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管理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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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管理培训

废弃物管理培训范文1

治理深圳河工程最显著的特色是从管理着手把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实处。在建造合同(施工合同)中列出专章“环境保护工程”,详细而明确列出了承建商在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明确施工中应执行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1须提交的资料与要求

承建商必须遵守国家、广东省、深圳经济特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的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条例和指引,以及《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香港《环境许可证》(EP-430/2011)和《环监手册》中有关减免工程对环境影响的要求和建议。开工前14d内,承建商须向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提交一份承建商的工程管理资料,包括管理框架、组织结构图、各级负责人姓名及联系资料。开工后14d内,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建议,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各一份,提交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前者应详细说明建造过程中空气、噪音、水质和废物污染控制计划,以及防止景观、生态破坏的应对措施,证明其符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或更好,并拟备详细的执行计划;后者应详细说明施工期间避免产生各类废物的措施,废物的再利用(如开挖料回填)、回收、循环改造、收集、运送和弃置安排,一份详细的污染土分布图,所有污染土弃置地点及其数量的记录系统,并有详细的执行计划。环境管理计划须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

1.2防止扰民与污染

承建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与施工区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其施工方案应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而不是在扰民发生后再行消除。对于受噪音骚扰的居民及团体,应在施工作业前予以事前通知,并随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在此之外,承建商还应提供投诉热线电话。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承建商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达到规定的限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工期的延误,均由承建商负责。另外,承建商应按深港双方政府有关法规、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将其复印件交工程主任,另外,还须向工程主任报告有关申请情况。

1.3空气中粉尘减少措施

工程开工前30d,承建商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粉尘污染,在选用或购置施工设备时,要选配或安装有效的除尘设备,使其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保证在施工场界及敏感受体附近的总悬浮颗粒物(TSP)的浓度值控制在其标准值内;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空气质量污染控制条例》(APCO)及其补充规定,保证其敏感受体附近的TSP浓度值不超过《空气质量目标》(AQO)及香港环境监察与审核(环监)的规定承建商应安装冲洗车轮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确保所有离开工地的车辆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尘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路面,洗车轮设施的水应经常更换,淤泥应定期去除。承建商应将洗车轮设施的详细计划在实施建设前提供给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洗车轮设施应在任何开挖施工之前准备就绪,承建商还必须在清洗设施和公共道路间修建一段用以过渡的硬地路面。另外,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评报告》和《环监手册》推荐的空气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1.4噪音污染控制

施工期间,深圳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地产生的噪音加以控制(见表3);香港一侧的承建商应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噪音控制条例》(NCO)及其补充规定,将敏感受体噪音水平控制在此条例规定的限值内。承建商在制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噪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委派环保专职人员监督实施,使施工场界和敏感受体附近的噪音水平能达到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噪音控制标准并保证。施工期间,承建商应于施工场地与周边地区和敏感受体之间合理安装声障设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场地周边和敏感受体的方向传播。采用的声障设施要设计合理、性能优良、坚固耐用。声障的设计应于施工前14d送交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审查、通过。当施工期间的环境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在实施工程主任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降噪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噪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5水污染控制和废弃物料的去除

工程开工前,承建商应密切配合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对其施工设备、防污设施及措施、拟采用的施工方法等进行检查和审核。承建商应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河道疏浚,采取合理的操作程序,尽量减少疏浚过程中沉积物的再悬浮和污染物的再释放,同时还应避免在雨季(4月~10月)进行疏浚工作。《环境许可证》要求的疏浚方法须在开始疏浚施工前提交一份疏浚方法报告给工程主任及香港环保署,以获其批准。在枯水期疏浚施工时,应在施工段上游200m和下游500m处布设防泥帘幕,横跨河道整个断面,以有效防止再悬浮泥沙向上下游迁移,挖泥工程先进时防泥帘幕须保持关闭,并加以保护维修。应特别注意降低抓斗的提升速度,将泥沙的再悬浮降低到最低程度。如果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有超标情况,则应降低开挖强度10%,如水质仍未达标,则继续降低开挖量,直至水质达标。按照环境许可证的要求,深圳河四期工程合同A与合同B的每天总水下开挖量不得超过996m3,因此承建商须于工程开展前七天将预计开挖量通知工程主任,并按照获批复的工程量进行水下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建商应每天记录当天挖出的污染土和非污染土的数量、挖出物的去向和运泥车的容量,并将记录复本提交环监组长,同时应注意挖掘工作尽可能与河道隔离,以免挖掘土进入河道污染水体。施工期间的水质监察结果超出《环监手册》的水平时,承建商应实施《环监手册》的行动计划。承建商有责任设计和实施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推荐的水质污染控制和纾缓措施。在实施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同意的纾缓措施以前,承建商应停止施工活动,实施纾缓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程延误的责任和费用皆由承建商承担。如果承建商实施了上述水质污染控制措施和环评报告推荐的措施后,仍不足以将SS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承建商应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直至超标停止。同时应与工程主任和环境监察审核小组协商其他的纾缓措施,征得工程主任同意后实施。

