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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范文1
一、时间范围
(一)排查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排查整治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工贸、城市运行、特种设备、商贸、旅游、校园、农林水、能源、森林防火及建筑陶瓷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
(一)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三)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四)道路交通 。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五)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六)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七)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八)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九)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一)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二)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三)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四)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五)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十六)建筑陶瓷。重点检查涉陶企业是否制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外委施工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制定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时限,是否做到隐患闭环管理;是否按要求开展员工三级教育培训和新员工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资料是否齐全;对窑炉是否按要求安装一氧化碳报警装置,煤气发生炉停产检修是否到位情况,生产各环节内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责大排查大整治日常工作及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整治工作;要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整治工作小组,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计划,列出时间表,制定任务书,把任务分解到岗,把责任落实到人。
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范文2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XX省委办公厅、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XX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XX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沿海化工园区(集中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二、排查整治重点
㈠化工企业排查整治重点
1、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产、批建不符等环境问题。
2、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达标情况,检查是否按环评和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3、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情况,检查是否存在废水进入清下水管网偷排、清下水进入废水处理设施稀释排放等环境问题。
4、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及处置情况,检查危险废物是否全部落实有效处置途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申报、未经审批擅自处置利用、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问题;废气及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5、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检查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按要求实现废水、清下水、废气的全覆盖,是否全部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维护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故意扰乱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等环境问题。
6、环境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全面排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等级,是否及时修编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是否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7、环境应急监测预警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在风险单元安装自动监测预警装置,并保持运行情况良好。
8、环境应急防范设施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科学合理设置围堰、应急池等防范设施,是否在罐区等风险点安装自动喷淋设施,是否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物资并确保可用好用。
㈡化工园区排查整治重点
1、园区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园区跟踪环评是否通过审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是否采纳规划环评要求,园区引进项目是否与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环评产业定位相符;检查园区化工企业“四个一批”的开展落实情况。
2、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等公用工程是否与园区需求相匹配,园区废水、危险废物是否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集中供热是否全覆盖。
3、园区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园区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仍存在敏感目标;是否完成园区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编制园区环境风险隐患清单;是否建立专门应急物资储备库;是否依托消防队伍建立专职应急处置队伍;是否制定园区雨污管网及应急闸坝分布图和应急方案;是否建立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测预警体系;是否在化工园区周边设置大气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并实时传输;是否设置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三、实施安排
㈠全面排查阶段。3月底前对全市化工企业和园区开展全面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查处。
㈡督促整改阶段。4月10日前督促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编制问题整改方案并开展整治。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㈢巩固提高阶段。5月15日前,园区及相关化工企业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㈣总结上报阶段。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形成工作总结上报。
四、人员安排及分工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由临江新区分局牵头负责,抽调其他分局及监测站部分人员参与(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敏感性和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走过场。
㈡加大整治力度。本次专项行动建立问题清单(见附件2)和整改销号制度。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现场交办责任主体(见附件3)。要坚持立行立改,短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尽快制定科学整改方案并迅速实施,必要时停产整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范文3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我县认真贯彻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上来,紧密结合2020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整治行动,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局之战。
二立足实际,科学制定方案。我县立足本县实际,结合市安办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于8月4日,将县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印发全县,紧紧围绕“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两大核心任务,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
三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各乡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一是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自身行业领域实际,下发各行业领域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二是成立工作组,深入企业开展安全检查,要求各企业按照集中整治评价细则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和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清单,逐项对照检查落实,查漏补缺,不断完善。三是加强系统应用,督促指导企业按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全过程录入“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用信息化推动“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范文4
一、工作目标
通过配合我镇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面开展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基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餐饮行业重大安全风险,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对象
使用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类企业和餐饮类个体工商户。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一)餐饮类企业
1.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是否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4.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7.是否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火源、气源、电源等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如实做好记录;
8.是否存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9.是否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保证从业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
10.餐饮经营单位将经营场所出租给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是否与承租单位(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餐饮类个体工商户
1.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2.经营人应当对本餐饮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向其雇员明确必要的安全生产规定;
3.生产经营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经营人是否掌握并向其雇员告知其经营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处置方法;
5.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并掌握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应急处置方法;
6.是否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火源、气源、电源等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7.将经营场所出租给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的,是否与承租单位(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四、责任分工
