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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1
新津县地处四川省成都市三圈层,全县辖12个镇乡,86个村、15个涉农社区、1256个组。近年来,随着推进城乡一体化,“三个集中”进程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特别是组级集体经济有较大发展,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仍然较慢。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实行的是三级所有、组为基础的体制,村级只是一个行政管理机构,绝大多数村(社区)没有经济实体。以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扶持村级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县农村集体经济正在积极稳步发展。
一、现状
1、经济现状。全县村级现有资产6602.75万元,其中:货币资产1219.67万元;应收款1198.71万元,其中50%以上是农户三金尾欠;库存物资4.73万元;林木资产417.41万元;长期投资53.23万元,短期投资1.6万元;固定资产3658.38万元;在建工程49.02万元;负债总额963.94万元;所有者权益(积累)5638.81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积累,大部分资产是非经营性资产。
2、收益情况。,全县村级总收入3387.04万元,其中:发包收入520.89万元,补助收入73.61万元,投资收益14万元,其他收入300.04万元(大部分是农户土地流转收入,要分配给农户)。支出总额3016.16万元,其中:经营支出2480.78万元,管理费用299.96万元,其他支出235.42万元。收益370.88万元。在全县101个村(社区)中,无收益的村13个,占13%;有收益的村88个,占87%。当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64个,5-10万元以上的村9个,10万元以上的村15个。
由此可见,我县村级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大多数村组的收入只能维持日常工作开支,部分村组基本无集体经济收入,因此全县村组基本无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农村村组集体经济分配主要是资产性的分配(土地征占费)。
二、主要做法
1、落实责任,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自觉性。为提高村干部工作质量,增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的自觉性,各镇乡建立了党支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和经济工作任务下到支部,责任落实到支部书记,按照表现评优树先,按照能力选拔干部。调动了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积极性,增强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突出抓了村级财务的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将村级财务全部收归镇乡农村经济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行“社有乡管”。取消了村级招待费,每年可节省开支20多万元,减少了集体资产浪费,增加了农村积累。同时针对各村债权债务严重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问题,通过对帐目进行认真地清理、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减了负,松了绑。
3、更新村干部思想观念,解决发展集体经济信心不足的问题。为增强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各镇乡经常组织村干部加强对市场经济知识的学习,走出去参观学习,从而解放了思想,增强了竞争意识、超前意识和开放意识。
4、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路子。贫困村由于家底子薄,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往往缺乏信心。县上相关部门针对贫困村致富无门路,发展无思路的实际情况,帮助他们重新制定发展目标,结合各村实际,按照“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原则,因地制宜,各打各的优势仗,各唱各的拿手戏,寻求自己适宜发展集体经济的路子。
二、存在的问题
1、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临近城镇、集镇的村,集体经济较为雄厚,集体经济发展较快,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较好。而边远的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集体经济一般比较薄弱。目前,除新平、五津、邓双、永商四个镇外,其他镇乡集体经济都很薄弱。
2、村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发展的资金和资本。从目前村级经济现状看,全县村级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64个,占63%。在5638.81万元积累中,主要是固定资产积累,而固定资产大部分是非经营性资产,如村委会大楼、提灌站、学校等,难以形成资本。
3、地域条件影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丘区,虽然土地资源较丰富,但受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投资环境差的影响,集体经济发展的难度也较大。在全县20个薄弱村中,丘区就有9个,占45%。
4、个别村干部开拓创新精神不够,发展集体经济思路狭窄。当前村干部抓集体经济发展有两怕:一怕担责任,创办经济实体失败后,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遭群众谴责;二怕困难,由于村级经济薄弱,发展集体经济面临诸多问题,往往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
三、案例情况
目前,我县村级经济发展最好的是方兴镇花碑社区。方兴镇花碑社区与大邑韩场交界,有18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3081人, 耕地3000余亩,距县城9公里。前,村级收入只有0元,主要是收企业管理费和门市租金。村级经营性资产只有村委会80平方米门市。,社区借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东风,积极鼓励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目前已有156户农民进入小区居住。通过土地整理、撤院并院,新增土地1276亩,其中360亩由社区经营。预计,社区集体收入可达34万元,比猛增32万元,他们的经验是:
1、主动出击抓机遇。以来,随着推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社区干部一方面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工作,积极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开展土地整理,鼓励农民集中居住。通过格田整理、废沟处理、完善水利设施、撤院并院等,将新增土地中的360亩由社区经营,为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打下了坚实基础。
2、依托专合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社区依托川浙花碑蔬菜瓜果专业合作社、方兴镇创新合作社、方兴镇食用菌合作社规模种植蔬菜瓜果,社区不仅实现了土地流转收益28.8万元,同时也带动当地600户农户增收。
我县经济状况最差的村是金华镇五星村。金华镇五星村有9个村民小组,农户678户,农业人口2028人,耕地面积1116亩,人均土地0.55亩。村集体资产总额3.41万元(均是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总额49.73万元,村级无集体经济收入。多年来,村级开支主要是村民小组、农户集资和镇乡的支持,其原因是:上世纪80年代,村办企业(砖厂)亏损倒闭,使村上背上了40多万元的沉重债务,严重制约了集体经济发展。企业亏损倒闭,给干部、群众留下深刻教训,重新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和信心不足。为此,我们建议:
