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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整治行动范文1
为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从源头控制疫情疫病传入我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切实规范动物检疫,严格动物移动过程监管,推进追溯体系建设,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坚持“移动监管到位”、“宣传部署到位”、“检疫开展到位”、“案件查处到位”四到位原则,重点加强动物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严厉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完善检疫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确保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不传入我镇。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动物检疫,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强化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动物检疫申报点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标牌和公示牌,公示检疫申报程序、管辖范围、辖区官方兽医及指定兽医专业人员信息、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申报受理。
2、严格产地检疫。严格按照XX省非洲猪瘟防控禁调禁运有关规定开展检疫工作。建立健全报检制度,做到严格检疫程序、操作规范,规范出具检疫证明,据实记录,不给非法经营者可乘之机,坚决杜绝只出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严厉查处经营者拒不配合,逃避检疫、扰乱检疫监督秩序的行为
3、严格屠宰检疫。严格按照农业部《屠宰检疫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动物“凭证凭标”入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入场查验关。严厉查处屠宰场收购、屠宰未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畜禽标识动物的行为;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切实把好检疫申报关;严厉查处屠宰未经宰前检查合格、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的行为;严格屠宰场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自检,检疫人员对“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进行监督检查,把好违禁药物监管关;把好同步检疫关,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严格监督检查,把好无害化处理关。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屠宰企业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不按照规定处理染疫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的行为。
(二)规范动物检疫证明和高禽标识管理
严格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的订购、领取、使用和回收查验程序,动物检疫证明填写和畜禽标识佩戴要符合规范。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动物检疫证明和畜禽标识登记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严禁直接将证章标识交于屠宰企业或相对人保管、使用和加施,堵塞制度和监管工作漏洞,杜绝转让倒卖证章标志。
(三)规范检疫电子出证
严格开展检疫工作,规范检疫电子联网出证,对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对长期不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违法出具检疫票证的,要及时查处、责令整改。
(四)强化病死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进一步做好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督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对象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规定,规范处理病死畜禽,在规范处理的基础上,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记录和资料存档。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随意抛扔病死动物及收购、屠宰、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是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官方兽医不执行检疫申报制度,不到点到岗检疫,不检疫就出证,“隔山开证”,“异地开证”,开“阴阳证”,不规范开具检疫证明(耳标和检疫证明编号不统,数量不统一等)手工出证,不现场监管入厂(场)动物状况,不核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载畜禽标识编码与畜禽佩戴标识编码是否相符,不落实检验检疫同步监管措施,不按规程进行检疫、记录、出证,对逃避检疫等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二是移动监管过程中,发现管理相对人不履行动物调前申报和审查制度、动物调运过程监督记录制度、动物调入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动物或动物产品跨省调入经指定通道进入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官方兽医不依法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指定通道官方兽医不履行检查检验和监督执法职能职责的失职渎职行为;四是病死动物处理监管环节不到现场查证确认动物死亡原因和数量,不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行全程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违犯农业部“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有案不查、徇私舞弊、失职渎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具体分3个阶段。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20日)。
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要认真做好辖区内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部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10日)。
要对照本次整治行动提出的工作重点和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办理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处理一批违规人员,切实规范动物检疫行为。
(三)总结整改阶段(2021年4日11月-2021年4月30日)。
对自辖区内监督执法与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坚持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该纠正的事立即纠正,该处理的人立即处理,尽早消除风险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由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食药、安办、交通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开展监督执法与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镇分管领导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农业服务站畜牧岗位职工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具体负责全县及辖区内的监督执法与动物检疫监管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舆情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合理利用新型媒体、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非洲猪瘟疫情的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检疫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制观念,提高畜禽饲养、经营者守法意识。