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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1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国务院、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扬尘防治水平,为全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在安全生产方面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工作目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扬尘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建设文明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重点
1.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等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脚手架工程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安全培训管理情况。重点是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企业对新进、转岗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重大节日)
(1)春季复工:复工前,项目部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建项目现场的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及周边办公、生活区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3)重大节日:施工企业有无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健立应急值守机制,有无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强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是否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到岗带班制度。
5.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建项目现场的围挡、道路硬化、沙石堆放、出入口等是否按照扬尘防治措施的要求严格进行落实。绿色施工创建项目的专项方案的编制,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情况。
6.监督管理情况。办理安监许可的项目是否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在建项目是否纳入“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录入《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是否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四、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2月-3月):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内容是以“全员教育,全面排查,严格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2014春风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复工前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
扬尘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整治的重点是参建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的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针对本地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广泛宣传、强化措施。要以“全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为契机,把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加强与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问题。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标准化考评为手段,加强扬尘防控源头管理,巩固整治成效。要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拆、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和对坍塌、火灾等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调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城市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目标,指导、检查、协调各街道办事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的安排,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针对每一项整治任务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
各责任单位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三、工作目标
围绕城市噪声、工地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等六大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不断改善城市整体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和城市面貌,确保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继续呈上升趋势,比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四、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实施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六类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集中整治城市公共广场娱乐、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污染;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使用音响设备等噪声扰民行为。
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集中整治企事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3.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市区机动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工地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方案。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加大现场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加盖封闭运输,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严肃查处渣土等运输车辆洒漏现象;加大施工工地周边及运输沿线保洁力度,增加机械化保洁作业覆盖面。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过城河流专项整治
市建设局牵头,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和二期扩建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在城区管网改造的同时,进一步整合治理城区周边工业聚集区管网,年年底前统一接入城区管网,保证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要求。
责任部门:市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2.加快“三河”整治力度,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
责任部门:市“三河办”、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入河企业排污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企业超标排污行为。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4.严肃查处河岸违法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责任部门: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城市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市建设局牵头,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及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迎检等活动,组织制定实施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方案。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查漏补缺,维修完善,保障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加强垃圾运输车管理,城区及城乡结合部生活垃圾全部实行密闭化运输;垃圾压缩运输车在行驶中确保无渗滤液洒漏;工业园区集中处理,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加大环卫公用设施的投入,增加道路保洁机械清扫车辆;组织清除主要道路两侧白色垃圾;整治饭店厨余垃圾,做到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提高环卫保洁质量并加强督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严肃查处焚烧垃圾、乱倒垃圾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五)市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组织制定实施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方案。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加强饭店室外烧烤及露天烧烤摊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油烟扰民等行为;加大对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路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对不符合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规定公益广告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2.完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养成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等良好的行为习惯。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工业企业排污专项整治
市环保局牵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强化工业排污监管和治理工作。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1.加强对重点企业、环境敏感区域(城市河流沿岸、居民区等)内排污企业的环保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加快城区老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力度。
责任部门:市企业发展局、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步骤
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筹划准备(年7月上旬)
6个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围绕各项重点整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每项整治工作目标、标准、规范及时限,细化整治工作内容。细化后的方案报送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部署,宣传发动(年7月下旬)
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统一部署,定期调度各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项整治、辖区重点整治动员会,明确目标、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人力、财力投入。宣传部门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全程及时跟进报道,充分吸纳广大市民建议,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三)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年8月)