1、该村要发展集体经济,首先要解决债务问题,单靠村级经济偿还十分困难,摆脱了债务,才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起点。
2、该村地处金华镇政府所在地,与津华路、金普路、火车站相通,交通便利,有较好的投资环境,要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条件,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积极争取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项目,鼓励农民到新型社区集中居住。农民集中居住后,可以发展第二、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土地整理、撤院并院后的增加土地,全部留作村集体统一经营或通过招商引资联营等方式,逐步增加村集体收入。
3、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同时在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于支持和优惠,使该村集体经济尽快发展壮大起来。
四、对策和建议
1、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专合组织。以专合组织为纽带组建经济实体,发展集体经济。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本地的产业优势、产品优势、地理环境优势,以村委会为主体,村社合一组建相应的专业合作社或创办经济实体。通过开展产、供、销服务和创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
2、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结合本村的地理条件、产业优势确定发展项目,制定发展规划。由于各村地理位置、外部环境、资源状况、干部思想解放程度等情况不同,发展集体经济的模式也应该从实际出发,采取多种形式,不搞“一刀切”要“一村一策”。要立足优势,选准路子,引导各村立足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可以充分利用荒山荒地等土地资源引进业主投资,盘活非耕地资源,加快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的转化,增加集体收入;可以依靠村级成立服务组织,开展有偿服务,增加集体收入;可以集体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收购公司,使农副产品在加工、储藏、运销等环节中实现多次增值,使集体收入与农民收入同步增长;可以依托地理优势,开发饮食服务、商业流通、运输等产业,增加集体收入。
3、结合推进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集中居住,修建农民集中居住区,通过撤院并院,新增土地由村上通过调整,集中成片统一经营,其收益在保证组级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村上参与收益分成,增加村级收入。
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应加强村级班子建设,选好带头人。一是要认真选优配强党支部一班人,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从能人、大户、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配村干部,提高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村干部的培养教育。通过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他们转变思想观念,增强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经营管理的水平,增强他们发展集体经济的恒心和本领。
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2
关键词:土地流转;吴中区湖桥村;合作抱团模式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6-0043-02
一、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现状
土地流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1]。
规模经营是指由于土地利用规模的扩大而产生的单位土地面积收益的增加,或是指在此情况下而产生的单位土地产品收益的增加或成本的下降。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而土地流转则是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条件。
吴中区农村土地流转,经历了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自发流转、90年代的引导流转和2000年以来的规范流转等阶段的实践与探索。初步建立了“政府与市场结合,合理调节并配合着农民自愿耕种、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近年来呈现出流转市场日趋活跃,流转金逐步提高,流转程序完善规范,规模经营面积增多的良好态势[2]。主要表现为:土地流转比重较大,流转年限较长;规模经营面积较多,果蔬水产为主;流转租金逐步提高,农户受益增多。
二、具体形式与经验启示
土地流转的最终目的是“抱团”,解决家庭分散经营下土地割裂、规模狭小、机械化程度低、耕地闲置等问题,而实现“抱团”的一有效形式便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目前在吴中,已建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244家,受益农民30万人,85%的农民成了股民。用苏州的土话讲,村级集体经济好比农民的“贴肉布衫”,强村与富民,相辅相成。合作社通过把农民的土地、闲散资金等资源,以股份合作、资金互助等方式集中起来,发挥“聚合效应”,解决了大量农业生产中政府包不了、一家一户办不了或办起来不合算的事情;同时,采取盈余分配、股金分红、二次返利、保底分红等形式,使农民投入产出能力不断增强。
吴中区以深化农村合作改革为工作重点,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不断拓展农村发展空间和农民增收渠道,农村合作改革受益面得到较大突破。近年来,吴中区随着“五大合作”改革不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该区年稳定收入超千万元的村(社区)达23个,约占全区涉农行政村(社区)总数的18%,占全市年收入超千万元村(社区)总数的四分之一。
就土地合作社所取得的成就,可将其提供的经验启示归结为六小点:一是资产量化,农民成为股民;二是土地入股,承包经营权成为股权;三是资金参股,增加农民投资性收入;四是整合资源,提高了农业合作水平;五是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合作经济;六是抱团发展,推进合作经济转型升级。
三、湖桥村合作社的发展之路
这里不得不提到吴中区第一村——湖桥村,2010年11月,湖桥村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和物业股份合作社而成立的苏州湖桥集团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其中,鱼米之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出资3 000万元,物业股份合作社出资1 600万元,社区股份合作社出资1 000万元,公司总注册资本5 600万元。收益分配实行“四六”分成,即60%的部分按出资方比例返回“三大股份合作社”用作农民股金分红,40%的部分留作公司积累用于再生产经营[3]。
湖桥村采取了所有土地全部流转,进行规模经营,并公开对外招商的方式,在合作社组建了湖桥集团的背景下,引资5亿元,正朝着旅游、高科技种植、园林建设的多方向多角度的新型农村迈进。
四、湖桥村抱团发展模式的动因
1.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级经济总量的需要
根据村级经济三年发展规划和目标:2011年村级集体总资产要突破5亿元,比上年净增1亿元;村级经济总收入要突破8 000万元,比上年净增4 000万元;户均股红分配达到10 000元。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村级经济总量,确保三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经济向集团化发展。
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目前村级经济的实现方式主要靠土地租赁和集体资产发包。2011年村级经济收入来自资产发包的创收占70%以上,其余收入来自第三产业的创收。经过“苏州鱼米之乡生态农业产业区”初步形成规模,8 000多亩土地通过流转已租赁给“苏州嫁泰丰高科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并投资5亿元开发建设“苏州嫁泰高科技农业示范园”。
