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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范文1
1.1由于矿产资源开发和采掘的不规范性
部分开采工人的安全意识淡薄,使他们在开采时,存在不合理或违规的开采现象,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过度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而导致人为地不合理开采,对安全工作不予重视,预留的矿柱较少,长时间的不规范开采造成应力失稳,形成采空区坍塌、山体开裂等,继而发生山体崩塌滑坡。
1.2在河流断面上大量修建的水利工程、山区水库和拦水坝
使下游河段的水体发生了变化,当特殊原因诱发堤坝决堤时,会引起严重的地质灾害,如:泥石流、两侧山体滑坡等,造成地质灾害发生和水土流失,另外,拦水坝的渗漏和水土的流失,增加了土地的浸润和软化作用,也导致了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1.3由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土地资源逐渐稀缺,人们不断地开挖边坡和依山建房,政府大量的修建公路,形成了人工高陡切坡,当应力失稳时,极易诱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
1.4由于人们对环境的无节制破坏行为,导致了地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大量的砍伐树木、放炮采石、破坏植被,从而严重破坏了稳定的生态环境,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耕地的沙漠化速度加快,增加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2关于地质灾害的治理措施
2.1加强地质灾害的安全宣传教育
提高人民的环境意识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人们对于地质灾害的普遍认识,明确地质灾害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的严重影响,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必须强化灾害意识,确保在地质灾害来临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应对灾害风险,从而不至于惊慌失措。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都要正确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不可预见性,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使之能够在地质灾害来临时主动应对风险。例如:可以村为单位,开展地质灾害的知识讲座、组织广播电视讲座等,对人们大力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培养全体人民的灾害意识,在不同的地方制作地质灾害教育宣传栏,从而保证做到在地质灾害来临前做好预防,在灾害中从容应对,在灾害发生后能够积极自救,提高生存能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通过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对灾害能够更加重视,做到居安思危,增强防灾的意识。
2.2建立地质灾害有效科学的预警系统
建立有效科学的预警系统,需要具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通过对不同地区地质灾害情况的分析,建立起适合当地情况的完善的地质灾害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并通过上传下达,层层落实,确保每个环节都安排具体人员负责。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时地对地质灾害进行适时监控,定期一些关于地质灾害的宏观变化信息,增加工作人员对地质灾害的把握程度,从而采取有效的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将灾害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同时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建立起地质灾害防范的电子网络平台,这已经逐步成为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手段,在这种网络平台中,可以将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的情况及时汇报到相关部门,从而为该地区提出有效地灾害防范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范的及时有效性。这能够迅速地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覆盖整个地区,全部聚集到这个监控空间中,并在地质灾害防范过程中实行动态监测,做好灾害防范措施,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2.3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要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效果,必须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一套完善而又规范的管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必须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规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预算和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制度。
(2)规范职能,加强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确保各部门人员在自己的权利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和行使职能。另一方面,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管理工作,需要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掌握地质灾害在一定区域内发生变化的规律,找出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和危险区域,并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管理体系,同时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建设,要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配置与地质灾害管理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作为上级主管部门,要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在政策上给下级部门创造条件,使地质灾害管理信息化建设得到更快的发展,使之方便管理,提高效率,在管理中,对于地质灾害情况复杂的区域,要做到24小时监控,重点管理。
2.4因地制宜加强综合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范文2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做好*年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防灾责任制
地质灾害威胁的是一个地区的社会公共安全,是关系到一方平安、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各乡镇、各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要全面贯彻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要坚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乡村组干部联户承包,群测群防”的灾害防范体系。要早安排、早准备、早行动,做到情况清楚,措施及时有力,无灾做有灾的准备,小灾做大灾的准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全县的总体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责任,任务到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对于领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责任事件,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二、以人为本,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单位要迅速行动,提前进入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状态,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开展险情排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要抓紧时间,以乡镇为单位对本乡镇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险情排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发现隐患后,要及时对隐患点采取果断的防范措施,制定具体防灾预案,排除隐患。在隐患未排除之前,必须落实专人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填好并向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发放“明白卡”,落实监测防治责任,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并将详细情况登记造册。各乡镇必须于3月1日之前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矿管局)报送《地质灾害隐患报告表》。
