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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范文1
为贯彻落实《2017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办文【2017】)x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现烟花爆竹管理“零火灾、零伤亡、零事故、零扰民、零污染”的工作目标,特制订本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发动本系统本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禁鞭工作措施,确保干部职工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因为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及人员财产损伤事故,创造良好的禁鞭秩序,提供安宁、祥和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禁鞭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王红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卫东同志、宗志玺同志任副组长,向伟华、陈炎焱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由局办公室主任向伟华同志协调组织开展禁鞭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禁鞭工作。县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专题研究禁鞭工作,并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一步传达县禁鞭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禁鞭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禁鞭工作落实到位。
(二)利用各类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QQ工作群和微信工作群等平台作用,利用宣传标语、条幅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进行禁鞭宣传。具体要求如下:机关办公楼前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及置放宣传牌;各小区按属地管理原则逐户发放禁鞭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各二级单位要分别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及置放宣传牌,有条件的利用LED屏滚动播出禁放标语,使干部职工了解我县禁鞭工作的相关要求,确实做到不买鞭不放鞭,形成良好的禁鞭氛围。
(三)对照包保要求,落实包保责任。各单位对所管理的人员和工作生活场所按照县城区禁鞭、消防和综治工作主体责任要求,开展值班监督,确保包保区域禁鞭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范文2
一、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供销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结合供销社综合改革相关工作要求,将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纳入检验供销综合改革成功与否标准之一,目前拟定的《市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支持社属农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企业积极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该项补助资金占补助专项资金的30%。”
二、在系统内全面开展“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落实《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依据“供销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了“供销+创新+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下发各县(区)供销社。在全市供销系统内明确:至2018年3月底前各县(区)组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全面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2018年7月底前新建或规范提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100个。
三、及时召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落实《空气质量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总体方案》
市供销社联合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召集全市六县两区供销社分管安全和业务的副主任和9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公司,紧急召开了供销系统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推进会。会上,组织学习《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市环保委办关于总体方案整改工作文件精神,市烟花爆竹流通协会负责人、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供销社要配合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的管理;二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和环保工作重要性认识;三是要制订措施,突出重点,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深化治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安全有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打击非法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非法违法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监察、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及14个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全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专门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执法等部门人员,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与涉农社区、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层层签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状,确保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严把准入条件,控制销售点数量,认真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有效的宣传活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协调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严查、严打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对烟花爆竹运输、燃放、销毁等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监察部门要做好执法监督工作,对监管不力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打击和查处无工商营业执照或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城市管理局依照职责加强监督,查处违法设摊、占道经营等行为,积极配合区安监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已经许可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开展普查,对无证零售摊点进行重点打击。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者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对涉嫌构成治安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迅速查办、依法严惩;对拒绝、阻碍或暴力威胁监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严厉查处。