3.搭建招商引资和项目孵化“平台”的需要
组建集团和建立公司制组织结构,有利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目前已建立的苏州嫁泰高科技农业示范园、苏州餐饮协会食品基地,都将成为今后湖桥村招商引资和项目孵化的“平台”。另外,为使股份合作社真正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均占、风险共担”的经济实体运作,彻底改变原来村级股份合作组织与村党委、村委会三头难以兼顾,效率低下以致限制合作经济发展壮大的情况,因而抱团发展是最佳选择。
五、湖桥村抱团发展的成功突破
笔者经过实地走访和调查,把湖桥村对合作社未来发展的探索的成功之处归结为以下几点。
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3
[关键词]区域一体化 区划调整 多中心组团发展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623(2012)01-0052-04
[作者简介]胡青善(1975―),湖南耒阳人,东莞市社科联(院)学术研究部副主任,研究方向:区域发展规划与管理研究;辛华(1965―),辽宁凤城人,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城市资源平衡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城市资源与产业协调发展。
当前东莞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归根结底都与管理体制机制尤其是“市辖镇”的行政管理架构关系密切,需要依靠推行以区划调整为主体的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才可能解决。
一、当前我国正逐渐进入
新一轮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关键期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各地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如火如荼,上海的浦东新区、天津的滨海新区、重庆及深圳、顺德的综合体制改革都已取得显著成效和重大进展。其中广州、佛山、江门等市,为适应城市迅速扩张要求,解决行政区经济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梗阻问题,1990年以来展开了大规模行政区划改革,将行政区周围的县或县级市改为区,为构建多中心的组团城市格局创造条件。如早在2002年,佛山就撤销了顺德、南海、高明、三水4个县级市,相应建立四个区。广州为适应经济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先后将番禺、花都撤市改区,将越秀、东山两区合并,并新增设了南沙、萝岗两区,通过区划调整理顺了经济与城市发展格局。近年来,深圳、顺德分别实施了以大部制、区划调整和村(居)管理创新为主要内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完成试点并在地区范围内铺开推广,取得了良好效果,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事实证明,适应经济与城市发展的管理要求,需要及时调整行政区划,以此来促进资源整合、产业发展。
东莞于上世纪80年代通过县升格为市形成的“市辖镇”管理架构已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进程,难以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趋势,阻碍了城市的组团发展,制约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亟需加快推进以简政强镇和村组改革为先导、以区划调整为重点、以大部制改革为支撑的综合型、系统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多中心组团发展
是东莞城市高级化发展的战略方向
东莞在上世纪90年代即提出组团式发展战略,确定以莞城为中心,力图通过发达的交通网络将各镇街作为卫星城连接起来,形成组团式发展。组团式发展战略与当时的工业化阶段总体相符,但东莞特殊的“市辖镇”行政管理架构,决定了这种城市组团发展必然呈粗放分散发展格局,直接导致土地资源、空间资源及公共资源使用上的问题。“十二五”时期东莞城市要加快向高级化发展,就必须转变城市传统粗放分散发展格局,努力整合空间资源,优化空间布局,向适度集聚发展转变,努力构建多中心紧凑型网络组团城市。
1. 适应区域一体化和城市发展趋势,必须走多中心组团道路。区域一体化已成为珠三角区域经济社会与城市发展的主要任务。《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及“五个一体化规划”的加快实施,将推动珠三角各城市进入新一轮一体化发展格局,尤其随着包括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加快推进,珠三角城市群的一体化发展乃至同城化步伐不断加快。这将打破以地方行政中心为主导的城市发展格局。未来东莞要确立自身的发展优势,就应按照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抢抓新一轮的发展机遇,依托穗莞深、穗莞惠、广深港、沿江高速、从莞高速等一系列新交通干线,着力强化市区-松山湖的中心地位,强化石龙、常平、虎门、塘厦等区域中心,及虎门港-望洪新兴交通枢纽的服务功能和集聚力,增强参与区域一体化格局的竞争优势。
2. 加快经济和城市转型升级,必须走多中心组团发展道路。东莞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前20年属于典型的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城市进程包括基础设施及生产生活服务都滞后于工业化进程;新世纪以来,东莞大力实施“五年见新城”,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环境大幅改善,城市生产及生活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以服务业为主的城市发展逐渐上升为主导地位。2010年东莞人均GDP已超1万美元,三次产业结构为0.5:51.4:48.2,服务业与工业规模基本相当。对比钱纳里工业化发展阶段划分标准,东莞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产业转型升级成为东莞转型的主题,但产业转型最终必须依靠城市转型升级为支撑,要求城市提供更好的生产、生活服务,要求城市优化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创新发展环境。“十二五”规划时期,城市高级化发展将是东莞加快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城市高级化面临最突出的战略任务则是要构建紧凑型的网络组团结构。
3. 整合城市土地与空间资源,必须走多中心组团发展道路。“摊大饼”式的由中心向周边扩散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由于过度集聚,导致交通堵塞等一系列“城市病”,城市发展难以为继。近年来,广州等大城市正加快向多中心组团格局转变,力求以此解决城市过于集聚而产生的拥堵等诸多问题。东莞由于特殊的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原因,城市发展呈分散格局,避免了城市的过度集中,但这种分散格局,总体上属于自发形成,缺乏整体有序的规划。这种散乱必然容易产生包括土地和空间资源滥用、城市功能布局混杂、公共资源浪费严重等一系列问题。据2008年有关部门调研,东莞现有可利用的土地不足40万亩,占全市总面积不到10%,按照目前每年消耗3万亩计算,10年内东莞土地将消耗殆尽,这无疑直接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要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要加快区划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切实构建多中心、多层次的网络组团城市格局。
三、多中心组团发展
最大障碍在于“市辖镇”体制架构
东莞城市分散格局与特殊的经济发展模式(尤其集体经济的发展)、“市辖镇”行政管理架构、“市镇村组”四轮驱动机制及32个镇街的区划设置密切相关。在现行体制背景下,各级地方政府作为一级利益主体和调控主体的地位非常突出,政府对经济和城市发展发挥主导作用。东莞的各“市辖镇”在区划竞争过程中各自为政,也就必然形成32个经济中心。
不可否认,东莞实施特殊的“以市带镇”的行政管理架构,具有精简、少层次和发挥基层积极性的特点,有力推动了东莞经济高速增长;尤其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东莞为加快发展加工贸易经济,鼓励镇村组乃至个人大兴物业、招商引资,快速推动了经济增长,东莞以物业资产投资管理为主的集体经济规模占全省集体经济的1/3强。