要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和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声势,震慑不法人员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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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整治活动,把加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组织专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订了《泰山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卫生系统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监管措施。同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配备了具体工作人员。区卫生局将药械市场整顿工作纳入了人口与计生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之中,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区卫生局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区卫生监督局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开展医疗机构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思想认识,并要求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也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班,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管理
1、加强b超管理,严格出生比例。加强对b超机使用的监管力度,对辖区内医疗市场b超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b超机使用和审批登记备案制度,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落实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各医疗单位的b超室、妇产科及计划生育技术室悬挂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的《规定》,制定张贴“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认真落实b超机使用双人工作制度、工作室进入许可制度;进一步开展了对b超机人员的选用和培训工作,落实了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全区从未出现一例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现象,出生婴儿性别比始终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8月,区卫生局联合区计生局对全区医疗机构b超使用情况、妊娠药物管理情况、流引产审批把关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检查区直医疗卫生单位3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镇卫生院2家,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区通报,促进了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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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运会期间的保卫安全工作,特成立中运会安全保卫领导小组,组长由翟庆生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监督股李志强、祖庙分局陈永忠、石湾分局莫德辉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分局主管副局长组成,具体负责保障期间的总体统筹、协调合监督工作。监督股李志强、赵旭负责具体对外协调工作。
二、保障时间
本次中学生运动会保障时间为:2007年6月至8月7日,比赛时间为7月25日至8月7日。
三、保障地点
本届中运会共设有6个赛场,分别是禅城区游泳中心、佛山市荣山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佛山市华英学校、佛山市惠景中学、佛山市实验学校。开幕式在岭南明珠体育馆举行,闭幕式在佛山三中举行(详见附件)。
四、保障任务
根据任务分工,我局从07年6月起,结合日常巡查工作对辖区及比赛场地的周边环境进行整治;7月25日至8月7日比赛期间,属于分局要重点维护赛场周边沿线道路的市容环境及静态交通秩序,及时清理乱摆卖、乱停放,因地制宜规范车辆停放秩序,配合其它部门处理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
五、人员安排
本届中运会比赛场地及开(闭)幕式地点基本分布在石湾和祖庙分局辖区内。日常维护和比赛保障工作有各属地分局按照要求进行落实,编制保障工作的具体人员安排,重点保障时间要定人上岗,包段管理。具体安排表于7月5日报区局监督股。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分局要认真落实各项保障工作任务,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执勤过程中要注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卫生整治行动范文4
一、集体卫生人员的退休退职办法,由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国务院颁发的上述两个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国务院所定的标准。
二、凡农村公社卫生院,城市街道医院、门诊部(所),集体所有制工矿企业的医疗机构,联合诊所的集体人员(正式职工)和国家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录用的集体卫生人员,均可享受退休退职的待遇。未列入集体劳动指标,未经县(市、旗)卫生、劳动部门正式批准录用的人员(临时工)不能享受。
三、集体卫生人员的退休、退职费,医疗费,凡属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当年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从第二年起由卫生事业费拨付。集体所有制厂矿企业的医疗卫生机构,由厂矿企业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联合诊所在业务收入(公益金项目)中解决,有困难的由卫生事业费补助。
已经退休的集体卫生人员,自各省、市、自治区下达文件之月起按新规定的标准发给退休费,对以往一律不予补发。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职的人员,其待遇一律不再变动。
四、集体卫生人员的工龄计算,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参加革命工作(包括解放后参加联合医院、联合诊所)之日算起。下放农村经批准收回的集体卫生人员,下放期间和下放前的工龄可以合并连续计算。
五、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本单位集体卫生人员的医疗待遇。
六、集体卫生人员在退休退职时,其个人投入的股金(包括药品、器械等)尚未退还的,应予退还,原则上由原单位支付,一次支付有困难的,可分期支付。
卫生整治行动范文5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大企业,省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劳动局《关于全民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以市地为单位社会统筹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民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以市地为单位社会统筹的报告
省政府:
我省于一九八八年底实现了固定职工退休费用以县(市)为单位社会统筹。这对缓解企业负担退休费用畸轻畸重的矛盾,保障退休职工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制度改革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以县(市)为单位社会统筹,实施范围小,社会化程度低,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差,不能解决县(市)之间负担退休费用不平衡的问题。为此,我们意见,自一九九一年起全省实行以市地为单位全民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统筹范围。全民所有制企业(含中央驻鲁企业),除经国家和省批准暂不参加者外,都要参加所在地的社会统筹。
二、统筹项目。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各项养老保险待遇,除医疗费可暂不纳入外,其他项目原则上都应纳入市地社会统筹。