2、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要安排好汛期值班,公布值班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并确保通讯畅通。各乡镇必须于3月1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及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值班人员的名单和联络电话。要加密险情巡查,尤其要加密对傍山切坡建房和公路灾害隐患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调查、险情灾情速报和抢险救灾工作,指导当地群众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防灾避灾。要加强与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出现险情,应立即通知群众转移,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必须立即派员应急处理,并在4小时之内将情况及时上报,
3、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要及时书面报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尤其要总结经验教训,宣传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要坚持月报制度,及时总结上报有关信息。
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范文3
2013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和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创建活动,强化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巡查监测,明确防灾责任,落实防灾措施,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
二、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1.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2014年调查发现,全市存在重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26处,其中危险性中等的有5处、危险性较小的有21处。主要的危岩崩塌滑坡灾害隐患点有北沟仲庄矿区、双塘沙沟矿区及马陵山镇的宋山采石宕口。
2.地裂缝重点防治区。地裂缝灾害主要分布在墨河街道及棋盘镇的部分地段,其中以墨河街道姚湖村一带尤为严重,防范期为全年。
3.岩溶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合沟镇。防范期为全年。
4.黄砂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沂沭河和骆马湖黄砂开采区。防范期为6月至9月。
5.软土塌陷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在草桥和窑湾等镇。防范期为全年。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之外为一般防治区,在重点防治期之外为一般防范期,也应做好相应监测防治工作。
三、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健全应急反应系统,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各司其职,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密切配合,形成应急处置合力,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健全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镇(街道)应进一步健全镇(街道)、村地质灾害监测预防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把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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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群测群防;预警预测;应急机制;项目评估;技术调查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0)10008103
1 引言
长兴县在创建浙江省群测群防“十有县”过程中,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强化县、乡、村群测群防三级网络建设,加强与气象部门的紧密合作,不断提高预警预报能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与搬迁,开展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为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得到了长兴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逐步增强,近几年来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长兴县没有发生过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长兴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长兴县县域面积1 430km2,现辖10镇6乡2街道,行政村254个,总人口62万人。地形复杂、地势西高东低,呈现“六山一水三分田”的地貌。长兴县地质灾害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4种类型。主要分布在西北部的白岘、煤山、槐坎、二界岭等乡镇。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8~2015),全县易发区面积580km2,占县域面积的40.6%。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滑坡11处,地面塌陷3,崩塌1处、泥石流通13处。2009年发生2处地质灾害。30个地灾(隐患)点共涉及12个乡镇和街道24个行政村,威胁59户、244人、950万财产安全。长兴县地质灾害的形成,主要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有关。同时,切坡建房、矿山开采、弃碴、修路、陡坡开垦等人为活动也是近年来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3 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长兴县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国土资源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责,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三级网络的作用,协同各乡镇和部门,出色完成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全县至今未发生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稳定。第一轮防治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共投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金2 000多万元,完成14个治理项目,搬迁农户4家。
3.1 领导重视,责任到位
长兴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长兴县主要领导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亲自调研,指导工作,并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今年以来,为了推进十有县深入有序开展,长兴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会议,强调通过创建活动,使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有全面提高。
3.2 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应急机制