全市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市部署要求及各项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整治规范、目标,排查梳理,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中长期解决方案,并由专门部门、专门人员跟进督查。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部门组织对活动情况进行两次集中督导检查;其他责任部门要加强对职能范围内相关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
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3
XX街道扬尘管控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积极推进我街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我街道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践行群众路线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目的,实施最严格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建立责任明确、密切配合、高效有序、严格执法、合力推进的扬尘污染控制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我街道环境生态型体系全面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商混企业、道路交通扬尘、工业扬尘以及裸露土地扬尘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得到严格落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街道环境空气中PM10、PM2.5浓度,进一步改善我街道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1、把好建筑管理关。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它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
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
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
对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
拆迁工地要实行不间断喷水压尘;
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防尘措施。
2、把好道路施工关。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明晰马路和路缘界限,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1、把好车辆准入关。所有进出园区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严密覆盖,不得遗洒。
2、把好道路保洁关。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施比重,增加镇区、园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园区商混企业扬尘污染严重区域;
二是园区出入口及周边积泥污染严重道路;
三是商混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道路。
3、把好垃圾清运关。使用密闭容器进行生活垃圾收集作业。加强对垃圾集中堆放地,特别是露天垃圾场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车体保持洁净,严防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辖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
积极推进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裸露地面,特别是下水管网开挖回填土、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中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四、工作职责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为原则,结合各部门职责,此项工作由常务副主任XX同志总负责,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分工如下:
(一)建设工地及洗砂碎石管理由XX负责,会同有关人员加强对建设工地扬尘管控,做好对违规生产经营砂石材料企业查处、关停取缔;
(二)道路管控组,由XX会同相关人员负责,重点做好路上车辆管理,对冲洗不干净、扬尘严重、抛洒滴漏等要严格管控;
(三)企业管理组,由XX负责,重点做好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对企业环保设备开启、车辆冲洗、料场覆盖、厂区及厂门口洒水降尘进行督查,对冲洗不干净的车辆一律不得出厂;
(四)道路清扫组,由XX负责,要做好园区道路路面清理,扫地机清扫和常态化洒水降尘,每天上下午分别不少于2次,园区洒水车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五)车辆定点停放组,由XX负责,对运送物料的车辆原则上除直接进场卸载外,一律停放在XX路和XX路南侧,任何车辆不得在园区任何路段停放等候。
五、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到扬尘管控工作,认真落实县委主要领导到街道调研和在污染防治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二是措施落实要到位。扬尘管控工作要包片包路包事到人,三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做好人员调配,合理安排人员做好相关工作。四是督查落实要到位。街道纪工委、督查办加大过程性监督,夯实督查问责责任。五是探索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思考,完善园区扬尘管控长效管理机制。
扬尘实施方案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
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共8篇)
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4
为深入贯彻《XX市生态环境保护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XX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气综治发〔2019〕XX号)、《XX县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环指办发〔2019〕XX号)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推动我街道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坚决遏制2019年以来我街道空气质量反弹态势,确保完成国家、省、市、县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
二、组织原则
按照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属地监管责任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三、整治内容
(一)工业污染整治确保燃煤锅炉超低排放运行。实施工业污染源治理,重点针对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行业VOCs污染和建材行业颗粒物污染实施治理。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对铸造、砖瓦、水泥、石灰等行业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实施达标整治。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动态清零。
(二)扬尘污染整治
各类土石方开挖施工落实抑尘措施,施工工地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措施及在线监测设施稳定运行;道路实施定时保洁、定时机扫、定时洒水。
(三)餐饮业油烟治理
各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责令停业整治。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对辖区所有餐饮单位做到定期巡查,认真检查油烟净化器使用、维护、清洗情况。严格监管新增餐饮单位的油烟净化器安装及使用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充分认识今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遏制反弹态势的重要契机,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限、任务、清单,报县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5
今年我们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建筑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强化建筑队伍资质管理工作,对于无资质证书和超越资质承包范围的施工队伍,决不允许承包建筑工程任务,对来我县施工的外地建筑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了进沧进冀备案手续。同时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督导企业加强自身的安全保证体系建设,按规定为安全管理机构和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到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保证企业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1、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住建局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明确了检查组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为顺利开展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组织召开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把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及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传达、安排布置到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促使企业做到警钟长鸣、安全生产。
3、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机制进一步强化。坚决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三个关口,密切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建筑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二是严把责任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严把安全生产措施费的缴纳和监管关。
1、县住建局对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按职责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
2、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做好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在组织工程招标时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入竞价范围,并保证按时足额拨付。要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特别做好砂石物料堆放和施工车辆带泥上路的管理,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照的土方、运渣车辆进行土方开挖和渣土运输。
3、施工企业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定期检查、考核。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治理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
4、监理企业应将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管范畴,将施工扬尘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规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施工扬尘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县住建局报告。
突出抓好土方覆盖、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扬尘治理宣传等环节管控,着重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治理保障措施,做到综合治理、防治结合、科学管理、标本兼治。
1、施工现场围挡。所有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挡,主干道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治、美观,外立面采用标语、自身广告或公益广告、彩绘、灯光亮化等方法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公益广告比例不得低于20%,突出景观效果;围挡内侧不得挤压物料。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大门,大门应整洁、美观。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净高不小
