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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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整治行动

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1

一、工作目标

立足于防风险、防隐患、防事故、防反弹,通过进一步推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全力落实“除隐患、管秩序、广宣传、强应急”四项重点措施,努力实现“一杜绝”工作目标,即: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管雪云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大队长孙喜先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行动的部署协调、督导检查、考核排名等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三个重点”,持续排查清理源头安全隐患

各中队要全面排查梳理重点道路、重点企业、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风险隐患,积极推动整改,全力消除源头安全隐患。

一要集中排查整治道路隐患。各中队要以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10.18”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现场会精神为契机,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以国省道交叉路口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推进道路安全隐患的全面、滚动、常态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建立隐患电子台账,并向社会公布提示,推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治理措施。对省道专委下发的595处道路安全隐患(471处管养道路、124处非管养道路),11月20前要全部整改到位,联合检查验收后录入农村信息系统。对今年年初市安委会下发的719处道路安全隐患,省、市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100%,县级督办的治理率要达到85%以上,对已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联合检查验收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

二要深入重点企业督促隐患治理。各中队要以客货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为重点,每月联合交通运输、安监等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对隐患突出的企业要集中约谈、曝光,建立约谈台账,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对运输企业涉嫌违法犯罪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协同刑侦、治安、法制等警种部门开展深度调查,曝光事故背后车辆、道路、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行政、刑事责任,倒逼企业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三要持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各中队要紧盯“两客一危一校”、“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重型挂车、农村面包车及驾驶人存量安全隐患,按照“车车落实、人人过关”的刚性标准,实行包干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明确任务,持续推进提升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特别是对逾期未报废“两客一危一校”车辆,要逐车落地追查,确保“带病”驾驶人不开车、“带病”车辆不上路。

(二)开展“四大行动”,严管路面通行秩序不放松

各中队要以路面为主战场,在强化路面执法上集中发力,结合全县“我不闯红灯”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以及礼让斑马线、摩托车、酒驾、醉驾、毒驾、超员违法犯罪、假牌套牌和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治理整治行动等行动,迅速提升路面管控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一要深入开展打击假牌套牌假证整治行动。各中队要按照《全市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吉公交警〔2018〕93号)的统一部署,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情报研判布控,加大对布控车辆的查缉力度,落实“六必查”(号牌缺少或者损坏必查、新车旧牌或者旧车新牌必查、悬挂外市号牌必查、遮挡或者污损号牌必查、无牌无证必查、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必查)措施。要加强网络源头打击,清除封控网络制售假牌套牌假证渠道。要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完善跨省、跨市的查缉、布控、堵截联动机制。要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开展对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危害的集中宣传,推动假牌套牌假证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二要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整治行动。各中队要结合支队部署的每周二、四酒驾、毒驾专项整治统一行动,坚持常态治理,固化夜查行动经验,城乡统筹、警队联勤,构建严密的整治网络。要采取异地用警、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跨辖区整治行动,减少执法干扰。要将警力从城市向郊区农村延伸,从节假日向平时延伸,从夜间向白天延伸,全区域、全时段、全车型、全覆盖严查严打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坚决防止酒驾醉驾毒驾恶性事故。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毒驾违法犯罪行为,要通报纪检监察部门。

三要全面开展公路行车秩序严管行动。各中队要深入推进国省道错时勤务的落实,紧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严查严处超速、超载、逆行、占道行驶等严重违法。要把查处违法行为与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紧密衔接起来,切实加强午后和夜间事故易发时段、国省道易发路段的现场执法检查,严管道路通行秩序。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在道路交通安全“打防管控”方面的重要作用,以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为核心,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和县市执法站,实现网上及时发现、网下快速处置,强化对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精确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

四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农村面包车治理统一行动。各中队要针对学生上下学、施工人员集中运送、农村赶集赶圩、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组织“两站两员”开展大劝导,严把出村口、出镇口、进山口,严防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要派出执法小分队深入乡镇农村,重点检查遮阳膜颜色深、无牌或粘贴临时号牌的面包车,加大对超员、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支队《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加大录入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组织开展农村系统应用工作。每周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和企业周边、客运站场、景区、集市等重点区域联合检查载客面包车,发现涉嫌非法营运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道路运输条例》予以处罚,严重超员的要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围绕“三大主题”,不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

各中队要紧密结合冬季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强化点上定制教育和面上定向宣传,进一步发动各类宣传机器,加大曝光力度,切实形成高位传播、立体覆盖、长效震慑效应。

一要高频率开展冬季出行交通安全大提示。政宣科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交管12123手机app、今日头条、高德地图等各类新媒介优势,切实做好冬季针对性宣传提示和警示。通过短信平台、微信推送等方式,对重点企业、重点驾驶人开展“点对点”的安全警示提示,宣传普及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驾驶技能。

二要高强度开展重点交通违法大曝光。政宣科要每月集中曝光2起以上典型事故案例和2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定期对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人员等予以公开曝光。要结合秋冬季节普通公路预防事故工作特点,针对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引发事故风险情况强化警示教育。要加强典型案例在市、省、国家级以上媒体曝光力度,形成高位传播效应。

