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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整治专项行动范文1
讯: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
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这次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近年来,一些企业和个人采用违法违规手段开展网络公关活动,社会上出现了“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形形的非法网络公关机构,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进行敲诈勒索、通过话题炒作制造虚假网络民意牟利、从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等。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查处一批非法网络公关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理网上非法网络公关信息。(《羊城晚报》)
网络整治专项行动范文2
我局接到保山市文广局关于《转发省广电局关于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视听节目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后,按照《省互联网站管理协调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与当地公安、通信、安全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安排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清理县内网站违规传送的低俗视听节目。通过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使整个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遏制腐朽落后文化在网上蔓延,促进网络视听内容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广电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为彻底清理网上低俗内容,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使文明办网、文明上网落到实处,我局结合全县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社会和事业建设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事业技术科、总编室、新闻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专、兼职人员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把握内容甄别尺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积极配合,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形成共同抵御互联网低俗之风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精力,认真整治
按照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的任务分工:“广电部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视频网站和手机视频进行执法检查、清除网络视听节目的低俗内容”的要求,我局从月日开始,集中精力对辖区内的视听节目服务网站中涉及13各方面的低俗内容进行核查清理。通过清理和核查,目前,我县无视听节目传播活动的网站。
三、今后工作措施
这次专项行动虽然未查出我县有视听节目传播活动的网站,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视听节目网站的管理刻不容缓,在今后的工作中。
一是将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辖区内持有互联网视听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和备案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他们建立和完善节目采编播管理制度,从技术上、人员上切实加强网站内部管理,坚决删除个方面的有关低俗不良视听节目内容,对严重违规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网络整治专项行动范文3
一、目标任务
(一)整治河道水面环境。通过河道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河道表观环境质量,清除沿河沿岸枯树杂草、死角垃圾。打捞水面漂浮物,确保河道环境整洁优美。
(二)提高河道管理效能。建立爱河护河志愿者网络,劝导市民减少乱抛乱扔垃圾入河现象,营造全民参与河道管理的良好氛围,形成河道长效管理网络。
(三)严禁污水直排入河。加强控源截污工作,全面普查入河排污口,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截断沿河排污口。
(四)提升河道水质。通过综合整治河道,使水质明显好转,达到景观用水标准。
(五)非法采砂整治。彻底取缔无河道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场,对违法开采设备、设施、车辆等工具全部予以没收,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河砂、毁堤采砂和威胁公路桥梁、人渡码头、水利工程、电力设施、通讯、其他跨(穿)河道建筑物安全及影响公共安全的采砂行为。
二、整治范围
河道,重点为主要沿街沿路河道、重点村庄及特色村庄典型河道、社会关注、群众反应问题强烈的河段。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水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均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机构,高标准抓好辖区内河道专项整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分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体系。
水务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及督导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河道水面保洁、侵占水面违章建设整治、河道疏浚整治、控源截污、城镇背街临河餐饮入河排放口治理、进一步完善河道长效管理网络建设,负责采砂整治。
环保局:负责对沿河工业污水排放进行执法整治,水务站治理沿河餐饮油污排放口。
市监局:加强对沿河餐饮业等商家的管理工作。
建设局:负责城市垃圾的倾倒管理。
各村(居)委会、社区具体负责实施辖区内相关河道专项整治、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5年6中旬)。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组织调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细节内容,制订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各项措施。同时各村、社区也要建立相应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班子,具体负责配合协助本村范围内的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下旬)。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重要性,大力营造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各行各业、各家各户齐动手,人人参与河道清洁整治的良好局面。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下旬-2015年9月下旬)。要充分利用此次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契机,强化河道长效管理,把清除白色垃圾等河面漂浮物和河坡生产、生活垃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在9月下旬前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同时要结合河道水面保洁、河道整治、控源截污、背街临河餐饮油污排放口治理等专项整治措施,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河道清洁整治活动,对重点整治对象做好跟踪督查工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10月初-12月底)。集中打捞河面漂浮物和河坡垃圾是河道整治一项阶段性工作,在所有河道清洁整治达标后,要使河道长期保持清洁畅通,关键是抓好河道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所有的河道都要落实专职河道管理队伍和人员,并签订责任状和承包合同。要做到河道长效管理的组织、人员、经费、责任、考核全部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进一步营造“水清、岸绿、景美”的东方水城形象,落实依法治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充分认清开展河道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落实好责任,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动态,研究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办公室定期将当月专项整治情况报区河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络整治专项行动范文4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浙江省政府决定,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
2012年7月13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对百日行动作动员部署,并亲自签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一场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就此拉开序幕。
重点整治13个突出问题
7月15日早上7点整,一支杭州市食品安全检查小组来到市区文三西路255号知味观文苑路月桂点心分店。检查人员穿过店堂走进了厨房,打开一个橱柜,取出一只大碗,先摸了摸碗口是否干净,然后询问碗内的油豆腐是从哪里买的,放在这里是否容易变质等问题;
7月18日全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绍兴市分会场针对绍兴的实际情况立即做了专项部署,一场关于食品安全的“全民战争”旋即掀起;