(一)镇安监办:负责综合指导各村(社区)开展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基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督促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二)各村(社区):负责安全检查、指导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个体工商户落实餐饮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辖区内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镇安监办上报有关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配合镇安监办开展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本次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基础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村(社区)要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村(社区)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生产基础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要结合实际,分级分类精准检查,明确检查频次,定准对策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基础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执法措施,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全面落实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安全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闭环管理。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协调推进本地区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单位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抓好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督促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抓好督导服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类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各村(社区)要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进展,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范文5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三合一”、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县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党的十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和本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铺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三、职责分工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具体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县发改、交通、水利、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二)道路交通运输单位、公路养护施工企业、水上运输单位、车站、码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县公安、公路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三)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安监部门牵头,县发改、公安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四)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中重点单位以及“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公安消防部门和各镇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
(五)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由县工商部门牵头,县公安、质监等部门参与组织实施。
(六)林业所属单位和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县森林公安分局按职责要求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前,各镇、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至,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县政府挂牌督办;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督促单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严防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提高阶段。至,各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书面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县性的活动,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与全县正在开展党的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紧密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强化各镇政府、各部门、各行业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行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单位消防管理人、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要严格执行“五个一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硬措施,即:凡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凡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依法停止使用;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地下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不达标,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迅速责令整改,对严重消防违法行为要敢于碰硬,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到位。
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突出重点、依法履职、严防严管、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切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排头兵,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打造“三个走在前列”协同发展先行示范区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结合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加大隐患整治攻坚力度,推动各项防范工作落实,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任务
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攻坚战,集中组织对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工商贸、建筑施工、液化气和天然气、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涉爆粉尘、仓储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四、时间安排
安全生产攻坚季自10月2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3日
开发区研究制定全区安全生产攻坚季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各网格长按照我区方案,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10月24日至12月20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攻坚行动,并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网格长、网格员对攻坚季工作进行回顾,查缺补漏,采取措施,补足补齐全安全生产短板,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五、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攻坚战
1.打好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要突出检查加油站、危险货物作业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强化油气输送管网安全管理,排查管线腐蚀、老化和管线交叉点无保护等隐患,全面治理管线占压和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2.打好工商贸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重点检查密闭空间、燃气管道等关键生产部位,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隐患和风险隐患。
3.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风险隐患,严格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4.打好液化气和天然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一是全面落实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二是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三是加强企业餐厅用气安全管理,全面整治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各类安全隐患。
5.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重点检查区内劳动密集型企业,对企业内部的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查消防通道、消防栓、安全门、应急灯等消防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
6.打好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7.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集中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突出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电气火灾防控等进行排查检查,深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园的消防隐患,深入推进消防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8.打好涉爆粉尘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全区所有涉爆粉尘企业突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除尘、降尘设施设备,警示标志设置,各种电器设备、线路防爆措施,地面粉尘清扫,粉尘防爆知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9.打好仓储物流安全隐患排查攻坚战。加大对小仓储、小物流的检查力度,摸清底数,掌握存储、运输物品的数量、种类、危险性等,严厉打击将民房改作仓储或物流厂房的现象。加强对物流运输站点及物流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严格物流货场分区管理,严禁货物超高堆放。
(二)加强综合监管和追责问效
1.细化工作。对安全生产攻坚季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建立攻坚行动台账,实现工作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对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定期调度。开发区定期召开攻坚行动调度会议,听取各网格长攻坚季进展情况的汇报,着重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措施、部署下一步具体工作。
3.强化督导。开发区成立安全生产攻坚季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各片区各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以曝光企业问题倒查各网格长、网格员监管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专班。开发区管委成立攻坚季工作专班,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管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经济发展局局长王海波兼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网格长、网格员要从维护全区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各网格长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自查、排查和治理工作。