近几年建立并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落实各职能部门的防灾职责。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长兴县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从2009年起,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纳入到长兴县防汛指挥统一系统中,长兴县防汛办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危害程度及责任人的信息,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乡镇。乡镇和街道办每年编制年度防治预案。每个隐患点的防灾预案发放到乡镇、村和国土所。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每年暴雨天气,局机关组织了6个应急小分队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协同乡镇做好群众撤离转移工作。
3.3 群测群防网络发挥积极作用
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层层落实,部门、乡镇、村三级都建立了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建立了防灾应急机制,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防治网络。国土局制定了《地质灾害巡查职责暂行规定》,建立巡查台帐和值班记录。制作了《防灾通知书》和《撤离通知书》,遇到特殊天气,向群众下发。每年调整、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今年邀请规划编制单位,对明白卡的发放对象重新进行了一次调查,共发放明白卡110份。
3.4 提升预警预测能力
预警预测能力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前提。为了提高公众的防灾意识,每年5~9月在长兴电视台播出地质灾害等级预报。长兴县气象局通过预警信息平台,乡镇分管领导、村级监测责任人及国土部门相关人员发放降雨信息。长兴县国土局利用系统信息平台,发送特殊天气地质灾害防治指令。长兴县防汛指挥部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气象的动态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了防灾预警预报机制的实施。加强技术监测,并在太傅变电所和白岘三洲山2个滑坡(隐患)点安装了滑坡自动伸缩仪。
3.5 推进工程治理和农户搬迁
避让与治理是降低地质灾害危害的有效途径,坚持防、治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2007年长兴县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来源是采矿权价款的5%。几年来,充分用好、用足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大力推进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到目前已累计完成10项治理工程,搬迁4家。先后完成了煤山尚儒小学后山滑坡、白岘三洲山村茅山后山滑坡、和平周坞山、方家庄滑坡、龙山川步古山庵泥石流等项目的治理,大大减轻了当地的防灾压力。
3.6 开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通过电视报道、报纸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上门赠送防灾年历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全民普及。根据省厅部署,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建委和县教育局,共同开展了全县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行动。为了贯彻《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精神,2010年4月,为乡镇、部门和村级监测责任人、国土干部职工举办了《条例》讲解培训会。国土局还翻印了2 000本《条例》,发放到部门、乡镇及山区行政村。制作了防灾避灾知识的图片展板,在全县地质灾害及山区行政村进行巡回宣传,进一步提高山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遇险自救能力,增强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3.7 推进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工作
地质灾害基础性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长兴县先后完成了《全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长兴县1∶10 000乡镇地质灾害与易发区图编制》、《长兴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修编了《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为长兴县的防治、监测与治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完成了《长兴县中小学校校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明了全县中小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治理、防范奠定了基础。
3.8 开展项目评估,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
从2006年起,长兴县易发区内建设用地都开展了评估工作。几年来,全县共对124个项目完成了评估工作。各乡镇也十分重视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在创建生态乡镇、村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地灾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予论证,为各项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4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对策
4.1 领导重视是根本保证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益性强,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因此需要长兴县委、县政府及各乡镇、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才能有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运行顺畅的良好机制。
4.2 群测群防网络是关键
地质灾害的发生,随机性很大,特殊状况下防不胜防,单靠专业技术部门是不够的,必须走群专结合的道路。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网络,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是当前有力的手段。特别是作为第一线的村级监测责任人,应在地灾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4.3 预警预测是有效手段
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准确的气象预测,能有效地指导防范措施,避免盲动。同时抓好日常巡查与监测,随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能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开展防灾知识的培训,使山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掌握识别滑坡、泥石流等类型的征兆,能有效地帮助群众自救。
4.4 资金投入是重要保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大至规划编制、小至农房评估,即有隐患点的防治,还涉及到交通、水利、旅游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经费投入作保障,就无法顺利推进这项繁杂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近年来,长兴县顺利完成了一系列基础性技术调查、完成了一批灾害点的治理,都依赖于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用足专项资金,到2015年将利用治理、搬迁,使28个隐患点的威胁基本得到消除。
4.5 加强宣传教育是基础前提
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形成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全社会积极参与防灾救灾的良好氛围,是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的思想基础。开展防灾知识的普及,能够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4.6 基础性调查是技术支撑