三、基金征集。按照“以支定筹,略有结余”的原则,以统筹范围内的企业固定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确定统一的提取比例,由企业按时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统筹基金提取比例的确定和调整,由各市地劳动、财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应把缴纳统筹基金列入承包内容。
四、基金管理。统筹基金原则上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县(市)应认真执行上级的基金调拨计划。各地要加强对养老基金的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借用、挪用或用于投资、贷款。
实行市地统筹前,县(市)滚存的统筹结余金,留给县(市)作为后备基金,使用时由市、地社会保险机构审批。
五、基金调剂。固定职工统筹基金和合同制工人养老基金在实行市地统筹后,由市地统一管理和调剂使用,调剂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收缴合同制工人养老基金的30%。调剂方案需报省劳动局和省财政厅同意后实行。
一九九一年未实现市地统筹的,要将当年收缴合同制工人养老基金的30%上缴省劳动局,作为省的调剂基金。
六、监督检查。各级劳动、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统筹基金征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企业应如实提供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退休职工人数,以及实际需要支付的退休费用等数据。社会保险机构有权核查企业上述项目的有关账目和报表。对弄虚作假,少缴冒领的,除补缴和追回多领金额外,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组织领导。全民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市地统筹,是社会保险制度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退休职工生活的保障和社会安定团结,政策性很强。各市地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计委、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各级社会保险管理委员会、劳动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卫生整治行动范文6
一、目的意义
加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是推进我镇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客观需要。通过此次行动的开展,彻底消除我镇局部“脏、乱、差”现象,不断提高我镇环境卫生质量,增强民众文明卫生意识,提升环境卫生面貌和管理水平,实现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达到市容整洁、优美、有序的工作目标,为对接市、区城管体制调整,城市环卫职能平稳过渡奠定基础。
二、任务要求
针对目前我镇站东片集贸市场周边、国道沿线、各返迁地、边远农村卫生死角多、部分重点区域卫生脏乱、管理混乱等问题,开展以镇政府驻地周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城市出入口等为重点的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
(一)整治范围
1、道路:站东大道、大道、铁路隧道—铁路医院沿线、工业园区所有道路(工业园负责)、站东集镇小区的背街小巷,河头、华林、、、村村级公路与323国道衔接路段。
2、城中村:
3、居民区:站东片居民区以及五龙、、、村返迁地村民集中居住点。
4、园林绿地:站东片居民区以及五龙、、、村返迁地村民集中居住点道路绿化带、居民区绿地和广场。
5、集贸市场:站东农贸市场、五龙蔬菜批发市场、五龙村黄沙坑市场以及站东大道、大道沿街门店。
(二)整治要求
各村、部门,驻镇单位、学校要按镇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行动,使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1、认真对道路、街巷环境卫生治理。对积存的各类垃圾、杂土进行清理,清除所有道路、街巷的垃圾、白色污染、积水及各种废弃物。
2、消除村内和居民区内的垃圾死角。清理居民废弃物,对乱堆乱放、污水外溢等现象进行整治。
3、清理绿地、花坛、绿化隔离带的废弃物。消除白色污染和树挂现象,及时清除道路两侧枯枝杂草和园林余土,保证绿地、花坛、绿化隔离带等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4、清除集贸市场内及周边的垃圾杂物。城管、环卫工作人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巡查,垃圾日产日清并实行袋装,环境卫生达到全天、全程干净整洁。
5、清理各类破旧广告牌(栏)和“牛皮癣”。
6、清理乱停乱放车辆,引导各类车辆在指定区域有序规范停放。
三、行动步骤
整个集中整治行动从3月16日开始,至5月上旬结束,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6日—3月20日)
镇将组织召开动员会,进行专项部署,各村、各部门要依照镇的部署动员,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落实。确保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宣传到位。各村活动实施方案及有关工作情况于3月25日报镇。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4月30日)
整个组织实施阶段分“重点整治周”和“集中整治月”两项活动进行。
1、“重点整治周”活动(3月21日—3月27日)
整治重点:集镇周边、各村(居)当前存在的环境卫生难点、盲点、卫生死角等。主要是323国道镇域沿线、站东大道、大道、铁路隧道—铁路医院沿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道路、房屋等;站东片居民区以及五龙、、、村返迁地村民集中居住点;站东农贸市场、五龙蔬菜批发市场、五龙村黄沙坑市场以及站东大道、大道沿街门店。
具体要求:
(1)3月21日、24日、27日为“重点整治周”活动的“重点整治日”,各村(居)、部门要按照镇整治工作安排表认真组织实施(详见附表),该安排表为年度环境卫生治理安排表,今后一般不作更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本村(居)的环境卫生整治,要充分发动辖区内单位、学校、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集中各方力量,造大声势,动员全民参与到“重点整治周”活动中来。
2、“集中整治月”活动(4月1日—4月30日)
整治重点:在“重点整治周”活动的基础上,在各自明确的任务区域进行环卫清扫、保洁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要求:
(1)各村(居)、部门要根据明确的任务区域,自带作业工具,认真清扫;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参与,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完成本单位(部门)责任区整治工作任务。
(2)4月10日、20日、30日为“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全民义务劳动日”。各村(居)要充分发动辖区内单位、学校、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动员全民参与。
通过“重点整治周”、“集中整治月”活动的开展,力求达到环卫无死角、无盲区;站东集镇周边和道路干次路、街巷市容环卫整洁,民众文明卫生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顺利对接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运转。
活动开展期间,区、镇将组成督查考评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检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三)总结表彰阶段(5月上旬)
组织实施阶段工作结束后,区委、区政府将在5月上旬召开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总结表彰大会,对此次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在此基础上,镇将按平时检查考评情况,进行通报表彰。
四、总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晓慧为组长,纪检书记谭鲁伟为副组长,组宣委员钟远青、人大副主席黄太胜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新村办),肖年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各村(居)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领导要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部门要充分利用公益宣传牌(柱)、宣传栏等宣传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性、特色性强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使居民逐步形成自觉爱护环境、维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努力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