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春节前10天内集中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广播、展板、横幅、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入社区和人员集中场所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各街道办事处在销售相对集中地采取悬挂宣传标语、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集中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觉维护烟花爆竹合法经营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在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是定点执法,春节前10个重点区域(翟山市场、矿西农贸市场、西苑市场、黄河新村农贸市场、永安广场、大润发超市、奎园北门、矿山医院门口、苏山市场、庞庄市场)由所在辖区办事处牵头,联合派出所、城管执法、集中社区安监员进行定点执法,严厉打击“四私”行为;二是巡查执法,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协调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城管执法人员组成巡查执法队,对本辖区烟花爆竹管理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流动执法,打击无证流动违法摊点;三是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细致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状况底数,坚决取缔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安监、公安、监察、工商、城管等部门组成巡查执法队,在区安监局设立临时集中办公点,安监局抽调全体人员和工作车2辆,公安分局抽调2人和工作车1辆,监察局抽调1人,工商局抽调2人和工作车1辆,城管局抽调3人和工作车1辆,于2014年1月22日至1月31日,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流动执法,全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对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督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六、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2014年1月18日-1月31日各街道办事处开展自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014年1月22日-1月31日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巡查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责任感,统一安排本辖区内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分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街道办事处要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烟花爆竹打击违法行为实施方案于1月18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范文4
一、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
县供销社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常性召开县社干部职工,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学习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文件精神。(一)3月15日,贯彻了县政府召开2013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县政府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和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13年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二)6月3日传达贯彻全省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三)9月10日,组织学习了县政府关于印发《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安监局关于印发县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时,县社认真研究、部署做好国庆、中秋节及党的“十”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通知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安排,布置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和“十”期间领导带班、接访、值班安排,县社主要领导对每次贯彻会议精神,学习文件内容后都要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普法学习等工作作重点的讲话,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县社机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的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本单位的财产、人身安全的职责,确保本单位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抓好今年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特别是在中秋、国庆节和“十”期间更要加强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实行各单位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严格防止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生,要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查找安全隐患,特别是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尤其重要;其次是加强工作,对老上访人员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础,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下。通过县社领导在每次会议上的督促强调,大大提高了各单位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为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注入了强针剂。
二、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检查和消防安全检查
(一)建立了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管理长效机制。为加强市场安全经营管理,制定了不定期的市场巡查制度,设立县城市场巡查和乡、镇、村市场巡查二大块。县城市场巡查,县供销社组成了三个稽查小组,由县社机关人员和爆竹公司办公室,稽查大队人员组成,每个小组由县社领导带队,每月对县城市场的烟花爆竹个体门店不少于二次的稽查,有力遏止了销售门店不安全隐患发生和市场走私爆竹出现。乡、镇、村市场巡查,一是县供销社三个稽查小组不定期轮流下乡到全县各乡、镇、村烟花爆竹门店进行检查,每小组今年不少于30次,全年90次;二是烟花爆竹公司稽查大队除参加县社三个组的巡查外,另外他们要肩负着全县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经营管理,配合公安、工商、安监等单位把好市场安全关。
(二)开展了全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县供销社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和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等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县社与安监、公安组织工作组,在节日、重大会议等各个时期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各单位的仓库、超市、出租房、闲置场地出租等重点部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仓库消防安全进行了认真检查,对消防设置配备认真查看,对值班进出人员登记、视频、探头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农资公司、土产公司、再生资源的仓库出租的合同、现场用电、用火、易燃品堆垛、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和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消防灭火器配备不足提出增配的要求。
三、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县安监管字[2013]66号文件精神,县供销社在中秋、国庆、“十”期间,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公安等部门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工作,全年对全县烟花爆竹仓库、基层代批点、个体销售门店进行三次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形势良好,烟花爆竹仓库、基层代批点安全制度基本健全,进入了标准化的规范之中,有探头视频监管,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经营形势平稳;对小数销售门店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
四、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遵照县政府永府办字[2013]88号、县安监局永安监管字[2013]45号等文件精神,县供销社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在国庆、中秋“十”期间邀请县安监、公安、工商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佐龙、沿陂、藤田、瑶田、沙溪等乡、镇非法走私运输、储存、销售户进行重点打击。全年共查处违规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62起,其中查处货值5000以上案件7起,货值2000元以上的2起,共收缴走私爆竹239514万响,走私烟花38473.9元,确保了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有序。
五、其他方面工作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范文5