当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入中后期阶段后,东莞这种以物业租赁为主的基层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无论与苏南园区经济模式或者与顺德、南海以民营经济为主导的发展模式比,都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较大差距。村组集体乃至个人的物业经济依托土地资源,所投资建设的厂房及配套员工宿舍、园区、商铺、个人出租屋等分散在各个村组范围,普遍小而散乱,缺乏整体规划,服务管理水平明显不高,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益,难以发展较高层次的产业。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东莞的加工贸易遭受重挫,许多中小企业关停,直接导致这些集体乃至个人的物业被闲置。可以说,这种以物业经济为主导的基层集体经济,已难以适应更高层次的经济和城市发展,直接制约了东莞产业的转型升级,成为解决东莞经济发展诸多问题尤其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整合的最大障碍。
因此,相比那些“摊大饼”发展的城市,东莞不是要分散发展,而是要转变过于分散的各自为政的发展局面,适度集聚发展,以市中心和区域中心统筹发展周边镇,以镇联络村组,从而形成网络组团。未来要转变这种过于分散的发展格局,就必须加快区划调整,整合区域空间资源,优化功能布局,构建紧凑型多中心网络组团城市格局。
由于发展路径依赖、发展不平衡及集体经济利益固化等种种原因,东莞的区划调整从新世纪初提出至今,一直未能实现突破,从而在根本上制约了城市格局的调整,直接影响了城市土地、空间资源、产业布局的有效集聚整合及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城市格局的形成。当前,加快推进区划调整,总体上已具备了多方面有利因素。首先,当前国家和省正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周边地区都已率先实施了以区划调整为主的综合体制改革,改革宏观环境有利;其次,东莞粗放式的发展模式至今已经难以为继,尤其经过国际金融危机的洗礼,全市上下都深刻认识到了传统东莞发展模式的弊端,普遍意识到过于分散的行政区划存在的弊端;第三,前期实施的集体经济股份制、当前推进的简政强镇等诸多体制改革已为进一步实施区划调整奠定了基础。
四、推动多中心组团发展,
亟需加快实施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
加快整合区域资源、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推动城市向多中心网络组团格局发展转变。关键有三:其一,从转变发展方式来看,必须抓住后危机时期产业调整及技术发展加快机遇,以园区港口经济为重点平台,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和产业空间布局的优化;其二,从城市规划来看,务必抓住当前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机遇,以交通尤其轨道交通为带动,强化片区规划的引导作用,着力优化城市主体功能区布局;其三,从体制改革来看,务必加快推动区划调整,强化基层社会管理职能,弱化基层经济发展职能,着力构建与多中心组团格局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架构和机制。
东莞实施行政综合体制改革,要重点考虑四个方面:首先,基层改革是基础。考虑到目前东莞发展面临的基础性问题(无论经济发展方面还是社会建设方面)在于镇村基层,因此,行政综合体制改革,必须着力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升级,解决村组集体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所面临的问题,要充分考虑基层发展实际,着眼于基层的长远发展,强化区域集约统筹管理。其次,部门改革是动力。与区划调整相配套,务必实施大部制改革,强化政府部门的宏观统筹能力;第三,区划调整是关键。区划调整必须着眼于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着力发展组团经济、构建多中心组团城市;第四,改革需系统有序分阶段实施。要按照“分步骤分阶段、先试点后推广和由易而难”的原则逐步推进。
具体实施可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重点实施简政强镇。强化区域中心镇的主导作用,切实发挥中心镇的主动性、能动性和服务功能,在整合镇域内部空间资源的同时,充分发挥中心镇中交通、服务等各方面的优势,带动并与周边镇形成协调发展局面。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村(社)改革。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村居自治、政务服务三分离,将村的行政管理、综合服务与经济管理职能分离,构建新型服务管理体系。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推动政府部门服务职能下移,探索设立村、社区工作站承接政府服务管理职能,形成跨部门的综合管理模式。推动人、财、物向村、社区倾斜,加大公共服务购买力度,努力实现服务供给渠道多元化。
第三阶段,实施大部制改革。可借鉴深圳、顺德经验,着力建立决策、执行、监督三种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除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审计局、口岸办、台办等专项职能部门机构不做调整外,其他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等都可纳入调整范围。可设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
第四阶段,实施区划调整。东莞镇级行政机构因为层级太低,经济社会规模大,“小马拉大车”,难以适应庞大的经济城市及社会管理功能,必须实施行政区划调整。目前,东莞实施区划调整总体上有三种模式供选择:一是重走老路。也就是现有的32个镇区不动,增设5至6个区级政府。二是进行调整合并,实施“强心限肢”策略。三是学习深圳模式,不仅不合并反而将大镇拆开,设多个街道办和办事处。据有关分析,第一种模式由于多了中间层,市级管理相对轻松,但由于涉及中央和省级事权,程序较为复杂,并且凭空增加一级政府,必然增加不少行政开支。第三种模式由于没有像深圳那样有中间区一级政府的统辖,在32个镇基础上再多分出街道办事处,有违城区整合的大方向。目前选择第二种模式可能比较有利,这既达到合并后资源的整合,同时又没增加行政开支。近来,省编委针对东莞、中山的区划调整特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意见》,提出了“联并升级扁平化改革”和“撤镇建区扁平化改革”两条路径,并提出“新设的区不再设街道”,总体上属于第二种模式。但这种模式也将面临很大挑战,主要是涉及人动和机构调整较大,牵涉到利益调整面广,同时对各镇街已形成的区域品牌如产业集群品牌发展不利。与这种模式相配套,必须着力推动村(社)撤并整合,强化村(社)发展基础。对此,社会也有不同声音,认为为避免改革受到较大阻力,影响基层社会稳定,也可考虑通过增设区级(县级)行政机构,着重履行区域统筹协调和经济与城市发展职能,同时继续保留镇级机构的社会管理和城市管理等方面服务职能,不断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形成网络组团发展格局。综合考虑历史传统、地理位置、交通枢纽、经济发展等各方面因素,重点要构建以市区为市中心,以虎门、石龙、常平、松山湖、虎门港为区域中心的6大片区的组团格局。六大片区联合组建区级政府,重点履行经济发展、城市规划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功能。
区划调整,由于牵涉多方利益,阻力很大。可在虎门港和水乡片先行试点,然后在全市推广。当前虎门港的开发建设已逐步完成了港口码头阶段的建设,进入港口工业和港口城市的开发建设阶段,亟需统筹土地资源、统一规划城市的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的服务功能,为此必须统筹规划几个镇的资源,防止进一步分散发展。水乡片镇区开发较晚且土地资源比较丰富,洪梅、望牛墩、麻涌、道、沙田几个镇都相对比较落后,各镇之间发展差距总体不大,各镇为加快发展,具体操作,可先由虎门港联合相关几个镇成立经济城市协调发展委员会,统筹虎门港与水乡片的经济和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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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省政府. 珠江三角洲城乡规划一体化规划(2009―2020年)[Z] .2010.