1.6水土保持要求

新河道与重配工程的开挖应尽量采用干挖,疏浚和开挖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干季进行。开挖料如临时堆放,承建商应选择不易受径流冲刷侵蚀的场地,并在其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弃土临时堆放位置、范围、存放时间及防护措施须事先征得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批准。物料及弃土露天堆放应择不易受冲刷的场地并加盖,周边修建临时排水沟,引排周边汇水。另外,尽快植草种树,恢复施工迹地(此等费用已包含在弃土、河道、堤防、重配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单价中)。

1.7生态保护要求

承建商应尽量避免在工地内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坏,严禁在工地外砍伐树木。未经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批准,承建商不得于施工区附近的任何地点倾倒废弃物。在施工场地内标示出有特殊意义的树木以及野生动物生境,并且设置必要的围栏以提供临时保护,防止施工人员及其他人员进入对其进行扰动,这种临时性保护措施应当根据工程主任和环监组长的指示而撤消。应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滋扰,尤其是在11月至3月(包括这两个月)的鸟类越冬季节,应尽可能减少对其扰动。承建商需在每年的10月份提交一份有关的施工计划,合理安排鸟类迁徙期的施工作业,只有正在进行且不能延误的施工活动得以继续,并且仅仅允许一些对合同的完成有关键影响的施工得以开始。

1.8环境保护培训

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为了达到本条款的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包括了承建商代表、项目经理等。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工地管理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d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6个月内完成课程。承建商须确保环境监督员按条款22.11(4)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如有未参加该课程的人员,承建商须安排该人员在其任职日后的14天内参加所要求的课程,并在上述日期后的6个月内完成课程。如果环境监督员事先已经完成了由CITA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该人员被视为符合该子条款的要求。根据条款23.08,承建商须保证地盘迎新培训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迎新培训中环境部分须由环境管理主任或环境监督员或指派人员来执行,培训的频率及内容须获得工程主任的批准。培训内容应包括组织架构、职责责任、措施、目标、内部规程等。迎新培训的时长至少为15min,并且涵盖了环境管理所需的内容。

1.9环境保护报告

建商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且由承建商代表背书,报告内容如下。

(1)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主要包括:投诉事项;由香港环保署签发的减少污染通告;由香港环保署在检查中指出的违规现象;环境违规的传唤。

(2)在接下来的两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主要包括:按照条款22.13,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和执行的培训记录;最新的环境管理组织图;检查中指出的欠缺与不足的总结报告,每周环境巡查,防止类似情况再发生的跟进措施和纠正办法。

2环保工作的落实

2.1从管理上强化环保工作

治理深圳河工程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指派一名环境管理主任来监管工程中所有的环境事务,并至少另指派一名工地人员(环境监督员)来协助环境管理主任完成工程的环境检查、监察及管理工作。

2.2从教育上加强环境意识

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须保证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员已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工地管理人员环境管理课程”。承建商还须确保环境监督员参加并完成由CITA或其他经工程主任同意的类似培训机构组织的“环境监督员环境保护课程”。同时承建商除进行包含了针对本工程或合同相关工程的职员和工人的环境管理及安全培训的迎新培训外,每月还须进行包含工地管理人员、工地监督人员以及工人的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

2.3从资金上保证环保执行

第四期工程对于环保资金的使用也有明确的规定,除环境保护工程外,包括环境和废弃物管理培训等都有相应的经费,对此承建商也做出了积极响应。购置专业洒水车用于工地的降尘、日清洁、月清洁和绿化。第四期工程合同A2#营地的生活污水,由于无法接入城市下水系统,投资10余万元,采用经过化粪池及MBR膜生物反应装置处理达标后再排入深圳河,这在其他水利工地还属罕见。