(一)深入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市生产安全,我市自2012年12月24日至2013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2013年12月27日我市组织召开了由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工业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门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承诺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期间2次召开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印发了《市百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市市开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活动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13个督导组,每组分别由一名副科级干部带队,负责对全市各乡镇及工业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整治过程中,我市始终做到把握住行业和区域两项重点。在行业领域上,坚持把道路交通、烟花爆竹、涉氨制冷、输油气管道、人员密集场所和机械装备制造等作为重点。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安全检查人员1650人次,动用车辆230部,发放宣传资料14000份,电视台播放专题节目120分钟,取缔无证生产营业场所56家。
道路交通方面:共排查以客车、货车、农用车、校车、危货车为重点的营运车辆702辆、检查营运车辆驾驶人821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425起;增设道路交通标志4个,养护道路桥梁15次。
人员密集场所方面:检查单位168个,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134处,责令“三停”单位3家。
烟花爆竹方面:检查批发零售网点64家、300家次,发现并整改隐患32处,收缴并销毁非标、超标产品23箱。完成49家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证的回收工作,未售出的710箱烟花爆竹已全部运回批发企业仓库保存。
涉案制冷方面:组织安监、质监、消防、工商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24家涉氨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92处,关闭、安全处置隐患较大的小冷库3家。
输油气管道方面:共检查输油气管道132.3公里(其中:原油管道6公里,输气高压管道6.7公里、输气中压管道62公里、输气低压管道57.6公里;天然气阀井140个,调压箱柜170个)。检查过程中,一是督促燃气企业加大资金、巡线人员和检测设备的投入,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二是加大对供气主干线及支线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对接口、阀口、调配箱等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建立了企业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机制,管道输送企业、燃气企业与城管局、安监局、住建局、质监局、工业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建立沟通平台,为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提供管线位置图纸,防止因施工而导致的管道泄漏。
机械装备制造业方面:结合区域布局,机械铸造业以工业区、泊镇、寺门村镇、交河镇、郝村镇为重点;环保设备业以富镇和四营乡为重点。其他乡镇和市直部门也分别针对各自的特点,确定了自己的工作范围和重点,制定了详细的排查方案。共督促540家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排查整改各种隐患120处。
(二)开展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活动。成立了市深化承诺制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各乡镇、市直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的类型、规模、数量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准,共核实27类行业,1800多家企业。2013年12月26日,我市召开了全市承诺制建设动员大会,会议就《市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和说明,企业代表分别宣读了倡议书和承诺书,会议印发了《市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方案》。同时,各乡镇、工业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全市要求,分别召开动员大会,举行承诺书签订仪式。截止目前,共签订承诺书2100份。
二、下步工作
(一)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执法监察活动。为保证“两会”期间我市生产安全,社会稳定,我市将成立6个专业执法队(道路运输、消防安全、危化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用电安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执法监察。重点突出“四个行业领域”:一是道路交通:加大对国省干线、主要街道、商业区附近的交通疏导,加大交通运输安全执法监察,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校车违章营运、超时运营等违法行为。二是人员密集场所:对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歌舞厅、游戏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对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坚决停业整顿。严防火灾、拥挤、踩踏等情况发生。三是危爆方面: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对储存有毒有害化学物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存在重大隐患不能如期整改完毕的从业单位要坚决予以关闭。四是建筑施工: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执法检查,督促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建筑起重机械及设备、深基坑开挖和支护、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用电等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去年,我市共完成102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任务(其中:二级21家,三级81家),并全部通过验收。今年,我市将按照市统一部署,继续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1112”工程,同时,抓好标准化运行工作,通过标准化,发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促使企业抓制度、抓培训、抓隐患排查体系建设。
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范文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根据《安徽省开展“1+6+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皖安〔2019〕4号)和《六安市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六安市〔2019〕7号)、《金寨县开展1+7+N”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精神,我镇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召开了专题部署会,成立了以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陈贤禄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赵兴仁同志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镇直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切实把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
由镇政府牵头,认真组织镇安监所、派出所、市监所、国土所、供电所、项目办、学校等单位,认真抓好整治工作。
1、加大了对建筑工地和农民自建房的排查整治工作。多部门联动对全镇的所有建筑工地和农民自建房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治,镇主要领导深入一线指导工作,对查出的隐患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没收农民自建房狗头吊7台,同时加大惩戒力度,确保了施工安全性。
2、对交通运输、农机安全整治。深入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路面巡查执法,对公交车、客车、货车、农用机械及上路摩托车进行严厉整治,严厉查处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危险点的治理,加强对公路面进行清理,清楚遮挡视线的路面障碍物,增添警示标志,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3、加油站的整治。对辖区的2家加油站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存有的安全隐患下达了安全整改通知书。
4、烟花爆竹整治。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摸排各经营店的烟花爆竹存量情况,及时更换了新的防伪标签,同时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销售不正规渠道来源烟花爆竹,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