Dongguan: a Multi-Center Approach for Growth Based on Urban Planning Revision
Hu Qingshan,Xi Hua
(Dongguan Social Sciences Association, Guangdong Dongguan 523083;
China Development Institute, Guangdong Shenzhen 518029)
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4
关键词:城中村;泉州城东片区;状况;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2)01-17-02
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用地的外拓,过去处于城郊的农村逐渐被纳入城区的范围,最终为城市所包围,由此形成了所谓的“城中村”。“城中村”脱离了传统的农村生活和生产方式,受到城市生活的巨大影响,但在土地权属、管理体制以及思想观念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城中村”在城市发展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利因素,比如经济发展落后、基础设施不完善、居住环境差、管理存在漏洞、治安问题突出等,严重阻碍着城市的发展步伐。对“城中村”的有效治理,是一项严峻的现实问题,也是一项值得研究的理论难题。
本文以泉州市城东片区中的四个社区:华大社区(华侨大学社区)、城东社区、南浦社区、浔美社区居民委员会为访谈调查对象,深入了解“城中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分析“城中村”治理面临的主要困境,并提出“城中村”治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泉州城东四社区“城中村”治理的基本状况
城东片区是泉州中心市区的重要板块,是泉州市“东进、南下、西拓”城市发展战略中“东进”计划的主战场,自2005年10月开发建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已经初具现代化宜居新城的雏形。但是,城东片区作为原城乡结合部基础之上建设起来的新区,存在一些典型的“城中村”。这些“城中村”内部存在很大的问题,影响着整个城东片区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城市的发展与形象。通过对城东片区四社区的访谈调查,了解到这些“城中村”存在的以下主要问题与困境。
(一)经济问题
1、“城中村”治理所需资金不足
“城中村改造最大的难题是资金问题。”[1]城市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有限,往往会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城市重点建设区重点项目,对“城中村”问题无暇顾及,当资金充足时,“城中村”问题已经变得很严重,治理难度大。华大社区与城东社区处在政府建设目标内,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现代住宅建设,被征用土地居民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同时对该社区的治理也是街道办重点扶持对象;而浔美社区和南浦社区则没有在建设计划之列,仍然保留着原有的土地与生活方式,“城中村”问题依然存在,并且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这就会形成一种现象或者认识“一区得道,鸡犬升天”。
2、社区居民经济来源种类有限,生活水平较低
城中村的经济成分比较复杂,既有农村中的集体经济,个体经济,也有民营经济、外来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所占的比例因村而异,彼此间差距较大。据调查所得,四大“城中村”基本上不存在第一产业,大部分居民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比较突出的第三产业,以房屋出租、餐饮小店和零售为主,科技含量低。同时限于文化水平与思想观念,居民很难在城市中找到工资较高或者科技含量较高的工作,这就制约了“城中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政策问题
困扰四大社区治理的重要因素是缺乏统一政策支持。“城中村”的治理是一项新问题,又是一项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土地利用制度、财政制度、投资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虽然许多地方政府要求治理改造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例”,符合坚持实际、因地制宜,但也相应的增加了改造的难度。目前泉州市政府没有明确统一的治理规定,在实践中也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制定的政策往往是领导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或者是朝令夕改式的。同时政府的政策倾向是有特殊照顾对象的,而“城中村”内部治理政策只是泛泛而谈,没有具体的操作文件或者方针,因此缺乏实用性。
(三)社区管理问题
1、城市农村双重管理体制并存
“城中村”虽然被纳入了城市的管理范围,但是在实际管理方式上仍然保留着农村的管理体制。城市居民委员会是负责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等常规性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却承担着各项政治、社会职能、村民就业、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文化卫生等农村居委会式的工作,造成城乡两种管理体制责任不明。很多“城中村”管理机构直接由原来的农村居委会直接改制成社区居委会。同时“城中村”管理者往往与本村村民血缘密切,是村中大族姓成员,这使他们在管理时总是会优先照顾本族居民,容易造成“管而不治”“治而不严”的局面。
2、管理人员自身定位出现偏差
原来的农村村民委员会承担农村集体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拥有对集体实物的管理权,包括土地管理、人口管理、宅基地使用等,有很高的自主性。而现代意义上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则只是城市基层政府派出机构,政府承担社区居委会管理费用,只负责社区管理与服务功能,以服务为主的辅工作。因此,一些社区人员特别是原村委会人员就会认为社区居委会只是“上级信息传达站”,没有发挥自身才干的机会,甚至认为社区居委会没有存在的价值。偏差的自身定位难免造成消极怠工、影响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与质量。
(四)社会问题
1、规划不合理,布局混乱
主要表现在四大“城中村”内部存在没有规划的建筑群和违章建筑物。社区内居民有的只是在原有宅基地上进行翻盖,部分用作住房,部分用作出租,用地方式杂多。同时建筑群密度较大,参差不齐,布局十分混乱,容易给居民带来生命和财产隐患;在规划管理上,政府乃至街道办把重点放在新开发建设的新型居民住宅区,而没有把社区内部纳入城市统一规划和管理范围;城中村的绿化建设(华大社区内华侨大学除外)更是无从谈起,严重影响了城市面貌。
2、公共基础设施落后,交通建设滞后
衡量一个城市发展状况的重要标准便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衡量社区建设。“城中村”内居民所需的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设施配套不足,缺少文化娱乐设施,老人活动、儿童游戏场地和公共绿地等更是不见踪迹,环境卫生、生活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缺乏,供水、供电、排水系统不完善。同时交通建设滞后,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调查中,泉州城华北路,作为一条城市主干道,存在很多的问题,如路面磨损严重、立交桥太少、不利横穿马路、违章摩托车过多等等。严重的交通问题不利于居民的出行,威胁到居民的生命安全,加大了“城中村”治理的难度。
二、“城中村”治理对策分析
“城中村”治理是一项复杂、艰辛的过程,需要政府、开发商、居委会、村民等各种组织团体共同努力。
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5
关键词:上海近郊区发展问题对策
随着上海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近郊区开始成为上海城市建设的主角和主体。受到各种复杂因素影响,尽管上海近郊区建设时间不长,但已出现较中心区(如静安、黄浦、虹口等)和远郊区(如金山、松江、崇明等)更为复杂的现象和问题。本文以上海市宝山区为例,从研究近郊区快速发展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入手,探讨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初步对策与建议。