2.4从制度上加强环境管理

按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必须根据《环境许可证》《环监手册》制定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并随着工程的进展,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和施工项目,更新环境管理计划和废物管理计划。承建商除了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汇报工地一周的环境状况外,还须在工地安全及环境管理委员会会议中提交用以讨论的每月环境管理报告,汇报污染事件及纠正措施的总结,以及在接下来的2个月中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环境影响或引起滋扰的活动清单,及建议的控制或纾缓措施和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上月所安排、执行的培训记录。

3结论

废弃物管理培训范文2

[关键词]绿色饭店;绿色钥匙;评级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碳减排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我国制定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具体目标,饭店业作为服务产业中的碳排放大户,能否有效地节能减排成为行政管理者及企业经营者共同关注的问题。绿色饭店的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相继出台,国家旅游局于2006年颁布绿色旅游饭店的行业标准(LB/T 007―2006),2011年颁布《饭店节能减排指引》,商务部等六部委于2007年联合制定和颁布中国《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国家标准。与一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饭店认证项目相比,目前中国绿色饭店在认证主体、认证标准、贯标培训以及市场推广等方面尚存在差距。本文通过对国内各种绿色饭店标准之间以及绿色饭店国家标准与国际绿色饭店认证项目之间的比较分析,就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在标准制定及认证体系等方面的改进提出建议。

1 我国的绿色饭店标准

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绿色饭店标准先后有3个:商业行业标准《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SB/T10356―2002)、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以及国家标准《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国家标准根据商业行业标准、旅游行业标准以及其他地方标准制定,自国家标准颁发后,商业行业标准废止,但依据旅游行业标准进行绿色饭店的评定工作仍在进行。

旅游行业标准《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与国家标准《绿色饭店》(GB/T 21084―2007)评定细则满分均为300分,二者的项目大类相似,但在各个项目上的赋分比例不同。在旅游行业标准中,赋分权重排在前三位的项目是:节能管理(29.33%)、社会环境经济效益(23.67%)以及提供绿色产品与服务(23%),前三项权重之和为76%。在国家标准中,排名前三位的项目是健康管理(38.67%)、节能管理(17%)和环境保护(16.33%),前三项权重之和为72%。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国家标准中的绿色客房和绿色餐饮的分值与旅游行业标准相比有大幅增长,其中,绿色餐饮分值增长率达133%。

总结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和旅游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行标”)之间的差异,主要有3点不同。其一,国标比行标更为重视“健康管理”(分值增长率68%),对于绿色餐饮的要求更为详尽(分值增长率133%),更为注重食品生产环节的绿色化,增加了对厨房设备/设施、食品的储存和生产的要求。其二,国标比行标更为注重绿色设计,尤其注重其中的建筑设计(分值增长率300%)与流程设计。其三,节能管理在国标中的分值比例大幅降低(下降率42%),其中,能源计量和管理的分值下降明显。其四,国标重视过程规范,环境保护大项下的细则多达17项,其中包括“厨房、洗涤及内部员工每年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包括如何使用化工产品及如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等细则,对于如何达到绿色标准做出了规定;旅游行业标准则更注重结果及行为规范,例如规定“室外绿化地占饭店总占地面积的50%以上可得2分”,更为强调绿化的结果。

通过对国内3个绿色饭店标准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绿色饭店国家标准注重绿色客房、绿色餐饮和绿色设计,有量化的评定细则,从一级至五级的评定等级更为合理,增加了具体的过程规范条款,是对绿色饭店旅游行业标准的完善。从绿色饭店标准细则来看,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已包括饭店绿色经营的所有关键内容,但由标准衍生出的绿色饭店认证体系与西方主流绿色饭店认证项目相比仍有差距。由此,本文选取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与欧美绿色饭店标准/评级项目进行比较。

2 欧美的绿色饭店标准/评级项目

最具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饭店认证项目起源于欧美。根据申请认证的国家数目及企业数目,欧美最有影响力的3个绿色饭店认证项目为:绿色钥匙认证项目(the green key program)、绿色钥匙生态评价项目(green key eco-rating program)以及绿叶生态评价项目(green leaf eco-rating program)。