开展各项地质灾害专项调查,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保障,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有针对性。真正摸清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状况,为防治奠定基础。虽然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面临新的问题。
(1)地质灾害调查的准确度还不能满足防灾的要求,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往往未进入防治视野。
(2)山区农民建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防范仍然薄弱。
(3)干部群众对于地质灾害防治的警惕性有所降低。
(4)茶叶开发、工程建设引发了新的地质灾害,山区农家乐旅游开发大多集在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
(5)与邻近县、市相比,长兴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规范化管理、运用专业技术力量等方面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
5 长兴县未来防治地质灾害的建议
5.1 全面开展汛期巡查
目前已进入汛期,针对2010年天气异常的情况,应联合防汛办、交通、旅游等部门,对所有隐患点及地质构造复杂、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开展一次防灾工作大检查,尤其是对中小学校舍、山区削坡建房、切山筑路、山区农家乐、水库等加强地灾监测管理。对一些建设时间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但未进行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要进行一次调查梳理,落实责任单位进行危险性评估,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好汛期值班,台风雨天气,做好群众的转移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2 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健全部门、乡镇的共同防治责任机制。目前正在筹备召开长兴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座谈会,建立部门地质灾害会商制度,开展联合检查。进一步巩固和健全县、乡(镇)、村为基础,全民参与的群测群防体系,走群专结合的路子,提高防灾的群众参与率,提高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能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对地质灾害防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实行考核奖励。对照十有县创建标准,不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建立监测责任人考核和奖惩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监测网络建设。国土局已经制定了《长兴县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考核办法》,由乡镇和国土局联合考核,对考核合格的监测责任人奖励1 200元。按照省厅部署,开展创建“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5个到位)国土资源所,使一批基础好的国土所通过达标验收。
5.3 加强预警预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提高预警预报水平,使各级防灾责任人能在第一时间及时了解雨情,落实防灾工作。同时,要根据《长兴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建立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迅速的应急反应机制,落实包括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公安、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在内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队伍。组织一次全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5.4 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
要按照“科学规划、精心设计、管理从严、建设从精”的要求,高标准组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制定长兴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确保质量。在确保完成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再启动4个治理项目,目前已组织乡镇申报立项。调整地质灾害点搬迁农户的资金补助政策,从目前的每户补助2万元调整到4万元,鼓励地灾点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优先安排好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户避让搬迁的新村规划用地,使农户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以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通过综合整治,逐年减少地质灾害点,努力为工业化、城镇化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范文5
*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于我县的东部。
1、桃溪乡横江村桂川泥石流隐患点。该点地处丘陵,丘顶标高334至413米,相对高差100至200米,地形坡度25至35°,局部较陡。下伏基岩为花岗岩,上部风化极为强烈。沟谷沿线多小规模滑坡,沿线松散堆积物多,沟谷陡峻属泥石流低易发点,直接威胁山下渠口4户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桃溪岭背陂头滑坡隐患点。变质细砂岩,风化强烈,裂隙发育,后缘有不连续拉张裂缝,坡上树木歪斜、潜在稳定性差,威胁前缘房屋居民生命安全。
3、七琴燥石村滑坡隐患点。坡高且陡,下部变质岩风化强烈,岩石破碎,靠山切坡建房,切坡较陡,坡体稳定性较差,威胁坡前居民、学生生命安全。
4、潭丘大塘滑坡隐患点。粉砂岩,风化强烈、坡面陡峭、土体松散,后缘裂隙发育。村民取土切坡,坡体稳定性差,威胁坡上移动信号塔和路边过往行人,车辆及村民房屋的安全。
5、新七公路神政桥林站滑坡点。变质细砂岩,局部较陡,后缘有不连续拉张裂缝坡体上树木歪斜,潜在稳定性差,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
6、潭丘至乐安公路斜坡崩塌隐患点。板岩夹千枚岩,风化强烈,坡高且陡,局部变质岩,岩石破碎,坡体稳定性较差,威胁公路及过往行人车辆安全。
7、麦斜阳团切坡建房崩塌隐患点。变质砂岩,建房切坡,坡上土砖牛棚临空,砖墙开裂,坡体稳定性差,威胁坡前和坡上房屋及居民安全。
8、金川宝塔山斜坡滑坡隐患点。红层砾岩砂砾岩,坡高且陡,局部土层较厚且松散,坡体稳定性较差,局部已发生小规模崩塌,靠山切坡建房,威胁坡前居民安全。
9、*县人民医院住院部斜坡崩塌隐患点。红层砾岩砂砾岩,土层较厚且松散,坡体稳定性较差。靠山切坡建房,局部已发生小规模崩塌,威胁房屋和人员生命安全。
10、界埠长排河岸崩岸隐患。赣江冲积平原,地势开阔平坦,上覆冲积层粘土,砂卵石,厚度10至15米,沿堤岸常有采砂现象,岸堤维护状况较差。堤外局部有泡泉现象。整体稳定性较差。威胁堤岸和堤内农田的安全。
11、金川庙前舟上采石场采矿区崩塌隐患点,变质细砂岩夹片岩,两组裂隙发育,开采面极陡,多处碎块石崩落,多处块石临空,稳定性差,威胁采石工人、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
三、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09年汛期(4~6月)全县平均雨量略多,为720~780mm,(多年均值为748.5mm)有可能出现降水相对集中期,可能出现洪涝和内涝。汛期结束期我县略偏早,大约在7月上旬初。而且降水的时空分布不均,并考虑台风影响,所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在4~9月份。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防灾救灾措施和开展地质灾害宣传教育,搞好“4.22”世界地球日和“5.12”防灾减灾日的宣传活动,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
2、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迅速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重点隐患地区进行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的情况和上级防治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转实施。