上海近郊发展的类型
(一)城市化的近郊型村镇
从上海房地产急速崛起的新千年以来,追求生活品质的迫切要求和内环范围高昂的居住成本,使得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选择近郊区,特别是交通、公建配套较好的近郊区作为其新的定居点。因此,在短短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宝山外环线以内区位条件较好的大场、庙行、淞南、高镜等村镇大多都组织了房地产开发项目,乡村迅速被城市占领。快速城市化在改善地方建设面貌,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并集中在配套设施配置容量不足和“城中村”现象。
一方面,各村镇为增加经济收益,往往想尽方法,与规划讨价还价,增加建筑开发量;而另一方面,当时的规划尚未实现全覆盖,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往往是在没有综合地区公共设施需要,交通、环境容量的情况下孤立核算的结果,市场效益的过度化追求和规划法规的滞后性缺位,最终导致在完成房地产开发后,居民往往对地区公共设施、交通设施和公共活动场所的配置情况不甚满意,出现较为普遍的“局部没问题,整体缺口明显”的合成谬误。
在导致配套设施容量不足的同时,大面积土地开发带来的农户动拆迁问题,也因为过度追求数量和速度而留下很多隐患。作为动迁户的当地农民往往不愿离开原驻地,为满足农户要求,尽快落实动迁,大部分农户最终搬迁到了附近的安置基地,没有被城市化消化的农民住宅区与城市居住区混杂在一起,形成了普遍的“城中村”现象。这些“城中村”尽管在吸纳外来人口、提供廉租房等方面分担了城市发展的压力,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农户住区对当地的城市景观、土地使用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带来了巨大影响。
(二)工业化、准城市化的中郊型村镇
进入2000年以来,上海产业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中心城区向近郊区县,特别是土地价格较低、交通条件相对较好的中郊地区转移。产业的转移,在加快上海中郊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和原始资本积累的同时,使当地村镇看到了土地作为资本蕴藏的巨大的经济价值,并努力以此为媒介,大力发展村镇经济。在工业产业大量进驻中郊地区的同时,上海大型市政配套动迁基地和“中低价商品房”基地的纷纷落户,则从另一个渠道让当地原住民开始接触并逐渐接受城市的生活方式。
农转非现象如果单纯作为农村城市化的过程来看,是一个极为自然的过渡现象,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缺乏有效控制,则会成为制约这些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宝山郊环线附近的罗店、顾村镇就有这一类问题存在,这一方面体现在产业同构现象明显,内部竞争成本升高;另一方面则体现为用地分散布局,空间结构不合理。
目前,宝山罗店镇、顾村镇和月浦镇的主导部门都是第二产业,机械制造、冶金加工、医疗器械等劳动密集型工业构成了村镇的最大工业门类。门类与能级的类近似性使得村镇在引进产业项目的时候,只能依赖低廉的土地价格和优惠的使用条件作为主要手段,结果出现了工业土地利用率低,土地闲置多,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由于郊区产业的早期开发多以镇村自行组织实施为主,基本处于低端、小规模生产状态,无法形成专业化工业基地,加上开发过多地强调功利主义,缺乏先进理念和规模效应,工业和农村居民点经常相互混杂在一起,既影响了地区形象的提升,也为社会治安管理带了很多负面作用。
与中心城区不同,城市中郊型村镇的城市建设用地扩张,大部分是以农村集体用地为主要支柱,村镇各自为政,空间发展模式只能以村镇的空间区位确定非农建设用地的布局。受这一条件限制,无论是工业还是居住用地,都很容易形成以村镇为中心,小范围集中、大范围分散格局,而重大工程基地的独立选址又往往使这一局面进一步加剧和复杂化。结构和用地的不合理产生的后果必然是公共设施不配套、道路系统不连贯、基础设施系统不到位、城市景观不协调等一系列问题,延缓了乡村——城市转型的空间集聚过程。
(三)农业主导的远郊型村镇
宝山北部地区的远郊型村镇受地理、现状和环境等条件的限制,大多数仍以农业、果蔬种植和其延伸产业为主,未来城市化的可能性较小。由于生产方式仍以个体耕作为主,农业产业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村镇空间布局呈现密度高、规模小的特点,村庄基础设施配套难度大,土地资源浪费,村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各村目前普遍缺乏规划指导,上下水不畅,道路狭小、质量低劣,环境脏、乱、差,缺少学校、医疗卫生、商业、文化体育等必需的生活设施。
与村镇建设发展缓慢相反,北部地区因为土地可开发量大、用地集中,对大型制造企业的吸引力较强,原有的宝钢国家级钢铁基地不断扩建,市级城市工业园区和月杨工业园区等大型工业项目也纷纷落户,是全区工业用地最为集中的地区。由于长期处在自发生长状态,这些工业园区与村镇农业用地交错分布,空间形态具有强烈的拼贴性,工业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无法形成完整的交通、市政系统,工业企业在创造大量经济收益的同时,也没有对该地区产生明显的产业链效应,相反的,严重的工业污染对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已造成长期的环境影响,因此,总体来说,这一地区的用地布局还处于相互制约、相互干扰的状态。
近郊区快速城市化的成因分析
(一)城市化的动力机制
村镇社会经济水平和城市化发展过程、特征、性质和方向往往包括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即内力作用和外力作用。内部作用是指区域本身所固有的、对村镇城市化起决定性作用的各种要素,主要有区域资源条件、地理位置、生产力水平、社区政府、社区的企业和社区的个人主体等,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外部作用是指来源于区域以外、对村镇城市化起加速或延缓的各种要素,主要包括境外投入、宏观政策的变化、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行政中心的变更、行政区划和管理因素的变动等,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而宝山三类村镇的发展现状是城市化内力与外力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近郊村镇凭借自身区位资源优势和房地产市场的拉动,形成大片城市住区;中郊城镇受地理、地价和市政项目动迁影响,成为工业与居住用地片状布局地区;远郊城镇因为内外交通条件影响、可建设用地规模大、地价低廉和政策动力不足等原因,而形成工业与农业地区混杂并存的局面。
(二)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
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评价,农村根据自身优势发展房地产业、工业所带来的收益远大于狭义的经济发展层面。一是村镇自主开发的房产项目可同时兼顾短期销售和长期租赁,所建厂房既有可观的租金收益,又可作为固定资产实现逐年升值,这为村镇实现巨大的经济支持;二是村镇吸引房地产、工业项目进驻后,可就近解决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三是通过参与二、三产业的工作实践,可以在短期内提升村镇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养适应现代城市生产和服务需要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当农村城市化过程是伴随城市快速发展形成时,我们必须肯定农村对发展经济的需要,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它根本无法认识到城市规划的深层含义,其主要目标只能围绕实现局部利益展开,由此必然造成城市规划目标与实际的土地利用之间的分离。
(三)二元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城市急速推进与农村土地大量置换,这本来是一个正常的供求关系,但如果农村土地政策出现相对滞后,就会引发出大量的土地利用问题。首先,国家政策积极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其次,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首进行集体土地开发的行为,具有相当强的地方保护势力和违抗行政处罚的能力;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不仅涉及土地本身,还包括户籍政策、保障措施、农民生计出路、社会治安等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可以说,农村土地的问题是一个涵盖政治、行政、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综合问题,而基本原则是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结构。