2.1 绿色钥匙项目

1994年,丹麦饭店餐馆协会推行“绿色钥匙项目”,认证对象包括饭店、客栈、青年旅舍、会议设施、露营区、度假屋、餐馆以及体育中心,旨在提升旅游与休闲场所管理者及业主的环境责任意识。2002年,绿色钥匙项目被非政府组织FEE(环境教育基金会,Foundation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采纳为国际项目后,认证范围迅速从丹麦扩展至全球,至2011年有28个国家参与。绿色钥匙项目是一个以欧洲国家为主并积极向亚、非、美洲推广的国际性项目,在国际化的过程中考虑到了国际化和本土化的平衡,认证评级细目包括全球普适性项目和本国特色化项目,以反映不同国家的法规、基础设施及文化。例如,丹麦版本的绿色钥匙项目很重视节能,对于能源要求的具体条款达43条。

2.2 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

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源自加拿大酒店协会,2009年普及至美国,至2011年有五大洲的19个国家加入该项目,包括北美的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及8个南美洲国家。它是一个针对饭店、汽车旅馆和度假村的逐级评价项目,采用在线自评认证形式,自我评价系统覆盖饭店经营和可持续实务领域。根据自评结果,申请者得到1~5级的绿色钥匙生态评级分数及一份详尽的审计报告,报告中包括具体的改进建议、最佳实务以及企业有待提升的潜力领域。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采取三方认证的形式,除饭店自我评价的第一方认证形式外,美国专业酒店管理咨询公司LRA公司提供第三方认证,通过随机的现场认证核实饭店自评结果,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2.3 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

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主要针对于商务酒店,期望实现两个层面的目标:一方面进行环境教育,提升环境意识;另一方面开发适用于饭店业的最佳管理实务,最终帮助饭店在降低运营费用的同时评价并提升其环境管理能力。饭店从1级绿叶向5级绿叶提升的过程中,一直可以得到该项目在管理实务各方面的具体指引。任何饭店均可以两种方式注册参与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一种方式是缴纳基本的会员费用,得到相关材料和信息,完善自身的管理实务,3年内可以提请绿叶生态评级;另一种方式是缴纳生态评级会员费用,直接进行绿叶生态评级。

3 绿色饭店标准及评级项目的中外比较

在国内3个绿色饭店标准中,国标(GB/T21084―2007)时间最晚,汲取了绿色钥匙等国外绿色饭店认证项目的经验,本文将绿色饭店的国家标准与欧美3个主要绿色饭店评级项目进行对比(见表2),进而探讨中国绿色饭店标准/评级项目的发展方向。

3.1 认证范围、认证内容、后续辅导及认证分级

3.1.1 认证范围

比较各绿色饭店标准/评级项目的认证范围,可以发现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的认证范围比绿色钥匙等项目更窄。在中国绿色饭店评定细则中有一些条款,例如“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游泳池有水质净化系统”、“有检测合格的烟雾报警装置、自动喷淋装置、客用防毒面具”等评定细则成为小旅馆申请绿色认证的障碍。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的范围较广,除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的饭店外,绿色钥匙项目还对青年旅馆、会议/度假中心及露营地进行绿色认证,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还适用于汽车旅馆和度假胜地,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还包括汽车旅馆、客栈、乡村旅馆等。

3.1.2 认证内容及后续辅导

在认证内容方面,国内外绿色饭店/认证项目都包括了环境管理、节能管理(包括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用水及其他资源、废弃物管理等内容,大部分绿色饭店标准/认证项目包括绿色宣传,只是表现形式不一,如绿色钥匙项目中的“绿色活动”、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中的“社会外展”项目中均有绿色宣传的内容。最重要的差异在于,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更为强调人的因素及饭店的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于“员工参与”项目以及对申请认证饭店的持续辅导。

(1)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更强调员工的参与及培训

欧洲“绿色钥匙”认证项目包括“员工参与”大类,规定了饭店环境经理与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参加有关环境问题的训练课程,由绿色钥匙认证的运营方提供最基本的培训。一些国家的绿色钥匙认证对“员工参与”有更细致的规定,如规定管理层必须与员工开会并向员工报告企业现有的及新拟定的环保政策有关事项;环境经理必须确保员工具有企业环境任务及问题处理的相关知识等。加拿大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规定饭店必须向员工提供环境意识/行为方面的培训/教育(包含于“企业环境管理”项目),以及员工在节水、节电方面的具体行为准则(包含于“房务”等项目)。美国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规定必须对员工进行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培训。与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相比,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仅涉及少量员工培训内容,员工培训分值比例低(占总分2%),培训内容局限于消防、食品安全知识以及化工产品的使用;无“员工参与”的相关条款,对于管理层与员工之间在环境管理政策等方面的定期沟通未做规定。

