不够规范,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消防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1.消防行政执法中程序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行政执法程序是一个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并加以实施的过程,是行政机关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到具体人或事时应当遵守的步骤、方法和时限所构成的连续性过程。现代行政执法的一个特点是建立在法治和科学原则基础上的程序性。行政执法与行政程序是行政法制系统工程中两项有着密切联系的子工程,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执法的存在形式,没有行政程序,行政执法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进行。由于受重实体、轻程序观念的影响,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或缺失,或不规范,具体体现在①对行政处罚程序把握不准搞不清立案调查取证、权利告知、处罚呈批和下发处罚决定书的时间顺序。②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处罚在前、审批在后,处罚在前、听证在后,处罚在前、集体议案在后,集体议案在前、听证在后,集体议案在前、调查取证在后,权利告知与行政处罚同时进行等执法程序方面的错误。③执法文书送达不规范,有的文书填写不规范,没注明送达人和所送文书的名称与编号,有的送达回执上受送达人没有签收。④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及重新认定的单位错误,分不清行政处罚与火灾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火灾损失核定到底应向哪些单位申请复议或重新认定。

2.消防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不规范

证据是办理案件的核心问题。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八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检测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消防行政执法要有事实依据,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之前要查明事实,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的核心环节。公安消防机构在办案时,凡是与案情有关的地方都要认真检查勘验;与案情有关的物品和痕迹都要提取;与案情有关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调查和询问。只有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证据,才能保证各项执法行为的准确性,这是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然而在消防行政执法中出现调查取证规范缺失:①证据收集上存在片面性。消防行政处罚少数案件在证据收集上还存在证据不足、孤立、收集证据片面等问题,如仅有询问笔录,而缺乏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现场物证等证据辅证,证据之间没有形成锁链,不能相互映证。②物证提取不规范,使得证据缺少证明力。③传唤不规范,传唤违法嫌疑人时,没有表明执法身份,出示传唤证。④询问笔录制作不规范,有的询问笔录上仅一名办案人签名,有的甚至没有办案人签名,还有的询问笔录没有被询问人签名。⑤听证不规范,有的没按要求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有的没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种类与幅度。

3.消防行政执法存在中断情形

每一个具体领域的行政执法都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譬如,对有关单位进行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并且要做到及时复查整改情况,针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最后予以依法查处,消防行政执法就一直处于连续不断的工作过程中然而有时消防行政执法也会出现执法中断情形:①存在不按要求复查和立案的情形,例如,有的公安消防机构没有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及时进行复查,有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违法违章行为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立案查处②存在该处罚而未实施处罚的情形,或者本该对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同时进行处罚的,仅仅追究单位或单位责任人一方的法律责任;③消防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的情形也时有发生。

4.消防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突出

消防行政处罚是消防执法中大量运用的一种执法行为,消防行政处罚是指消防行政处罚主体对违反消防行政法律规范且应当承担消防行政法律责任的消防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法律制裁的执法行为。它是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是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正确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对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和人民财产安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执法人员没有正确把握好处罚的力度,就会使处罚流于形式,达不到执法目的。如果执法人员在处罚时考虑过多,处罚力度不够,那么对于重大火灾隐患根本就没有触动作用,不能有效遏制消防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致使一些地区消防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就会为该地区经济发展埋下祸根,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影响社会的稳定。然而,目前在消防行政执法中会出现一些不尽人意之处:①一些新、改、扩建的工程由于没有依法进行审核、验收,没有从源头上把好关,导致在消防监督过程中形成新的火灾隐患;②对一些消防违法行为由于没有依据具体的违法事实、情节实施处罚,处罚量罚过轻没有起到惩诫和教育的作用,火灾隐患与违法行为也没有得到有效纠正。

二、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1.消防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意识不强

部分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对消防行政执法的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重执法实体,轻执法程序,没有严格依法办事,放纵了执法随意行为。另一方面是少数相关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强,对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引起警觉,没有采取整改措施。

2.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

有些公安消防机构还没有制定严格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有的虽已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落到实处,对发现的一些执法过错行为的处理失之过宽。此外,由于公安消防机构实行的是现役体制,干部到了一定年限就要转业、复员,同时,岗位交流又相对频繁,因此,监督执法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人员很不稳定,导致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缺乏连续性和长远规划。从法治角度看,制度上的原因是影响行政执法的根本因素。

3.消防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影响行政执法的重要因素。有的消防监督人员不熟悉消防技术标准、消防监督程序,法律知识缺乏,不能及时、准确发现火灾隐患;有的不会制作法律文书,分不清法律条、款、项,分不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有的缺乏火灾事故调查的知识与技能,不会勘查火灾事故现场。

三、加强和改进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路径

从根本上解决消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长期不懈的努力,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从多方面加强和改进消防行政执法。

1.树立依法行政执法理念,严格消防行政执法程序

消防行政执法行为是行政执法观念的外化,没有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执法观念作为指导,企望行政执法获得成功是不可想象的。程序理念被英美等西方国家奉为圭臬,并且这种根植于西方法律文化土壤中的程序观念已深深地融入到立法、行政、司法体制及活动之中。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有力保障,“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随着政府权力持续不断地增长,只有实现程序公正,权力才可能变得让人容忍。”确立重视程序的观念,有利于提高警察行政执法的社会可接受程度。增加相对人对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的认同感,更有利于保证办案质量,建立起公正的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制度屏障,这无疑会促进执法效率的提高。

遵守程序是实现行政执法价值目标的重要保障。《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消防行政执法程序工作做了明确规定,它包括表明身份、回避、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举行听证、时效等多项内容,它是限制随意行政的前提,是保证相对人权利的关键,是公平与效率的平衡机制。消防机关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2.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健全消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各级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堵塞各类漏洞,树立消防行政执法在社会的良好形象,维护消防行政执法的威信。我国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系统。坚持消防执法民主化与公开化,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组建行政执法监察机构,采取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对违禁者、责任人严肃查处。加强执法检查,及时研究、分析、纠正消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使消防执法工作更趋完善。同时,要接受社会对消防执法主体的监督,实行公开执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不仅可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通过对有关执法人员追究责任的形式来强化监督的力度,以制裁的强大威慑力使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而不敢或者迫于畏惧而不敢滥用自由裁量权。推行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对公安消防机构行使行政执法行为的历史进行记录,并进行严格的统计备案。其目的在于不仅可以对消防行政执法的个案进行监督,从公安消防机构内部对行政自由裁量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还有利于公安消防机构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

3.提高消防行政执法主体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