(四)政策预期和引导不足
在房地产风潮、中心城产业转移驱动下出现的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一次“风暴式”农村现象,这在我国农村城市化史上具有颠覆历史的重要意义。由于它来的如此突然,政府部门还来不及制定规范化的政策引导和控制非农用地的开发,加上未及时调整农村土地所有制和管理体制,致使在城市快速发展的特殊环境中,农村城市化过程被置于政策真空背景下。没有政策的支持,加上城市规划的不到位,土地要进行有效控制的难度可想而知。
城市近郊区发展规划实施策略
(一)近郊型村镇:加快落实公共配套设施,改造“城中村”
近郊型村镇已基本属城市建设区,土地开发相对成熟,需要重点解决开发地区公共设施配套不足,农民安置和待建地区临时性建设管理等问题。
开发地区应重点加强对公共设施的规划估算,从整体层面上确定各类公共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并利用本次编制单元控规落地的机会,将用地予以明确落地,从根源上消除房地产开发中普遍存在的拖建、赖建和“搭便车”现象。
村镇农民安置社区应纳入城市城区规划,进行公寓化和社区化规划管理,消除城乡二元格局。整治的首要措施是对这一类村镇范围内的农民建房进行限制,不予审批新宅基地,并严禁私建新房。根据土地征用情况、村经济实力和村民建房期望值,实行一次性搬迁或逐步搬迁的模式,搬迁应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总体规划,在城市建成区或规划区选址,实现集中安置,按照城市小区的要求,建设新型农民居住社区。考虑到农民工作的性质、收入水平、居住习惯、接受程度等与城市市民要求不同,农民居住社区的户型、居住面积、容积率、基础设施配套方面要实现多元化,满足不同层次人的需要。
在物质形态改善的同时,政府要建立适应新情况的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农民居住社区要积极加快对社区居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城市文明的教育熏陶,尽量缩短农民心理、行为方式城市化的进程,逐渐使被动产生的“城中村”成为城市社区。
(二)中郊型村镇:有序转化土地资源,引导农民“市民化”
与近郊型村镇不同,中郊型村镇在实现农民“市民化”的同时,重点做好土地“城市化”的文章,实现“软”、“硬”件的同步升级。
完善土地运转机制和新城规划成果,有序转化土地资源。依据区域总体发展需要,加快该地区村镇集体土地国有化、集约化的进程,在制订土地资源利用、村镇城市化发展等相关政策的同时,加快宝山新城规划编制,使土地资源能有序的转化为城市建设项目,最终实现提升资源操作平台的目标。
根据新城规划要求,按照建设时序进行分类改造。对已征用土地的农户开展安置基地的新、扩建和环境改造,要按照“四高”的要求,加快建设各村的主要公共设施,通过拆旧更新、整治改造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对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对规划期内撤消的村实行严格禁止新建私房,要严格控制和适度控制村主要公共设施的建设,限制农民改扩建房,不予审批新宅基地,各村镇不得私自将集体土地租用给其他单位使用。通过土地资源流转,逐渐取消各类农业用地,完全纳入城市城区规划,进行社区化规划管理,消除城乡二元格局。
深入政策研究,提高农民“市民化”的积极性。在妥善解决农村土地问题的同时,必须对农民群体的需求进行深入解读,对户籍、住房、土地收益分配、农民就业等农民关心的问题展开跨学科综合研究,形成技术支撑和政策文件,积极引导农民向城市居民的转型。
(三)远郊型村镇:完善产业布局,形成农民聚集点体系
远郊型村镇根据宝山区区域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体系规划,应强化产业空间布局和农民聚集点体系这两个方面深化研究和编制工作。
合理引导产业空间布局,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应对城乡一体化地区可能带来的影响和互动发展方式作深入研究,提出系统性的发展政策,特别在产业空间布局、重点资源的产业引导和利用模式、产业提升与投资引导等方面加快研究工作。农业应发展以精品农业和休闲农业为主的近郊新型农业发展体系,充分利用离城区较近的区位优势,以直接为城市消费服务为目标,重点发展园区精品农业、体验农业,即高科技精品示范园区、旅游休闲观光园区。工业应向都市产业转型,利用宝山强大的物流、制造业优势,积极拓展农、工、商交叉产业,如农产品深加工、交易市场、配送中心等产业形式,形成以工促农,工农并济的良性循环。
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规划范文6
一、村级能力建设的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
村级能力是指村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服务农民增收,增强村民社区归属感,建设和谐新农村的能力,主要体现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组织农民合作能力、服务农民致富能力、实施民主管理能力、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等“五个能力”上。
全市村级能力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相结合,村级集体发展与农民自身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当前,着重在增强村级“造血”功能上下工夫,夯实自身发展和服务农民的坚强物质基础;着重在服务农民上下工夫,增添服务手段和推动农民增收;着重在基层组织建设上下工夫,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村级能力建设目标。
通过2—3年的努力,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入、服务增手段、干部增活力、管理更民主、村内更和谐、群众归属感明显增强的工作目标。
(二)村级能力建设主要任务。
2010年,消除21个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村;20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不达标的村,基本达到每村600平方米;可支配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村增加15个、50万元以下的村减少100个;实现村务财务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平台全覆盖。
2011年,村级可支配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村占全市总数的10%,消除可支配收入50万元以下的村,提前一年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任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全面达标。
2012年,全市村级可支配收入总额翻一番;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3000元;参加“四大合作”的农户占全市农户总数比例达到60%;村民对村集体的满意率达到60%以上。
二、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确保村级能力建设取得实效
“多予”就是各级政府抓住重点,排出具体政策和项目,把能够给村的利益都让渡给村,为增强村级能力提供有利条件。“少取”就是逐步规范村级事务,减少村级对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资金配套。“放活”就是“非禁即可、非限即许”,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激发村级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项目带动,创新内生发展机制。全市重点扶持189个村级可支配收入在50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每个村建设5000平方米以上工业标准厂房,培育村级经济的“造血”功能。一是以镇街为单位,在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配套)区内建立村级标准厂房专属区。二是在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后,允许每个村使用整理出来的集体建设用地10—15亩,置换至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内,用于建设标准厂房。三是建立以多元投入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筹融资机制。除市、区县和镇街财政共同扶持外,村集体可以探索以新形成的集体资产打包抵押来获取贷款的途径,以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也可以通过村企联建、村村联建,多渠道吸引外来资金的投入。四是新建工业标准厂房统一发放集体资产产权证,实行“村级所有,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经营,收益保底,按股分配”的运营新机制。