3、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公路、安监、旅游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工作,要求在汛期前及汛期中加强对各责任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工作。巡查各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登记、建卡,是否明确了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制定了预测预报方式和防灾避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是否健全等。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将巡查情况及时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报县国土资源局。
4、落实地质灾害监测任务。对排查和巡查发现的灾害危险点要登记,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建立防灾明白卡,并及时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单位和人员手中,切实将灾害监测任务落实到乡镇、村和单位,同时明确具体责任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定期监测记录台帐,建立值班制度和联络方式,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
5、强化地质灾害各项制度。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速报内容和时间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汛期,各单位要有专门人员日夜值班,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值班电话于汛期前报有关主管部门。如果突发地质灾害,必须按规定上报,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应急处理。
6、搞好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小型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中型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大型或特大型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调查,危及100人以下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危及100人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
7、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县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协作,共同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气象短信预报预警网,还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等方式快速传递气象灾害信息,以提前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8、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力争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县国土资源局要迅速了解灾情,开展应急调查,提出防治措施。
9、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或人为活动,要坚决制止纠正,并监督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发生,对已经造成危害的,要督促责任单位负责治理。
10、保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汛期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抢险救灾所必需的经费,以确保地质灾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范文6
(一)重点防范时段和灾害类型。根据我区地质环境条件、人类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结合汛期气象趋势预测,2009年地质灾害多发时段仍主要集中在3—9月,区内大部分地区春、梅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略高于去年,台汛期地质灾害的发生机率与去年持平。春、梅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高陡边坡崩塌及滑坡。台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台风降雨开始时至台风过后降雨停止后48小时时段,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为山区滑坡、崩塌、小流域泥石流。
(二)重点防治对象。双桥、太真、上方、黄坛口、湖南、大洲等乡镇汛期降雨强度大,地质环境复杂,现状地质灾害隐患众多,属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重点防治对象是:大中型水库岸坡、新建新修简易公路沿线、山区中小学、闭坑矿山的采空区及弃渣堆放点、旅游风景点内险要地貌处、开挖强度较大的民房及稳定性较差的泥石流隐患沟等。
全区需重点做好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处:
1、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黄坛口乡下呈村泥石流和上方镇界头村后山滑坡隐患防治点,由所在乡镇设立防灾明白墙,并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现状确定年度防治任务、目标,编制防灾预案,交区国土局备案。
2、列入区级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点5处,即黄坛口乡黄泥岭村桃源滑坡隐患、上方镇姐妹山滑坡隐患、上方镇大坪地村石灰石矿弃渣堆泥石流隐患、杜泽镇庙前枧头坞村泥石流隐患、双桥乡黄蒙村泥石流隐患。上述地质灾害(隐患)所在乡镇要逐点编制具体的防灾方案,并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二、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是*省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之一。根据《*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全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约1196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68%。截止20*年底,我区共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滑坡13处,占28%;崩塌13处,占28%;泥石流19处,占40%;地面塌陷2处,占4%。地质灾害隐患威胁人员419户1736人,财产5599万元。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区,由于残坡积物相对较厚,修路、建房削坡、矿山开采、开垦种植等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破坏了山坡的平衡状态,易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岩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在覆盖型岩溶比较发育的上方镇,冒顶地面塌陷隐患主要分布于石煤、方解石等坑采矿山较多的上方、峡川等乡镇。
三、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
(一)拟订和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针对重点防治对象,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区国土局备案。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特别注意自然因素和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范围、发生时间等规律,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特别要根据农村基层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及时明确责任人、监测员,并加强对新增人员的培训。汛前要组织一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重点检查人口密集的城镇地区、交通干线、旅游风景区、及山地斜坡地带、河流两侧边坡、库岸、矿山采空区及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排除隐患。