(2)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更注重后续辅导

欧美绿色饭店认证评级并非一蹴而就,从较低层级到较高层级的转变是一个持续提升的过程,三大主流绿色饭店认证项目都很注重后续辅导,通过后续辅导实现饭店的可持续发展。例如,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对客户进行持续的环境教育,为饭店提供其环境足迹的信息及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建议,指引饭店以可持续的方式管理能源、水、废弃物以及其他资源。而我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则更为注重即期认证,关注饭店眼下是否达到评级标准,对于在硬件及软件方面尚不能达到评级标准的饭店缺乏后续辅导。

3.1.3 认证分级

在认证分级方面,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将绿色饭店分为从一叶到五叶的5个等级,改变了之前由国家旅游局的绿色饭店标准中的金叶、银叶两级体系,认证等级的增多可以鼓励饭店改进管理、实践绿色理念,逐步达到更高层次的绿色饭店等级,这与国际认证项目相一致。以加拿大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为例,它采用5级标准体系,不仅在每一级上有分数要求,而且对每一级应达到的标准有定性的描述。1级绿色钥匙饭店应达到的标准是“饭店通过分析运营情况及确认提升的机会,采取措施降低环境影响,制订资源节约和减少废弃物的行动计划,坚定地承诺持续提升”;2级标准是“在确认环境影响及执行政策和计划方面,饭店已经取得相当程度的进展,坚定地承诺持续提升使项目及行动产生有效的结果”;3级标准是“饭店已采取重大步骤来保护环境,执行强大的环保项目、最佳管理实践、培训计划以及工程解决方案,造福环境及当地社区”;4级标准是“饭店通过广泛的政策及实务展现出全国性的行业领导力及对环境保护的承诺,有涉及管理层、员工、宾客及公众的成熟项目,并且取得实质性的、可测量的结果”;5级标准是“饭店在所有业务领域展现出最高水准的环境责任及社会责任,采用尖端技术、政策及项目,引领可持续饭店运营的国际标准”。而中国目前的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只有量化的评定细则,尚缺乏对各级标准的定性描述。

3.2 认证机构、认证方式、认证费用及市场推广方式

认证机构与认证方式紧密相关。我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由商务部牵头、六部委联合颁发,由商务部下属的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进行组织认证。自国家绿色饭店标准以来,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组织了系列国家级注册评审员培训班,获得中国绿色饭店国家级注册高级评审员、评审员资格证书的人员作为全国或区域评审绿色饭店工作的候选人,参与绿色饭店的相关评审工作。可以说,中国绿色饭店认证从认证机构的背景至认证的方式,都以政府为主导。

在认证费用方面,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不收取年费,欧美主流绿色饭店认证项目大多有商业机构参与,收取年费或绿色饭店评级费用。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的收费较为复杂,以年费的形式收取基本会员费和生态评级会员费,对还不具备认证条件的饭店收取基本会员费,进行持续辅导,对于可以直接评级认证的饭店收取生态评级会员费,费率根据饭店规模和评级后的年份有所变化,评级认证之后的第一年费率较高,第二、第三年费率较低,如果饭店客房数在500间以上,第一年的费率将达到1500美元或加元。费率3年一个周期,第四年饭店须重新申请绿色认证,如果再次通过,开始新一轮的3年费率期。除收取年费外,一些绿色饭店认证项目还得到了基金支持,以保证项目的稳步运营。

在营销及推广方面,绿色钥匙项目的推广速度非常快,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丹麦推广到全球28个国家和地区,以欧洲为主,辐射至亚洲、非洲及北美。起源于加拿大的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有19个国家参与,覆盖北美洲和南美洲,辐射欧洲和亚洲,拥有2100余家饭店会员,推广迅速得益于知名饭店企业的参与,雅高(Accor)、凯悦(Hyatt Regency)、卡尔森(Carlson)、美高梅(MGM Grand)国际度假集团等著名酒店集团等均投身其中。从参与国家的数目来看,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在全球的影响力尚不及源于丹麦的绿色钥匙项目和源于加拿大的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但由于该项目在美国和加拿大非常盛行,所以仍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绿色饭店认证项目。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正通过与其他绿色组织联盟的形式向其他国家推广。目前,阿托邦绿叶认证项目已与南非的萨凡纳(Savannah)绿叶项目结成合作关系,将阿托邦绿叶项目扩展到南非及周边国家。南非萨凡纳绿叶组织机构负责阿托邦绿叶项目在南非及周边国家的市场推广。同时,阿托邦绿叶项目还与全球生态标签网络(global ecolabelingnetwork)以及绿色印章(green seal)组织结成联盟,形成更大范围的饭店生态社会,吸引更多饭店加入。