同时,鼓励其他村通过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关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到区县开发区或镇街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厂房等政策,可以参照执行。
(二)因地制宜,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加强调查研究,逐村分析制定村级发展规划,理清发展定位和思路。充分挖掘现有资源潜力,积极鼓励村集体发展物业和租赁型经济,支持各村结合村庄整治和中心村建设,利用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的建设用地建设村集体物业项目。鼓励村级利用集体资源,参与或组织领办各类合作社,增加集体收益。鼓励村企结对,合作开发,企业所得收入中定向用于结对村社会事业的资金,可按规定在税前列支。
(三)强化管理,推动资产保值增值。建立集体土地和房产租金递增机制,有条件的镇街可以探索建立以镇街为平台,统一经营、按股分配的集体资产管理机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市场,有效配置农村集体资产。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规范村级集体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严格控减村级不良债务。
(四)明确事权,不断规范村级负担。强化村级负担监督,实行村级事务准入制度。规范村级事权,在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时,按规定应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级组织承担。对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但需要出钱出物的,有关部门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进一步健全村民福利保障制度,逐步将村民福利纳入集体股改红利分配。对村级兴办小型公共服务项目,要按村所能,因地制宜。要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落实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政策。
(五)加强培训,教育培育新型农民。关注农民就业状态,切实组织好农民就业和创业培训,提高农民就业和创业比重,让部分农民不当农民,让部分农民当好农民。通过教育和引导,增强农民的团结、合作、奉献精神和凝聚力。传承农村“熟人文化”精髓,弘扬乡村文明,提升农民互助合作理念,使农民更诚信、更团结,齐心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的思想政治素质培训、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和经营管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带领农民致富的能力,充分发挥村干部“领头雁”的作用。
(六)创新机制,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不断提高村级治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村级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对于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村集体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案、资产经营或处置方案、年终收益分配方案等,必须实行民主决策,让群众知情、放心,使群众满意。认真做好村级组织干部选用、选派、选训工作,坚持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新形势下处理农村各种矛盾的能力,作为选拔村级干部的重要标准,培养一批“双带型、双强型”农村干部。继续拓宽村干部的选拔渠道,逐步把大学生村官放到重要岗位,充分发挥其才能。大力实施“引智”工程,鼓励把致富能人或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聘任为村级经济发展顾问。切实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水平的标准,妥善解决村干部的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切实做到工作有动力、干好有前途、退岗有保障。
(七)政策扶持,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一是税收奖补。对村招商引资到区县、镇街工业园区和三产聚集区的项目,企业新增税收的区县和镇街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直补到村。对市里确定的重点扶持村,两年内实行全额奖补。二是规费减免。凡市级村级能力建设项目安排的标准厂房,其建设环节中,市级及以下所有规费予以全额减免(详见附件)。土地出让收益部分,作为村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资金,全额用于村级能力建设;省集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地方部分,以及其他土地涉农项目资金,优先用于村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三是财政扶持。市、区县(镇街)共同出资,设立村级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集中财力扶持两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扶持兴建标准厂房,区县(镇街)财政按照1∶1的要求配套投入。同时,继续安排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四是金融支持。各级金融机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项目要优先提供金融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实行利率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集体资产打包抵押贷款途径,并严控此类款项用途,不允许直接参与经营投入。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和镇村银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村级能力建设工作责任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农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规划局、税务和金融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市村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村级能力建设工作。其中,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跟踪督查等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村干部班子的配备和能力培养;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各地实施土地整理和置换;市民政局负责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村务公开;市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工作,落实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