三要高水平策划交通安全大宣传。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中队要按照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联动,精心部署策划,整合社会资源,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推动“全国交通安全日”品牌影响力日益凸显,社会关注度稳步提升。

(四)抓住“三个关键”,提升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

冬季冰雪、团雾天气多发易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大,各中队要积极主动应对,抓好关键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导致的群死群伤和多车相撞道路交通事故。

一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各中队要在往年排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深入排查、汇总梳理国省道团雾多发路段,对新排查出的团雾多发、易结冰路段,11月15日底前要全部安装警示提示标牌。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可能受到恶劣天气影响的桥梁、弯道、陡坡等易积雪、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盐、沙、草垫、防滑链、融雪剂等应急物资以及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健全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处置公路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大规模车辆、人员滞留,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和多车相撞事故。

二要切实加强预警提示。各中队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恶劣天气预警和应急信息机制,并发动公路沿线居民、司乘人员随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雾情雪情,及早掌握恶劣天气信息,做到预测预警在先,及早掌握大雾、团雾、降雪信息。要提前协调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引导驾驶人减少恶劣天气出行,确需出行的要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

三要科学实施交通管控。各中队要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冰雪天气尽可能通过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车型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有序通过,尽量不封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大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工作专班,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大队领导要亲力亲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亲自抓,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安全隐患和不放心的地区路段,要紧紧抓住不放。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慰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隐患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要进行约谈、通报。

(二)推进勤务改革。各中队要坚持科技引领,深入推进信息化勤务机制,充分应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巩固和创新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新战法、新模式。要在实战中综合运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缉查布控系统,以数据研判引领作战,以系统分析指挥作战,实施信息制导、精准打击,进一步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路面源头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推动联合执法。各中队要认真贯彻落实“10.25”全市交警治安联合执勤现场会议精神,推动城区巡警、农村派出所民警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切实解决基层警力资源不足、警务效能不高、信息化能力不强等问题,共同努力实现百日整治“一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

(四)加强执法管理。各中队集中整治中一定要注意规范执法,防止强调集中整治、严格执法就不分情况、不讲政策、机械执法。要教育民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强化法治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切实防止执法活动中的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防止因为执法不当引发舆论炒作和不稳定事件,影响整治效果。

(五)异地交叉用警。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支队决定每月在全市开展2次异地交叉用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交叉检查异地用警通知将另行下发。

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2

一、工作目标

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促进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促进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稳定。

二、整治内容和重点

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内容为十个方面:(一)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二)无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三)酒后驾驶机动车;(四)挪用号牌上路行驶;(五)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六)客运车辆超员和客货混装;(七)农用车、拖拉机非法载人;(八)货运车辆违法载人;(九)两、三轮摩托车违法超员;(十)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整治重点:(一)机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从事转矿运输的“三无黑车”;(二)无牌无证的农用车、摩托车;(三)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和方法

这次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与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活动相结合,以马桥镇为试点,推动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地要根据整治方案,迅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治不留死角。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履行部门职责,严格依法处理各类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

(一)以乡镇为单位,广泛宣传,掀起整治。各乡镇制作专项整治标语,在集镇、学校、村委会、矿区生产企业及乡村道险路险段悬挂、张贴,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致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营造强劲整治氛围。

(二)以村为单位,对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分类处理。以行政村、矿区企业人员居住集中场所为基础,对所有机动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做到不漏组、户,不漏车辆,对摸排起来的车辆底数以村为单位进行归类建档,区分处理。对未年检、购买新车未上牌、未购买交强险的限期补办手续,督促年审、办牌办证;对私自压制的假牌、假证依法处理,号牌予以收缴,查清假牌、假证来源;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货车、农用车等各类机动车辆集中报废处理;对无牌无证的黑车及来历不明的车辆予以收缴或报废处理。专项整治期间各工作专班特别要对边缘乡村道路从事转运矿石、运输农副产品的货车、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进行严格检查,发现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要设置举报站,号召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乘坐违法车辆。主动检举揭发各类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人员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奖励。

(四)各乡镇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会同交通部门加大村级道路险路险段的排查整治力度,逐步改进防护措施,在陡坡、弯道处设置警示标牌,做到警钟长鸣。

(五)各矿山企业要与合法运输车辆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发现“三无黑车”从事矿山运输的,要依法追究矿山企业和“三无黑车”车主责任。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国务院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是进一步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为切实加强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工会主任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县安监局、交通局、农机办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由田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本辖区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县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上来,迅速行动,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3

摩托车非法客运、客运班车超载、超速行驶等违章现象仍非常严重,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为维护我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特制定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从*年10月至*年2月底止(每月组织3-5天时间)。

二、专项整治行动范围:按翁府[*]71号《关于整治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的通告》规定执行。重点整治:

(一)无营运资格营运客车

(二)利用货车、农用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及报废车载客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客运车辆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

和不进入交通部门指定的站场经营及在站外违规上落客的客运车辆。及各种偷漏交通、公路规费(包括手拖、摩托车养路费)的车辆。

三、专项整治人员组成:县交通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受县整治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叶养任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吴月养、交管总站站长郑宁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照源任副组长,成员由县交通局抽调12人,交警大队抽调5人组成。抽调人员必须是业务精、素质高、具有执法资格和有较强执法能力的运管人员和交通民警。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根据“十一”、“春节”假日客运市场易出现混乱,安全隐患较多的情况,县交通局和县公安交警大队可增派执法人员,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四、执法车辆: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各抽调一辆车。抽出的执法人员和车辆必须相对固定,不要随意更换。

五、处罚原则:交通运政与公安交警部门在联合整治过程中,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对违规行驶、营运的车辆依照各自法定权限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4

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中、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强化执法监管为主线,依法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无证驾驶、无牌证行驶、拼装车报废车和末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上道路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加大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造成的拖拉机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

整治內容

(一)不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登记,申领拖拉机牌证的;

(二)不参加戓者逾期参加拖拉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的;

(三)无证驾驶的;

(四)非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违规操作的;

(五)擅自改装、私自加高加长车厢、拼装车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

(六)变造、伪造牌证的;

(七)瞒报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

方法步骤

拖拉机道路交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自査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认真分析全镇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及时排査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将排査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并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自査自纠。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县农机监理人员的指导下,组织镇交管办、农业服务中心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人和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仼。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査阶段(8月)

由镇分管安全及农机工作的领导组织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的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构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査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认真总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按时向县农机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总结。

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结合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和《湖南城市文明交通指数测评标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开展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交通违法

从严整治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从严管控重点车辆的行车秩序,进一步强化对客运、公交、出租、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

(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镇政府牵头组织临水临崖路段、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和“马路市场”的排查治理,针对公路交通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问题,参照国家标准跟踪整改到位。

(三)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我县“争创全国文明县城”活动,在全镇开展主干道交通标志、标牌、停车场及道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各村(场)居委会要大力推动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畅通工程”考核体系,坚持长效管理;建立健全与农村公路发展相适应,与农村客运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客运和公交网络。严禁辖区内出现占用公路从事经营活动、晒谷打场、堆放建筑物料及其它物品、在公路上设置障碍物等有关交通安全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保障,初步建立覆盖全镇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网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31日前)。

各村(场)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发送宣传单、悬挂横(条)幅、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境内县道、乡道周边村(场)区域和农村通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村(场)居委会、相关单位组织专门力量,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摸底排查,建立台帐,确保排查结果全面到位。排查情况于4月20日报镇安全办。

(三)全面整治阶段(5月1日-10月31日)。

针对全镇突出交通违法现象和问题开展路面秩序集中统一整治行动。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落实整治责任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镇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各村(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其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搞好这次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部署。各村(场)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履职尽责,认真做好临水临崖路段摸底调查工作。要组织精干力量,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场)居委会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公路通行秩序状况,确定重点路段,自行开展集中整治。

(三)扎实开展排查治理。

对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要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帐。

道路交通整治行动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平安,保障民生为出发点,按照集中治理、重点治理、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县域内运砂车辆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有效控制运砂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无放大号牌、报废机动车上路以及超载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无运砂票据、超载、聚堆、集体闯关的车辆进行重点整治,实现砂资源运输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重点整治范围

四、整治任务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公安局、砂管办负责组织协调,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镇政府、辛寨镇政府、柳山镇政府抽调人员共同组建3支整治队伍,在全县设立3处检查点,对运砂车辆进行治理。

(一)镇检查点。设置在潍蒋路,由县交警大队负责现场指挥查车及违规车辆处理,工作人员从县交警大队(9人)、砂管办(6人)、镇政府(9人)抽调组成。后勤保障由镇政府、砂管办负责,所在镇派出所配合。

(二)辛寨检查点。设置在辛白路,由县交通局负责现场指挥查车,由交警和交通局按照各自职责对违规车辆予以处理,工作人员从县交通局(3人)、辛寨镇政府(12人)、交警(3人)抽调组成。后勤保障由辛寨镇政府负责,所在镇派出所配合。

(三)柳山检查点。设置在洼高路,由县砂管办、县交警大队负责现场指挥查车,由交警和交通局按照各自职责对违规车辆予以处理,工作人员从县交通局(3人)、柳山镇政府(12人)、交警(3人)抽调组成。后勤保障由柳山镇政府负责,所在镇派出所配合。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调配,各检查点整治队伍要分三班,12小时一班,昼夜24小时执法检查。各检查点根据需要随时变更位置,县里有重大行动随时调配。

五、工作要求

(一)全体参与人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对通风报信、说和讲情等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二)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对运砂车辆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和处罚。对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从严、从重、从快予以严肃处理。

(三)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固定一辆执法车,工作人员要相对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