“不能满足于95%的合格率,要精益求精,向100%靠近。”7月21日上午,由湖州市领导率领的检查组,在湖州杨家埠亿洁餐具消毒配送站,实地查看了餐具消毒的全过程;
…………
伴随着全省行动的启动,我省各地纷纷吹响了这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号角。据了解,除杭州、舟山市由副市长担任组长外,其他9个市均由市长担任组长,并建立了相应工作班子和工作推进机制。
7月18日上午,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副省长龚正率领省、市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来到杭州文二西路上的世纪联华华商店检查。
检查组对超市的蔬菜水果、面点、熟食等销售区域进行了重点检查,对临近保质期、过期食品处置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询问。在活禽加工间,龚正还详细了解了活鸡的来源、检疫和销售情况。
7月中下旬,毛光烈、王建满、郑继伟副省长也相继率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督促指导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百日行动是省政府继今年4月底部署开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之后,开展的一次更大规模整治行动,务求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出实效,让群众满意,让群众放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食安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整治重点针对非法添加工业染料、非法添加孔雀石绿、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病死猪等肉品质量安全、劣质食用油、问题豆芽菜、滥用果蔬保鲜剂、滥用含铝膨松剂、鲜笋农药残留、茶叶质量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13个突出问题。
省政府发出的通知要求,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
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要开展“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培训一次、约谈一次、签订一份承诺书,对食品企业的从业人员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道德诚信教育。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全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同时,建立“红黑榜”制度,支持保护诚信守法企业和龙头企业,坚决关停一批失信违法企业,禁止严重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再从事食品行业。
网络销售平台也不放过
2012年7月18日上午,淘宝网总部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省长郑继伟一行到此,考察检查网络交易平台运作情况,并就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座谈。淘宝网负责人详细介绍了网络交易平台销售食品总体情况、食品安全管控、商家信用管理、消费者投诉应对等工作情况。
“网络食品销售量大、面广、经营主体复杂,监管存在一定风险和难点,需要商家、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有关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形成监管合力。”
郑继伟副省长听取汇报后表示,食品安全是重要民生问题,也是食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发展的生命线,平台提供商不仅需要严格自律,更需要对卖家进行约束;不仅需要保证企业健康发展,更需要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希望淘宝网在百日行动期间,承担起宣传引导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郑继伟说。
浙江省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仅淘宝网,食品店铺就多达60余万家,2011年食品类交易额达170亿元。由于立法滞后等原因,加上网络本身跨区域、虚拟化的特点,给这一新兴领域的监管造成很大的困难,成为监管的薄弱环节。
“如今网购发达,网上卖家众多,这一块向来是食品监管的难点。这次百日行动中,工商部门把网络食品销售专项整治也列入工作重点。”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开展全省网络交易平台调查摸底,建立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体数据库,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提供者完善食品经营会员审查登记、食品信息公示、信息检查监控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问题食品可追溯、问题信息快处理、买家权益有保护。借助网络智能搜索分析平台等工具,集中开展网上巡查和违法行为搜索,积极主动发现网络食品经营行为违法线索,加大查办力度,依法严厉惩处。
奖罚分明,处罚用重拳
在百日行动开展初期,一位署名“可可雨果果”的网友通过新浪微博向平湖网官方微博“微博平湖”投诉,反映其购买了嘉兴市某豆制品厂生产的豆腐,发现印制的生产日期居然是次日,同时还附上了手机拍摄的产品外观图片。
海盐县质监局发现了相关信息后,第一时间告知嘉兴市质监局。随后,嘉兴市质监局食品处、稽查支队和南湖区质监分局展开核实和查处工作。
不久,嘉兴市质监局通过官方微博告知网友“可可雨果果”,其反映的问题属实,嘉兴市南湖区质监分局已封存了问题产品,企业的违法问题也正在查处中。此时,距“可可雨果果”发出投诉微博,只过去了不到24小时。
推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奖举报制度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每个村、每个社区、每个企业、每个车间,广泛发动群众、知情人员积极举报,这成为百日行动的一大亮点。
随着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制度的深入人心,全省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数不断增加。7月15至31日,全省共接报1049起、办结874起,温州市工商部门查获罗丹明B染色辣椒粉、湖州市农业部门查获山东省流入我省的“瘦肉精”肉牛、衢州市工商部门查获问题鲜啤酒等一批典型案件正在调查处置中。
“要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使违法者不敢以身试法。”浙江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用“重典治乱”4个字来表达这次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
据了解,浙江省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以“快刀利剑”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凡发生在浙江省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警力查办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平安浙江、卫生城市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捍卫食品安全,不遗余力
统计数据显示,7月15日至31日,百日行动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5.32万人次,检查6.30万户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499起,责令整改2839家,行政立案445起,移送公安机关14起、刑事立案4起,取缔无证无照557家,罚没款75.65万元,涉及总货值39.22万元。
其实,百日行动仅仅是我省近年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个侧面和有机组成。据了解,2009―2010年,我省系统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加工、进出口、流通,餐饮服务,畜禽屠宰等方面进行集中整顿。
2011年以来,针对排摸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在全省相继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乳粉清查清剿、“瘦肉精”、“地沟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酒类、糕点及面制品、辣椒粉及其制品、邻苯二甲酸酯类等10余项专项综合治理工作,一批有效监管措施出台实施。
为深刻吸取我省新昌县药用胶囊铬超标和杭州市余杭区部分蜜饯添加剂超标等事件教训,2012年4月以来,全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工作。根据全省排查结果,省食安办梳理出9个方面的系统性安全隐患,并从中选择公众反响强烈、问题突出的13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省食安办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全省各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6.7万起、取缔无证无照3.2万家、吊销证照322家、罚没款1.3亿元、涉及总货值1.84亿元。自201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食品安全领域刑事案件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余人。
根据严打排查得到的线索,我省公安部门在全国首次全环节侦破制售“地沟油”案件,率先揭开了“地沟油”违法犯罪的黑幕。
经过一系列的整治,我省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呈现逐年提升的趋势,食用农产品、地产加工食品、餐饮食品合格率稳定在96%、94%、90%以上;同时,食物中毒数量呈现逐年递减的趋势,2011年度全省报告食物中毒事故(9起)、中毒人数(183人)比2010年度下降69%、60%,无死亡病例。目前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基本可控。
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一些好的工作举措在全省得以不断涌现和推广。杭州市开展小餐饮整治,堵疏结合,成效显著;宁波市探索绘制大宗食品购销路线图,努力实现食品来源安全可追溯;丽水市率先开发了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共享及预警软件;宁波、嘉兴等市探索“政府引导、集中收运、专业处理、市场运作、再生利用”的餐厨废弃物管理有效模式……
网络整治专项行动范文5