于4米,门头及门柱按规定设置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工程名称及宣传标语等内容。大门口处应设置警卫室,实行人员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在建工程主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表面美观整洁无破损,正立面悬挂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内容的条幅。各施工现场应在工地出入口处加装高清晰度的视频监控装置,对进出工地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并保证视频装置正常运行。2、施工场地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施工现场土方、沙石堆必须进行覆盖,其他的地面必须采取绿化、洒水或其他防扬尘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绿化和喷水降尘管理。大型公建项目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应根据土质、气候等情况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3、车辆冲洗设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毗邻城镇规划区主干道的其他项目,大门出入口处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全面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避免撒漏。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必须设置自动冲洗设施,并严格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安装与使用。
4、材料堆放。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挂设定型化标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材料堆放应稳定牢固、整齐有序。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工程推行预制砂浆。
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打非治违”及“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开展了“两节”、“两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及时进行督促整改。二是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行动。2015年上半年以来,我股共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季节性抽查及配合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120余次,检查涉及施工企业10余家,检查项目8个,发现安全隐患近30余项,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建管工程项目近35万平方米。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对被查的每一个工程都集中讲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定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整改落实,要求各施工企业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监理核准后报我股室,并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加大对施工现场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综合素质,有效的确保了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一是定期召开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创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对施工、监理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我县建筑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严把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审查。一是对不具备施工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禁承接工程建设;二是对未按要求做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其备案登记;三是对未按要求缴存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工程,一律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三是施工现场实际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措施费缴入专户的情况;五是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情况;六是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四)推行文明示范工地,创建样板工程。根据省、市文件精神,2015年将加大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合理制定达标计划,引导一般企业开展安全规范化建设,推进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一是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文明标准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并积极参加省、市样板工地文明工地的创建。二是各施工企业要积极争创省、市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通过省、市样板文明工地的示范带头作用,把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和文明施工水平辐射到每一个在建工程,促进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效果,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发挥合力,加强宣传,全面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各类噪声、建设扬尘、水环境、环境卫生、环境秩序、工业企业排污、社区综合整治、违法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整治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同时注重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长效化管理,使环境面貌不断改善,街道形象持续提升。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噪声污染整治专项
落实《区环境噪声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下列噪声源进行集中整治,减少噪声扰民现象。
1.集中整治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包括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夜间施工噪声的整治。
2.集中整治歌厅、酒吧等娱乐行业音响噪声扰民问题。
3.集中整治企业、单位使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污染,包括使用风机、水泵、金属切割、空调、冷却塔、排风机、油烟机等固定设备,导致噪声超标排放,干扰周围居民正常生活的违法行为。
4.集中整治室外商业经营活动产生的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在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商家促销、流动商贩使用音响设备、路边摊以及早、夜市市场经营叫卖等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5.集中整治机动车交通噪声扰民污染。重点整治街道驻地机动车、旅游景区车辆违反禁鸣规定、车辆不正确使用警报器和音响装置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
(二)施工扬尘污染整治专项
1.进一步规范各类建设施工行为,对辖内建筑施工、拆迁施工、路面及管线施工进行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控制扬尘不力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全面加大督查力度,要求土地、施工工地渣土堆放场所全覆盖;拆迁工地全部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出工地前必须将轮胎和车身冲洗干净。
(三)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
1.加强河流、海域沿岸排污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行为。
2.加快截污管网建设,采取临时截污和完善雨污分流相结合的措施,尽快减少直排入河污染物量,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
3.增加沿河园林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改善城市绿化环境。
4.完成年河道治理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推动辖区河流的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工作。
5.根除河岸违法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四)社区环境卫生整治专项
1.加强辖区日常环境卫生保洁,实施精细化管理;清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对损坏卫生设施及时维修更换,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2.清除辖区道路两侧白色垃圾,严肃查处焚烧、乱倒工业垃圾、生活垃圾行为。
(五)市容环境秩序整治专项
1.加强饭店室外烧烤及露天烧烤摊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经营、油烟扰民等行为。
2.加大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占路经营等不文明行为查处力度。
3.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对不符合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出批准期限的,不符合户外广告亮化要求的,不按规定公益广告的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整治。
4.加强对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果皮现象的清理整治。
(六)工业企业排污整治专项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加密对重点企业、环境敏感区域(河流沿岸、居民区、饮用水源地上游等)内企业的环保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规建设、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七)居住区综合整治专项
1.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监督指导,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2.整治小区内乱搭乱建、乱摆乱放、毁坏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类扰民行为。
3.加强小区治安管理。
(八)违法建设整治专项
坚决查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四、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
街道召开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各社区、单位,进一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人力、财力投入。宣传科围绕整治工作重点,制定落实宣传方案,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宣传造势,采取正面引导和问题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及时跟进,充分吸纳广大市民建议,全面推动整治活动不断深入。
(二)开展集中整治月活动(年6月上旬至6月底)
各社区、单位全面落实整治方案,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对上述八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发现一处问题整治一处;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中长期解决方案,并由专门部门跟进督查。街道宣传科要加强对集中整治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巩固成果,提升水平(年7月至12月)
各社区、单位认真总结集中整治月活动成果及日常监管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有关管理规定,将整治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对集中整治月活动期间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检验整治活动和长效管理成效。11月至12月,街道将再组织一次集中督查或抽查活动。
五、组织领导
1.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调度部署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组,由各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开展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