4 结论与启示

通过国内绿色饭店标准比较,可以发现2007年的国家标准汲取了国内的行业标准及国外一些绿色饭店标准的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在内容上做了改进。但是,与国外的饭店认证项目相比,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及相关认证程序仍存在很多不足,影响了绿色饭店认证标准跨地域、跨所有制推广。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在认证内容、认证方式以及市场推广方式等方面的经验对于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的制定及推广具有重要启示意义,中国绿色饭店标准及认证项目应在这些方面加以改变和完善。

4.1 认证内容软硬并重

中国绿色饭店认证标准及项目应既注重对饭店硬件设施的要求,也应注重对饭店员工与管理者绿色经营理念、能力与素质等软件方面的要求。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中包括具体的针对饭店管理层与员工绿色意识、绿色经营能力的条款。与之相比,中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过于注重对饭店硬件的要求,而忽视了员工素质这一重要的软件,对于饭店管理者与员工之间就企业环境政策等方面的沟通未做要求,对于员工的环保培训虽有一定的要求但赋予分值过低。

与环境管理相关的员工培训及素质提升不容忽视。如果饭店的员工没有环保意识,不具备环境管理相关知识及能力,即使饭店硬件设施完全符合绿色饭店标准,也很难称其为绿色饭店。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为饭店提供很多后续辅导,通过网络在线辅导、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帮助饭店制定绿色行动方案等多种措施,使暂时还不能达到高等级绿色饭店认证的企业可以通过持续的努力达到目标。在持续辅导的过程中,饭店员工及管理者的绿色经营管理意识、能力及素质得到提升,最终达到绿色饭店认证项目的软硬件标准。

4.2 认证方式三方协同

中国绿色饭店标准及认证项目应实现官方认证向三方协同的转变。绿色钥匙等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多为三方认证,申请认证的饭店作为第一方需要对饭店的绿色经营情况进行自评,颁发绿色饭店资质的机构为第二方,第三方负责饭店绿色经营的现场审计验证。第三方通常是专注于酒店、旅游及环保事业的专业咨询公司,具有对申请饭店进行现场审计认证的技术能力。而中国的绿色饭店认证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负责,认证机构及认证方式具有强烈官方色彩。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负责注册评审师的培训,获得资格的评审师可以参加各省的绿色饭店评定工作。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总部及其在各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运行费用由国家相关部门拨款,饭店除支付聘请专家(注册评审师)和制作牌匾的费用外,并不需要缴纳年费等其他费用,官方主导的认证方式虽然简化了绿色饭店认证的程序,但是申请认证的饭店难以得到专业机构的持续辅导。所以,未来中国的绿色饭店认证应有更多独立的、具有绿色饭店运营专业素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参与其中。

4.3 市场推广的精准定位和国际联盟

中国绿色饭店标准及认证项目应加强国际市场推广,与各国相关组织结成联盟,让更多的外资饭店认知并选择中国绿色饭店标准及认证项目。迄今为止,申请中国绿色饭店认证的饭店绝大多数为国有饭店,国际著名品牌的在华连锁饭店及国内有影响力的民营连锁饭店并未参与其中,这表明外资饭店及民营饭店对中国绿色饭店标准及认证项目缺乏认知。反观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绿色钥匙项目、绿色钥匙生态评级项目以及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之所以在国际范围迅速推广,关键在于这些项目将申请绿色认证的饭店视为客户,对绿色饭店的市场需求有更精准的定位。阿托邦绿叶生态评级项目充分考虑饭店的利润诉求,使饭店认知到加入绿叶生态评级项目可以降低饭店运营成本并获取独特竞争优势,饭店亦可以因其绿色形象而获得商业利益。为了将项目迅速扩展到世界其他国家,欧美绿色饭店认证项目采取联盟、合作等多种手段进行市场推广,与关键企业、各国政府及其他绿色组织进行合作或形成联盟,覆盖关键区域后,再向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辐射。国际绿色饭店认证项目对于饭店需求的考虑还体现于它们对饭店经营者提升绿色经营水平的细致辅导上。申请认证的饭店可以在线注册加入某项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得到评估报告及辅导材料。专业咨询公司进行现场抽查,为饭店提升绿色经营水平提供面对面的指导。

4.4 提升中国绿色饭店标准影响力及认证效果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