1、积极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开展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车用燃油专项整治,加大对车用燃油的抽检力度,严厉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车用燃油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2、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针对市场上出现部分经营者在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情况,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专项行动。
3、积极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按照《省工商局关于印发2015年“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工商发〔2015〕13号)的要求,突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重点监管,深入开展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坚决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积极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1、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查办商标侵权大要案件,规范商标行为。以高知名度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和绿色食品标志为重点,围绕食品、农资、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行业,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和商标违法使用行为,督办查办一批重大商标侵权案件。加强商标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商标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商标市场秩序。
2、继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加强对实体经营者网上经营、宣传的监督检查,实行网上网下结合,加强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促进创新发展。
3、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深入推进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突出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肥料、农机具、农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农民生产后顾之忧。
4、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做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围绕家用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重点商品和有关服务,组织安排2015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抽检并依据抽检结果开展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农村商品质量和儿童用品质量等专项整治。会同或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开展消防产品、建材市场等专项整治,积极开展行业治理整顿,促进商品质量源头治理。
5、强化违法广告查办工作。依托广告数据中心,以传统媒体为重点,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案件查办重点,对于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食品等类别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一查到底,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惩治力度,建立完善广告信用“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广告法》。
(三)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和《工商总局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门户网站或者专门网站等及时全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二、组织机构
省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人事处、法制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企业处、市场处、个体处、外资处、消保处、网络与合同处、商标处负责人组成,统一组织领导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查处、督办跨市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处,承担综合汇总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层次分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以网络市场监管、农村市场整治、商标专用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广告法》修订等方面的内容为重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正面舆论引导力度,扩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加强重点舆情监测与分析,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要增强大局和整体意识,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专项整治与日常执法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取得实效。
网络整治专项行动范文6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春季食品安全工作,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春季食品安全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以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为原则,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针对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积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季食品安全综合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净化我镇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
2、工作重点
通过开展春季食品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粮食及食用油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食盐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从而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工作安排
(一)专项整治活动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8日至3月31日):制定政策,宣传发动,动员部署,组织清理;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全面整顿,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对违法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工作总结。
(二)整治内容
针对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食品安全、粮食及食用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校园食品安全、食盐食品安全等领域的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
4、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成立整治春季食品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全镇整治春季食品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全面落实责任
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层级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这次打击春季食品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专项行动负总责,周密部署,有效开展行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派出所、卫生院、工商所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具体的工作职责为:
1、要认真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取缔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市场上的农产品、粮食及食用油、食盐、肉制品等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2、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管和《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及餐饮业的卫生监管,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食品污染物的监测网络;
3、积极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管理,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申报备案,加强对农村厨师的体检、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
(三)设立举报电话
设立举报电话:0719--,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