(二)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补充抗台风及暴雪低温气象条件下地质灾害防御的应急管理内容,并注意避灾地点安全性的评估,确保预案启动实施中的有效性。要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要结合汛期防洪,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设立安置区,并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三)抓好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对保障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街道)对于已查明的泥石流隐患,要充分结合当地山区小流域的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威胁人员众多、危害严重的,要在汛期前编制完成防灾预案,确定监测人员,落实防灾责任人及防灾措施。在安排年度地质灾害搬迁避险及工程治理工作时,也要充分考虑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防灾要求,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切实保证受威胁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与治理、搬迁避让。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勘查的基础上实施工程治理;对经勘查比选后认定,防治必要性迫切,但治理技术难度大、经济不合理、自然环境条件差、不适宜人居的灾害点,则实施搬迁避让;对规模较小、危害较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用简易监测措施来监测灾体的地表位移,通过预警预报、临时避险等方式摆脱地质灾害威胁。通过勘查治理、搬迁避险和预警预报项目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隐患的威胁,保证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我区上方、灰坪、太真区域是*市三大石灰石集中开采区之一,有关部门及所在乡镇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加大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对废弃矿山,应进行削坡、复垦还绿,消除隐患;对生产矿山,应结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要求,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对待采、待批矿山,要按照开采利用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严格管理、规范采矿行为。
(六)强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的地质灾害防治。凡在地质灾害易发地区进行工程建设、新建矿山、移民迁建、旅游开发等,以及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对评估成果的监督检查。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和评估报告中提出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或监督检查。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彻底的建设工程,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迟迟不整改的,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以处罚。
(七)做好新农村建设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在旧村改造、新村选址、移民迁建及基础设施建设中,要尽量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集中居民点、重要工程设施建设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保证农民建房能选择一个安全的地质环境,预防人为引发地质灾害,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拟建房的农民宅基地,国土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逐户调查,填写评估表,按用地批次合成一个评估报告,统一报批。我区农村“康庄工程”沿线存在较多的滑坡、崩塌隐患,在汛期,各乡镇(街道)要加强道路沿线边坡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八)抓好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我区部分交通及水利工程沿线、山区中小学、风景名胜区,存在一些地质灾害隐患。在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防灾预案,对存在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提出治理方案,进行工程治理。
四、职责分工
(一)区国土部门。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防灾网络,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
2、加强年度防治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坚持灾情巡查制度和落实灾情速报制度。
3、对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查明灾害发生的原因、规模和造成的危害及今后发展趋势,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意见。认真配合当地乡镇(街道)核查因地质灾害冲毁、淤积的耕地情况,帮助房屋倒塌灾民落实重新建房用地。
5、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管理,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区水利部门。加大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水利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人员居住的大中型水库岸坡,要进行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划分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汛期之前,对病险山塘水库、盘山水渠渗漏引起的滑坡、抽取地下水引起的塌陷等进行认真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灾情发生后,迅速查明水利工程损毁情况,制定损毁工程修复方案,及时抢修被毁水利工程。
(三)区交通部门。加大交通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对易发区内进行交通建设工程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边坡未治理的交通沿线,要进行详细调查,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落实监测、巡查责任。对因公路建设而引发的地质灾害,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汛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较多公路沿线巡查。
(四)区教育部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山区中小学,须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中小学新建、改建、扩建的,督促业主单位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山区中小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五)区旅游部门。加大风景名胜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要风景名胜区,编制防灾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旅游工程建设的,须督促业主单位按要求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汛期加强风景名胜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六)区规划、建设部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农村集镇建房,必须严格按规划建设,远离地质灾害危险区。
(七)区农业、林业部门。认真落实防灾责任制,对不宜耕种的山地,要督促乡镇、村坚决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的水田应改为旱地,滑坡体上严禁全垦造林。
(八)区财政部门。落实必要的防灾网络建设和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的工作经费。在灾害发生时,落实受灾人员救助资金和灾害治理资金。
五、地质灾害防灾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重要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要强化责任落实,并把地质灾害防治列入年度工作责任制考核目标。凡有地质灾害隐患的乡镇(街道)都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同时监督指导地质灾害点所在村成立地质灾害监测小组。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防灾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